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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水滴]荒原上的芭蕾
作者:沈 睿

《十月》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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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特山国家羚羊保护地坐落在南俄乐岗和内华达州交界的荒原地带。从地图上看,羚羊保护区占很大的一块地,面积两千七百多万英亩,与这个羚羊保护地接壤的是内华达州另一个羚羊保护区。两个保护区的面积加起来,差不多有欧洲的小国比利时那么大。羚羊,英文的名字是antelope,是一个集合名称。在这个名称下,有各种更具体的羚羊,他们的名称都不一样。对我这样一个动物学初学者来说,羚羊我是有过感性认识的,那是多年前在北京动物园见过的。我记得羚羊的位置在动物园的西南部分,常常,在黄昏的光芒中,三五成群的羚羊,好像小姑娘似的被遗忘在动物园不那么热闹的地方。羚羊似乎跟鹿很接近,它们都似乎胆小,灵敏。除了这点皮毛知识外,我对羚羊其实一无所知。那天翻家中关于羚羊的书,得知羚羊是北美哺乳动物中跑得最快的动物,我居然大吃一惊。据书上说,羚羊短跑的速度可达每小时七十到八十四英里,也就是一百到一百二十公里。那天傍晚思彬下班回来,我得意地告诉他我的新发现。思彬说,那这个周末咱们就去看羚羊吧。
       我们踏上了观察羚羊的旅程。正是八月,夏天最热的季节。思彬把东西往车上搬的时候,我看见我的冬天的大毛衣也被他扔到车里去。网上的羚羊保护区指南中开门就说,“如果你喜欢与世隔绝,你将喜欢哈特山国家羚羊保护地。因为这里彻底与世隔绝,不喜欢与人来往的卷角羚羊、大角羊、麋鹿和圣草鸟类都在这里安家”。解说词强调这里与世隔绝的程度,住在我们的庄园里,四周没有邻居,只有森林,只有房子前后的溪流潺潺,只有我们家的三只狼狗,我觉得够与世隔绝了,如今要到更与世隔绝的地方,我说,我们要走回远古吧。思彬说,恐怕比远古还远古呢,因此我们要带好水、食物、火柴等等,以防万一。
       我们开车穿过南俄州的绿色苍翠的崇山峻岭,穿过渺渺的湖泊和一个个荒凉的小镇。美国西部的小镇,有种隔绝的苍凉。一百多年前,这些小镇也许很热闹,因为从东部来的移民们源源不断地到西部探险,这些小镇是提供休息的绿洲。这种小镇,我们在很多西部电影中可以看到,亲临其境的时候,这些小镇好像电影演员卸了装,人却无处可去,孤单单地在苍凉中暗淡下去。我在小镇的街上伸伸腿,走来走去,拍照空无一人的街道。空荡荡的街道本身就是哀伤的诗歌。
       快中午的时候,我们开始接近荒原了。从西海岸开过来,我们一直在往高处走,接近荒原时,海拔已经三千多英尺了。我时不时地查看我们的海拔仪。随着海拔的增高,不同高度有不同的植物和植被,主要的树木是松树和杉树。思彬对各种松树杉树了如指掌,他有一个爱好是收集松塔,我们家松塔的种类有八十多种,因此,观看由于海拔度改变的植被是我的另一门自然课。我眼看着树木愈来愈矮,绿意越来越淡,草愈来愈黄,天气也从西海岸家中出来时的晴空万里,变成云层叠叠,厚重的云层好像大海的波浪一样在天空翻卷。
       接近荒原,我真有一种向远古走去的感觉。天愈来愈苍苍,野愈来愈茫茫。风吹,草低,不见牛羊,不见人烟,不见别的汽车。只见渺无人烟,天野一色,绵延上百里的土黄色,植物茂密,可是都是千千的,一丛丛的,一团团的,好像一家人抱一个团一样。从远处看,看不出是植物来。盛夏,正是草木旺盛的季节,荒原上却像是深秋一样肃穆。厚厚的云层,压在荒原上,显然阴雨就在什么地方蛰伏着。进入这种境地,我说话都变得小声起来,好像怕惊动亘古没变的寂静。
       突然,我们看见了一个土红色的峡谷掉在我们的旁边。这个峡谷好像从天而降!原来我们一直在往高处开,实际上我们已经在高原顶上了。峡谷就在我们脚下。植被,灌木,矮树林等等,都是土红色的。颜色如此美丽,我们停车,出来走走看看,在土红色的峡谷中看到星星一样开满的各种各样的野花。这种土红色和灰色的天空搭配,一直是我爱的和谐。眼前的景色,和谐美丽得不太真实,我本想采几朵野花,作纪念。思彬制止我,说,这里的植被很珍贵,千万不能采,一朵花也许花了好些年才长出来。他指给我看一种黄绿色的苔藓,说,那可是地球生命的起源。我吓得走路都把脚高抬起来,怕压着脚下珍贵的地球生命的起源。
