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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新干线]狗 娘
作者:余泽民

《十月》 2005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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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鹫,总是将巢筑在人迹罕至的悬崖峭壁之上,它们的孩子一脱壳儿,就可以望到高远的苍天,就可以俯瞰海浪似的山峦,即便那些勤于巡狩的山林猎人,恐怕一辈子也很难看到一只尚未离巢的雏鹫。
       通常情况下,鹫一窝能产三只卵,但是它们只孵化其中的两个。
       在哺育期内,母鹫总是忙于觅食,疲于喂养雏鹫,因此不仅变得体质衰弱、羽翼无光、爪子内卷,而且还会变得性情暴躁,喜怒无常。因此,感到力不从心的母鹫经常会将其中一只已经孵出来的幼雏扔出巢外,以便集中精力专心抚养留下来的那只。
       据说,有一种好心的斐尼鹫会将被母亲抛弃了的雏鹫捡回自己的巢里代为抚养。雏鹫长大了,就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布达佩斯。在去十区公墓的途中,丹尼大叔还一路絮絮叨叨地跟穆良的妈妈说:这几年,他对穆良操心得就像是一只“斐尼鹫”……但是,自打从葬礼上回来,老人再也没有这样说过。
       一
       六十岁,如同一个门槛儿;人只要一跨进这个门槛儿,就开始了死亡。
       丹尼大叔一向是个即使火烧到眉毛都要蘸着吐沫卷一支纸烟的沉稳男人,但是在这些日子里,老人突然变得像一只无头苍蝇似的浮躁起来,准确地说,他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慌与焦虑。
       说来也真怪!尽管在这套奥匈时代的老房子里已经死过了许多人,可是,黑夜过后,太阳总会升起来,这个屋里又总会有新的情感萌生……这话听起来很哲学、很理智、很冷酷、很造作,但是又很真实。
       比方说:阳台上的花儿,他至少已有一周没有浇了,可是,即使他一周都没浇过一次水,那些花儿仍还活得好好的。不仅枝叶长得蓬蓬勃勃,花儿也开得很鲜很艳,就连花盆儿里的黑色肥土,也总是湿润的。
        厨房他也有好几天没进了,不过,房间里苦香的咖啡味儿却一天都没有断过。
       另外,还有浴室里的老式洗衣机,即便他懒得已经好久不碰,但是每隔两天,他还是能够听到洗衣机会“哐哐哐”地狂响一次,那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生产的“铁疙瘩”甚至会歇斯底里地从浴室这头儿蹦到那头儿,还撞碎了一块好好的墙砖。
       生命确实无常:在这位已经看到了死神背影的男人身上,却骤然发生了不经意的的心肌梗塞。丹尼听了心里一惊,立即联想到自己同样猝死的父亲,突然联想到自己也一向偏高的血脂血压……于是,丹尼决定从第二天起效仿姐夫,只吃蔬菜水果等清淡饮食。此外,他还开始定时收看各家电视台的健康节目,买健康杂志,吃保健药,喝保健茶,每天早晚都要量一次血压;这还不算,老人还特意倒了两趟有轨电车,跑到拥挤不堪的“四虎市场”,在一个中国摊位一下子买了两套运动服:一套长,一套短,准备定时到玛格丽特岛上跑跑步。
       姐姐的死,使丹尼又一次试图领悟死亡的意义。
       但是令老人震惊的是:他的运动计划还没等实施,“托马士”就又出了事。丹尼大叔觉得,他这几年的日子简直就被死亡填满了!说心里话,尽管“托马士”——这个短命的年轻人只不过是他的一位房客,但是若跟“老邦迪”或皮洛什卡大婶的去世比起来,“托马士”的死更让老人揪心。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生活中的一出经典悲剧。
       “托马士”死后,男孩那头乌黑发亮的短发总是在丹尼大叔的眼前晃动。年轻人有一头叫人羡慕的浓密黑发,这不仅由于他年轻,还因为: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
       “托马士”,这是丹尼大叔三年多前特意为穆良起的洋名字。不为什么,他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穆良。尽管男孩并不乐意,但是任性的丹尼大叔非要这样叫他,而且不由他不听,不由他不应。丹尼大叔虽然一辈子也没有裁剪过一件由自己设计的衣服,但他相信自己是一个好裁缝;既然是一个好裁缝,那么自己看人的感觉也不会错。
       二
       四年前,丹尼大叔的爱妻阿格奈丝死于恶性淋巴癌,从发现到去世,前后还不到四个月的时间;一年后,他在《布达佩斯快报》上登了一则“出租一室住房”的小启事。
       丹尼家住在离多瑙河边不远的国王大街,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这里曾是布达佩斯的犹太人居住区,也是一条店铺繁华的著名商业街。丹尼大叔住的是一套建于奥匈帝国时期的典型中产阶级住房:居住面积一百二十平方米,室内高度四米二;房间宽敞明亮,光是墙上的窗户就足有三米多高,不仅是双层窗,而且里面有一层折叠式窗板,外面还有一道深褐色的百叶窗……丹尼大叔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琢磨过这个虽不深奥、却很难回答的问题:这曾是哪位犹太银行家或古董商的府宅?是谁曾在这块磨损了的地板上踱过步?自己也终有一日形影相吊地死去,那时谁又将住在这儿呢?
       丹尼大叔出生于德布列森市的一个“裁缝世家”,东欧剧变之前,他家属于无产阶级;剧变之后,最多也只能被划为小市民阶层。按理说,他家上下几辈都没有享用这套奢华大房的资格……但是,恰恰就是因为穷,他才能够稳稳当当地在这里住一辈子,这也算是一次“历史的机遇”。
       丹尼的父亲是个颇有心计的穷裁缝,“二战”期间,他趁着兵荒马乱撬开并占据了这套空房子。原来的房主是犹太人,据说还是一位颇有名望的书商,后来这家犹太人被举家抓到了德国人设在波兰境内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在那里,有人趴了电网,有人人了毒气室,一九四五年德军投降时,这家人里只有一位怀着身孕的年轻女人从集中营里侥幸生还。
       女人曾通过各种渠道试图索回住房,但是最终不但没能把丹尼的父母赶走,反而成了他们家的一分子。七个月后,薄命的女人死于“产后感染”,咽气前,她为新降生的女婴取名为阿格奈丝。没有人知道阿格奈丝的父亲是谁,甚至不知道她的父亲究竟是匈牙利人?还是德国人?不管怎样,丹尼的父亲做了女孩的父亲。阿格奈丝先做了少年丹尼的妹妹,二十一年后做了青年丹尼的情人……后来,一直等到丹尼四十岁与前妻离婚,阿格奈丝才终于当上了中年丹尼的妻子。
       丹尼大叔很爱阿格奈丝。虽然阿格奈丝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但在男人看来,那个“为了自由”而丢掉自己离家出逃的前妻,从感情上说根本就未曾存在过!尽管前妻的出走有着种种堂而皇之的政治借口,尽管前妻在澳大利亚申请“避难”有着这样那样合情合理的理由,尽管许多年后前妻也曾随夫携子地回到匈牙利看望过丹尼……但是,关于前妻的感情,男人从不愿跟任何人提起。所以,在周围人眼里,丹尼大叔只有一位与他厮守多年的爱妻——阿格奈丝。
       四年前,当阿格奈丝被诊断为“非何杰金氏淋巴癌晚期”时,夫妻俩经历了一次生死的抉择。当时,管床的卡洛依医生说:唯一的治疗手段只有“手术加全身化疗”,但同时又说,“手术效果不能保证。”从临床病例看,有的病人不做手术,也会困活十多年;有的病人手术、放疗都做了,却只能活三个月·…”因此,“手术”只是医生的建议,主意必须由病人和家属自己拿。换句话说,手术就是—场殊死的赌博,需要投下性命做赌注。
       丹尼和妻子踌躇再三,最终还是选择了手术。
       手术非常成功,化疗看似顺利,但在术后的第四个月,妻子不小心着了一次凉,几天后就去世了。丹尼悔恨得简直想要杀掉自己!
       在爱妻死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丹尼都活得像是堆在房间里的百年家具:沉重,刻板,晦暗。夜里,男人孤单地睡在两米宽的双人床上,闭上眼,总能感到枕头边妻子那颗像梳妆匣一样可触可摸的脑袋,可以感觉到妻子蜷在被子下面的、静脉像蚯蚓一样曲张的大腿,甚至他能够闭着眼,在黑暗中清晰看到她熟睡时的表情……
       
       人总是很蠢!总是要等到事后才想起来吃“后悔药”!两个人家“胳膊腿儿”似的连在一起活过了半辈子,许多东西都随着光阴的流逝而变成了习惯,许多彼此了如指掌的脾性、特征、习惯和细节,都变得如同这套已经住了半个世纪的老房子一样视而不见。阿格奈丝走后,丹尼大叔才真正意识到了女人在自己生命中的重要。当他为妻子冰冷的尸体亲手换上自己连夜赶制的新衣时,丹尼才在无意之中发现:在妻子的肘窝内竟长了一颗红豆似的血管瘤……就是这刊、小的发现,都会让老人由于这个无关紧要的疏忽而追悔不已。
       爱妻的死,带走了男人大半生的时光,但也留下了比她本人更多的琐碎记忆。
       丹尼大叔清楚地记得:他俩曾为一点无足轻重的鸡毛蒜皮而唠叨争吵,曾为一个不小心溜出体腔的屁而笑出了眼泪。他忘不了女人脸上体谅的微笑和偶尔的开怀,忘不了女人发福了的身体和孩子气的腔调。阿格奈丝从她那在纳粹的枪口下、在集中营的毒气室里幸存下来的母亲身上继承了坚韧与刚强,同时也从他那“永远不知道是谁的父亲”身上继承了乐观与开朗。哦,对了!还有那甜得叫人咳嗽的香水味道和愈老愈重的妇人的狐臭,还有那说了不下百遍的笑话和跑了调儿的哼唱……唉,妻子的病逝,竟让丹尼想起了那么多自己本以为“早已忘记了的”、甚至以为“未曾发生过的”事情,记忆有如潮水退后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贝壳。
       每当一个人看电视的时候,丹尼都会不知不觉地将妻子常穿的丝绸睡衣攥在手里抚摩,并用拇指和食指轻轻地捻动,老人从这种看似无聊的动作里,可以感到情感的慰藉,可以感到与亡妻的交流,甚至可以感到某种意想不到的快感……活了这么多年,他才突然意识到:指腹的触摸竟会如此准确地传导性感,居然可以调动起全身的感官知觉,并能使之转化成如此精确无误的记忆。
       从某种角度讲:死亡并非意味着永久的失去;死亡是对人生本质的另一种捕获,尽管这种捕获是虚拟的,是唯心的。
       死亡是一座记忆的教堂,面对它,不仅死去的人会怀着许多的遗憾,就连生者也需要自怨自责地追思追悔。
       爱妻的死,确实让丹尼心痛了很久很久。他将自己跟汤姆—起在房间里囚禁了半年,回忆成了老人每天唯一可做的事隋。他跟阿格奈丝从认识到永别,磕磕碰碰地走过了五十多个年头,但在这么长的岁月里,他还从来没有像现在——像在妻子死后这样地记起女人的种种好处,他也从未像现在——像在妻子死后这样地给了女人所有并不知道该要原谅什么的原谅。
       爱妻的死,使他突然理解了巴赫在失去妻子和两个孩子之后写在《日记》里的一句话:“上帝啊,请别让欢乐抛弃我……”
       爱妻的死,给他留下了寂寞,也使他对“死亡”这个概念从恐惧,到关注,最后直到理解。说实在的,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说“自己没想到过死亡”,那肯定是假的,只不过他从来都在有意无意地予以回避;即便是一个火星般的闪念,也很快会被洪水一样涌来的恐惧扑灭……但是有趣的是,死亡——这个问题他一旦想久了想多了想深了想透了,心里的恐惧不仅会逐渐化解,而且还发生质的改变。
       丹尼工作的裁缝店位于通向尤若夫环路的一条小街上,他的隔壁是—家生意兴隆的假发店。假发店老板的儿子从小得了“巨人症”,刚过五岁,个子就像升天的火箭一样使劲儿地长呀长呀,长到八九岁时,就已经超过了鸵鸟身材的父亲;到了初中,男孩居然长到了一米九,走起路来恐龙一样慢条斯理,晃晃悠悠,他的一副手脚更是大得夸张,活像戴着潜水员用的橡胶脚蹼……因此,同学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叫“恐龙”。
       “恐龙”的身材,简直是一个庞然大物。但是,除了没有人敢找他打架之外,并没有太多的好处,比如说:乘车的时候他仿佛一头委屈的长颈鹿,硕大的脑袋总跟折断了似的耷拉在胸脯上;学校教室里的桌椅太小,“恐龙”坐在上面感觉屁股像是坐在刀刃上;同学们踢球,他只能把门,但是该死的足球总是从他的胯下自由穿射,他却只能笨拙地站在那儿,毫无办法!至于篮球,又因为他的身体优势太大,没有人愿意跟他玩儿。起先,班上有几个早熟的男孩对他还偷藏着嫉妒,但是,当他们有一回终于发现“恐龙”的阴茎并不比自己胯下的家伙大多少时,突然觉得如释重负,甚至恶作剧般地嘲笑起来。就这样,“恐龙”在同伴眼中的最后一点神秘感也被打破了……所以,在周围人看来:“恐龙”活在这个世界上实在是一个悲哀!
       不过,尽管如此,“恐龙”仍是一个乐天派。家里的灯憋了,都由他换;树上的红果熟了,都让他摘;每逢到广场看露天演出,女孩儿们都争着嚷着讨好他,为了能够爬上“恐龙”背……有一回,丹尼大叔忧心忡忡地问“恐龙”:“可怜的孩子,你想没想过,你以后长大了要做什么?”
