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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微火(外一篇)
作者:周蓬桦

《天涯》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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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一束
       我在野地里闲逛,手里夹着一枝香烟。——这个习惯已经形成了,当一个人孤独或者想事情的时候,香烟是最好的伙伴,它可以和内心暗藏的微火呼应。甚至,它还可以给你壮胆儿,让你在夜幕下或者大风中游走,穿过一条危机四伏的道路。
       我有无数次在茫茫夜色中奔走的经历,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很年轻,有些害怕生活,搞不懂它貌似复杂的结构。现在终于明白了:生活其实没什么可怕的,黑夜有时比白天更安全。而在野外出没的生灵,地鼠、刺猬等等,它们的胆子比人类小得多,但却是黑夜的主人。它们昼伏夜出,挖掘、搬运,热汗涔涔。
       时光飞逝,经历却在悠远的怀想中像一座座浮雕,清晰度一天比一天加深和放大,以至于达到伸手可及的地步,往事的余温和细节,比现场中的夜晚更真实。
       一切都暗了下来,而内心的微火却在冉冉升起,像吹奏一支黑管。我的耳畔响起了动物们在黑夜奔忙的声音,的落叶下潜伏着蚂蚁的搬运工。
       世界上的许多事物是如此混沌,像从泥塘中舀出的一瓢水。你暂时或永远都无法说清它们是什么。因此,我欣赏伟大的辛格,他说,“事实是从来不会陈旧过时的,而看法却总是会陈旧过时。”
       一个人内心的火焰,生来就有。它让我联想到每个人的体内同样是一个家庭,所有的器官都是成员,它和平常意义上的家庭没有区别。当所有的器官都相继衰老,只要还有一丝丝火焰没有熄灭,人就仍然能活一两年,或者一个月,一两天。
       我知道有个人凭借这丝微火,活了许多年。这个人是我的一位邻居,有一年他得上一种怪病,躺在床上再也没有起来。他用仰躺的方式延续生命倒也罢了,令我感到残忍的是,几乎每天,他的身上必须要扎满银针才能缓解疼痛。我隔一段时间就去看望他,出门后都要难过好久,因为我看到一个全身被扎满针的人如何向来客展示微笑。
        他太太告诉我,如果哪天碰巧天气不好,大夫没有及时赶来,老人就会陷入恐慌状态,即便他的病当时并没有发作。他让家人一次次打去电话,“大夫到哪儿了?快催催,我觉得快不行了。”一场大雨过后,大夫终于赶来了,他迫不及待朝身上指指:“快,给我的全身都扎上针。”
       我听了这样的讲述,被这位老人强烈的生命欲望深深震撼,同时对死亡的疑虑又增加了几分。死亡世界究竟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必须付出死的代价才能验证。可气的是,对于它的验证结果,哪怕是个美妙仙境,也无法将信息完整地传递给活着的人们。
       因此我常常想:死亡世界也许是文明社会中的最后一桩冤案,它永远得不到平反昭雪。于是死亡本身仿佛忿忿不平,更加起劲地工作,借助时间的威力和手,把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往它的身边拖拽,然后随手一扬,将它们弃之荒野,让它们变成另一种物质。
       如果换一个角度说,——假如死亡世界果真是个美妙的仙境,这个事实得到科学的鉴定,人类会不会忽然就变得轻松?会不会丢下眼前痛苦琐碎的生活,纷纷往死亡的仙境里逃跑?
