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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王庙里的新安小学
作者:沈 洁

《读书》 2006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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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位投身于破除迷信运动的乡村改革家曾经借着笔下虚构人物之口,道出了一番肺腑之言,他说,天下事本来没有完全走直线的,大凡大事业的成功,总要走多少迂回的路径。在民间信仰仪式盛大复归的当代中国,这番来自于时间深处的自我剖白似乎可以更加激励我们重新审视“启蒙”、“科学”、“理性”与“文明”神话被构筑的历史。底下,我想说一个故事——发生在近八十年前一个普通乡村中“庙产兴学”的真实故事。透过重重叠叠的时间的阻隔,回到历史被塑造的开始,或许,这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理解当代社会:信仰世界与生活世界的对峙,以及它们为什么突如其来的从一种历史性的断裂进入到亲密的当代状态?
       事情发生在江苏淮安城外的河下镇。镇外的莲花街上有一所灵王庙,庙中供奉的是三代时的周灵王,建庙年代不详。清代旅淮的徽州侨民筹资重修灵王庙,并且捐款置田。因为徽州县别名新安,灵王庙又多了一个“新安会馆”的名字。所以到了民国时候,这灵王庙既是一处地方性的信仰空间,也成为了一个商人组织的所在地。新安会馆的房屋相当宽大,一年的租息就可达到三四百元。灵王庙中有住庙僧人担任香火管理和住持,但是庙中财产的管理权仍是掌握在徽州同乡手中。每年,由徽州的旅淮商人中公举一人,负责管理庙产及庙中的日常事务。后来,灵王庙中替灵王供奉香火的僧人取消了,由公举的管理者身兼二职,负责一切。民国初年,灵王庙的管理人为吴俊卿、朱耀华和吴季贤等人。他们为了获得各自对庙产的独立控制权而展开了争夺。适逢当时的淮安教育局正要在河下镇兴办一所中心小学,而徽州旅淮同乡及旅京同乡也在商议设立学校之事。于是吴俊卿便打定主意,希望趁这个机会控制住庙产的管理权。为此吴俊卿亲自前往南京晓庄,以庙产兴学为由,说服陶行知先生介入此事。经过陶行知及晓庄派赴淮安的诸位老师的努力,并在县政府介入其事的情况下,争夺各方才勉强息讼。新安小学于民国十八年六月六日在河下镇正式成立,吴俊卿借着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实际上赢得了这场官司的胜利。
       这是新安小学设立之前的部分背景资料。可以看出,这是一起伴随着利益争夺的现代化改造。随着学校的建立,新教师这一角色的介入,围绕着庙产兴学而展开的纷繁争端将变得更加复杂。新安小学设立之初,占据了会馆的数间空屋,而办学经费则大多数来源于晓庄师范及陶行知先生的个人捐助,并非庙产租息。另外,徽州的旅京同乡因举办学堂事属义举,也捐资不少。学校正式开办以后,原来会馆的那几间空屋已不敷用,于是打算把庙舍整理成为校舍。这一围绕着灵王庙庙产的实际举措,才真正展开了废庙兴学事件的序幕。
       信仰与利益的双重阻滞