       “恐龙”托着腮帮子认认真真地想了好久,然后一本正经地回答说:“我要当粉刷工。”
       “为什么呢?”男人问。
       “因为我不蹬梯子就可以够到顶棚。”男孩答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得意的微笑。
       丹尼大叔听后忍不住乐了,满心疼爱地鼓励他:“对,聪明的孩子!照我看,你长大以后应该当画家。你知道吗,米开朗琪罗要是跟你站在一起,他简直是一个没有发育开的侏儒。你以后长大了,不仅可以画教堂的天顶,而且还可以画天堂的穹隆……”
       可惜的是,“恐龙”最终没有当成“现代的米开朗琪罗”,男孩没等长到成年就死掉了。“恐龙”死时只有十六岁半,而他的身高却已经超过了两米一五!可怜的孩子,他拳头大的心脏实在负担不起那塔吊般的身体。
       据说,在“恐龙”的葬礼上,几乎没有谁落泪。葬礼后,好心的丹尼大叔甚至还这样劝慰过“恐龙”的父母:“唉,我的老朋友,你们应该想开点儿,不要太难过……当然,孩子死了,你们肯定会难过的。可是,要知道:死亡对于这个可爱的孩子来说,未必是一件坏事。你们想想,要是孩子继续这么长下去的话,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他的未来会是多么可怜?”
       说完这话,丹尼顿时有了一种大彻大悟的感觉,自己都为自己能够说出这样“洒脱”、这样“超然”的话而感到惊叹。的确,“恐龙”的死,让丹尼大叔对死亡的态度变得更加从容,更加客观,更加豁达。
       终于,他决定要从丧妻的哀痛中拔出身来,要让自己继续过完余下的日子,要让妻子在自己的记忆里继续活下去。他之所以要在《快报》上刊登那则“出租房屋”的小广告,并不只为找一个房客、收一点房租,而是为了逼迫自己打开墙上那些死气沉沉、像棺材一样密封的门窗。
       三
       “出租房屋”的小广告登出后,打来的电话还真不少,但是,前来看房的却只有穆良一个。别人没来,是因为他们对丹尼大叔在电话里提出的苛刻条件恼火;穆良之所以来了,是因为他在电话里除了地址,别的什么都没有听懂。
       仲夏的午后,穆良气喘吁吁地爬到四层,感觉仿佛是爬上了前门的箭楼。他在楼道里拐了几拐,终于找到了丹尼大叔的家门,这时,年轻人的脑门儿上已经渗出了一串串汗珠。穆良的指尖刚刚触到门铃的按钮,立刻被从门后传出的狗叫声吓了一跳。
       “汪!汪!”
       门开了,身材敦实的丹尼大叔用像侦察兵一样犀利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来人,老人身边,有一条长得跟主人—样敦实的“白皮无毛狗”,也用跟主人一样严肃的表情紧盯着穆良。
       穆良是个地道的东北人,身材瘦高。肤色黝黑;脸庞颇有棱角,鼻梁略塌,嘴角微微下撇,缺少质感;眼眦细长,乌黑的眼球里透出一股朴实与温和。穆良的下颏上有一块明显的疤痕,给他本来就显生硬的面部轮廓更添了几分男人之气。
       
       “您好,是我给您……打的……电,电……”
       “汪!汪!”穆良操着嗑嗑巴巴的匈牙利语刚一开口,那条凶神似的白皮恶狗就又冲着来人大声狂吠。
       “我叫……穆……穆……”穆良紧张得结巴起来。
       “汪!汪!”狗叫的时候,喉咙里还伴着低音炮似的共鸣。 “对了,你……不,您……”
       “汪!汪厂无毛狗不但越叫越响,而且还挑战似的冲着来人耸动着肉墩墩的身体。
       “我,哦……广告……租房……”穆良出发前背烂了的几句匈语被狗叫声剁成了碎块儿,语不成句。
       “汤姆!闭嘴!”主人声调严厉地发出了指令。
       丹尼大叔的吼叫不仅吓了汤姆一跳,更吓坏了穆良,狗还没有闭嘴,年轻人倒先被吓得闭上了嘴。
       “汤姆!趴下!”主人发出了第二道命令。
       听到命令,汤姆立即像被主人踢了一脚似的在喉咙里闷闷地“咕噜”了一声,委屈地就势卧到了地上,并将半个肉滚滚的身子压在了主人的脚面上;但是,汤姆的耳朵始终机警地立着,只等来人露出一点可疑的破绽,它就会纵身扑上前去。
       这时,穆良已经忘了自己敲门的目的;,而是在心里愤愤地琢磨着:应该怎样乘机狠踢那个畜生一脚!
       “说匈语?英语?”丹尼大叔用声调古怪的英文询问来人。
       “匈语厂穆良不假思索地脱口回答。
       穆良这样回答,倒也不是因为他的匈语有多好,而是恰恰相反,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英语很臭。记得一年前,他乘坐横穿西伯利亚的国际列车通过莫斯科来到布达佩斯,过海关时,就因为他用“娴熟”的英语说了一个"Yes”,结果被当成偷渡客关押了一天一夜。
       当时,一位身体剽悍的边防军进到车厢检查护照、行李,他用半生不熟的英文问穆良“有没有带违禁品?”穆良错将"contraband”听成了"contract”,以为人家问他“有没有工作合同?”所以顺口答:厂个"Yes”,结果被直接押进了班房……从那之后,穆良就对自己的英文失去了自信。
       丹尼大叔听到来人痛快的回答,顿时露出了满脸和悦。老人接着又问:“你是……日本人?韩国人?”
       “不,都不是。我是中国人!”说实话,男主人的这句问话让穆良听着很不舒服。掐指算算,穆良来布达佩斯已经一年多了,按理说,他本该习惯了这个——当地人习惯了的——问话习惯,但是事实上他永远不能够接受!
       平心而论,人家问话的时候可能并没有带任何的偏见,但是,在这种自然而然的“排序”背后,毕竟流露出了问话者潜意识里的个人偏好。这个问话的客观结果,最终还是让内心敏感的中国年轻人感到在某种程度上“遭受歧视”。在国内时,年轻人谈爱国,大多只是空泛的表态和无的放矢的说教;然而一旦出了国,穆良却觉得自己比任何中国人都更爱国,都更在乎身份,都更有民族的自尊感。就是由于这个原因,穆良十分讨厌外国人这样问自己,也绝对不会像有的中国人那样总给对方—个含糊其辞的回答。
       “中国人?!”没想到,穆良的回答不仅没有叫主人失望,反使对方的眼神发亮:“你是中国人,真的吗?”
       “是啊,中国人。”穆良再次肯定地回答,并兴奋地问,“怎么,您去过中国?”
       “没有!我没去过!”老人干脆地摆了一下手,斩钉截铁地说,口气硬得像是这辈子都不想去那里—样。
       年轻人刚刚放松的神经,又突然紧张起来:这个古怪老头儿!他心中暗想。
       “你准备长期租住?还是临时呆呆?”丹尼大叔忽然将问话拉回到正题。
       “哦,长期……我有工作身份。”穆良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黄皮小本儿。在当地,中国人称这种凭工作纸办下的短期居留身份证为“黄卡”。
       “那就好。”男主人接过来细细地看了,随手还给穆良,并且招呼他进屋。
       穆良跟着主人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这是一套四室一厅的老式公寓,厨房不仅豁亮,还接出一个阳台。在阳台的门框上,挂了几串绛红色的尖椒和编成辫子的大蒜,冰箱上吸了两个带磁性的狗头,其中有一个跟汤姆长得一模一样。这时,老式碗橱里有一样东西吸引住了穆良的注意力:碗橱里居然摆着一只写着“艰苦奋斗”四个红字的白色水杯,深蓝色的杯口已经掉了瓷……
       能在外国人家里看到中国的东西,穆良觉得格外的亲切。尤其是杯子上的字,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他本来还想再问什么,但是看到主人一脸的严肃,又乖巧地把已经滑到了舌尖的话咽了回去。这个在国内大杂院儿里长大的中国孩子,到了欧洲却懂得了一个很时髦的“人权概念”——隐私。
       将要出租的房间就在厨房的斜对面,少说也有二十平方米。家具虽然旧些,但桌、椅、床、衣柜样样齐全,角落里还有一个贴着米黄色瓷砖的简易壁炉。主人告诉他:这就是客房。
       穆良觉得满意,房租也合适,于是痛快地交了一个月的押金,说好过一两天就搬过来。
       “就你一个人吗?”穆良临出门时,丹尼大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 “是啊,就我一个。” “你没有女朋友吗?”丹尼大叔对这个回答似乎不大相信。
       “没,没有……哦,不……不过,”穆良多了个心眼儿,立即补了一句:“是现在……没有。”男孩暗想:怎么着,我总不能因为住在你家就打一辈子光棍儿吧?话说回来,奥茜跟我可能还真没准儿……
       “一个大小伙子,不找女人怎么行?!”老人关心地摇摇头。
       “行,不……是要找,不过……我是说……”穆良又被问得支吾起来,他真摸不透对方的意图:似乎这老家伙问的每句都是反话。
       “这么说吧,”丹尼大叔终于挑明了自己的意思,“你可以带女友来,但不准带妓女来!”
       “当然,当然……当然不会……”年轻人的脸被对方说得腾地涨红了。
       
       四
       两天后,穆良拖着一个中号旅行箱和一个“双肩背”再次出现在丹尼大叔家门口。
       这天,奥茜本想陪穆良一起来,顺便看看“老板”新租的房子,但是女孩被穆良拦住了。不是穆良不想让她来,而是害怕那个神色古怪的房东老头儿多心。自己刚刚搬过去,最好还是学会“夹着尾巴做人”。
       “你就这么点儿行李?”主人问。
       “哦,还有呢,暂时放在店里了。”穆良应道。
       “店?你有商店?”丹尼大叔好奇地问。男人确实没有看出这个说话拘谨的小伙子居然会有开店的魄力。
       “哦,对!我开了一家服装店……不过,很小。”穆良解释说。
       “你尽管搬来,如果这个房间堆不下,楼下还有储藏室。”男人关切地说,他的语气比刚才缓和了许多。
       “好,谢谢,暂时不用。”
       “用不用随你。哦,你没有被子吗?”男主人又问。
       “没,没有……我以为您这儿……”穆良租过两次房,自己还从来没有置备过被褥。
       “被子我这儿当然有,只是,一般房客都喜欢自己带。”
       “我知道,没关系,我可以去买。”
       男孩试图解释,但被主人打断了:“用不着买,只要你肯盖,我这里就有。你知道,许多房客不愿意盖别人的东西。”丹尼大叔说完,转身回到大屋抱来一床干净的被褥、枕头和两条换洗的床单;随后,他又特意将小屋的台灯换了一个瓦数小点儿的灯泡……不用问,是为了省电。
       帮穆良安顿好床铺后,丹尼大叔又问:“你带的东西够用吗?衣橱里有换洗的床单、被套和衣架……”
       
       “够,够,够用了。”穆良鸡啄米似的一个劲儿点头。
       丹尼想了想,说:“那好,如果你还缺什么东西的话,随时跟我要!”老人走到屋门口,又扭过头来不放心地叮嘱说:“记住:你如果缺什么东西尽管跟我要,但是决不能随便动我家里的东西!”
       “当然,当然。”穆良嘴里应着,心里十分憋气。他明白这句叮嘱的言外之意是警告自己:不许偷这里的东西!
       “洗衣机你可以用,洗衣粉要自己买,晾衣服最好去阳台,免得浴室里总有水汽……另外,冰箱的下面一层是给你用的,我已经腾好了。厨房里有几个彩色的杯子,你可以挑两个用。”
       “好,谢谢。”穆良耐心地笑着应道,心里暗想:看来,这老家伙还行,看上去粗,心还挺细。
       “那个铁缸子不许用!”
       “好,好,我知道了。”
       “注意:房间里不许吸烟!我的电话你不准用,也不准接!”男人的语调就像弹簧一样时软时硬,弄得穆良的情绪也时紧时松。年轻人刚被感动了的心,立即又被这两句跟砖头一样砸过来的话给拍扁了。
       “还有,你要特别注意:不许喂汤姆零食吃厂丹尼大叔下这道命令的时候活像一个坏脾气的将军,“即使它跟你要,也不许你给他!”
       “好的,好的。”穆良虽然面儿上顺从地点着头,心里却在愤愤地诅咒:什么?喂狗?你以为我会吃饱了撑得……哼!就这条恶狗,我要是喂,就喂它毒药!
       年轻人恶狠狠地瞥了一眼那只寸步不离主人左右的秃狗。好在主人和汤姆都很笨,他们只看到亚洲人脸上的微笑和炽温顺,并猜不出他肚子里的凶狠。
       别看穆良自己就属“狗”,可他一点儿也不喜欢狗。不过,小时候他有一段关于“狗”的记忆,倒叫他喜欢得永远也忘不了。
       穆良从小就是个喜欢认死理的倔强孩子,这一点,他很像那个被革职后还不服输的爸爸。穆良妈是个好脾气的聪明女人,虽然她的官当得没有丈夫大,但是学历要比男人高,说出来的话也总是那么耐人琢磨;即使在丈夫暴跳如雷的时候,她也能把男人说笑了。难怪亲戚朋友都这样说:要是没有穆良妈,他爹早被气死了。穆良自己也深有体会。
       有一回,穆良因为上课迟到,被班主任训了;准确地说,是被骂了。要知道,七十年代东北小城里的小学教师,素质并不比扫大街的高多少;加上穆良嘴硬,更惹恼了那位血气方刚的年轻老师:“嘿,你这个狗娘养的,不但不认错,还敢还嘴?!
