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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外国文论]苦难的历程
作者:丁 芸

《译林》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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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弥留之际》曾被作者福克纳自喻为神品妙构之作。当代的读者既可用神话原型理念,从“两希文化”中解读小说文脉的源头,又可从人物形象层面探索被异化了的人性价值体系,也可从现代主义文艺思潮中找到小说文本的归宿。
       关键词:荒诞意识;苦难感;人性;共同性;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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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威廉·福克纳的小说创作中,人们往往将出版于1929年的小说《喧哗与骚动》视为他的代表作。不过,在我看来,出版于1930年10月的另一部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更具现代意识,更有深邃的哲理值得学界去探索。福克纳自己也十分看重这部作品,确认《我弥留之际》是他所有文学创作中“最好的小说”,它“更容易读也最有趣”,并自喻它为“神品妙构”之作(Tour de force)。为此,现就以下三个层面略加探索,以审视这一荒诞载体的内在涵义。
       一、用神话原型理念解读小说文本的源头
       在小说文本的情节建构上,《我弥留之际》线索单纯,脉络清晰。小说叙述的是发生在十天之内的一个家庭故事。读者最初见到的女主人公艾迪·本德仑正陷入弥留之际,她无奈而又痛苦地躺在病床上。在遭受数十年生活与疾病的煎熬之后,即将命归黄泉。大儿子正在为她赶制棺材,丈夫也为她许下承诺,一旦她去世后,家人一定会遵照她的遗愿,将遗体运到她的娘家的墓地安葬。历经三天的筹措、等待与入殓之后,他们就开始了长达四十英里的一次苦难历程。在前往杰弗逊墓地的路途中,尽管每人心思不同,但大伙儿还是为完成这次出殡尽心尽力。一路上,一桩桩磨难接踵而至,洪水差点儿冲走棺材,大火几乎将遗体焚为灰烬,随着浓重的尸臭的弥漫,成群的秃鹰从远处向送葬的人群袭来,搞得家人个个疲惫不堪。可是他们依然不畏艰难险阻,从不顾及他人的嘲讽挖苦,历经六天六夜的挫折与奔波,终于实现了死者的遗愿。同时,家人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拉车的骡子被水淹死,大儿子失去了一条腿,二儿子进了疯人院,三儿子失去了心爱的一匹马,女儿想借机堕胎又未能如愿,小儿子没能得到他所企盼的玩具小火车。只有一家之主的安斯·本德仑属例外,他虽然失去了妻子,但在苦难的历程中,却配上了一副假牙,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显然,福克纳在小说中只是借助这个简单而又荒诞的故事情节,来演绎人生道路上的一场生死搏斗和苦难历程。透过作家的这种艺术构思,当代的读者完全可以追本溯源,勘探到古代“两希文化”(古希腊罗马文化、古希伯来文化)的深刻影响,发掘出古代神话传说的文化命脉与内在关联。人类精神文明的发展史表明,古希腊罗马文化与古希伯来基督教文化是整个欧美文化发展史上的两大源头。在历史长河的发展演变中,“两希文化”的精神及其异质互补特性,都在不同程度上为当代欧美作家继承和延续。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就是古代“两希文化”精神在当代得以继承和延续结出的一枚硕果。
