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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空]第三种文化和SFI
作者:杨建邺

《博览群书》 2003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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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读了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美国学者约翰·布罗克曼(John Brockman)写的《第三种文化——洞察世界的新途径》。在这本书中,我看到第三种文化的代表人物们经常满怀感激地提到SFI。SM即圣菲研究所(Santa h lnstitute)(读者可参阅沃尔德罗普《复杂——诞生于秩序和混沌边缘的科学》,陈玲译,三联书店,1997)。为了讲清楚我的感受,需要把话题稍稍扯远一点。
       写出《两种文化》以后,斯诺(C.P.Snow)在1963年再谈两种文化时,已经敏感地预见“两种文化”之间出现了“第三种文化”。他说:“谈第三种文化已经存在可能为时尚早。但是我现在确信它将到来。当它来的时候,一些交流的困难将最终被软化,因为这一文化为了能发挥作用必须要说科学术语。”
       从1963年到今天,过去了四十年,斯诺的预见得到了相当可喜的证实,一大批为了沟通两种文化交流的作品相继涌现。霍金(Stephen Hawking)的《时间简史》,霍兰(J.U,Holland)的《隐秩序——适应性造就复杂性》、《涌现——从混沌到有序》,道金斯(Richar Dawkins)的《自私的基因》、《伊甸园之河》、《解析彩虹》,盖尔曼(Mur-ray GellMann)的《夸克与美洲豹——简单性和复杂性的奇遇》,哈肯(Herman Hak-en)的《协同学》,普里高津(1lya Prigogine)的《从混沌到有序》、《探索复杂性》、《确定性的终结》……等等。在这些精彩无比的书中,作者试图与公众交流,而且也互相交流他们对科学进展的看法,并力图使艰深的科学知识可以为公众所理解。
       正是在这样一种势态下,布罗克曼于1995年写了《第三种文化》一书,宜称第三种文化"iE在浮现”。布罗克曼写道:“第三种文化的出现引入了崭新的文化研讨模式,重新界定了美国重要的思想领域的卓越人物。……我们正亲眼目睹着思想家的火炬传送,从传统的人文知识分子到一组新人,即渐渐浮出水面的第三种文化的知识分子。”
       那么,第三种文化的知识分子到底是一些什么人?他们有哪些特征?根据第三种文化代表人物们的意见,大约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首先,第三种文化的知识分子来自科学家,但“不是典型的科学家,而是那些在某种程度上涉猎领域更广泛的人,他们发现自己正在研究的问题并不符合本专业的课题结构。”
       被布罗克曼视为第三种文化代表人物之一的盖尔曼(1969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对这种科学家作了一个形象的描述,他在《夸克与美洲豹》一书中写道:这些科学家“常常和某种思维风格有关。尼采把思维风格分为两类:一是‘日神’(Appoloni-Q1,),这种风格擅长逻辑、分析,考虑问题比较冷静;另一是‘酒神’(Dionysians),这种风格更习惯于直觉、综合和情绪激动。有时很粗浅地用这两种特性区分左脑和右脑的用途。但我们当中的某些人似乎属于另外一种,即‘奥德赛’(Odysseans)型风格。具有这种风格的人在需要将各种思想连接起来时,可以将日神和酒神风格联合使用。这种人在传统的研究所里常常感到孤独,但在SFI却可以找到如鱼得水的环境。”
       SFI研究所是1984年在盖尔曼的帮助下创建的。这是一个相当松散的组织,有点像一个家庭。研究所中只有3个任期为5年的教授,其他的人都是访问学者。访问学者来自世界各地,他们在研究所停留的时间有的只一天,有的逗留一年,其中有些人经常来访,例如后来成为第三种文化代表人物的霍兰、考夫曼(Stuart Kauffman)、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阿罗(K,Joseph Ar-row)等等。研究所经常举办各种专题学术讨论会,会期有的只一天,有的则为一至二周。SH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许多出色的科学家和学者渴望“偏离、逃离”他们原来的研究领域,但在专业研究所里不可能做到。而在SH,来访者可以自由地思考和交流,经济学家可以大谈生物经济学;物理学家可以把“吸引子”用到经济学领域;总之,$FI里出现了一大批第三种文化的中坚分子,是第三种文化产生的温床。
       由于这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涉及领域极广,所以谁也不能自称什么权威。正是这种特点,形成第三种文化的另一大特征:容忍异己。布罗克曼说:“第三种文化的力量恰恰在于它能容忍异己,使得不同的观念都能得到严肃的对待。不同于以往的智力探索,第三种文化的成就,并不是在主流保守阶层中所常见的那种争论不休的边缘性争论,而是这些成就将影响这个星球上所有人的生活。”
       正因为第三种文化的包容性,所以它不会像学院派那样居高临下,那样由于“过度的解释”而使得日渐膨胀的注释条目蜿蜒伸展,越排越长,直到真实的世界无处寻觅。第三种文化的思想家是贴近真实世界的大众知识分子。
       有人奇怪盖尔曼为什么把SFI设立在偏远的圣菲,而不设在东海岸高等教育高度发达的地区。盖尔曼对此回答说:“我们没有将这个研究所选址在靠近哈佛或者斯坦福的地方,因为那些地方有来自已经被接受的思想巨大压力,这些思想被整个团体接受了因而难以对其提出挑战。在圣菲,我们能够自由地思考和交谈,只受限于与现实的一致和吻合(只要与现实一致)。”
       这一观点很值得我国学者的思考,因为我国目前对第三种文化感兴趣的学者,大都集中在几个文化重镇如北京、上海等地,这些地区的学者即使对第三种文化情有独钟,想进行一些研究或实践,但在传统的两种文化的夹击之下很困难,有可能消失,或者变味。这决不是耸人听闻之言,盖尔曼尚且有这样的担心,更何况我辈!
