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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宇宙制造者
作者:叶 勐

《人民文学》 2007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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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我破口大骂,不是骂贼,是骂李平。我承认,我有点激动,可有什么办法不激动呢?试想一下,一个不大的书店,每天往来不超过五十人,却坚持每天丢一本书,连续两个月,并且,仍在坚持。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我们不会谴责贼什么,只能说是店主出了问题。出了这样的问题,不是傻逼又是什么?我承认,我有点激动,可有什么办法不激动呢?试想那个贼,每天都要坚持跑来偷上一本书,风雨无阻,当然也不绝对,理论上讲他可以休息,但必须在下次干活的时候把数量补上,也就是说要一次偷两本或以上。这种情况完全可能,如果贼恰好也是人类的话,那他就和大家一样,要吃要睡,要应酬,要恋爱,要头疼脑热,要忧郁。我靠,如果一个贼为偷书而忧郁,那他是值得同情的,至少比那个店主要值得同情。我承认,我真有点激动了,没法不激动,这个店有他妈我一半股份。
       李平是这样反驳我的,首先他说,没抓到贼并不等于没抓,抓不到绝对是贼的问题,人不能凭经验判断事物,在没有深入了解之前,我没有资格下任何结论,也没有权利对他横加指责。就是说,我对贼缺乏了解,缺乏必要的认识,我拒绝接受一个概念以外的贼是不现实的。就像转基因大豆,我不能因为它重达一公斤就否认它,只可以说它与以往不同,也只能这样说!他还话锋一转,比较起了我们对这个书店的付出,他说从法律上讲,我是这个书店的股东,但我又尽过多少股东的义务呢,每天只顾着忙活自己那些事,这个时候却跳出来挑毛病……这些话听着那么亲切,跟我小时候我妈的台词是一样的,作为被指责的一方,我大概能了解爸爸当时的心情,因为我也到了当爸爸的年纪,尽管还没有证据表明我已经是个爸爸,但我已经在尽一名爸爸的义务了。爸妈当年吵,并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他们说我将来只能去工地上千体力活的时候,带着伤心和恐惧,而我最终没去做苦力,也并不是考虑到他们的情感,而是因为我对那些不感兴趣,我想如果感兴趣的话,还是会去的。所以说,客观上讲,没有一个人能改变另一个人、或者一些事,所以我和李平的争论是没意义的,我们早该去抓贼。
       我参与抓贼的第一天丢了一本书,名字是《美元硬过人民币》,第二天丢了《达马的语气》。这两本书的丢失让我眼前一亮,我开始研究李平打出来的那份长长的单子。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贼偷的书,大部分是我喜欢的,这说明我们很可能趣味相投。
       真是越来越有头绪了,我和贼开始用一种特殊的方式交流,有点昂贵,但是没别的办法,甚至于,如果哪天书没有丢,我就开始焦躁不安,开始为书店的品位担忧,开始满世界寻找值得一偷的书。一些日子过去了,我和贼的交流仍然愉快,但问题是,已经快没什么可偷的了,我在想,为什么那么多有趣的家伙们不出书呢?那我或许还能抵挡一阵。我挑了一本《女巫制造者》,为了保险起见,还专门去豆瓣搜了,喜欢这本书的也喜欢《散装麻雀》、《橡皮年鉴》、《六个苹果或动词》、《藏地民间书》、《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灿烂》。其中《六个苹果或动词》、《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已经被偷过了,《橡皮年鉴》和《灿烂》这里没有,《藏地民间书》是什么书我不知道,也不知道贼是否喜欢,最后我选了《散装麻雀》,把它放在最醒目的架子上。
       这本书外边是买不到的,因为它根本没有出版,它是作者自己印的,我花三十块钱买来,一直在看,也一直没看完。
       结果是,两本书全不见了,一本被偷了,另一本却是被买走的。《散装麻雀》是被买走的,我很失望,因为它没被偷走,也没有被看完。当然看完与否并不重要,如果是为了看完,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去看,只不过是,我想把它看完。
       《散装麻雀》是一本只有一本的书,卖了就没有了。它是被贼买走的,想必他看了一点,和我一样不知所措,一样想把它看完,想知道作者要说什么,只有看了一点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冲动,恰好这本书要一点一点看,恰好这本书外面是找不到的,没别的办法,只有买走,买走是因为,他没把握偷走。
       B
       说说这个贼。其实我们早就知道他是贼了,迟迟没动手,不是为了交流,傻逼才会这么交流,交流。只是我们自慰的一种托词。真正的原因是,这家伙手法太快,实在没办法判断书在哪里,是不是一定在他身上。如果不在,我们会很被动,如果在,又是怎么过去的呢?《散装麻雀》的事给我们吃了定心丸,贼果然没有这个本事,他连一本书都不敢偷,更不要说每天一本。那么,那些书怎么解释呢?答案是,它们确实丢了,只不过丢在了这间屋里。就是说,贼每次都会把书藏在书店的某一个地方,这是个我们不知道的空间,应该会很大,要容得下很多书。在这个屋子里面,真有这么一个空间吗?