       “狗娘养的”,就这一句“习惯用语”险些要了班主任的命。
       “老师,你骂人?”穆良突然喊起来。
       “嘿,你做错了事儿,我骂你还不行?!”班主任也火了。
       “可是,你骂了我妈!”
       “嘿,谁骂你妈了?你嚷什么?!告诉你:不许你胡搅蛮缠,赶紧给我站好了!”班主任摆出一副严厉的样子。
       “你就是骂我妈了!你敢骂我妈?!”男孩的喊声更高,并且哭了出来。
       这一下,班主任也被这孩子气蒙了:“穆良,你别撒泼好不好!我们在说你迟到的事。”他说着伸手揪了正攥着拳头朝他叫喊的男孩一把,想拉他站好。
       班主任的手刚触到穆良的肩膀,男孩就像一头屁股上被人割了一刀的牛犊儿,突然憋足了劲儿朝老师的怀里狠撞过去……班主任虽是一个比穆良高三头的汉子,但没有提防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本能地揪着男孩儿一起仰面朝天地摔倒在地。老师的头撞了个“轻度脑震荡”,穆良的脸磕在了桌腿儿上。他现在脸上的那块疤,就是那次留下的。
       师生打架!这一下把事情闹大了。穆良被学校记了“大过”,班主任老师也受到了校长的严肃批评。
       当时,穆良的爸爸是市工会主席,校长的老婆就在他手下工作。所以,事情发生后,校长亲自带着刚从医院出来的班主任到穆良家探望。
       一阵寒喧之后,穆良的爸爸一本正经地批评了孩子,校长也诚心诚意地检讨了班主任的过失,气氛很快变得轻松起来。穆良不但没有记仇,而且还缠着班主任老师,要他以后教自己骑摩托。
       穆良妈笑着,用嗔怪的语气问儿子说:“良子,你看,其实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你非跟师非跟老师闹成这样。
       “也怪我不好,在孩子面前说话不注意。’:班主任倒替孩子解释起来。
       “其实你也没说错,”女人接过小伙子的话茬儿,然后又转向穆良:“是不是?”
       “妈,你说什么?!”穆良的眼睛又瞪圆了。
       “不,不,不,还是我的错,当老师的不能随口骂人。”班主任连忙帮孩子开脱。
       “良子,你说你属什么的?”穆良妈心平气和地问儿子。
       “狗啊。”孩子不假思索地答道。
       “那不就得了。你看,你属狗,我又是你妈,那你是不是‘狗娘养的,呀?”女人慢条斯理地反问。
       这一问,把满屋里的人都逗乐了。班主任的脸却涨得羞红。
       “你小小年纪,怎么又那么大脾气?你说,你爸还常骂你是‘王八羔子,呢…..·你为什么不跟他急?”
       穆良这时也“咯咯”笑得喘不上气来。
       “崔老师,您是属什么的;?”女人突然话锋一转,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班主任。
       “鼠。”小伙子答完了,才突然醒过味儿来,意识到自己中了女人圈套,于是也自嘲地笑出了声。
       这就是后来叫穆良一想起来就忍不住想笑的——“狗娘养的”风波。从那之后,穆良再没听班主任老师骂过“狗娘”,甚至说话不再带脏字;从那以后,穆良对柔声细语的妈妈添了几倍的钦佩;从那以后,穆良不但对“狗”字脱了敏,而且天生的火暴脾气也转变了许多,性情里还添了几分幽默。
       不久前,穆良因为一个北京人占了他的摊位而在市场争执了起来。北京人不讲理,自己占了别人的摊位不算,却还晃着光头,摇着膀子,嘴里还骂骂咧咧,左一个“操你大爷”右一个“操你大爷”的……
       穆良听了心里生气,但并没有挂在脸上。等到北京人骂够了,他才皮笑肉不笑地还了那家伙一句:“嘿,哥们儿!还真猜不出来,您还有操老爷们儿的癖好呀?”
       就这—句话,差点儿给对方噎死,周围看热闹的摊友们都哄笑起来。后来,北京人虽然硬着头皮在那里坚持了一天,但从那次之后,再也不愿找穆良的麻烦了。
       别看穆良在国内的时候总是跟母亲嘴硬,但是从心里佩服她。
       五
       自打决定搬到丹尼大叔家住的男卜刻起,穆良心里就很清楚:如果他要想在这个家里自由自在地住下去,就必须先要制服那条没毛的恶狗!这不,穆良住到丹尼家的第一个晚上,他就斜倚在自己小屋的床头,眯着两眼,盯着挑衅门口的汤姆展开了心理战:
       嘿,你这个秃头!走狗!癞皮狗!你还敢瞧我?!嘿,你说呀,你瞧我干吗?!没有见过中国人是不是?!中国人怎么了?就是聪明……不服?那以后我就叫你见识见识!你嘟囔什么?对了,还真叫你猜对了!我也是条狗,是条比你大得多、聪明得多的狗,是条比你见过世面的大狼狗……怎么着?你还不服?!不服你过来呀!嗨,胆小鬼,你倒是过来呀你!快,撅起屁股让老子看看你是公是母!你要是公的,哈哈,那我就劝你别跟老子叫板了!你那根蛆芽儿似的家伙,还没我的一颗门牙大呢……你要是母的,那也得听老子的一句忠言:趁老子还没有发情,赶紧逃吧!知道吗,老子要是一亮相,非得吓晕了你不成?!哈哈,乖乖!你以为呢……你信不信?不信?!那就走着瞧,到时候,就是她见了也会照样发晕……
       想到这儿,穆良忽然想到了她,想到了奥茜;一想到奥茜,男孩的身子便随着那个“不本分的念头”兴奋起来。
       
       穆良就这么盯着,想着,不但不再觉得那条白狗有什么可怕,反倒觉得十分搞笑。
       汤姆一动不动地卧在那儿,刚才还像监狱长一样的神气已经消失了。
       再凶的狗,都最怕别人直视它的眼睛。汤姆本来是自告奋勇来替主人看“贼”的,没想到却被“贼”打消了气焰。狗被穆良盯久了,心里开始发毛,最后终于“叹”了口气,像一块浸湿了的抹布一样趴在了地板上,不时斜眼瞅瞅躺在床上的对手,摇了两下尾巴,再也不敢正视他了。
       穆良自觉心中得意,伸手从包里掏出一袋火腿味儿的炸薯片,“咯吱咯吱”地吃起来。穆良嘴里嚼得越响,馋得汤姆越咽口水。
       “汤姆!你在哪儿?”从走道尽头的卧室里传来主人的叫声。
       汤姆竖起耳朵听了听,但是并没动弹。“汤姆!过来!”主人提高了嗓门。汤姆不情愿地站起来,转身要走。“汤姆……汤姆……”穆良手里捏着一个薯片,压低嗓音模仿丹尼大叔的声音轻声叫它,并将薯片在眼前晃了晃,那股喷香的火腿味道飘到了汤姆的鼻孔里……汤姆的唾删口紧了分泌,眼巴巴地回过头,望着穆良。
       “汤姆!汤姆!过来!”主人显然不耐烦了。
       汤姆垂头丧气地从小屋门口消失了。但是半个小时后,汤姆又偷偷地从主人的卧室里溜回来。这时,穆良已经睡下了,房间里黑着灯。汤姆“扑通”一声,将自己肉墩墩的身子撂到地上,可怜巴巴地望着那址从小床上耷拉下来的被角。
       其实,穆良并没有睡着。此时,他正脸冲着窗户,目光游弋在窗外浓重的夜色里。他在考虑自己小店的生意,盘算这周要还的账和要上的货。
       在熟人中,穆良是华商圈儿里的“前卫派”。一般来说,刚出国不久的中国人,大都喜欢一头扎在市场里练摊儿或到其他城市“打游击”,因为那样干虽然辛苦,但风险小、见利快;随时进货,也随时出货;每天出钱,也每天收钱……可是穆良却不这样做,他刚刚攒下一点儿家底,就马上投进去开了家服装店,并美其名曰“澳门时装店”。
       穆良开店,一是觉得这是长久之计,是早晚的事情;二是认定开店并不见得会比练摊儿少赚多少。开商店,虽然货量走得少些,可是商店的零售价高,相应的利润也会多些。另外,开店可以免受风吹雨打、起早贪黑之苦;更何况,穆良还有一个隐秘的心思:这样能把并不漂亮的奥茜拴在自己身边。
       虽然,年纪轻轻的奥茜已经是个有夫之妇,但是女孩的老公是个除了酒还认酒的酒鬼,平时一喝醉了就到处惹是生非不说,估计根本就不能当男人用……他不光在奥茜的生活里“约等于”不存在,在穆良眼睛里根本就不存在!
       说实话,要是在国内,凭着穆良自负的性格和虚荣心,他根本就不可能对一个有夫之妇感兴趣,但是出了国就不一样了:一是因为喜欢亚洲男人的欧洲女人本来就少;二是由于流浪异乡,居无定所,可供他选择的机会也很少;三是身边有个当地人,公司里的许多麻烦都容易应付。
       前两天穆良刚绐奥茜发了工资,女孩的老公就跑到店里讨酒钱,结果被女孩当着穆良的面臭骂了一通,穆良觉得很解气,觉得女孩的这种行为意味了什么。最后,女孩还是经不住丈夫的纠缠,给了两千福林才把男人打发走。男人走后,女孩躲到仓库,坐在纸箱上哭了好—阵,这也给了穆良—个“吃豆腐”的机会。
       穆良用他磕磕巴巴的匈语安抚了女孩好一阵,也用他充满欲望的手跟她亲热了好一阵。忽然,他找到了一种顶天立地的男人感觉。
       尽管伏在穆良肩头的女孩已用在他背上抓挠的手指做出了暗示,但是男孩还是忍住了,他觉得:他们的第一次总不能在纸箱上做吧?!
       穆良虽然当时忍住了,但是现在他却忍不了。此时,男孩背冲着屋门躺在这张陌生的小床上,脑子里这样想着,身子随着躁动,闲在被窝里的手也已经不老实了。
       穆良偶尔小赌,但从来不嫖。穆良不嫖,倒不是因为他的心气有多高,也不是因为他对自己的生理快感过于吝啬,而是由于他确实觉得去嫖女人的男人很傻很蠢也很可怜:你看,你自己“吭哧吭哧”忙活得不亦乐乎,可人家只需往床上一仰,两腿一叉,就把你一天挣来的辛苦钱赚了去,而且连眼睛都不用睁。到头来,睡觉的时候还得你自己一个人抱着枕头。
       穆良认为:真正的孤独不是在高潮之前,而是在高潮之后。高潮前的孤独是生理上的,高潮后的孤独则是心理上的。因此,穆良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在高潮之后抱着另一个实在的身体人眠。这一夜,男孩备感孤独。
       六
       丹尼大叔刚一睡着,就“呼噜呼噜”地打起了鼾。虽然,他没到中年就有了打鼾的毛病,但是极少会像现在这样:自己居然台瞅自己的鼾声从梦里惊醒!
       其实,丹尼之所以吃惊,并不是因为听到自己的鼾声太响,而是因为他在梦里听到的鼾声并不是他自己的。他刚才听到的“呼噜”声既格外别致,又格外熟悉:他甚至可以感觉到,在那根正打呼噜的喉管里铺有一层薄薄的黏膜,仿佛是蟋蟀用来“嘟嘟”鸣唱的透明翅膀……要不,就是在喉管里有一小块松软的息肉,要么就是喉咙里掉进了一枚不大不小的果核儿,正好卡在了两片声带之间,只要人一呼吸,就会随着进出的气流微微震颤,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偶尔掺杂了两声尖锐的呼哨……丹尼大叔辨出这个鼾声不是自己的,而是妻子的。
       这个鼾声他再熟悉不过,而且离他那       丹尼猛地睁开了眼睛:刚才听到的“呼噜”声到底是妻子的?还是自己的?
       其实,夫妻俩在一张大床上睡了这么多年,早就分不清哪声“呼噜”是自己的,哪个呼哨是她的了。
       我这是在哪儿?阿格奈丝又在哪儿?
       丹尼突然惊醒过来,呼吸变得紧促,胸口“怦怦”猛跳,他借着从窗外泻人的月光悄悄环视了一下四周:夜风微拂的纱帘,挂在墙上的水银镜,镜子下面的雕花茶几,茶几旁有一对祖传的扶手靠椅,扶手椅上的手绣坐垫,立在墙角的一盏七十年代风格的落地灯,书架,木凳,床头柜……这周围的一切他都再熟悉不过,甚至熟悉得叫他厌倦,唯一的变化,是他正躺在上面的这张双人床:他伸手去摸的另一半床铺是空的。
       自从爱妻病逝之后,丹尼大叔的夜变得越来越漫长。失眠和噩梦,就像两个交替折磨他的行刑者,就像两个与他左右相伴的影子。
       感觉过了许久许久,就连丹尼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已经醒了有多长时间。也许一刻钟?也许一个半小时?鬼知道!总之,从他重新意识到自己所在时空的那一刻,丹尼就知道:今夜,自己再不可能睡着了。
       “唉!”老人无奈地叹了口气,既为妻子,也为自己。
       说来也怪,人在年轻的时候,总觉得衰老只是祖父母那辈人的事情,怎么也难把死亡跟自己的生命联系到一起。可是眨眼的工夫,死神就已经溜到了自己的身边:父亲,母亲,爱妻,还有比自己小两辈儿的“恐龙”……
       其实,出生于“二战”末年的丹尼,从很小开始就该对死亡有具象的概念了。但是,也许由于那时的死亡总离“祖国”、“主义”、“人民”、“理想”、“未来”之类的抽象概念太近太近,反而淡化了死亡在生命哲学上的自身含义。也许在那个时代里,在那种制度下,在那种氛围中,作为个体的生命已经都不再属于自己,个体的命运也已经都不再属于自己;因此,对一个失掉了命运的个体而言,“生”与“死”,也就失去了与自我相关的意义。
       
       活着与死亡,这是人类自从被逐出乐园以来,自从出现苏格拉底那样的哲人以来,自从意识到自己是与众不同的生灵以来总在思考的命题。这种思考,总使人们本来就不安定的生存变得更不安定,总使人们本来就无法消除的恐惧变得更加恐惧。人们虽然知道了自己身体的物质组成,但是永远无法打开自己灵魂的魔匣。这种冥思,不仅困扰着尼采、叔本华那样神经兮兮的空想家,而且也折磨着无数像丹尼这样的世俗之人。不过,不管人们在什么层面、从哪个角度、以何种动机、用什么手段去解释生死,他们所要面对的事实都是同样的残酷:一个人活着的时间远比要死去的时间短暂得多!
