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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英伦采风
作者:林行止

《青年文摘(红版)》 2002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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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和狗
       喜爱狗儿,似乎是英国人的民族特性之一;数年前英国流行着这样一则笑话——史密斯太太不理会女儿跟哪个男孩子睡觉,但对于她的爱犬跟哪只雄犬发生关系,却十分认真。她的女儿懂得避孕,有备无患,但她的狗儿却随时会生出一只“杂种狗”。
       有关英国人和狗的笑话甚多,因养狗而导致家庭不睦甚至夫妇反目的事件亦不少。读《伦敦时报》上公布的遗嘱,经常可见“……五千镑,给我的长期忠实伴侣路华……”,这“路华”非仆非友,乃死者生前的宠狗。
       “如果你不喜爱狗儿,那你够不上做绅士!”这句英国的古谚,至今仍盛行不衰。为了使自己有“绅士风度”,司机们对在路上闲逛的狗儿优礼有加,结果因为“避狗”而酿成车祸,平均每周约九宗;牧羊犬的性能不只一次被人称颂,但它的“兽性”经常发作,一年内,估计被牧羊犬及因牧羊犬看守不周被他种同类咬死的羔羊约一万头。
       英人爱狗之风,由来已久,笔者虽无意考证,但写于17世纪的《彼普斯日记》已有“爱狗”的记载,彼普斯记述他被查尔斯二世召见于议庭时写道:“皇帝给我的印象是愚昧,他丢下国事不理,只管和他的宠狗谈笑玩耍。”
       时至今天,视狗儿为一生惟一伴侣的仍大有人在,这使与狗儿有关的行业,成为一种热门生意。伦敦著名的狗儿用品店“南德殊”,一年的营业额达港币1500万;至于狗儿美容院,更是十分普遍,单是伦敦一地,就有六十余家,一家位于高尚住宅区京士顿的“宫廷狗儿美容院”,“修甲和沐浴”每次收费一镑五十便士,“染发”每次收费两镑——女主人今天换了黑色皮大衣,很可能会将白毛狗染成黑色的。
       除了“美容”之外,狗儿的化妆用品还多的是,在这里就略去不说了。
       狗墓场似乎亦是很赚钱的冷门行业,一具普通的狗棺,约值二十至三十镑,一块狗墓碑,通常价格是五十镑……奇怪的是,人墓可能被荒置,但狗墓却经常有人来“献花”。
       不少英文名词,如果将其组成字母倒调,意义就完全相反,如boy和yob(英国土语:阿飞);vips(重要人物)和spiv(人渣)等都是,但god倒调的dog,却一样得到英人尊敬。狗儿受英国人宠爱,似乎是上天注定的。
       “计划经济”
       我常常想,“计划”是英国式生活的主要构成部分,没有了“计划”,英国人是会惶然无“计”的。这里所指的英国人,应该说是英伦人才恰当,因为道地的爱尔兰人(没有移居英伦),是以无“计”可施而出名的。
       以一个新入社会工作的青年为例,在通常的情形下,他会根据他那份或多或少的收入,作个从长之“计”。房租伙食固不待言,看几出戏、上几次酒吧、吸多少香烟等等,都列得清清楚楚;有些收入较丰的,则会供车或储钱买屋……计划一经定下,什么事都是按“计”就班。在英国,除了生意人之外,很少有人会递一支烟给你或请你喝一杯酒的,因为这些都非在计划之中,这亦是英国人请客是一件天大的事的潜伏因素,因为他一早计划妥当,付钱事小,那份心情,才弥足珍贵。
