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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安乐死(小说)
作者:陆 离

《天涯》 2003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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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此刻,我的身边睡着我的丈夫,他睡觉的样子像个孩子。我喜欢的男人都这样,睡觉时长着一张无辜的脸,无声无息的,就像死过去了一样。我从来不爱打呼噜的男人,一旦他发出某种声响,我就会立刻让他滚蛋。你知道,很多男人都有这个毛病,所以我做这件事非常有经验。做完爱后,男人们的习惯各不相同,有起来抽烟的、喝水的、洗澡的、有看电视、打游戏的。我见过的最逗的还有光着身子倒立的,这个很有个性,我举双手赞成。我自己就喜欢倒立的感觉,这个后面会说到。我由着他们去做,你不知道,看着心爱的男人为所欲为,这有多么陶醉。等他们干完了这些杂七杂八的事,就困得差不多了。他们不会按照《做爱守则》里写的那样,和我说说话,或者拥抱。他们的头脑和身体一同软了下去,这也很自然,他们需要休息。对这个,我没有异议,还由衷地感到高兴。接下来,我希望他们尽快入睡。如果他们睡不着,我会给他们讲个公主王子的童话故事,或者唱首摇篮曲。再不行,就拿出绝招催眠术来。十分钟后,他们肯定会睡着,无一幸免。然后,我就趴在他们身边,观察他们的睡态。如果他很安静,我就更爱他了;如果他胆敢发出一声呼噜,毫不犹豫,我会拎起他的耳朵,把他扔出门去。你们不要不信,我说的是实话。向毛主席保证,我就是这样的。近来流行野蛮女友,男人们一提起自己的女友,都说野蛮,还一脸幸福。你瞧,一不留神,我又成了先行者。多年以来,我养成了一种粗暴的作风,如果有男人作绅士状,进门时把我让在前头,我多半会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他两句。当然,是在心里。那种时候,我总眼巴巴地盼着他有什么更不齿的举动,给我个理由,让我可以痛痛快快地骂出声来。可他们从来不给我机会,当他们想做绅士的时候,总是战战兢兢,比起走钢丝还抖得厉害(我多么想要个空中飞人的男友啊)。我还讨厌男人给我脱衣服,我是说在公共场合。你知道,到了那种金碧辉煌的饭店,人都变得不自在,不知道怎么办才能不被那个死气沉沉的庞然大物比下去。他们常常会做出一些荒唐事,比如,我刚把手放在外衣的前襟,他们就冲过来站在后面,替我把外套取下来。小心翼翼的,像做案时戴着手套。他们用拇指和食指捏起衣服,搭在椅背上,或者交给在一旁的侍者,由他们再去挂在衣帽架上。这种时候,我通常会说,我自己来。我不说我自己脱,是怕引起他们更多的联想。其实,就算我不说,他们的联想也够多了的。这是第一步。如果一个男人能在公共场合替你脱衣服,他们就觉得在私底下也可以这样做。不过,你应该看得出来,我基本上还算是个淑女,我不拒绝任何殷勤的举动。我的粗暴只在心里。我从来也不会说出来。我任由摆布。他们有当绅士的权利。因为男士时尚杂志说了,如果你能做到以下几点,你就可以算得上是个绅士。下面列举的几条里,就有替女士开门,拎包,脱衣(通常是毛皮大衣,这样看上去才像回事),穿衣(当然是把脱下来的再穿回去)。可我认识的男人在外面都很绅士,到了屋子里,就不绅士了,他们蹬掉皮鞋,把裤子解开……可最后他们替你脱下的衣服通常要你自己穿上去。这是什么道理呢。
       说来说去,我最想说的是我和我丈夫的事。上面那些都是废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却嗦嗦说了一大堆。不管怎么样,我还是热爱男人。我从来不会拒绝他们。我的外貌是柔软的,我的内心是粗暴的。这并不对立。也可以用它来解释我和我丈夫之间的故事。别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事,在我来讲,却理所当然。说来话长,这要从头说起。
       在我小时候,有些怪癖。比如我热衷于练倒立。放学以后,到体育教研组,拿块体操垫子,找个没人的墙角,就开始了。我喜欢把身体倒过来,可我根本立不上去。我双手撑着垫子,猛的用力,脚在空中乱蹬,却总也够不着墙。为了把自己倒过来,我一遍一遍地练,不厌其烦。如果那段时间你见过我,你一定会觉得我像只跌到水池子里的爬虫,整天两条腿着地,另两条腿在空中喊救命。有好几次,脚都擦到墙皮了,身体没跟上,又跌了下去。同学们问我,放学去哪儿了,怎么一拐弯就不见了?我羞于启齿。一次,我大着胆子,跟他们吹牛说我会倒立。这似乎正中了他们的圈套,他们笑嘻嘻地要跟我比试一下。没想到在我苦练时,他们也暗中使劲。他们玩的更高级,不靠墙,腾空倒立。这怎么可能?真是活见鬼。可我退不回去了。人越小越要面子。要是现在,我坚决不干;可在当时,我决不示弱。轮到我了,我竟然不自觉地来了几步助跑,心一横,头就扎了下去。听得见风声,开始是上半身,后来整个身体高扬起来,眼看着就要接近墙了,尽管实际上没有墙,可我心里总是立着一堵墙,我朝那面墙不可救药地倾倒。没有墙,其实根本就没有墙,如果有了墙,我就成功了,可实际上没有墙,我就这样重重地朝相反的方向拍了下去。那是我一辈子当中体会到的最压倒一切的感觉。如果你的身体失衡,如果你的身体不顾一切地朝一个方向勇往直前地下去,那你一点办法也没有。“通”的一声,我像块猪肉被毫不留情地扔在案板上,周围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可身体还知道站起来,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拍拍屁股,站在一边,继续看别人表演。后来的事记不得了。从此我屁股当中的骨头经常会疼。又过了一年,我知道了那叫尾椎骨。尾椎骨很容易裂。我不想告诉别人我的屁股有问题,不想去医院把裤子脱下来给别人看,所以我什么也没说。没有人知道我尾椎骨的秘密。而我从此知道了人长尾巴的传说。一去公共浴室,我就盯着人的屁股后面看,那时,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发现一根人尾巴。
       这场事故直接导致了我跟我一生中的第一个男人相遇。我必须把前因后果交代清楚。那恐怕是我一生当中最后一次倒立,最后一次往往导致了第一次,不知道你同不同意我的看法。从此我远离了墙角,着迷于双杠。
       双杠在我母亲教书的学校校园里,教学楼前,离教室的窗子近,离林荫路也近。最先吸引我的,是双杠的上法。如果我有足够的臂力,就可以像男生们那样,站在两条杠子中间,双手撑上去。可惜我没那么大力气,只好抓住一条杠子,悠起来,把腿放到另一条杠子上,左臂撑一下,右臂撑一下,再把身体翻上去。这种上法既复杂又难看。上去以后,就比较从容了。很快,我学会了双手不扶,稳坐在双杠上的方法——屁股和脚各占住一边。还有一些更复杂的玩法,比如在双杠上走路,这个我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我最拿手的是倒挂金钟——坐在杠子上,双脚勾住一边,把身体缓慢地往后放。那个动作非常舒展,就像卷心菜打开叶子。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任何事情都强求不得,越强求,越得不到;不求,反而得来全不费功夫。在双杠上,我终于找到了倒立的感觉。准确地说,是倒挂。世界颠倒了过来,随着我的身体晃动。我想让它晃得厉害些,它就晃得厉害些;我不想,它就静止。当然,这种时候,看静物是没什么意思的。我爱看人,由远及近地过来,从一个完整的人,变成一个部分的人。因为看久了,我能准确地估计出那个点,在那个点,人失去了脸,成为一团移动的物体。如果他站到我跟前,就只剩两只脚。可是当他站到我面前,他总会向我说话。这个人是我的父亲、母亲,或者同学。由两只脚发出声音,没有比这更令人激动的事了。