       现在,直到过了该“知天命”的年龄,丹尼才恍然发觉:自己还没有“生”,但已经接近了“死”。他懵懵懂懂地活到这个岁数,才忽然意识到“时光飞逝”这组词的恐怖含义。是啊,“生”与“死”之间的界限竟是如此纤细!人们偶然地降生,偶然地存活,随后又合情合理、无可抗拒地死亡。
       妻子死后,丹尼本想重新粉刷一次房子,但是犹豫再三,最终还是改变了主意。尽管生活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改变,尽管阿格奈丝的死已经带走了他的一大半生命,但是,他还是幻想能维系住什么……哪怕只是蒙尘的墙壁,哪怕只是陈旧的家具,哪怕只是爱妻没有用完的香水,哪怕只是一些散落的记忆。
       其实,丹尼这次决定在报纸上登广告找房客,也并不为了改变,而是为了维系:为了能在家里能听到另一个人的呼吸。
       忽然,老人想起了什么,目光在地毯上散漫地搜寻了一圈:他没有看到汤姆。于是,老人不安地从床上坐起,用短粗的手指理了一下睡乱了的头发,然后披上睡袍摸下了床。
       过道里静悄悄的,深棕色的地板在深秋的夜色里泛着绒毛似的光晕,踩在上面感觉好松好软。这种感觉突然使丹尼大叔记起了自己跟阿格奈丝第一次偷情的情景:当时,他俩都还没结婚,但是各自都已经订了婚……那晚,他也是从这间大房里溜出去的,女人就等在穆良现在睡觉的小屋里。
       至于他俩当时为什么没能结婚?原因很简单:因为阿格奈丝是犹太人——尽管由于女人未知的父亲,她很可能并不是纯血的犹太人。
       至于为什么因为这个就不能结婚?这是一个男人直到现在都答不出来的问题。
       小屋的门敞着,借着窗外泻进来的月色,丹尼大叔一眼看到了正卧在门口地板上的汤姆:白色的身体蜷成一团,就像一个扣在地上的白瓷水盆儿。汤姆已经是条老狗了,汤姆在这套房里已经住了九年,阿格奈丝将它抱回家的时候,汤姆小得像是一只白耗子……没想到九年后,它却成了女人的幽灵。这几年,只要汤姆不卧在跟前,男人就会觉得心里不踏实。
       丹尼踮着脚尖走过去,下意识地站在小屋门口愣了刽乙神。年轻的房客已经睡熟,虽然他的面孔隐在暗处,但是丹尼仍能想象出男孩酣睡的模样:抽动的嘴角,扁平的鼻梁,细长的丹凤眼……
       汤姆醒了,喉咙里咕噜了一声,稍稍抬了下头。
       老人伸手掩上了房门,在原地怔了一会儿,然后才拖沓着步子转身朝自己的卧室走去。
       汤姆似乎感受到主人孤寂的心境,强打精神地从地板上爬起来,晃着身子跟在主人身后朝卧室走去。
       七
        赚钱是件苦差事。没出过国的人,都以为呆在国外的同胞弯下腰就能捡黄金;出了国的人自己最知道自己的苦辛,但是他们对国内人却总是守口如瓶。
       穆良每天清早离家,傍晚回来,如果遇到店里上货、盘货,他呆在家里的时间就更少了。在店里,不仅自己要上货、卖货、算账,就连仓库里的箱子也得一个—个地自己扛。奥茜说是为他打工,但在外人来看,有时女孩倒像是老板娘。说来说去,还是该怪穆良的心太软。他总觉得,男人就该比女人多干活儿……单从这个角度讲,穆良即使能发财,也永远当不了资本家。
       晚上,穆良一回家,就一头扎进自己的小屋里不再出来,顶多到厨房简简单单地炒一个青菜,烧一杯开水,或者泡一碗方便面;即使洗澡、上厕所,他也要耐心地等到主人进卧室睡觉或在客厅看电视的空当儿。假如房东和房客在房子里偶然撞到一起,穆良则像撞到墙上的风一样立刻闪开……所以,一老一少虽然住在一套房子里,但连打照面的机会都很少,更不要说交流了。
       即使偶有交谈,也都是丹尼大叔先开的头儿。不过,由于老人性子直、嘴又笨,所以开口之后,又马上后悔:本来他开口的目的是想跟男孩搭话,没想到话一出口就变成了责难,反而闹得穆良越发地怕他。
       有一个周末,丹尼大叔兴致突发,特意从书架上翻出阿格奈丝生前常用的《家用菜谱大全》,切牛肉,削土豆,花了大半天的时间精心烧了一锅浓浓的“古雅士汤”。
       那天穆良去外地送货,回来晚了,老人特意为他留了半锅,摆在餐桌的正中央,并写了一个字条嘱咐他回家后吃。
       第二天,丹尼大叔看到锅里的汤并没有动,便又不厌其烦地叮嘱了几遍,还告诉穆良说:“知道吗,这可是匈牙利餐里的一道国菜。”其实,穆良也不是不想品尝,而是出于中国人的客套,除非老人将汤盛好硬放在他眼前,否则仍不好意思动人家的东西……结果呢,鲜美的“土豆牛肉汤”三天后变成了腐臭的泔水。
       丹尼大叔不仅觉得好好的东西糟蹋了,更觉得自己的一片好心没人领情,于是肚子里积起了一团怨气。当他再看到穆良在厨房里做饭,就忍不住要唠叨一句:“你以后少炒中国菜,弄得满屋都是油烟味儿!如果你不会做西餐的话,以后我多做—点就够你吃了。”
       要是穆良聪明点儿,本该听出老人此话的目的实际是在后一句;可是穆良听话偏偏不动脑子,非但没有领受丹尼大叔的心意,反而误会了人家:“其实,做西餐要比中餐更费火……您那天炖的那锅汤,至少炖了半天……”
       穆良的这句争辩,险些把丹尼大叔气出了心脏病:“那好,这堵熏黑的墙壁你可要负责刷!”说完沉着脸甩手离开了厨房。
       汤姆也察觉到了主人的不快,于是象征性地冲着穆良吠了几声,表示自己尽了该尽的职责,然后摇摆着屁股去追主人了。
       事实上,穆良心里也觉得委屈,母亲自小就管住了他馋嘴的毛病,事事都为别人着想,还给他讲“孔融让梨”之类老得发了霉的故事。
       在丹尼大叔心里,这锅牛肉汤也变成了一个疙瘩,从那之后,老人再也没跟穆良提起过吃饭的话题。
       穆良是个单身汉,加上男人本身不讲究穿着,能够更换的衣服并不多,所以即使他攒上一周的衣服也装不满一缸洗衣机。因此,当洗衣机启动之后,不仅喝醉了似的左摇右晃,甩干的时候,更像一只嗷嗷咆哮的怪兽。洗衣机的响动吓得汤姆一会儿冲着它“汪汪”狂吠,一刽乙掉头跑到主人跟前寻找安抚。
       丹尼大叔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忍不住找了一个适当的机会告诉穆良:下回,穆良可以把换下来的脏衣服堆在筐里,留着跟他的衣服一起洗……但是,就因为这一句话,穆良改成了用手洗衣,再没有碰过洗衣机。结果感到自责的又是丹尼大叔,老人再次后悔自己说错了话。“唉,这孩子,怎么敏感得跟兔子似的!”
       虽然,丹尼大叔翻过几页林语堂写的《中国人》,知道东方人的思维和西方人的不同,但是他从未想到竟会有如此的不同!不过,他在心里并没有责怨这个处世谨慎、彬彬有礼的年轻人,只是为这个事与愿违的结局生气:现在好了,这个长了一副蜗牛触角的穆良,肯定会对他更敬而远之了。
       尽管丹尼大叔挺喜欢这个温和腼腆的年轻人,但是,穆良身上又有不少让他忍不住要管的毛病。比如说,男孩那条用得已经没了毛儿的粉红色毛巾,不仅有一股难闻的汗酸味儿,而且还滑腻黏手……丹尼大叔则是个连袜子都要熨过才穿的整洁男,人。
       
       八月二十日是匈牙利的“民族节”,穆良一大清早就赶到商店盘点。下午,太阳还热得烤;人,男孩就早早赶回了住所。穆良已跟奥茜约好,晚上一起到英雄广场去听露天音乐会。穆良已经盘算好:今晚要带女孩去布达佩斯最好的中餐馆。
       说心里话,穆良越来越喜欢奥茜了。至于到底为什么,他想来想去,最后还是觉得是因为女孩身上有一股东方人的气质。女孩已经跟他干了一年多,尽管前段时间也打过几次“擦边球儿”,但是,他这个当“老板”的还是头一次跟“员工”正式约会。
       盘完货,穆良一身汗臭地跑回家,一头扎进了浴室里。他先舒舒服服地泡了一个热水澡,让浑身的汗发透,然后又痛痛快快地用冷水喷头狂击了一阵。当他脱胎换骨地从浴池里爬出来时,感觉浑身爽得就像一个突然打开了千百扇窗户的千年古堡。
       但是,当他准备擦身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了自己的毛巾。
       就在这时,穆良听到丹尼大叔在敲浴室的房门:“托马士!托马士!对不起,我忘了告你了。我早上打扫卫生时,不小心弄脏了你的毛巾。”老人的语调透出了一股内疚。
       “哦,没关系,我洗洗就行。”穆良继续在浴室里找着。
       “可是我已经扔了。”
       “什么?扔了?哦,没事儿,没事儿……”穆良说着伸手抓起扔在瓷砖地上的内衣开始擦腿。
       “不过,托马士……”老人抱歉地说:“我另买了一条赔你。”
       “不,不用,真的不用,我自己也能买。”
       “我已经买了,你先用吧。你抬眼就能看到:那条绿的。”
       穆良抬头,果真看到晾衣架上挂了一条比自己原来漂亮百倍的绿色浴巾。
       “哦,看到了。谢谢,其实……您真的不必。”穆良反而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用毛茸茸的新浴巾擦身,感觉确实很舒服。
       过了一会儿,丹尼大叔看到男孩腰上围着那条新浴巾从浴室里出来,觉得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喜欢吗?”老人问。
       “哦,谢谢您!”穆良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老人自己没有孩子,但是此时忽然体会到了一种做父亲的感觉。丹尼大叔微笑着问穆良:“你那条毛巾用多久了?”
       “那还是出国时我妈给我买的呢,真有好几年了。”
       丹尼大叔听了忍住了笑,他知道自己一旦笑出来,男孩又会觉得受伤。于是,他装作心不在焉的样子说:“是吗?那,这还挺有纪念意义呢。”
       “不过,确实太破了,也是该扔了。”年轻人羞涩地笑道,“谢谢您,丹尼大叔。”
       “今天过节,晚上咱们一起吃顿饭吧。”老人试探地提议说。
       “那当然好!哦,不过,晚上我已经约了人……”说实话,穆良此时真不想回绝。他觉得自己的回绝,对老人来说就等于伤害。
       “没关系,你去你的,到时候我多做点儿,等你回来尝尝。”丹尼大叔狡黠地问,“怎么,是不是有女友了?”
       “还不一定呢。”穆良的脸红了。
       老人走进浴室,取来一瓶“水”牌的男士香水递给穆良:“来,喷上点儿!”
       “不用了,我从来不……”穆良不好意思接。’
       “这东西又不为让你自己喜欢,是为让女孩儿喜欢。”老人也不问他是否愿意,就朝男孩的脖颈和胸脯上喷起来。
       “太香了!够了,太香了!”穆良咯咯地笑起来,他这辈子还没有用过这类“小资”的东西。 丹尼大叔也笑了,说:“唉,我是老了,再喷也没有人要了……以后,只能靠你往这房子里勾引女人了。”
       “我要是勾引上了谁,可以带回家吗?”穆良看到老人这样开心,胆子也大起来。
       “当然可以,只要不是妓女。”老人说话总是滴水不漏。
       “不会的,她是个好女孩儿。”
       “那你一定要带来让我看看。”
       “好的。”
       遛狗的时间到了,老人牵着汤姆下了楼。“记着,第一次约会,一定想着为女孩儿买一枝玫瑰。”出门的时候,丹尼叮嘱说。
       穆良换上一件新衬衫,系上领带,又跑进浴室找到那瓶男土香水,迅速朝自己的手背和私处喷了两下,然后兴冲冲地撞上门朝楼下跑。楼道走廊里,穆良迎面撞见一位住在底层的女邻居正慌慌张张地朝楼上跑,她一看到穆良就大惊失色地冲他喊:“快,托马士!你快去看看!丹尼大叔晕倒了!”
