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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国际大都市的五大社会问题
作者:屠 启 宇金芳

《中外书摘》 2007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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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是城市化的世纪,“成功的国家需要成功的都市”已成为共识。我国当前也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因此,了解和把握国际知名大都市的发展情况和经验教训,对我国的城化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一、空间发展不平衡
       大伦敦由伦敦城、东伦敦、西伦敦、南区、港口区等组成,空间发展上呈东西差异。东伦敦是贫民区,主要是工业和工业阶层的集中地,居住者多数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土耳其、坦桑尼亚等国。西伦敦被称为富人区,大多是从事律师、政府高级官员工作的居民,或是大老板、王公贵族等有钱人。在最近几年,伦敦2/3新的就业机会和50%的新增人口是由六个自治区的发展带来的。2000年进行的六个贫困测量指标(six Indices of Depriva-tion 2000 measures)中,在贫富差距最大的前50个地区中,有16个是伦敦地方政府。这个指标在沿利谷(Lee Valley)到泰晤士河东部、南部的东伦敦和内伦敦地区最为严峻。
       纽约集中了美国最富和最穷的地区,布朗克斯区贫穷人口的比率是36%,是全美排名第四最贫穷的地区。但考虑到其他美国最贫穷地区都位于边远偏僻地区,其生活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布朗克斯区的实际贫穷状况可能是最严重的。而曼哈顿上东区(第五大道与公园大道,五十六街到五十九街的方圆之内)则集中了纽约市收入最高的多数家庭。人口统计局的资料显示,这个地区几乎没有非洲裔人口,将近1/3居民有高学历,超过1/3的居民不是出生在美国。不过,这个地区也有穷人,大约有16%的家庭属于贫户。
       约翰内斯堡市的内部空间不平衡更为显著。在其下辖11个区中,主要经济力量集中在Sandton(第3区)和内城(第8区)两个地区。这两个商业区主要提供金融和商业服务,集中了约翰内斯堡主要的银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分别占全市GDP的贡献率的23.1%和20.8%,几乎占了半壁江山。而Soweto/Doornkop(第6区)和OrangeFarm(第11区)最为贫困,后者更是种族隔离严重的地区,基本上与其他地区相分离,聚集了大量找工作的人群,主要是贫困人口的非正式居住区。两地区对全市的GDP贡献率分别只有2.3%和0.6%。
       二、收入差距显著
       纽约市收入最高的1/5家庭,平均年收入365826美元,是收入最低的1/5家庭的平均年收入(7047美元)的52倍。在1980年,这方面的差距是21倍,近年来富者愈富、贫者更贫,差距也愈来愈大。从纽约都会区的发展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大都市工作岗位呈哑铃形结构:华尔街金融机构人员及企业的管理阶层与不需具备太多专业条件的服务业工作人员共存,其薪资待遇的差别,往往就是几十甚至上百倍。
       如果仅按人均GDP来考虑,伦敦是英国最富有的地区。但是伦敦高收入和低收入之间的差距要大于英国的其他任何地区。尽管伦敦在20世纪最后一个10年内经历了持续的经济繁荣期,但在社会福利方面却逐步恶化了。这种状况因新增加的工作岗位越来越集中在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两个极端领域而强化。在1980年,前10%的最高收入男性平均周薪仅为最低10%平均周薪的2倍,到2000年时,这一比例已经变为4倍。伦敦高昂的住房成本既是收入两极分化的原因也是其结果。在考虑住房花费以前,伦敦的人口可支配收入最高和最低者之比为5:1,但考虑了住房花费以后,这一比率则上升到了118:7。
       三、族群差异
       伦敦6.7%的失业率高于英国的平均失业水平5.1%近1.6个百分点。在内伦敦地区平均失业率高达8.8%。在伦敦,处于工作年龄阶段的成年人有29%是没有就业的。高于英国的平均水平24%。少数种族人群的失业水平也相对较高,这些都导致了收入水平的两极分化。如青年人为14%,残疾人为11%,以及来自矿业经济公司(BME)的员工等。孟加拉人(24%)、巴基斯坦(15%)以及黑人(14%)的失业水平几乎都为伦敦白人的(5.1%)的34倍。