       计划是私人的事,但有时亦会影响到他人。笔者初抵英找房子,被包租婆问及“你每周要沐浴多少次”时,瞪目不知所答,以为她神经失常,后来朋友相告,才知道包租婆要根据沐浴次数开租金的,一切都按“计”行事,沐浴一次,需用六便士煤气,那么,你如天天沐浴,就得付额外钱了。当一对英国青年男女坠入爱河不能自拔决定结婚时,他们就会从入息中“计划”将部分钱贮作婚礼之用,婚后生孩子的事,亦有周全之“计”。英国人这些计划,似乎没有什么新奇之处,各国人民俱如此。但英国的特点是作计划时“分钱”必争,比如结婚时请十位客人,每份餐一镑,那么,他们就断不会在此栏下存十一镑的。这样的好处当然很多,但如果本来计划婚后两年得一子时却来个双胞胎,那时计划全毁,做父母的可能为此割爱亦说不定。计划对于英国人是太重要了。
       和笔者隔房住了两年多的一位英国朋友,在他计划的伙食钱中,早中晚餐又是分得清清楚楚,比如一块牛油用一周,一罐罐头豆分两次吃等等,在这种情形下,他既无须揩你的油,你亦无法分享他的所有,大家步步为营,照计划办事;有时五六人一同吃早餐,餐桌上就有五六碟牛油、花奶和糖,面包当然更是约翰不犯彼德,因此桌上枕头包堆积如山,如果你突然“缺货”,得问他们“有谁能让两片给我”,记着,这两片面包必须归还,不然你就破坏了借出面包者的计划,而这意味着他可能有“一餐不继”的危险。最难计划的事,莫过于旅行了,但英国人亦一样优为之,如果你有机会看一看他们的计划书,那你一定会对他们另眼相看。一位和我同游苏格兰的朋友,连在路上无聊要买多少排香口胶亦列入计划之中……做事有计划,我们或许嫌其婆婆妈妈,但好处却甚多,至少这杜绝了赊借之门,而且亦培养了个人独立自主的个性。
       对不起,我错了
       我想这世上最有勇气承认错误的人,大概是非英国人莫属了;在英国,你无时无刻地听到人们说:“对不起,我的错!”(I am sorry,my fault.)人们坚持自己的“错误”,甚至不惜为此而吵个面红耳赤。侨英外国人中,流行着如下的笑话——在交通挤塞的孔道上,甲车撞着了乙车的尾部。两车都有些微损伤,甲乙车主将车开至路旁,围观看热闹的人(都是外国人)以为甲乙车主一定会因互相推诿责任而闹上警署,哪知出乎意料之外,甲乙车主下车后,连自己的车损伤程度,看亦不看一眼,就互说:“对不起,我的错!”甲乙两人都争着认错,结果几乎上演全武行!
       经过长期细心研究之后,笔者以为说“对不起,我的错”的人,大都是言不由衷,他们的“哲学”是,我既然如此勇于认错,你一定不忍再厚责我了。举个例说:如果你迟到半小时,与其对主管撒那种“送车送船”的陈旧谎言,不如直认“我的错,睡过钟点了”。——主管会直斥前说之非,对于后者,他能因你认错而动怒吗?
       笔者当“托盘”的日子,又常遇到一些很令人感动的场面。那碟菜明明不合胃口,百分之九十还安然无恙,但客人已想付账离开。当你前去收拾盘碟时,该洋鬼子一定会说:“对不起,并不是你们的菜不好——你们的厨子真有一手——而是我刚刚吃过东西,太饱了,实在没法再吃下你们这碟色味俱佳的菜。”乖乖,人们付了钱买了一碟不合胃口的菜,还如此低声下气认错,你还不羞个满面通红?
       当然,英国人亦有说他人不是的时候,但他技巧高超,艺业精明,并不是冲口说“这是某人的错”这样失风度与无教养的话。笔者有一次与数友人商量开“茶话”要邀请些什么人,提及A时,B慢条斯理说:“A真是个了不起的家伙,他的女朋友真漂亮,听说他的网球是学院里的第一高手,但我就受不了他那种不可一世的气焰。”B对A的“歌颂”,都是最后一句评语的装饰,结果A没有获得邀请。
       又有一次,C约我去他家里听唱片,又要我代约D。当我告诉D时,他说,C真是一个全能的人,既会写文章又弹得一手西班牙六弦琴,他住处的环境亦挺惬意,尤其是门前那圃玫瑰花,但说了半天,最后他还是表示不愿去,因为C经常用手指搔那半秃的头的习惯,他实在无法忍受!
       所谓深懂世故的人,大都如此。它究竟是好是坏呢?“对不起,我自己不喜欢这种闪缩的作风,这是我的错!”
       (项自达摘自《英伦采风》,文汇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