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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粉丝
作者:黄咏梅

《人民文学》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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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还没唱完两首歌,广告又来了。乌黑的亮发,笑起来牙床都要变白的美女,当然还有那让人忍不住想去抚摸的皮肤……这些变换的镜头使王梦变得越来越愤怒。广告的时间是以分钟跳跃着,而王梦的愤怒和焦躁却是以秒钟燃烧着。直到他重新出现在舞台上,王梦才像被人猛然用灭火器喷了满头满脸,火灭了,随后王梦也灰飞烟灭了。
       这个闪亮的荧屏把她吸进了一个没有时间和空间的地带。只有他,在舞台上,深情专注地唱着一首首情歌。在王梦看来,他的每一首歌,都是为她唱的,他的情歌里的那个她,就是王梦。他只看着王梦一个人,深情款款,痴痴缠缠。
       听着听着,王梦的泪水就流淌了下来,王梦一点也感觉不到,她啊,她现在已经不在了,她在他用心歌唱着的身体里,在他吐出来又收回去的每一句歌词里。等她再感觉到自己又坐回到电视机前,那是他表演结束的掌声和喧哗声响了起来。他微微喘息着,面带笑容,望向前方,然后使劲地喊了出来——
       “大家好吗?我好想你们啊……”
       随着,高涨的来自舞台下的掌声和叫声,似乎要把他推倒,但,他屹立在那里,始终微笑,享受着这种声势。
       王梦的心里一瞬间无比地酸楚。
       “我好想你们!”每次他在台上亲切地慰问观众,都会深深地刺痛王梦,痛得灵魂都集合了起来。王梦失声痛哭,她悲伤得像一个失恋的女人,泪眼模糊中看着他俊朗的面容,她声嘶力竭地喊了出来——
       “我想你,我好想你啊……”
       “我恨你,我好恨你啊……”
       哭久了,累了,他也不见了。电视上已经换了一出冗长的连续剧,王梦才沮丧地瘫倒在沙发上。
       由于悲伤和动情耗去了很多的体能,她开始有一点厌弃,也不知道是厌弃自己还是什么。不过,她知道过一会儿就会好了,这种习以为常的痛哭,就跟她每天上班坐公交遇到的堵车一样,顺一顺,下车了,就没事了。 很多人看来,王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粉丝,跟今天普遍流行的狂热症没多大区别。可是,王梦对那些“粉丝族”却很不屑。
       他,固然拥有众多追星族,可是王梦绝不是因为他拥有众多的追星族才迷恋他的,因为王梦喜欢他的时候,他还刚刚在屏幕上露脸。
       那是在一部电视剧里,他扮演一个仅仅出现半集就死掉了的小配角。这个小配角,就算他那些粉丝们搜遍他的整个资料,也绝对找不到,就连他自己,大概现在也不愿意再提起这个角色。可王梦却记得非常清楚,他在那一集里,为了烘托男主角的江湖地位,被安排出来勾引男主角的女人,结果当然是死无葬身之地。那个时候王梦十七岁,偶然看到他在酒吧里勾引女人的一个镜头,眼神情深迷离,鼻子直挺挺地立着,更显得孤单和寂寞。他目无一物地穿越喧嚣,直直走到女人的身边,轻狂地问她:“如果,我多一张机票,你愿不愿意跟我飞?”
       那一个镜头,那一句对自,王梦看傻了。电视一集一集地演下去,王梦一集一集地等待那个不知道姓名的男人出现,可是,他就像遗失在王梦青春期里的—个梦一样,醒来,就寻不着了。
       后来,王梦虽然也喜欢过一些演员、歌星,但是,这些人,是连带他所演的角色或者所唱的某一首歌而令她喜欢上的。而这喜欢的心情也很容易就厌倦了。而他,她所等待的那个他,是没有情节没有节奏的,她就是喜欢他,喜欢看他的样子,喜欢听他说——“如果,我多一张机票,你愿不愿意跟我飞?”
       五年后,他成为红歌星。她比任何人都为他骄傲,她想,这个世界恐怕除了他母亲之外,再没有一个女人会那样为他自豪了。当然啦,她在他还没有姓名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她比他台下那些呼叫着的狂热的爱要早得多。她简直就是他的“星探”,她甚至还想,大概是他知道有她这么默默地等待,才铆足劲红了起来。
       他红了。他已经不是那个在半集电视剧里说几句对白就消失了的他,他成了大众的他,成了“万人迷”。他星光熠熠地站在万人舞台的最高处,故意气喘吁吁地对台下说——
       “为了,你们的爱,我,就算唱到倒下,也,无怨无悔……”
       随即,众声狂叫他的名字,排山倒海。他的无怨无悔成为歌迷们的无怨无悔。
       他被这些让他挑逗起来的声浪所盖,不自觉地往后倒退了几步。然而,不到几秒钟,他克服了这种本能的反应,顶着声浪朝前走去,走到舞台的边沿,把手伸向那疯狂的人海。这么多年,他在娱乐圈杀出了一条血路,成为今天的红人,他最懂得你退别人就进的规则,就算前边有个无底洞,他也会装作不知道,带着大家熟悉的迷人微笑,一脚踏进去。他已经预备好,踏进去,就是一生。这是他的宿命。
       他也是王梦的宿命。王梦踏进去,也是一生。一生,在王梦的眼里,说长也长,就好像她等待他到这个城市来演出,等待就是她的一生;说短也短,如他的一首歌那么短。她爱他,除此以外,她不知道爱是什么,王梦的爱在他的歌里才能活,就像鱼在水里、花在阳光里、竹笋在春雨中,都是自然规律。
       王梦检验过这条自然规律。
       临近三十岁的时候,她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未嫁女,像模像样地跟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谈恋爱。男人用来结婚是没话好说的,外表和内涵都周正,工作也很精英,要是这种男人掉到王梦公司那群女同事的嘴巴里,一定不会被吐出来,非要嚼成无色无味的口香糖之后,再牢牢地粘在自己的手心窝里。同事们都说,王梦会找男人,一找就找准了。可是,王梦却抗不过自然规律。
       为了准备结一次正确的婚,王梦的确对这个优秀的男人好,好到什么程度?她把身边的男人等同于他,一颦一笑,都是他的幻影。
       王梦将男人的手机壁纸换成了歌星的照片,只要一来电,他就在男人的手机上微笑地亮了起来。刚开始,男人将这当作小女人的调皮。后来,男人向王梦索要照片,他要把手机的壁纸换成王梦,王梦却说,我的样子就在他的脸上,你居然找不到?男人拿着手机一直看,看到照片里终于出现了三维效果,才隐约感觉到王梦娇小的样子呈现在歌星的鼻翼上,俏皮地对自己说:“喂,你这个大笨蛋,才找到我哪,我都等你一辈子了。”男人是那种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人,他想王梦的时候,就拿手机上的歌星来看。一直看到眼睛发酸了,王梦才出现在人家的鼻翼上。
       刚开始,男人认为像王梦这样的小女人,追追星,是时尚,无可厚非。他自己虽然没有喜欢的明星,可是,他也有喜欢的歌。这些歌的确也让他百听不厌,那首《神话》就被他下载作为手机铃声,将所有繁琐的电话都当成“神话”,这样,生活的味道也会有所改变。但是,仅仅是改变生活的味道,相当于味精而已,没想到王梦却把它们当作生活的所有声色盛宴,甚至生活的全部。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得到他的拥抱。”在歌星的巨幅广告照片面前,王梦站了足足半个小时。
       男人陪着王梦站,还帮王梦跟照片合了影。直到王梦最后说出了这样的话,男人的心情才产生了变化。后来,王梦将整个身体扑到了照片上,两手将头像圈了起来。男人一声不吭,铁青着脸。
       
       通常像这种情况,男人生气了,女人就应该检讨自己,尽快补偿一个甜腻的拥抱或者亲吻,男人也就不好再计较。可是,王梦沉浸在歌星的微笑里,一点也感觉不到男人的情绪,她甚至认为男人就跟眼前的照片一样,笑容灿烂,温柔可亲,惹人疼爱。
       男人不愿意当街发怒。他离开了沉浸在幻想里的王梦,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远远地看着王梦。在巨幅照片前,王梦显得小鸟依人,这是男人理想中的女人,男人很多次想象过自己的女人:在疲倦的时候,会缩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在调皮的时候,会爬到他背上要求他背,在睡觉的时候,他一抱就逃不到任何地方去了……男人远远地望着,远远地想着这些,气也逐渐消了。
       他是个歌星而已,有什么好吃醋的?男人这样宽慰自己,然后,掏出手机,给远处的王梦打电话——
       “小傻瓜,还没看饱啊?我都要饿死了。我在对面的餐厅订位,你过来吧?”
