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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立场]十寓言
作者:张宗子

《天涯》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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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秦
       一切都是由司马迁的《刺客列传》引起的。荆轲,当时的天下第一剑侠,为什么会刺秦不中,反被患了鸡胸病、剑术非常业余的秦始皇砍断腿呢?
       留侯早年雇大力士椎击始皇车驾时,据说险些被砸成肉酱的始皇尿了一裤子,可见他的心理素质不算很好,而荆轲是受过生死的专门训练的。樊将军的头是真货,始皇看过,应该放下了一半戒心;燕国的地图是燕王手中唯一真本的唯一复制品,始皇看过,另一半戒心也应该放下了。当其时,始皇弯腰俯身在地图上,地图慢慢展开,当匕首的象牙柄刚露出一寸,始皇可能还来不及想到这是一把匕首,以为或许是地图上的一件饰物时,荆轲已经把徐夫人的利器抓在手中,而始皇的脖子和胸口,离他还不到二尺远。在这样的情况下,在这么近的距离,一个职业杀手,居然一击不中!
       武帝的宫廷里,对司马迁的记述大表不满的言语沸沸扬扬。
       最愤怒的是徐夫人的弟子,如今的御用铸剑师,他们说,夫人的匕首见血封喉,匕尖不需刺入,在相当的距离之内,其杀气和寒光已足以划开任何血肉之躯,毙其性命。也就是说,当荆轲抓起匕首,尖刃戟指始皇之时,始皇必定血溅当场,哪里还有什么绕柱的追逐?然而始皇不死,那就表明,根本就不存在图穷匕现的那一时刻。
       来自齐鲁故地的星象家指出:易水饯别,在座诸人,皆衣冠似雪。而秦人尚黑,黑白不相容。荆轲白衣入秦,无异以雪投火,岂有成功之理!那么,太子丹此举究系何意?是明知不可为而为呢,还是故意让荆轲去送死?
       第三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是,在几经考虑之后,太子丹在刺秦前夜,把心爱的女人送到了荆轲的床头。一夜的缱绻,使次日的行程在悲壮之中添了一层缠绵。在关键时刻,大刺客不仅手软,而且心碎,片刻之前还铁桶般密不透风的杀气,被眼中绝望的火星一闪撕裂了。始皇捕捉到了这一千载难逢的良机,遂轻移出荆轲的天罗地网。
       是的,武帝暗自颔首,在历史的紧要关头,总是少不了女人。一个人,即使在一生中只有短短的一夜,爱了,他的英雄气概不免打上软弱的烙印。爱无损于其伟大,但软弱,端看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或是美酒,或为毒药。
       司马迁解释道:刺秦的故事得自一位名医,他正是那位在秦廷上提醒始皇如何拔出长剑,并扔出药箱击中荆轲的秦之御医的弟子。他的故事得自老师之口,是绝对可信的第一手资料。
       但很快有人反驳:那位暴君的御医难道不是为了自我夸耀而编造了这一段故事吗?如果他是始皇最信任的人,尤其是在可疑的刺秦事件之后,沙丘驾崩之时,他理应身在现场。而据记载,跟随始皇出巡的所有医护人员,全被赵高、李斯灭了口。这位救驾者如何能活到我高祖皇帝斩蛇起义、诛灭暴秦之后呢?
       司马迁无言以对。
       武帝有一次和张汤谈起此事:众说纷纭,其义何在?张汤略一思忖,对曰:徐夫人的弟子,不愿他们的神器与失败的图谋有任何瓜葛;北方燕赵之士,既不满于荆轲的虚名,更耻于太子丹陪上女人事又不成;黑白之论乃是不可救药的唯美主义的必然结果;至于那位御医,假如太史先生所述不虚,以其睿智,他似乎想到了扶苏和胡亥,哪一个继位才更符合历史的需要……
       那么,武帝提醒说,司马迁呢?他总不会虚构这么一个刺秦故事吧?