       继续开车之后,我们真正地进入了羚羊生活的保护区。保护区西建立在峡谷群山之上,向东绵延上百里。高原之上,莽莽荒原之中,我东张西望地找羚羊,奇怪的是一只羚羊也没见。眼前所见的就是苍苍莽莽的荒原,壮大,无边,苍凉,苍老。亘古以来,荒原就是如此沉默,如此无言。只有微风掀动荒原的波浪。我们决定先到羚羊保护区办公室去,问问情况,探听一下羚羊的状况。到达只有几间简朴的木屋的办公室的时候,我从车里下来,才知道车外居然如初冬一样寒冷。思彬把大毛衣递给我,我裹好了自己,站在那个孤零零的办公室外的消息板前,看地图和解说词。思彬进去打听情况。
       原来,在白人的足迹没有踏进荒原之前,荒原上的羚羊多得数不清。最早奉美国总统之命来西部探察的梅瑞维特·路易斯和维廉姆·克拉克在他们西行的日记中写道,“这种动物,我们美国对此,还一无所知。”路易斯上尉还记录道:“这种动物的灵敏度和超级飞奔的速度,使我真的非常吃惊。我想我可以有把握地提出如下的论断:这种动物的速度可以和最好的飞鸟相媲美,如果不是更高超的话。”在1800年左右,西部大地生活着四千万头羚羊。羚羊浩浩荡荡,在土黄色的荒原上,成群结队地生活在一起。那种雄壮的景象,我闭眼可以想象得出来。
       梅瑞维特·路易斯和维廉姆·克拉克是美国的英雄。我对他们的日记非常熟悉,因为四年前我在俄乐岗大学教比较文学入门一课时,要求学生读这本书。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学,我总是怀着复杂的感情,我热爱美国探索的精神,热爱那些美好的书,但是对美国的探索精神导致的后果又有深深的愤怒。路易斯和克拉克的西部探索,扩大了美国的版图,西部从此成为美国的一部分。但是,源源不断的东来的移民们,在向西开发的过程中,把很多动物都赶尽杀绝。羚羊的命运也不例外。羚羊,和狼,和卡优逖,和许许多多的动物,都成了大屠杀的牺牲品。屠杀的目的是获取暴利——买卖那不需一文就得到的羚羊肉。在我看来,移民西来的持续近百年的大屠杀,不亚于德国纳粹对犹大人的屠杀。百年对动物的大屠杀,无法抗拒和抗议的无辜的动物们,那和我们共同分享地球的动物们,就被几乎杀绝了。动物是不能发出声音来抗议的。动物是没有力量和人的武器抗衡的。在我看来,对动物的屠杀,犹如屠杀不会说话的孩童,犹如屠杀没有武器的犹太人民。据说,大屠杀中的羚羊肉,成堆成堆地堆着,由火车送往东西两个海岸。就是肉多得人们都吃不了,对羚羊的屠杀也没停止。1860年左右,两毛五分钱可以买几百磅羚羊肉,三四只整羊。
       美国特有的一种羚羊,卷角羚羊(pronghorn),就在无休无止的大屠杀中,基本上被杀光杀绝了。这种羚羊,是北美西部特有的动物,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我惊讶地发现,卷角羚羊是北美跑
       得最快的动物,也是地球上所有哺乳动物跑步的亚军,仅次于非洲的cheetah。如果是中短跑,比如如果距离是五百米以内,卷角羚羊是地球上所有动物中的冠军。但是,卷角羚羊不仅仅在短跑中是首屈一指的,它们的身体是天然地为长跑创造的。一般来说,非洲的cheetah在三百米后速度就降下来了,卷角羚羊可以以每小时八九十公里的速度跑三四分钟,并保持45公里的速度跑八九公里。甚至一只只生下来几个小时的小羚羊,也可跑到60公里的速度。羚羊的能力自然是亿万年的生存进化发展过来的。如今,有报道说,羚羊有时完全是为着好玩,和汽车,和草原上的牧马人赛跑。这种景色,一定是很有意思的。
       卷角羚羊为什么如此善跑?因为卷角羚羊有奇特的吸入和呼出氧气的功能。一只卷角羚羊消耗的氧气是同等身材的其他动物的三倍!羚羊的肺和心脏都很大,它们的呼吸道也不同寻常,又宽又大又厚实。这三者加在一起,保障了羚羊消耗大量氧气的功能。卷角羚羊跑步的时候,嘴巴大张,并非它们累也,而是扩大氧气吸入量,增加活力,同时,它们的蹄子很小,和地面接触面很小,跑起来好像没有阻力一样,再加上,它们的腿是特殊材料制成的,极其有力。
       我仔细看着卷角羚羊的照片图片。卷角羚羊是一种极为好看的动物。它的名称就是从它的角来的,两只高傲的角,角头有些弯曲。面目善良,温柔,一只成年的卷角羚羊高九十公分左右,雄性的重五十公斤左右,雌性的重三十到四十公斤。它们的身上穿着明红加褐色的上衣,有黑色和白色的斑点,下衣通常是乳白色的,好像是一条裹身裙。雄性的在耳朵下,脖子上,有一撮明显的黑色的皮毛,雌性没有,因此雄雌分明。它们的脸颊和脖子下都有白色的皮毛,一旦有敌情,这些白色的皮毛则增大起来,闪闪发光,给彼此警告,在很远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它们的腿不太长,但是它们的身高正好略高于荒原的植被,这样,它们可以眺望远处,一旦发现危险临近,立刻采取措施。