       C
       几年前,老徐来城里打工,之前他已经在乡下做了十年木匠,打过门窗、桌椅板凳、箱柜、农具,甚至棺材。他是个好手艺人,好不好就在于用了多少钉子,钉子用得太多会让雇主不满,但是现在会打榫的人越来越少了。老徐进城后的第一个活计是做书架,这个在技术上不是问题,但他还是多少有点紧张。因为在乡下很少有人打这个,这个东西看上去好像没什么实际用途,并且还要花钱去填满。如果填满后长年看也不看,那还不如摆些碗筷来得实惠,更不如钉门做成箱子。
       还好,雇主给了图纸,标注得很详细,也不吝惜钉子,老徐就照做了,做得很好。唯一不好的地方是,他擅自把书架的托板加宽了,他觉得书架太厚,托板又太窄,无形中会浪费很多空间,他觉得这没什么不好,可以多装很多东西。这个改动让雇主很不满意,老徐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满意,他很想知道,但终于还是不知道,因为雇主如数给了工钱。
       老徐走后,这里成了一个书店,架上被放满了书,书当然是放在和边缘齐平的位置,不然的话,露出长长的木托架,会很难看,于是,书放满了,后面便形成了一个很大的空间。这个秘密首先是被主人发现的,这本来不是秘密,这只是老徐当初的自作聪明。但是有一天,他从架子上拿一本书,书是留给顾客的,他只是翻翻,忽然,他觉得书很好看,一时间有点放不下了,他有把它读完的冲动,但他还是把书放回去了,因为顾客就要来取。他把书放回去,大概有点用力,书陷了进去,他伸手去抠,不知道是抠是推,是抠吧,但书是向里去的,消失了。书架上少了一本书,其他的书就立刻合拢过来,看不出一点迹象,他一下子很得意。那之后他常这么干,很疯狂,他曾经很多次发誓再也不这么干了,但是没用,他实在太喜欢那一瞬间的感觉了,他感到那个空间,是有生命的。到后来他有点怕了,只好把书店兑出去,兑给了两傻逼。
       这两个人从不接近书架,他们只是整天对着书架,把书卖掉或者丢掉,后来,这个空间被一名顾客发现了,开始独自享用,可能还告诉了别人,也可能不止一个人,很多人,大家都知道这个空间了。
       除了书,还有别的,比如说,谁谁的私房钱,是放在最右上角的那本书后面,那本书是《秦皇岛地图册》,几百年不会有人去动;谁谁在郭敬明里加了一封情书,过一会儿有个姑娘会来打开;还有谁谁,把一包彩色的不明颗粒放在前边书架第三排第六本后面,过一刻钟,他去第四排第九本后面会拿到钱。有没有可能,哪天谁活腻了,把一颗炸弹放进去呢?完全有可能,因为那是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之外的世界,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人能说得准,更何况世界以外的。
       D
       之后,我和李平终于也知道这件事了,我们各点上一根烟,默默抽了一会儿,李平用夹着烟的手扒开一本书,眯着眼睛朝里看了看,说:本·拉登会不会藏在里面?
       [责任编辑 那 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