       我忘了说,那是个夏天,学校里放假了,没什么人。一吃完午饭,我就跑到双杠那儿去,这是我假期里每天的必修课。夏天,我穿着裙子,按理说,不该上双杠。但我忍不住。我喜欢在高处,让裙子里灌满了风;或者倒过来,让裙子像喇叭花一样盛开。还是那个难看的上法,我对着教室,利落地上了去。教室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坐在双杠上,听着热滚滚的蝉声,心情好极了,接着又玩起了老把戏,把卷心菜一样的身体展开去。可要命的事情发生了,叶子还没完全打开,我便被吓懵了。那时,我还不知道,我一生中最致命的事件发生了。一双穿着解放鞋的脚凿凿实实立在跟前,脚上是穿裤子的腿,腿上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我吓得丢了力气,展开的卷心菜叶子回不去了。不是父亲,不是母亲,不是同学。这是两只陌生的脚。我看你天天在这儿玩。脚和腿说话了。我不敢吭声。是个和气的哥哥,年龄不大也不小。我不说话。脚和腿也不说话。脚和腿开始移动。远了一些。我可以看见他的腰部。他很瘦,稍息样站着,斜伸出去的腿不停地抖动。那种抖动让我觉得痒,像只手在腰上挠,我的腰反而有了力气,我唰地坐了起来。动作比任何一次都要快,都要漂亮。我听到那两条腿开始在蝉声里走动,他走到我对面,垂着胳膊松松垮垮地站着,像散了架子。再长大以后,我知道了这就是流氓,我才知道流氓都这个样子。那时候,我还小,我什么都不懂。除了小动物一样的直觉,我什么也没有。那年我十岁,梳着两条稀疏的辫子,偶尔有时候,鼻涕会溜到嘴边,我就用手背把鼻涕擦了去。当时,我感到两股清水从鼻子里流了出来,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个更小的孩子,我就任由鼻涕往下流。把手藏在身后。同时,我下意识地把手挪到前面,把裙子在两腿之间放好。然后,又把手藏到背后。哥哥直勾勾地盯着我,我记得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在玩啊。他和气地说。我没说话。我不敢下去,我当作自己躲在一棵树上,一下去,老狼就会把我抓住。我就那样穿着裙子坐在双杠上一动不动。在玩儿啊。他又说。语气慢了些。嘴角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微笑。不怀好意这个词是我后来学会的。其实当时,我可能什么也没感觉到。我只盯着他绿色的眼睛。想人的眼睛为什么是绿色的。在玩什么呢。他说着,走近了我一步。眼睛更绿了。他说,把你的裙子掀起来给我看看。
       这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男人。他直率地说,把你的裙子掀起来给我看看。现在想来,他多么直率啊。如果现在遇到这么个男人,如果他还合我的意,我就会把裙子掀起来。但是当时,我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他指指自己的撒尿的地方,这儿,他说。我知道男的都有个小鸡鸡,而我没有。你要不要看?他问。语气一次比一次更柔和,像块把镜子擦得光光的抹布。虽然我还小,可我知道,他不是在征求我的意见。就像老师问,有没有不买校服的,不买校服的同学举起手来。保管没有一个人举手。这也让我想起妈妈,冬天的早上她问,要不要再穿件衣服,不等我回答,就会又给我套上一件。不把我变成一只又肥又肿的鸭子妈妈决不甘心。我还不能预料绿眼睛男人要把我变成什么。那天的天很亮,我记得。每次的回忆都像一张张曝光过度的照片,把我的眼睛刺瞎。而我的听觉好得无与伦比,并且一直持续到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从那时起到现在,在我的耳朵里,蝉声一浪高过一浪,从来就没停过。
       如果有人在小说里提到蝉声,你就说他要抒情,这不对。我决不会在这里抒情,根本就没什么情可以抒。这是我的毛病。我出生时,情都让上几辈人抒完了。在娘胎里,我就吃了哑药,喊不出什么豪言壮语。我先天不足。只好自认倒霉。后来我明白了个道理——是人就会倒霉。不同的是,有人把霉点当成兴奋剂,有人把倒透了的霉嚼碎咽下去变成一堆屎。我的朋友金海曙根据真人真事写了个小说,叫《一个倒霉鬼》,那个倒霉鬼刚戴了顶绿帽子,出门就把手机丢了。朋友送他个手机,没想到是水货,配不到电池。在街上,他买了个偷来的手机,侃了半天价,以为占了便宜,结果又被骗,那是个模型。他的车(居然还有车,倒霉鬼有车,注定着他的霉比较昂贵)也被拖走了。于是他反复念叨着几句歌词:我爱你,我需要你,奈利。我爱你,真的,我需要你。无论我做什么,心里想的总是你。即便你和我最亲密的女友一起干,我也依然为你而疯狂,深深爱着你。唱歌的当然是个女人。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安慰人的了。我也可以用它来安慰自己,只要想着是个男人唱给我听的,把歌词里的女友改成男友就行了。
       记得有谁说过,每个男人都会戴上绿帽子。绿帽子在每个男人头上闪闪发光。摘是摘不下来的。只要他给别人也来上一顶,绿光就弱了许多。只要你睁大眼睛,你绝对会看到这个世界上最壮观的场面,绿帽子你来我往,漫天飞舞。从来没人说过女人戴绿帽子,我想,这是因为女人生来注定的命运。对我们来说,绿帽子就和头发一样,是天生的,牢牢地长在头皮上,和头密不可分了。
       还是回过头来说倒霉的事吧。刚到北京时,我听到了一个有趣的说法,倒霉。同学王小丽问我,你倒霉了吗。我听不懂。可又似乎懂。事实证明我猜的没错。她们把例假叫作倒霉。女人每个月至少要倒一次霉。70年后女诗人巫昂说过,作为一个女人有两件事不可避免,例假和被人意淫。她说得没错。如果把例假叫作倒霉的话,和我说的不谋而合。做人必定倒霉。那天,我十岁那年的一天就遇到了这么一件事,有个男的对我说把你的裙子掀起来给我看看。
       面对成人我从小就学会了服从,他们说,来,叫叔叔。我就叫叔叔。他们说,来,吃苹果。我就吃苹果。他们对我说,1+1=2,我就说2。我从来不会反抗。反抗是要吃苦头的。只是对这个哥哥的请求我本能地感到不安。我犹豫了一下。那你看看我的吧。他大方地从裤裆里掏出一样东西来。现在,我已经能够想象那是一个什么东西了。每次想到这儿我都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它。但是当时,其实我什么也没看到。我只知道他从那儿掏出了什么。该轮到你了,他的眼神在鼓励我。既然他给我看了他的,作为等价交换,我也该给他看我的。可我不知道有什么可以给他看的。关键在这儿,我那里并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东西。我什么都没有。给他看什么呢?一定是有样东西,像宝贝一样藏在我的身体了,哥哥知道,而我不知道。
       我决定离开。这恐怕是我一生中第一次作出反抗的决定。我认为爸爸妈妈可能和这个哥哥有不同的观点。所以这个反抗也可以说是对父母的服从。正因为如此,我很快下了决心,为了让裙子看上去和站着一样好,我直接从双杠上跳了下去。一阵剧痛,我早知道会是这样,我的脚狠狠地崴了一下,为了表示勇敢,我强忍住泪水,蹲在那里不动。
       哥哥的脚在蝉声中移动,在我身边停了下来,他轻声细气地问我,受伤啦?给我看看。就蹲了下来。即使他蹲下,他依然是个庞然大物。他掀起我裙子的一角,看我扭伤了的腿。我感到腿慢慢地肿了,这竟然让我感觉好受。一个小孩子摔伤了,走不了路,这该是个令人心痛的场面。我天生就会这种伎俩。如果我想要什么,我必定以哭泣和弱小来索取。我竟然为这个没有设计过的意外暗中庆幸。哥哥说,我给你上点药吧。不由分说抱起我,朝一个地方走去了。我自以为对母亲工作的校园很熟悉。但哥哥走去的似乎是个陌生的地方。他拐了很多道弯。我的不安逐渐加剧起来,我希望遇见个人。其实也不是没有遇到,路上有三个人和我们擦肩而过,可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也对我们视而不见。他们可能不觉得一个哥哥抱着十岁的妹妹有什么不对。然后哥哥就把我抱到了他家。哥哥的家很小,进门是被烟熏得漆黑的厨房,掀开塑料珠子门帘就能看见屋子,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大床。哥哥拉了下灯绳,跟没开差不多,暗得刚够辨别模糊的人影。刚才他抱着我时,我一直没敢看他的脸,现在依然看不清。……
       我不想描述那种被硬物刺穿的感觉,经过了许多年,经过了许多不同的硬物之后,我的感觉已经很麻木了。我并不为此感到羞愧。我觉得,如果我能一五一十地回忆起许多年前的感觉,那才是做作的。我甚至觉得这不算什么。如果不是后面的事情,我也不认为这是我一生中最致命的事件。哥哥体贴地为我穿上衣服。我没哭。也没闹。在我有限的记忆里,我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因为我想知道他究竟长的什么样。可是灯光实在是太昏暗了。让我想起传说中的阴间或是海底。这也让哥哥费了好一阵子事,才给我把小内裤穿上。剩下的衣服是我自己穿的。我的腿还在疼,下不了床,所以哥哥把我抱了起来,锁上门,又拐了许多道弯,把我送到双杠那里。我恳求他把我送回家,撒娇地说我脚肿了,走不了路。他不理我,眼睛里又发出绿油油的光,他几乎是掐着我的脖子跟我说,如果你敢说出去,我就要了你的命。掐死你,懂吗?掐死!他说着,又狠狠地做了个掐的动作。我的脖子很细,他一只手就可以把我掐死。奇怪的是,我并不害怕,似乎这是我们俩之间的游戏。而且,我终于看清了他的脸,他大约十六七岁,长得很帅,除了头发留得比较长,没有其他和别人不同的地方。你还记得我家吗?他问。我说我不记得了。那好。他满意地拧了一把我的脸蛋,就走了。想着不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想着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了,我甚至有些伤感。