       张汤微微一笑:陛下,当事情成为历史之后,你怎么说都是可以的。对于身后之事,任何人都无能为力。你承认司马先生是记录历史的人,那么,他记录的一切,当然都是历史。
       触国和蛮国
       经过几百年争城以战、杀人盈野的战争,触国最终征服了蛮国。
       蛮国成了新帝国偏远的行省,触国的王公贵族率领亲兵家将进驻各地,建立并巩固实际统治。蛮国的贱民则流落到触国的每一个角落,变成佃农、奴仆、官伎、自由职业者,他们逐渐忘却了亡国奴身份,凭着才智、勤劳或美色生存下来,并融入对方的生活。
       和平之后,触国的人发现,蛮国的女人原来很美,蛮国的语言也很优雅,相比之下,触语土气、粗野,过分简单,触国的女人则一味高头大马,完全不懂得什么叫从容雅致,什么叫如花解语。于是乎,触国显贵中的浪漫派,或曰激进分子,开始以讨蛮女为妾,以在家中和私人聚会上说蛮语为时尚。
       又过了几十年,蛮语逐渐成为触国的沙龙语言、上流社会的交际语言、服装和艺术界的标准语言。触语则退缩到官府和公文里,成为格式化的语言。在朝堂上,迫于祖训的皇上勉为其难地继续以触语与臣下进行表演式的对答。由于双方对触语明显的缺乏兴致,和修为的肤浅,这种对话不仅难以传达高深的旨意,最后连基本的交流都做不到了。一串串音符在空气中往来穿梭,宛如累死的小鸟纷纷坠地。
       终于又等到一位胆大妄为的风流少年为君,他在即位五年后宣布,从今以后,以蛮语为国语,触语只供国史馆人员学习使用。少年天子的出发点很简单,他生长在外藩,对触语只字不会,甚至可以说,他干脆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触语这种东西。
       此事引发了旧贵族的一次未遂政变,政变者编造的当今皇上乃是一位蛮国宫女所生的谣言,反而在全国掀起了勤王浪潮。因为几十年来与蛮女通婚已蔚为时尚,新一代无一不是触蛮混血,只是碍于律令不便公开承认而已。
       时间继续流逝,在漫长复杂的通婚过程中,已经没有谁能说得清自己究竟是什么血统。触国终于正名为新蛮国,“新”,当然是“日新又日新”的意思。国史馆正忙于修正或曰完善开国史。按照新思维的要求,触国被定义为由边鄙入侵的只知崇尚武力的原始部落,后来感于文明大义,融入蛮国的民族大家庭。
       世界史则被定义为蛮国文明怀柔史。
       孔子和麒麟
       腹中怀着孔子的时候,孔子的母亲徵在曾在郊原遇见一只麒麟。感于这只麒麟的优雅和友善,也由于对自古以来的传说的崇敬,孔子的母亲将处女时代的粉红色发带解下,系在麒麟如金似玉的角上。
       这位身上仍残留着贵族高尚气质的女人很早就去世了。孔子一直把古代和贵族气质与母亲联系起来。他对远古理想时代的向往总有怀念母亲的影子,即使在他成为智者以后仍然如此。
       父亲的高大威猛早已成为一个传说,然而也只是一个传说,当邻居们称赞年轻的孔子酷似那个名叫叔梁纥的男人时,孔子并没有被感动,他透过傍晚幽暗的微光,看着似乎永远在努力回忆的母亲的面孔,在她外在的沉静和内心的动荡中看到了同样矛盾的自己。
       孔子在暮年受到两次精神打击。第一次是他最忠心耿耿的大弟子仲由子路的横死,这是他一直预料到但却无法改变的结局,因此痛苦更深。第二次,是在他躺在病榻上闭目追怀往事的日子,忽然传来叔孙氏西郊游猎,射死一只麒麟的消息。叔孙氏及其手下当时都不知道他们射杀的正是千古罕遇的奇兽,是可以为他们也为鲁国带来好运的、在典籍中反复提到的麒麟。这件事倒也怨不得叔孙氏,因为麒麟至少有几百年没有出现过了,孔子在周的图书馆拜见老聃先生的时候,就听他感叹过:你不是寄希望于麒麟的现身吗?问题是,当麒麟出现的时候,天下有谁认识它?书上的描写过于朦胧,而且彼此矛盾,我们无所依凭呀。就说你母亲,那个聪慧的颜家小女儿,如果她所言无虚,麒麟早在你出生的那一年就已经降临过了,可是至今没有一个学者相信她的话,她的描述同样不可捉摸,像梦幻者的呓语……
       不管怎么说,那只死后的异兽还是让所有目睹的人感到了难以抑制的惶恐和惊奇,宫中很快派人来请孔子。如果世上真有一个人可能知道麒麟的真相,那个人非孔子莫属,徵在的故事毕竟深入人心。
       孔子接报,强支病体驾车赶到宫中。他一眼就看见了麒麟角上的粉红色丝带。几十年过去,丝带的颜色依旧鲜艳欲滴,这是很不寻常的。孔子伸出颤抖的手抚摸着母亲的丝带,发带和麒麟的角同样光滑温润。迟来的证据最终证明了母亲的非同凡响,证明了他个人命运的意义,但也同时证明了天命的不可测度和信念的虚妄。
       抱着麒麟犹自温热的尸身,孔子老泪纵横。回到家中,他将弟子们召到床前,告诉他们:麒麟出现了,麒麟已死,历史也该终结了,他们的书可以收笔了。此后不久,孔子溘然长逝。大诗人李白读史至此,掩卷叹曰:
       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
       李白终于还是太年轻啊!