       思彬从办公室出来,手里拿着保护区工作人员给他的地图。他说,目前有二十多群羚羊在附近出没。羚羊主要在保护区东部。我们可以先到保护区东部的温泉去。那个温泉是这里最著名的景点之一。或许在路上我们会看到羚羊和其他动物。我们就进车,向荒原深处开去。由于公路不再是柏油的了,车开得相当慢,我觉得我们好像成了一艘小船,在荒原的波浪中慢慢地航行。
       我们就慢慢地向荒原东部驶去。看看海拔表,我们已经在海拔5000多英尺的地带了。这里表面上看是干旱的荒原,实际上由于是突出的高原,有很多潜流、溪流,这就是为什么羚羊在这里生活的原因。卷角羚羊一般居住在靠近水源的地区,虽然,卷角羚羊有时也可以数天不吃不喝。卷角羚羊什么都能吃,它们也可以吃那些一般的动物都不吃的植物,比如仙人掌类的植物,同时,它们对吃的东西也非常讲究,它们只吃嫩的、绿色的植物的根,不吃粗糙的叶子。
       卷角羚羊的视力是著名的,个个都是火眼金睛,它们的视力可以清楚地看见六公里外的东西。我们人类,连半公里外的东西都看不清楚。它们的视力还与人类不同,人类的视力是直线形的,我们只看见一点,其他的只在视野之内。羚羊的视力是片状的,它们看清楚的东西是一大片。所以它们住在荒原上,因为视野之内,辽阔之极,正适合它们的习性。卷角羚羊还是非常喜欢交往的动物。它们通常是二三十只住在一起。只有在春天,雄性羚羊才自己组成一个群落,然后开始角斗,只有胜利者才有和雌性交配的权利。通常,一个雄性的卷角羚羊有七到十个妻妾。角斗保证了只有最强有力的雄性才能把基因传下去。那些弱男,就只好叹气了。
       卷角羚羊差不多在十五六个月的时候开始渴望交配。怀孕期是八个月左右,一般一胎生两个孩子,我想它们很懂得多快好省的原则。因为一旦有一个夭折,还有另外一个存在。羚羊母亲一般照顾孩子三四个星期,孩子就加入群中,和其他小孩子一起玩了,就像我们人类的幼儿园一样。晚上睡觉的时候,小羚羊才找妈妈。有趣的是,羚羊是基本不生病的动物,除了被其他的动物吃掉外,它们没有生病而死的问题。
       我们大概开了有四十多分钟才到温泉所在地。温泉实际上是荒原地表上的两个很大的洞,碧绿的水,看不出热水雾,大概是高原太干的原因,水雾都立刻蒸发了。这个温泉很原始,旁边有几个木板凳,是放人们的衣服的,四周一览无余,十几米之外,就是荒草。我们把车停下后,太阳居然从云层中露出脸来,苍白的阳光让人不觉得很温暖。所以,思彬和我就高兴地跳进温泉里,享受天然温泉。水碧绿极了,躺在水中,可以感到温泉缓缓地流动,水温简直是完美无缺。更让人心地平静如水的是,此地此刻,除了我和思彬,再没有人烟,好像我们真的回到人类的远古,人类的最初。
       温泉里有一些高高低低的岩石,正好可以满足我们一会儿坐起来,一会儿躺下去的愿望。我们躺在温泉里,闭上眼睛,手拉着手,听着荒原上风吹动的声音。我迷迷糊糊地好像睡着了似的。忽然,思彬大叫一声,吓得我失去了平衡,慌忙中睁开眼睛的同时,掉进温泉深处去了。我一定是像个垂死挣扎的人一样,奋力蹬水,浮出水面时,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原来,原来,一群羚羊正在我们眼前!离我们十五米左右。
       这群羚羊大概有不到二十只。它们显得很悠闲,有的在吃草,有的在低头喝水。它们一定是看见了汽车。但是汽车对它们好像不是什么威胁,因此它们没有被惊动的迹象。我看看思彬,他的左手捂住自己的嘴,显然他在制止自己的声音传过去。我再看看羚羊,有几只羚羊在蹦蹦跳跳的,好像是芭蕾舞演员,荒原的草正好到它们的肚皮左右,因为我自己的地势很低,几乎和地表是平面,它们好像是在高出我一截的舞台上。我看得清清楚楚,它们美丽的羚角,蹦跳的身体,在麦色的草丛中来回摇动,好像是在跳舞,而且跳的是优雅的芭蕾舞!
       我屏住呼吸,惊呆了,惊呆了地看着羚羊们的舞蹈。走动的身体是那么娴雅和优美,看它们的走动神态,你不得不相信此刻世界是完美无缺的,安然无恙的。大自然之神在导演一出天然的芭蕾舞剧自娱,这种舞蹈不是给人类看的。人类只配偷偷地窥视这一瞬,而这一瞬,也是永恒了。我有幸就在这一瞬间看见了无比的、纯正的美。
       我悄悄地说,我们得去汽车里拿相机去照相啊。思彬摇头。不。努努嘴朝羚羊的方向。看。
       看,这一瞬!
