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小说]细嗓门
作者:张 楚

《人民文学》 2007年 第07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1
       上林红抵达大同那天,是腊月十六,离过年还有些时日。出了检票口,她没急着跟岑红联系,而是独自在火车站附近转悠了两圈。单从火车站看,这座城市跟十七年前并无变化,旅客如织,黑灰的天宇低垂。林红长吸口气,先到一家饺子馆要了碗水饺。水饺油大,她随手倒了些陈醋,后来她盯着那只灌满陈醋的破啤酒瓶。啤酒瓶里漂浮着团黑糊糊的东西,她用筷子蘸出,却是两只淹死的苍蝇。林红用牙签将它们挑到餐桌上,戴上眼镜,仔细研究着它们。研究完后,林红就完全没了胃口。她从旅行包里掏出一块硬邦邦的面包,就着饺子汤吸溜着吞咽下去。吃完了就跟老板娘要餐巾纸。
       “厕纸啊?在桌上嘛!又不是没长手,自己撕!”
       这座城市的口音还和若干年前一样狠辣干进,林红用手纸擦拭着眼镜,却越擦越模糊。后来她倚着饺子馆的脏门板,恍惚间又回到一九八六年的冬天。
       那时,父亲刚从部队转业,父母带着她跟妹妹在火车站前的饺子馆,要了一斤茴香猪肉馅饺子。肉多菜少的饺子和辛辣的大蒜让两个女孩忘记了告别时的忧伤,变得活泼起来。林红喜欢大肉馅的饺子,这样的饺子每年也只能吃一两次。那天,她跟妹妹吃得很快,等她们吃完,才发现父母手中的筷子悬在半空动也未动。他们近乎怜悯和自责的神态让林红有些羞赧,那年她十三岁。十三岁的林红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让父母省心一些:她往肩膀上揽了两个硕大包裹,包裹很沉,装的全是铁筒菠萝罐头,这大抵是空军部队给转业指导员的最后礼物了。她背着行李,在父母温柔的斥责声中,蹒跚着牵着四岁的妹妹走向检票口……
        从饺子馆出来,她还是没急着给岑红电话,而是到站前的超市转了转。如若要去岑红家,最好给孩子老人带些礼物。要是没记错,岑红的孩子今年六岁,六岁的男孩喜欢什么?林红斟酌着买了旺旺大礼包和一套奥特曼光盘,又给岑红的公婆买了两瓶鹿龟酒。她晓得岑红跟公婆住在一起。从超市出来,林红这才蹲在台阶上,给岑红打电话。她告诉岑红,她出来旅游,在北京转了转,没啥意思,就来……看岑红了。她很想岑红。为了强调她来大同的原因,她说,她已经三年没见过岑红了,不知道岑红是瘦了还是胖了,是梳着马尾辫还是烫了直板?她语气有点哽咽,有点幽怨,她的声音细细的,在嘈杂的火车鸣笛和旅客喧嚷声中显得微弱而楚楚动人。
       岑红对她的到来并不怎么吃惊,仿佛早已预知故人来访,她们虽多年未见,却时常电话联络,但小小的惊喜还是能听出来。岑红说,你怎么没提前给我信儿啊!哎,我在汾阳呢,现在是……下午三点半,晚上还要跟德州客商吃饭。岑红在那头沉吟了会儿说,这么着吧,我让李永去火车站接你,你先到我们家住一宿,明儿一早我赶回去!林红对岑红的建议没肯定,也没否定,也就是说:她对岑红的安排似乎很满意。
       像那些满怀希望的等待者一样,林红在候车室门口站了足足一个小时。在这一个小时里,她又饿了,只好买了几只茶叶蛋,三两口咽下,又买碗米粉哆嗦着吃完。她从没这样饥饿过,她忘记她有两天没吃过任何食物了。
       那个叫李永的男人终于来了。他径直走到林红面前,放肆地瞄她几眼,伸手就去抓林红的行李箱。林红没说什么,她根本就来不及说什么,三步并作两步紧随其后。这个叫李永的男人还像多年前一样沉默,她有些慌乱地盯着他有力地摆动的臀部,来到一辆警车前。她上了车,安静地坐到后座,怯怯地目视着李永的头发。这个男人给她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的头发,看上去黑而繁密,根根倒立。
       “火车上累吗?人挺多吧?学生们都散寒假了。”
       林红低声说:“不累。”
       “走了十多个小时吧?有座位吗?”