       先从古希腊罗马文化源头上考察,其历险过程类似于荷马史诗《奥德修纪》。古希腊史诗《奥德修纪》主要描述特洛伊战役结束后伊大卡国王奥德修斯班师回国在海上漂泊十年的艰险历程。他相继战胜了大海风暴的袭击,逃出独眼巨人的魔掌,制服了使人变猪的妖女,抵制了怪鸟歌声的诱惑,冲破了加利伯底斯可怕的漩涡,最终辗转返回故里,与阔别二十年的妻子团聚。荷马史诗中所展示的人生忧患与艰难险阻,与福克纳笔下的人生苦难历程虽有不同,但两者却有着惊人的相通相似之处。据美国兰登书屋出版《我弥留之际》的责任编辑萨克斯·康敏斯的研究考证,《我弥留之际》这个书名就引自威廉·马礼斯于1925年出版的《奥德修纪》的英译文本,它是从阿伽门农的影子对奥德修斯所讲的话语中引出来的。在《奥德修纪》中,躺着等死的“我”是阿伽门农,他被妻子及其情夫杀害。就妻子与人私通这点来说,阿伽门农的故事与《我弥留之际》也存在某种相通相似之处,只不过后者早已失去了《奥德修纪》人物身上的那种英雄气概罢了。
       再从古希伯来文化源头上说,其历险过程又类似于《旧约·出埃及记》。在古希伯来文学中,《圣经·旧约·出埃及记》是一部文学性极强的英雄史诗。叙述摩西在万难中组织并率领以色列人从埃及人的奴役中挣脱出来,进而在沙漠中长途迁徙,最终回到迦南的故事。倘若从神话原型理念审视,福克纳的小说与希伯来的神话传记也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当代法国的文艺评论家克洛德—埃德蒙·马涅指出:“福克纳作品中的人的状况颇似《旧约》中所刻画的人类状况;人在自己亦难以阐明的历史中极其痛苦地摸索前进。”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克林斯·布鲁克斯在论述《我弥留之际》时说:“本德仑一家如何设法安葬艾迪·本德仑的故事为福克纳提供了一个思考人类受苦和行动能力的极其优越的角度。”这些论断都从人类生存境况的共同性与文学发展源流的延续性上,为《我弥留之际》追寻到小说文脉的源头。
       二、从人物层面探索文本的人性价值体系
       对于人性的关怀是福克纳多次重申并在作品中执着演绎的命题。他认为“个性就是人性的集中体现”,“人只有在他的个性中才能得以拯救”。透过小说的人物画廊,就能彰显出不同个性之中被异化了的人性价值体系。在《我弥留之际》中,相继出场的人物有十五人之多,其中属于家族体系内部的有七人,属于家族体系外部的有八人。他们都为艾迪·本德仑的弥留与出殡的苦难历程而联结在一起,呈现出各自不同的人性态势。
       艾迪·本德仑是这个家庭的主妇,也是小说情节发展的核心与纽带。生前,她是小学教师,安斯·本德仑的妻子,五个子女的母亲,弥留之际的“我”。早年,她孤单一人,没有任何亲友,性格孤独,渴望参与别人的生活,却不能与人沟通,建立不起正常的人际关系。后来,她成了家庭的主妇,表面上夫妻恩爱,儿女成行,但心灵上依然陷入一种无法摆脱的孤独与绝望。在弥留之际,她只想报复家人,迫使他们去完成搬运遗体的苦难历程。其实,人性的扭曲才制造个性的孤独。艾迪的师生关系、夫妻关系、家庭关系都是被扭曲、被异化的。她常以抽打学生为能事,为了性欲而结婚。在日后的夫妻生活中,虽然生养一串儿女,但从没享受到一份真爱。即使她与牧师私通,成了“上帝所任命的工具”,怀上私生子,仍然无法从孤独中挣脱出来。她的眼前看不到一丝希望,仿佛“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眠作准备”。她的“苦难历程”,实际上正是从人的自我存在走向不存在的过程。她执着追寻人性的真谛,结果却因无法与人沟通而加速了死亡进程。她的毁灭,宣告了人类传统价值观念的终结。
       安斯·本德仑是死者艾迪的丈夫,属于家庭体系中的长者。从表层看,他懒惰,像一棵老待着不动的树;他吝啬,妻子病重,不愿请医生,也舍不得花钱买药。妻子死后,他连花钱买一把铁锹为妻子挖坟坑都不愿。一切都像寄生虫似的依赖他人。他拿走了卡什的钱,换掉朱厄尔的马,妻子死了,他想到的头一件事,就是为自己装上一副假牙。美国评论家布鲁克斯指出:“我们对安斯的态度是:对他的卑贱和怯懦感到愤怒,对他内在的麻木和冷酷感到厌恶,对他那某种低等生物的顽强生命力感到迷惑不解和赞叹。”“但是我们不能低估他”,“他代表着一种力量”。从安斯身上,体现了人性真善美的缺失,呈现的全是人性的负面现象——邪恶。他只有低级生物的本能生存需求,唯独没有人类高尚真实的情操。他没有任何人性之善举,只是人性丑恶的一种代码。