       晚上,妈妈终于在双杠边上找到了我,其实,我的腿已经不那么疼了,我完全可以走回去,可是我竟然对那个地方产生了一些留恋。我被妈妈拖回了家。妈妈是在第二天发现我内裤上的血迹的,这使我有一整个晚上想念哥哥。但是被妈妈发现以后,我就再没有太平日子过。她几乎尖叫了起来。这种尖叫我以前也听过。一天,我没带钥匙,听见妈妈在屋里尖叫,伴随着床板的震动。半天,爸爸才来开门。妈妈躺在床上,像发烧了一样,脸色红润。他们似乎并不欢迎我的到来。我在厕所里呆了好一会儿,装作拉屎,等我出来,妈妈已经起床了。我没料到妈妈这次的尖叫持续了更长的时间,她把我一把揪了起来,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然后,她就对我进行了拷问,为了让我说出真相,她竟然哭了。她对爸爸也这样干过。我不知道爸爸是否被她打动。反正我没有。她再哭,也是个大人。我怎么可能同情她呢。何况我清楚这是一个索取的伎俩。我不会说的。不是因为害怕,我并不把哥哥说的掐死我的话当真,我只是为了保留我们俩之间的秘密。我把他当作好朋友,不想出卖他。爸爸回来后,他们在厨房里说了好一会儿话。然后,爸爸表情严肃地走到我的床边——我已经一整天没下床。爸爸装作很和气的样子,可我觉得他在发抖。当然,我什么也没告诉他。
       后来的几天,我都没上学,他们似乎更愿意我留在家里,妈妈为此请了假,还自作主张替我也请了假。可我多希望能出去!哪怕透口气也好。真不愿意看到他们愁眉苦脸的样子。我看够了!
       一个星期后,我终于被允许下地。趁妈妈去买菜,我偷跑了出去。我径直跑到双杠那里。快开学了,校园里一片嘈杂,新生由家长陪着,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浑身焕发出喜悦的光。他们精彩的前程已经铺开,绝对不会注意到一个十岁的女孩孤零零地坐在双杠上。妈妈把我所有的裙子都藏了起来。我改穿了裤子。我感到哥哥会来的。果然,他在教学楼的墙角露了个头。过了大约五分钟,他大着胆子走了过来。我跟他说,我不去了。他没有回应。而是问我家里有几个孩子。我说一个。他的绿眼睛盯着我的裤子。他说,我喜欢你穿裙子。我心想,我也喜欢穿裙子。可我留了个心眼,没说。我看见妈妈突然从不知什么地方冒了出来,站在哥哥身后。妈妈一把抓住哥哥的手臂,流氓!妈妈似乎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在喊。你这个流氓!妈妈又高呼了一声。哥哥想要走,却死死地被妈妈拽住。这时,周围已经聚过来好几个人。他们把哥哥团团围住,哥哥的眼里流露出恐惧的光,他猛然间瞥了我一眼,眼神刀子般锋利,又像羔羊般可怜。
       坐在双杠上,我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我看着妈妈把哥哥逼到墙角。妈妈一步步地前进,哥哥一步步地后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妈妈一边骂,一边从地上捡起石子砍向哥哥,石子打在墙上发出“咚咚”的声响。哥哥蜷缩着蹲在墙角,用手挡在头前,左躲右闪。而妈妈简直像魔术表演里的飞刀演员那么神气。她愤怒极了,由于动作幅度过大,衣服都险些被撑破。可最妙的是,妈妈手里的石子却像长了眼,在哥哥身边四散开花。哥哥吓得头都缩到了衣领里,事实上,并没有一粒石子伤到他。我看得简直有些入迷。围观的人兴奋地嗷嗷直叫,好像运动场里的观众在喊加油加油。有人挥舞着拳头,喊,打死他!打死他!更多的人沉默,他们把沉默付诸于行动,自发组成了一支捡石子的队伍,卖力地由外向里把石块传过去。石子在哥哥的脚边蹦蹦跳跳,越堆越多。
       妈妈背对我站着,从她的背影可以想见她脸上的表情。哥哥始终低着头。我从来没听过妈妈骂过那么难听的话。她似乎把我忘了,只顾自己骂着高兴。又骂又打大概半个小时,她才想起我,回过身用手指着我,脸却是对着哥哥的,她说,看,你把她毁啦!妈妈的话吓得我一哆嗦,我原来还以为没我什么事了。这下好了,大家像约好了似的,回过头来看我。我不由得又低下头去。并且感到这一低就再也抬不起来了。低头的刹那,我偷眼瞟了下哥哥,他竟然也趁大家不注意抬起头,他的眼睛里露出鹿般的恐慌,求援似的看了我一眼,这使我立即和他有了同谋的感觉。可他到底想说什么呢?周围的人看我看得认真极了,几十只眼睛在我身上扫来扫去。我想从双杠上溜下去。可当时,妈妈指着我,大家看着我,他们当中有我熟悉的叔叔阿姨和同学,我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但是,说实在话,即使有条地缝可以钻进去,我也决不会去钻。既然他们看着我,就让他们看吧。如果他们愿意把我的衣服脱下来看个究竟,也随他们的便。可我多少要表现出尴尬的模样,否则我就会成为一个人见人恨的坏孩子。我懂这个!妈妈似乎留意到我的尴尬。妈妈打算收场了,她说,小流氓,你以后离她远点儿。要是让我再看见你。我就把你杀了!
       人群里传来比一群蜜蜂更令人厌烦的嗡嗡声,法律制裁他!去报案!不能私了!要理智!妈妈惊醒似的回过头,她刚才一定是气昏了,现在才发现后面居然站了这么多人。她奋力扒开人群,跑了出来。她出来得那么艰难,因为人群根本不愿意散开。妈妈拉起我的手,说,走。我才发现她流了一脸的泪,比我任何一次无理取闹的哭泣流得都要多。
       有时候回想起来,我觉得自己是个麻木不仁的人。出了这么大的事,我从头到尾都没哭过,我从来也不感觉到伤心。反而很平静。我并不觉得这个构成对我的伤害。我最怕妈妈哭,尽管我铁石心肠,我还是感到妈妈所做的全是为了我。回家后,我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妈妈把爸爸拉到厨房,又哭了好久。一个劲儿地说,怎么办哪怎么办哪。这难道是个问题吗?事情已经发生了,不可能更改,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不能更改的事吗。明天,我可以像往常一样,背起书包去上学。一切都会和从前一样。
       那年我十岁,我还是太幼稚了。第二天早上,就在我要出门时,有人来敲门。两个警察叔叔站在门口,一胖一瘦,他们严肃地问这里是不是袁园家,他们听群众反应了一些问题,来调查调查。袁园就是我。这是我家。爸爸妈妈诚惶诚恐地把警察叔叔让进屋子,给他们倒茶点烟。还没说话,妈妈已经哭了,爸爸在一旁唉声叹气。我越来越不耐烦他们这种样子。我的同学王小亮游泳被淹死了,他爸爸妈妈也没哭得这么伤心。好像这比我死了还让爸爸妈妈难受。妈妈说,她什么都不肯说。这个孩子——实在太可怜了。说着又呜呜地哭了起来。从进门起,警察叔叔们故意似的根本没看我一眼。他们问了问爸爸妈妈事情发生的时间经过,好像这件事跟我没什么关系。这也让我松了口气。我又一次背起书包,打算去上学。走到门口被警察叔叔叫住了,他们说,袁园,我们想跟你谈谈。
       没什么好谈的,我心想。却不由地停住了脚步。他们把问过爸爸妈妈的问题重新问了我一遍,我照着爸爸妈妈猜测的答案复述着。警察叔叔皱起了眉头。他们抬眼看我爸爸妈妈,似乎在问,这是不是你们教的。爸爸妈妈抱歉地看他们,又鼓励地看着我,而我依然背诵着他们说过的话。他们突然恍然大悟起来,用商量的口吻对警察叔叔说,要不我们回避一下。警察叔叔没说话,默认了。于是爸爸妈妈谦恭地笑着,拿起拎包。他们似乎已经不发愁了。临走时,妈妈对我说,不用上学去了,我替你请假。叔叔问什么,你就说什么。要说实话。于是他们就把我和两个叔叔留在了家里。
       爸爸妈妈走了后,屋里的空气轻快了许多。两个警察叔叔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胖叔叔把厨房里的暖瓶拿进屋子,给自己倒水。瘦叔叔站到窗口,双手插着腰,说,这里风景还不错呀。其实外面什么都没有。可能是他的心情好吧。在屋里走动了一阵,把屋里的陈设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以后,他们才又重新坐下来,开始和我说话,
       叫什么名字?