       曹操和乌鸦
       在曹操时代,乌鸦是温柔的鸟。乌鸦使人想起和睦的家庭和亲密的友朋,想起热情和谦让。在大人物那里,乌鸦唤起自然的怜悯;在小人物那里,乌鸦唤起由衷的敬仰。这样一个足以促进社会和谐,引领人类走向大同的道德之鸟,谁会不喜欢它、谁会想到借它抒发自己心中那点见不得人的卑劣情感呢?
       在赤壁大战的前夜,曹操对未来的胜利有着不容置疑的自信。在他看来,这场战争在开始之前,结果早已经预定。能够预知的结果根本引不起满足的快乐。那么,曹操想,也许可以期待战争过程中的一些微不足道的意外变化,带来一些更微小的惊奇吧。因此之故,曹操在他的旗舰上饮酒赏月,心中想的完全是与战争无关的事,包括他年轻时的胡闹和历险,生平邂逅的一些旷世美女,以及,如果可能,未来的时代用个什么名字……
       岸边乌鸦的惊叫把他的梦和各种杂念搅碎了,同时也使他的心境顿时获得完美的净化。这一刹那,由于乌鸦及其天赋的伦理意义,由于月明星稀的非人世的美景的净化,曹操大概可算是世上最高尚的人。他想到了周公,想到了通过任何人之口说出来都会显得可疑的理想和抱负。这一切完全发自内心,丝毫没有作秀的成分。曹操伫立庞大舰队旗舰的舰首,慷慨激昂,横槊赋诗。众文臣武将举杯击案和之。一个何等感人的场面!
       曹操的声名是和乌鸦一起遭到玷污的。由于赤壁之战流传至今的脍炙人口却也难以证明的结局,文武奇才的孟德先生成了无耻的企图篡位者,乌鸦一贯从容的绕树三匝,被说成不祥的先兆。为此,必须让乌鸦自古就是小人的伴随者,好在没有人愿意过深地去追究其中的奥秘:乌鸦就乌鸦吧,不是还有凤凰、麒麟,不是还有神龟和青鸾吗?
       现在的历史是如此结论的:曹操赋诗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预言自己的失败,而且他还得相信,预言是改变历史的唯一手段。历史的无数个精彩场面,不管是重复还是创新,都是为了证明预言的正确,附带也证明,乌鸦确实是凶鸟,曹操确实是奸贼。
       阮籍和酒家女
       阮籍善饮。有一段时间,他最喜欢去住处附近那条巷子的黄氏酒家。黄氏酒家是个小门脸,不临街,酒菜也谈不上高档,一应用具都是不上漆的,酒客三三两两,很少成群结队。这样一个地方,居然成为大名鼎鼎的嗣宗先生的流连忘返之地,不免引起好事者的惊奇。
       自从山涛老大出去做了官,而嵇康老二被砍了脑袋,竹林七兄弟再也没有轰动朝野的雅集了。一向鬼精灵的王戎,从百忙的易经研究和账目算计工作中脱开身,亲自探望了一遭,回来后连连摇头,继而哈哈大笑,但却不发一语。此后有消息传出来,原来黄氏酒家的当垆娘子,是个绝色美人,简直就是前汉的卓文君再世。
       记者和包打听们鱼贯而去,酒家的生意很热闹了一阵子。那当家的老黄是个残疾,行走不便,镇日在后院的酒坛子中间枯坐养神,或搓些草绳之类,由黄氏娘子独自守着前台。
       阮籍每次来,肉不多吃,只管饮酒,所以很快就醉。这是他的老毛病,一向如此的。一醉就呼呼大睡。阮籍高大,黄氏很想把他拖开些,无奈根本拖不动,也就由他去了。好在阮籍不闹,只是睡。以后混得熟悉,娘子干脆叫他到柜台边坐着喝,一来这边有一把唯一的深背高椅子,二来可以陪着说话。但阮籍照样匆匆便醉,然后身子一滑,软软的,没有骨头似的瘫作一团,卧在娘子脚边。
