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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重新妖娆(小说)
作者:向 春

《天涯》 2005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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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缨子和蓝乔
       比如十二岁那年,我经常梦见鸡蛋。我睡觉的时候非常警觉,总担心什么东西被打烂,我不知道这与容易覆水难收的鸡蛋有没有关系。当鸡蛋在我梦的边缘像一个温热的身体试图钻进我的被窝,我就像一个泼妇跳起来,牙签似的尖厉地喊道:米缨子,起床!后来我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嫁了人,那个娶了我的男人说,你是一只早已被磕破了的鸡蛋,那时我才知道,我原来就是一只鸡蛋,一只破鸡蛋。
       我的名字叫米缨子。母亲怀我的时候,父亲在当公社书记。那一年父亲提出,粮食不够吃,可以多养些羊多养些鸡以肉代粮,之后父亲被押到公社惟一的戏台上挨批斗。母亲是在从台下往台上挤为的是给父亲送一顶帽子免得让他们拽父亲的头发时,发觉自己临产的。慌忙之中,她挪进戏台旁的土厕所里,托着一团软乎乎的我大叫“来人”。我一直认为自己极尽文雅,殊不知我当初出生在茅厕里。母亲说她第一眼看到我,发现我的头发好得不得了,它们一缕一缕又黑又长地几乎遮住了我整个脸,活像一团茂盛的玉米缨子。也是因为母亲被刚刚过去的三年自然灾害吓破了胆,想到玉米也在情理之中,况且我父亲刚好姓米。母亲对父亲说这孩子就叫米缨子吧,这名字朴素。
       从此,听到有人喊“米缨子”时,我就站定说“嗳“,或者环顾四周说:“谁在喊我?”只有一次,那时我已过而立,一个面色苍白的姑娘从我的身后赶到我的对面说:你是米缨子吗?当时我愣在那里,脑子里惟一思考的问题是:到底我是米缨子还是米缨子是我?那时我的思想还很矫情,我想让我身边的任何事情复杂起来或者哲学起来,我的心态是急于从一个女孩过渡到一个女人,殊不知想变成一个女人是需要男人帮忙的。
       蓝乔爱吃香油,远远地闻到带香油的食品味儿,她就像一条小狗一样抽抽鼻子说:在哪儿呢?我说蓝乔你怎么和黄世仁一样的嗜好呢?最后蓝乔跳起来说:我要是喜儿呀,我就嫁给黄世仁,笼络好黄世仁之后下砒霜搞定黄世仁的妈,然后过日子,吃香油。听听,万变不离其宗。我们俩经常这样勾肩搭背地在大街上胡说八道。
       知道自己的皮肤黑是十二岁那一年,我家的邻居对我母亲说,你家这丫头像谁呀,怎么那么黑。当时我正在双臂交叉脱一件紧绷在身上的毛线衣,毛线衣卡在脖子上拽不下来的时候,我听到了这句话。为了掩盖自己的尴尬,像被谁出其不意地挠了一下那样,我突然嘎嘎大笑,笑着笑着就嚎啕起来。第二天就是“六一”儿童节,记忆中“六一”儿童节永远在下雨。我的节目是在一个集体舞蹈中领舞。这个舞蹈的配乐是《阿佤人民唱新歌》。“村村寨寨哎打起鼓敲起锣,阿佤唱新歌哎”。那时我们是边唱边跳的,气喘吁吁。最后一个造型是,其他的同学参差地蹲成一个梯形,我一只手扶着最后一排最中间一个同学的肩膀,另一只手把一只腿从后面扳在头顶上,整个鞋底子都面向观众。恰好我穿一双家做布鞋,大拇趾头下磨了一个洞,这样一个破鞋底子上露出的肉蛋子就被所有的观众看见了,于是台下大笑。万分紧张的我在一片哄笑中跃过前面的一排同学,一头栽到了戏台的最前面。我连滚带爬地下了台,蹲在地上哭泣不止,最后我的班主任老师拉着我的手送我回家。
       这个拉着我手送我回家的人是我的初恋。这桩事儿听起来有点庸俗,但它发生在我还不懂得什么是庸俗的时代。我始终认定,并且强调,它是一段爱情而非一段爱情故事。
       他因为送我回家而认识了我的母亲。母亲是个热心人,看着这么英俊的一个小伙子就说有没有对象啊,婶子给你介绍一个。就这样他和我家里的人熟悉起来。每到星期日,他骑一辆永久牌的自行车过来,和母亲说说笑笑地到邻近的公社看对象去了。记得母亲给他介绍过话务员、播音员和妇联主任。黄昏的时候,我藏在他们回来时必经的路边的一棵大树后,仇恨母亲的眼泪在远远听到他的自行车的铃响时便唰啦啦地掉下来。天黑之后,我经常抱着那棵树哭,后来那棵树就活活被我哭死了。
       他在我眼里是最好看的男人,他的眼睫毛非常好看,左边的比右边的稍微浓一些,他俯在我桌子上看我写字时,我看见他的睫毛上落上稀疏的粉笔尘末。我把竖要写成竖撇,竖撇要写成竖折,他在不断地纠正我,他不知道我在故意拖延他在我身边的时间,直到他手把手教我。他的手上有淡淡的绒毛,中指内侧是一片洗不掉的红色墨水。后来我长大了以为忘记他了,可我的右手得了关节炎,一下雨就疼。我担心下课的铃声响,担心放学的铃声响。晚上我闭上眼睛总让心沉在他右边的睫毛上才能睡去。我最喜欢参加学农劳动,这样我整天都可以和我的班主任老师在一起。挖树坑的时候,我跳进树坑里窥视他,我发现他挥动的铁锨被什么硌了一下,他弯下腰把什么东西很宝贝地装进了口袋里。我想到了金子,那时我还没有见过金子,只知道有一句谚语叫“是金子就会发光”。我的眼睛追随着他的衣服口袋,我想知道他捡起来的是不是一块金子。太阳落山的时候他过来帮我,趁他不注意,我的手伸进他的衣服口袋里。我掏出来一颗小石子。他拄着铁锨笑着看着我,伸出右手的食指在我的额上点了一下。这颗小石子成了我一生的谜。