       穆良听了心里“咯噔”一沉,撒腿就朝楼后的克劳扎广场奔去。这时,一辆救护车已经开到,丹尼大叔正平躺在担架上被两名男护士抬上车。
       “对不起,您是他的什么人?”随车的急救大夫问穆良。
       “亲戚。”年轻人不假思索地回答。
       “亲戚?什么亲戚?”大夫皱着眉头打量了他一眼。穆良顾不上解释,“噌”地跳上了急救车,一直陪送到医院急诊。
       原来,丹尼大叔在遛狗时,为了汤姆是不是纯种的问题跟另一个狗主人争辩起来,由于情绪激动,眼前一黑,当时就失去了知觉。
       医院的大夫说:“谢天谢地,幸好抢救及时”。
       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的检查结果出来了,诊断是:冠状动脉性心脏病,急性心梗。
       穆良从医院里出来,天色已经很晚,大街上静悄悄地见不到人影。他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给奥茜挂了一个电话。电话是女孩老公接的,他硬着舌头醉醺醺叮嘱穆良:要是穆良看到他老婆,马上告诉他一声!
       穆良撂下电话,打车赶到英雄广场,那里的演出早就结束了,地上一片狼藉,十几个工人在拆临时搭起的大舞台……看来,他跟女孩今天的约会算彻底泡了汤。
       八
       八个月后,穆良终于在来年的春天结束了意淫的日子。
       细说起来,他跟奥茜的“第一次”,既不是在仓库里,也不是在丹尼大叔家,而是在暴风雨中的公路旁。
       那天,穆良又带着女孩到一家乡下的关系户那里送货,在回布达佩斯的途中,他们突然赶上一场百年不遇的瓢泼大雨。天上雷电交加,四野一片白茫茫,路上横流的积水就像烧沸了的河流,雨点犹如子弹“叮叮当当”地射在车皮上炸开了花,挡风玻璃上的雨刷还未落下,玻璃就又被一层水流铺盖了。
       穆良弓着背,伸着脖子,全神贯注地把着方向盘,眼珠子瞪得像—个甲亢病人。即使这样,他也只能凭着记忆和感觉驾驶,因为无论他开得有多慢,无论他的视力有多好,他都不可能看到车前的路面,不可能看到左右的路沿,更不可能看到公路前方。
       “咱们要不要先靠路边停一下,等雨小一些再开?”坐在副驾驶位的奥茜提醒他。
       “没关系,这点儿雨算什么?这条路我早就走熟了,即使闭着眼都能开!”穆良尽管心里也在打鼓,但是还想在面子上跟女孩逞强。
       “我看,咱们还是等等吧!这样开太危险了。”奥茜继续用平和的语调向他建议。
       “好吧,那就听你的!”看到女孩执意想停,穆良便不再坚持,说实话,在这样的暴风雨里开车,他多少有些紧张。
       穆良本想将货车停在公路边避雨,但是不小心打了一个滑,货车冲向路边的沟里。
       “天哪!小心!”女孩尖声惊叫着,本能地向后挺着身子,用双手抱住了脑袋。
       几乎同时,穆良也意识到滑出了路沿儿,但是当他再想左打方向盘时,已经迟了:货车的右侧前轮已经掉进了路边的土沟,整个车身就像一头中了麻醉弹的大象,笨拙拙地摇晃了一下庞大的身躯,头重脚轻地栽倒下去。
       “妈呀!奥茜……”就在货车翻倒的刹那,男孩想到的不是自己,竟是坐在自己身边的女孩。那是一种死亡前的恐怖,那是一种永远丧失前的恐怖!随着车身的剧烈震荡、冲撞和翻倒,两个人丧失了知觉。
       
       寂静。大灾难后的寂静。
       ……也许是昏迷了一会儿,也许只是由于受惊而失去了片刻的意识。当穆良能够收拾好自己散落的知觉,当他能够重新判定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故的时候,突然被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惧捕获了。
       “奥茜,奥茜!”他用发颤的声音惊慌呼叫。
       眼前黑黢黢的,仿佛是在一个幽邃的山洞里,既不见天,也不见雨,玻璃上糊满了黑色的污泥,驾驶室里静得出奇,空气仿佛被人抽空了似的,令人喘不过气来。
       “奥茜,奥茜!”穆良的胸口惊恐地狂跳,的预感统摄住他。
       车外暴雨滂沱,车内沉闷寂静。
       “奥茜,奥茜!”穆良的声音里带了哭腔。种不祥
       “嘿,我在这儿……”过了好一阵儿,穆良分明听到了女孩的声音,虽然很弱,但很清晰:“你怎么样?”
       “哪儿?你在哪儿?”穆良问话的时候激动得险些哭出来,因为在他听到女孩答话的声音之前,几乎已经断定女孩死了!他清楚地想起了刚才车轮打滑的一幕,想起了女孩那声恐怖的尖叫。
       “这儿,我就在这儿呢!怎么,你没有觉到吗?”女孩在黑暗中问他。
       穆良定了定神,死死拽住了就要脱壳的魂灵,重新塞回到体内……这才感觉到女孩是被自己压在了身下。穆良吃力地挪了挪身子,试图将自己的身体从可怜的奥茜身上移开,但没有成功,他水泥袋一样死沉的身体,好像根本就不是他自己的:因为货车是侧翻到沟里的,穆良的全身重量都压到了女孩身上。
       “你,没伤着吧?”穆良问。
       “好像没有……你呢?”女孩关切地反问他。
       “好像……也没有,只是,手腕有点疼。”
       “上帝保佑!简直太危险了!”女孩的手环过穆良的身子,摸到了穆良的手腕,为他轻轻地揉着。
       “刚才,你一声不出……我简直都……都快吓死了!”穆良后怕地“嘘”了一声。
       “你这样压着我,我怎么出得了声?”女孩的唇似乎就贴在他耳边,说话的声音是那样的柔和,似乎不含一丝的抱怨。
       “谢天谢地,我们还活着……咱们得赶紧想办法出去!”穆良说着用脚踹了踹斜冲天空的左侧车门,但是由于车体有些变形,车门被挤住了,踹不开。
       “看来,得从车窗爬出去。”女孩说。
       穆良又要挪动身子,却被女孩抱住了:“别,别动……
       “怎么了?”
       “没什么……先这么歇一会儿,外面还在下雨。”穆良顺从地让女孩抱着,但他伸出左手拉着方向盘,尽量减轻一些自己压在奥茜身上的体重。
       车外依旧雷电交加,驾驶室内却静得能够听到彼此逐渐紧促的呼吸声,刚才死亡临头的惊恐雾一样透过汗孔散去,浑身的血管末梢都温热地扩张开来,这种温热沿着皮下的毛细血管向肌肤渗透,沿着循环系统的支脉和主脉朝脏腑里涌流,不仅温暖了周身的每根神经及末梢,不仅灌注进体内的五脏六腑,还毫无羞涩地冲涨了那个最令男人骄傲的海绵体器官。突然,穆良的身体亢奋起来!但是,在黑暗中,男孩极力掩藏着,极力克制着,极力调整自己已经很难均匀了的呼吸……尽管欲念是他无法做主的东西,尽管器官是他无法控制的东西,尽管他真的很想……可是,他同时又很羞很怕:他很怕尴尬,很怕唐突,很怕失去,很怕被对方阻止,很怕被女孩拒绝。虽然,穆良并不是个“处子”,但在性的问题上,他向来都是被动的。
       就这样,穆良在女孩的怀抱里勃起,又在女孩的怀抱里萎蔫,在意念的高潮之后,他被女孩紧搂着昏昏睡去……
       大概是驾驶室里的空气稀薄了,穆良和奥茜都觉得憋闷得喘不上气来,仿佛整个脑袋都被用几层透明的塑料薄膜严严实实地裹了,然后被人沉人了深深的井底。
       “哎,醒醒,醒醒啊!”奥茜轻轻捅了捅穆良,并且催促他,“快!咱们得爬出去了,不然会被憋死的!”
       穆良用胳膊撑着支起身子,深吸了口气,积攒起全身的能量。男孩费力地朝后上方转过头,直起身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伸手将左侧的车窗摇下……冰冷的暴雨突然劈头盖脸地倾洒进来,一眨眼的工夫,两个人浑身上下已被淋得精湿。穆良被雨水一激,顿时清醒了许多,他像只灵猫伸长身子,双手扒住窗沿,一个打儿,像鹿一样矫捷地跳了出去。然后,他再俯身去拉车里的奥茜。
       雨很大,车皮又滑,穆良趴在倾斜的车顶上好不容易才把女孩从车里拽出来,两个人手拉着手滚到了车下,滚到了积水的泥沟里。
       女孩在一声惊叫之后,忽然“咯咯咯”地笑了起来。两个人笑着,拉着,扯着,像两条相缠的蛇爬到了沟边的草地上。
       震耳欲聋的暴雨声中,穆良觉得女孩的笑声是那样的狂放、那样的性感,他就势将女孩抱在了怀里。穆良的身体再一次膨胀起来,突然怒涨的激情海啸般的掀起,不仅吞没了自己,也埋葬了女孩。
       穆良突然像豹子一样撕下女孩的衣服,扯断她的乳罩,衔她的耳朵,咬她的脖子,揪她的头发,扼她的喉咙,不管女孩怎么抓他的脊背、夹他的身体,穆良都死死地将女孩压在身下,不由分说地侵入了她的器官,充满了她的器官,抚摩她的器官,撕扯她的器官,享受她的器官,占有她的器官……穆良像一个愤怒的猎人,将女孩像猎物似的置于死地,将她像植物一样地植入土中!
       也许女孩在尖叫,但他听不见;也许女孩在反抗,但他不管;也许女孩在颤抖,也许奥茜在呻吟,也许奥茜在求饶,也许奥茜在哭泣,……但此时此刻,对穆良来说,对这个顶天立地、呼风唤雨的男人来说:除了他,除了他自己的身体,除了他自己体内的激情,这个世界上一切都不复存在!雷不在,雨不在,风不在,电不在,时间不在,空间不在,泥泞不在,女孩不在,他唯一能够感到的——只是自己男人的身体和自己雄性的节律!
       车祸,虽是一场意外的惊吓,但在意外之中,反倒成全了这对倾慕已久、却羞于表达的年轻人……在路边,在雷雨中,在积水里,在草地上,当男孩快活得不能自持的时候,奥茜用双臂紧紧抱住他,生怕穆良会从她滚烫的体腔内逃出。
       穆良快活地想要蹦跳,想要咆哮,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强壮,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高大,他从未觉得自己这样男性,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霸气!他强奸了她,也爱上了她,对穆良来说:这是一次心肺洞开的——爱的强奸。
       那天的雨实在太大,路边的老树有的被雷电劈了,有的被狂风连根拔倒,断枝落叶在雨水里漂流……虽然,这是广幅世界末日的苍凉景象,但在这对倾心,相爱的年轻人心里,却是一个金光四射、令人振奋、充满希望的“创世纪”!
       雨停了,风止了,满眼是热带雨林般浓稠的碧绿和暴风雨洗刷后湛蓝的天光,穆良的心情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爽朗过、舒适过。他搂着奥茜站在路边,沐浴着灿烂的阳光,拥抱着天边的彩虹,他突然领会了“浪漫”二字的含义。
       后来,有一位好心的路人帮他们打电话叫来了一辆拖车,几经努力,才把变了形的货车从半米深的路沟里拉出来。
       虽然大小也算是一次车祸,但是奇怪的是,这场车祸在他俩的心理上并没有留下一点恐惧的阴影,相反,是偷偷地感激。在回家的路上,他俩坐在拖车的后排座上,女孩的头始终依在穆良的肩头。
       九
       穆良先将货车送到了修车厂,然后打了—辆出租陪奥茜回家。分手的时候,他们就像訣别似难舍难分。
       “今天……真美。”女孩的语调显得格外温柔。
       “今天,美什么呀?”穆良明知故问。
       
       “你,真美……”奥茜羞得满脸绯红。
       “你也很美呀厂穆良有生以来第一次用“美”这个词赞美别人,更是第一次听人用这个词赞美自己。
       “回去赶紧泡个热水澡!”女孩叮嘱他。
       “你也好好休息。如果太累,明天可以不来上班,商店里的事我能应付。”穆良的语调十分怜爱、十分体贴。
       “明天,我必须去!”女孩倔强地坚持。
       “为什么?我一个人也忙得过来。”
       “傻瓜!”奥茜娇嗔地说,“因为……想看你呀!”
       听对方这样说,穆良的眼睛忽然热了。
       望着奥茜在栅栏后消失,穆良的心情格外欢畅,那种淋漓尽致的痛快感觉,好像是帕瓦罗蒂在唱《我的太阳》。年轻人投有直接回住所,而是绕道去超市采购了一大堆吃的,准备回家大做—顿,犒劳犒劳自己。
       当穆良拎着大袋小袋进门时,丹尼大叔正在门厅喂汤姆。老人看着穆良觉得纳闷儿,于是不解地问他:“你这是要送礼?还是……”
       “做饭。”穆良痛快地应道。
       “做饭?做什么饭?”老人并没弄明白中国人的意
       “是呀,今天我要做顿饭,请您尝尝中国餐!”
       “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是我妈的生日。”穆良顺口瞎编道。
       “哦……你妈的生日,真的吗?那是应该庆贺一下。”丹尼大叔似懂非懂地点着头,不过,老人仍在心里纳闷:莫非中国人有用做饭祝贺自己妈妈生日的习俗?不过,能跟小伙子一起坐下来吃顿饭,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丹尼大叔搓着手想想说:“那好,我到楼下买一瓶葡萄酒来。”
       “酒我已经买了。”穆良说着,从购物袋里拎出一瓶“托卡伊酒”。
       老人接过酒瓶,举在眼前看了看:“不错,‘托卡伊·阿苏’,还是93年的呢……”
       “对了,我屋里还有一瓶中国酒,您不想尝尝吗?”穆良又问。
       “中国酒?当然想了!不是‘茅台’吧?”