       整理校舍,第一步当然是要搬移菩萨。这是引起乡民反抗的第一个直接原因。兴学伊始,新安小学的教职员正设法将灵王庙中的偶像搬运出去,可是行动才进行了一半,就激起了地方民众的暴动。乡民们认为,搬移了菩萨,地方是一定要受到灾难的,他们的生活也将从此不得清宁。这是出于一种信仰上的反对。其次,还有因为利益关系的反对。乡民们普遍相信,菩萨头上有珍珠玛瑙,腹内有银胆金心;而那些搬移菩萨的人,一定从中私吞了厚利。于是,河下镇的百姓随即发动了一场席卷全镇的毁学风潮,首当其冲的就是新安小学的几位老师。先是家宅被捣毁,然后是受到乡民的殴打和污辱。这件乡民暴动的官司,从淮安一直打到宝应,可是毫无结果。而乡民们,在捣毁事件以后也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因此,发生在新安小学创办之初的这一次庙产纠纷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没有来得及移除的偶像仍然立于庙中。
       应该说,现代化改造对于庙宇空间的征用在一开始还是比较顺利的。灵王庙的庙产实际上本属地方公产,而作为管理者的商人团体对于兴学之事亦持赞成态度。对于民众来讲,灵王庙的庙舍与财产基本上并不与他们的生活空间或者其他现实利益有何相关,因此在办学之初也无异议。乡民暴动的起源在捣毁偶像事件。在这里,偶像的废毁既构成了对民众信仰空间的侵夺,也被他们视为是一种“谋取私利”的行为。所以,在信仰和利益两方面矛盾的冲击下,河下镇的百姓发动了毁学风潮。
       新安小学与灵王庙之间这初次的、悬而未决的风潮向我们表达了两个层面的意义:首先是商人团体内部的争权夺利。对于主管灵王庙的吴俊卿等人来说,这庙堂是用来出租还是用来办学堂,或者根本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他必须牢牢抓住其中的控制权。寺庙空间的功能性转移在这里并不具备现代—传统的新旧替代,而更多意味着权力关系在这一空间内部的某种转换。其次,对于河下镇的百姓而言,庙堂改学堂的矛盾也不是一发不可收拾的。这次毁学风潮更像是出于双方未尽沟通而肇始的误解——真实的利益冲突其实根源于想象中的“财富掠夺”;而关于菩萨,如果他们没有被一股脑儿地移除,即便是与学堂共处一室,对乡民们来讲,也都是可以接受的事实。由此可见,现代化事业对于民间信仰空间的征用并不存在着绝然对立的矛盾,只有在民众认为他们的精神世界和利益关系遭到过度侵夺的情况下,他们才会发起反抗行动。
       现代化之于传统的温和妥协
       风潮平息以后,学校继续开办。遇到校舍拓展的事,教职员也吸取了此前暴动的教训,只是把正殿中的诸菩萨移进后殿,不再对其进行捣毁。偶像与校舍的并置,这可以看作是现代早期改造与被改造世界之间两相妥协的产物。这有助于作为后来者的我们,再次重新审视并反思“现代”的过程——因为,无论如何,这一曲线展开的“现代化”是较少代价并且更富于实效的。
       民国二十年,新安小学再次进行扩展。这次,必须使用到后殿的房屋,如何处理殿中偶像再次成为困扰现代主义者们最为棘手的难题。为此,新安小学的三名教师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们趁着夜深人静之时,避开他人耳目,悄悄地对“偶像”进行了处理。
       当夜二十点以后,路上已经没有行人,住在东庙的吴氏兄妹(原庙产管理人的子女)也睡了觉。于是,三位老师便把各处的门户关闭起来,开始秘密工作。他们用绳子套住那些泥偶的颈项,拖倒了,然后用斧头锄头把这些偶像都捣碎成泥,立即挑到桂花园,填平园子里从前养金鱼的池子。这一夜的工作,真有点“神不知鬼不觉”的味道,一点痕迹也没有暴露。第二天晚上,一直工作到两点以后。教员们把泥人腹中的草点火烧了,大家围着这熊熊的火光,应声感叹:“你这烂泥与稻草做的东西啊!你也居然有力量把中国人的心灵支配了几千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你也可知道会有今日!?”