       王梦才发现男人已经不在身边了,四下张望,看到了远处的男人,觉得好玩,随口就说:呀,我的偶像来接我吃饭去喽,我没空应酬你哦……说完格格格地笑了出来。
       男人同时听到了两种笑声,一种来自他手机里,另外一种来自不远处,那张明星照片前的。男人有半分钟的困惑,仔细辨听着这两种因为距离的作用而不能叠合的声音。
       女人喜欢一个男歌星,收集他的影象、唱片,在报纸和网络上搜索他的八卦新闻,甚至花高价买他的演唱会门票并在人群里狂热高呼,这些,男人都可以理解并接受,就好像女人喜欢逛街买衣服、订时尚杂志、做美容健身甚至摸摸麻将打打拖拉机一样。可是,王梦跟她们不同,到底不同在哪,男人也说不清楚,这种不同让男人总是感到歌星就在他们中间,甚至在他自己身上。
       为了讨好王梦,男人买了电影院里歌星的最新演唱会录像票。歌星站在屏幕上,环绕立体声的音响设备,使得歌星就好像站在电影院里,站在他们跟前。
       王梦一落座就没声了。眼睛一分钟都没有离开过屏幕,男人殷勤地给她递饮料、爆米花、小鱿鱼丝,王梦都没有看男人一眼。 男人发现,歌星一首接着一首唱的那些歌,王梦都记得,而且嘴巴里轻轻地附和,歌词一个字也不曾漏过。
       男人被王梦的认真所感动。悄悄将手伸过去,覆盖在王梦的手上,男人被吓了一跳,像握到了一块冰。王梦的手冷得像没有血流到的地方。
       王梦的血全凝固在她的梦里,她已经顾不得四肢,顾不得头脑,更加顾不得身边的男人了。
       歌星在唱一首失恋的歌曲——
       “是否一颗星星变了心,透明的夜晚……”
       多么普通的一句歌词,王梦却掉泪了,还伴随着轻微的啜泣。幸亏音响的音量很大,王梦的啜泣只有身边的男人听到。男人虽然莫名其妙,还是伸手圈住了王梦的肩,让王梦顺势把头靠在男人的肩上。男人享受着这种姿势,没到半分钟,王梦竟仰起头来,泪光闪闪,楚楚动人地望着男人,缓缓地将嘴巴凑到男人的耳边,一声叹息,说,长得真的太帅了,要命!说毕,猝不及防地,在男人的脸上印下了一个吻。
       一瞬间,男人感觉好像被一条蚂蝗叮到了脸上,那一吻吸出了血。
       男人再也无法忍受,站了起来,愤怒地穿过走廊。电影院的门被他猛地甩开,给屏幕上的那个男人吃了一大碗闭门羹。
       男人就像一首歌,还没唱完,就结束了。可是王梦来不及细想个中缘由。男人离开电影院的第二天,报纸的娱乐版头条预告,歌星将在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零点空降本城,跟本城歌迷一起倒数新年的钟声。
       这个消息,如同新年的那一记钟声,提前敲响了。王梦开始筹划去看他。除了跟众多粉丝一样,要去弄一张最近距离的票之外,王梦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她觉得自己都要忙坏了。而最让王梦头疼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她如何安置她那颗从得知他要来的这个消息开始就忙乱不已的心。
       二
       王梦看过他的演出。那次,他从香港到大陆巡回演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个点,她都跑去看了。可是,由于远离自己所在的这个城市,再怎么提前订票也无法订到近距离票。
       在广州的那一场,她幸运地买到了甲等票,花了一千三百八十元,是在网上“歌迷俱乐部”订到的。那一次,她不眠不休地在网上等着订票,几天几夜,不断地刷新网页,就像那些买股票的散户,不断地盯着布告栏,等待数字的更新等待财富的暴涨。工夫不负有心人,王梦第一个订到了甲等票。甲等票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可以在他的脚下仰望他,可以看清楚他脸上的汗水和表情,幸运的话还可以得到他的握手,更更幸运的话,还可以上台献花并索取拥抱和亲吻……
       从得到票的那一刻起,王梦的思维和想象力都贫瘠到了可怜的地步。只有想象中那几个令人狂喜的场面,在她的眼前晃来晃去。她不断地预演着跟他接触的每一个细节,这些细节捂在她的心里,要是时间再长一点的话,一定都会像孙悟空吹口气复制出若干个猢狲一样,每一个都翻着筋斗、腾云驾雾地翻到广州,翻到演唱现场,翻到歌星的怀里。王梦好不容易将这些猢狲都按住,赶到了演唱会场,一看,她绝望到了冰点——甲等区的位置离舞台远了去了。在甲等区与舞台之间,还有隔离区、VIP区,这两个区,占据了整个现场的一半。
       王梦在广州看到的他,只有指甲片那么大。可在绝望之余,她的想象力又变得丰富、妖娆起来。她幻想着自己能在后台出口处守到他,她不顾一切地冲向他,哪怕只沾到他的衣襟;她还想到他下榻的酒店寻找他,哪怕只摘下他所住的宾馆门牌号;她甚至想在机场等到他,哪怕只近近地看着他在众人簇拥中离去的背影……
       然而,正如这些年来她对他的梦想从来不曾成为现实一样,她流着眼泪,只好将指甲片大的他放在手心里,让他跳舞唱歌,温暖她的心房。
       这一次不同,歌星要来她所生活的城市,在她熟悉的那个广场。每天下班回家,她会特地绕到广场来看。正中央,被她在幻想中海市蜃楼般地搭起了一个辉煌的舞台,他就在上边,边走边唱,从东走到西,最后走下人群,径直走到王梦的跟前,递手给她,将她轻拥在怀里……
       就算那一刻死掉,王梦也感觉不到恐惧,广场被王梦想象成了天堂。 离新年越来越近,王梦的期待从颤栗甜蜜变成了焦灼和烦恼。她开始挑剔这个城市,建筑太土啦,宾馆条件太差啦,路灯太少啦,说话的口音太难听啦,人的素质太低啦,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他对她的印象。
       岁末的钟声,就在王梦这种期待和尴尬中,一月一月,一天一天地倒数着。
       谁都知道,钱多一点,就可以离偶像近一点。可是,天啊,像王梦这样的上班族,买影集、碟片、看演唱会就花去了她大半的收入,再近一点,谈何容易?所以,听说这次新年音乐会,是政府出资免费招待市民贺新年的时候,王梦兴奋死了。
       只要能进到现场,我死都会死在最前边。这是王梦的誓言。她有资格说这句话,因为她已经考察好了地形,她已经托亲戚买通了工作
       人员,表演是晚上八点开始,她下午两点便能跟工作人员一起进场。哈哈,六小时,蚂蚁都能爬到最前最正中的位置了。因为是免费的,所以音乐会不设座位,所有的观众,都得站着欣赏。
       对王梦来说,即使站立十个小时等待他,也是幸福的。
       王梦从下午两点开始站在那里,太阳辗过她,狂风拍过她,她都无动于衷,她像哨兵一样坚守着,跟她一起坚守的,还有那面抽筋般地跳动着的大时钟。
       不知道那样站了多久,王梦发觉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男人。那男人两只耳朵都塞着耳机,嘴里嚼着口香糖,摇头晃脑地站到了她的身边。 他一直摇头晃脑。王梦根据他摇晃的节奏,猜是那首《蓝的灯》。王梦心里也随着响起了那首歌。她今天没戴耳机。在长达六个小时的等待里,王梦要将自己空出来,任何色彩和音乐都无法在她等待的心里留下痕迹。她必须空白地等待。
       大概是音乐间隙,男人停止了摇晃:
       小姐来得早啊。
       王梦看看他,得意地笑了:
       两点就来了。
       两点?小姐不用上班的?