       “不,是玫瑰酒。怎么,您还喝过‘茅台’呢?”叫穆良吃惊的是,他从老人嘴里竟然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两个中国字。
       “没有,我怎么会喝过?!是我妻子,她从中国回来后整天把这个酒名挂在嘴边上。”
       “是啊,那可是中国的国酒。”闲聊之间,穆良已经洗好了菜,开始在案板上切肉。
       “喏,这样吧,你负责烧菜,我来做汤!”看来丹尼大叔还—直为穆良那次投有尝他烧的“古雅士”而耿耿于怀,“对了,冰箱里还有一盒土豆沙拉,—瓶酸黄瓜……”
       “用不着您忙,今天让我给您露露手艺。”穆良笑着让老人坐下别动,自己继续麻利地在案板上切肉。
       “好吧,那我做你的帮厨总可以吧?”穆良少有的欢快情绪感染了老人,丹尼大叔说,“以前,我妻子在世的时候,我也总是负责择莱、刷碗。”
       “行啊,”穆良—边麻利地洗着青菜,一边像家庭主妇—样地安排着,“您先剥几儿蒜,然后帮我把这几个土豆削了……对了,还有这根黄瓜,我不喜欢吃皮。”
       “要不要放点儿音乐?”丹尼大叔不等穆良应声,就已放下手里的小刀,转身离开了厨房。不一会儿,从客厅里传出瓦格纳歌剧的华美的旋律。
       “丹尼大叔,我听不懂歌剧,您有没有浪漫点儿的?”穆良从厨房探出半个身子冲着客厅大喊,他的声音在长长的过道里回荡,就连穆良自己都吃了一惊:他在这间房子里,还从来没有这样大声地说过话呢!
       “你想听什么?”丹尼大叔也从客厅里探出头,提高嗓门问他。
       “《四季》。”穆良不假思索地说。
       “太棒了,那个曲目我也很喜欢厂几分钟后,房间的每个角落都被柴科夫斯基高尚的灵魂统摄了。
       晚饭时,丹尼和穆良面对面地坐在餐桌旁,感觉像是一对久未会面的父子,虽然有些拘谨,但并不陌生。老人举起酒杯,对穆良说:“祝你妈妈生日快乐!”
       男孩怔了一下,赶紧接口道:“谢谢您,祝您胃口好!”
       “你妈妈多大了?”丹尼大叔问。
       “我妈?哦……好像是……”穆良突然被问住了。说实话,他只知道妈妈比爸爸小一岁,但是至于妈妈是哪年生人?他还真的从来没有问过。
       莫文蔚唱过一首歌,歌名叫《爱情真伟大》。现在,穆良真正体会到了伟大爱情的力量。虽然,整个晚上他都没有跟丹尼提起奥茜的名字,但是他在心里一刻也未曾停止呼唤她。也许,穆良过于得意忘形,居然忘了这个家里的“规矩”,他用筷子夹了一块肉,当着主人的面递到了汤姆眼前。
       丹尼大叔虽然嘴里没有说穆良,但他狠狠地瞪了汤姆—眼。汤姆知趣,顿时垂头丧气地卧到!了地上,穆良遗憾地耸了耸肩,将筷子夹的肉放进了自己嘴里。
       十
       圣诞节前后,穆良在征得了丹尼大叔的同意之后,才将奥茜带回来几次。老人第一次见到奥茜,就喜欢上了这个淳朴热心、善解人意的女孩。
       那阵子,老人养病在家,很少出门,所以将买菜、洗衣、遛狗的杂事统统托给了穆良,不过有奥茜帮忙,事情虽杂,侧艮有情趣。丹尼大叔自从那次突然犯病之后,对自己的健康更加小心,尤其因为他的姐姐就死于“心梗”,医生说:心脏病是可以遗传的。
       老人常买保健杂志,常跟亲戚朋友讨论健康保健问题。他听说“便秘会诱发心绞痛”,于是一天恨不得吃五根香蕉;医生告他“吃苹果可以降血脂”,于是又一直吃苹果吃到胃里反酸才罢休……潇潇洒洒地活过了大半辈子,男人还从来没有这样心疼过自己。
       汤姆也很知趣,它对自己的新主人百依百顺,上街的时候总是形影不离地跟在穆良身后,既不乱叫,也从不跑在前头。穆良总觉得牵着这条“丑八怪”上街不够神气,不过他在遛了一次两次后也就习惯了,而且他还发现:就因为他牵着汤姆,其他的“狗主人”和汤姆的“狗友们”都对他十分热情。通过汤姆,穆良结识了好几个能够谈天的邻居。
       听邻居说,丹尼大叔的第一任妻子曾是匈牙利国家舢板队的主力队员,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借一次出国比赛的机会“叛逃”到了澳大利亚。女人的出走不仅刺伤了男人的心,还使丹尼受到了多年的监视。阿格奈丝是男人的第二任妻子,从小就在丹尼家长大,是一名日报记者,还曾几次被派到中国——说到这个,穆良不仅记起了丹尼提到的“茅台”,还突然联想到那只摆在厨房碗橱里的杯子。有一次,奥茜也曾好奇地问起这个杯子的来历,丹尼大叔告诉她:那是一个朋友送的。
       奥茜不算漂亮,但是一个很会讨人喜欢的乖觉女孩,她跟丹尼大叔处得很好,两人聊天的话题总是围绕着穆良。
       女孩说,穆良为人特别好,而且,他跟市场上其他的中国人不一样。
       老人则说,据他看,所有的中国男人都一个样。
       女孩问:“这话怎么讲?您还认识其他的中国人吗?”
       “我不认识,我妻子认识……认识过……”老人的话只说了一半。
       女孩还要再问,老人无所谓地挥了挥手:“唉,都是些旧事,不说它了。”
       阿格奈丝已经病逝四年了。丹尼大叔清楚地记得:当他在医院病房的走廊里得到妻子去世的噩耗时,就在那个如冰封霜冻的残酷瞬间,他忽然彻悟了关于生死、关于人情的一切一切!就在那一个瞬间,这位年过花甲的男人才真正感觉到纯粹的孤独,真正感觉到自己变成了一个“被孤独地留在了这个世界上的孤独者”。这种感觉,即便在他母亲辞世的时候,也未曾有这般的强烈。
       爱妻死后,丹尼的身心被困在了往事的荆棘丛中,许多以前看来简直是微不足道的琐事,都忽然变成了生存的咏叹;许多以前他根本不曾留意的问题,也都忽然变成终生不解的遗憾。就拿厨房碗橱里摆着的那只写了四个“方块字”的搪瓷杯来说吧,对老人来说,恐怕就是一个永远也不可能揭开的谜。
       
       许多年前,丹尼也曾问过妻子:“这只杯子是哪儿来的?”
       “送的。”女人说。
       “谁送的?”
       “一个朋友。”
       “谁呀?”
       “说了你也不认识。”
       可是,丹尼还是纳闷儿:到底什么样的朋友会送女人一个用过的破杯子呢?另外,女人既然知道送她杯子的人即使说出来他也不会认识,那她为什么还不肯说呢?
       穆良搬过来住后,丹尼大叔也曾问过:那杯子上写的是什么字?“艰苦奋斗。”穆良用中文念给他。“什么意思?”
       “就是‘非常使劲、非常吃力、非常努力地进行战斗’的意思。”穆良绞尽脑汁,用蹩脚的匈语解释说。
       “使劲……战斗?”听到这个似是而非的解释,老人更是坠人了云里雾里。
       穆良好奇地问他:这只杯子从哪儿睐的?
       丹尼大叔犹豫了一下,可能是怕男孩会继续追问下去,于是干脆回答说:这是他在“集外旧货市场”上淘的。
       穆良知趣,也就不再追问。
       “对了,你有没有看昨天的新闻?”丹尼大叔有意岔开了话题。
       “什么新闻?”
       “十区有一家中国商店被劫,而且伤了人。”
       “我听说了,那个店上个月刚刚开张。”穆良应道。
       “你也要小心,晚上别回来太晚,上次有个中国人在街上被抢,还打断了两根肋骨。”老人郑重地叮嘱道。
       “我知道。不过,我自己开车,问题不大。”
       “总之,现在外面的治安挺乱的,不要疏忽大意。”老人忽然想起来什么,于是又问,“你的商店装报警器了吗?”
       “想装,还没装呢。”穆良心不在焉地应道。其实,他并非不知道报警器的重要,只是由于近来生意不火,没有舍得往这里砸钱。
       “你要抓紧装,这个钱不要省。”老人似乎看透了年轻人的心思。
       “我的店在闹市区,很安全的。”
       老人叹了口气,摇着头说:“年轻人,你别忘了银行也在闹市区,不是照样被劫吗?”
       奥茜是个手脚勤快的女孩,只要她在,屋里屋外总是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厨房里总是飘着咖啡的苦香。奥莤是个很爱干净的女孩,只要她在,浴室的瓷砖就会擦得很亮,所的便池就不会粘有尿迹,煤气灶台上就不会留—点油污。奥茜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只要她在,就会拉—老—少围坐在餐桌旁—起用餐,说几个未必搞笑的笑话。奥茜是个快乐的女孩,只要她在,就会让房间里总洋溢着笑声。只要奥茜在,房间里总弥散着一股女人的味道。
       有一回,丹尼大叔颇有意味地跟穆良感叹地说:“一个家里,真不能没有女人。”
       丹尼总共娶过两个女人,但是对他来讲,第一个女人只不过是第一个女人,顶多曾是他生活的伙伴,只有第二个女人——阿格奈丝,那才是他的妻子,他生命的伴侣。在与第—个女人离婚与第二个女人结婚之间,男人也曾有过—段独身的日子,但是那时他并没有感到过分的孤单,因为,他的母亲当时还活着。
       丹尼的母亲在他与阿格奈丝结婚后不久就去世了。直到母亲去世,早就人过中年的他,方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进入了成年阶段。可以这么说,母亲的死对丹尼来说,既是一种苦痛,也是一种解脱,就像刚出世的婴儿终于挣断了与母亲子宫相系的脐带,对他来说,与母亲的永诀,意味着他作为人的独立。
       平心而论,与后来爱妻的死相比,母亲的去世诱发的,是一种生理性阵痛;那种阵痛慢慢地被爱妻的手轻轻抚平了,而且,这种精神上抚摩的感觉一直持续到现在。
       如果说丹尼的第一次婚姻没有留下孩子是一个遗憾的话,那么,他对第二次婚姻也没有孩子却没有任何的抱怨,他不但没有抱怨,甚至觉得这样不错,至少能够跟妻子一起享受那么久的自在与欢乐。
       对丹尼大叔来说,阿格奈丝简直就是上帝给他的恩赐!当他终于在四十岁上与自己初恋的女人结婚的时候,男人的生活里架起了一道由千百万只蝴蝶搭起的彩虹!结婚后,他俩都不会跟对方提起各自的前一次婚姻,都不在乎彼此曾经的感情故事。当然,也包括那只掉了瓷的、写着中国字的旧水杯——在丹尼看来,那只水杯也是那千百万只蝴蝶中的一个——回忆妻子,就好像在郊外的原野上数在阳光下翻飞的彩蝶,这种感觉是那样的兴奋,那样的怪异,又是那样的无穷无尽。
       十一
       穆良在丹尼大叔家一住就是三年多。三年里,穆良的“澳门服装店”从一家发展到四家,他开的轿车也由旧“拉达”换成了新“宝马”。
       穆良出来五年了,他都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回家,并不是因为他不想回家,而是他不敢。至于究竟害怕什么?恐怕就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五月七日,是穆良妈妈真正的生日,所以,他特意找了个“借口”给家里挂了一个国际长途。穆良很想跟妈妈说一声“生日快乐”,但是,就这个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祝愿,就是这个他曾对生人熟人重复过千遍万遍的祝愿,他却对自己的妈妈说不出口!
       “妈,您和爸都好吗?哦,我?我都好,对,现在基本稳定了。您别担心,我的身体很好,几年了,都没有得过一次感冒……哦,好吧,我知道,我又不是小孩子,放心吧您就……”穆良耐心地听着妈妈毫无新意的叮嘱,在他的记忆里,以前妈妈并不这样琐碎。
       “妈,你想来这里看看吗?”忽然,孩子打断了妈妈没完没了的絮叨,“什么哪儿?当然是这儿了!还会有哪儿……布达佩斯!”
