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百味]从最年轻富豪到铁窗“负翁”
作者:何 金

《人民文摘》 2007年 第03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2006年12月1日早晨,遂宁,大雾。
       这里,曾是股市大鳄周益明控股明星电力,登上富豪榜的“福地”。
       依然是在这里,周益明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他也由此成为中国证券资本市场上第一个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的上市公司高管。
       卖汽车防雾灯起家
       1974年,周益明出生在宁波慈溪。父亲周祥乞原先是农民,在改革开放的第一股春风吹拂下开始做电子产品生意,于是周益明从小跟着父亲走南闯北。
       也许是从小耳濡目染了商业熏陶,周益明在青少年时期便表现出高超的商业智慧。据他的邻居说,周益明从小就很聪明,很精干,小时候就跟着父亲出门,帮着做电子产品生意。后来,在做生意过程中,他看到了知识的重要性。于是,周益明在1991年进入宁波甬江财经学院主修会计及金融专业。
       1995年,从甬江财经学院毕业后的周益明带着满腔抱负和两个同乡一起在北京合伙做电子进出口贸易,从此正式独立步入商海,历任北京盛源科贸有限公司业务助理、总经理。随后瞄上“汽车防雾灯”生意,周益明南下担任广东全安沙汽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在他的争取下,该公司成为公安部在粤定点生产汽车防雾灯的第一家企业。当时做这个产品的一共有17家,其中16家亏损,而只有他的公司是惟一赚钱的企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说道,汽车防雾灯这个项目一下子就赚得利润超过1000万元,时年23岁的周益明就此淘得第一桶金,完成了最初的原始资金积累。
       单一的产品生产只能维持一段时间,周益明开始酝酿花开满园的投资行为。于是,卖汽车防雾灯、23岁淘来千万元的周益明便使用第一桶金注册成立了深圳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也就是后来“鼎鼎有名”的明伦集团的主体企业。
       富豪榜上的“青年才俊”
       如果光靠自身滚动积累,明伦的发展速度肯定不会如此快速。周益明清晰地知道只有将资本运作与产业运作结合起来,两条腿走路,才能使明伦实现低成本的快速扩张,所以在1997年明伦光电成立后,周益明先后密集收购、创办了10多家企业。
       周益明在深圳企业界中被称为“聪明人”,他对资本运作有着天生的敏感性,好象是一个患了“多动症”的小孩,四处出击,进行令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立刻显山露水,表现出高超的“投资与投机”相结合的智慧:控股中国四大名酱园之一的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收购香港主板上市公司联大集团、参股深圳金融租赁公司,而且还在太光电信收购战中从容进退。
       2002年12月,周益明组建明伦集团时,注册资金为5750万元,为5年前的5倍有余。明伦最早是做LED(发光二极管),其后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开始逐步发展成为涉及光电技术、食品、国际贸易、信息网络、能源、金融的集团型企业。
       2003年,年仅29岁的周益明以10亿元身家名列2003年的胡润百富榜第83位,2005年又跻身《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列第207位,成为内地最年轻的上榜富豪之一。
       “空手套白狼”曝光
       周益明起家之初异常低调,几乎从不接受媒体采访,甚至一度被媒体描述为 “闷声发大财”、“玩空手道之神”。明伦集团在一夜之间受到全国范围广泛关注,是在上市公司四川明星电力的收购案中,周益明先后击败了娃哈哈、健力宝等知名公司,以高达3.8亿的资金收购了该公司。因为能从健力宝、娃哈哈等实力强大的对手嘴里夺食的明伦集团,使曾为“见龙尾不见龙首”的周益明像个明星一般,立刻成为资本市场的焦点人物。
       事实上,周益明成功入主明星电力,曾被认为是一桩“美满婚姻”:周成功进入了盼望已久的资源垄断型行业;遂宁市则为当地引进了一个有高科技背景的“大企业”而兴奋,并为周许诺的一系列投资而憧憬。
       但双方的“蜜月期”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周入主后不久就开始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资金拆借举动,并抽调资金投往深圳的房地产行业。2003年底和2004年初,四川省证监局发现了明星电力的反常和违规行为,对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并向遂宁市发出了风险提示函。
       遂宁方面感到事态严重,于2005年3月成立了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开始着手调查、处置明星电力的风险。调查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明伦这个号称拥有27亿元总资产、12亿元净资产的大集团,竟然是个“空壳公司”。遂宁市随即以国有第二大股东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的名义,对明星电力派出财务副总监,监控公司所有印章和资金流向——周益明入主明星电力前后的一连串内幕由此揭开。
       贪心不足蛇吞象
       据遂宁市公安机关侦查,2002年8月,周益明得知明星电力部分股权将转让的消息时,他的企业还只是深圳市明伦实业有限公司。周一边虚构明伦集团与遂宁市洽谈收购事宜,一边临时组建所谓的集团公司。他先以10万元买来深圳某公司,虚增母公司及7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直到2002年12月,明伦集团才正式完成了工商注册。
       周后来承认当时他的净资产其实为负数。按照规定,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能超过集团公司净资产的50%,周和他的明伦集团根本没有资格和实力收购明星电力股份。
       深谙“资本运作”的周益明想到了一个包装自己的好办法。2003年3月,他找到某会计师事务所,做出了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但此时的周益明虽然顶着“27亿元身价”的光环,却拿不出一分钱来收购明星电力股权,他的眼睛又盯在了银行贷款上。
       据调查,周益明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郭俊明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行长韩茂胜等人“交情匪浅”。郭俊明曾接受过周益明的两辆高级小轿车,逢年过节还有银行卡等“过节费”可拿。而韩茂胜曾为了增加银行存款业绩,找周帮过不少忙,韩也在其中得到“政绩”和“实惠”。
       后来郭、韩交代,周益明向他们明确提出收购明星电力资金上有缺口,希望他们能“支持一下”,但银行资金不得用于上市公司收购。为了规避监管,华夏银行广州分行、浦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春风路支行都做了一个“过桥贷款”的方案: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给周益明贷款,使他获得了3.8亿元收购资金,完成了“空手套白狼”式的资本运作。
       资本玩家遭遇“冬天”
       2005年12月26日,经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周益明被执行逮捕。
       2006年10月31日,周益明被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罪名是合同诈骗罪。时光似乎与他开了个残酷的玩笑,3年前,他因收购明星电力而声名鹊起;3年后,仍然是由于收购明星电力,他坠入深渊。
       (沈 扬综合自《瞭望东方周刊》
       《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