       外面的风声传进来,老黄曾经不高兴过,但他不敢放肆。阮籍这样身份的人,岂是他惹得起的?但他心里搁不住,千辛万苦地挣扎到前面看过几次,看见阮籍只是饮酒,睡,醒来拔腿就走。
       黄氏娘子挨着阮籍的身子忙来忙去,衣摆不断地在他脸上拂过。有一次,阮籍睡梦中翻身,一手无意抓住了黄氏几乎垂到脚面的裙带。黄氏不知,拉扯之下,裙带竟散开了,半幅裙子差点掉落。黄氏一惊,急忙扯开,面向墙壁重新系好。慌乱之间,仿佛瞥见阮籍的眼睛分明大睁着,脸上似泛着狡猾的笑容。转过身子定睛再看,阮籍还是老样子睡着,且发出轻轻的鼾声。
       阮籍爱色的名声渐渐响亮起来,不过爱色不是好色,爱色是玄学意义上的,正符合大名士的身份。虽然有不少人对他欣赏一穷巷酒家女颇不以为然,但毕竟又让已经残缺不全的竹林七子回复了往日的声望。这事当然还有别的意想不到的后果:据说当政的司马昭亲口对亲信钟会说,阮籍这小子,咱们还真太把他当回事了。
       吝啬成性的王戎破格送去整整一筐他家特产、别处绝对吃不到的优质大李子,害得阮籍拉了好几天肚子。
       神仙
       这是周密在《齐东野语》中讲的故事。
       福建人林外是个很有才气的诗人,诙谐豪放,机智百出,爱喝酒,酒量极高。闲来无事,喜欢到西湖上乱走,累了,随便坐进一家酒店,自斟自饮。
       有一家酒店,地点偏僻,差不多出了风景区,所以游客甚少。这酒店格局也小,陈设简陋,然而酒菜都好,洁净,味足。林外去过一次,像无意寻到一件宝贝,从此时常造访。
       这林外正当盛年,一表人材,兼之世家出身,一举手一投足都是有风范的。角巾羽氅,飘然如方外之人。忽一日,林外又来到这家旗亭酒家,照例在窗边敞亮处坐下,小二递上酒菜。就见林外从腰间摸出一个精制的虎皮钱袋,让小二自己打开,数够应付的酒钱,收起来。待酒菜将尽,呼叫添补,又摸出钱袋,仍让小二自取。这样一直从中午喝到天黑,酒添了一壶又一壶,奇怪的是客人毫无醉态,更奇怪的是,虎皮钱袋一次次掏出来,明明记得拿掉了里面的小半铜钱,下次再看,其中满满的,分文不少。当真是聚宝盆一样的东西么,随用随生?这样风姿的客人,这样了不得的海量,这样奇怪的虎皮钱袋。小二疑神疑鬼,满店中人很快就都注意起这位客人来。
       然而客人最后一次掏出鼓鼓囊囊的虎皮袋,付过账,不发一语,扬长而去。
       众人凑近来看,只见墙壁上不知什么时候墨迹淋漓地题了一首诗:
       药炉丹灶旧生涯,
       白云深处是吾家。
       江城恋酒不归去,
       老却碧桃无数花。
       临安到底是国都,儒雅风流岂是别处能比的?
       酒客中有人念了这四句诗,马上明白过来,失声叫道:是吕仙翁,是吕仙翁啊!
       第二天,临安城盛传神仙驾临旗亭酒家,小店的生意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林外的把戏说穿了简单之至:他不过事先准备了十个一模一样的钱袋,每个袋里放上同样枚数的钱而已。
       神仙之说众口纷传,唯一的争论是,有人说是吕洞宾,有人则认为是韩湘子,因为据小二讲,确曾听到过那位贵客哼小曲儿。还有人对上述二说嗤之以鼻,说,吕仙韩仙,飞升未久,天上的位子尚未坐热,多少关节要逐一打点,哪有闲功夫下凡来喝酒,而且一连喝了七八天?