       显然,对方被儿子突如其来的建议惊住了。当时,穆良的妈妈只说了一声“看看再说吧”,没再作出任何反应。
       两周后,穆良收到了一封长长的家书,妈妈在信中告他说:她已经向单位领导请好了假,计划夏天来布达佩斯。
       听到这个消息,穆良既很高兴,也很紧张。年轻人离家太久了,所以他很怕自己的期待不能实现,很怕这种期待的感觉是自己幻想出来的。
       当晚,他从箱子里翻出几张出国时随身带来的照片仔细端详,虽然他能够认出妈妈,但却怎么也难认出自己。或者说,他虽然能够认出自己,但却觉得那个傻乎乎的小于并不是自己。
       第二天下午,穆良早早就收了摊,赶到律师那里咨询为妈妈办邀请信的手续问题。最新的公司文件、最新住房合同、银行存款证明、公司无欠税和个人无欠税证明……律师向他罗列了一大堆需要准备的材料,并且告诉他:现在签证很紧,即使能从警察局办出邀请函,使馆那边也未必会给签证。
       碰运气吧!穆良心想,不管能不能办成,反正自己的心意尽到了。
       晚上,穆良回到住所,他跟丹尼大叔讲了他妈妈可能会在今年夏天来布达佩斯的消息,老人的回答很古怪,他告诉穆良:“你要想让你妈妈住在这儿的话,我可以把隔壁的房间收拾出来。当然,你要不想这样的话,也可以跟她说房东不同意。”
       穆良想了想,说:“我可以安排她住在一个朋友家。”
       “好吧……这个,由你决定。”
       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有可能依恋,也有可能厌倦。
       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呆久了,有可能厌倦,也有可能依恋。
       穆良在丹尼大叔家呆久了,与老人之间也建立了亲情。
       两年前,丹尼大叔在医院查出了胆结石。老人每次去医院复查开药,穆良都会安排好自己店里的事情,亲自开车接送。另外,他还特意托人从国内带来一大包“肝胆清胶囊”让老人吃,并督促老人养成了每天喝三大杯茶的习惯。丹尼大叔过六十岁大寿,穆良给他抱回一台新款的索尼大彩电,而把老人房间里的那台老掉牙的晶体管电视搬到了自己房中。
       
       三年里,老人已经习惯了中国人的脚步,习惯了他吃饭时咂嘴的声响,习惯了他那永远不可能脱掉古怪口音的匈语,习惯了男孩仿佛是刻在嘴角的微笑和那一头乌黑粗硬的头发,习惯了他拉厕所水箱的声响和走路时脚跟擦地的拖趿声。就连汤姆,也已经习惯了跟穆良上街遛弯儿,习惯了趁主人不注意时跟心软的穆良讨一口零食。
       奥茜也已经习惯了穆良的脾气、穆良的喜好、穆良的毛病、穆良的肌肤、穆良的体味、穆良的嗓音和穆良的房东。她也习惯了做穆良和丹尼大叔的“通讯员”。
       这是—个夏日的傍晚,外面的马路上还散发着饱吸了一天的热浪,但在丹尼大叔宽敞的房间里,仍显得格外凉爽。柔和的热风从阳台吹进来,平和,惬意,安宁。老人坐在厨房冰箱旁的方凳上吸烟,方桌上摊着一张当天的《今日新闻》。
       汤姆也习惯性地蹲在门口,一是守着主人,二是听着楼下的动静。
       厨房里开着灯,桌上已经摆好了盘子和餐具,丹尼下午刚又烧了一锅“古雅士汤”,等着穆良他们回来—起吃。穆良中午来过电话,说今天下午奥茜也会过来。
       忽然,电话铃响了,是奥茜打来的:“出事了!”
       女孩惊慌失措的嗓音吓了丹尼大叔一跳,老人从奥茜断续的话语里听清了片言只语:刚才…..·抢劫……受伤……
       “什么?”老人一时没有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追问道,“抢劫?谁?谁受伤了?”
       “托马士!”奥茜突然在电话里失控地尖声叫起来。
       丹尼大叔的心猛地一沉:“什么时候?”
       “刚刚。”
       “伤得重吗?他现在在哪儿?”
       “他,已经……死了!”
       老人的脑袋“嗡”地一下,炸裂了。
       当丹尼大叔赶到医院的时候,那里已经挤满了神色麻木的中国人,两名警察也裹在人群当中。即使这时,老人仍不相信这突如其来的噩耗,仍满怀希望地在一张张相似的面孔里寻找着……毫无疑问,他失望了。此时的穆良已被送入了太平间。
       根据在现场侦察的警察讲,穆良在商店关门前的几分钟内遭到持枪歹徒的突然抢劫。扭打中,穆良被抢劫者捅了数刀,失血过多。警察赶到现场时,穆良尚未完全昏迷。值得庆幸的是,奥茜当时正好没在店里。
       “您是被害人的房东?”一个警察问丹尼。
       “不,我是他的教父。”老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脱口而出。
       “这么说,受害人的情况您很了解?”
       丹尼大叔伤心地长叹口气,说:“熟悉得就跟自己的手掌。唉,这孩子,我不久前还提醒过他。”
       “您知不知道,受害者有没有什么仇人?”警察问。
       “仇人?”丹尼大叔愣了一下,随后用不可思议的口吻反问对方,“他这样规矩的孩子,怎么会有仇人?!你以为强盗只会抢劫仇人吗?!”
       “我只是问一下。那么,被害人最近有没有反常的迹象?”警察的口吻仍很冰冷。
       “反常?当然有!”老人的情绪变得烦躁起来,“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他妈妈马上要来这里看他了……”
       穆良的遇害给丹尼大叔带来了不小的打击。尽管这些年他先后经历了太多的生死别离,可是,这次中国人的死对老人的冲击甚至超过了自己的妻子。这血淋淋的暴力使他看到:死神已经冲到了自己家的门口。
       穆良死后,家里突然又只剩下了自己的影子和自己的呼吸。老人又失眠了,而且,即使在服了安眠药后的梦里,他的神志也总是醒着。
       奥茜曾几次要来看他,但是丹尼大叔都没有同意,老人只是通过电话感谢了女孩的好意,他知道,女孩此时心中的哀伤并不会比自己轻。那些天,丹尼将自己关在没有了人气的房间里,对老人说,回忆是他对男孩最有效的悼念方式,因为这种悼念不是埋葬,而是在延续生命。
       午夜已过,丹尼仍睁着眼木讷地失神,不时发出压抑的悲叹。汤姆哭丧着脸卧在大床床脚,不时扭过头注意着屋外的动静,显然,它也是在不安地等待。这些天,丹尼一闭上眼睛就会感到颈部的不适,就像有一根细细的银针沿着颈椎的间隙深刺进去,然后缓缓朝外抽着半透明的白色骨髓,就这么慢慢地抽呀抽呀,一直抽到了真空……天哪,这是一种无助,一种无奈,一种喊不出来的疼痛,一种难以表述的恐惧,喉咙仿佛被一双看不见的手掐住,身体好像被一把无形的刀分割。人与人的依恋有时困难得无可奈何,有时却又容易得不可思议——穆良,这个普普通通的中国房客,在丹尼大叔早巳风雨几度的生活中究竟有着什么比房客更多的意味呢?
       失眠,暗夜里亮如白昼的失眠;清醒,痛苦中不想清醒的清醒。只要老人一闭上眼睛,颈后的那种不适就会逐渐加剧?并且像草蛇一样沿着神经和血脉迅速地游走。丹尼大叔下意识地抬起胳膊,捂住了脖颈的后侧,忽然,他闻到了医院的来苏消毒水味儿,恍然看到了穆良那张惨无血色、却仍青春依旧的面孔,丹尼觉得头晕目眩,胃里倒海翻江……
       丹尼用胳膊撑着从床上坐起,他将枕头垫在背后,然后左右扭了扭脖子。汤姆也随着主人挪了挪身子,调整了一下身体的方向,重新卧好……老人静静地靠了一会儿,颈椎的不适刚刚好些,马上又转移到了腰上、腿上。
       去年夏天,丹尼大叔的脖子落了枕,一连几天,他都觉得肩膀上扛的是别人的脑袋。穆良见了,说给他揉揉,但就这么一揉就揉了整整一部电影的工夫,老人坐在电视机前居然睡着了。经过穆良一捏,丹尼大叔的肩膀后来果真不疼了;疼是不疼,但却麻得失去了知觉。在第二天的饭桌上,老人问穆良为什么吃饭不用筷子?男孩憨憨一笑,说:他的手酸得已经捏不住筷子了。
       没想到:丹尼大叔的肩膀刚好,汤姆的牙龈又化了脓。每天,老人都要等着穆良回家,然后一个人掰开汤姆的嘴,另一个人往它的牙龈上喷药。汤姆的嘴好臭,可穆良一点儿也没有嫌弃,而且告诉老人:他一点儿也不讨厌狗,因为他自己就属狗!并且绘声绘色地给老人讲了那段“狗娘养的”故事。
       丹尼大叔听得笑出了眼泪,老人问:“你怎么没有继承一些你妈妈的幽默?”
       夜里。睡不着,实在是睡不着。
       睁着眼,好像在做梦;闭上眼,好像被雨淋了一般地清醒。有些时候,清醒对死者来说是一种奢求,而对生者来说却是一种痛苦。
       丹尼大叔用手摸索着在桌子上找到一盒烟,然后将腿搭在床沿上一口一口地吸烟,脑子却木木的,像一块刚从冰箱里取出来的豆腐;他试图想些什么,但是什么都理不出头绪,他试图想个什么人,但是不管想谁,他眼前的面孔都是模糊的……
       老人就这么怔怔地坐在床沿儿上,眼睛盯着夹在手指缝间的香烟烟头:烟头烧得红红的,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真像在林中翻飞的萤火虫…—·不,更像是一只在翻飞中自焚的萤火虫。
       也不知这样坐了多久,也不知抽了有多少根烟,窗外的夜色已渐渐稀释。
       上午,奥茜又打来电话,她告诉丹尼大叔:穆良的妈妈已经在北京办下了签证,很快就来布达佩斯为儿子料理后事,而且,穆良的妈妈决定将儿子葬在这里。
       几天后,中国驻匈牙利大使馆领事处的工作人员也与老人取得了联系,希望他能协助死者家属整理遗物。
       十二
       平时,丹尼大叔极少听穆良提起家人,有关男孩的妈妈,他只听穆良讲过那段“狗娘养的”故事。在老人的猜测中,穆良的妈妈该是一个心直口快、性格泼辣、很有控制欲的家庭主妇;他还推测,穆良妈对儿子的远行可能并不很在乎……否则男孩怎么会这么多年不想回家呢?否则女人怎么会五年后才来看自己的儿子呢?否则当妈的怎么愿意将自己的孩子孤零零地葬在异国他乡呢?不过,穆良将被安葬在布达佩斯的消息对老人来说,多少是一个安慰,因为老人的母亲和阿格奈丝都葬在那里。
       
       穆良妈比预先计划的早来了两个月,悲哀的是,她不是与儿子聚会,而是为儿子送灵。她到了布达佩斯后,暂时住在了儿子的一位中国朋友家。两天后,穆良妈在奥茜的陪同下来拜访儿子的匈牙利房东。
       见了面,丹尼觉得有些意外,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虽然善良、但却质朴得几乎没有什么个性的中国男孩,却有一位这样气质高雅、情感丰富的慈祥母亲。更让老人高兴的是:穆良妈居然能说一口流利的俄语!出于对苏联人的历史恩怨,丹尼大叔和所有的匈牙利人—样对俄语抱着偏激的憎恶,但是他也没有想到:就是这种让他充满敌意的语言竟会帮助他与一个陌生的中国妇人交流。丹尼大叔还钻到布满蛛网的地下室里,找出了一本发了霉的《匈俄词典》。
       第一次见面时,丹尼大叔表现得非常谨慎,说话也格外小心,生怕自己言语不慎会加重对方丧子的悲伤。所以,他们的谈话如同两个互访的官方学者,先谈了各自对彼此国家的了解,后谈了各自在那段“非常时期”的经历,他们提到了“纳吉事件”、“裴多菲俱乐部”,提到了毛泽东、“文革”和计划生育,提到了曾经去过中国的阿格奈丝,甚至还提到了穆良从未提过的父亲……两位初次相逢的老人,两个因为死者才远道相会的陌生人,却唯独避开了关于死者的话题。
       那天,穆良妈告辞的时候,她非常真诚地对丹尼大叔说:“谢谢您……替我照顾了他这么长时间。”
       门厅里,当丹尼大叔礼貌地帮助穆良妈穿上外套的时候,老人的鼻子忽然酸了。
       穆良的葬礼在十区墓地隆重举行,那天前去参加葬礼的人很多,但匈牙利人只有奥茜和丹尼大叔两个。
       在葬礼的整个过程中,丹尼大叔始终陪在穆良妈的左右,他注意到:女人的眼窝里始终汪着泪,但她始终坚强地控制着自己,并未像一般女人那样爆发。
       正因为妇人没有哭出声,丹尼更感到胸中的震撼。在去墓地的路上,丹尼大叔还跟穆良的妈妈唠叨说:这些年,他为穆良操心得就像一只“斐尼鹫”……但是从墓地回来,他就再也没有这样说过。老人知道,无论他对这个男孩的疼爱有多真,对男孩的感情有多深,他都没有权利在这位母亲面前表白。
       穆良妈回国前需要整理一下儿子的遗物,丹尼大叔邀请她住到了自己家里。他对妇人说:如果穆良住过的房间会勾起她太多哀痛的话,可以安排她住在另一个房间。
       但是,妇人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还有一周就走了,我想删乙子在一起……”
       隔了两天。穆良妈来了,并且住在了儿子住过的小屋里。丹尼大叔帮她将男孩留下的所有东西都集中到一起,妇人整理遗物的时候,老人也始终耐心地守在一边。碰到女人知道的东西,女人讲述;碰到男人知道的东西,男人回忆。
       穆良妈在儿子的身份证夹子里,偶然发现了一张穆良小时候照的全家福。妇人手捏着照片,怔了好久好久。
       丹尼大叔看了,十分感伤地叹了口气,随后起身到厨房倒了一杯矿泉水回来,关切地唤她:“夫人
       穆良妈若有所思地自语道:“真没想到,孩子还会把这张照片带在身边。”
       “为什么不呢?”丹尼大叔想问什么,但语言又止。
       “我以为,他早已经忘了我们。”妇人的眼圈突然红了,声音变得哽咽。
       “怎么会呢,夫人?您想错了!托马士……其实,经常跟我提起你们。”老人同情地撒了—个善意的谎言。
       “真的吗?”妇人感激地望了老人—眼。
       “当然了广丹尼大叔十分肯定地点点头。
       穆良妈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显然,老人的话给了她不小的慰藉。
       “夫人,能把这张照片留下吗?”老人问。
       “当然可以,他也是您的孩子。”
       女人的这句话,又说红了男人的眼圈。
       东西不多,半天就收拾完了。丹尼大叔提出陪穆良妈出去散步,妇人答应了。
       熙攘的多瑙河边,两个人就像一对来自远方的游客,闲坐在洲际宾馆前的露天酒吧区,望着对岸的皇宫和远处的教堂,话题总围绕着穆良。虽然都是些日常琐事,但对死者来说则是生命的延续,在外人听来,会以为他们谈论的是他俩的孩子;而且,他俩谈话的口气好像不是在谈一个死了的人,而是一个远行了的亲眷。
       丹尼大叔还提起了那段“狗娘养的”故事,妇人眼里闪着泪花“咯咯”地笑了。穆良妈说:“不但他属狗,我也属狗呢。”
       丹尼大叔注意到:穆良妈记忆中的儿子,总是停留在少年时代,似乎男孩以后的成长在父母的生活中停止了,消失了……老人很想问她二个问题:为什么?但是他始终没有问出口。他知道这个问题过于残酷;他也相信,这个问题已经折磨够了她许多年。他知道,女人之所以赶来布达佩斯,为的就是寻找一个答案,她决定将孩子葬在异乡,就是接受了这个答案。通过这几天的接触,丹尼大叔似乎理解了这位愿意让儿子永远流浪的女人。
       穆良妈再有两天就要回中国了,丹尼感到突如其来的恐慌和焦虑。
       阳台上的花儿,他虽然一周没理,但被女人浇得好好的,花开得很艳,土总是湿的;厨房他也有两天没进了,但是房间里总飘着苦咖啡的香味儿,……每天早上,厨房的餐桌上都会摆着一杯浓浓的咖啡和滚烫的绿茶……
       这天早晨,丹尼大叔一睁开眼又闻到了咖啡的苦香,于是他跳下床,披着睡袍,下意识地朝厨房走去。说实话,自从阿格奈丝病逝后,老人早上喝咖啡的这个习惯几乎已经“戒”了。
       这天早晨,丹尼大叔跨进厨房的刹那,老人突然呆住了:在厨房阳台的门前,他分明看到妻子背对着他站在晨曦金灿灿的逆光里,她的轮廓是那样清晰,那样生动,那样真实,仿佛是一尊永久的雕塑,仿佛是将厨房里的空气剪掉了一块……而这把魔术般的剪刀,不仅仅是时光。;
       “早上好!丹尼先生!咖啡烧好了,可是家里没有糖了。”穆良妈的这句话,更叫老人产生了错觉。也许,这并不是错觉,是一种再真实不过的感觉!