       我记得在夜晚穿行的那一刻,一直在头上闪烁的星光突然消失。这给人造成一个很可怕的错觉,觉得自己置身于上帝的某种设计中了,此刻连星星都在配合它的意志。还有风声,夜鸟的叫声,远处的村庄,都达成了对生命考验的联盟和默契。
       四周晚冬的荒野,扭曲的枯树,几丛苇草;僵硬的地表,早已干涸的水洼,斜坡上的幽暗洞穴,里面其实已经空了,但却像一只只眼睛一样注视,它比动物本身更恐怖。人的恐惧正是源于这种未知,心想如果今夜神开恩让我走出荒野,就是最大的恩赐。而当我走出困境,抵达温暖的屋舍之后,与友人饮酒、聊天,畅谈历险,却又很快忘记了神的存在。神之所以为神,就是不轻易计较人类的失礼。
       而人做不到这样。人往往会对一个白眼,一个硬币耿耿于怀,甚至落下疾病。
       田野上有一幢草楼,其中用来支撑的木柱已经被人拆卸,那是被农人废弃的护青人的居所。想起它我的脑子里就立即浮现出一个满头长癞疤的人,手里提着一杆火枪围着大片的农作物转悠。这个人是我母亲的叔伯兄弟,我叫他癞疤四舅。他的生活没有讲究,饿了从土里拔下一只萝卜,渴了削下一根秫秸,从中汲取甘汁。他的身上没有一点赘肉,他身上有了多余的东西,就把它归还给野地。
       在他的整个人生中,与以下事物有关:粮食、劳作、睡眠、青草、星月、牲口、雨雪、阳光、木器、河湾、秸杆、锅灶、烧酒、土炕、跳蚤……而远离会议、研究、报告、牢骚、不满、礼仪、检查、述职、嫉妒、谣言、伤害、名声、等级、威望、会员表等等一切所谓文明社会的零部件。
       日益重复的生活已经毁坏了我们的激情,需要不间断地到野地里摄取才能获得天然的元素。有时候我真的羡慕癞疤四舅,他怀抱一杆土枪做梦,秋收后离开田野,熬过冬天直至过完一生。后来在一年秋收过后,他果真死去了,过了一个多月才被人发现。于是人们感叹,“癞疤可真可怜哪!”但我分明看到他倚着土墙的样子,死亡在他的脸上,流淌得十分安详。在癞疤四舅死后不久的时间,我姥姥镇上的大人物——一个姓胡的镇长死了,镇上顿时热闹起来,全镇停工三天。接下来是隆重的追悼会,吹吹打打,送葬的男男女女都哭肿了眼睛。可结果还是得把镇长埋到土里,埋到荒野里。
       胡镇长死后不到一年,他年轻的老婆就改嫁了。而在此之前,人们早已不再提起胡镇长,这个人死得很干净,“像一滴水回到水中”(博尔赫斯)。
       今天,在沉沉夜幕下,我重温着人世间发生的这些事情,感到人的一生像一枝燃烧的香烟,吸一口才能亮一下。
       风吹树响
       大风刮了七天七夜,春天的景色被一块黄布突然蒙住。我躲在简陋的林边木屋子里,好几天没有出门。
       我知道风一旦在野地里肆虐,它的威力抵得过一百头雄牛。我的屋顶上落满了尘土,一定比积雪更厚,它们顺着墙壁沙沙地掉落。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了,便悄然拉开一道门缝,结果看到一具麻雀的尸体倒在门外——它肯定是被风呛死的。我把它捡到手里,看到它满嘴是土,嘴角溢出一抹黑血。又一条活泼的生命完结了,而冷酷的造物主是不会记录这些的,它躲在暗中目睹了一只麻雀的咽气过程,直到它一动不动为止。
       虽然企盼已久的春天已经降临,一只鸟却没能躲过这场大风。而我的屋子也已四壁空空,蔬菜没了,粮食没了,最后一只水果被虫子偷偷蛀空。而一只麻雀的死亡,更是勾起我许多不愉快的回忆。
       我当时想:如果在这个残忍的春天,我躲不过同样的一场大风,或者比风更直接的黑暗,我的死亡绝不会比一只麻雀更体面或惨烈。我这辈子所做的事情,并不比麻雀辉煌多少。从开始到结束,我都在为一些琐碎的事物不停奔波,鞋子坏了一双又一双。年轻时萌生的爱情令我害羞,无地自容。是的,天知道那时哪来的——这么多的抒情和矫情。身边围绕着小嫉妒、小算计、狭窄的心胸、短浅的视力、金钱的占有欲、难以割舍的情欲陷阱、虚妄的名声和各种荒诞……日子写满了生存的卑琐与不安。