       我纳闷,他们不是知道我叫袁园吗?我没吱声。他们严厉起来,不像刚才那样和颜悦色了。大着嗓门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袁园。其实说了也无所谓。我只是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问我他们明明知道的事情。年龄?
       我看得出他们讨厌我这种不合作的态度。可能因为我今天穿了喇叭裤和花衬衣。他们似乎越来越不喜欢我,也不把我当成小孩了。
       十岁。
       出生年月?
       胖叔叔问,瘦叔叔在记录。我无端地紧张,怕答错了。我可不想被认为是个说谎的孩子。我边想边说,说得很慢,可我还是说错了,把7月18号说成了8月17号。越怕犯错误,越容易犯错误。这条真理就是我在那时觉悟到的。我很快更正了口误。他们对我更不信任了,说,生日我们会去查户口本。我们不喜欢说谎的孩子。
       查就查好了。为什么不先去查了再来。可这些问题是多么简单啊。几个回合之后我竟然爱上了这些问题。我以为事情会在这种例常的询问里结束。就像老师问我,为什么考试只得了98分。我说,因为我错了一道2分的填空题。就这么简单。谁叫他问我这个呢?
       可是小动物一样的直觉告诉我,事情渐渐复杂起来,两个叔叔盯着我,上下打量,问话时越来越心不在焉。他们问起我父母的名字、职业、两人有无矛盾,因为什么吵过架。这些我全能一五一十地答上来。
       终于,胖叔叔狠狠地吸了口烟,把话题一转,问,你认识王强吗?
       不认识。我说。我知道王强就是那个哥哥。他对你干了些什么?
       我知道对警察叔叔一定要诚实。在路边捡到一分钱要交给警察叔叔。遇见坏人坏事要向警察叔叔报告。只有坏人才对警察叔叔撒谎。于是我说,他要我把裙子掀起来给他看看。
       胖叔叔和瘦叔叔对视了一下,他们对我的回答非常满意。瘦叔叔一下摁灭了烟头,问,然后呢?
       ……我没有给他看……我不知道他要看什么。
       然后?
       ……然后他……把他的东西给我看了。瘦叔叔在那里奋笔疾书,胖叔叔几乎等不及了,他抚弄着自己的大肚子,眯着眼睛吐出了个烟圈,他早就想好了下一个问题,后来呢?
       ……后来他把我抱到了他家。因为我的脚扭了。我补充。
       然后——,
       这下我就不知道怎么说了。我尽量回忆当时的细节,想起了一个遗漏的地方,说,到他家之前,我们在路上遇见了三个人。
       三个人?
       ——我不认识他们。
       他们看见你了?
       没有。跟没看见一样。我猜没看见。
       说到这儿,我觉得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这简直像一部悬念电影。事情一步步合理地发展着。让人把心悬到了嗓子眼。那两个叔叔就是这个样子。胖叔叔不断擦着额头渗出的汗珠。我甚至觉得他们的心跳都加快了,而我就是其中的主角。没有我,这个电影根本无法演下去。
       瘦叔叔记录的笔停了下来,不满地说,这个不用说了。瘦叔叔似乎划掉了刚才写的那些。已经不用他们再问了,还不如我自己来说清楚,我忽然有了说话的欲望,我说一句看他们一眼,我说,然后,他把我抱回了他家。他家很黑,像乌鸦窝,电灯也比乌鸦蛋亮不了多少……他把我裤子脱了,然后又给我穿了上去。其他的衣服是我自己穿的。说到这儿,我竟有些得意洋洋。大人们总是说,自己的事自己做,我显然就是这么做的。然后——,他把我抱回了双杠那儿。然后妈妈就来了,把我领走。然后——,妈妈冲我尖叫……
       我还想继续向下说却停住了,因为我看见胖叔叔和瘦叔叔都用奇怪的目光打量我,好像我是个怪物。前两个星期,我在公园还看过怪物。那天,爸爸妈妈带我去公园玩,他们一看见怪物展的广告就拉着我走,可是我却哭闹着要去。广告上说有三条腿的鸡和羊,有两个脑袋的蛇。我还从来没看过这些呢。最后爸爸妈妈终于屈服了,给我买了张门票,他们在外面等我。那次可真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不仅有三条腿的鸡和羊,还有联体婴儿。那对婴儿只有两只小鸡那么大,泡在一个玻璃瓶里,连指甲都看得清清楚楚呢。我在里面耽搁了很长时间,出来后,根本顾不上爸爸妈妈难看的脸色,因为我太兴奋了,我给他们讲我见到的每一样稀奇的东西。他们却很冷淡,瞪眼望着我,好像我是比那些更离奇的怪物。现在,两个警察叔叔也是这样。我只好收了声。
       瘦叔叔有好一会儿埋着头,他看上去比我们班的学习委员陈玲还要认真,可是越认真的人越爱对自己不满意。在记下的每句话之间他都空了好大一片。所以他用了十好几张纸。现在他把纸一张张地往前翻,就像在检查考试卷子。不用说,这种卷子肯定过不了关。所以他和胖叔叔比刚才更严肃了,都嘬起了脸。这样胖叔叔看上去比原来瘦了些,瘦叔叔越来越像他手中握的那只笔。胖叔叔沉吟了一下说,袁园,你刚才说得不够仔细。我们没法根据这个来判定案情。现在,我们要问一些具体的问题。问你什么你说什么。听见没有?说完,胖叔叔好像觉得心里很难过似的,眉头皱得像只刚生出来的小老鼠,他从烟盒里抽出根烟,叼在嘴上。瘦叔叔给他点上,自己也拿了一根。
       你以前认识王强吗?
       我想了想,说,不认识。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我马上说,是那个哥哥。
       胖警察点了点头。你怎么到他家去了?他恐怕我不明白,又补充,自己去的还是他强迫你去的?
       他抱我去的。
       你没反抗?
       我腿扭了。我从双杠上一下子跳下来。如果你们知道那个双杠,你们就知道我有多勇敢。我的腿肿起了一大块,像馒头那么高。不过,我觉得如果以后还有这种事,我会做得好些,起码肿得不会像馒头一样,可能——我想了想,像粒枣子那么大吧。
       没有人跟你说过不能去陌生人家里?
       可熟人总是从陌生开始的呀。我自作聪明地说。我爸爸原先跟邵阿姨也不认识,后来他们就认识了,爸爸也经常去她家。不过,看他们对我投来厌恶的目光,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儿。我还以为他带我去医院呢。
       王强说过要带你去医院吗?
       没有。我肯定地回答。他没说并不表示他不会带我去医院。我猜就像妈妈一样,有一天她送给我一个大洋娃娃。可是在这之前,她从来没说过呀。
       袁园,听说你学习在班里总是第一名,不要装傻。我们知道你精神受了刺激,我们是来帮你的。你要把情况如实说出来。我们才好抓住坏人。
       我使劲点点头。叔叔们说得对。可我并没有在装傻。我说的是事实。我觉得这就是警察叔叔要的。
       还记得王强家吗?
       不记得了。往右一拐,往左一拐,再拐来拐去,就到了。
       你一直以为是在去医院的路上?
       不。我否定。语调得意洋洋。我早就不这么认为了。
       你刚才说你以为他要带你去医院……
       那是最开始。他抱起我,一走起来。我就知道去的不是医院。不过,我觉得也有可能去医院。因为他喘得很厉害,我想也有可能他要去看病。
       两个叔叔的脸色都阴沉极了。胖叔叔用力握着杯子,似乎想要把杯子攥碎,他可能忘了这个杯子不是他的,是我们家的了。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提醒他,他说话了,像对大人说话一样不客气,你不要给我们绕圈子,你到底怎么想的。是去他家还是去医院?
