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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堵”与“疏”之间的体验:两种不同的稳定观
作者:俞可平

《中外书摘》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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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破原来的平衡,是为了达到新的平衡,而且这种新的平衡是为了达到一种多数人能够接受和认可的新的社会秩序。因此,设计良好而条件成熟的改革举措,更可能意味着新的平衡状态的到来。
       静态稳定与动态稳定是两种不同的稳定观。这不仅体现在内涵和意义的差别上,也同样体现在达到社会稳定的现实途径的差别上。简单地说,达到传统的静态稳定的主要办法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堵”,即简单的压制;而达到动态稳定的主要途径则是“疏”,即协商和谈判。
       动态稳定,也是一种稳定,无非是过程中的平衡。因此,权威和秩序也是动态稳定的基本要素。动态稳定意味着,无论社会发生何种变化,社会始终有一个核心的政治权威,它有能力驾驭错综复杂的政治局面。它还意味着,无论社会变化如何之大,社会生活依然遵循着基本的秩序。当一种社会政治秩序被人民群众自觉认可和接受时,这种秩序就具有了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成为民心所向。这样一种秩序,也就是我们所追求的国家的长治久安。
       政府垄断着国家的政治权力,但权力并不直接赞同于权威。对于动态稳定而言,权威比权力显得更加重要。政府必须有足够的权威,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统一,维持社会的稳定,保证政令法令的通畅,这是发展经济和推进民主的前提条件。从根本上说,民主与权威并不矛盾。有权威才有稳定,有权威才有秩序,有权威才有效率,有权威才有权利。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要靠法律和政府,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的权威往往比法律的权威还重要。
       政府的权威是通过政府官员发挥作用的,因此,高素质的政治家是实现动态稳定的决定性要素。一位政治学家这样说,在高度发达的现代科学技术和通讯条件下,以维持现状来达到稳定,对于政治家来说是最不可取的。反过来就是说,只有明智的、自信的、成熟的政治家才会运用动态平衡来维持社会政治稳定。动态平衡对于政治家来说确实是一个严重的考验,它不仅要求政治家具有高超的驾驭全局、应付复导情况和适应多变环境的能力,还要求他们具有强烈的现代意识、开放精神和创新思想。28年前,邓小平同志勇敢地冲破“两个凡是”的求缚,把中国人民的思想和行为从教条主义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开启改革开放的宏伟大业,带领全党把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走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开创了全新的社会政治经济局面,平稳地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这应当被看作是一次用动态的平衡取代静止的平衡的范例。
       以某些官员或某个政府机关违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引起公民对官员或政府机关的不满为例。我们可以有两处理方法。一种是强行禁止公民表达其对某些官员或某个政府机关的不满,不许公民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合法手段来抵制违法官员或违法机关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用强制的方式来维持现存的政治平衡;另一种是让公民通过合适的渠道表达其不满,然后根据公民的不满和政治生活中新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公民-政府关系,用新的政治平衡去替代旧的平衡。前一种方式,就是以“堵”为主的静态稳定;后一种方式,就是以“疏”为主的动态稳定。
       例如,在城市的拆迁过程中,一种做法是,政府的规定一发布,小管是否合理,不管百姓是否接受,有关居民必须存规定的期限前搬迁,否则便采取强制性措施;另一种做法是,在拆迁过程中如果遇到居民的不满与抗争,就依法认真听取居民的意见,如果原来的拆迁规定确实不合理,严重损害了搬迁户的利益,那就修改有关规定,确保居民的正当权益。这里,前一种方式就足我们所说的传统的静态稳定,后一种便是现代的动态稳定。
       2006年春节期间,北京市政府将烟化爆竹由禁放改为限放。这也是通过动态平衡,实现社会稳定的很好案例。不加限制地燃放烟火鞭炮,严重污染环境、人为增加噪音,许且带来身体的伤害,因此,政府应当进行必要的管制。对此的管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就是发布禁令,一概禁止燃放;另一种方式是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公民的意见,采取限放政策。不顾多数居民的意见,采取严格的禁放政策,这就是一种传统的稳定观。由于春节放烟火鞭炮是几千年的传统风俗,多数居民希望保留这一风俗,政府强行禁止的结果,就是形成这样一种尴尬的局面:百姓偷偷地放,政府法不责众;由于偷偷地放,烟花质量得不到保证,反而更容易受到伤害。北京市政府通过召开听证会等途径,广泛听取居民的意见。在确信多数居民同意对烟花鞭炮开禁的情况下,决定改禁放为限放。同时从烟花鞭炮的质量把关、进货销售、燃放地点、燃放时间、卫生消防、医护救助等多个环节着手,把燃放烟花鞭炮对环境和身体的损害降到最低。限放政策第一年的实践证明,这足一个相当成功的政策:既满足了多数北京居民的愿望,义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损害,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率反而比禁放时更低。这就足一种动态稳定观,通过与公民的协商和互动,改革原来一味禁止的政策,既满足了多数民意,又维护了社会秩序。从这一案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动态隐定对政府的要求更高,政府的付出也要更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动态稳定是一种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稳定观。
       旨在实现动态稳定的改革可能会破坏现状,但破坏现状不意味着社会的不安定。打破原来的平衡,是为了达到新的平衡,而且这种新的平衡是为了达到一种多数人能够接受和认可的新的社会秩序。因此,设计良好而条件成熟的改革举措,更可能意味着新的平衡状态的到来。这种新的平衡状态可能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这样的改革,不仅不会影响社会的秩序,而且从长远看,从整体看,它会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判断哪一种平衡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关键是看哪一种平衡更有利于多数人的利益。这就要充分听取民意,让公民有畅通的渠道表达其意愿,特别是公民对政府政策的真实态度,因而,民主机制是实现社会动态稳定的现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