       “十小时四十九分。普快。”
       “这些年……挺好的吧?”
       “挺好。”
       “家里人都好吗?”
       “都好。”
       “哦。”李永似乎不知道说什么了。
       “你们……也挺好的吧?”林红把头俯低,掏出唇膏,偷偷刮着暴皮的嘴唇。
       “能有什么不好的,”李永叹息声,“就那德性。一天一天地过吧。”
       “你胖了。”
        “你瘦了,”李永似乎有些惊讶地说,“你怎么这么瘦啊。有皱纹了。”
       “是啊,”林红挤出丝笑容,“不过,你还那么年轻,男人都抗老。三十岁的男人……不都是……花骨朵吗?” 对林红揶揄性的赞美李永没吭声。李永没吭声,林红也就不好再说别的。林红就又给岑红打电话。岑红漫不经心地问,他怎么刚去接你?林红嗫嚅地说,这也不晚啊,反正我也没什么要紧事。岑红低低嘟囔句什么,林红没听太清。其实除了火车站,这个城市变化还是很大的,在黑夜中,还是窥出灯火亮了,店铺挤了,拉煤的大卡车少了,鬼魅的高楼在暗中闪着橘色灯火,让人心里一热一热着疼。李永一直抽着烟,林红不时小声咳嗽两声,将车窗玻璃轻推开一半,傍晚的风硬硬吹过,林红打个冷战,不由得将臃肿的腰身紧紧反抱。她听到自己的心脏还在紊乱地、强劲地敲着胸腔,仿佛随时要从两个温暖的、倭瓜花般瘦小的乳房中间跳脱出来。
       2
       岑红的家,让林红吃惊的是,结婚时用透明胶布粘到门楣的大红“喜”字,还艳艳地红着,这让林红一下子有点时光逆转的错觉。岑红的公公正在厨房煮饭,岑红的婆婆在刮鱼鳞。那条鲢鱼还活着,挣扎着蹦躞,将鱼鳞鱼子甩得遍地皆是。婆婆就叮嘱身边的男孩拿锤子,那个虎头虎脑的男孩,无疑就是岑红的儿子。孩子很快把工具拎来,照着鱼头就是一锤。林红的身体随着锤子的重击晃悠了一下。李永从身后扶了扶她肩膀,说,你是不是累了?累了的话,先到屋里休息休息。林红红着脸说,怎么会累呢,见到你们,高兴得跟吃了兴奋剂似的。边说边拿礼物,热情地塞给孩子。
       李永的爹妈仍保持了东北人的豪爽实在,端茶倒水洗苹果,对林红不远千里来探望岑红表示了诚挚的、近乎感恩的道谢。他们责备林红为何独身一人前来,而没带丈夫和孩子?这样多见外啊!林红就说,他们还没有要孩子,丈夫去北京培训了。两位老人又问,去北京培训什么?林红还没吭声,李永就介绍说,林红的丈夫是当地有名的理发师。老人们就盯着林红的头发说,怪不得呢,闺女的头发这么漂亮,孔雀开屏似的!林红头发是那种暖暖的酒红,烫的小波浪,这两天的旅途让头发变得乱碎不堪。她沉默片刻后,对两位老人说,她的头发不是她男人做的,她从来不让她男人烫头发。两位老人多少感到有些意外。在他们看来,理发师不为妻子理发是不合情理的。 对于两位老人的多嘴多舌,李永变得不耐烦。他大声地说,今天晚上,他跟林红不在家里吃了。为什么?岑红刚才打电话说,她在酒店订了桌。他要带林红去会见几个唐山老乡。老人们就开始唠叨为啥不早说呢,糖醋排骨都炖好了,鲢鱼也入了锅。孩子则张罗着跟父亲一起去酒店,被李永生硬地拒绝了。他对孩子说,你要在家陪爷爷奶奶吃排骨,排骨能让你脑子变得更聪明、骨头变得
       更坚硬。
       “你干吗骗他们啊?”林红坐到车后座问,“岑红……肯定没给你打电话。”
       “没啥,”李永说,“跟你待会儿,说点话。她不在家,我得尽地主之谊吧。”
       “家里不一样说吗?”林红幽幽地问道。李永默不做声。她有些尴尬地拂拂头发,暗中瞅着李永。李永的脸在黑暗中倏地亮一下,灭了,再亮一下,再灭,她根本看不出他有何表情,而看清他的表情,对林红来说,是件多么迫不及待的事。
       “其实没什么,”李永说,“能有什么呢。”
       是的,能有什么呢?