       这回我有点吓坏了。我努力回忆自己当初怎么想的。一会儿觉得知道哥哥不是在带我去医院,一会儿又觉得是。翻来覆去想了好几遍,想得头皮都酥了,还是想不起来。我只好怯生生地说,我实在想不起来啦,警察叔叔。
       叔叔们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了。瘦叔叔几次走到窗口朝外面吐痰,胖叔叔对他的这个做法很不满意,示意他快些回来干正事,可瘦叔叔好像不在乎胖叔叔的暗示,在从窗口走回来的路上,他忍不住插了句嘴,你明明知道他要把你带回家,路上为什么不求救?
       我对这个问题感到好笑。怎么求救?我谁也不认识呀。就像小白兔被狐狸抓到,旁边还只狼,它能向那头狼求救吗?何况它和那头狼不认识,如果它们认识,也许……我想得头晕脑涨。越来越想不清楚了。我盼着下一个问题。前一阵,我语文考试得了99分,就因为一道题没做对,老师让我抄了十遍卷子。早知道你把那一道题做对了呀。爸爸对我说。可我就是错了。这有什么办法。我抄卷子可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愁眉苦脸。我越抄越高兴。因为抄得越多,越说明快抄完了呀。现在也是这个意思。赶紧问下一个问题吧。
       嗯。胖叔叔又迟疑了一下,他问,袁园,我要问你几个实质性的问题。在王强家,他到底对你干了什么?
       他究竟对我干了什么呢?这个我也一直在想。我看见窗外的树上站满了知了,它们的腹部一鼓一鼓的,于是我耳朵里的蝉鸣也跟着越来越响。我问叔叔可不可以倒杯水给我喝。他们答应了我的要求,胖叔叔去我们家厨房取了只杯子来。我小声地告诉他那不是我的杯子。他才想起让我自己去拿。胖叔叔给我往我的小花猫杯子里灌上水以后,我才踏实了些。我用热乎乎的杯子捂手,才发现自己刚才冷得直哆嗦。多么冰凉的夏天啊。
       刚才您问我什么?我突然想起来警察叔叔这么耐心地给我倒水,等我喝水,是因为他们在等我回答问题。我觉得警察叔叔真是太好了。如果在学校,我怎么敢提这种非分的要求呢?老师一叫我名字,我就必须站起来,把手放在两侧裤线上。老师问,段落大意是什么。我就必须说出来,即使我连课文都没看过,我也得说呀。还好,坐在我前面的郭宾的爸爸是教育局的,他总能弄得到教参。我听见他小声地告诉我,闹革命。于是我就说,闹革命。我很想从老师脸上看出这个答案到底是对还是不对,可老师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气度不凡。他扫了一眼全班同学,慢悠悠地说,如果要说回答问题言简意赅的话,那当属袁园。这下可把我乐坏啦,到底是有教参好啊。从那以后,我一个劲儿地巴结郭宾。没有教参的日子真不好过啊。
       可能我发呆的时间长了点。警察叔叔又不满意了,我看得出他们强压住怒火,胖叔叔气得下巴上的肉抖起来了;瘦叔叔的笔老是不出水,他把笔伸到嘴里哈气,舌头缩得慢了些,不小心笔尖点到舌头上,他就往地上使劲地吐口水。地是早上妈妈刚擦过的呀。胖叔叔又不耐烦地问了遍,他怎么你了?
       瘦叔叔半天没说话,这说明他又快憋不住了,他一边往地上吐口水,一边说,他脱了你的衣服?
       我点头。
       怎么脱的?
       我想了想,说忘了。又想了想,我说屋子里太黑,我什么都看不见。
       胖叔叔和瘦叔叔同时哈哈大笑起来,强奸的你又不是别人,你不需要看清楚,只要感觉到就可以了。
       我认真地说,我什么都没感觉到。
       被脱了衣服感觉到了?
       我又想了想,说对。一提到在小黑屋里的事,我就不得不好好想想。可能是因为黑吧,或是其他什么,我能想起来的总是不多。但胖叔叔和瘦叔叔都一再让我好好想想。我就使劲地想,可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于是愈发努力地想。我知道,这样下去,他们早晚要烦。可是连上课都有休息的时候,现在早过了四十五分钟了,我快要崩溃啦。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挺怕警察叔叔的,一次,我捡了一分钱,在警察叔叔身边绕了好几圈,还是不敢交给他。可是不交给他晚上又睡不着觉,结果第二天一早,我把一分钱又放回原处了。
       我被脱了衣服。我又重复了一遍。
       他摸你哪儿了?
       ……
       胖叔叔和瘦叔叔都盯着我身上看,我想只要我跟着他们的眼神跑,我就知道问题的答案了。结果,胖叔叔和瘦叔叔看的地方不一样。这下我又糊涂了。
       他是不是把你……那个了?
       那个?哪个呢?对于课文的中心思想我一向总结得很准确。我模糊地感到,这下离中心思想不远了。
       见我不说话。瘦叔叔一下子合上笔记本,猛的站了起来,气堵堵地说,你不说算了。我们带你去医院检查,看检查结果吧。当然,最重要的是当事人的配合,如果你撤诉的话,我们完全可以不办这个案子。我们是本着对你负责的态度。小妹妹,你想想,你才十岁啊。你的这辈子就这样被毁啦……
       瘦叔叔还要说下去,被胖叔叔制止了。胖叔叔说,她还是幼女嘛,未成年,你耐心点儿。
       幼女?瘦叔叔瞟了我一眼,似乎并不认同这种说法。
       被人说成幼女我也挺别扭的。我早就觉得自己不是个小孩子了。我完全是个成年人。所以尽管我感谢胖叔叔替我解围,但我还是想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我说,我已经不是幼女了,请叔叔不要这样称呼我。
       胖叔叔笑了,像弥勒佛一样慈祥。瘦叔叔喜出望外,瞄了一眼胖叔叔朝我努努嘴,言下之意是,瞧,你看怎么样。他们很高兴,我也高兴。既然到现在为止的这么长时间里,我第一次让他们感到愉快,我觉得应该把这种愉快尽可能长地延续下去。可我的嘴太笨了,我不知道说什么,所以我又说了一遍,我不是幼女了。
       那你说说你是怎么变成大人的?他们的语调柔和多了,眼睛眯得像阳光下的小花猫。
       还是去年,我就偷偷洗了全家人的衣服。爸爸妈妈回来把我骂了一顿。说我没洗干净,还说这不是孩子干的事,我想我是大人了,所以我应该干。我总想变成大人。我看过一个外国电影,说是一个孩子想变成大人,他在游乐场的投币游戏机前许了愿,结果一觉醒来真的变成了大人。他的衣服全小得穿不了了,她的妈妈也不认识他了。只有他的一个朋友,因为他们之间有暗号,才相信他是原来那个小孩。后来他去一家玩具公司工作,发明了很多很棒的玩具,受到上司赏识,有个漂亮的女同事特别喜欢他,总是晚上来找他。后来他们就相爱了。可是他越当大人越不喜欢,他再也没有了自由,除了女朋友,没有什么能让他心动。最终在朋友的帮助下,他又变回了孩子……
       叔叔们示意我不要再说下去,我闭上嘴,还在回味这个故事。我老想象我就是那个孩子,哪天能在一台有魔法的游戏机前许个愿。我愿意有个帅极了的男朋友。想到这儿我突然想起王强。除了王强我想不起别的男的了。
       你来例假了吗?叔叔突然问。
       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玩意儿。我说没有。
       那天的谈话是怎么结束的我忘了。总而言之,叔叔们很不高兴地离开了。我听见他们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小就……后面的我没听见,可我知道不是什么好话。后来,老师找我问了这件事情。说警察叔叔来调查过我,老师把我的操行评语给他们看了,老师写了: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上课主动提问,勤于动脑,学习成绩优异。可警察叔叔跟老师说我既狡猾又厚脸皮。我干的事完全不像个孩子干得出来的。我对老师说,我什么都没干。说的时候,我想我是不是该哭一下,如果那天警察叔叔问话的时候我哭就好了,如果我趴在他们的怀里哭,把他们当作我的亲人,那也许会更好。正当我打算在老师面前大哭一场时,赵艳红进来了,她是语文课代表,来拿老师批改好的作业。赵艳红是我们班发育最早的,上学期她就来了例假,因为想起警察叔叔问的话,所以我打算问问她关于例假的事——来了和没来是不是有什么区别。因此我忘了要在老师面前哭的打算,替赵艳红抱了半摞本子,跟她走了出去。
       赵艳红,你来例假了吧。
       来了。怎么了?赵艳红骄傲地挺着胸脯,她这个样子让我替她不好意思。我故意拉在她身后。
       来例假和不来例假有什么区别呢?
