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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伦理·弱者武器·日常政治
作者:何雨奇

《读书》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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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七六年,斯科特(Scott, James)发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生存与反抗》,阐述了缅
       甸、越南农民的“生存伦理”和“安全第一”的道义经济;一九八五年在《弱者的武器: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一书中,斯氏把道义经济理论延伸到马来西亚;一九九○年,五十五岁的斯科特完成了《反抗的支配与艺术:从属群体的隐藏文本》的写作。至此,斯氏一以贯之的写作历程被学界诙谐地评价为“马来西亚的农人,世界各处的农人,世界各处的各种人;斯氏的学生克弗列特(Kerkvliet,Benedict)二○○五年根据在越南长时期的田野调查写成《日常政治的力量:越南农民如何改变国家政策》,将斯氏的农民研究进一步推进。
       生存伦理(一九七六)与弱者武器(一九八五)
       通过与传统新古典经济学的比较,斯科特提出他的“道义经济学”概念。他认为:徘徊于生存边缘,受各种外界因素摆布的农民家庭很少把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所宣称的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行动的目的,在避免失败和追逐冒险之间,农民通常选择前者;他们的决策取向是风险规避,缩小最大损失的可能概率。他们是生存伦理至上,践行“安全第一”的原则。
       农民的这种伦理在村庄的文化结构中得到放大和制度化。东南亚的村庄有一套内在的社会安排来保障村民的生存权利,比如公田的定期分配;让富人更多地参与村庄公共事业,接济穷人。农民的生存伦理不仅是农民经济学一种既定的形式,也具有规范和道德的维度。村庄内部互惠系统,社会选择,不同农民阶层之间的互动支持了“生存伦理”的构建。
       从农民的角度看,恰亚洛夫(Chayanov, Alexander)在一九二六年对俄国农业生产者的研究指出:在人口过剩的地区,农户为了生存长时间在有限的土地上辛勤劳作,并不考虑生产利润的严格计算。恰氏称此为农民的“自我剥削”(self-exploitation)。恰氏是农业合作化的支持者,但是他对于不分皂白地引进大规模农场的政策持怀疑的态度。他认为农户的生存伦理只会生产出足够其基本消费的食物,他也相信当时的苏联政府要迫使农民走向集体农庄,并在农业上生产出剩余产品将非常困难。斯科特同意恰亚洛夫的解释,他也批评了农民反抗遵循一种“递减性的剥夺”(decremental deprivation理论认为在“个体对未来的期望并没有显著的提高,但是完成这些期望的能力却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个体挫折感和被剥夺感不断增强,他们感到失去了他们曾经得到或者认为他们能够得到的东西,反抗因而产生。见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六版,78页)。斯氏认为这种理论假设的行动主体具有一种“索求——得到比率”的期待,忽略了农民的道德正义感和背景文本;从村庄角度来看,农民生存的背景文本由互惠规范、最低生存保障组成的农村社会结构网络支持。只有农民最低的生活诉求得到满足,村庄的稳定才能维持;反之,这种村庄的道德基础破坏之后,农民就有更多的理由违反日常规范。质言之,农民反抗是一种道德反抗。斯科特把农民反抗视为迫使精英恢复他们对农民的道义责任或者阻止他们对农民享受道德慈善的侵害。这种恢复农村阶层间惯例的努力是“保卫农村家长式作风的暴力”。
       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推广他的这一研究更广泛的应用性,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斯科特在马来西亚科达州(Kedah state)塞达卡(Sedaka)村庄进行了十四个月的田野调查,他先后考察了绿色革命:双耕制和联合收割机的推广给村庄带来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的新变化和新压力:农业科技的引入和渗透侵蚀了原有的村庄经济,产生了严重“马太效应”,加剧了农户之间的不平等,扩大了两级分化的趋势。穷人在村庄改良计划中逐渐被边缘化,很多人陷入绝对贫穷的境地,为了生存和自尊苦苦挣扎。