       大儿子卡什是个木匠,性格拘泥、呆板,遇事一本正经,一切都要求准确无误。他要将母亲的棺材做成斜面框架结构,为此他绞尽脑汁,从物理力学、雨水流向、泥土凹陷等多种因素考虑,列出十三条理由予以论证。为了修教堂,他不幸从高处摔了下来,跌断一条腿;在与洪水搏斗中,他再度摔断了腿,无奈只得躺在棺材上前行。当他的断腿上糊着的水泥被烈日烤晒致使皮肤变成焦黑时,他虽痛苦不堪,仍无怨无悔,只希望别人为他浇点凉水就行了。在小说里,他是一个背负十字架耶稣式的受难者形象,具有惊人的忍耐力和献身精神。在卡什身上,闪烁着一个普通劳动者所特有的非同寻常的理性光芒。
       二儿子达尔是个大智若愚、人性的外壳与内在精髓相矛盾的人物。有人称他为西方文学里“疯子—先知”的典型。他性格内向敏感,孤独偏执,外观上似乎有些歇斯底里,但他不同凡俗,有超人的想象力和观察力,有时甚至达到“特异功能”的程度。由于他坚决反对把母亲已腐烂的尸体运到外地下葬,抗拒不成,他就用纵火手段来实施自己的主张,因而被周围人视为“疯子”,被送进疯人院。其实,他是荒唐世界中的清醒者,异化社会里的怀疑主义者,传统世俗观念中的畸形者。在达尔身上,蕴含着现代激进思潮所具有的既超越时空、又执着现实的人性特征。
       三儿子朱厄尔,原文Jewel,意为“珍宝”。他是艾迪精神上的“十字架”。从血缘上看,他是艾迪与牧师的私生子,但就情感世界而言,他是唯一受母亲宠爱的人。年近三十的朱厄尔对母亲也恩爱有加,但不能以正常的亲密形式自如表达,只好将对母亲的恩爱转嫁到自己驯养的马匹身上。为了爱母亲,即使是母亲去世后,他仍愿为实现母亲的遗愿而出生入死。当运送遗体的大车被洪水冲翻后,是他设法将棺材打捞上来。当达尔纵火焚烧停尸房时,又是他冒着生命危险将棺材抢救出来。当拉大车的骡子被淹死后,又是他忍痛割爱,将自己的爱马送去换骡子拉车。在这次苦难的历程中,朱厄尔不谋私利,尽心尽责,就像一匹忠实的马那样执着地去完成长途跋涉的神圣使命。尽管朱厄尔有些马脾气,激烈暴躁,有失理智,在他身上却体现了人性的善良与执着。
       女性的命运往往是坎坷不幸的,福克纳笔下的女性杜威·本德仑的不幸却是自己造成的。她十七岁失身于一场性游戏,怀上私生子,背上沉重的精神枷锁。在这次出殡远征中,她想借机顺道到镇上买堕胎药,因而一再催促父亲进城,结果不但目的没有达到,反而又吃了新亏。她既懦弱又凶残,当她从达尔的眼神中看出自己的隐私即将被曝光时,她就想用刀子除掉达尔。是她向人告发了达尔的放火行为,是她像只野猫似的朝达尔扑去,撕着抓着,直至将达尔送进疯人院。在她身上展现了人性结构中的无能和愚蠢,她将像她的母亲一样,注定不配有更好的历史命运。
       在本德仑家族中,瓦达曼是辈分最低、年龄最小的一个家庭成员。他思绪混乱,智商低下。由于搞不清生物界与人类的区别,坚信“我妈是一条鱼”。他不能区分好人与坏人,误以为是医生将他的妈妈杀害了,因而使劲地棒打医生的那匹马。他不能识别生与死,无法接受母亲去世的事实,母亲入殓后,他仿佛聆听到妈妈在棺材里讲话,深怕妈妈在棺材里不能呼吸,就在棺材盖上钻了两个洞,结果毁坏了母亲的遗容。他不能鉴别哀与乐,在这次出殡的征途中,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能买回一辆玩具小火车。从瓦达曼的童心世界里,折射出人类自然属性中既天真又无知的人性特点。
       此外,本德仑家族的近邻塔尔夫妇的偏执自信、乐于助人,惠特菲尔德牧师的软弱伪善,皮保迪医生的正直善良,药房伙计麦高恩的卑劣无耻等等,都刻画得十分生动有趣。总之,通过本德仑家族及其周围群象的描述,福克纳以具体人物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过程,演绎了人性的不同态势与价值体系,为探索人性善恶母题的真谛,提供了一幅荒唐滑稽的风俗画面,那是极具醒世寓意的。
       三、从现代主义思潮流派中寻找小说文本的归宿
       福克纳的小说《我弥留之际》是作家悉心打造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的一部精品佳作,也是整个美国南方文学领域一部思想水准和艺术成就都达到高超境界的小说。但从思潮流派上说,《我弥留之际》究竟是怎样的一部小说?是“意识流”,还是“荒诞派”?有的称它为一部悲喜剧,有的称之为荒诞剧,有的称为寓言小说,其实,它是一部现代的荒诞小说。倘若就文艺思潮和文学流派角度考察,它既非属主观想象性的浪漫主义,亦非属批判性的现实主义,而只能归属于荒诞性的现代主义。
       为什么要从现代主义思潮流派中寻找小说的归宿呢?