       王梦摇了摇头。
       噢,小姐是超级粉丝。
       王梦始终微笑地看着前方空旷的舞台。她认为自己无法跟这些粉丝沟通,看他摇头晃脑的肤浅样子,哪里配欣赏歌星?哪里听得出每一句歌词的深意?
       嘁!王梦从嘴巴里轻轻地吐了一个字。没再理他。
       男人继续摇头晃脑。站累了,就蹲下来。蹲累了,干脆就坐在了地上,可就连坐在地上,还是不忘摇头晃脑。
       王梦奇怪他的头都不累,脚反倒累了。他一定爱听死了那些歌,她心里一点一点地对这个男人感动起来。
       王梦始终像鹤一样,细细的双脚稳扎地面,除了偶尔换换身体的重心,她不曾挪动过。要知道,为了避免上厕所,她从早上到现在没喝过一滴水,她的激情就是她的维他命,时刻支撑着她。
       人群几乎是忽然一层一层地涌了过来,随着夜色铺张开来,周围越来越拥挤,就连王梦的思维都无法找到栖身的空隙。王梦更高兴了,她所站的这个位置是她身后那些人梦寐以求的,她像明星一样骄傲地站在那里。
       直到他出现。
       他终于出现了。没有像报纸炒作的那样,一会儿说身体欠佳来不了,一会儿说档期满了安排不了。这些传闻在他从舞台的上空降落下来的那一刻,伴随着歌迷救命一般的呼叫,统统成为狗屁。
       王梦像看一个奇迹一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从天而降。
       他落地了,就好像月亮猛然落到了地面上。王梦却被悬挂了起来。
       “你们好吗?有没有想我?……”这些老套的问候语,每一句都掀动着歌迷的情绪。
       歌星那么大,那么近。从头顶落到了距离王梦五十米的眼前。
       五十米,这是王梦这一生中离偶像最近的距离了。王梦体育课测试五十米的成绩是九秒,别看王梦矮小,短跑可是她的强项。
       预备,跑!枪一响,王梦就飞奔出去了——
       新年的钟声在歌星的带领之下,十、九、八、七、六、五、四地接近,王梦随着浩大的喊声向着歌星飞奔,近了,近了,王梦从没有跑得这样快,她要随着那喊声跑完一生,三、二、一!王梦在欢呼的海洋中失控地尖叫起来,眼前一片旋转的星空……
       不知道过了多久,王梦醒了,她茫然地看着舞台,舞台上空空荡荡,只有鲜花、彩带狼藉,她转头看自己身边,只有一个男人坐着。王梦这才发现自己倒在地上。
       怎么回事?我怎么啦?
       男人拔出两只耳塞,看着王梦。
       你刚才晕倒了。
       不会啊?我没有晕啊!
       男人看着她。王梦猛地坐起来:
       他呢?他在哪儿?
       早他妈走了,数完钟声就走了。一首歌都没唱,奶奶的,蒙人!男人冷笑了两声。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零……是这样的,想起来了,王梦想起了这些数字。的确,他来过了,那些鲜花是他遗弃的。
       你没事了吧?回吧?男人将两只白耳机塞回耳蜗里,伸了个懒腰,吃力地站了起来。同时把手伸给王梦。
       王梦犹豫了一下。
       我刚才一直抱着你,你还怕我?
       王梦把手伸了出去。
       一用力,两人就并肩站在了空旷的广场上。跟下午来的时候一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三
       黎轩昂就是这样摇头晃脑地来到了王梦的身边。按照他的话说,他跟王梦就是“粉丝配对”。
       王梦不爱听别人喊自己“粉丝”。王梦告诉黎轩昂,她是歌星的“守护者”。
       守护者?你又不是他的保镖。黎轩昂觉得好笑,眼前这个娇弱的小女人,脸上呈现出来的是那种不知道哪来的坚韧。莫非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偶像的力量?