       穆良妈跟他打了招呼,然后继续做手中的三明治,并说:这种西式早餐,她还是当年在莫斯科留学时吃过……回头想想,已经快四十年了!
       四十年?!丹尼大叔也发出同样的感叹,四十年前,他还是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四十年前,他还根本不知道生死的意味;四十年前,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回,亿!
       无意中,穆良妈使用了那只写着“艰苦奋斗”字样的水杯,丹尼觉得:那只神秘的杯子捧在女人手里,看上去是那样的和谐……这个杯子在女人手里,似乎模糊了时空的概念。
       无意中,妇人在杯子底下发现了一块写着名字的橡皮膏,她将水杯举到眼前,眯着眼睛仔细地辨认:“李—国一滨……谁是李国滨?您的朋友吗?”
       老人愣了一下,随后点了点头。
       丹尼大叔起先也为这个发现感到兴奋,但这种兴奋只持续了短短的一瞬,接着,一切又都恢复了正常。现在对他来说,这个名字的发现,并不比杯子本身更有意义。这只杯子,是妻子生命中的一只彩蝶,至于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
       真怪啊!在他这个总被死亡缠身的老人身上,却正默默地发生着改变……甚至,就连他午睡的习惯也没有了,而是靠在摇椅里发呆,窗外是对面楼房的砖红色的瓦顶,偶尔有一只胖得像猪似的鸽子落在窗台上朝房间里滑稽地偷窥。透过背后虚掩的门缝儿,丹尼大叔不时听到阵阵细碎的声响,在轻软谨慎的脚步声里,掺杂着两声习惯性的清咳。
       习惯,人们有时很难养成一种习惯,有时却又容易得不可思议。老人跟自己这样解释:也许,他所习惯的并不是这个中国女人,而是习惯了“在家中要有一个女人”。
       
       对—个六十岁的人来说,一切习惯都是已经养成了的。
       十三
       穆良妈第二天就要动身了,头天晚上,丹尼大叔特意为女人烧了一锅“古雅士汤”。
       汤锅的盖子一打开,热气腾腾的香味就充满了厨房。饭桌上,两位老人面对面地坐着,感觉像是一对相敬如宾的伴侣,那种感觉不仅对丹尼大叔来说已经久违了,对穆良妈来说,更是陌生而温馨。
       “来,尝尝吧!匈牙利男人肯定没有中国男人那样好的厨艺,不过,这可是我最拿手的了。”丹尼大叔将冒着热气的盘子摆到客人跟前。
       “这就是匈牙利有名的土豆牛肉汤吗?真的很香啊厂
       “怎么?你吃过了吗?”
       “还没有,不过……”女人一边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古雅士汤”,一边饶有兴致地回忆道,“您知道吗?五十年代,我在莫斯科读书的时候,我就听说过它。”
       “真的吗?怎么会呢?”丹尼觉得很奇怪,他怎么也想象不出一个来自遥远东方的妇人竟会知道一道东欧小国的家常菜。
       “当然是真的,您知道毛泽东吧?还把这道菜写到了他的诗词里……”
       听妇人这么说,丹尼大叔更坠人了云里雾里。
       穆良妈解释说:“五十年代赫鲁晓夫出访匈牙利,曾在一次群众集会上问大家:你们知道什么是共产主义吗?等到共产主义实现了,你们家家每天都能吃上‘古雅士汤’。后来,中苏关系破裂,毛泽东曾在诗词里嘲讽赫鲁晓夫搞的是‘土豆烧牛肉式的共产主义’。”妇人说着,还用俄文给丹尼翻译了那几句在中国脍炙人口的名句:“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不需放屁,试看天地翻覆……”
       老人听后开心地笑了。穆良妈的这席话确实感动了丹尼,丹尼大叔真没想到:穆良妈不仅爱吃他烧的汤,居然还能说出它的典故!更重要的是,他们居然能够这样没有障碍地交谈。丹尼风趣地讲:“假如您能够再留几天的话,我保证您会天天喝上‘古雅士汤’……”
       “托马士也常喝它吗?”女人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他,而且这句问话很叫丹尼大叔感动,他跟穆良妈接触了这么多天,这是女人第一次用他给穆良起的这个匈牙利名字。
       “是啊。”丹尼深深地叹了口气。本来,他想告诉女人:穆良出事的那天晚上,他就烧过一锅“古雅士汤”……但是,他觉得这个话题太伤感了,不要说孩子的母亲了,就连他自己都不敢触及,所以,老人把已经到了嘴边上的话又咽了回去。
       晚饭后,丹尼要下楼去遛狗,穆良妈说:“我也跟您下去走走吧。”
       午夜,丹尼大叔躺在空如海面的大床上孤零零地坠人了梦乡。但是,当他的梦网刚刚织起,就又被一阵“呼噜呼噜”的鼾声惊醒。这晚,他又失眠了。他在黑暗中睁着眼静静地躺着,明快的思绪就像一头受惊的鹿矫捷立跳跃,疲乏的身体好像睡在柔软的云层,像一叶无帆的船在海上漂泊,像一个脱离了自己生命躯壳的魂灵在黑夜里浮游。他就这样静静地躺着,躺着,躺着,让泛滥的思绪漫无边际地涌流……
       六十岁,真的就像是人生的一个门槛儿,人一跨进这个门槛儿就会发现:面对眼前流逝的时光,人竟是如此的脆弱!如此的无奈!在一个六十岁人的眼中,生活中的琐碎小事都会隐喻了微妙的含义,周围所有人的举止都会变得古怪离奇,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变成了一个个被一双无形的手操纵的玩偶,哭得像笑,笑得像哭,哭哭笑笑地徘徊在生死的边缘。
       就拿“老邦迪”的遗孀茹若大婶来说吧:这位一辈子都温和内向、安分拘谨的妇人,突然有一天头上扎着鲜花、脖子上围着粉色的翎毛、抹着大红脸蛋儿喜气洋洋地上了街,嘴里唱的是少女早恋时代的流行歌。
       性情开朗的贝拉夫人,是阿格奈丝最要好的同事。自从女人发现自己的儿子吸毒后就变得疑神疑鬼,焦虑不安,甚至靠服安眠药度日。有一次她服过了量,一个人在房间里昏睡了三天三夜,竟无人察觉,她的留言电话里居然没有一个人留言。她自己醒来之后信,心地痛哭了一场,她忽然意识到:即使儿子也不能替代自己的生命,一个人应该为自己活着。
       丹尼大叔的老朋友、服装设计师伊米莱老伯,居然在妻子刚出车祸后不到三个月,就娶了一个比他小三十岁的时装模特儿。但是,在有一百多人参加的婚礼上,伊米莱老伯兴奋过度,突然失语偏瘫。现在,新婚的娇妻虽然没有遗弃他,但堂而皇之地将一个魁梧的情人带进了家门;而且,每次出门放风,都是小伙子将老人抱上轮椅。
       “恐龙”的父母,自从儿子死后变得格外健谈,他们一见人就喋喋不休地唠叨自己死去的孩子有多么聪明、多么英俊,还说他天生是一位杰出的“天顶画画家”。一年后,夫妻俩商量想领养一个孩子,丹尼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领养了一个侏儒。“恐龙”的母亲说,她从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说:从人的肌体结构和生理功能分析,最佳的身高是一米六三。
       再有,就是丹尼楼下总是成夜成夜吵闹的吉卜赛邻居,这些天突然不唱不跳了。丹尼大叔听人说,那家男主人一周前在“多瑙商城”偷东西的时候被人发现,逃跑时不小心从电梯上滚下去,折断了脖子。
       对了,已经抽了一辈子烟的拉斯洛从去年开始突然莫名其妙地戒了烟,因为他从来不抽烟的老父亲被诊断出了肺癌。至于丹尼大叔自己,近两年也过得格外小心,不但不吃黄油、奶油、油渣和腊肉了,甚至改变了“喝咖啡加糖”的习惯。每天早上泡一碗难以下咽的牛奶麦片,晚饭时跟兔子似的吃两片绿绿的菜叶。只要脑子一放松,马上就会被高血压、冠心病、脑软化、骨折、失眠等一大串医学名词填满。
       丹尼越来越清楚:死神不但进了屋,而且已经走近自己的床边。
       人在年轻的时候就像尼采,总是迷恋于音乐与色彩的变化,迷恋于钢丝上的舞蹈,迷恋于激情的体验,因为年轻人还在感情的领域学步,还缺少生命的体验。然而,一旦进入老年,人就会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体验之后变成了叔本华,开始感叹宿命,开始接受最为廉价的末日之说。年轻人谈论死亡是诗意的;而对于一位六十岁的人来说,谈论死亡,则像是谈论癌症、前列腺炎、阳痿一样现实。现在,又要让一位六十岁的人接受一个二十几岁的人的死亡,这无疑是一种残忍。
       人活着,是为了探究死亡的意义;而死亡的意义,在于触发生者对活着的思考。这是一个辩证的魔圈。从某种角度来说,死亡既是死者与生者之间最坦荡的沟通,同时也是生者理解自己的一个契机”……他忽然想到了穆良妈,他很想把此时的感受告诉她,他很想知道女人此时的感受。
       丹尼大叔烦躁地坐了起来,身子半靠在床头,奔逸的思绪使他感到浑身的躁动。
       对于死亡,其实他并不害怕,而是感到无措的焦虑;就像是一个人清楚地知道有一支上了膛的枪口正瞄准着自己,只是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子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将扣动扳机?不知道子弹将从哪个方向射向自己?他能做的,只有做好死亡的心理准备耐心地等着……
       丹尼点着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出神地盯着那点烧红的光亮直到寂静地熄灭……突然,他想起了什么,敏捷地爬下床,躬着腰在房间的角落里翻找着什么。
       借着乳白色的月光,老人踮着脚尖穿过走廊,来到厨房斜对面的小屋门前。男人不禁惊住了:他分明听到了一阵熟悉的鼾声,这鼾声显然不是自己的:呼吸不均,打着呼哨,这是一个女人的呼吸,是一个他所熟悉的女人的呼吸……
       丹尼大叔呆呆地站在门前,屏着气,尽量让自己的呼吸跟她保持同样的节奏,感觉自己的身体在缓缓地沉浮,好像—个悬在羊水里的胎儿。
       天还没亮,穆良妈就早早起了床。梳头时,看到桌上摆了一条似曾相识的旧毛巾和一张笔迹潦草的俄语宇条:尊敬的“狗娘”:
       感谢您把儿子借给了我这么多年,但是我很难过,没能把他完好地归还给您。
       这条毛巾托马士用了很久……
       一个月来,妇人一直强忍着不让自己的哀痛横流,但是就在这一刻,她突然失控地捂着脸哭出了声。
       不知道什么时候,汤姆乖觉地卧在了门口,眼睛直勾勾地盯在妇人身上。太阳已经照到了床头,从丹尼大叔的卧室里也传出了细碎的响动。
       穆良妈抹了抹眼泪,屏了口气,准备去厨房最后再为男主人烧一次咖啡……
       责任编辑 晓 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