       这叹息里,既饱含着某种怨愤的情绪,当然也表达了一种暗自宣泄的愉快。这一夜的工作完成后,还剩下十五个木雕的大菩萨与三十个小菩萨。他们把大的放置在一块方板上,板下有两根圆木,一边推一边滚,将这个最大的木雕偶像推着滚到东楼下面去了。余下的小偶像,仍就把他们放在东楼上面,排成一个纵队。此后,打扫屋顶的灰尘与蛛网,粉刷墙壁,这些工作也都是在夜里避人耳目地进行的。从四月中旬到五月底,搬迁和捣毁菩萨的工作终于秘密地完成了。新安小学的教师们,也才把他们的宿舍从黑暗潮湿的东楼移到了这开启光明的后殿。楼下两壁又挂上地图与照片,作为新的教室。就这样,教室与神殿,“活人”与偶像,各安其所。打开门来,外来的人也根本不会意识到这中间发生了怎样惊天动地的大变化。
       暑假以后,在后殿东楼上课的小孩子发现了这里的木雕偶像,于是竟把这些“菩萨”当作了游戏对象。老师们恐怕被外人知道了,会发生风波,于是又找了斧头来,将这些小偶像也一一劈开捣毁,在孩子们的笑声中“解散了”他们的“肢体”。还有剩下的几个大菩萨,也在这一年的冬天,老师把孩子们召集起来,师生一齐动手,把它们都捣毁了。新安小学的小学生从这里受到了训练,居然还组织起来,将这一捣毁偶像的行动施展出去。他们将学校后面莲花街上永裕亭中供奉的一座土地菩萨也捣毁了。
       新安小学连同河下镇上这些捣毁偶像的事情,以一种秘密的方式进行着。学校的校舍和教员的宿舍问题得到了解决,而这一次废毁偶像的行动因为“掩人耳目”,也没有受到来自于民众世界的抗议。此后学校与庙堂并置,各安其事,没有再为此发生过大规模的纠纷与争端。
       当我十指黑黑,翻阅着这些布满了灰尘的黄色书页,除了因为时间的厚度而产生的那最初的一点点好奇,余下更多的,却是一种既出乎意料又像是顺势而下的合情合理。首先是及于冲突与风潮的发生。在河下镇,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形是,庙产纠纷虽然发生了,但这是在兴学被动议之前。也就是说,对庙产的争夺实际上与现代化事业的征用在一开始并无关联,争端起于利益集团对寺庙产业管理权的争夺。换言之,这是一次现实利益的矛盾,而并非发生在现代化事业与信仰空间之间的冲突模式。更有意思的是,庙产纠纷的最后解决,获胜的一方恰恰是凭借兴办现代化事业这一契机而达成的。在新安小学的个案中,学校的兴办首先是由教育局和地方政府共同倡导的。因此,在制度化权力的主导下,兴办学校随即获得了一种合法性的立场;从而,介入此事的团体和个人也就取得了附属于此的正当权力。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商人群体在参与现代事业的过程中获得了庙宇管理的合法性权力来源。地方性的势力团体在介入国家的现代化建制过程中,创造并掌握新的地方权力网络,这在中国早期现代化过程中,是相当常见的现象。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国家达成了向地方社会扩展权力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就此重构了地方性的权力网络。
       从河下镇百姓那一方进入历史的现场,实际的情况是——在庙产兴学的初期,并没有发生毁学风潮。因为在那个时候,学校空间和寺庙空间是并置的:孩子们在学堂里读书,而村民们仍旧可以去那里敬奉灵王菩萨。现代化的建制与信仰世界,它们之间并不存在着势如水火的敌对关系。庙产兴学的和平展开,这在现代化过程中也并不少见。原因在于,许多地方,寺庙是地方公产,在空间和财产方面并不构成对民众个人利益的侵占。所以,当寺庙改造为学校,只是完成了一种公共空间的功能性转换,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完全倾轧。在这种情况下,和平改造得以成为可能。灵王庙的改造过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学校只是占用了庙宇的部分闲置空间,而开办经费等等是由地方政府拨给以及由商人集团捐助的,没有侵占到寺庙财产。再加上现代主义者的深入宣传,他们声称举办学堂同样也是地方公益,是为了全镇百姓服务的义举。这也印证了庙宇在地方性场合中的公共空间特征,从传统到现代,发生的是一种功能上的转换。因此在没有利益侵夺的情况下,现代化建制作为地方公益对于寺庙空间的征用并不会引发民众性的反抗行动。