       令人压抑和窒息的建筑物,尖叫的舞会和歌厅和马路上的噪音,将覆盖人并不漫长的一生。清新的空气越来越稀薄,它不是一年两年,而是贯穿全部的好时光。尽管我知道,远离这些何等困难,而从根本上告别将更加困难。人类经历了多少年代,早已习惯了这样的中庸: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一日三餐,朝九晚五,貌似正常,日益麻木。
       因此,厄普代克老人在遥远的彼岸跺脚,忍不住对世人说:兔子,跑吧。
       然而我们无路可跑,我们没有兔子的自由。最终,我只能选择躲避,哪怕是短暂的几个月——我坚信能有几个月重温野地的体验,也要远远胜过都市生活的几年或若干年。因为野地永远是各种原生物的栖息之所,这里清露闪闪,杂草茂长,草杆上野花之穗紧密缠绕;昆虫与地鼠在深夜争食月光,吱吱穿行;河流在冬天冻结春天开凌,在黎明或深夜发出声音。
       夏天到了,一场接一场的雨水降落,阔大的草场会响起悦耳的交响和树叶的阵阵私语,幽暗的光线捕捉了温暖的心情,清新的气味让人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深深呼吸和陶醉。
       我像个庄稼人在灌木间穿行,我和一只林中树熊没什么两样,用手拨开一条小路,花朵如灯盏被次第点亮,露水洒落一地。——野地里每一株草都缀满了晶莹的露珠,它们像无数神秘之果,风一吹来,草根就要享受一次甘美的滋润。
       有一次,在黄昏的余晖中我穿越一丛灌木,走向一株高大的乔木,却惊讶地发现一池野塘在眼前出现,蛙鸣阵阵,流水哗哗。突然听到一阵轻轻喘息,只见一个全身赤裸的女子正在扬臂沐浴,雪白的肌肤,饱满的双乳,绷紧的腰身……。我揉搓着自己的眼睛,怀疑是一尊美神降临人间。是的,她真是美极了,简直一尘不染。我的心怦怦直跳,脚步悄然后退,退到大树背后,忽然有一种奇特的犯罪感注入心头。几分钟后,我看到她甩动着两条修长的腿,像一条美人鱼那样轻盈上岸,然后从容地穿上了一件白裙子飘然而去,她的嘴里唱出一支谁也听不懂的歌子,让整个原野的动物和植物都在侧耳谛听,土地与火绒草渐渐酥软。
       我呆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溶入夕阳,很长时间以为是个幻觉。
       后来,是的——终于明白了:在隐秘四伏的野地,什么丑陋的事情都会发生,什么美丽的事情也都会发生,并且随时随地都在发生。比如两只蜥蜴初涉爱河,互相追逐嬉戏;一只蚂蚁仰躺着,翘起一条腿倒在另一只蚂蚁怀中打鼾;一根藤萝的触须悄悄延伸,最后死死地缠绕在了一株树的脖颈上;一方巨石蹲伏大地何止千年,但却在某一天被雷电的威力劈成两半。天庭擂鼓,火星迸射,青烟腾跃,从中飞出了谁的灵魂?然而这一幕又一幕壮美的诗剧,无人阅读。我整天埋头做着自己的事情,说是没有时间,其实是我根本没有能力读懂它们。它们太博大,摸不到边沿。
       终于,春天降临,大风成了唯一的读者。大风读不懂我们,但它能够读懂野地。
       在野地里的时光,往事全部溜了出来。我想起一位青年诗人说过的话:“找一个小镇度日,了却此生。”这样的句子曾经风靡一时,甚至有一些狂想者果真打点行装,成为偏远小镇上的居民,成为一句美丽诗歌的实践者。
       而我不会这般消极,无论离开或走近,都是默默地遵从着自然喜好与命运意旨的安排,既不强求索取,也不想被动承受。像我热爱的梭罗、海明威、福克纳、昆德拉,以及一生都在农场中度过的美国作家E.B.怀特……他们都是强大的生命,很早就修筑好了坚固的内心城堡。
       大风刮了七天七夜,我坚信它会最终停下。它会在刮到第八天或者第九天的时候,失去所有的耐性与野性。而野地里的一切,消融的雪水和草根的故事,黄鼠和野狐的故事,甚至是一只死去的麻雀生前的故事,却永远也阅读不完,永远无法破译。
       夜晚,大地静止,泼满月光。我梦见自己站在树下,听风吹树响。
       周蓬桦,作家,现居山东淄博。主要著作有散文集《干草垛》、中短篇小说集《遥远》、长篇小说《野草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