       去的是家海鲜店,李永点了扇贝、鲍鱼,要了只个头不小的龙虾。林红还没到过这么豪华的餐厅,缩在李永身后,总是欲言又止,间或愣愣地盯着水池里游来游去的鲟鱼。等上了包间,一看却是个十来人的大包,两人在空旷的包间里显得那么小,又显得距离那么远。既然谁也没提出坐得更近些。两个人也就那么远远坐着,中间隔了三四把雕花木椅。林红打量着李永,李永正在开红酒。这男人还跟七年前一样有味道,他的味道是从他的动作里迸发出来的——他的每个动作都僵硬呆板,无论举手投足,都仿佛出生的婴儿般混乱、不明晰、没有丝毫目的性。林红向来不喜欢动作敏捷的男人。
       “你喝点红酒吧,暖胃。”李永没等林红回答就把酒给斟上了,推到林红眼前。林红把杯子擎起,红酒来回晃着,在倾斜间舔着玻璃杯,要从坚硬的透明中流出来似的。
       “我知道你来这里干什么,”李永说,“你们不愧是闺中密友。”
       林红的身体轻颤着。
       “你冷啊?服务员,把温度调高些!”
       “一点都不冷,你别麻烦她们了,她们不容易。”
       “顾客是上帝嘛!这年头有谁容易呢……你该多穿点。”
       “我穿得一点都不少。”林红呷了口红酒,“我挺暖和的,我穿得多。”
       “她都跟你说了?”
       “说什么?”林红问,“你……说什么?你想说……什么?”
       李永好奇地看着林红,好像他刚刚认识林红一般。他的样子让林红有些不悦。
       “我什么都没说。”李永说,“一切都挺好的。”
       “你们之间没什么事吧?”林红大口大口地喝着酒。李永极少看到女人这样喝酒。林红的脸色并没有因为生猛地灌红酒而变得绯红或妩媚,她的脸色还像刚下火车时那样:苍白里有种不干净的、黏稠的灰,又有些肾炎患者慵懒的虚胖,仿佛随时会睡着或者随时从梦中惊醒。
       “我们……打算春节前离婚。”李永想了想说,“你真不知道?还是装的?”
       林红吃惊地放下手里的杯子,木木地盯着李永。
       “我以为,她早跟你说了……”李永点支烟,片刻烟雾就把他跟她隔离开来,“我还以为你这次来,是她请你来当说客的。”李永自嘲地笑笑。他的牙齿并不齐整,但是很白,没有丁点烟渍。林红看着他的牙齿。
       “你跟她有两三年没见了吧?”
       “嗯。”林红说,“我上次见到她,你们家小孩刚满三岁。她带孩子回娘家过年。但是你没来。”林红有些遗憾似的说,“她说你值班。人家是越过节越轻闲,你们警察正好相反。”
       “小偷也要过年嘛。我们有七八年没见了吧?”