       终于父母亲要到城里工作了,我们都要离开这个地方了,得到这个消息时是一个黄昏。从公社大院往北走过一片树林,再跨过一道渠沟,穿过操场就是学校的大门。我在这段路上像一只围磨的驴一遭一遭地走着,我没有哭。那一天的西天是那样的奇异,钢蓝的天上偶然有一两点彤红的云,像他留在我作业本上的红色墨迹。
       我用八毛三分钱从供销社买了一只塑料皮的笔记本,蓝色的封面上斜插进一枝松柏(后来我才知道这叫黄山迎客松)。我在首页上写下“让我们的友谊像松柏一样万古长青”,觉得不合适,撕了。又写下“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又撕了。总之,我一页页地撕,到最后笔记本面目全非,也没送出去。
       我说到这儿时,本来已经拿出淌眼泪姿态的蓝乔,突然仰天大笑起来。她捣着我的后背说,你又在编故事,我差点上了你的当。我怎么解释这是真的,她也不信,我第一次和她生了真气,她从我这儿走的时候,我都没理她。
       蓝乔和我的丈夫都认为我活在自己编造的故事里。有时候我向他们叙述一件事情,动情时我无法克制地颤抖或呜咽,可蓝乔和我丈夫这两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噼哩叭啦地嗑着瓜籽,他们在讲萨达姆的情妇和克林顿的内裤。我自己有时也搞不清楚,哪些是我自己经历的,哪些是我自己营造的。有一阵子我写一个擅长甜言蜜语的男人,起初是想以嘲讽的口气描述的,开头是:愚人节的一天,一个小蜜蜂一样的大男人兀自飞到了我的脚尖上……可是写到最后我发现,自己被这个小蜜蜂的甜言蜜语完全浸透了,像一块萨琪玛那样不能自拔。我坐在电脑前,用自己的手指替他向我倾诉,我的眼睛一次次腾起雨雾。我是多么喜欢甜言蜜语的男人啊,这小女人的毛病,除了蓝乔我对谁都不好意思讲。蓝乔说改改你这毛病吧,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可毛病要是那么容易改还能叫毛病吗?治病容易治毛病可难。我不能算作弱智,但我确实太注重形式。一个男人即使非常爱我但我感受不到,这有什么用啊。半夜睡在床上,我把我的丈夫当成了小蜜蜂。
       没过几天我又旧病复发,我在构思一个聋子爱上瞎子的故事。聋子听不到瞎子在说什么,瞎子看不见聋子打手势,他们靠一种叫“飞乐蒙”的气息或信息互相吸引,以彼此触摸为交流的手段,爱情一触即发。有一天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去一趟医院,他们猜测对方可能是想到医院问问医生他们能不能要孩子。站在医生面前,瞎子说他(她)想把耳膜移植给聋子爱人,聋子爱人当然没听见。聋子打手势说她(他)想把角膜移植给瞎子爱人,瞎子爱人当然看不见。最后医生把他们的手放在一起,边打手势边说,你们可以生一个很健康很聪明的孩子,回去试试吧。有一句谚语,两个脑袋总比一个脑袋好。现在我还要加上一句,三个脑袋比两个脑袋还要好呢。
       这样我当瞎子时就把丈夫当成聋子,我当聋子时就把他当成瞎子,总之我在他身上摸来摸去,摸到他的下体时,我炮烙般地缩回手,仿佛这是一个冒犯。在下半身的问题上我们一直像两个君子表现得很客气。怕痒的丈夫笑得满地乱窜,为了追他我的脑袋碰在壁板上,好大的一个包。
       有一个成语叫大智若愚,我的情况是大致和这个成语表达的意思相反。我看上去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人,和人交谈时,我的眼睛神采十足地闪动着,其实,大部分的时候我不知道别人在说什么,有时候我听到朋友的一阵暴笑,才知道他们揶揄了我好一阵子了,我还没发现。我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毛病,那就是灵魂出窍。尤其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很少能准确地到达目的地。我的灵魂对我的肉体不大负责任,它把代表米缨子的那个物体随便抛在哪里就云游四方了。
       蓝乔经常问我,你为什么总走神儿啊?我说废话,我要知道为什么走神儿我就不会走神儿了。打个比方,我经常丢东西,甚至丢过腰带,这是个容易引起误解的事情。别人就问我是怎么丢的,问这种话的人常常是别有用心,而根本不想搞清丢失东西的原因,这是个永远搞不清的事情,试想,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的东西是怎么丢的,这个东西还可能丢失吗?
