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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窍包的贼
作者:姬 线

《青年文摘(绿版)》 2002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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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图书馆的阅览室屡次发生书包被窃事件。整个学校都惶惶不可终日,似乎所有的人都在丢失东西。那天我看到阅览室门口的黑板上写着一则题为“谨防窃包贼”的通告,红色的粉笔字写在黑色底板上,像一束凶猛燃烧的火焰,显出一种恐吓性的威严。正文如下:
       “近期有多位同学的书包在本阅览室丢失,疑为窃包贼所为,请同学们提高警惕,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书包及其他财产,贵重物品请勿带入本室。如有丢失物品者或发现窃贼线索者,请速向本馆报告。”
       我在门口交了图书证,换到一张阅览牌。这是进阅览室的惯例。然而这一次却不像往常那样顺利,坐在门一侧的值班员叫住了我。
       “等等,登记。”说时从桌上丢过一张表格。
       “怎么这么麻烦?以前不用的。”我试着问。
       “没看到外面的通告吗?”他恶狠狠地盯着我说,“这叫‘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那个窃包贼就是你呢!”
       “哦,也许吧。”我懒得和他争辩,哪怕此时他一口咬定我就是9·11事件的策划者,我也要若无其事地欣然接受。
       我接过表格,乖乖地往上填写:姓名……班级……学号……填好后交给他。他把表格紧紧贴在眼前,和我的图书证上的内容一一核对,脑袋在表格和图书证间转来转去,像一只患感冒后嗅觉失灵的警犬在费力地辨认疑物。
       “巢歌?很少见的姓氏啊,不过名字蛮好听的。”他似乎注意到了自己刚才的话太过唐突,想多少挽回一些,但目光仍然傲慢地向下垂着,仿佛在对桌上呆头呆脑的电脑检测仪评头论足。我代那台检测仪向他说了句“谢谢”,转身进了阅览室。
       阅览室的总体布局很适合培养窃包贼,一个优秀窃包贼的产生与其优越的地理环境总是密不可分的,阅览室就提供了这样一种环境:它由阅览区和图书区两部分组成,一般同学都把书包放在阅览区的座位上,然后到图书区查书,图书区成排的高大书架挡住了他们的视线,成了窃贼偷包的天然屏障。
       上午九点钟的阅览室已经人满为患,我背着书包来回逡巡了几趟,发现阅览区只有三个比较明显的空座:第一个坐落在最后一排,旁边有一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小情侣正在亲密地互相喂东西吃;第二个在中间,旁边一位男生正趴在一堆书籍字典上酣睡,嘴巴朝空座一边幸福地大张着;最后一个在前排,旁边是一位短发的女生。毫无疑问,我选择了最后一个空座。
       刚才的事情让我心神不安,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表面上对什么事情都不会动容,其实不过是反应迟钝,就像白天喝茶过多引起的失眠症,要等晚上才会发作。书也看不进去,我偷偷观察了一下隔壁的女生,觉得似乎以前在哪里见过。我想办法和她搭话。
       “听说……”我用手指指阅览室门口,压低声音,“最近这里经常丢东西?”
       “是啊,所以戒备森严。”她瞪大了眼睛,刻意压低的声音里有一种浓缩的甜美。
       “是这样啊,可真是要小心一点。”
       “已经有好多人丢了东西,我前几天还在这里丢了一个袖珍笔记本,可以做相册的那种。我有一个学绘画的室友,也在这里丢了一本达利的画册。”
       “这么说,真的有人在这里偷东西?”