       无边的天空下,只有羚羊们在自得其乐地漫游。显然它们在享受这个夏日的下午,已经四点多了吧,阳光西斜。我觉得我是真的活在史前时代。在一百多年前到亿万多年前,地球上的动物一定是这样生活的。我就是那史前的女人,在天然的温泉中沐浴。我的伴侣,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将这样老去,太阳落山,太阳升起,我们就这样在羚羊的芭蕾舞中老去!羚羊们在缓慢地移动。我和思彬使眼色,从温泉中出来,抓起衣服,弯着腰,向汽车跑去。我们仍然打扰了它们。它们竖
       起脖子,显然准备慌张地奔跑起来。当我们跑到汽车前,拿起相机,羚羊们已经奔跑起来。它们奔跑着,我们两个相机都在咔嚓咔嚓地响,可是我们只照到了它们奔跑的背影。
       天苍苍,野茫茫,它们转眼就不见了。
       这个漫长的夏天的下午,我和思彬就在这个保护区里有时开车,有时下来走,看各种各样能看到的动物,大饱我们的眼福。我们后来又看到两群羚羊。但是它们都在成群结队地跑来跳去,好像是芭蕾舞的高潮,转眼就不见。我对思彬说,柴可夫斯基一定没有看过羚羊,羚羊比天鹅更是天然的芭蕾舞演员啊。
       本想夜幕降临之前我们再回到温泉去,因为羚羊是很好奇的动物。它们一看到危险就跑,跑一段时间,它们就会停下来,然后再走回去,因为它们想弄明白到底危险是什么。本土印第安人和现代的狩猎者都常利用羚羊的这个好奇特性,常常挥舞扎了布条的棍棒,或它们的长矛,吓唬羚羊。羚羊一会儿就会回来,查看到底那些奇怪地在荒原中挥舞的是什么,从而被捕获。我想,如果我们还回到那里,可能羚羊还会回来。可是,守株待羚羊,嘻嘻?还是明天再来吧。
       晚安,荒原中的芭蕾舞演员们!
       飞翔的卡优逖
       卡优逖(coyote)是一种介于狼与狗之间的动物。它个头儿不太大,好像一只中等身材的狼,它的身体和面貌也像狼。它有一双长而机警的耳朵,一条丰厚的尾巴。它的毛色大部分是灰黑或灰黄的,它的眼睛锐利,闪闪发光。中文把卡优逖翻译成草原狼。我觉得翻译得不太准确,因为,卡优逖不仅在草原,就是在山脉连绵的南俄州也常常出没。今天清晨,我又被卡优逖的嚎叫声唤醒。卡优逖的嚎声是如此昂扬,凄厉,我躺在床上,倾听它们之间的呼唤,好像是黎明的呼唤本身。一时间,我觉得自己好像是生活在很多年前,那时印第安人还平静美好地生活在此地。那时,白人的枪炮还没有把卡优逖赶尽杀绝。矫健的卡优逖在山野中到处奔跑,好像是飞翔。它们如灰色的闪电在山野草原上飞翔。
       “飞翔的卡优逖,飞翔的卡优逖。”我喃喃地说。思彬听了,推推在梦中的我,“你说什么?卡优逖怎么会飞翔?”
       “是啊,卡优逖在飞翔,在飞翔。”
       我心目中的卡优逖在黎明的呼唤中飞来飞去,是黎明的守护神。
       我第一次见到卡优逖是在俄州东部的国家野生羚羊保护地。那天我们在荒原里跟羚羊转了一天,羚羊好像是芭蕾舞演员,在无边的天苍苍野茫茫的背景下跳着自得其乐的芭蕾舞。它们成群结队地在草原上徜徉,漫步,我和思彬在荒原中的天然热水池里享受温泉浴,看羚羊在我们的左右跳来跑去,享受和羚羊共度时光的安闲和优美。
       下午我们正开车穿过莽莽的荒原,突然,在荒原的远方,我看见一道闪电似的“飞翔”的动物,惊呼起来,“快看哪,那灰色的奔跑的是什么?”“是卡优逖。”我们停住了车,卡优逖飞奔过来,从我们身边奔跑过,又转眼消失在荒原里,好像是一道不真实的闪电。我好像不相信刚刚跑过的就是卡优逖,因为,思彬爱卡优逖到这种的地步,我们家在公众电话簿上的假名就是卡优逖。他还常常自诩为卡优逖,比如,他的车牌是:“卡优逖医生”。在这样的崇拜热爱卡优逖的家中,我看过无数卡优逖的照片,也念了好几本关于卡优逖的书。但是,活的卡优逖,我则刚刚惊鸿掠影般地看到了。我叹气,“卡优逖?跑得那么快?我什么也没看清楚。”我焦急地寻找着卡优逖的影子,草原上只留下卡优逖奔跑后的灰尘。
       卡优逖是北美洲特有的动物,由于它面目像狼,习性也与狼相仿,自从人类侵略野生动物栖息地以来,就被野蛮的早期移民,在打狼的同时,把卡优逖也同样消灭了。一百年前在北美自由奔跑的卡优逖,现在只在黄石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区里繁衍,数目也不太多。近年来,生态学家发现,卡优逖是北美生态链中不可缺的动物,这两年,美国东北部缅因等州开始保护卡优逖,不许狩猎卡优逖,卡优逖似乎终于有了一个比较平静的环境重新发展起来。
       两百年来,由于移民的扩张,美国版图的扩大,越来越多的移民向荒山野岭移居,与卡优逖争夺家园。卡优逖在和移民争夺自己家园的斗争中,被人类的先进武器驱赶得走投无路。有的时候,它们就铤而走险,袭击牲畜,夺取口粮,在冒险和人或牲畜搏斗中,卡优逖往往以智慧或飞速的逃跑而宣告胜利或失败。由于早期移民对卡优逖的无可奈何,他们痛恨卡优逖,骂它是比狼还狡猾的狼。卡优逖在美国的文化中被看成是狡猾的象征。
       但是卡优逖在自己的家园里享有各种各样的美誉。美洲本土的印第安人称卡优逖为“上帝的狗”。因为卡优逖极为聪明,灵敏,因为卡优逖是印第安人的朋友,因为卡优逖是北美的特有的孩子。在白人的脚没有踏上北美的土地之前,卡优逖和印第安人一起和睦生活,共享这片美丽的土地。