       “是的。”林红低着头说,“七年。”她抬起头,“这次是我第三次……见到你。”她好歹暖和些,她终于不再喝酒,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李永。
       林红第一次见到李永是在石家庄,岑红做流产,林红那时没考上大学,已经在县里的肉联厂上班了,她从唐山跑去照顾她;第二次是在唐山,岑红结婚回娘家摆喜宴,林红当伴娘。说实话,这么多年来,尽管一直没见李永,林红对他的相貌倒颇为熟悉。他的样子看起来有点性感,比如他的嘴唇,他嘴唇薄,薄得近乎透明,仿佛是玉石精心雕刻出来,有点润,润中浸透着一星亮,正是这星亮,让他整个宽阔的下颌生动异常。他眼睛是单眼皮,不大,也不小,眼神里无甚内容,也不单纯——一没有桀骜不驯的凌厉,反倒透出些疲惫和忠厚的尘土气,或者说,是那种春天时掺和着猪粪的泥土味。
       那年岑红上大三,对于那次两人性生活上的疏忽,岑红付出了补考跟习惯性腰疼的代价。作为岑红高中时代的闺中密友,林红陪李永在手术室门外,坐了将近一个小时。那是他们独自相处最漫长的一次。李永穿着件白衬衣,领子有点脏,里面没套跨栏背心,他不停地在走廊里走动。神情焦虑呆滞。后来可能太热,他不耐烦地将衬衣领子扒拉开,露出发达的胸肌,本来林红眼睛有些近视,但在明媚的阳光中,她还是注意到他乳头上黑色的毛须从衬衣里斜探而出……她当时为注意到如是的细节而有些羞涩,她只得从椅子上站起,陪他在走廊里象征性地溜达,以此来表示她跟他同样焦虑,同样对这次刮宫手术抱以并不充足的信心和对岑红身体的担忧。
       “是啊,七年了。”李永说,“过得真他妈快。不是一般的快,像是……像是……”他实在想象不出恰当的比喻。
       林红就替他说:“像是午睡时做了个……杂乱的梦。”
       李永笑了:“你还经常读书吗?还读张晓风的散文吗?”他笑起来时宽阔的下巴配上他短短的头发非常明亮。
       “为什么要离婚?”林红并没有回答李永。他竟还记得她喜欢张晓风的散文。“你们非得离婚吗?”她声音平淡,细细的,不像在询问,反倒像是在喃喃自语,没有丝毫探知他人生活隐私的热忱,也没有对老友不幸婚姻生活的惋惜。李永倒是有些讶异了。她木讷地翕动着唇瓣,还想说点什么,最后,她端着红酒咕咚咕咚喝起来。有几滴顺着下巴流到她的脖子上。她的脖子又细又白,褶皱横生,像只脱毛的老火鸡正仰着脖子舔雨水。
       3
       这天晚上,林红跟李永喝了很多酒,其间岑红给林红和李永分别打过电话。林红告诉岑红,她在跟李永喝茶聊天。她说出“聊天”这个词后觉得有点不妥,于是她补充说,她已经晓得了岑红跟李永之间的事。她并没有说出“离婚”这两个字,她深信岑红已经明白她到底想说些什么。当然,她没有透露其他的一些细节,比如,李永跟她喝了不少红酒,还抽了不少烟。除了李永无所谓的神态跟她自己混乱的思维,那顿价格不菲的晚餐其实并没给她留下更多印象。晚上休息是在一家三星级宾馆,李永给她找了间干净舒适的标准间。当她褪去厚重的羽绒服换上拖鞋时,李永还在沙发上看她。于是她提醒李永,他该回家睡觉了,天色已经很晚。李永没说什么,林红就泡了茶,端了杯给他。他坐在沙发里的姿势很放肆,吞云吐雾,后来他竟然把鞋脱掉,将腿搭在沙发扶手上。
       “我跟她离婚,是因为我有别人了。”李永说,“我对她一点感觉都没了。实话实说,我跟她过够了。”他的那条腿一直抖着,他好像有些得意,也有些失意,“她明天就回来了。你先在我们这里玩几天,等你走后,我们……就去办离婚手续。”他盯着墙角,似乎那个墙角隐藏着无数布满灰尘的秘密,“希望这几天,你能玩得开心。你去过云岗石窟没?”