       有很多事情我搞不清楚,甚至我和我的丈夫是否相爱过我都飘飘忽忽。起初决定嫁给他的直接原因是他成功地从一个男人的手里把我夺了过来,作为战利品我自然地顺从战胜方也是说得过去的,在那个崇拜英雄的年龄段,他是尊贵的王侯,征服我的武器是横刀立马的精神。新婚之夜他脱下了我的衣服,像给一块糖撕开了糖纸,或给一只煮熟的鸡蛋剥掉了皮。那一夜他很清醒,他很认真地验收我,最终的结论是,我是一个赝品。
       他是惟一的一个娶我但没说爱我的男人。后来我一直在等,我走进了女人的误区,以为得到爱的前提是有良好的品行,我像一个勤奋的妇人积攒粮食那样一点一点积累我的操行。我一直在等这三个字,仿佛再向前走一步就等到了,一步一步往下走,这是一个悬念,想起它心中一半辛苦一半温柔。终于这三个字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出现了,我和黑的天一起淌眼泪,仿佛见到了久别重逢的一个什么人,诉说着喜悦和伤悲。只是有一个事实需要澄清,这三个字不是出自我丈夫之口,而是另外的一个男人。
       有一次蓝乔问我和老公做爱哪一个更主动,我被她的问话搞得满脸尴尬。但是她不依不饶,我不得不抓住她的手说,求你饶了我,不要让我谈我的丈夫。蓝乔很不客气地甩开我的手,撇嘴说:你们这个行当的人最虚伪,你们把脸埋进故事里掩耳盗铃,你们说东道西说长道短,你们最不能面对你们自己,最不能说清你们自己。你们和戏子差不多,说别人的故事,消耗自己的血泪。
       蓝乔的一番话让我绝望。一连几日我躺在床上,废墟一样地横陈着,我开始厌恶自己,排斥自己,感觉肉体在分分秒秒地腐烂。我想起了几个优雅地死去的凄美女人,死于霞红色围巾的邓肯,死于透明丝质筒袜的三毛……我还没有想好我的死法,我跳跃起来大叫一声:米缨子,你给我回来!这样死去过于浪费。
       贾如男和米缨子
       我一直在追究我这个名字是谁起的。爸爸说是爷爷起的,爷爷说是爸爸起的。按照他们互相推诿责任的态度,他们应该承认这个名字起得不怎么漂亮。贾如男?真是滑稽,男的就是男的,怎么还要“假如”呢?上小学报名的第一天,我蹭在门框上对父亲说,我不想叫这个名字,男是性别不是姓名。父亲正在为两块钱的报名费心疼。他冲着我的屁股蛋子踹了一脚说,想当个男人不在于叫什么名字。你要是个没出息的东西,就是叫上“毛泽东”三个字也不管用。这一脚踹得让我跪在了门槛上。我想一骨碌站起来,但是我没有动。也许跪下去,父亲会给我重新起个名字。总之我不愿意要现在这个名字。可是父亲干瘪的屁股蹭着我的脑袋跨出门槛,走了。父亲的脑袋又瘦又长,脑门儿上碗底大的秃顶,从后面看,像一只毛袜子破了,露出脚后跟。眼看着“毛袜子”越走越远,我绝望地大声唱道:要学那泰山顶上一棵松……声音一出口,惊得旁边正在卧蛋的一只母鸡飞起来,一颗在空中脱肛的蛋,落地,碎了。我一直跪着,中间八蛋来找过我一次。八蛋是王家的第八个儿子。八蛋说,我就不嫌我的名字难听,我叫王八蛋,意思就是王八的蛋,骂的是我爹,关我屁事儿。到了后晌,八蛋慌慌张张地跑来说,你还跪着呢?你爹让队里抓起来了。人家说你爹说了,让他儿子的名字叫毛泽东,那毛泽东就是他儿子了,你爹成反革命了。我记起来,父亲说这话的时候只有八蛋在场,八蛋这个王八蛋和我后来见到的一些男人一样,惟恐天下不乱。难怪后来有一句很流行的话,男人倒是非女人打群架。听到父亲被抓起来我心想完了。我好不容易立起自己麻木了的双腿,发现惟一的裤子膝盖上磨出了两个洞。我仰起头哇地哭出声来。那时我只有一条裤子,裤子破了我当然会哭。现在我只有一个老婆,她破了,我欲哭无泪。
       想起来真让人哭笑不得,我,贾如男,在这个世界上做男人是一个假定,咳咳!这是我的老婆米缨子对我一字一句说的。
       米缨子在没有成为我老婆之前,在我的眼里是最完美的。她天真美丽超凡脱俗。她的肤色是浅褐的,光泽温润。头发浓密蓬松,散下来时,覆盖了上半身及半个脸。她常常害羞地躲在自己的浓发里,一双眼睛幽幽地看我。
       我在宿舍里吊起了一只沙袋,我把它当成了我的情敌,没日没夜地对它出击,我的手指关节都出了血,沙袋上血迹斑斑。终于米缨子被我从一个男人的怀里活活地掏了出来,成了我的。一个女人成了你的,这多么不容易。我爱她爱到了一刻见不到就万念俱灰的地步。她是我的一颗紫葡萄,我不忍心吮破她,不舍得穿越她,不能让她因疼痛而面色苍白。我坚持着,坚持着,一直坚持到那个经典时刻的到来——我褪下她华丽的婚裳,她巧克力一样的身体就呈现在我的手掌上。我把她捧在雪白的床上,让她的头向着床头相反的方向,这样她足有二尺长的头发就可以泻在地毯上,我不会弄疼她的头发。我在多么精致地给予她淹没她,我要告诉她我今生今世只对一个人说的一句话——可是这时我不得不去接一个电话,电话铃已足足响了十下。电话里一个男人说:怎么样?风景独好吧,遗憾的是曾有人到此一游啦。