       我手中有一本书,名字就叫《上帝的狗:北美的卡优逖》。作者是侯普·莱登,一位女动物学家,也是电影工作者和摄影家。侯普·莱登在70年代中期,用两年的时间,只身前往黄石公园附近的野生荒原,观察卡优逖的生活习性。两年的春夏秋冬,她住在一个简陋的帐篷里,每天记录卡优逖的生活,观察它们的行为方式,拍摄它们的行踪。风吹日晒,风餐露宿,两年的研究使她写了这本对与我们共存的卡优逖带来了新的理解的书。
       坦白地说,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生还没有读过任何“动物文学”。动物文学在中文中是不存在的一个种类,这类文学犹如报告文学,但是通常都是由专业工作者写的,是对某种动物的长期观察的描述、介绍。美国的动物文学极为发达,有各种各样的关于世界几乎所有种类的动物的入门介绍、深入介绍的书、图片书等等。很多书都写得有声有色,引人入胜,不仅仅是专门读物,也是大众普及读物。比如著名的《国家地理》杂志,就是这类文学的一个月刊。当然《国家地理》杂志还有人类学的性质,不仅仅是动物文学,很多时候是人类学、旅游文化的综合。(在这里的动物文学中,还有以动物为主人公的纯文学书,比如,以猫为主人公的小说,散文,我在南俄州小城阿石岚的一个小书店,就看到有一书架的书,都是关于猫的)不过我这里说的动物文学不是虚构的文学,而是纪实的,这些书往往是作者的第一手资料或亲身观察写成的,他们必须在科学观察上绝对诚实。这些书也如同任何学术著作一样,有目录索引和引用资料、参考书目索引等等,是学术和动物文学的合成。动物文学的存在与西方对环境自然的研究当然有根本的联系,也与这个社会对人和动物的关系的概念相关。我打开《上帝的狗》这本书的时候,我绝没有想到这本书会给我打开了一个世界,打开了一个人类想像力也无法企及的美丽的世界。看完这本书,我最强烈的想法就是,我怎么没在十岁的时候读这本书?如果我十岁的时候有机会读到这本书,如果我有机会选择未来,我敢肯定我会在这本书的影响下,成为一个动物学家,以观察和描写动物为我的终生职业和热爱。
       
       侯普·莱登在观察中发现了一家卡优逖。她跟踪了这家卡优逖两个春夏秋冬,记录它们的生活。她发现卡优逖是以一夫一妻小家庭为核心的动物。通常,它们由父母和两三个孩子组成一个生存集体。在孩子长到两岁以后,孩子会离开家,寻找伴侣,再组成一个家庭。卡优逖寻找伴侣的过程通常要一两年。它们对寻找伴侣十分谨慎。一旦组成家庭,夫妻终生不离,共同分担抚育孩子的责任。如果夫妻一方遇难或去世,未亡的幸存者会保持对伴侣的忠诚,不会再找新伴侣。
       没有人可以解释为什么卡优逖的社会结构是这样的。如果孩子小,当父母出去寻找食物的时候,需要有人在家照顾它们,通常,卡优逖孩子的姨妈会被请来照顾孩子,这样,卡优逖的家庭往往有两个成年的雌性、一个雄性和孩子。它们被称为一个“群”。当孩子长大到不需要别的成年卡优逖的照顾,夫妻往往把姨妈驱逐出它们的家庭,有的姨妈恋恋不舍,不愿离开,就可怜巴巴地尾随着“群”。除非姨妈自己找到丈夫,不然它往往孤独而死,到严寒的冬天的时候,或者冻死,或者饿死。
       侯普·莱登还发现,卡优逖之间保持着很多不可思议的社会关系。比如,卡优逖家族们每年都有聚会,好像人类的亲戚家族一样。每到春夏之交,成群的卡优逖会聚集在一起,欢庆新的美好的季节的到来。至于卡优逖之间是怎样组织这种聚会的,人类对此还一无所知,不知它们到底是怎样交流信息的,卡优逖的语言对人类也还是个深深的谜。
       卡优逖夫妻每天都要到处寻找食物,抚养它们的孩子和喂养自己。它们通常是夜出晨归。每到清晨的时候,卡优逖通过嚎叫来呼叫彼此。父母通过嚎叫,告诉孩子它们正在往家走的路上。孩子通过嚎叫,告诉父母它们一夜平安。长短不一的嚎叫诉说着彼此的关切、爱和亲情。
       卡优逖非常警觉,一旦发现有人觉察到自己的家,就马上搬家。有一天,侯普·莱登看到卡优逖母亲特别忙乱,过了几天后她才明白,那位警觉的母亲一天之内挖了三个家,把自己的三个孩子放在不同的地方,大概这位母亲感到了什么危险,为了保护后代,它狡兔三窟,仔细而周全地做不同的防护措施。
       侯普·莱登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来家里照顾小卡优逖的姨妈过于恋眷小卡优逖,引起了卡优逖妈妈的忌妒。姨妈似乎对卡优逖爸爸也非常热情。卡优逖爸爸对姨妈的热情反应得极为冷淡,姨妈经常自己快快的。在小卡优逖们可以自己在家里等爸爸妈妈回家,不太需要时时刻刻的照顾后,妈妈开始驱赶自己的姐妹,把它咬出群去。姨妈无奈,在不停地被驱赶之后,只好一个人,在不远处住了下来,以便偶尔可以看到它挚爱的小卡优逖们。
       侯普·莱登追随这一家卡优逖追随了两年。在为《国家地理》杂志写完该写的文章后,她又重返旧地,访问与她一起过了两个春秋的老朋友,虽然这些朋友不知道她的存在。因为如果机警的卡优逖发现了她,它们就一定会搬家。令她兴奋的是,这一家卡优逖还在,当然,它们已经搬了家,而且姨妈也不见了。也许姨妈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终身伴侣,组成了自己的家了。