       守护者,就是时刻准备为他献身的人,我才是。
       黎轩昂压抑住自己没笑出声。
       黎轩昂断定王梦生活太空虚了。这样的人,他见多了,尤其那些公司小白领,收入可观,不必为衣食住行担忧,精神没寄托就寄托到偶像身上。要是有可能的话,王梦还会把肉体也搭进去。
       黎轩昂想想自己,觉得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他一个大男人,连个固定的职业都没有,哪个明星公司雇佣他,他就必须喜欢谁。“粉丝”是他的职业,是他的收入来源。
       “尖叫五十元,流泪一百元,昏倒二百元……”这是第一天上班时公司报给他的价格。那个领班斜着眼睛上下看了看黎轩昂,仿佛这工作是一种苦力活,在审视黎轩昂的身体是否够格。每一场演出后,公司派一个领班来“验收”,嗓子不哑不给钱,眼睛不红不给钱,没在人群晕倒没引起骚乱不给钱。
       刚开始,黎轩昂只能拿到五十元。扯着嗓子喊叫,技术含量低,有力气就够了,而掉眼泪要酝酿感情,实在有难度,更别说晕倒了。可干久了之后,黎轩昂掉眼泪就跟他花钱那么简单了,缺钱花的时候,他也会让自己晕倒,要不是公司规定晕倒的次数不宜太多,以免暴露身份,黎轩昂每见到偶像一眼就想晕倒一次。新年那个晚上,他看到身边的王梦一下子就晕倒了,黎轩昂还以为她跟自己一样,是个“职粉”(现在一般人都这么称呼他们),后来,没看到她去领钱,他才知道,王梦是个真正的“粉丝”。
       粉丝和职粉,一般人要分清可不容易。像黎轩昂这种有一定资历的职粉,在粉丝圈里混熟了,多数职粉的脸孔都熟悉,他们跟他一样到处“跳槽”,今天为这个明星捧场,明天为那个明星捧场,见了面也装作互不认识,这是行业道德。
       要是像王梦那样,一辈子只追一个明星,那黎轩昂就要喝西北风了。自从成为“职粉”以来,黎轩昂已经“喜欢”过好几个明星了。有大明星,有小明星,当然主要是那些半红半不红的艺人。他今年三十三岁了,混在一堆疯癫的少男少女里边,不得不跟她们一样卖力狂呼,还要哭得像死了亲爹亲娘,他越哭得真诚,舞台上的那个人就越高大、闪耀。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不时地,他掉着两行眼泪的镜头还被拍成特写在全国观众面前展示。有一台晚会,他远在农村的老娘居然在电视上看到他哭
       了,吓得不得了,打电话给儿子,说,儿啊,在外头打工受多大的委屈都不能轻易哭啊,实在不成,回家耕地咱对牛吆喝两嗓儿……
       黎轩昂根本不喜欢那些流行歌曲,他本人五音不全,大概是在老家听蛙鸣鸡叫听多了,他根本分不清怎样的歌是好听的,什么样的声音能走红。所以,每次在台下,他都把耳朵塞起来,这样可以使外界的音量减低一些。
       有一天乘地铁回家,王梦非要跟黎轩昂交换音乐听。黎轩昂死活不肯,他说,这里边是他最私人的珍藏版本,就是亲娘老子来也不让听的。
       王梦很理解他的心情。谁愿意跟别人分享偶像的东西啊?由此,王梦觉得黎轩昂跟自己还有那么一点相似。
       让王梦跟黎轩昂交往下去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黎轩昂送了一个游戏软件给王梦,王梦如获至宝,感激不尽。
       “连连看”是近年来深受公司女职员喜欢的电脑游戏。只有将两个相同的图案连在一起,两个图案才会同时消失,将所有图案完全消灭才算过关。由于每一关的布局、机关都不一样,玩起来要动动小脑筋,但又不:是太伤脑筋,相当适合上班一族谋杀时间。
       刚刚兴起玩“连连看”的时候,王梦并无兴趣,她要用这些空余时间在网上搜索偶像的资料和各种正面的负面的新闻、谣言,更多的时候,她一边在耳机里听着歌一边呆呆地看着电脑幻灯片播放出来的一张张偶像的照片。
       现在,王梦比任何人都迷恋这种游戏,原因只有一个,她所玩的“连连看”的所有图案,都是由偶像的照片组成的,戴帽子的他跟戴帽子的他,穿黑衣服的他跟穿黑衣服的他,拿麦的他跟拿麦的他,沉思的他跟沉思的他……一连上,图案就变魔术般地消失了,然后另一个他又来寻找组合了。每个角落都布满了他,整个屏幕都是不同的他。歌星的魅力和游戏的吸引力,几乎将王梦废掉了。只要一打开电脑,鼠标就不由自主地去“连连看”。就算睡觉闭上眼睛,也能看到万花筒一般的他在不断连接。在梦里,她都看到自己拿着一张图像,焦灼地去寻找相应的另一张图像,然后,图像里的他,活了过来,咧开嘴,露出他迷人的微笑一一
       “我在这儿啊,你居然能找到我……”
       王梦觉得黎轩昂太厉害了,竟然可以弄到这样一种软件。
       软件是黎轩昂从公司里讨来的,当然是盗版的,这个软件的正版只限出售给那些有钱的“非常粉丝”。什么样的粉丝才能称为“非常粉丝”?像王梦这样的小白领,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个“普通粉丝”;“非常粉丝”在每场演唱会总是坐在VIP区,她们是离偶像最近的那一拨,是偶像生日的时候能送生日蛋糕、名贵礼物甚至在“粉丝俱乐部”里当代表给偶像献花,偶像必须接受她们拥抱甚至亲吻的那一拨,因为她们付出了非常巨大的金钱,或者说她们是富豪家庭出身、有强大背景支撑。黎轩昂有幸参加过几次那样的场合,看上去,“非常粉丝”的气质大不一样,她们不尖叫,不流泪,当然更不晕倒。她们只是盯着偶像看,等待着轮到自己跟偶像合影、拥抱,她们不急不忙,在偶像面前显得纯情、淡定,她们坐着,心中有数,仿佛所有的不可能对她们来说都是可能的。
       这些“非常粉丝”的脾气相当刁钻。比如说,她们会指定公司为自己设计一套偶像产品,海报、三维画、手表、抱枕、钱包等等,并且声明,这产品须是全世界的唯一的一套。就拿那套“连连看”软件游戏来说,黎轩昂就听公司人说,这是某著名老板的女儿用三十万买下的“唯一版”。黎轩昂拿着千求万求得到的这张公司内部流通的盗版软件,装到电脑上,玩两天就腻烦了,转手就送给了王梦。
       黎轩昂送给王梦是有企图的。自从黎轩昂知道王梦是一家公司里人力资源部的一个小科长后,他就开始了他追逐梦想的旅程。
       黎轩昂从农村出来,只在某个普通财经学校读完了一个专科学业,他有着自己的梦想。他的梦想不是开公司不是创品牌,很简单,就是在这个城市里,落个户,安家立业,有固定的、不算太寒酸的收入。运气好的话,能跟到一个不错的团队,一点一点地提高自己。过去的十年,黎轩昂在这个城市里东钻西找,公司倒是去过不少,保险、家电行销、医药代理、图书推广甚至美容产品直销,这些黎轩昂都干过,但是都干不长,原因只有一个——业绩不明显。不明显就是中不溜,这年头,中不溜的人最危险,随时可能被取代。两年前,黎轩昂转行当“职业粉丝”,倒是干得还不错。他马上就要从公司的“蓝领”升级为“白领”了,这是那一天人事部的小马向他透露的。
       在他们这种粉丝公司里,也分“蓝领”、“白领”、“金领”三个阶层,阶级分明,各司其职。黎轩昂一直干的就是“蓝领”工作,被公司调遣到某个明星的“职粉”群里,拉横幅、摇荧光棒、追着明星跑、尖叫、流泪、晕倒,这些都属于“蓝领”的份内工作,少一个环节没做好,就拿不到钱。相对“蓝领”而言,“白领”明显舒服多了,倒不是钱能涨多少,而是大大减少了抛头露面的次数,省掉了很多力气。“白领”只需要坐在电脑前,管管明星的网页,在网站上给明星的新闻灌灌水,将那些有损明星形象的言论及时删除,当然,偶尔还要跟明星的粉丝们一起召开“歌迷会”、“影迷会”之类的。至于“金领”,黎轩昂从来没想过,“金领”相当于公司的上层,他们掌握着各明星经纪人的关系,也就是说,可以直接调动粉丝的行动,有的甚至还可以跟随明星到各个地方去演出,做“SHOW”,也算小半个明星的经纪人了。这些人都掌握着资金,可以约到明星的经纪人打打高尔夫、做做桑拿之类的。这些人,半只脚在娱乐圈里混,而娱乐圈哪里是像黎轩昂这种没钱没背景的人能混的?
