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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贝者]语文课堂教学的基本原则
作者:陈 璋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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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原则是教学工作应遵守的基本规则,对照新的课程标准,笔者认为语文课堂教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我们把一堂语文课看作一个整体,这个整体离不开执教者——教师,受教育者——学生和学习的内容——教材。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在于一方面能驾驭教材,一方面能了解学生。在把握教材本身整体性的前提下,在每堂课中落实加强思想的、知识的、能力的培养,也就是说,语文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形成一堂语文课整体系统的决定因素。具体体现在语文课堂教学上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结构合理。即对受教育者产生优化的整体效应,维系课堂结构的新旧知识要素比例要恰当。二是纵横联系。即注意学科间内容纵横向的联系,体现“整体——部分——整体”的原则。三是标高适宜,即知识传授量与学生已有水平构成矛盾运动,围绕一个教学目标,教师进行多样的启发,学生进行多维的思考,充分显示课堂教学的整体性效益。
       二、探究性原则。传统的教学结构是以教师为中心,一言堂,满堂灌,而现代课堂教学,则要求多渠道,多层次的信息交流。要达到这一要求,就须变接受学习为探究学习。探究式学习强调学习的问题性、过程性。有一位颇有教学经验的老师把语文课探究式学习的问题性、过程性进行了具体化,归纳为这样三种模式:一是师生互动模式,这种模式强调以学生的自行探究为主,教师只是从旁点拨。它在课堂中突出的就是问题性,教师要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读思互动模式,这种模式强调在“读”上下功夫,要求学生“初读——复读——精度——细读”,在读的过程中,逐步探求文本的深刻内涵。三是情感互动模式,这种模式要求教师使用带有深厚情感的教学语言和动作语言引发学生的情感。在“创设诱因——移情体验——反刍内化”的情感历程中,让学生去发现课文字里行间所蕴含的深刻而丰富的思想感情,增强学生对语言文字的感悟能力。
       探究式学习具有这样的优点:一是学生的思维处于积极的状态,学生质疑、释疑、评议的过程,要组织语言,要考虑论据,要倾听他人的发言,有利于培养学生探索的精神。二是课堂密度大,在阅读感悟的过程中探究,信息量增多了,供反馈、储存、加工的机会也就增多了,这有利于培养学生发散思维的能力。三是可以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
       三、自主性原则。学习是基于行为的内在欲望而产生的活动,之所以有人不愿意学习,那一定是有某种外力抑制着这种学习活动,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把学生的热情激发起来,那么学校所规定的功课就会被当成礼物来领受”。从当前的教学现状看,要把学习语文的热情激发起来,必须真正减轻学生繁重的学习负担和沉重的心理负担。如果在语文教学中缺乏和谐的师生关系、轻松的气氛和积极的关注,就难以达到使学生真正减轻心理负担,进行有效的学习语文的境界,如果我们每堂课都能让学生得到一点对心灵有所触动的东西,真正发挥主体的作用,把学生的主动性还给学生,用自主学习代替被动学习,那么,结果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学生就会像向往幸福一样,幻想在你所教的这门学科领域里有所创造。”
       四、合作性原则。教学的本质是培养人。学校应该成为人才的摇篮。在教材、教师、学生三者构成的语文教学过程中,要变个体学习为合作学习,这里所说的合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教师在课堂上要以平等的身份出现在学生当中,组织教学过程、指导学习方法、讨论疑难问题、提供相关知识,为学生直接参与教学活动创设条件,师生共同完成语文教学任务。二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为了彻底放开学生的思维,我们教师要敢于打破传统的课堂组织形式,在课堂上让学生或前后桌组合、或以小组为单位组合、或自由组合,共同探讨问题、合作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能力,真正达到培养人的目的。
       新的语文课堂教学原则的确立,是真正实行课改,实施《语文课程标准》的必由之路,是语文教学观念转变的结果。如果我们能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把握住上述四种基本原则,我们的教学一定会事半功倍。
       陈璋,教师,现居湖北利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