       来了就有男生喜欢。不来就没有。
       赵艳红扭过头来,看不出来啊,听说你干了挺惊人的事。我们全都没想到是你干的。昨天我们还猜呢。谁都没想到。你连例假都没来啊。现在班上的男生都特注意你呢。
       果然,被她这么一说,我也感觉到了。我长得又瘦又小,以前没什么男生注意我,现在我一进门,他们都不看赵艳红,反而来看我。赵艳红也不生气,一边走一边扭屁股,像辆开道车。大多数女生对我也变了态度,连我最好的朋友朱槿看到我走过去也赶忙低下了头,好像我身上带着病菌一样。其实我干干净净。最近我多了个毛病,就是不停地洗澡。如果不是妈妈把我从浴室里拖出来,我可以从早到晚一直洗下去。
       我想起了警察叔叔说的一个词,撤诉。尽管我不太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可我觉得那样对我有好处,所以一放学我就央求妈妈(妈妈早早下了班,在学校门口等我),妈妈,咱们撤诉吧。妈妈似乎对这个词也并不熟悉,但是她也明白了,她说,我们并没有报案啊。报案和撤诉是我以后生活中的两个关键词,我明白了不报案是对法律的蔑视,撤诉则是一种懦弱的消极抵抗的行为,总之我要求的是不好的事情。
       男生们对我的关注让我非常心烦。上课时,他们往我身上扔纸球,下课后他们在我身边转来转去,坐我后面的程俊杰还剪了我的一绺头发,他把头发放在我的课桌上展览,想看我哇哇大哭的样子。以前,他对赵艳红就这么干过,你猜赵艳红说什么,赵艳红说,小鸡巴。我也想说小鸡巴。可我觉得这句话太脏了,说不出口。于是只好假装盯着课桌上的头发发呆。程俊杰朝郭宾他们挤挤眼睛,我知道郭宾再也不会把教参上的答案告诉我了。他们嬉皮笑脸地盯着我,好像我已经来了八辈子例假。
       两个星期后的一天,妈妈告诉我把我转到了另外一个学校,很远,坐车要一个小时。她一边说一边把我面颊上的头发别到耳朵后面去,她希望我仍然是个好孩子的形象。我也希望这样,所以我很愿意去一个又新又远的地方。
       警察叔叔没有再来找过我,我想,这是因为爸爸妈妈的努力,他们欠了我什么似的,天天给我买鱼和肉,还有我喜欢的苹果和莴笋。如果不是他们让我感到沉重,我甚至觉得生活从来没这么好过。不过,唯一的要求是,我不再被允许去妈妈的学校,也不能再玩双杠。为此,爸爸妈妈在屋里拉了根铁丝,铁丝的高度我跳起来刚刚可以够到,这样我可以在家模仿小鹿纯子玩晴空霹雳。一天傍晚,爸爸妈妈在厨房里做饭,我依旧玩我小鹿纯子的游戏。我正玩得高兴,想象自己在空中翻了几个漂亮的跟斗,突然,头顶上打了几下闪,屋子暗下来,稀里哗啦的碎片漫天飞开。我吓得拉上门,跑进厨房,我跑到爸爸妈妈身边,他们忧心忡忡地看着我。自从出了那件事后,他们再也不像以前那样随和了,爸爸不再跟我开玩笑、讲故事。妈妈只知道给我织新毛衣,织完了但凡我说不喜欢,她就一言不发,拆了重来。不知为什么,我也总是和妈妈过不去,我从来不说一个“好”字,我讨厌漂亮衣服。爸爸妈妈看我惊恐的神态立即冲进屋里,一股药味从屋里窜出来,妈妈又一次尖叫了起来,袁园,你想干什么?!我不知道我想干什么,我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蹭着到了房门口,原来铁丝断了,日光灯管被崩碎了。爸爸一个劲儿地拍着妈妈的肩膀,安慰妈妈,妈妈低头嘤嘤地哭着。他们都愤怒地看着我。我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我们站着在厨房的灶台边吃了晚饭,那根本不像在吃饭,像在跟谁的遗体告别。谁都不说话。爸爸几次三番想要说什么,又咽了回去,妈妈的眼睛肿得像颗枣子。吃完饭,我就钻进了被窝,妈妈没有像往常那样听一会儿王结实、谢丽斯的歌。他们也很快就躺下了。等他们确认我睡着后,我听见他们说,怎么办啊?这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啊!
       我要证明我以后会过得很好,就像我到现在为止从来没哭过一样。我才不哭呢。所有的原因都在我和那个叫王强的哥哥身上。虽然我没跟他说过几句话,可我觉得我很了解他。我开始悄悄地搜集和王强有关的一切消息。王强的父母是妈妈学校食堂的厨子,他们因为王强和我的事不得已离开了学校。他们离开学校那天,妈妈穿了新衣服,和同事打招呼也敢抬起头来了。其实王强的父母不过是到校门口的饭馆去帮忙。他们连家都没搬。王强初中毕业,没有工作,在家里混饭吃,以前他常在学校里溜达来溜达去。这是赵艳红告诉我的。后来他父母叫他去学校对面的厂子当工人,每天在流水线上数零件。
       换了个学校后,我的日子好过多了。虽然依然有风言风语,但我觉得自己长大了,长大了就是可以肆无忌惮地干很多事。小学毕业的暑假,我终于迎来了他们说的例假,所以我觉得我没什么可以羞愧的了。其实,还没来例假我已经暗恋上了同班的一个男生,他长得有点像外国人,皮肤很白,头发发红,鼻子周围布满了雀斑,像童话书中的人物。同学们都叫他“法国人”。我喜欢“法国人”。“法国人”也爱跟我说话,我们下课总是一起回家。有一天他告诉了我一个秘密,他说他知道他们家的床底下藏着一块金砖,叫我去看。于是一天我偷偷摸摸地溜进了他家。我们钻到床底下,打开金砖外面的报纸,和一般的红砖没什么两样,可我们都认定这是一块金砖,在床底下激动了好一会儿。我突然想把我的秘密告诉他。我说,我也有个秘密。他兴奋极了,问我是不是藏着一个外星人或者小人国里的小人,我说不是。而且听他这么说,我觉得他太小了。我要跟他说的他根本就听不懂。这时候我宁愿身边的是王强。我甚至能看到王强站在身边,像真的一样。
       你们一定厌倦了,说了半天我还没有说到我和我丈夫的事,别着急,我很快会说到,你们的好奇心也一定会得到满足。活了这么大,我明白了人都是这么一步步过来的,如果你遇上什么让你不痛快的事,你一定要对自己说,会过去的,总会过去的。那么它必然会过去。其实不管说不说,事情也是这样的,因为时间必然会过去,你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等到过去以后,你甚至愿意回味一下曾经有过的刺痛的或者悲伤的感觉。我觉得人就是这么一种自虐的动物,一个人要总是快乐他一定会发疯,如果他不故意找一点不快乐的话。人就是在一种不快乐的隐含着绝望的感情中度过自己的一生,当最后的时刻来临,很多人宁愿被送到水牢里,让蛆虫爬满了每一寸皮肤,也不想安然地死去,不知道我理解得对不对。
       不过,我设想了一下,我可能是个例外,安乐死挺好,我早就做好了准备。