       而在此后,风潮骤起,肇始于现代主义者激进的打毁偶像行动。在这里,一方面是由于民众误认为的“谋取私利”,但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激发起了他们的信仰热忱。在现代性的启蒙事业开展了数十年之后,民众仍然执著于神灵信仰,他们认为神灵在他们的生活世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是现实的,而不是启蒙者想象中的“虚妄”。神灵信仰的现实关照,这在反迷信运动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往往也是最容易被现代主义者所忽略的问题。作为论述的双方——启蒙者和民众,他们各自语境中对信仰的观念是极不相同的。对前者而言,神灵信仰隶属于非理性范畴,它作为旧秩序和国家灾难的双重象征,只能起到愚弄民众的作用;而对于后者来说,神灵、信仰和仪式不但提供一种精神的关照,也对他们的现实生活产生重要影响。换言之,在普通的中国百姓看来,信仰更像是一种现实性的力量。这构成了反迷信实践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对立关系——两者在不同的方向和层面上表达他们各自对于信仰世界的观感,这是造成互不谅解与纠纷的核心原因。在民间信仰范畴内,偶像是信仰世界的物化形态。现代主义者打毁偶像,在许多情况下并不是作为他们“反迷信”行动极具象征意味的姿态,而是出于对寺庙空间的征用。因此,这种对偶像的打毁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其改造民众信仰世界的预见,就很难断定。更多时候,改造行动所引发的乡民暴动不但会使得启蒙主义的目标难以实现,而且在极大程度上造成了对现代化建制的阻碍。所以,指向破除迷信象征意义的打毁偶像行动,极可能造成对现代化建制严重的消极影响。
       在经历了毁学风潮以后,新安小学的教师也从中得到教训,他们学会了以不与民众起正面冲突的方式去达成目的。现代主义者选择了一条迂回的道路展开他们对于民间信仰空间的改造。在此过程中,他们并没有使用一个听上去义正辞严的口号来辅助其实践行为,而是选择了一种隐蔽的方式完成预设目标。从事实的最终结果来看,与其说这是一种妥协,不如说这是一种曲线行进的现代改造形式。
       回到我最初的观照点,关于现代主义者对民间信仰的诋毁与改造。通常,我们都习惯认为,现代性的确立是一个斩钉截铁的过程,顺延至现代化的改造行动也将是笔直推进的。可是,至少从淮安河下镇的个案所体现出来的,仍是一种小心翼翼的态度。现代主义者在忙于按照他们的世界图式改造乡村社会的过程中,也在试着与那些原有的秩序和传统进行某种程度的妥协。这是启蒙理性与现代主义在实践场合中,与被改造对象互动与融合的结果。
       看上去,在现代化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暂时掩蔽启蒙主义的论调,对民间信仰采取一种现实的态度和行动,这在实践场合中显得至关重要。这一情形同时表明,现代主义者对于民间信仰的强固存在是有自觉的,“科学”与“迷信”的对立更多是出于前者单方面推定而成;在被论述者的那一方,不唯不存在这种对峙,他们也丝毫不会有处于劣势的“道德低下”的自觉。也正是这些来自于民众世界的抵抗让现代主义者看到:纠纷与争端的涌起,在很多时候并不是由于空间征用等现实利益的关系,而是由于民众对于信仰世界的执著以及与之相关的自足的生活世界。这也让我们看到,作为知识氛围的启蒙理想与作为历史现场的破除迷信之间,存在着多么遥远的距离;隐藏过于高调的启蒙姿态却构成了使实际行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保证。常常,我会想象,或者直接将历史定义为吊诡的。然而,当我真正回到从前,去观看那些充满了细节的“故事”,却发现,初初以为的悬疑实际上都是顺势而来的。身处在其中的人,远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从来都“自以为是”并且从来都坚定笔直地行动。这说明,吊诡的不是历史,而取决于观看者的立场。
        (《古庙活菩萨》,“晓庄丛书”,孙铭著,上海儿童书局民国二十三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