       林红的嘴唇一直蠕动着,没有声音。李
       永说:“我知道你是她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女人嘛,结婚后还有朋友是很不容易的,你担心她合情合理,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是……”他站起来,将手探出去,握了握她的手,“你也应该理解我的感受。”
       他竟然让她理解他的“感受”,林红倒退半步,喏喏着说,你该走了。
       李永很礼貌地跟她握手辞别。林红插上门,将门反锁,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这天晚上林红睡得并不好,那只乌鸦又在梦里诞生了,或者说,这只粉红色的乌鸦,伴随着她从唐山一直飞到大同。无论是在唐山火车站的候车大厅小寐,在特快列车上迷糊,还是在旅馆温净的房间里貌似酣睡,那只乌鸦都在安静地冷眼望她。它油光水滑,踯躅着朝她踱来……林红醒了,醒了的林红将壁灯全部打开,艰难地喘着气。她快速奔到窗前,犹豫着拉开一角窗帘,相对于明晃晃的干冷的白天而言,她似乎更喜欢黑夜。
       天原来早就亮了,阳光晃眼。她囫囵着洗完澡,然后给妹妹打电话。妹妹没接,是个男的接的。这个男人的声音很陌生,以前从没听过的。妹妹又换了男朋友?林红问你是谁啊?对方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用一种挑衅的口吻反问,你是谁啊?他的声音尖利暴躁,明显是个刚过青春期的男孩。这样的孩子没教养是正常的。妹妹总是喜欢形形色色的男人……她已经跟过多少男人了?林红一阵眩晕,随之呕吐就无法抑制地开始了——她在卫生间待了足足半个时辰,每当她直起腰身,呕吐就重新开始。她盯着马桶里的污物和卫生纸,内心无比洁净——该吐的总要吐出来,该说的话总要说出来。
       林红默默地注视着镜子。镜子里林红的脸色好多了,是那种植物根须的嫩白。
       她心不在焉地联系岑红。岑红手机未开。林红想了想,把自己的手机也关了。已经上午八点半,岑红还在睡懒觉?这孩子从少女时期就整日睡眼惺忪,无论是跟人谈话还是自己发呆,她的眼睛总是没有完全睁开的样子。这常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她要么自卑得要命,要么骄傲得要死。岑红倒无所谓。她好像对一切都无所谓,大大咧咧的。有次;林红亲眼看到她将一沓手纸塞到裤裆里,当岑红留意到林红在观察她时,她吐了吐舌头解释说,卫生巾用完了。林红绝不做这样的事,这样的事不该是女孩做出来的,但这些并不妨碍林红跟岑红成为朋友。高中时,她们都穿米黄连衣裙,梳吊辫,一起到餐厅打饭、蹲厕所,晚上会跑到一张床上搂着睡觉,连她们的乳罩也都是同样的型号、同样色调和同样的款式。有那么段时期,她们两个甚至越长越像,比如说,林红的眼睛本来大而幽深,后来却越长越细小,看人时眼神游离,仿佛旁人都是用来蔑视的;岑红的皮肤本是麦粒黄,跟林红好上后,肤色越来越浅,到最后。变成了林红的那种近乎透明的乳白……这些神秘的变化叫她们两个吃惊,吃惊中挣扎着些许羞赧,慢慢地,隐隐升腾起对彼此的厌恶,她们只好互相怄气,互不理睬。
       厌恶来得快,也就消失得快,不消几天。怄气变成了想念,都念起对方的好,互相给对方写信。林红的信写得比岑红的信更情真意切,也更富有色彩,她会引用席慕容跟汪国真的抒情诗,来证明她对岑红的友谊的纯度和热度。岑红就不同了,她极少回信,她更喜欢用行动来表达歉意。她会拉着林红的手去学校的商店买便宜的头花,或者从学校的花圃偷一朵蔷薇,插进灌满清水的墨水瓶。清晨放到林红的书桌上。