       那么大仙究竟是哪一位呢?
       哪一位?当然是丁令威喽!他那袍子上,不明明绣着一只仙鹤嘛。
       艾子访谈录
       传说中的彭祖活了八百多岁,请问他是怎么死的?
       艾子:既不是老死的,也不是病死的,因为神仙不会老,也不会病。他是无聊死的。
       这么说,天界人口也会减少喽?
       艾子:废话。得道成仙的人前赴后继,大家都不死,天宫巴掌大的地方,如何挤得下?唔,这么说吧:神仙人口的增减,要看两个因素:一是苦心学道的人多不多,二是看天上的生活无聊不无聊。学道的人多,考试的标准相对得提高,否则,挤破南天门不说,房价也会直线上升;日子无聊,就得组织学习,开交心会,不能以为一旦做了神仙,从此不需要再进步了。玉帝每天还要复习道德经呢。不过,到了神仙这一步,肯定不会像你们这些肉眼凡胎的草民一样动刀动枪砍砍杀杀。别指望暴力减少人口,暴力是你们凡间特有的怪现象……
       哎呀,艾子先生,我可是打小儿走路都要手持放大镜看看地上有没有蚂蚁的哦!上次一个猪脑袋的文宗说我爱吃奶油烤蝎子,我雇了一位号称“扫叶天王”的职业校勘家,硬是从他的文集中找出三十万处错误,一处错十块钱,逼得他吐出所有稿费不说,还倒贴了二十万他姨太太当年坐台时积攒下的私房钱呢。
       艾子: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笑话人一辈子,大家偏偏喜欢我。我呢,其实就欠一顿臭骂——切记,要骂得痛,骂得过瘾,骂得我睡不着觉——你知道,我近来贪睡,可人说,睡得太多,会得老年痴呆症的。
       您倒是脑子还快……
       艾子:另外提一下,我不存钱,因为从来不缺,所以对江湖上的朋友实实在在没有丝毫的偏见。文坛宗师、艺术巨匠,有族谱可资考证的贵族,先进技术权威,明星——包括男性的球星、新闻车间的大腕、国家奖评委、黑道白道红道、一身正气的教父,都是我的座上客。
       可是大师,您谈到神仙。神仙不死,说不定能绝粒,否则日子长,消耗能源太多,掏不起银子买,硬说人家做生意的家里不民主,派巨灵神去一顿乱砸乱抢。开价下来了,民主自然进步了,反正一切都是你说了算嘛。可是这会坏神仙的名头的。可见绝粒一定要实现。大师驻颜有方,虽不以神仙自称,庶几应该得道了吧?
       艾子:道可道,非常道。生可养,物可齐。人有过,勿惮改。
       艾子大师,听你这话,曾经因为学识不足犯过错误吃过大亏吧?
       艾子:没有,绝对没有。人的任何过错都是犯在常识上。忽略了生活中最普通的常识,就会犯错,甚至是致命的错误。没有学问不要紧,怕的是因为有了学问而和常识过不去。而我,始终坚持唯常识论。
       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有对牛弹琴这种事呢?
       艾子:这算什么?你没见奶牛还做了钢琴大赛的评委会主席呢?转世了好几遭才转出一个人脑壳的作曲大师,还要把手稿绞碎了和橄榄花、椰菜拌成西洋沙拉,虔诚地献给主席夫人,指望一奖成名,拿奖金买栋洋楼,从此不朽呢——说笑了,请不要记录。
       您不会在指桑骂槐骂周作人吧。我可听说您最不待见周家兄弟了。
       艾子:哪里?我给人挑刺专拣苏子瞻这样的人挑,他脾气好,不至于惹官司。周大先生和我井水不犯河水,为何如此?请看我的鼻头,可有一星半点红色?