       悉尼也有根据族群和收入差异隔离居住的现象。最近几年来,悉尼各族群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一些弱势族群处于被边缘化的危机,对社会产生了强烈的不满。以阿拉伯裔居民为例,他们大多数收入不高,生活在郊区及生活环境比较差的地区。处处受到歧视。
       四、贫民窟现象
       贫民窟在发展中大都市几乎普遍存在,成为城市的疮疤。孟买市约有一半的居民住在贫民窟中,有87个贫民窟,其中达拉维贫民窟是最大的一个,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贫民窟。这个贫民窟的居民逾70万人,街道坑坑洼洼,左右的茅舍和铁皮房密如蛛网,卫生状况很差。
       发达大都市在其发展早期也经历过贫民窟散布的阶段。作为世界最早开始工业化的国家,伦敦在工业革命阶段,也出现过大量人口从农村和其他地方流向伦敦的情况,下层社会居民的居住条件日益恶劣、住宅稀缺,形成了许多贫民窟。1875年,英国政府通过了旨在清除贫民窟和建设低成本住房的《改善居住法案》(Dwellings ImprovementAct)。在1920—1930年代,该项法案得以实施。伦敦内城的容纳20万余人的贫民窟被清除,政府在伦敦外围新建房屋进行安置。在《伦敦规划法》(1943)、《大伦敦规划法》(1944)相继出台后,政府开始了所谓“消灭贫民窟”,即把贫民窟全盘清除或封闭,从1945年开始大规模拆除贫民窟,1975年基本结束,将其居民转移走,然后在清除出来的土地上开发可以形成高税收的房地产项目。1950—1960年代的“统建房”(Council House)建设制度针对的就是城市贫困人口,目前依然是失业者或低收入家庭的住宿保障,也是英国的老人福利之一,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不需要住宿租金,水电气费也只要缴纳一点点,而且房子住得越久,越有可能属于住户。
       五、城市犯罪
       城市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在于,一旦处理不好,不仅威胁到市民的生活,还使城市的外部形象大打折扣,并进一步对旅游业和外来投资产生抑制。比如约翰内斯堡除了有“黄金之城”之称外,还有“凶杀之都”的称号,安全问题成为威胁约翰内斯堡未来发展的第二大问题(第一大问题是艾滋病)。该市2000年对360家企业的调查中,70%的企业认为犯罪是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障碍。同样情况还存在于墨西哥城等发展中城市。
       大都市在其城市安全记录上,呈现两个极端:最安全的城市和最不安全的城市并存,并且这不一定同该城市的发展水平相关。法兰克福被称为德国第四大危险城市;伦敦为英格兰地区犯罪率最高城市(2000年),从1991到2002年的纵向数据看,伦敦的犯罪率还存在递增的趋势。而有一批大城市被视为安全城市典范。多伦多是加拿大最安全的城市之一;洛杉矶是全美人口10万以上大中城市中最安全的城市之一;香港的整体破案率达43.6%。
       大都市由于人口构成复杂、流动性大、移民众多、青壮年人口多,因此犯罪率相对也高,但并不是不可治理。比如纽约在1990年代中后期,就通过更严格的打击犯罪而一举改变局面。“9·11”恐怖袭击以后,纽约成为反恐战的前哨,警戒大为加强,犯罪率连续下降,2004年每10万人犯罪为2802起。在过去四年间,原来臭名远扬的布鲁克林区谋杀案下降了52%,皇后区的入室盗窃下降30%,而斯坦顿岛的汽车偷盗案下降54%。纽约成为仅次于加州圣荷西的全美第二安全的大都市。悉尼城对市中心犯罪活动高发区集中整治,专门出台了“安全城市”战略,包括在城区范围内广泛安装了安全摄像机,从而从以前位列新南威尔士州十大犯罪高发区退到了2000年的第21位。
       从危害安全的类型看,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犯罪统计分杀人、强奸、抢劫、严重攻击、盗窃、偷窃、偷车、纵火等八大类。其中,前四类为暴力犯罪,后四类为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案件同财产犯罪案件之比,伦敦2002年为1:4.2;洛杉矶市2003年为1:2.9。台北市的暴力犯罪率2003—2004年为42起/10万,暴力犯罪破案率在70%左右。经济犯罪案件在城市中也比较集中,2004年台北市经济案件共发生689件,其中以侵害知识产权财产权案件最多,占81.57%,其次为金融案件,占12.48%。交通安全同样是困扰大都市的重要问题。首尔市的万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3人,高于一般国际现代化城市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