       虽说要当“白领”的风声早就传出来,但是迟迟没有看到公司文件,至今还是干着“蓝领”的活。黎轩昂就猜想,自己这个名额一定被人暗中撬走了,而且他断定一定是那个早就将他视为竞争对手的陈艳丽。陈艳丽学到了小明星的一些作派,特能“来事儿”。几乎在每一个演出现场,黎轩昂都能碰到她,并且她都要跟他抢业绩。记得有一次,轮到她和自己举横幅,陈艳丽故意将横幅举到摄象机镜头前,晃啊晃的,为了将黎轩昂举的横幅挡得严严实实,她还不惜将自己丰满的身体贴紧了黎轩昂,大庭广众之下,黎轩昂当然不好跟一个女人撕破了脸去抢风头:还有一次,陈艳丽竟然将偶像的大头贴贴在半敞开的乳房上,吸引了媒体的镜头。
       奶奶的,要是下次陈艳丽再这样不遵守行规,我就将明星的脸纹在自己胸口上,让记者们来拍照!黎轩昂觉得陈艳丽简直就是个跳梁小丑。
       四
       黎轩昂认为,做“粉丝”就要做成王梦那样的,才叫可爱。他认为王梦是个有信仰的人。信仰是什么?信仰就是专一和迷恋。据黎轩昂所知,王梦的偶像只有那个歌星。尽管现在明星一拨儿一拨儿地涌现,可是在王梦心里却独独只装下了这么一块发亮的金子,他是她的唯一,更重要的是,她绝对地信他,任何传闻,真的假的,都无法损害她对他的崇拜。只要在她周围的人说到他一个字的不好,她都一副正义
       凛然的样子,挺身而出,将别人怒斥而退。
       有一次,黎轩昂在茶餐厅跟王梦吃午饭。他点了一份田鸡饭,当即就被王梦叫住了,她义正严辞地告诉黎轩昂,田鸡是有益动物,吃了要遭天谴的!
       不就是吃两只田鸡吗?至于吗?黎轩昂在服务生跟前感到很没面子。
       就是你们这些社会害虫搞坏了生态!一贯柔弱的王梦猛然摆出这种捍卫正义的样子来,特别让人犯怵。
       黎轩昂只好改点了一份排骨蒸饭。王梦还不解气,板着脸,一顿饭都没好好搭理黎轩昂。
       后来,黎轩昂在为王梦搜索一个一九九九年版本的演唱会记录片时,才发现,原来歌星在某个公益活动中,作为保护动物的代言人,公开表明自己从来不碰有益动物,就算是遇见一只青蛙,他也会放生。
       你就装吧你!黎轩昂一边看这条新闻,一边生气地用鼠标点着歌星的名字,那架势好像要把一只青蛙生生掐死。
       这些明星,最会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了,你不必太信。黎轩昂时常忍不住要劝王梦,每逢这时候,王梦就会勃然变色,甚至愤怒地甩手而去,有时竟然从此不接黎轩昂的电话,直到黎轩昂送一些市面上难以买到的歌星的附属产品,比如一枚刻着歌星英文名的徽章、一支歌星在海外某场演唱会使用的荧光棒之类的。收到了这些礼物,王梦才算消气。
       王梦在公司里工作快八年了。根据企业的用人规律,只要工作不出错,随着人员的流动,王梦现在完全可以熬到部门副经理或者经理这样的位置了,但是,王梦依旧是个小科长。并不是因为王梦沉迷于追星耽误了工作,老实说,王梦的小脑袋瓜还是很灵光的,从名牌大学里出来,专业对口,工作胜任。主要是因为王梦得罪过人力资源部的经理。说起来,也是歌星惹的祸。
       还是三年前了,王梦把一张好不容易弄来的歌星海报贴在了办公室座位的隔板上,想着抬头就能看到他。经理不高兴了,认为王梦上班时间追星。
       王梦说,贴张照片又不影响工作,相反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呢。
       经理是个单身男人,在公司里溜须拍马不到五年就坐上了人力资源部经理的位置,对下属免不了小人得志。他非要王梦把海报摘下来,把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则表贴到上边,并威胁她说,如果王梦不动手,那他就派保安动手。
       谁知道王梦无动于衷,她看着歌星笑眯眯的样子,内心充满了力量,跟经理抗争到底。
       “我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改善工作环境!”
       “整天对着某些人板着脸的样子,很容易抑郁,导致生癌的!”王梦这句话一出口,同事们都替她担心,她们认为王梦在这个部门里不会有好日子过了。
       果然,从此经理处处给她出难题,过不了一年,这个经理竟然当上了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这样,王梦在这个公司就永无提拔之日了。
       但是,王梦一点也不焦灼,她的内心充满了力量。
       同事当中也有同情王梦的。她们认为王梦得罪经理的原因,并不是真的因为那张海报,而是经理一直对王梦有好感而王梦却无动于衷。可怕的是,尽管地球人都知道经理喜欢王梦,但王梦自己却蒙在鼓里。同事们私下里预言,这个歌星不仅毁了王梦的美好前程,大概连一个女人正常的感情生活也要毁了。当那个塞着耳机摇头晃脑一副痞子模样的男人隔三岔五地出现在王梦办公室里,她们觉得预言已经变为现实。这个男人来约王梦,不捧花不送巧克力,更别说香水化妆品了,他只是拿些低廉小玩意。有时候是一支荧光棒,有时候是一张CD,有时候是一只纸折的千纸鹤,最离谱的一次是,他带了一条横幅送给王梦。
       可是,王梦收下这些东西却如此欢欣和满意。
       说实在的,送出这些东西,已经是黎轩昂的全部了。但某种意义上,这也是王梦的全部,所以王梦并不讨厌黎轩昂,甚至可以说有了些好感。要是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能理解自己的梦想,那一定就是黎轩昂。她认定黎轩昂跟自己有着共同的梦想。
       那天,王梦邀请黎轩昂到自己的单身公寓,看歌星最近涉足影视圈所拍的第一部影片。这是一部十足的文艺片,歌星在里边扮演一个傻呵呵的男主角,因为贫穷而失去了爱情,却又在底层生活里重新点燃希望,获得了新的爱情。他在影片里,傻得让王梦心疼,眼泪自然是掉下了不少,令王梦感到惊讶的是,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一贯总是摇头晃脑看上去没心没肺的黎轩昂竟然也别过脸去擦眼泪。
       电影结束,伴随着歌星磁性的歌声打出字幕的时候,眼睛红红的王梦,侧过脸去看黎轩昂,他竟没表现出一点不好意思,将一脸的感动迎向了王梦。不知道为什么,王梦忽然想起了那半集电视剧,歌星旁若无人,一脸迷惆地直直走向女主角,然后梦一般地开口问——
       “如果,我多一张机票,你愿不愿意跟我飞?”