       不红,倒是白了些,像是唱京戏的。
       艾子:你又来了!不知道二周最恨京戏吗?真是处处仙境,处处陷阱。总不能硬说您和交响乐有什么瓜葛吧。那又绕回转世先生那里去了。回到前面,对牛弹琴。
       艾子:我的正式回答是,弹琴的人疯了。
       不会是因为有的牛喜欢音乐吗?我听说……
       艾子:喜欢音乐的牛当然有。这个世界什么事都可能:冒认别人私生子,明明良家妇女非说做过鸡,“抠着臭脚丫子”自我点评,宣称小说已走红到土卫二,多了去了。但牛呢,惨点,它讲不出来,讲出来你也听不懂。子非牛嘛(得意地笑)。
       艾子大师,请问您疯过吗?
       艾子:当然疯过——像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
       那么,艾子大师今年高寿?
       艾子:对不起,你说什么?
       (大喊)艾子大师高寿?
       艾子:对不起!助听器坏了!就到这儿吧!
       马可·波罗的疑难
       马可·波罗的天国是那所囚禁他的监狱。他在那里听到了有关中国的种种传说,或者是,他在那里给人讲述了有关中国的种种传说。不管他是讲述还是听闻者,没有人能够弄清那些传说是他个人的亲历还是进一步的道听途说。存在着另一个监狱,另外两个无聊的囚徒之间的无数次彻夜长谈。
       另一个可能的讲述者又是谁?
       假如存在另一次长谈,马可·波罗的身份是什么呢?仍然存在着两种可能:讲述者或听闻者。中国故事的来历仍然是一个谜。
       在后来的日子,那本游记已经使他名扬四海,马可·波罗却在垂暮之年苦苦思索年轻时的那段神奇经历。马可知道自己幻想的天赋,否则他也不会千里迢迢去异国探险了。他有过太多次的长夜交谈,在露营地,在小旅馆,在昏昏欲睡的骆驼背上,在贵族的花园,在大汗的行宫,当然还有,在囚室。事实上,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囚室是最宜于倾心交谈的地方。虽然说起来荒唐,然而事实就是如此。什么地方能让两个陌生人如此投入地像肝胆之交一样对谈呢?即使在天国也不可能啊。
       有过为财产为名誉袭用他人身份的先例,在大冒险时代,这样做甚至算得上时尚。因此,马可·波罗还必须弄清楚自己是否真是马可·波罗,而不是那个杀害了马可·波罗并冒用其名的野心家。
       羊狼之间
       在伊索时代,文化不够昌明,那条借水源污染问题吃掉无辜小羊的狼,他的逻辑一直被称为强盗逻辑,而被吃掉的羊,死得不明不白,什么都没留下。从这个角度来看,狼和羊无疑都是失败者。
       其实,狼吃羊,天经地义,这和羊吃草没有分别。假如我们觉得羊无辜,被吃掉的草和树叶同样无辜,除非你认为草木不是生命。既然如此,狼为什么苦口婆心地要为吃羊找出那么多道理呢?简直是书呆子嘛。看到羊,扑上去一口咬断颈动脉,然后饮血、食肉、敲骨吸髓,谁会为此饶舌?
       可以想象,放在今天,那只狼经过了名校的苦修,满腹经纶,吃羊乃生之大欲,当然还要吃,但其中的学问就大不相同了。
       你瞧,狼是这样对羊说的(爪子同时按在羊的脊背上,以防它不听教诲,甘居野蛮):人往高处走,高处风大,凉快,觅食时看得远。所有的动物都希望进步。狼高于羊,其理不言自明,因为狼能吃羊,羊则不能吃狼。狼羊之间,发展的鸿沟五十光年。羊要进化为狼,非十年二十年所能完成。即使羊成了狼,狼不知又进化成什么了。那么,羊之被吃,殆不能免。然而就没有希望了么?有的。希望在何处?其实不远,就在狼身上。怎么说呢?不要以为被吃就是被吃,事情不这么单纯。你悲伤于被吃,或曰死,你确实就死了,除了狼吐掉的骨头,什么都没剩下。可是你想,你的血肉不是被狼吸收,化作它的血肉了吗,为什么不觉得你和狼已经融为一体了呢?是的,狼还在,你不在了,意识是狼的意识。可一个身体里不能容纳两个高低完全不同的意识啊?一个槽上拴不住两头叫驴嘛。你只要想,狼的身体,狼的意识,其中一部分就是我啊,还分什么彼此?看,感觉好多了吧,那点狭隘的个人意识,自我意识还舍不得抛弃吗?