       天塌了,我坠入无底的深渊,我的身体迅速萎缩,像掉进水里的一只爆米花。在我就要完完全全得到米缨子的那一刻,我被一个电话打翻。
       我坐在黑暗里,仿佛被狗咬了一口,既感觉疼又感觉脏。
       蜜月未完,我就厌恶回家了。下班后在办公室里捱着,总有同事关切地询问。他妈的我该说什么呢?仿佛赃款被盗有苦难言。
       猎艳,是一种瘾,沾上了就不能轻易罢手,想罢手就需要戒。戒就是要和自己的意志做斗争,就是自己和自己打架,哪一方胜负,都要自己亲自疼痛。
       我第一次接触别的女人是在公司的工作室,一个丝袜厂的女老板慕名而来,想让我为她的产品设计广告。她的衣着非常得体,咖啡色的淑女装配着杏红色的长袜,透明而且质感。她的腿长得非常美,浑圆、匀称、饱满,脚踝丰腴而且婉约。当下我就以她为模特工作起来。就在我的工作室里我的工作即将完成的时候,她向我褪下了她的长袜接着就是衣服。我像个贼一样偷来了短暂的欢娱。事后我很害怕,担心这个女人纠缠不休。事实证明我完全是小人之心。几年后我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说她当初从我身上取走了画家的精子,现在她的孩子果然有绘画天赋。原来如此!那个时候还没有名人精子库。
       后来我又接触过几个女人,有的没有等对方脱光衣服,我看见她白森森的死鱼肚一样的皮肤就落荒而逃。我接受不了皮肤太白的女人。
       但是我害怕夜晚,害怕夜深人静时电话铃响起。一个醉酒的夜晚我回到家里,看见幽暗的灯光下米缨子靠在沙发上睡着了。她怀里抱着一只靠垫,睡袍紧裹着她的身体,只有一只脚非常放松地耷拉着。在我们恋爱的时候,米缨子总说自己的脚凉,即使在电影院里,我都会把米缨子的脚丫子揣到我的胸口上。而脚丫子一热米缨子就要睡觉,电影散场了,米缨子还在睡,我就抱着她的脚丫继续看第二场。那时候我似乎最喜欢米缨子的是她的脚丫子。
       人在酒后特别容易怀旧,此时想起我和米缨子的过去,我的心中充满温情和悲伤。我靠着沙发坐下来,双手捂住米缨子的脚丫子,想把它放在我的怀里。米缨子睁开眼睛怔怔地看着我。我和米缨子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对视或者凝视了,她的眼神让我慌乱起来。我的身体向后挪了一下几乎是哽咽着对着我胸前的米缨子的脚丫子说:米缨子,其实我是爱……米缨子把她的脚丫子抽回去了。我知道我错在了不该加“其实”这两个字上。爱就爱,其实什么呢?
       电话铃响了,我反倒舒了一口气。
       米缨子伸手按下了免提。是米缨子的朋友蓝乔。听到蓝乔的声音,米缨子像脱下了一件外套那样换下了刚才的表情。观察女人打电话很有意思,如果对方是异性,她们会下意识地整理头发,调整出最迷人的表情;如果对方是自己感兴趣的异性,她们的面色会骤然变得红润、娇嫩,声音抒情起来。
       哎,米缨子,你在干什么?
       我在听贾如男讲话。
       他在说什么?
       他对我说“我爱你塞北的雪”。
       呵,他真虚伪,他应该说“爱上你是我一生的错”,然后扇你一巴掌出门,到外面去寻欢作乐。
       米缨子拿起了听筒,她和蓝乔在争吵。蓝乔说米缨子和她是两条母狗,经常咬别人也互相咬,彼此伤害也互相舔舐。我于是给她俩画了一幅漫画:两个狗身人面的尤物,穿着“爱”牌的时装,一边怒目而视相对而吠,另一边为对方搔痒。看到这幅画,米缨子说我的脖子下面怎么接上了狗的身子,蓝乔说狗的身子上面怎么安上我的脑袋。最后蓝乔在上面题了字:假如我是一个男人,我会爱上这两个小妖精。米缨子咯咯咯地笑着,耳朵和脖子都红起来。她看起来很开心,我的心情也开朗起来。
       我的情绪总是受米缨子情绪的影响,我就不能像米缨子那样自顾自活在自己营造的氛围里。男人是最怕孤独的,如果二十四小时没有人跟我说话,我就听到自己的耳鸣,我就会手足无措。可是有一天,米缨子却让我充当一个哑巴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而她充当一个瞎子,为了找感觉她用一条黑纱巾蒙上了自己的眼睛。起先她执着我的手,动用二十个指头试图创造一种特定的语言。之后,她的手在我的脸上摸,以轻柔或粗鲁的程度表示喜和憎。当她摸到我的耳朵的时候,逗留的时间很长,她的手指沿着我的耳轮滑来滑去,像一个细致的裁缝识别一种好料子。我知道哑语里耳朵表示爱,这使我感动起来也心酸起来。感觉到我想说话,米缨子的手指挡在我的唇上。我得继续做她的哑巴。
       感受到米缨子还在爱我之后,我想下决心和米缨子推心置腹、开诚布公地谈一次,米缨子让一对聋哑人和瞎子互相沟通得爱起来,难道我们就不能消除芥蒂?
