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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解百纳”之役:一个企业与一个行业的战争
作者:李国华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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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商标”的争议,竟把国家商标局、商评委、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等官方或非官方机构,以及十几家知名葡萄酒企业悉数搅和到了一个“火药桶”中。在这个“火药桶”中,商评委被推上被告席,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突然倒戈,张裕坚持孤军奋战,“倒张裕派”阵营的葡萄酒企业从四家增加到了十几家……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这场表面上充满了口水战色彩的企业商战背后,暗藏的是竞争激烈的葡萄酒行业中,众多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和销售利润所进行的殊死搏斗。
       尽管这些残酷的商战在积极层面上可以被解释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后的维权行为,但不可否认的另一个事实则是,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以至于低层次竞争无法避免。
       刨根“解百纳”
       等待……
       张裕公司总经理周洪江在静静地等待,等待着2008年10月份司法机关作出判决。
       2008年6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裁定:张裕集团拥有“解百纳”商标的合法权利。
       2008年6月27日,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共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撤销“解百纳”商标。
       四家“反张裕派”企业提出的理由是,自1892年创立以来,张裕在烟台的葡萄园经过多年嫁接,培育出一个后来被国际上认可的由中国人培育的酿酒葡萄品种——蛇龙珠,张裕以蛇龙珠作为主要酿酒原料,酿造出一种全新口味的干红,这就是后来的“解百纳”。
       上述企业提供的一段历史故事是这样的:1931年张裕遭遇一场大火,烧毁大半厂房,因此向当时的中国银行烟台支行贷款,时任烟台支行行长徐望之因此出任张裕总经理。
       当时,徐望之请来一帮文人墨客,聚首烟台国际俱乐部为张裕从国外引进的各种葡萄品种研究定名,雷司令、铁将军以及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都是当时在这种氛围下,由张裕命名的。
       赤霞珠、品丽珠和蛇龙珠的法文名称中都带有前缀“Cabernet”,而徐望之以及其朋友大多说方言,因此将“三珠”的前缀“Cabernet”翻译为“解百纳”。
       但是张裕方面提供的史料则称,当时并没有将这三种葡萄统一命名为“解百纳”,而是将张裕利用改良过的蛇龙珠为主要原料,配以赤霞珠、品丽珠酿造出的一种全新口味的葡萄酒命名为“解百纳”。用此名称,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张裕总经理徐望之从张裕创始人张弼士倡导的“中西融合”、“携海纳百川”的经营理念中得到的灵感。
       张裕方面提出,1936年9月15日,张裕公司为“解百纳”申请注册商标。1937年6月28日,经当时的中华民国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公司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号为“第33477号”,该文件现存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此外,张裕能够提供的证据还有,在1939年的《酿造杂志》(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四月一日出版)第二期第18页“张裕葡萄酒之分析与各国葡萄酒之比较”一文中,张裕公司生产的干红葡萄酒就有“解百纳”这个品牌。
       自解放后至今,张裕曾进行四次商标注册。
       1959年,张裕“解百纳”商标向当时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并准予备案使用。新商标法颁布后,1985年和1992年张裕公司又两次将“解百纳”商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但仅获准备案,并没有正式注册。张裕的解释是,当时申请的商标含有英文字母,不符合当时《商标法》的规定。
       其间,张裕“解百纳”获得不少国内外的奖项,品牌渐渐被人所承认。1987年,第25届布鲁塞尔世界优质产品评选会上,张裕“解百纳”干红荣获金奖。1988年,张裕“解百纳”获“山东省优质产品”称号。2001年,张裕“解百纳”获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优质葡萄酒著名品牌”称号。
       2002年5月,张裕终于获准注册商标。同年,威龙等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有关撤销张裕“解百纳”商标专用权的申请书,引发“解百纳”商标知识产权争议,从而进入到商标复审阶段。
       2008年5月,商评委发出商标复审裁决决定书,裁定“解百纳”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
       不过,关于“解百纳”到底是不是葡萄品种名称的争端,近日又出现戏剧性变化。原本是“挺裕派”的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开始倒戈。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分会7月24日召开的一次常务理事单位会议上,农学会葡萄分会秘书长田淑芬表示,征集葡萄育种专家观点后认为,“解百纳”是法文音译,是业内对赤霞珠、蛇龙珠、品丽珠三个葡萄品种的一种俗称。
       而此前,张裕方面提供的证据显示,早在2002年10月9日,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曾出函证明,“解百纳”不是正式葡萄品种名称,在正式品种名录上也从未出现过。
       
       众企业争夺“制高点”
       自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国人开始逐渐认识并接受葡萄酒。当时葡萄酒行业缺乏标准与规范,绝大多数人并不知“解百纳”为何物。