       第三种文化的第三个特征,是它特别重视复杂性和进化机制的研究。布罗克曼对这一特征作了如下说明:“从第三种文化诞生了一种自然哲学,它建立在对复杂性和进化的重要性认识之上,非常复杂的系统,不论是生物体、大脑,生物圈,还是宇宙本身,都不是靠设计构造出来的;一切都是进化来的。已经有一套新的观念来描述我们自己,我们的心智和宇宙,以及所有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情。正是这些正在做研究和创作自己著作的科学家们,把握着我们时代的方向。”
       以上谈的是对第三种文化粗浅的认 尽管第三种文化如布罗克曼所说“正在浮现”,它的鼓吹者也极力指出第三种文化的重要性,但是他们也对第三种文化的前途表示谨慎的忧虑,这种忧虑恰好来自传统两种文化的两方。
       一方的威胁来自传统的人文知识分子。保罗·戴维斯(Paul Davies)几乎是愤怒地说:“英国几乎没有知识分子肯付出一点努力去理解科学,他们明显地感到近期的图书,如斯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ABrief History ofTime)中提出的问题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力。有些反响似乎源自面对这种无知而产生的无助感。‘我受过很好的教育’,他们说,‘但我搞不懂这些。所以它一定是胡说/乙道!’几年前,发现了宇宙微波背景辐射起伏的消息公布后,颇有影响的知名记者伯纳德·列文(Bernard Levin)就把整个宇宙理论研究当成了垃圾,认为不值得被当作重要评论。比如他说,大爆炸理论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证据;他认为这个理论的许多所谓证据,实际上都是一种误导。另一个把科学家当靶子的记者是布赖恩·埃普利亚德(Brian Appleyard),他在其畅销书《理解当前》(Understanding thePresent)的前言中写道,他之所以写这本书,是因为他采访霍金后内心感到愤怒。看到科学家狂妄到要对诸如上帝、存在以及人性等深奥的问题发表意见,他感到不安。意义重大、激动人心的科学发现,改变了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但是对这些发现的反应却是一种不由自主的防守反击,这不由得令人印象深刻。科学家年复一年地被忽视,因为没有人倾听他们;现在人       盖尔曼也颇有同感地叹息说:“不幸的是,艺术人文领域里有人以几乎不知道科学技术或数学而自豪,相反的情况却很少见。你偶尔会遇到一个不知道莎土比亚的科学家,但你永远也不会遇到一个以不知道莎士比亚为荣的科学家。”
       另一方的威胁来自科学家的阵营。丹尼尔·希利斯(W.Daniel Hillis)曾深怀忧虑地说:“第三种文化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当科学家清楚地向非科学界人士解释他们的思想时,经常会受到其他科学家的蔑视。当有人像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或道金斯那样表达能力特别强时,另一些科学家会有点妒忌,因为这两个人正在向公众解释我们正在争论的重大问题。生物学领域更是如此,生物学界总觉得科学家不应该宣扬学界中的丑事,因为右派宗教势力一直在进化论学派间的争论中寻找什么,从而作为他们神创论的证据。生物学界的一个强大的思想学派认为,绝对不能公开质疑达尔文,但‘普及工作者’在科学家之间通常也确实是个轻蔑的称呼。普及工作者就是以人们能理解的方式解释问题的人。我想,科学家不尊重这样的人,这很荒唐。对任何别的领域来说,向国会议员解释为什么你做的事激动人心、美妙无比,将被视为是对这个领域的一项贡献,而在科学界,你将受到如同某种神秘俱乐部里的背叛者般的待遇。”
       希利斯说的正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事 情。有两件事我记忆深刻,一是1988年,我 请一位大学同班同学(当时是研究规范场 的副研究员)写一点东西;深入浅出地向公 众介绍一下他研究的领域的成就和意义, 他回答说:“如果我写了那样的文章,我永 远别想当研究员了。”二是在我评教授职称 时,发生过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情:我在《自 然辩证法通讯》上发表的几篇文章不能算 数,但发表在《大学物理》上的文章可以算, 虽然文章内容都是物理学史方面的研究。 业内人士都知道,《自然辩证法通讯》上发 文章很不容易(记得该杂志有一个规定:每 一位作者一年只能在这份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但在物理系却只看刊物名称上有没有“物理”两个字。偏见之深,可见一斑。
       的确,第三种文化要想得到人们的重视和承认,还有许多事要一步一步地去做;还有许多严重困难得一个一个地去解决。如果我们国家也有一个SFI这样的研究机构,并且设立在兰州;昆明……,也许能够使第三种文化在我国也尽快地、健康地“浮现出来”。
        (约翰·布罗克曼:《第三种文化——洞察世界的新途径》,吕芳译,海南出版社,2003;M,盖尔曼:《夸克与美洲豹——简单性和复杂性的奇遇》,杨建邺、李香莲译,湖南科技出版杜,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