       王梦不知道自己竟然问了出口。
       黎轩昂哪里懂得这句话的典故?只是王梦刚哭过,楚楚动人的神情,再配上那句可怜兮兮的台词,不禁使他怦然心动。
       “我愿意,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到天际。”
       竟然是歌星一首成名曲里的一句经典歌词。鬼使神差地,黎轩昂灵机一动,想到这句来搭配。
       王梦一下子就晕了,她陶醉地依到了黎轩昂的怀里。
       现在回想起来,黎轩昂觉得那天像演戏一样。他还庆幸自己的演技不是那么烂。就跟他对王梦介绍自己是一名IT公司的小职员,做些网站维护之类的工作,王梦也相信了。王梦一贯不大过问黎轩昂的工作、家庭、朋友之类的问题,就算有一天黎轩昂搬到王梦的公寓两人同居了,他也是作为IT公司的小职员,简单收拾了些衣物就搬进来了。
       王梦只跟黎轩昂聊歌星。她躺在黎轩昂的臂弯里,神秘兮兮地告诉黎轩昂,那天她对他讲的机票和飞机的那句话,就是来自歌星还没出名之前演的那半集电视剧。在王梦看来,这是歌星最有价值的一段资料了。她将这资料毫无保留地给了黎轩昂,她是下决心把黎轩昂当成自己的情人。
       黎轩昂一点也不介意跟王梦谈歌星。相反,他觉得除了谈这个,他和王梦其实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没有话说的时候,黎轩昂就用耳塞堵起耳朵,装模作样地,陶醉地,摇头晃脑。
       王梦已经很习惯摇头晃脑的黎轩昂了。只要他一开始这些动作,王梦的眼前就浮现出了歌星,歌星正全神贯注地为她唱情歌,她心花怒放。
       五
       歌星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里,很坦诚地谈起自己的人生感受。他说,他觉得进入娱乐圈之后,人生似乎找到了目标,他每天都很忙,但是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在主持人一再追问歌星的个人感情生活的时候,歌星像一个腼腆的小男生一样,说,虽然自己目前感情生活还一片空白,但是自己拥有全世界那么多歌迷的爱,觉得很幸福。至于喜欢的女孩子嘛,随缘吧。
       这些话是王梦最喜欢听的,他是那么真诚和亲和,他仿佛是在向王梦表白。
       人生如戏。最后,歌星是这么说的。这句话一出口,王梦听得一阵唏嘘。可是,唏嘘归唏嘘,王梦毕竟未尝体会其中的真谛。直到有一天,王梦打开当天的娱乐新闻,头版头条上,一
       张几乎占了小半个版的照片,苍白、狼狈、尴尬的歌星,身边一个穿制服的老外警察用手拽着他的胳膊。这不是歌星的剧照,更不是歌星最新的“颓废装”,是歌星在巴黎因过度吸毒,在红灯区叫“鸡”,与当地一名黑人发生冲突,两人互殴,被当地警察局拘留的图片新闻。王梦怀疑自己在噩梦里,她盯着歌星那张几乎变形了的脸极力辨认。照片很清晰,不像是电脑处理过的,更不像“狗仔队”拿来糊弄读者的模棱两可的视频照片。
       王梦掐着手指算了算,距离歌星那次在电视访谈节目中说出人生如戏这样的话,相隔只有二十三天。
       一整天,王梦魂不守舍。什么也想不了,什么也做不了。
       王梦打电话给黎轩昂。
       黎轩昂正在体育馆,一个新加坡的女歌星八点钟有一场演唱会,他正穿着一件橙黄的粉丝服,在体育馆门口,左手吊着一大袋跟他身上一模一样的橙黄服装,右手抓着一大捆荧光棒,脖子上挂一大串望远镜,迎着观众兜售着。这是他除了当“职粉”之外的另一个重要收入来源。从公司以低价买到这些产品,然后转手高价倒卖给那些狂热的粉丝们。生意好的时候,这些收入比当“职粉”还多得多。
       为了接手机,黎轩昂不得不将手上的一大袋衣服一古脑儿放到了地上。
       在入场的人声鼎沸中,黎轩昂好不容易辨别出了电话里的王梦。她的声音有气无力,梦呓一般。
       我现在这里人很多,听不清楚,声音大些。
       那边不知道是在沉默还是在继续呓语。黎轩昂听不清。
       王梦,你没出什么事吧?黎轩昂想到第一次见王梦,在广场上,被她晕倒下来的身体压得很疼。
       话音未落,王梦在那边哭了起来。是那种狂哭,声嘶力竭的哭,哭声就在黎轩昂的耳边,盖过了周道所有的喧闹,几乎要将黎轩昂的耳膜震破了。
       怎么?被人欺负了?想到王梦那小巧玲拢的样子,黎轩昂的心脏被一阵疼痛抽了一下。自从他和王梦同居以来,黎轩昂认为王梦就是他黎轩昂的女人了,他爱她所爱,他信她所信,他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但是他追逐着她,如果还给他机会的话,他愿意追逐她一辈子。
       黎轩昂,我怕是活不成了。
       没搞错吧,王梦是在说她要死了,黎轩昂简直不相信。昨天见面还好好的。
       黎轩昂,黎轩昂……
       王梦在电话里,反复地叫着黎轩昂的名字。她这样叫唤,黎轩昂心里的疼痛由抽疼变成了被狗咬一样的锐痛。
       黎轩昂顾不上那么多了,他跑了起来。
       穿越拥挤的人群,一个男人,神色慌张,手里仍抓着那捆闪闪发亮的荧光棒,脖子上一串望远镜跟风铃一样,在奔跑中相互碰撞着响起一连串的声音。
       他这一跑,竟然带动了不少人也跑了起来。那些原先散落在体育馆各个角落的黄牛党以为工商来抓人了,一下子四下逃窜,引起了不小的骚乱。人群里有尖叫声响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那个女歌星已经出现……
       一个闪亮的身影,在夜晚,闪亮地狂奔,他穿过了斑马线,他穿过了立交桥,他消失了……
       荧光棒是专门为了晚会制造的,为衬托偶像的星光而发光,所以,只有人在暗处,拿着它,才能发出光;一到了亮处,它就是一根普通的棒。一捆荧光棒,在暗处足以当作五十瓦的照明灯来使用。
       王梦缩在公寓的沙发上,并没有开灯,一下子却被照亮了。她看到一个闪亮的人,站在自己跟前。这个奇怪的男人,穿着一件橙黄的T恤,T恤上印着一个性感的女人头像。
       她被这闯入的闪亮照得一点也不舒服。
       但是这闪亮是真实的,不舒服也是真实的。她这一天里,坐在沙发上,从上午到夜晚一直都被一种不真实的不舒服所困扰着。现在。在这真实的不舒服中,王梦清醒过来了。
       你……
       黎轩昂穿着女歌星的粉丝服,小丑一样,气喘吁吁地跪到了王梦的脚下,他奔跑得实在没有力气了,他几乎伏在了王梦的膝盖上。
       一会儿,王梦取下了紧紧握在黎轩昂手上的那捆荧光棒。一根一根地将它们整齐地摆在了茶几上,就像是为谁庆祝生日时点起了一根根的蜡烛。
       黎轩昂,你来啦。
       你还好吧?
       就像他们最初的相识,晕倒的王梦醒来之后听到的那一句话。
       王梦和黎轩昂决定结婚。这既像梦境,又像演戏。这两者,又有什么分别?