       我是要等米缨子外出回来打算一切都要从头开始的那天下午认识良秋的。
       良秋是一个古典型的美女,长着细长的凤眼和尖俏的鼻子,皮肤哑光,不白不黑。
       她说她听过我的美术讲座,看过我的个人画展。她要做我的人体模特儿。迄今为止没有一个男人看过她的裸体,她要把最宝贵的东西献给像我贾如男这样的艺术名士。人是经不起恭维的,恰当的恭维会使一个人暂时忘记自己。
       我作为一个男人非常感动。我确实为一个处女并且在为我准备着献身的处女深深地感动。良秋是我结婚之后接触的第十二个女人。十二,是人生的一轮,我想良秋应该是最后一个了,是一个句号了。
       我在靠近良秋的身体,其间我在断断续续地想起米缨子。我想象她提着旅行箱长发飘飘地向我走来,我在向她检讨着男人的狭隘,表白着我一直想向她倾吐的爱。
       在女人面前,在女人的身体面前,男人最容易体现人性,也最容易失去人性。我就要接触到了这个处女的身体。
       就在这时,米缨子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她确实是手提旅行箱,长发飘飘。
       她下意识地向后退了几步想夺门而走,随即她又转过身来怔怔地看着我和我身后的良秋。接着她发疯似的尖叫一声,从地上抓起我和良秋的衣服向着窗外扔去。
       这时我才想起穿衣服,但是画室里连一根布丝儿都没有。我伸手去拽窗帘,想暂时遮蔽一下我和良秋的身体,可窗帘挂得很结实怎么也拽不下来。我气急败坏,满头大汗。米缨子仰天大笑着,笑得肩上的红围巾抖落在地。她的笑声是高亢的、凄厉的,这是一种可以打倒男人所有人格和自尊的笑。
       我终于像一只野兽跳了起来,我给了米缨子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指着良秋对她说:她是一个处女!
       米缨子捡起红围巾挂在脖子上,像江姐一样把围巾的一头甩在身后说:她对你是处女,对所有别的男人都不是,对她的丈夫也不是。她是你的处女,你一个人尊敬她足够,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米缨子离开我的画室时,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如果是个男人你就应该让一个处女饱满。
       我抱起浑身冰凉的良秋,把她放在我的一张油画上。我的所有的阳刚和所有的热爱都倾泻在了这张画布上。我有做男人的权利,有向往一个处女的权利,我表现得很出色,我想活得自信一些。我和良秋在这张油画上翻滚,良秋为我流淌的鲜血和画布上的颜料把两个裸体涂染得五彩缤纷。
       夜色降临时,我裹着一条窗帘出去买良秋穿的衣服。回到画室良秋不见了。她是裹着那条画布离开我的。
       我可以说爱上良秋这个美好的女人了。
       在这个城市里,我每天都在找,最后我醒悟了——我永远找不到良秋了,她在奉献自己最崇高的东西的时候,受到了来自于我这一方面的凌辱和伤害。我这人真的很单纯很鲁莽,我上了米缨子的当。
       米缨子坐在电脑前,见我回来满脸笑盈盈的。我现在空前地厌恶米缨子及其她的笑容,她的笑弥漫在空气中让我窒息。我绝望得一句话说不出来。
       她的手放在键盘上,侧过脸说:我去你的画室是想告诉你,我去新疆旅行时爱上一位叫胡海的男人……
       我知道米缨子最后一次旅行去的是广东,机票我都看过的。现在她又在给我讲故事,又要用故事中的情节表现自己是一个懂得爱、敢于爱、忠于爱的性情女人。
       我的愤怒无可奈何地爆发了,我怒吼道:你是个骗子!
