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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风铃]没有房子的爱情
作者:聂彩霞

《青年文摘(红版)》 1999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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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誓,在我已活过的22年里,我从未谈过恋爱。
       当然,懂事之前也曾幻想过童话中的白马王子,但懂事之后我开始不相信爱情,我只相信物质决定精神。
       所以,在我可以和介绍人讨价还价的黄金岁月里,无论面对多优秀的男孩,我都会坐怀不乱心如止水,如问一件商品的价格般:你有房子吗?
       我一点也不觉得尴尬。现实主义是永垂不朽的,我认为。但我的问话对象决不会是我的朋友同学和同事,就像商人宰熟人总有内疚感而宰陌生人只有咬牙切齿一样,我也有一点良心意识。
       同事李煜听了我的宏论后,调侃我说你的脑子肯定是算盘珠形的,而且一动起来还噼啪有声。我反驳说可惜你没房子,不然冲着你的名字我也得嫁给你。他马上作出沉痛状:你这种“见利忘煜”的女孩,不娶也罢。
       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真没出息。我恨铁不成钢。
       但我的计划并没有因他的迎头猛喝而有丝毫改变。不久,我便遇上了柳永。
       确切一点说,我们不是邂逅,而是介绍人精心策划的结果。因为他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所以我就像喜欢古代的柳永一样,只过了过耳瘾便死心踏地地喜欢上了他。
       他不是我的读者,对于这一点我深表遗憾。但那套小小的但是绝对自由的空间,却比他是不是我的读者更为重要。简而言之,因为房子,别的一切均可四舍五不入。
       但我们的交往却是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我可以容他大谈特谈他的股票,但他却无法听完我一篇文章的构思。每当这时我总会想起特爱《红楼梦》的同桌给我的毕业留言:“找一个真正懂得你价值的人做你的丈夫,不然,像香菱那样的一个可人儿落在了薛蟠的手里,就什么也不是了。”或者,真是我错了?
       我在办公桌上一次次地以抛硬币这种老式方式来寻求神的旨意,但结果总不能令我满意。比如掷了分手那一面,我总会提醒自己人家还有房子呢;掷了分手的反面,我又害怕香菱的命运会穿越数百年附在我的灵魂上。
       我左右为难。
       李煜不失时机地凑过来卖他的狗皮膏药:“要不要我帮你占一卦?”
       我伸出右手掌:“随便。”李煜装模作样地说:“婚姻线纹路好乱,桃花运不少呢,何必一棵树上吊死?”
       巫师。我恨恨不已。
       但我和柳永还是如李煜所预言的那样,不得不分手了。
       那天他喝多了,酒后吐真言,我坚定不移地认为这是一条可刊史册的真理。我和他神采飞扬地说我刚看的毕淑敏的《红处方》,说起简方宁的高贵美丽,我赞叹不已。他一挥手说: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什么文学,你知道我讨厌!那你懂不懂我?我的反问好像没经过大脑,否则。我宁愿选择沉默。
       他的反应让我始料不及,我的心在一刹那间冷如坚冰。他的动作我永世难忘。他指着我的鼻子说:我不懂!你以为你清高你才华横溢你高不可攀?算了吧!我的房子有许多比你好的女孩想住进来!
       我反手一巴掌甩了他一个耳光。这是我第一次打人,但我做得驾轻就熟,一点也没有实习的慌张。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又一巴掌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我头一歪,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泪向四面八方射出去,溅在这套小小的但绝对自由的房子里。
       回到办公室的我如同一个幽灵,苍白如纸。
       李煜在我的面前放了一杯热茶,眼睛狠狠地盯着我:“是那个混蛋?”
       眼睛被茶的热气烘得暖暖的,一股泪从眼底流出。
       “李煜,你愿意娶我吗?”我不是刻意学电视的,可后来我发现我的话我的行为和电视上的如出一辙!原来那些让人伤心欲绝的爱情故事,并不全是假的。
       “愿意。”李煜一本正经地像在教堂回答神父的问题。我想笑,嘴一咧,却哭了。
       “可是,可是你有房子吗?”
       “我的心房还不够你居住吗?”李煜的柔情有南唐后主的遗风,他的话足以让一千个我以身相许。
       我泪流满面:我错了,真的。
       (高红亮摘自《爱人》199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