       去年在国家大峡谷公园,一个清晨,我和思彬沿着大峡谷,向峡谷的深处开车。因为天还早,公路上没有其他的车,我们沉浸在黎明的霞光和大峡谷的辉煌之中。大峡谷被称为世界的七大奇迹之一,辉煌美丽得让人不敢多看,庄严肃穆得让人不得不成为某种宗教徒,因为人类的手不可能有这样的神功,只有神才可能把大自然变得如此耀眼夺目。突然,我们看到了一只上帝的狗,它就站在公路上,在公路当中,我们紧急刹车,才没有出事故。更让我们惊奇的是,它还是站在那里,仰头看着我们。我们的车和它只有三四米的距离。这是一只很年轻的卡优逖,身体是灰褐色的,两只耳朵立起来,那双眼睛,那双蓝绿色的眼睛——我永远也志不掉的眼睛——烁烁地闪动着蓝绿的光芒,天真,信任地看着我们。思彬抑制不住他的激动,推开车门向卡优逖走去。我猜他一定是觉得看见了自己。我甚至很担心他会把卡优逖吓跑。卡优逖倒退了几步,观察走过去的思彬,他们两个站在那里久久注视彼此。霞光就在他们的身后,大峡谷也在他们的身后。我意识到这一切的不真实,好像是幻影,好像是梦幻成真。我拍下了他们彼此注视的镜头,愿我看到的不可能的美丽是真。
       思彬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瓶水,他以为卡优逖一定是在找水,在这个峡谷地带,水不太容易找到。他把水倒在路上的一个似乎是个小坑的地方,卡优逖用鼻子闻了闻,啜了几口水,思彬跪下来,伸出手,想去抚摸卡优逖。突然,上帝的狗飞了起来,它好像飞翔似的,飞奔进了茫茫的树林里去了。思彬似乎怔怔的,没从惊异中反应过来。我坐在车内,看着他和卡优逖的交流,看着卡优逖的突然飞翔,在一瞬间,我知道我刚才看到的是真正的千载难逢的一刻。我抬头看卡优逖飞奔的方向,太阳正冉冉升起,我好像看见卡优逖在大峡谷的褐红色的背景下,闪电般地飞翔。是的,飞翔的卡优逖,飞翔的上帝的狗。
       天蓝色的蜥蜴
       蜥蜴是一种貌似武士的动物。它们身上的盔甲看起来就像是中世纪武士的战盔。它们的四肢,强健灵活,小小的头,一双大大的警惕的眼睛,身后拖着一条与它们的身体相比是巨大的尾巴,有时比它们的全部身体还长,好像是随身带的炮箭。它们站着的姿势也是警惕和进攻型的,两只前脚提起,后脚有力地撑着身体,看起来像是一个小小的武装到牙齿的士兵。它们的个头不大,大的也就七八英寸长,小的幼儿,不到一寸。它们的颜色是褐色的,背上有红色或黑色的斑纹,头是浅褐色的,眼睛是稻草的黄色,它们的皮肤是多层的,看起来好像是铁皮似的,坚固,防身。我们家的房子周围住着很多蜥蜴,也许有三四十只,或者更多,我没法数到底有多少,它们在门前门后的花园里出没巡游,在游泳池旁的草地花坛里进进出出,好像是我们的卫戍部队,在房子的周围布下天罗地网。
       我对蜥蜴,有种古之先民对神祗的原始恐惧。小的时候,住在古风依存的北京城内,我们家的四合院的街墙上偶尔会有蜥蜴趴在那里。我们叫它们壁虎,或爬山虎。特别是夏天的夜晚,在路灯下,一只壁虎的出现会是一个激动人心的事件。如果看到一只壁虎,小孩子们就会大叫起来,又新鲜又刺激,好像是特大发现似的,惊得左邻右舍乘凉的人间出了什么事。“壁虎,有壁虎!”男孩子一听,就会立刻围拢过来,佯装勇猛地用木棍或其他能拿到手中的工具,攻击趴在墙上一动不动的壁虎。我每每在远处看他们攻击壁虎,除了对壁虎在路灯下影影绰绰的样子感到格外恐惧外,还对壁虎感到可怜,因为它被人吓得动也不动,任人宰割的无助。孩子们叽叽喳喳,谈论着壁虎。从孩子们的交谈中,我得知壁虎是可以换尾巴的动物。如果它的尾巴掉了,它可以再长一个新的。好像一个人的胳膊掉了,再长一只,神秘而神奇。那些围攻壁虎的孩子们,试图砍掉壁虎的尾巴,然后等待那只不幸的壁虎长出新尾巴来。我对这个过程
       更为好奇,想像另一个尾巴会神秘地立刻长出来,像变魔术似的。一次,有个不幸的壁虎终于在乱打乱攻中败下阵来,掉在地上,尾巴被切掉了,好像死了一样躺在地上。孩子们的激动逐渐平静了下来,最后,其他孩子的精力似乎都耗光了,走了。一直躲在远远的我,一方面被恐惧所慑,害怕壁虎,另一方面,又不想浪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没有别的人,只有一只在努力长尾巴的壁虎,如果我能走过去,看尾巴是怎样长出来的,会多好!我挪动自己,逐渐向那只壁虎靠拢,小心翼翼,好像我在靠拢一颗随时会爆炸的地雷。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靠近壁虎了,离壁虎大概有一米以外的距离。我做着随时准备逃跑的姿势,伸长了脖子,仔仔细细地观看那只壁虎。它的土灰色的脊背上的鳞甲好像被打碎了,尾巴没有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想,它是不是在努力地长尾巴,然后再逃跑呢?我盯着它的尾巴的部位看,没有看到新的尾巴长出来,一点长尾巴的痕迹都看不出来。我靠近了一点,看到它的眼睛紧紧地闭着,四肢都蜷曲着,显然是痛苦的样子。我不记得自己到底在那里站了多久。我记得第二天一早,我就跑到原地去看它是不是还在那里。壁虎已经不在了。也许,它的尾巴长了一夜,终于长出来了,它逃走了吧?