       婚前你用你的完美骗了我,用你躲在长发后面的羞涩骗了我。婚后我就一直没有得到你,一直没有击中你穿透你。你再没有深情地看过我一眼,你深情地凝视衣橱里的每一件时装,深情地凝视书柜里的每一本书,对你的丈夫你是如此吝啬。虽然我经过一打的女人,但是每一次都笼罩着你的阴影,你像恶魔一样渗透着我,让我的一切行为成为假设。我是那么小心翼翼地对待你,我在使出浑身的解数,我在察言观色,我他妈的辛苦得一塌糊涂,从来没有换来你的一声呻吟。我的精血被你吸干,被你的眼光晾干,我像孔夫子的学生送给孔夫子的那条干肉,早已不能发出狮子般的怒吼……你是完好无损的,你把生命的激情保存在身体里,可以向你爱上的任何一个男人爆发得不可收拾。
       你,米缨子,你是个骗子!你在借助书利用书装点着你的高雅。大街上你腋下夹着书,包里装着书。回到家你在地毯上看书,屁股下坐着一本辞海。晚上你在床上看书,睡着了就盖在自己的身上。你今晚睡在30—31页之间,明天又睡在56—57页之间,就是没有睡在丈夫的双臂之间。你这样的女人鬼才爱。
       我感觉我说了一辈子的话,并且我发现我现在说话的口气特别像米缨子,这个女人,令我开始憎恨的女人,她把我说话的语气都改变了。我在不知不觉中被她完全篡改了。我绝望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我是那么自卑,没有比老婆不爱你更让男人沮丧的事了。
       米缨子转过脸来说:说完了吗?她的手依然在键盘上,一边输入文字一边自言自语地说:
       在飞机起飞前,我看了一眼我的邻座。他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有浪漫气质的那一种。飞机起飞后我就在白云上面睡着了。梦醒后我发现我睡在旁边那个男人的怀里,我的头发散落下来几乎覆盖了他的双腿,我们相视一笑。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我再不能忍受米缨子亦虚亦幻的生活了。我说:米缨子,求你再不要跟我玩儿了,我们离婚!
       离婚,哪一个男人愿意轻易离婚呢?老婆是自己的,就是再不堪也要敝帚自珍呀。反过来讲,外面的好女人再多,也不多自己的一个老婆呀。像一个企业员工越多蛋糕才能做得越大呀。
       紧接着我发现我又上米缨子的当了。
       在地铁口,我看到两个人在接吻,那个女人的头发真像米缨子。我站在旁边等车没有理会。经过一些女人之后,我对接吻这一类的事情已经不怎么敏感。看到街头上的男女接吻,像看到随地吐痰那样稀松平常。这时有人跟我说话了:你好,我是米缨子。米缨子跟我笑着依然依偎在那个男人的怀里。狼来了狼来了,此时真的狼来了,原来米缨子说她爱上了一个男人是真的。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落拓不羁的那一种。
       我指着米缨子说:你这个婊子!
       米缨子恬不知耻地说:我不如婊子,婊子只付出身体,而我还付出灵魂。
       米缨子始终依偎在那个男人的怀里。我想起了一首打油诗:你是书本我是包,你是木头我是胶,你是猪肉我是刀,咱们感情这么好,让我亲亲抱一抱。
       于是我就和那个男人打了起来。我相信我不是因为爱米缨子才和那个人交手的。我现在仍然是米缨子的丈夫,他们可以不尊重我这个人,但不能不尊重丈夫这个身份。
       我真的想给世上成千上万的“丈夫”讨一点说法。
       米缨子和胡海
       和贾如男离婚后的一个星期天,我心烦意乱地呆在刚刚搬进的公寓里。在黑暗中我不停地吸烟。听到敲门声去开门,没想到会是蓝乔,因为我还没有告诉她我的新住址。
       蓝乔脸色苍白地瞪着我。我知道蓝乔在生我的气。我拉开灯靠在床头上,点着了一只雪茄。我不会吸烟,打心眼儿里讨厌公共场合借吸烟搔首弄姿的女人。现在我点燃了雪茄,纯粹是想要和雪茄玩一玩。
       蓝乔坐在地毯上咋咋呼呼地说:“哟,鸟枪换炮了?香烟一样的贾如男被你吸完了又开始吸雪茄一样的胡海啦?”
       听到这两个名字我真的火了,我扔掉雪茄说:“够了没有?蚊子比苍蝇更讨厌是因为蚊子总在不停地叫。”
       蓝乔也火了,她从地毯上站起来,指着我的鼻子说:“米缨子,你说,你离婚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
       “又不是跟你离婚,为什么要跟你说一声。”我说。
       “贾如男爱你如同你爱胡海,你们都不会有好下场的。”蓝乔在吼。
       “你少提胡海的名字!”我也在吼。
       “胡海的名字是一件瓷器吗?一提起来就有打碎的危险吗?你爱上的是你假想中的一个男人,你幻想出的一个影子,所以你怕他碎……”
       我失声痛哭。蓝乔在一边冷笑。哭累了我告诉她,我和贾如男分手时,还结结实实地做了一次爱。我说从哪儿开始从哪儿结束吧,可是一时找不到安全套。在抽屉里找到了一只气球,凑合着用吧,道理是一样的,距离产生美。由于我们谁也没把谁当回事儿,感觉很好。
       我的眼睛虽然红肿着,但丝毫不影响我和蓝乔勾肩搭背去看电影。进影院之前,蓝乔从街边的小铺里买了一瓶二两装的二锅头,坐到座位上之后强迫我喝掉一半儿,然后自己一饮而尽。这是我们第二次看《泰坦尼克号》,蓝乔要求此次谁都不许睁开眼睛,要在醉酒的状态下听《泰坦尼克号》的音乐。随着音乐响起片头推出,我们同时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眼睛时,电影院里空荡荡的,工作人员站在我们旁边拽我们的袖子,我本身就有在电影院睡觉的前科。回家的路上,我抱怨蓝乔让我喝了酒。蓝乔说怎么能怪酒,明天在家睡足了再喝上二两重来。我说不来了,我不愿意再次体会杰克被冻死。蓝乔伸个懒腰说,死得好,杰克死得好,要不然非得离婚。露丝放弃石油大王的儿子跟一个穷小子玩儿,早晚得悔断肠子。
       胡海说我从后面看像三毛。我知道他指的是我的头发。我一直在用浓密的长发覆盖自己,来掩饰我的寒冷和孤独。人都想借助自身的一部分来掩盖另一部分。比如荷西用一窝大胡子掩盖自己的语讷和羞涩;鲁迅则用横刀立马的眉毛掩盖自己的儿女情长。更有聪明者用光头掩盖自己的秃顶,用沉默不语掩盖自己的口吃……我也知道胡海用他的飘忽不定掩盖了他一切不适合我的东西。
       我喜欢摸他的耳朵咬他的鼻子,我捧着他的脸一遍一遍说我爱你——我完全忘记了自己的骄傲,淋漓尽致地表白着爱,我为自己的幸福感动得几度哽咽。可是当他叫我“小黑狗”、“小耗子”,我就会发笑,笑得停不下来。我想起“狗拿耗子”这句话。我叫他糖公鸡,我一看到他就被他粘了去。
       他说米缨子你脑子不清楚,我又老又丑亏得你能爱上我。我摸着他结实的肌肉说料子是好料子只是做工有点粗。爱一个人的时候智商可以降低到零。最理智的人可以丧失理智,最爱面子的人可以丧失面子。恋爱的人要嘴接吻就行了还要脸干什么?