       “当然有,而且据说都是同一个人干的,有一次学校差点就抓到他了,可惜又让他跑掉了,听说是一个喜欢穿深色衣服的人,样子很吓人……”
       女孩声情并茂讲起了很多人对窃包贼的可怕猜想,大意是说此人十恶不赦,且相貌凶恶,这类话我听得多了,很想提醒她不要相信,但是看她正全身心地沉醉在对窃包贼的恐怖想像中,也不好太打击她。
       学校里总能遇见这样的女孩,她们像某种色彩鲜艳、生命力旺盛的草本植物,大面积地在校园的各个角落里生长蔓延,不分季节地占据着我们的大部分视野。为了便于给她们分类、排序,对每一个在学校里遇到的女孩,我都用一个字母作为她的代号,按照字母表的顺序排列,今天遇到的这一位应该叫S,她就是S。
       午饭时间我和S一起离开了阅览室,路上又闲聊了一些其他事情,我向她讲了达利和超现实主义绘画,她兴致很高,丝毫没有一个被偷窃者或其室友所应有的愤怒及沉重。对待这样的女生是需要一定信息量的,如果你不知道最近国外流行的后现代电影,最好也能随口说出几位外国作家或画家的名字,从而把双方的交往引向高雅、有品位的方向。
       “你常来这个阅览室吗?”S临走时问我。
       “对,最近常来。”
       和S分开后我心情舒畅,一路蹦蹦跳跳地踢着一块小石头往宿舍跑去,无聊地把自己想像成一名带球突破中场直奔禁区的足球前锋,到了宿舍门前我正准备一脚劲射时,头顶的喇叭里突然发出一阵轰鸣,是学校的广播台开始午间直播了,我吓了一跳, 像犯了规的足球运动员在裁判的一声哨响下停止了动作。
       轰鸣结束后,传出了校广播台女主持人熟悉的声音。
       “现在播放一则紧急通知,昨天下午,在学校图书馆的阅览室里,又有同学的书包丢失,包内有该同学十分珍爱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二本。据图书馆管理人员及该同学事后分析,怀疑是窃贼所为,请广大同学提高警惕。接下来播放学校方面……”
       回到宿舍后,见同学们正在传看报纸和杂志,原来校报专门就此事出了一期“窃包贼专号”,学校的学报上也发表了一篇晦涩的题为《略论人类偷窃行为与潜意识中“失去”情结的关系——由窃包贼想到的》的论文,我拿来看了一下,开头有这样一段:
       “我们强调偷窃问题意识的话语背景。这里所说的背景,既可能是问题意识背景知识视野的伦理纬语,也可能是在问题的反省中的个人的经验的断裂的敞开,即是指引着、隐喻着、逃逸着、回归着超验的个体有限性的界面的敞开,它较之失去的知识视野的横向关系更具有一种当下性的纵横开阔的张力……”
       我看不下去了,因为我发现在看的过程中,我的瞳孔在放大,嘴巴正张开,口水要流出,总之面部表情正在朝痴呆方向发展。我赶紧往后翻,后面是长长的参考文献和英文名字。我又拿过校报出的“窃包贼专号”,第四版文学版上发表了很多关于窃包贼的文章,同学们七嘴八舌,各抒己见,其中有一篇格外引人注目:女作者总结了此惯犯所偷窃的物品,发现他只偷带有纪念性的私人意义的物品,对学校用来引诱他而故意摆在阅览室里的贵重但无个性的东西却视而不见,因此女作者为此贼取了个极有诗意的名字——“窃取别人记忆的贼”。我认为这篇文章的文笔最好。
       总之,从这一天开始,“窃包贼”这一概念全方位地进入了我的生活,似乎我以前从未意识到有此说法。
       第二天上午,我早早来到了阅览室,值班老师正把南面一排厚厚的窗帘依次拉开,早晨清新的阳光像某种有重量的流体滚滚涌进窗口,霎时充满了所有的空间,几个早来占座位的同学手里还拿着各式各样的早餐,空气中弥漫着茶叶蛋特有的暖香气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来到了前排,坐在前一天坐过的位子上。阅览室是这样一种地方,它总是堆砌了大量过时的资料,尽管没什么实际用途,却总能随时满足你各种突如其来的怪僻的求知欲。这天上午,我找来了所有关于人类丢失与寻找的资料,看得津津有味。据说丢失东西是人类共有的一种天性,它甚至已经内化成了人的一种生理机能而非后天的文化养成,它就像阅览室要堆放资料、茶叶蛋要散发香气一样顺乎自然、不可避免,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就是一个不断寻找、又不断丢失的过程。而英国人据说是世界上最容易丢失东西的民族,他们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用来寻找自己丢掉的东西……
       看资料的时间里,同学们陆续来到阅览室自修,不时有推拉桌椅和翻动书页的声音响起,我感觉身上的清新阳光似乎正一点一点地被别人分享和沾染,空气中渐渐充斥了燥热的味道。我正想着S今天会不会来时,旁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女生的尖叫:
       “抓贼啊!——有人偷我的包!”