       到90年代末期,葡萄酒市场逐渐兴起,其中张裕“解百纳”成为国产红酒的代表产品,流行一时。与此同时,国内大大小小的葡萄酒厂的生产线上几乎不约而同地出现了“解百纳”葡萄酒。
       2007年是中国葡萄酒销量大增的一年,但同时由于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变得异常激烈,企业在各种层面上的争夺不断。其中,张裕、长城和王朝前三大品牌占据50%以上的市场份额。
       根据长城证券的统计报告,2008年葡萄酒行业的销售增长超过了50%,而在2007年销售增长为30%。业内的普遍观点是,目前世界葡萄酒业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不到1%,而中国葡萄酒业每年能够达到两位数增长,中国已成为葡萄酒企业眼中的利润增长中心。
       而在这高速膨胀的蛋糕中,“解百纳”是最诱人的一块。根据酿酒协会的统计数据,2007年中国葡萄酒销售规模为150亿元,其中“解百纳”的市场份额占到了1/5,高达30亿元,这也就不难理解国内企业对“解百纳”的殊死之争了。
       事实上,国内葡萄酒市场上,“解百纳”这块蛋糕被张裕切去一大块。据周洪江介绍,张裕“解百纳”在2007年的销售额达11亿元,所贡献的利润占到张裕总利润的35%,这一年张裕销售“解百纳”1600吨,产能为3000吨,张裕预计,未来3年“解百纳”均可保持20%以上的销量增长速度,成为张裕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显然,张裕绝不会容忍别人将自己的市场蚕食。
       目前,中国葡萄酒人均年消费量约0.5升,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10倍,与欧美发达国家相差100倍。因此,业内专家对国内葡萄酒市场普遍持乐观态度。他们的理由是,中国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中产阶层的壮大,使得葡萄酒作为健康饮品的价值易被大众认同,葡萄酒消费量在未来将持续增长。过去的数字也印证了这一点,过去的5年中,中国葡萄酒市场容量已经从不足50亿元增长到了150亿元。
       长城证券分析师吴土金分析,由于葡萄酒行业的高端化消费趋势,市场上流行的某个品牌的高档葡萄酒甚至会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葡萄酒高端市场的巨大潜力越来越被企业所重视。
       目前,国内葡萄酒行业中,企业大体走的是两种路线,一种是以张裕、莫高两家企业为代表的高端路线,这种路线毛利率较高,2007年张裕毛利率达到了70%。另外一种路线为长城、王朝等企业走的中端路线。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的调查报告显示,由于葡萄酒消费的趋势以及高端葡萄酒的高利润率,目前国内葡萄酒企业已经将相当的精力投入在葡萄酒高端市场。据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专家的预测,到2010年,高端葡萄酒将占中国葡萄酒市场的50%,中端酒占到40%,而低端酒只占10%,低端葡萄酒的市场会越来越小。
       
       行业缺乏创新能力
       在段长青看来,正常的激烈竞争并不是中国葡萄酒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最大隐患,症结在于整个行业普遍缺乏创新的能力。“一旦某个品牌开发出一种新产品,其他厂商就会蜂拥而至,包装瓶贴上新标就敢拿到市场上去卖。”段长青认为,这样的现状不仅会打击开发新产品企业的积极性,更严重的是,整个行业会失去创新和前进的动力。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秘书长王琦也认为,创新是事关葡萄酒行业生存发展的大问题。“张裕70年走过这么一个历程,中国人对品牌的意识到现在还不是很强,如果彻底否定了它,不仅是对一个企业的伤害,对中国葡萄酒行业损失更大。”
       王琦告诉记者,中国葡萄酒产量只占全世界的3%,但是张裕“解百纳”在国内外确实创出了声誉,因此,这个商标不应该被撤销。“张裕可以许可给一些企业用,但是权利一定要确定。”让王琦最痛心地是,目前几十家企业都在生产“解百纳”,有的企业甚至是搞一些粗制滥造的东西,只卖10元~20元,“把人家的牌子砸掉,这样做最后只能毁掉整个行业。”
       王琦认识到,目前,国内企业还处在不规范的竞争层次上,但是世界各国的葡萄酒企业却已经纷纷涌入中国。“咱们为了一个牌子打架,对国外葡萄酒企业进入中国更有利。”就在国内企业为“解百纳”打得不可开交之时,市场上已经悄然出现中文译名为“解百纳”的法国葡萄酒。
       王琦认为,鼓励创新,保护创新,尊重单个企业品牌,就是在保护中国的葡萄酒产业。
       (8月18日《中国经营报》,作者为该报记者)
       法国对香槟商标保护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将香槟或 Champagne作为酒名使用。事实上侵犯了他人的“原产地名称权”。“原产地名称权”是工业产权保护的内容之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明确规定各成员有义务保护原产地名称,我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有保护原产地的义务。
       早在1989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停止在酒类商品上使用香槟或Champagne字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香槟是法文 “Champagne”的译音,指产于法国Champagne省的一种起泡葡萄酒,它不是酒的通用名称,是原产地名称。
       据了解,为了加强香槟酒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2006年法国香槟协会就在中国派驻了代表,并且在北京成立办事机构。该机构的日常监督方式为,从中国市场买回侵权“香槟”后,循线索走访中国比较集中的侵权地区和企业,宣传香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止企业的侵权行为,对于不合作的企业,诉诸法律解决。
       类似地,受保护的葡萄酒品种还有“干邑”(COGNAC)。
       “干邑”是一种白兰地酒,受到法国政府的严格限制和保护,依照1909年5月1日法国政府颁布的法令:只有在法国干邑地区(包括夏朗德省及附近的7个区)生产的白兰地才能称为干邑,并受国家监督和保护。
       “干邑”是法国西南部的一个小镇,在它周围约10万公顷的范围内,无论是天气还是土壤,都最适合良种葡萄的生长。因此,“干邑”是法国最著名的葡萄产区,这里所产的葡萄可以酿制成最佳品质的白兰地。
       法国政府规定:只有采用干邑区的葡萄酿制的白兰地才能称为“干邑白兰地”。
       (8月18日《中国经营报》,作者为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