       我没有一次静下心来享受过我和胡海的爱。我焦虑,我担心,我惶惶不可终日,我彻夜不眠,在他的怀里拱来拱去像一个找奶吃的小生灵,没完没了没够。他先睡着,我就生闷气,等他醒了,我就和他闹别扭。临别时,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让我自己觉得自己虚伪得可耻。
       蓝乔说我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蓝乔说,婊子是一个中性词,有的女作家还把自己标榜成妓女作家呢。蓝乔说,瞧,大部分的妻子老公不把当月工资连工资条子及时给她们,她们晚上就拒绝和老公睡觉!妓女的定义是什么?《汉语辞典》1983年商务印书馆修订本中:妓女,旧社会被迫卖淫的女子。难道说只有旧社会卖淫的才叫妓女?难道只有被迫卖淫的才叫妓女?比较客观的定义应该是:以卖淫为业的女子。反过来说妓女作为职业也没有什么可耻的,这个行当存在的历史不比家庭存在的历史短,足以说明它的合理性和颠扑不破性。有人说它是社会的“毒瘤”,其实它是社会的一个排毒口。它可以稳定治安,平衡利益,拉动消费,提供就业,最关键的是,它可以把口袋较鼓的那部分人的钱转账到腰包较瘪的那部分人的信用卡上,完全符合社会主义理论,共产共妻……蓝乔说得几乎喘不上气来了。
       蓝乔看上去是一个瘦弱的小女人,但她从不崇拜男人,更多的是鄙视。她经常嘲笑男人傻,尤其是高个头的男人,说他们的心离大脑太远。她说男人最可笑的一点是把自己的血汗和血汗钱都给了女人后还认为自己沾了便宜。每每提起这个话题,蓝乔就止不住笑,然后充满沧桑地说:玩儿得没意思,和男人接个吻还不如对着香油瓶喝几口。
       蓝乔没有真正地爱过一个男人,所以作为局外人她对爱情看得比较清楚。她说爱只能求人格的平等,不能求份量和深度的相等。我爱你一斤你就应该爱我八两?我给你一斤茄子的爱,你给我一斤萝卜的爱?我爱你一米你就应该爱我三尺?付出爱就要回报这叫什么爱!注重自己的感受,不要强求别人应该对你怎么样。你爱别人别人就应该爱你吗?你对别人付出了别人就应该爱你吗?一个富人爱上了一个穷人,他对穷人说我有钱你要爱我,穷人说你有钱是你自己的我为什么要爱你。富人说我把我的钱分给你一半你要爱我,穷人说那我和你一样有钱,我为什么要爱你。富人说我把我的钱都给你你要爱我,穷人说那我就成了富人你则是穷人,我去爱我想爱的人,为什么要爱你……。爱除了爱本身之外没有任何条件和理由。
       爱胡海是没有条件和理由的,我只希望我的爱像山谷里的鸟鸣能有起伏的回音。但是胡海始终流浪在我的外围,不定期地杳无音讯。
       蓝乔问我“倒霉”和“糟糕”的区别是什么,我说甲爱着乙,乙爱着丙,丙爱着甲,一生不能自拔。这种情形叫倒霉;甲和丙都爱着乙,乙和甲结婚之后,才发现丙是最适合自己最值得自己爱的人。这种情形叫糟糕。
       正当我们讨论我们俩有没有和这两种情形沾边时,一位不速之客来了。我打开门,他蓬头垢面地站在门口,肩上扛着一只大箱子。
       这是蓝乔第一次见胡海,她上下打量了他一番,阴阳怪气地说:呵,蒲志高来了。这句话出自电影《江姐》,因为胡海也是穿着西装扛着皮箱。
       胡海冲着蓝乔一笑并没有说话。
       接着他就旁若无人地把我连推带拥到阳台上。他双臂箍紧我开始吻我。这段时间很长,我几乎闭过气去。
       等我喘过气来,蓝乔已经离开了。半夜她打来电话说,我知道你是什么情形了。这种情形叫“没救”,老房子着火,死孩子掉井里没救了。
       胡海打开皮箱,拿出一只阿尔巴斯山羊的羊角挂在了墙上。还有一团没有加工过的羊绒,让我做文胸的内衬,透气性好。最后他从一个精巧的盒子里拿出了一件饰物。胡海说:我衷心地赠送你一只挖耳勺!这只挖耳勺是用羊腿上的一只细长的骨头磨制成的,一边是耳勺状,另一边打制了一个鼻眼,用秋香绿的丝线结成穗儿,中间的部分不规则地装饰了玳瑁。
       胡海说,头发盘起时可用作簪子,需要时做挖耳勺。