       狼说:好,不要挣扎,不要恐惧,我以狼格保证,一定下口准,不会有太多痛苦。血流进我喉咙那一刻,据科学家的研究,你还会产生宁静的快感呢。(带着悲哀、恐惧和仇恨心情被咬死的羊,血中有怨毒,肉里有酸味,不健康,也不符合文明美食之道。做这番思想工作,不得已呀,呵呵。)
       听罢狼言,伊索的这只羊是否如醍醐灌顶,不得而知,但据说后来真有羊觉悟了,它的遗书据说是这么写的:
       作为羊,我的生活狼狈不堪。吃草,草有什么美味?到了冬天,连草也吃不上。狼随时等着我们,这种恐怖与生俱来,至死方休。羊的世界狭小,狼的世界很大。当我局限于小我的时候,我没有未来,我把生死看得太绝对。实际上,生死要在更高的层次上才有意义。表面上,狼吃了我,实际上,是我和狼结合在一起了。何必区分羊和狼,我们不都是苍天下渺小的动物吗?我的血肉在狼的腹中,不会变成它享受后的垃圾,不!我的血肉变成了狼的血,狼的肉,他强壮的牙齿,他发达的大脑,他炯炯有神的双眸……我成了狼的一部分,从一只可怜的羊变成了大众崇仰的狼……
       葫芦口
       战争期间,我们总是走过那段著名的山谷,葫芦口。顾名思义,葫芦口口小肚子大,易进难出。两端的出口长达数百米,谷底一条细绳子似的弯弯曲曲、坑坑洼洼的小道。两旁峭壁陡立,别说人,就是猴子也爬不上去。
       游击队利用葫芦口打了日本鬼子一次又一次埋伏。从崖顶扔手榴弹,掼土造地雷,砸石头,自己从来没有伤亡。葫芦口是进出山区的唯一通道,日本人不走不行。
       我从小在葫芦口长大,我喜欢葫芦口。口里面是世界上最好的草场,狭长型的,样子就像四五个足球场接起来,有很多外面见不到的奇花异草,山壁上岩缝里生着野山楂、野李、刺莓等浆果。这里的天和村子里看到的天不一样,天的颜色,云朵的形状,天空深处散发的味道,全都不一样。葫芦口的天虽然同样遥远,感觉却像是你随时可以走进去似的。至于走进去会看到什么,为什么要走进去,你从来不会去想这些问题。而且你觉得,已经去过好多次了啊,还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放羊的时候,我找一块特别光溜的石头躺着,嚼着野果或草根,听着头顶上的鸟叫,在暖洋洋的太阳和暖洋洋的春风里睡上一觉。不用担心羊,它们认定了这里,不催赶,它们一辈子都不肯离开。
       自从打了仗,葫芦口没人敢去了。都说杀气太重。
       过了有三年吧,鬼子说动村里的一个老羊倌当了“汉奸”,把上崖顶的路探出来了。随后他们放出风声,说有一批军火运到,要经过葫芦口,引诱游击队设伏。结果,急于发一笔洋财的县大队闻讯出动,百来号人全军覆没,只有我拉着大队的报务员,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婆秀子,从崖边溜到下边一片凸出的巨石上,在巨石旁边仅可容身的凹洞里躲过一灾。
       好多年过去了,躲在老娘的肚子里逃难的那一拨孩子如今都长大成了家,子弹壳里生出了细小的紫地丁花,而我还经常做葫芦口的梦。在梦里,我不是俯身在崖顶打鬼子,也不是在牧羊,而是被困在葫芦口里。从前熟悉的地方现在完全陌生,我在草地和灌木丛中来回乱转,怎么也找不到出路。有时候我走进石壁相夹的小道,只觉得路长而黑,逼窄得让人喘不过气来。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我自己毫无信心,不敢肯定路一定可以走出去。路走到深处,一个人也容不下,要侧着身子挤,挤得前胸后背皮破血流。路又好像变成了山洞,我害怕最后被夹在那里动弹不得,终于不敢继续往前走。可是醒来之后明明又知道,已经十分接近出口了,只有最后的一百米,甚至五十米,最后的一个弯,绕过最后一块石头……
       我就这样永远被困在葫芦口。这里过去是我的乐园,现在成了我的囚笼。那不明真相的葫芦口外,要么是梦醒,要么是来生。
       张宗子,作家,现居美国。主要著作有《垂钓于时间之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