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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与私用
作者:陈锡文

《读书》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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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阅中国明清时期的经济史料,“丁”和“亩”也许是两个最频繁出现的关键字。“丁”一般泛指人口(“人丁”、“丁口”),也特指男劳动力(如“成丁”,特别涉及赋税时);“亩”即指田、地。可见,人、地问题及其关系历来就是受决策者和史学研究者高度重视的经济社会问题。正如赵阳在他的《共有与私用: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经济学分析》第一章导论中开宗明义地提出的那样:“农村土地制度实际上包含了两层含义,一层是人与地的关系,另一层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所谓人地关系,就是指农村土地制度对土地物权属性的界定,通过这种界定,可以清晰地表达某一块土地归何人所有,谁有权利支配这块土地,或是耕作、或是出租,以及谁享有这块土地的收益等财产关系的内涵……”通篇看下来,本书的研究也正是围绕“人”和“地”两个字为中心展开的。从理论分析到实证检验,层层剥去,我们看到了产权制度这个核,围绕这个核,作者从法与制度的变迁,到主体经济行为和绩效,向读者展现了一种严肃的逻辑和丰富的感知相结合的学术风格。我曾在很多场合都讲过这样一个观点:经济学的分析应该是冷静的,但经济学家不应该是“冷酷”的!中国的“三农”问题研究尤其如此,既要懂得并严肃认真地去面对国情,又要时刻怀有对农民深厚的感情。中国土地问题的研究浩如烟海,其中当然不乏力作。我从这本书稿中,看到了作者认真的思考,也看到了他思考背后的感情。
       该书围绕产权这个核心问题,以建国后我国农地制度的历史变迁为背景,运用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思想,借助计量经济学为分析工具,深刻阐释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共有与私用”的产权特征及对现实经济生活的影响。还依靠大量第一手的调查资料,描述了土地二轮承包政策的落实、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权的调整等当前农村土地关系的基本状况,也涵括了对有关法律的认知、基本政策的认同等农民主观意愿的分析,内容比较全面。缜密的逻辑加翔实的实地调查是本书的一大特色。有了这个特色,读起该书,既感觉观点鲜明,论证有力,又感觉通俗易懂、内容丰富。作者积极探索,善于从新的角度来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比如,作者敏锐地意识到土地调整是否打破村民小组界限对于农地产权稳定具有关键涵义,并从多方面对其影响进行了科学的实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二○○二年八月,九届全国“人大”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以法律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标志着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农户获得了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就可以根据气候、环境和农作物生长情况,以及市场供求形势做出决策;同时,还可以自主安排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从事其他的生产活动以增加收入。由于这一制度符合农业生产的自身特点,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这项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紧张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我国人口已超过十三亿,其中近9.5亿为农业人口,分成2.5亿多个农户单位,而耕地总面积已经减少到18.3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已经逼近1.4亩。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受到种种阻碍的情况下,农村土地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就不仅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农民最重要的生活保障。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是对农民权益最直接、最具体、最有效的保护。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核心。回顾改革以来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凡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坚持得好的时期,必定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快、农村社会稳定和睦的时期。从这个意义上说,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就是从农民利益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尊重历史,尊重民意所做出的必然选择。
       当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不到位、承包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打着各种旗号,乱占滥用耕地,违法转让农村土地,随意破坏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事情还时有发生。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也有些地方出现了一些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新苗头,有的地方片面强调土地的集约使用和规模经营,强行把农户承包的土地向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流转,出现了靠强制手段推动土地使用权集中的倾向;还有一些地方以制订乡村规划、整顿村容村貌为名,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合并村庄等。不管是过去出现过的老问题,还是在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新问题,这些侵犯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影响农村稳定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固然与某些干部对党的基本政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但归根结底,还在于农村土地制度本身的不够完善,在于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缺乏更有力、更有效的保护。在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中,产权关系是最核心、最深层,同时又是最基础的部分,如果产权制度安排比较科学,利益各方的权利关系才会更加清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也才能更加有效地得到维护。
       作者紧紧抓住了产权制度这个农村土地问题的中心命题,对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进行了深入剖析,刻画了我国农地家庭承包制度的产权关系是“共有与私用”的基本特征。我很赞同作者对农村土地制度共有产权的实证描述。从包产到户到二轮承包的十五年间,这种共有的产权特征已经越来越清晰地显出“按人口均分”的特征,也就是说“丁”与“亩”越来越一致化了,这实质上是一种“按份共有”的特征。作者实证检验了这种“共有私用”的产权安排对农户土地长期投资行为、土地调整意愿、土地流转和市场发育以及土地税负等诸多方面的影响。作者的研究发现,在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背景下,赋予农民物权化的土地承包权具有明显的经济学意义:其一,可以降低农户保护承包土地权益的交易成本;其二,可以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中的财产关系,促使农户增加对土地的长期投资;其三,可以增强农户维护土地物权的信心,促进市场化方式的土地流转。据此,作者提出要虚化“共有”权(集体所有权),强化“私用”权(农户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受益权和处分权)。目前,备受瞩目的《物权法》起草工作还在进行之中,本书的研究可以说是对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化再次做出了一个有力的呼吁。
       二○○六年十月七日
       (《共有与私用:中国土地产权制度的经济学分析》,赵阳著,三联书店即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