       人生中最快乐的事也许就是谈恋爱。像我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我也需要恋爱,你明白这个与众不同的含义。可不管怎么样,恋爱只是恋爱,是前奏。有个小孩写了首诗,大意是说,当我想起姐姐,我就躺在床上吃东西。是的,从十岁以后,我染上了暴食的恶习。虽然我没飞过海洛因,但我知道食物也比海洛因差不了多少,一样东西只要上瘾,它就在你的身体里扎下了根,它挤掉你身体里所有器官的位置,最后你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巧克力或者冰淇淋——我愿意自己是种漂亮点的食物。
       上初中,在学校的图书馆,我翻到了一本农村赤脚医生手册,那里有一幅巨大的插图,像一朵邪恶的花。后来在平克弗罗依德乐队那个叫THE WALL的MTV里,我终于亲眼看到了那朵活色生香的花,它张牙舞爪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吞下去。我知道有种叫猪笼草的稀奇植物,它能分泌又香又甜的蜜汁,边缘十分光滑,因此昆虫总是自投罗网。我对那种草十分神往,但愿它有个好听的名字。
       后来关于那朵花的插图,我问了朋友李娟娟,李娟娟不能够确定,但她觉得连我都不能确定真是太奇怪了。好像我生下来就该长大。就该无所不知。
       从那以后,我开始疯狂地谈恋爱,就像一首歌中写的,恋爱的季节到了,每个人都该出去走走,到动物园,到山岗上……在动物园里,其实我没有什么感觉,我揪下树枝喂给长颈鹿,看它吐出灰色的舌头,它的舌头简直比我的胳膊还要长。它的口水粘稠,淌在我的脸上,我的男朋友就过来舔我。我觉得那是长颈鹿在舔我,它扫把一样的眼睫毛扎痛了我的脸。
       我简直再也离不开男生,为了不断档,我储备着一群男生,如果失恋了我马上会找下一个。如果李娟娟和张小玉需要的话,我会毫无保留地发给她们。可她们总是吃吃笑着往后躲,好像男生是件多么危险的事物。
       高中时,我爱在操场边上看男生打球。学校的排球队队长蓝斌是运动场上最引人注目的人物,他高大健硕,充满了活力。许多女生都借着当啦啦队员的机会向他献殷勤。李娟娟和张小玉私下里老是谈论他,诉说对他的爱慕之情。我怂恿她们主动示爱,她们却问我为什么不去。为什么呢?似乎毫无理由。蓝斌球打得好,我看他打球看得着了迷——他弹跳力非凡,在空中挥起的拳头,能把空气打穿。可我对他本人怎么也提不起兴趣。回想了一下从前的男友,我自问是不是不喜欢这么阳光的男生。我这才发现每当我想起一个男的,总有王强的阴影在他身后晃动,而王强是苍白阴郁的。
       因为恋爱过于频繁,我在学校里忍受着流言蜚语。可我依然考第一名,我知道只要每次考试都是第一,我就要比别人的机会多。我知道事情总会过去。因为男生,我戒掉了暴食的毛病,我感谢他们,我的爸爸妈妈也该感谢他们,我的老师们也该感谢他们。我在各种代表学校的比赛中不断获奖,我的奖状被老师们收走,直接挂在学校的会议室。每当有领导来视察,他们就把我从班级里叫出去。他们一边在会议室里亲切交谈,一边历数我为学校争得的无上荣誉。
       现在来看,我应该算是个有争议的人物,我为一中赢得的荣誉持续至今。我的一个晚恋早婚的朋友已经在为孩子的将来考虑,她的首选目标是一中,她竟然在事隔多少年后还听说了有关我的传奇。她说,我要让孩子成为你这样的人物。
       后来我就长大了。事情总是这样,后来我就长大了。确切地说,是男人们伴我成长。我早就对男生不屑一顾了。我想等我到了四十岁我会重新对小男生产生好感,但是现在我不。当然,说到现在,我结婚了,有个丈夫,我对他还满意,是他平服了我,或者说把我搞定。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王强。世界上有很多叫王强的人,他不是别的什么王强,就是那个我刚才提过的王强。我是在一个酒吧里遇见他的。当时,大家正在围观一个女孩喝酒,她像是跟什么人打了赌,她豪爽的把头仰着,握着酒瓶子的样子就像握着阴茎。舞台上正有演出,一道红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脖子上,仿佛那里被割开了一道口子。因为喝得太猛,酒不停地从嘴角流下来,顺着脖子淌下去,这使她自戕的形象更加逼真。显然,她单薄的身体里已经装了太多酒精,最后,不管她倒进去多少酒就有多少酒从她嘴里流出来。这时,我看见王强从一个角落里冲上去,夺去她手中的瓶子。
       这一幕有点像梦境,我不是一个喜欢做梦的人,即使在梦中,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我都要问自己,究竟是不是在做梦,然后强迫自己从梦中醒过来。有时是真醒了,有时又跌落到另一个梦境,为此我常常迷惑,因此我睡觉从来不拉窗帘。我找了个简单的判断方法。对我来说,星斗意味着梦,阳光意味着现实。
       可能我喝了点酒,天光放亮时,我的身边躺着王强。显然最开始,他并没有认出我。已经过了多少年了啊。当时,我想起一首歌,叫《归去来兮》:归去来兮,田园将芜,是多少年来的等待,它究竟苍白了多少年,是多少年来的等待,它究竟颤抖了多少年……我觉得我跟他是那么熟悉。他的气息还是十几年前的。
       王强已经不再是个小混混,过早的进入社会使他钱途无量,他从摆羊肉串起家,到开小饭馆,开歌厅。现在他不让我知道他在干什么,反正他准时往家里拿钱,就好像他在某个油水很足的国营单位,按月领工资一样。当他知道了我是谁,他对我更感兴趣了。有时候,你不能否认男人和女人的相遇有着某种神秘的契机,你们管这个叫缘分,我不好意思这么说,因为如果你耐着性子从头开始看了这篇小说,你会觉得我们的缘分过于龌龊了。网上最近流行一个很恶心的DV短片,一个漂亮的女孩不断把自己吐出来的东西吃回去。片子拍得细腻逼真,你可以看见女孩把手伸进喉咙里掏啊掏的,然后从嘴里喷出一堆黄色的夹杂米饭粒青菜叶的东西,她笑着把那些喝下去,然后……如此循环往复。我给所有的朋友发了这个,然后调查他们能够忍受的时间长度。无一例外,他们从头看到尾。有个貌似粗鲁的男人专门打电话告诉我,他边看边吐,可还是坚持到了最后。为了这个,我单独跟他吃了一次饭。那顿饭是在一家布置豪华气氛高雅的西班牙餐馆吃的,侍者一直在不远处留心我们的举动,我刚要站起来,他便过来替我拉开椅子,为此我还付了小费。当然,那个粗鲁男人在这种场合总是保持着纤细,他坚持不要意大利面条,要了海鲜烩饭,因为他知道用叉子吃面条会让他斯文扫地。我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我们坚决不谈这个,可是我们都清楚,联系我们的就是那个恶心至极的DV。我们从头到尾都在绕道而行。吃完饭,我们在餐厅门口互吻了面颊,那场面真是太他妈的动人了!