       但问题是为什么贫穷的农民不反抗,不推翻现有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斯科特提出了“弱者武器”这一概念。他借用并批判了葛兰西的霸权概念——农民并不是没有认识到他们的处境,塞达卡农民完全认识到农业技术化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冲击;只是他们认识到公开反抗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所以采取了一种“日常反抗”的方式以获得保全和生存的机会。农民有两种形式的反抗:“日常”反抗和公开性质的反抗(《弱者的武器》,译林出版社二○○七年版,38页,下引此书,只注页码)。真正的反抗被认为是:一、有组织的、系统的与合作的;二、有原则的或非自利的;三、具有革命性的后果并且——或者四、将观念或动机具体化为对统治基础的否定。与之相反,象征的、偶然的或附带性的行动则是一、无组织的、非系统的和个体的;二、机会主义的和自我放纵的;三、没有革命性的后果而且——或者四、就其意图或意义而言,含有一种与统治体系的融合。斯氏认为对“公开反抗”的认识从根本上曲解了从属阶级——不仅是奴隶,还有农民和工人——在强制背景下从事日常的经济和政治斗争的真正的基础。在塞达卡村庄,反抗的种类“几乎不需要协同,更不必说政治组织,尽管它们可能从中获益。……此类反抗形式几乎是永恒的、持续不断的、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乡村从属阶级的日常策略”。
       斯科特从学理上提出这个概念以后,读者的疑问必然是“如果日常反抗确实存在,那么它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斯科特巧妙地指出农民的“反抗的日常形式不需要名目。但是就像成百上千万的珊瑚虫形成的珊瑚礁一样,大量的农民反抗与不合作行动造就了他们特有的政治和经济的暗礁。在很大程度上,农民以这种方式表明了其政治参与感”。农民“拒绝接受来自上层的情境定义,拒绝认同他们自身的社会和仪式的边缘化,所有这些对于进一步的反抗而言尽管是不充分的,但是肯定是必要的”(240页)。为了使日常反抗的概念有血有肉,斯科特浓墨重彩地列举了“行动拖沓,假装糊涂,虚假顺从,小偷小摸,装傻卖呆,诽谤,纵火,破坏等等”(35页),并表示“这些武器也并非为农民所专有,人们在观察中不难发现,官员和地主也经常抵制和破坏那些于己不利的国家政策”(35页)。斯科特在此基础上开始挑战葛兰西的“文化霸权”概念,这是他的理论建设目标,他从探讨农民的顺从开始,先探讨了农民顺从的两种解释。其中第一种看法是,由于霸权性的宗教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被剥削群体实际上把这种状态作为常规、甚至是社会秩序的合理部分接受下来。另一种看法是从农村中的力量关系来解释,农民没有足够的力量在不平等的乡村权力格局中进行公开反抗(46—48页)。斯科特反对精英统治模式的解释,在《弱者的武器》最后一章中他论证道:首先,行动者并不像帕森斯理论的价值共识那样,遵从于在一定程度上外在于和高于他们自身的规范性秩序,而是遵从一个冲突的和有着不同解释的规范性环境。而且,这种环境自身先于农村的外部器物文化的注入,然后再与农民的日常生活实践胶着(305页)。霸权概念忽略了大多数从属阶级能够在其日常物质经验的基础上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洞察和去神秘化的程度。其次,霸权理论经常混淆“何为不可避免的”与“何为正当的”区别,忽视了农民社会“隐藏的文本”(hidden transcript), 即底层群体在统治者背后说出的对于权力的批评,是幕后、台下的恼怒和怨言,其不仅可以阐明和解释行为,还有助于建构行为(郭于华:《“弱者的武器”与“隐藏的文本”——研究农民反抗的底层视角》,《读书》二○○二年七期);再次,霸权的意识形态是一种乌托邦。第四,霸权概念宣扬的革命不是群众运动实现自身目标的唯一,甚至不是最优先考虑的手段,霸权概念具有蛊惑性。最后,历史地看,一种支配性意识形态的规范与价值体系的崩溃,典型的是新的生产方式承载者的任务,而不是从属阶级的任务。霸权意识形态把实际上是特殊的利益重构表达为普遍的利益(409页)。霸权概念最终抛弃从属阶级,后者被迫接受精英所强加的新的和痛苦的安排。
       斯科特也反对一种“托马斯情境定义”(the definition of situation)式的解释,在讨论“农民顺从与公正”一节中,他写道:“一个社会支配的体系往往看起来是不可避免的。而一旦它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按照这一逻辑,即使是那些因这一体系而处于劣势的人也会倾向于承认这一体系的自然性,进而也倾向于认为,凡是自然的就是正当的或合法的。”但是“这是毫无根据的,尽管实用性顺从的必要性可能往往使人们以为从属阶级会将二者等同。设想任何统治的一般历史模式都能全面地控制从属阶级的社会生活,以至于消解了部分自主的反抗性亚文化的创造力,这同样是毫无根据的。最后,我们没有理由臆测下层秩序被现有的统治体系严密包裹,以至于他们无法想象进行革命性的否定或者基于这种否定的行动”(406—407页)。
       虽然斯科特对东南亚农民的“日常反抗”的社会功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但是他告诫他的阅听人:农民反抗不可能想象出一个关于总体性社会组织的新计划,“反抗者所护卫的价值观念不但近在咫尺而且熟悉可见。他们的出发点是一些习惯和规范,这些习惯和规范在过去被证明是有效的,而且显然有望减少或挽回他们所遭受的损失。反抗所要达到的目标与其价值观念一样的温和。穷人为获得工作、土地和收入而奋斗;他们的目标并非指向诸如社会主义等大的历史的抽象概念,……”(423—426页)
       斯科特对葛兰西的批评集中在后者所认为的文化霸权概念过分强调从属阶级的被动性和顺从性,文化霸