       为什么这么多年我会恐惧蜥蜴?我也说不上来。蜥蜴好像预示着神秘的力量,诡秘的性格,好像有巨大的毒素,在我的印象中,一旦蜥蜴咬了人,人就会死,也许是对死亡的恐惧使我害怕蜥蜴。而且,蜥蜴长得接近鳄鱼,鳄鱼是多么可怕,血盆大口,蜥蜴好像也具有这种恶质。因此,我对蜥蜴从来都没有什么好感。好像中国人对恶鬼的态度,我对蜥蜴既敬而远之,也怕而敬之。
       然而,蜥蜴和我现在是很友好地相处了——我不再怕它们,也对它们的存在习以为常,还对它们的生活很感兴趣。首先帮助我改变态度的是老公。他热爱蜥蜴,把蜥蜴当成宠物豢养。他过去有一只特殊的蜥蜴,是一个什么印第安人的朋友——他最好的朋友之一,其实他是一个住在西雅图的建筑师——送给他的。老公视这只蜥蜴为至宝。每天上班的时候,把蜥蜴装在一个特制的笼子内,带着他上班。好在老公的病人都是孩子,美国的孩子们,没有中国孩子的文化概念,也都千人一致地热爱蜥蜴。老公说,他每天上班,把蜥蜴放在病人的候诊室里,孩子们就围着蜥蜴,跟蜥蜴玩,蜥蜴是它们的玩伴。老公甚至骄傲地说,有些家长,孩子没病的时候也带孩子来到诊所,它们是来看蜥蜴的。那只蜥蜴远近闻名。有一次,从笼子里逃跑了,不小心逃到了汽车的机床部分里,它发出呼救的叫声,可是老公却找不着它。结果,他只得把车开到汽车站,请机械师把他找出来。去年春天我和思彬去买汽车,在汽车商那里坐着等办手续。一个人走过来说,“你们家的蜥蜴怎么样了?”我听了不知所云。思彬笑着说,它终于逃跑了,不知去了哪里。我问是怎么回事,思彬说他就是那个找到了蜥蜴的机械师。而且,这个机械师的孩子是他的病人。我有时想思彬如果在中国当大夫,肯定不会有病人,哪个家长会带孩子看把蜥蜴当宠物的医生呢?在这里,养蜥蜴的儿科医生,简直是个美谈——他自己就是一个永远没长大的孩子,难怪思彬年年都被本地报纸评为最好的儿科医生。
       思彬说,首先,蜥蜴不咬人。其次,即使出于自卫,咬了攻击它的人,也没毒,至少不会把人毒死,因此,不必见蜥蜴如临大敌。蜥蜴本身就不是敌。为了证明他的话,他去抚摸一个蜥蜴的身体,蜥蜴吓得立刻逃窜了。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多年的恐惧是出于无知和盲信。一个如此高大的人,怎么会恐惧一个那么小的小动物?如果把人和蜥蜴的比例算起来,如果我遇到一个比我大数十倍或上百倍的动物,是我怕它呢,还是它怕我?
       虽说我理论上想通了蜥蜴的问题,感觉上我还是对蜥蜴有些距离。我是不会去抚摸一个蜥蜴的,让我太别扭。我也不会去和蜥蜴玩,蜥蜴也许没毒,但蜥蜴也没什么好玩的。可是,有一天,一只蜥蜴走进了我的生活。那天,我正坐在后院凉台的遮阳伞下看书,忽然听到拍水的声音,抬头一看,一个什么小动物,掉进游泳池里了,在水里挣扎。仔细一看,是一只蜥蜴。我站起来,拿网把那只挣扎的蜥蜴捞了出来,放到岸上。出乎我的意料,这只蜥蜴的尾巴的颜色是天蓝色的,整个身体也呈褐蓝色。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褐蓝色的蜥蜴,更没有看过天蓝色的尾巴的蜥蜴。它的天蓝色的尾巴看起来好像是闪光的剑,阳光下夺目耀眼。我惊叫起来:天哪,天蓝色的蜥蜴!思彬听到我的喊声,问怎么回事。我大声地宣告,这里有一只天蓝色的蜥蜴,很奇怪!思彬走过来看看,说,这个天蓝色的蜥蜴家庭已经住在那里很久了,但是也很久没有看到它们了,今年又出现了,显然它们是从什么地方又搬回来了。听思彬的话,别人会以为他在谈论什么邻居,哪里像是谈论蜥蜴。我目瞪口呆地看了他一眼,不明白自己怎么和这个怪人一起生活得很快乐。不理他,回到椅子上去看书。那只被救的蜥蜴,喘过气来后,挪动身体,也爬走了。
       我从此几乎天天都看见这只天蓝色的蜥蜴。它好像特别喜欢在游泳池旁边待着。我后来发现是因为游泳池旁边有很多小昆虫,这只蜥蜴喜欢逮昆虫吃。它的战术是在游泳池旁趴很长时间,也许它整天都在那里趴着,守株待兔,等其它昆虫以为它是自然的一部分,它会突然张开大嘴,把昆虫猛然吸食到口里。还有就是它喜欢头朝下趴在游泳池的边缘,头差不多够着了水,但是又没有沾到水,似乎在看自己的倒影。这是一个自恋型的蜥蜴,或许它继承了古希腊埃利斯的自恋精神,在看自己的倒影中深深地爱上了自己,不然它怎么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