       我和王强的事在父母那里并没有受到多大的阻碍,岁月改变了王强的面貌,所以我不得不跟爸爸妈妈说明了王强的身份。不出我的所料,妈妈又尖叫了一次,不过,她已经是个老太婆了,她的尖叫不再具有杀伤力。爸爸还是沉默,他的一辈子都在以沉默抗争,这种沉默就像阴森的百慕大,如果飞机或者船只的驾驶员稍有疏忽,便会在那里全军覆没。但我没有,爸爸的沉默对我来说就是默认,我坚持那么认为,所以他对我无能为力。爸爸的人生有过一次严重的挫折,他和邵阿姨的事被传得沸沸扬扬,那时候,这种事是要以流氓罪论处的,妈妈又一次撤了诉。为了我们父女两个,妈妈真是操碎了心,她的尖叫在岁月的磨砺下沙哑下去;而爸爸为了不使自己沉没,他改而沉默。
       我们的婚礼请了很多人。我早已远离了童年时的是非之地,结交了无数新朋友,我想把婚礼搞得新式一点,把以前所有的男朋友都请了来,也要求王强把搞过的女人都请来。我给他们精心安排了座位,必然是一男一女相邻而坐。这是经过了认真思考后决定的。我想,我的一切机缘都是叫上帝的那个老头儿给的,我真是对他无以回报。因此我能不能试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呢?于是,这个念头就产生了。王强没有听我说完欣然同意。我做什么他都支持。他是个温柔体贴的男人,一辈子只强奸过一个女人,为此我感激他。我还有一点其他的想法,我犹豫着是不是告诉王强,因为犹豫我错过了机会。结婚前一星期,我和王强开始分居,我们希望一种假戏真做的气氛。
       婚礼那天真是热闹极了。从早上五点我便开始化妆,为了不把妆破坏掉,我早早穿上了单薄的婚纱。王强来接我的车子晚了,姐妹们堵在门口不让他们进来。为了见到我,王强把兜里的红包都掏了出来。伴郎趁人不注意去我家厨房偷了五只玻璃杯,这是后来伴娘告诉我的。王强一副规矩模样,和我父母坐在一起,用汤匙舀着红枣桂圆汤,说了些信誓旦旦要对我负责到底的话。爸爸妈妈都故意不看他,他也不在乎。我摩挲着王强的脑袋,反复强调这是我的丈夫,我的亲人。爸爸妈妈生来就是我的爸爸妈妈,也是我的亲人。你们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三个人。在我反复的咏叹下,妈妈的眼角渗出了泪花,爸爸低头不语。我又这么说了三遍,这三个人竟然全都哭起来。我只好一一安慰他们。泪水可以抹杀一切,经历了一场面对面的哭泣后,他们渐渐亲近了。又哭了一阵后,大家竟然欢天喜地起来,妈妈捧着王强的手,说我们家袁园可交给你啦。王强一个劲儿地点头,说我绝对不会辜负袁园,她对我这么好,我,我真是没法报答。我绝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如果我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就……还没说,爸爸妈妈拦住了他。好歹他现在是我的丈夫,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我不也……爸爸妈妈理解我的心情,绝不会让他说出诅咒。在洋溢着亲情的气氛下,王强一把抱起我。那种感觉真的很好。我无数次在电影里见过这种场面。我亲昵地搂着王强的脖子,是他怀里纯洁娇羞的新嫁娘。虽然没有黑花岗石地面纯金扶手的楼梯,虽然水泥白墙的楼道简陋,但我完全可以闭上眼睛。闭上眼睛,一切就全有了。
       王强抱着我下了五层楼梯。他喘得比做爱还要厉害,是的,如今,我们是合法夫妻了,配得上用做爱这两个字。因为成了合法夫妻,强奸也成了通奸。而通奸在这个时代算不上什么,没通奸过才算老土。王强把我抱进加长的卡迪拉克,他小心翼翼的样子像是把一个病人放在救护车上。当然,我不是病人。一到车里,我就重新活跃起来,我举起带着白纱手套的手,朝围观的群众频频挥舞。真是太给劲了,天气好得不能再好,好得几乎接近我的心情。一路上我们遇到三拨结婚的。伴郎罗放一看见婚车过来就扔出一个玻璃杯,玻璃杯在柏油路面上粉身碎骨。比它粉身碎骨的样子更好看的,是它躺在柏油路面上的样子,一地碎片,在阳光下晶莹剔透,简直比钻石还亮。我不知道摔杯子是从哪儿泊来的规矩。但规矩总是好的,它存在有存在的必要,我赞成。并且这样做,确实为婚礼增添了喜庆的气氛。
       在王强家的小区门口,车速放缓,我们遇到了敲锣打鼓的秧歌队,这是王强父母的旨意,也算是王强给我的惊喜。披红挂绿的秧歌队员们一边手脚不停地忙活,一边探头朝车窗里看,他们脸上敷了过多的脂粉,以至分不清男女。我就和王强一路猜测过去。王强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司机这车有没有天窗。听他这么一说,我马上笑了,如果我们从天窗里探出身体,向沿街的群众致意,那是什么派头。不过,还没等到我们实施这项计划,汽车已经停在了王强父母的楼门口。我的腿裹在婚纱里趔趄地下了卡迪拉克,人群中腾起了一片“啧啧”声,
       “啧……真漂亮!”
       “啧啧……你说她是不是有点鸡胸?”
       “啧啧啧……腿有问题吧?”
       “……新娘子真漂亮呀,我以后也要做新娘。”是个小女孩在说话。
       “啧啧……啧啧……郎才女貌啊……”我知道王强长得还行,但他们怎么就知道他有才呢。肯定是找不到更合适的词了。
       伴娘周影过来帮我托起孔雀尾巴一样长的裙摆。我才走得从容了些。王强刚才抱我下五层累得不行,手现在还哆嗦,所以这回只好我自己走上去了。王强的姐姐为我们打开房门,公公婆婆并排坐在正对门口的客厅沙发上,双手放在膝头。从衣服的新旧和膝肘部位的褶皱程度看,可能已经坐了两个小时了。公公穿了中山装,风纪扣很严;婆婆一身织锦缎行头,显然是从箱子底翻出来的。我跟他们请了安,王强示意我坐下,他自己坚持不坐,立在一旁,像警察在监视犯人和来探监的亲人聊天。这是我突发奇想的一个比喻,可能并不准确。公公婆婆乐得合不拢嘴,他们可能没想到历史上有污点的王强这么快就骗上个傻女人。婆婆不明就里地说,我老觉得袁园眼熟,总好像见过。有缘分哪。公公在一旁点头赞同,当然他不好意思这么说,婆婆的意思就是他的意思,我明白。
       把双方父母拉齐了,终于可以直接奔赴婚宴。我父母跟王强父母还一次没见过,所以这次是历史性的第一次会面。在这之前,我父母挽拒了王强父母的数次邀请,他们说孩子的事让他们自己去决定,做父母的在婚宴上碰头可能更合理一些。搞得王强父母摸不着头脑。但他们一向迷信知识分子,而我父母正好是知识分子,于是事情就这样了。其实现在,我父母真正怨恨的不是王强,而是王强的父母。既然他们的女儿愿意跟王强结婚,那王强本身一定没什么问题,如果王强有问题,那一定是他父母的问题。这个我并不关心,我铁了心要跟王强结婚,对这点小挫折根本不放在心上。
       王强是怎么对我说的呢。当他知道了和他一夜情的女人是我。他怕极了。我一个劲儿地安慰他。我说,我一见他,就爱上了他。请原谅我用“爱”这么一个肉麻的词,说实话,在王强之前我还从来没用过,我下意识里觉得这个词是我的杀手锏,所以我一直避免用它。好钢用在刀刃上嘛。我一说和王强一见钟情,王强立刻就不行了。我相信他这辈子还没有几次这样的经历,或者一次也没有,他马上表现出委曲求全的姿态。后来在一次高潮迭起的做爱之后,王强跟我坦白,他这半生的机会都是我给的,如果不是我,他早就完了。我不是没想过王强会用花言巧语来麻痹我,然后一走了之。在他醒过来之前,我就藏起了他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事情过去还不到二十年,我照样可以报案,如果我想的话,我就是这样对王强说的。王强说,你真是个疯狂的女人。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我只要过自己的生活。并不是胡说,王强是个不赖的男人。
       婚宴就是那么回事,乌烟瘴气,晃动着无数人头和笑脸。男的我基本都认识,女的王强基本都认识。我们给了他们这么一个美好的机会,他们应该感谢我们,我们一边敬酒一边介绍,这位是蔡明明小姐,温柔贤惠,在业余歌手大奖赛上得过鼓励奖,会做一手好菜;那位是王刚先生,年轻有为,有私企,车房兼备。他们互相点头致意,就不再理睬我们,如果他们互相不烦,那么这个世界上又会多出一段千古佳话。
       王强迅速喝多了。他分不清东南西北,也搞不清究竟哪个女的是他的老婆。他拉起一个穿得最暴露的女人跟他一起给众人敬酒。我终于有空来到门口的一张桌前,两个男人郁闷地坐着抽烟,对着一桌子菜和两个塑料名牌。桌上没有一个女人,这是我安排的。胖警察更胖了些,瘦警察更瘦了些,他们仍然是一对最佳拍档。我笑盈盈地上去给他们敬酒,他们也笑,把疑惑和不耐烦在年轻女人面前收敛了起来——他们已经是两个老男人了,辛苦了一辈子,也没捞到多少实惠——他们粗声粗气地说,这儿谁结婚啊?非让我们来,来了一个都不认识。操,再不来我们就走了。
       我呀。不认识啦?
       他们面面相觑,显然想不起什么时候有幸结识我这样一个女人。
       袁园呀。我小时候你们来过我家的。
       他们还是费解。他们见过的人实在太多啦。
       我就是那个被强奸的小女孩呀。我相信自己笑得好极了。
       哦——。他们摸着头,恍然大悟,然后马上露出痛苦和商榷的表情,那个案子我们没有接着办下去。也不知道——他们察言观色地说,也不知道凶手是否最终被逮捕归案?
       没有啦。我懒洋洋的。我端起酒杯朝王强的方向晃了一下,瞧,他是我丈夫。
       我怕他们没听清楚,说,他不是什么凶手,他是我丈夫。我还怕他们听不清楚,就是他,你们说的那个,现在他是我丈夫。
       他们张大了嘴巴,这下他们一定听清楚了。
       我看得出他们有很多意见要表达,他们在贫乏的脑袋里不断寻找着合适的措辞,过了五分钟,他们打上结的舌头终于弹性如初了,听听他们说了什么话:
       可那时你还是幼女啊。他们说。
       我说,可是现在不是了。现在我不是幼女了。
       陆离,作家,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小说集《从现在开始,什么时候结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