       全体哗然,似乎空气中所有的燥热都在这一声尖叫中汇聚到了一点。我霍地从座位上站起,透过阅览室大门的玻璃,我隐约看到有一个男生正提着一个包匆忙向楼梯方向走去,我的心怦然一动,这边几个男生已经追了过去,我一马当先冲出了阅览室门口,刚好有一辆运书的小推车经过,推车的女老师看我向她冲来,吓得呆立原地,脸上作出演员一样夸张的惊恐表情,我来不及躲闪,只好一个跨栏动作越过了推车,可惜动作不太规范,右脚碰掉了几本书,我顾不得捡书,继续向楼梯处追去,其余的人都被推车挡在了后面。在一楼楼梯的拐角处,我一把抓住了那个正在逃跑的男生的衣领,不由分说劈头就喝问道:
       “怎么会是你?!”
       男生大睁的双眼里充满了惊吓和不解,一时不知怎么回答我,我也抓着他的领子不放,我们两个立在楼梯上,像一幅被高速摄像机拍下的运动场景,充满了细节性的动感和滑稽不合理的五官。这时其他的几个学生和阅览室的值班老师也赶到了,刚才尖叫的女生也来了,她上前看了一下男生手里的包,向大家宣布了一个不幸的消息:
       “这个包……不是我的。”
       在男生委屈的眼光里,我松开了他的衣领,感觉胸口仍在气势汹涌地起伏着。尖叫女生向周围既兴奋又失望的人群解释说,她前几天刚在阅览室丢失了心爱的EVER牌计时钟,所以才变得草木皆兵,男生拿的是自己的包,他因为有传呼急着要回,所以匆忙离去,一场虚惊。尖叫女生向男生道歉,向我道谢。大家小声嘀咕着散开了,这时我发现S也在人群里。S今天穿了一件褐色的长裙,上面补救性地点缀着一些活泼的黄色图案,可看上去还是不怎么漂亮,像一块味道甜腻的巧克力点心。众人都走后她问我:
       “你抓到那个人时问他什么?”
       “呃……我看错了,以为是我认识的一个人。”我的喘息还没有平定。
       “真可惜,我以为这下你要立功了呢。”
       “是可惜……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看见你?”
       “我也没看到你,直到你脱颖而出。”S笑了。S笑的时候,有一粒不易察觉的酒窝在左下颌一闪而过。
       那天中午,我又和S一起离开了阅览室,路上她夸我刚才抓“贼”时动作敏捷,我只好夸她裙子漂亮。我又向她传授了刚刚看来的关于人类丢失东西的历史资料,她不太同意英国人是世界上最容易丢失东西的民族这一说法,我问她还有哪个民族更能丢东西,她歪着头想了一下,说:“我们宿舍呗,已经有三分之二的人丢东西了。”
       女孩子总有一些可笑又可爱的逻辑,我们都笑了。我感觉我们之间的气氛正逐渐亲密起来。像五一国际劳动节之后的气温,一天比一天热起来。
       周末晚上,学校电影院里放映一部欧洲片子《维洛尼卡的双重生活》,我打电话约S来看。
       电影结束后,S回了趟宿舍,再回来时脸色在路灯的照耀下似乎更生动了一些,手里还拿着一个半新的米黄色双肩背包要送给我,因为她觉得我原来那个书包太难看了。
       “像小时候我们家附近那个电工常背的脏兮兮的包。”
       我争辩说自己的包应该比电工的包干净些,但还是欣然接受了她的礼物。夜色温柔,校园里到处都是黑黝黝的树影,我们沿着去操场的小路闲逛。S在我身边跳来跳去,调皮地踩着我的影子。
       “你说,阅览室里为什么老丢书包?”我问她。
       “不知道,家贼难防呗。”S心不在焉。
       “有一个问题不知道你想过没有,为什么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认定书包是被窃贼偷走的呢?为什么没有人从自己身上寻找原因?是什么给了他们如此顽固而可笑的自信?”