       王梦真的搞不懂了。
       黎轩昂向王梦发誓,结婚的那天,一定要给王梦一个更大的惊喜,比电影还要电影,比梦境还要梦境。他知道,王梦要的就是这种感觉。一直都要。
       黎轩昂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努力地去想要得到一样东西。他看着就在自己眼前挂着的,质地优良但样式普通的一套黑色晚礼服。他有赴汤蹈火的决心。
       粉丝公司里,有二手服装部。明星在公众场合穿着了一次的服装,由经纪人转手卖给粉丝公司,并出具鉴定证书,无非就是表明明星穿着的时间、场合,并附明星穿着本套服装的照片以及签名。这些,都是为那些富有的“非常粉丝”准备的,一套衣服,只要沾过明星的身体就价值不菲,远远超过了原本的价格。
       黎轩昂去央求负责二手服装部的经理,公司的一位“金领”,希望预支自己未来五年的薪水买下这套歌星的二手晚礼服。
       这位“金领”先是问了问黎轩昂的年龄,然后看了看他的外表。
       黎轩昂其实形象不差,就是整天忙于生计,显得有点营养不足的瘦削。
       “粉丝也是青春饭啊,五年以后你就快四十了,你想,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在年轻人堆里尖叫呐喊,这多影响明星的形象啊。”“金领”倒也没有为难黎轩昂的意思,只是觉得这个男人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有些可怜。
       “一些成熟歌星也需要成熟粉丝,我调查过,像谭永麟、蔡琴甚至罗大佑这样的歌星,都是成熟粉丝居多。”
       “成熟会使人理性。人一理性了,我们还赚个屁啊。”“金领”开始有点不喜欢这个员工装出很内行的样子,“再说了,你一大老爷们,迷恋这个男人,莫非你是同性恋?”
       黎轩昂只好拿出杀手锏,对“金领”诉说了一个温暖的故事,他说他老婆得了癌症,医生断定没几个月了,他说他老婆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见到歌星的真人,如果实在不行,也希望能得到歌星的一套衣服。
       说得难听一点,黎轩昂是想要这套歌星的二手礼服给他老婆陪葬。
       “金领”被黎轩昂喋喋不休的诉说弄得有点感动。他跟娱乐圈里的人打交道多了,什么离奇的故事没听说过?尽管如此,“金领”还是被自己公司的这个员工打动了,黎轩昂又不是明星,干嘛要编故事来骗自己?
       “哇靠,你当人家老公也太失败了吧,让自己老婆迷恋别的男人。”
       黎轩昂感觉到“金领”动心了,只好装作很可怜的样子继续编下去。
       “有什么办法呢?她都要死了,毕竟我们结婚八年了。”
       最后,“金领”答应把礼服送给黎轩昂的老婆,条件是,黎轩昂必须装死。
       一周后,一位小天后歌星要到上海开演唱会,为了配合即将上市的大碟,经纪人联合粉丝公司,制造了一起“粉丝自杀事件”,将小天
       后的人气推到高潮。黎轩昂正好可以出演这位在演唱会现场“自杀”的粉丝。这样,“金领”省下了一笔支出,黎轩昂又达成了心愿。
       “双赢!”“金领”扔下一句话,就拿起手机,边打电话边离开了黎轩昂。
       六
       小天后比黎轩昂小整整一轮。二十出头,大腿就跨到了那个五彩斑澜的舞台上。由于天生一双美腿和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所以,无论春夏秋冬,她的腿都光光地露着,无论唱悲伤的情歌还是热辣的劲歌,她美丽的大眼睛都圆圆地睁着。仿佛会唱歌的是她的大腿和大眼。
       黎轩昂在网上搜集着她的资料——
       生肖:双子;血型:B;身高:1米66;喜欢食物:三文鱼刺身、芥末;最喜欢的人:爸爸妈妈;最喜欢的歌星:还没出现;最浪漫的事:拍热气球MV;最欣赏的男人:强尼·德普;喜欢的颜色:粉红、白;第一次演出:2003年,香港红馆_“慈善公益金筹备晚会”……
       这些功课都是黎轩昂必须在一周内做好的,作为她最最忠实的粉丝,如果可能的话,他必须熟知她的祖宗三代,他必须能数出她大眼睛上有几根眼睫毛,他必须闭着眼睛都能认得出她那双玉腿。不仅要熟悉她,还要迅速爱上她,并将因为爱她而吞服大半瓶安眠药。
       黎轩昂像一个迎接高考的毕业生,抱着一堆资料,复习来复习去。公司为了使他“演出”成功,还专门在宾馆开了一间房,让他住进去,更安心地复习。
       这是作为职业粉丝的黎轩昂有生以来最为隆重的一次经历,他很奇怪自己竟然一点也不焦灼,相反,他感到很充实,一种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勇气,使他稳如泰山。他甚至觉得他是在为理想而战,当然,这理想与那个美腿小天后无关,说实在的,他们挂在宾馆房间各个角落的那些小天后的照片,有的纯情,有的风骚,有的狂野,有的淑女,但就算把脸贴在了上边,也一点惹不起黎轩昂的激动。黎轩昂现在只想着穿上那套二手晚礼服,高大魁梧,身边王梦挽着自己的手臂小鸟依人,两人共同踏上红地毯……
       黎轩昂明白,自己是爱kSE梦这个小女人了,他准备为她吞服下大半瓶安眠药,然后死而复活。复活,就是他人生第二次生命的开始,告别过去的开始。
       小天后的演唱会如期在上海举行。
       在一条醒目的大横幅下,黎轩昂发现了那个陈艳丽。她跟一大群粉丝一样,穿着小天后的粉丝服——一件纯白的棉T恤,但是,陈艳丽还觉得自己不够显眼,她把T恤的下摆卷了起来,卷到了肚脐以上好几寸的地方,刚好露出一截雪白的腰肌。的确制造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效果。
       陈艳丽就是命不好,同样二十出头的年纪,要是上帝扔块小砖头给她垫垫脚,没准她能爬得比台上的小天后还高。不知道为什么,黎轩昂对这个竞争对手起了怜悯。
       陈艳丽也看到黎轩昂了。她的嘴角向上挑了挑,迅速地睃了黎轩昂一眼,装作不认识他,继续吹响了口哨。
       据说这场演唱会有两万多观众。
       黎轩昂站在阶梯上,东南西北地望了一圈。看不到一个单个的人,观众密密麻麻地闪动着。
       难怪在入口处,竟然看不到一个黄牛,就连那些卖口哨、望远镜、荧光棒的同行们,也在演出开始的半小时内消失了,他们早早结束了生意,提前进场守候的观众早就绝掉了这些人的机会。
       小天后仿佛是从陈艳丽T恤的小胸脯上飞出来的,一模一样。一身洁白的小白纱短裙,两只洁白的翅膀,头上架着银光闪闪的皇冠,万千宠爱于一身地站在舞台上。
       整个现场像卷起了海啸,一浪接着一浪。
       黎轩昂偷眼看陈艳丽,她居然在小天后还没开口唱歌,仅仅一出现,就哭了起来。
       黎轩昂觉得她实在太敬业了,简直像个受控制的机器人,一按钮,眼泪就能来。
       然而,奇怪的是,陈艳丽不叫,只是在那里静静地流眼泪,尽情地流,完全没有过去那种狂喜而泣的表现,她的眼泪仿佛是不受控制的,甚至,怎么说呢,还带了一点委屈和落寞。
       搞不懂了。黎轩昂没有心思再观察陈艳丽,他在专心等待一首歌。按照公司的约定,黎轩昂会在演出即将结束,小天后唱最后一首告别歌《人间》的时候,在众目睽睽之下,用矿泉水送服掉大半瓶安眠药,并且在过度激烈的狂叫中晕倒。
       尽管不害怕,但是黎轩昂的手心里还是捏着很多汗。
       一首歌,又一首歌,一次狂呼,又一次狂呼,黎轩昂在不安中度过了他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次演唱会。
       接近尾声的时候,舞台下点起了烟花。观众的激情一下子升华到了天空,仿佛有一大群粉丝在空中群魔乱舞。这烟花点得太及时了,完全宣泄了粉丝们被拥挤得无法逃窜无处归依的激情,天空很宽大地接纳了它们。
       “天上人间,如果真值得歌颂,也是因为有你,变得更精彩……”
       这首被黎轩昂一周内反复听烂了的歌,随着黎轩昂的胆战心惊终于登场了。他在小天后唱出“也是因为有你”这句时,将早已经准备好的那大半瓶安眠药一口吞服了下去。
       服了药后的黎轩昂,像完成了一项巨大的责任,变得轻飘飘的。他继续摇头晃脑,一边摇还一边尖叫,叫着叫着,他都不知道自己眼角里掉下了泪,那些药,仿佛是摇头丸,让黎轩昂变得比任何时候都亢奋,他亢奋地哭嚎了起来,他边嚎,边感觉到自己的肩膀上一点一点地长出了一对巨大无比的翅膀,带着他飞离了人群……
       公司接应他的人,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竟然迟迟没有出现。黎轩昂的意识开始飘升了,他感觉自己即将缓缓地离开人间。
       黎轩昂最后的意识,停留在那个用胸脯顶着小天后的陈艳丽的惊叫——黎轩昂,黎轩昂,你怎么啦……她的眼里满含着急切的关心。
       这个傻妞,弄不好要被她弄穿帮!