       首先,荒诞意识是这部小说的灵魂与命脉。小说故事情节的荒诞滑稽是有目共睹的不争事实。就看小说的题目吧,《我弥留之际》中的“我”,虽然是指艾迪·本德仑,“弥留之际”是说她即将寿终正寝,行将就木。可是小说的大部分篇章并不是叙述“我”的弥留之状,而是叙述“我”死后长途出殡安葬的曲折过程。有关弥留的叙述仅占总量的六分之一左右,而叙述出殡过程的却达六分之五,这就很难算得上是弥留之际了。再从时空观念上说,这部小说的故事时空历时十天,路程四十英里,而“我”在第一天的傍晚就去世了,那只是四十英里行程的起点。明明是写死者在运往坟地途中的种种境遇,却用了活人口吻的标题;明明是写送葬者经受的种种磨难,却用了死者的眼光,这还不够荒诞吗?荒诞意识不仅是小说《我弥留之际》的命脉,也是20世纪欧美现代主义文艺的核心命题。从本质上说,荒诞意识的产生与繁衍,乃是西方社会异化现实的反映。在20世纪的英美文学中,荒诞已提升为现代人类生存境况的一种哲理概括,成为演示人类困惑心态的一种特殊的载体。只有用这样的视野解读《我弥留之际》,才能穿过表层的迷雾,触及到小说内涵的精髓。
       其次,虽然这部小说的人物形象众多,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性格特征,但是,福克纳的良苦用心不在塑造人物的典型性。我们也不宜将《我弥留之际》当成一部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用艺术的客观真实性去衡量或界定它。相反,只有运用现代主义的眼光去解读,一切难题才能迎刃而解。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要求作家的描述达到“形似”,越符合生活的客观真实越有审美价值;而现代主义作家则力求达到主观上的“神似”。现代主义作家的创作不是追求再现生活的真实,而是体验生活感受的真实。他们不是致力于塑造典型环境中的“这一个”(正面英雄或反面角色),而是重在体验特殊环境中的“这一点”感受,诸如孤独感、苦难感、负罪感等等。《我弥留之际》几乎具有现代主义文学思潮和艺术方法的一切特征。正如美国评论家白丁特(Calvin Bedient)所说:“《我弥留之际》可以被‘读’而不能被理解;可以意会,而不能言传;可以被感受,而不能被分析。”事实上,《我弥留之际》所展示的历程之苦难,人们所经受的心灵之痛苦与磨难,正是作家福克纳极力张扬的人类生存的基本感受。这部小说虽然在外观上与西班牙塞万提斯笔下堂·吉诃德的前后三次冒险出征,或是与英国的约翰·班扬《天路历程》中一行香客的朝圣过程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但这仅仅是另一种“形似”。因为这两部作品宣扬的是欧洲文艺复兴时代新兴的人文主义。倘若就小说文本的精神实质而言,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与20世纪现代主义范畴中的表现主义作家卡夫卡的小说《城堡》、存在主义作家加缪的论著《西绪弗斯神话》以及黑色幽默作家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中所展示的生存境遇与人生感悟,更为血脉相承,息息相通。因为这些作品都是以现代主义的荒诞意识为载体,以演绎人类生存的困境为主题,以非理性的哲学为基础。这样,也许我们就能真正为《我弥留之际》寻找到了小说文本的归宿。
       [本文系浙江省社联重点课题“英美小说语体策略与表现技法探究”(编号07Z30)和“123”人才资助项目(编号2006RC12)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丁芸: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学院外国语学院,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