       权所体现的“虚假意识”并不存在。但斯科特没有考虑农民作为从属阶级,与统治阶级建构的“文化霸权”共谋的问题。我们知道,葛兰西关于“霸权文化”的概念来自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马、恩是从统治阶级垄断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角度论述权力的,并不是从从属阶级是否愿意接受这些为统治阶级生产的观念角度入手。斯科特虽然同意农民不是传统的被动接受者,对现存的霸权有再诠释的能力,但是他认为农民永远是政治体制的牺牲品,即使农民拥有大量的“弱者武器”。他们也无法有效地参加、建立新的政治体制,很显然,斯科特的局限是假设农民任何企图建立社会制度的努力都是不合法和不可能的。但是历史的发展从一个乐观的角度告诉我们,农民的“弱者武器”在建立新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美国夏威夷大学周晓(Zhou, Kate Xiao)博士认为,就中国的历史发展来看,无组织的、非政治的方式成就了农民摆脱不对等的阶级地位的主要斗争方式。这种“弱者武器”是马克思和许多学者所轻视或忽视的,可是它在中国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起到现在一直起着有组织的反抗所起不到的作用(《中国农民和中国改革》,《当代中国研究》一九九四年四月号)。斯科特对这个概念探讨的意义与其说是由于概念内部的多重理解意涵,不如说是这个概念本身引起的巨大反响和效仿。斯科特的“日常反抗”观点在农民学学科发展上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克弗列特:日常政治(二○○五)
       一九七九年,斯考契波(Skcopol, Theda )发表《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对俄国一九一七年到三十年代,法国一七八七年到十九世纪初和中国一九一一年到六十年代的政治革命进行了比较研究,主要采用的是以结构功能主义的社会学比较范式对三国的社会革命展开历史分析。她认为社会革命是基本的社会秩序发生改变,政治革命主要指政治统治集团人员的更换和取代,社会革命起源于国家社会结构、国际的竞争压力、国际榜样的压力和阶级关系的变动。斯考契波从马克思主义者的阶级斗争和结构主义者研究视角出发,强调国家之间国际事件和关系如何对国内事件产生影响:比如导致社会不稳定和各种政治危机(国家金融危机,精英集团分裂,权力真空和一群极易被鼓动的大众),这些因素反过来为革命制造机会。斯考契波在强调国家作用的同时也认为普通大众在革命中发挥着与精英同样重要的作用。大多成功的革命离开不了城市工人和农民的支持;但是她对个人和意识形态在革命中的作用并不强调,她引用菲利普斯(Wendell, Phillips)的话说:“革命不是造就的,是到来的。”她的这一结构主义视角由克弗列特所颠覆。
       克弗列特同样从“自我剥削”(self-exploitation)的概念出发认为:小农之所以“自我剥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可以看到其个体劳动和劳动成果之间的清晰可见的联系,而在集体劳动中,农业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分工使个体对自己的劳动成果及其本身的劳动之间的联系拉远以至消失,这种情况下,要建立联系,集体必须对别人的劳动报以信心,相信偷懒者会被发现,偷懒行为会被制止;同时农民的家庭需求必须得到满足。如何做到这一点?第一种方法是把家庭合并到集体中,如柬埔寨在红色高棉时期取消家庭设置的做法;第二种是对加入集体的农民采取工资制度,如匈牙利和苏联时期;第三种做法是保持家庭设置,但是劝说农民以在家庭劳动中同样的精神服务集体,如坦桑尼亚的乌贾玛村庄化运动和克氏所研究的越南农村集体化。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开始,越南政府就坚持要以集体耕作的方式经营农场;是年年末,越南政府在越南北方百分之八十六的农村实行了农业集体化,通过各种政策,政府希望创造一种集体精神,阻止农村的再度分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支持国家防卫建设。实施集体化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政府认为集体农业可以显著提高农业产量;第二,集体化可以改进农民生活状况;第三,政府认为没有集体化,少数农户会集聚大量土地,削弱社会和经济平等的意识理念;第四,集体农业可以打造社会主义社会所需要的“集体精神”;第五,集体化对于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比如国家工业提供关键性支持;第六,集体化是国家防卫的一部分,鉴于越南的分裂,集体化以后农民可以在促进北越防卫、组建地方军队、游击队和保存地方实力上做出贡献。农业集体化过程中,政府的监督和控制,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并裹挟着与集体化有关的民族主义和自愿性质的宣传使对集体化公开的和有组织的反抗受到限制。因此,农民开始求诸于日常政治。