       洗过了胃醒来的黎轩昂,躺在一片洁净的地方。消毒水提醒黎轩昂,这里是医院,是人类降落到人间最早跌落的地方。
       那么,这里是人间,没错。黎轩昂嘘了一口气。他在人间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穿着那套二手晚礼服,拉着王梦,步入天堂。想到这个,黎轩昂让自己尽快醒了过来。
       那场演唱会的印象逐渐模糊了,而未来却越来越清晰了。
       还好,陈艳丽那个傻妞并没有让他穿帮。人们在一片骚乱和忘形中,哪里会注意到一个小粉丝的呼叫?
       与预计的效果一样,黎轩昂在媒体的前呼后拥下被送进了医院。
       报纸、网络、电视,这段时间几乎都在讨论一个三十三岁的成年男粉丝为了著名小天后服药自杀的事件。
       心理医生分析了黎轩昂的病态心理,他认为黎轩昂有精神病,表现为一种“关系妄想症”,因为黎轩昂口口声声对记者说,我一直追求她,给她写信,给她寄礼物,收藏她扔掉的纸巾,去她住的地方整天整夜地守她,她不应该对我看也不看一眼,我是那么爱她,她真的太绝情了,我只有以死吸引她的注意……
       黎轩昂以一个精神病人的形象出名了。他成了“粉丝族”的反面教材,谴责他、轻视他、同情他的言论到处都有。可是,黎轩昂对他们眼里的那个黎轩昂一点也不在乎,这是他粉丝生
       涯的最后一站。
       演出结束了。
       王梦在自己空空的公寓里,没事的时候,就挂上黎轩昂遗落在枕头边的MP3。两根白白的耳线,两只白白的耳塞,一开机,从头到尾,耳机里都是无声的,偶尔能听到轻微的电磁流声。
       耳朵里凭白无故塞进一些空白,就像一个人的身体沉入深深的海洋,也像一个人的思维陷入黑黑的梦境。王梦任由这些空白把她带到深海和梦境,渐渐地,她开始在里边跳舞了,跟黎轩昂一样,摇头晃脑了,她是那么陶醉。在这无声的世界里,她感到自己是主角,继续唱歌,继续跳舞,自由自在。
       王梦发现黎轩昂是个“职业粉丝”,就是在那天,歌星在报纸上叫“鸡”被抓,黎轩昂奔跑过城市,荧光闪闪地跪到她脚前,一身丑陋得要命的橙黄色。
       可是,这些,对于王梦来说,都不重要了,她的自然规律已经被搅乱,被歌星搅乱。她在他的歌里无法感受到爱,她在他的深情里无法感受到真诚,她在他的眼神里无法得到勇气,他不再属于她。她从不曾属于他。
       王梦开始属于黎轩昂了。
       一个周末的夜晚,丑闻中的黎轩昂敲开了王梦的公寓。他在她的眼里变得神清气爽。
       他变魔术一般地,从卧室里走出来,穿上了一套黑色的晚礼服,说不上好看,但也不难看。只是,很明显地,衣服的尺码不合他,袖子因为肩部过宽而耷拉下来,裤脚过长,腰部更是空荡荡的。
       王梦想笑。看得出来,黎轩昂是想要哄她。就像过去那样,送一些歌星的小玩意给她。
       这是歌星在二○○三年一次颁奖典礼上穿过的礼服。黎轩昂向王梦展示出了带着歌星亲笔签名的鉴定书,那上面,歌星就是穿着这身衣服,举着一个金灿灿的奖杯,露出了熟悉的笑容。
       黎轩昂以为王梦会因为这衣服而狂喜,会像欢快的小海浪一样,朝他扑过来,会在衣服上吻上千百次。他早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一点也不介意自己成为王梦想象中的那个他。因为,他知道,那个他,就是墙上的一幅肖像,要有光,才能映现出来。即便映现出来了,也只能一直呆在墙上,举步维艰。
       王梦只是轻盈地伏到了黎轩昂的怀里。她闻到了气息,是黎轩昂在她枕边的那股熟悉的气息,有汗味有烟味,但都不是太呛人,还挺舒服的。
       她抬起了头,朝黎轩昂咧嘴笑了笑,说,黎轩昂,谢谢你。
       要不是黎轩昂坚决要穿着那套晚礼服跟王梦到婚姻登记处,王梦就不会一个晚上没法睡觉。她用她拙劣的针线活,将那套晚礼服的袖子、裤脚摺短了好几寸,密密实实地缝了起来。
       最终,衣服宽宽大大地勉强搭在了黎轩昂的身上。说实在的,除了黎轩昂的脑袋一直都很喜气洋洋之外,其余被衣服覆盖的地方,显得一点都不精神。
       王梦现在时常懊悔,作为人生的重要时刻,应该让黎轩昂穿一套合适的衣裳,然后去照几张相片留念。
       每到换季的时候,王梦就打开衣橱整理衣服。那套黑色晚礼服,尽管已经过了几年了,还黑得那么纯正,一点颜色都不褪。严格来说,这套衣服仅仅只被使用过两次,一次是歌星接受奖杯的时候,一次是黎轩昂结婚登记的时候。
       人生真的,真的他妈如戏。歌星出席大大小小小场合,说了无数句套话、应酬话甚至假话,独独这句话,被他说对了。
       责任编辑 杨 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