       我把这只挖耳勺拿在手里把玩着。我想胡海这次去的肯定是鄂尔多斯高原。他从来不说他要去哪里,我也从来不问。胡海的灵魂是一个流浪者,他停下来,相当于一只陀螺变成一块木头疙瘩,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我不能驾驭他,不能依赖他,也不能追随他。他就是他,我就是我,柴就是柴,火就是火,离得太近彼此就成了灰烬。但是我爱他,为了爱他我得一个人用心地活着。在他不知去向的每个夜晚里,我都跪在他的名字里祈祷他的平安,哪怕他永远不再回来,我永远等待。我只希望他平安地活着——野兽不要伤害他,风雪不要吹打他,沼泽不要吞没他,病毒不要感染他,只要他平平安安地和我活在一个世界上。
       我凝视着他,无语凝咽。
       他要教我游泳,我迟疑着,我理解他的意思。因为我怕水,他要我征服最可怕的东西。
       我们来到了海边,这是一个风平浪静的秋天。他先让我盯着海水看,寻找置身于大海的感觉。又给我讲了一个非常陈旧的故事:一个人落入水中拼命挣扎呼救,等别人把他救起后,他才发现水其实只到他的脐部。这是学游泳的人应该知道的最基本的道理,那就是不可紧张。只要你放松四肢,平衡身体,均匀地呼吸,你就可以漂在水面上,在水中你是沧海一粟……他开始驮着我向大海走,向大海的深处游,我伏在他的背上时而在水中时而在水面。正当我在大海和蓝天之间心驰神游的时候,他像一条鱼一样从我的身体下溜走,我的心一沉就栽了下去。我像一条落水狗一样挣扎,充满了死亡来临时的恐惧。我呛一口水升出海面,见他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只要他伸一下胳膊我就能抓住他。我再呛一口水升出海面,他仍然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无动于衷。我想起沧海一粟,我精疲力竭,我开始绝望,我打算放弃,放弃我所有的拥有和忧伤,我停止了挣扎。
       ——就这样我漂了起来,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我感觉他靠近了我,他的气息缠绕住了我。我开始眼泪汹涌,脸部的肌肉变了形,我的长发海藻一样向四面八方延伸……
       接着我发现我怀孕了。他在我身体的中心发芽了。我不能告诉他这个石破天惊的秘密,如果因为我们的枕头上要多出一个脑袋我们就必须结合,对我们俩都太委屈。我只能到一个远远的地方把他(她)生出来,我坚信每一个子宫都应该是合法的。
       我知道我得离开了。尽管惠特曼说“我给你我的手我给你比黄金还宝贵的我的爱”,但是爱到上天入地走投无路时,不是姬别霸王就是霸王别姬。我不辞而别了,我做不到像徐志摩描写的那样低下我“睡莲”一样的头对他说“莎扬那拉”。
       就这样我走了,离开这个城市时,天上下着流星雨。我像一匹母狼嗥叫着他的名字。
       也许他会来找我,在空楼前黯然神伤。也许他再没有来,这对于一个已经离开的人不重要了。
       一路上我自作多情地为他写下这样华丽矫情的句子:
       有一种男人并不伟岸高大。如果你是鱼,他就可以是海水;如果你是海水,他就可以是帆船;如果你是帆船,他就可以是顺风。
       尽管相逢是在一个冬季,尽管北方所有所有的植物不再葱绿。
       在我突然消失的日子里,黑夜来得那么早,太阳升起得那么迟。你不要刻意等我,你不要让我成为晚秋的一颗苹果树带着累累的牵挂,独独对你流不出清泪。在你躲风避雨的那只娇小的树冠下,不要喊我的名字,不然满树的绿叶会怆然落下,在你的肩头上泣不成声。
       没有我的日子里,哪一只小鸟在你的耳后低语浅唱;哪一缕清风缘上你的颈项为你流泻似水的目光;哪一只红酥小手为你斟茶倒酒;哪一条柔曼春藤紧紧缠绕在你的身上……
       我不得不放弃焐在我手心里的一枚种子,我把它放在什么地方?哪一片土地能承受你的质朴和凝重,哪一片阳光能合成你的丰沛和精致。我知道这一松手放走的是一生一世呵!
       翌日清晨,我发现手心里所有的道路都被雨水冲断——
       然后我又把这些华丽的句子撕碎,让它飘扬在风里。
       坐在远方,仿佛新拔了一颗牙,空空荡荡的疼痛。用不了多久,一只小小的喙会啄破我的身体破壳而出。他(她)也许还会重复我的故事,重新妖娆。
       向春,作家,现居兰州。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身体补丁》、《鸡蛋放在哪只鞋子里》及小说集《跌入红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