       削弱越南农民农业集体化的内部因素有:家庭和农户缺少生产动力,对于大规模合作中个人关系和信任的断裂以及政府的腐败和低效这四大原因。两个外部原因是:政府对农业投资的缺乏和无效的中央控制。一九八○年,经济形式的恶化,农村弥漫的非组织性不满最终使政府决定向以农户为单位的农业生产让步。
       换言之,去集体化的过程,是从地方开始,从村落开始,而且是从村民开始的。农民的日常行为如何被转换成一种政治符号?农民的反抗一定要有明确的目的,一定要是集体的行为吗?什么样的反抗不会超过农村稳定安全阀的阈值,成为农村政治体制的稳定器?农民的日常反抗如何影响国家政策,对有组织的反抗有什么样的作用?克弗列特这部作品试图回答上述问题。具体而言,克氏围绕越南农民集体化思考了三个问题:一是集体耕作对于村民意味着什么?他们对其态度如何?合作组织如何为农民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如何处理村庄和政府的关系?二是权威起什么作用以及为何能够发挥作用?政府集体化农业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实施?集体化为何不成功?三是普通村民以及他们与官员之间的互动如何影响集体农业?这些互动对集体化过程和政府政策制定起了什么作用?通过在一九九二年到二○○○年在越南北部红河地带各省份村庄的研究,克氏向我们展示了农民的各种日常政治行为。
       “日常政治”是克氏著作的核心概念,它指的是“越南农民集体化时期对于劳动、土地、庄稼、畜力、化肥等其他生产资料的长期争夺,这些争夺很少公开或者以组织的形式”。农民的日常政治不同于官方政治和劝说政治,它是一种发生在农民生活工作中的,一种对如何生产和分配资源的权威的规范和规则的挑战,它是一种平静的、日常的、微妙的和间接的表达,大多通过私下的手段修正或者抗拒通行的正式程序、规范或者命令。其形式有:对权威与资源使用和分配方式的支持或者顺从、修改或者逃避规范、反抗和反对三种,其中后两种最为普遍。克氏提请我们注意日常政治并非软弱无力,所谓“水滴石穿”,日常政治的反抗也可以导致一个集团的瓦解和一个体制的灭亡。
       克氏根据卡亚诺夫·奥斯特罗姆(Ostrom, Elinor)的理论得出,一个合作组织的出现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一是出现了一个为了个体的福祉需要集体努力的问题;二是个体之间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愿意合作,这种意愿有可能需要个体在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一定的折衷;三是个体之间相互信任,共同寻找合作的方式,这里面有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四是个体熟悉合作组织的领导和程序;五是个体需要相对于实体比如国家充分的自主、独立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过多的外在干预会削弱合作成员之间的信任,削弱他们的内部领导,损害合作意愿。但是历史告诉我们,越南农民没有在上述五个条件中达成共识。这些条件非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可以实现。
       那么,农民的日常政治如何可能打破自上而下的政权建设模式,第一,虽然农民的权力很弱小,但在面临权威和政府时仍然有潜在的权力,按克氏的说法,即使是奴隶也有权力,因为如果奴隶不劳动,奴隶主的种植园就会减产或停产。克氏显然夸大了权力的弥漫性,但是克氏的睿智在于他指出了弱者权力的集聚性质及其后果。第二,地方政府不敢使用暴力;第三,日常政治的实践范围不足以让政府采取规模性行动。第四,日常政治行为本身是非冲突、无领导的;第五,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员对农民日常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相比引用政府对事件的官方报道,克氏对农民的看法和农民的故事着墨甚少。克氏提请他的阅听人注意不是农民的任何行为都是日常政治,但是对于农民意识的形成过程和内容,克氏没有清晰的分析。另外,克氏对政府集体化推行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及其对农村社区的嵌入没有分别论述,而是依据国家—社会关系研究框架并从二者的冲突入手解释集体化失败的问题。同时对于是否存在一个地方精英——这个在国家官员和农民之间的第三阶层,克氏也没有展开论述;在研究方法上,克氏引用的大多为地方官方报道和文献材料,对于实地访谈很少引用。
       上述农民研究的三个关键词给我们的启示是:以农民的角度更为现实地考察农民的政治日常生活实践,书写底层反抗的历史,对“沉默的大多数”进行了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斯科特从“生存伦理”出发,指出了农民反抗的主要原因是不断变迁的社会打破了农民原有的共同体体系,农民被迫抛入现代化进程之中;而“弱者武器”从更为具体的技术角度思考了农民反抗的具体形式并批判了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从理论上提升了研究的高度;“日常政治”则有说服力地展示了农民日常生活实践水滴石穿的政治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