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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人生]做“贼”的回忆
作者:肖素芳

《青年文摘(红版)》 199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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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大学时我们把脑袋扬起老高把鞋后跟叩得山响,同时把眼睛生到头顶上。
       同时就去做贼。
       三五个人,瞄准机会,面不改色心不跳,从数学系搬了椅子就走。没有人看见,便快活得唱歌: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有一位少年……一个个真是老贼。
       老贼没有人知道,我不说。进校时交了5块钱财产押金,为那5块钱我们奋斗了整整3年。第一次丢了椅子我就站着听课,站着听课让我丧气了半天。人就怂恿我去搜。30分钟后我看见了我的椅子。怪熟悉的样子,而号码却被刨掉了。是在数学系的教室里。
       人就怂恿我学男同学,用一根粗铁丝将课桌与椅子牢牢锁住。
       而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它又不见了。铁丝被拦腰斩断。
       逼上梁山啦,一发狠便去做了贼。
       我是个女孩子。我写散文,还有小说。我的歌唱得动人。我的论文出类拔萃。人都崇拜地对我笑。我也笑。同时常常做贼。
       没有人知道我,我不说。
       那个9月我在甘蔗林里降生。60年代的那个9月很贫瘠。我很饿,又没事干,一天到晚便“哇哇哇”伸拳踢脚乱叫。爸是队长,爸要进步,爸不做贼。其实大家都得做贼。我没办法,我便不像人样地瘦。
       瘦成一个顶难看的小丫头。
       小丫头一学会走路便在甘蔗林里度过她的9月。后来那9月日渐丰满。日渐丰满的9月撑得她肚皮圆滚滚的。妈出工的时候小丫头探头探脑嗅闻家里每一个角落,然后就有收获,腊肉和水果糖的收获。
       收工时小丫头脸红红迎在村口叫:“妈,今天没……没偷吃东西……”
       此地无银三百两。瘦丫头偷成胖丫头。
       那个9月我上了小学。那个9月我接过姐姐的旧书包,一拍一打着十二分神气。红领巾血红血红,很好看。我背了30条语录,一边数清楚那人头上16根白发(头)。那人像爷爷一样笑。笑后他捧给我一张奖状,同桌的名字亮闪闪地从玻璃里对我笑。我就一个劲地哭。哭什么老师知道那人不知道妈也不知道。我只是忍不住要哭。
       那个9月我去念高中。那个9月我走进大学。那个9月我做了教师。初中时住校特难熬,我隔三隔四就溜回家饱餐一顿。考大学那年我神不知鬼不觉偷过一本好书来看。
       窃书不算偷。孔乙己说。也就是鲁迅说。
       刚做教师的时候我和一个好小伙子心心相印。3个月后我决心嫁给他。第4个月他与我最要好的女朋友结婚。5个月后,我借副墨镜参加他们的婚礼。
       6个月后,我的嫁心在磨难中死灭。
       (姐很文静。吃食堂饭那年姐是个小女孩。姐很饿就拔了一根红萝卜来生吃。姐在路上走。突然就被堂长抓住了就被打落了一颗门牙,至今也没长出。姐至今不敢咧开嘴笑。姐很文静。)
       我是个女孩子。挺老实挺纯洁教书挺用功。不过不漂亮。不过没结婚。不过这不妨碍我做个好女孩。
       没有人说我是贼。从来没有。但我确确实实常常偷窃也常常被偷窃。
       诚然,我是小贼。
       诚然,更有人做大贼。
       曝光的,是我高尚的与并不高尚的灵魂。
       (郑向阳摘自《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