       “没想过。你觉得呢?”S看我认真的样子,也放慢了脚步。
       “我也不知道。”
       我确实不知道,我只感觉到天已渐渐凉了,头上响彻着风吹树叶的巨大声音,我和S从操场边的小树林间穿过,如同一对颜色黯淡的深海鱼在一群礁石间游动。回宿舍的路上,我们一路低头无语,我注意到在我们并肩行走时,身体不经意的晃动使我们不时短暂地靠在一起。这是身体接触的开始,我想,明晚这个时间,我就可以拉她的手了。
       和某一个人恋爱只是一个程序问题,我和S已经开始了有计划、有步骤的恋爱,这是一场像方程式一样严密的爱情,身处其中的我们像两个互相监督和衡量的沙漏,精确地控制着自己感情的流量。
       回到宿舍后,看着S送我的米黄色双肩背包,我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那是我刚上大学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伙子,那一年的夏天,我丢失了一个心爱的书包, 包里装着我当时的女友送给我的银白色老式单放机。
       这个晚上剩下的时间里,我彻夜未眠,陷入了纷至沓来的回忆中。有人说忘掉一个女人的方法是:时间+另一个女人,第一个条件我已足够拥有,然而就在第二个条件我也唾手可得时,我却忽然回忆起了前女友,并且这种回忆正变得越来越频繁和系统。
       我想,一个人的生命并不仅仅是由得到的东西组成的,更主要的是由失去的东西组成的。回忆就是这种生命构成的典型表现。记得那时候,我和前女友好得不分彼此,为了从形式到内容都能更好地合二为一,我们把一切能交换的东西都交换了,书、磁带、单放机,甚至喝水的杯子、梳头的梳子,我还想过,如果她像我一样长到一米八,或者我缩到她一样一米七,那么我们连衣服都可以交换。书包和她的单放机丢失后不久,她也离开了我。
       当时我固执地认为,书包一定是被别人偷走的,为了讨好她并掩盖我的粗心失误,我写了一份别出心裁的“寻贼启事”贴在学校海报栏上。这时我想起S也曾丢过东西,何不故伎重施逗她一笑呢?我下定决心开始动手写,完成时已是凌晨六点了。
       这一天的上午,学校的海报栏前围满了人,都在争看一份“寻贼启事”,大意写本人于何时何地丢失何种书包一个,“有偷盗者请与×舍的S同学联系,或拨打电话××××”,并郑重许诺“必当面重罚”。大家似乎都明白这份启事的意图,说如果那个窃包贼看到这个启事,说不定真会笑得去投案自首。学校宣传部也派人来看了这份启事,还打算大力提倡这种做法,要求在学校范围内征集此类海报或漫画,作为全校正发起的反盗窃、反不道德行为社会主义全民精神文明大建设的一部分。在一片众声喧哗的气氛中,我觉得时机已经成熟。
       下午果然接到S气势汹汹的电话,一上来就嗔怪我搞的恶作剧。
       “你知道吗?我今天接了很多莫名其妙的电话,还有几个无聊的人找上门来。”S气鼓鼓地说,“就是没有那个窃包贼!”
       我在电话里笑得格外有成就感,说:“他会来的。”
       吃过晚饭后S又来电话叫我去她宿舍,一起去自修。我拿出她送我的半新米黄色双肩背包,把里面装满了东西。走在通向S宿舍的路上,我又兴奋又冷静,脚下新铺过的鹅卵石路让我感到了尚未驯服的棱角,周围是行色匆匆的人群,我觉得世界依然亲切而平和,永远没有太大的意外,只是我自己,似乎总不能给它作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
       来到S宿舍,我打开书包,把东西全倒在了她的床上。她一下惊呆了,我也惊呆了:她丢失的袖珍日记本,她室友丢失的达利画册,校广播上丢失的《追忆似水年华》第二本,尖叫女生丢失的EVER牌计时钟,还有,还有我曾经丢失的银白色老式单放机,全在里面。
       我对她说:“我就是那个窃包的贼。”
       (魏峰摘自《青年作家》200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