       为了这只天蓝色的蜥蜴,我开始看有关蜥蜴的书。我了解到,在我们家住的蜥蜴主要是两种。那种褐色的,带红条斑纹或黑条斑纹的蜥蜴与鳄鱼是近亲,它们主要生活在我们这个地区。俄乐岗南部和加州北部地区的蜥蜴,是一种喜欢与人共存的蜥蜴,因为它们喜欢在木屑和浓厚的林木中生活。特别在喜欢砍成树墩状的烧火的木柴中栖身。我们家冬天的主要取暖的方式是烧原木,家中的原木堆在外面,像小山一样,难怪我们的家好像是蜥蜴的大本营。这只天蓝色蜥蜴本是生活在美国的南部的,天晓得怎么出现在我们的园子里,天蓝色的蜥蜴是蜥蜴中的吃同类的动物。我倒真没看出来,这只漂亮的蜥蜴是一个吃其他蜥蜴的恶魔。蜥蜴的主要食物是蜘蛛和其他小昆虫,偶尔大的蜥蜴也会吃鼠类的小动物,但是大部分的蜥蜴的捕食对象是昆虫。我们住的地区是昆虫的天堂,所以这些蜥蜴有的是食物。有意思的是蜥蜴不是贪吃的动物,由于是冷血动物的原因,它们吃得很少。一只体积和一只蜥蜴差不多大的鸟,因为是热血动物,一天吃的东西够一只蜥蜴吃五个星期的。难怪天蓝色的蜥蜴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看自己水中的倒影,日子过得极为悠闲,不像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似的忙碌不停。蜥蜴懂得真正地享受生活。我觉得应该提倡像蜥蜴那样生活,不要吃得太多,也不需要吃得太多。
       
       对美国许多的印第安人来说,蜥蜴是通向梦乡的守门人。对南太平洋上的土著民来说,蜥蜴是人和神之间的信使,它们本身也享受着半神的待遇。我猜中国的麒麟大概就是对蜥蜴的想象的变种,因此也是神明的动物。有人说,如果你和蜥蜴有精神上的联系,你就有了通向梦乡的钥匙,你不但是一个大地上的梦游者,还是大地上传布梦想的人。我常常观看蜥蜴的生活,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它们在木头中用大眼睛向外观看,它们慢吞吞地散步,它们友好地相处——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蜥蜴打架。据说它们搏斗的时候,它们会像真正的武士一样。我经常看呆了,好像是看电影。这也许证明了我是一个梦游者,或者我离梦乡不远了。
       最后我要讲一个蜥蜴女儿国的故事。美国西南部的一种蜥蜴,科学分类上叫“新墨西哥摇尾”蜥蜴,是自然界的一个奇观和奇迹,因为这种蜥蜴是自己克隆自己,组成蜥蜴的女儿国。所有这个种类的蜥蜴都是母的,没有一只是公的。它们如任何其他种类的蜥蜴一样,性质也和其他种类的蜥蜴一样,只有一点不一样,它们没有性繁殖。在这个种类的蜥蜴中,母蜥蝎自己担当生育的工作,它不是生小蜥蜴,它是克隆小蜥蜴。它的卵子里包含所有的生殖信息密码和全部的染色体,不需要精子,卵子本身便成小蜥蜴。克隆造成的结果是所有的蜥蜴,连细节都一模一样,变体极为稀少。它们都差不多六英寸长,身上有横条纹和竖斑纹,皮肤呈深蓝色,它们都是母的。这个种类的蜥蜴的繁殖方式被称之为“处女生育”,因其卵子不需要与精子结合而生产。这种现象在十八世纪就被发现了,科学界一直以为是低等动物的繁殖方式,蜥蜴用这种方式繁殖,是近来的发现。科学家们对此现象非常惊异,目前还没有理论能解释这个现象。科学家们猜测说,也许很多年前,有两个不同类别的摇尾蜥蜴相遇,结合,生下了后代。这些后代,如近亲交配的动物的后代一样,是不能生育的,比如马和驴交配生的骡子是没有生育能力的,不知怎的,有一个母蜥蜴的,有自我繁殖能力。后代就如此代代相传下来。一个母蜥蜴可以生育几代的蜥蜴,它的一个卵子就有它本身体重的三分之一。设想一个一百二十斤的妇女生一个四十斤重的孩子!
       虽然科学家们对此现象十分惊异,它们并不认为这是反常的现象。实际上近年来,同性克隆的蜥蜴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现。科学家们说,这只能说我们以前对神秘的动物王国的事情了解太少。我想,其实,到现在我们对动物的世界也了解不多。我们自以为在征服自然,以了解自然的名义,破坏自然,也许我们如果把自己只看成是一个种类的动物,栖息在地球上,对其他的动物表示更多的尊重,也许我们留给我们后代的地球还勉强说得过去。
       责任编辑 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