       现在林红的手里就有一盆微型蔷薇,虽是冬天,却开得繁复肥美。林红一直是个养花高手,她家里有口硕大的瓷缸,她在肉联厂当屠宰女工时,经常把从冷库里偷来的猪内脏存进一口一人高的破瓷缸,专用来沤花肥。自从开了肉铺后,她的肥料沤得更好,常有养花的老头老太太跟她讨要,她也乐意把自己养的花送给熟人。这盆蔷薇就是林红赠给岑红的礼物。把这盆娇嫩的植物从唐山带到大同是多么不易,她把玩着花盆,心脏倏地就顶到了喉咙。为保持镇定,她颤抖着手指掐死了叶片上的一堆红蜘蛛卵虫,等她把蔷薇塞进旅行包,就有人来敲门了。
       来的不是岑红,而是李永。
       不光是李永,还有个陌生女孩。
       这女孩把自己包裹得像只粽子。李永平静地向林红询问,昨天晚上睡得好不好?有没有怯炕?林红说,一觉就到天亮了,好多天没睡这么香这么沉了。她说话时疲惫的神态没有逃脱李永的眼睛,李永又问林红吃没吃早点,林红说还没有,她早晨一般不吃饭,好多年了,一直都这样。吃早饭会让她胃疼。李永蹙了蹙眉说,你连毛病也跟岑红一样。长期不吃早饭,胃病只会越来越厉害的。我们到“永和豆浆”吃馄饨吧。
       林红一直注视着那女孩。李永大清早带一个陌生人过来,让林红有些纳闷。
       “岑红刚才打电话说,她联系不上你。”李永在电梯里说,“她让我转告你,头中午她就到了。”
       “真是麻烦你们了……”林红嗫嚅答道。她的木讷并不妨碍她在电梯里机敏地窥视那女孩。女孩把蓬松的波希米亚式围巾解开了,林红这才发现,她的头发非常短,一层蓬松的、厚实的、金黄的卷毛顶在头顶,像是头顶上开出了一朵向日葵。在宾馆前台结账时,林红还在不时瞥着女孩,女孩也不时瞥她几眼。林红将目光怯怯挪开,不经意就看到那张发票。是两间房。两间房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林红的是单间,而另外一间是双人间。这样看来,昨天李永也住在这家宾馆。
       “永和豆浆”店大得很,人也异常多。空气里满是炸油条和韭菜合子的香味。李永好不容易找了个靠近落地窗的座位,跟女孩并肩坐了。“忘了给你介绍,”李永面无表情地说,“这是米粒。米粒,这是林红。你嫂子的好朋友,林红。刚从唐山过来的。”
       米粒朝林红笑了笑。她笑起来很可爱。她有颗龅牙。
       “你名字很好,”林红的声音很小,“是你本名吗?”
       “我妈起的,”米粒说,“我妈喜欢标新立异。”说完,她扭头对李永说,“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妈养的那只狐狸犬,前天早晨,做了一个它这辈子最聪明的选择。”等她发觉林红也在注视着她,她反而就不说话了。李永问,它是不是又把肉骨头偷着叼给隔壁的小母狗了?米粒这才“咯咯”地笑着说,“这次它干得更彻底,”她伸手掐了掐李永的脸蛋,“它终于跟那只女狗私奔了,都两天没回家了。”
       “你们怎么不去找它?”李永点上支香烟。
       “我们干吗去找它?”米粒有些吃惊似的问,“你不觉得它很幸福吗?”
       对于米粒赤裸裸的调情和表白林红很不适应,林红不是傻子,她知道米粒其实真正想说些什么。女人的嗅觉通常要比猎犬还灵敏。如果没有猜错,女孩无非就是李永的新欢,或者说,这个看上去很聪明的女孩,就是林红婚姻生活中的第三者。这个第三者的年龄不会很大,即便不是大学生,应该也是那种刚刚上班一两年的公司小白领。从面相看,她脸颊的线条流畅,没有丁点油腻斑驳的光泽,额头也明亮,衬得狭长的丹凤眼格外多疑机警。睫毛呢,倒是粗长黑润,透些芭
       比娃娃的纯真。
       “你跟岑红长得很像呢。”林红说,“不过,她年轻的时候,可比你俊多了。”
       米粒的脸色刹那间变得绯红,李永则神色坦然,对于这样的效果林红倒是很满意。她重重打了个喷嚏,用很浓重的鼻音对米粒说:“你很喜欢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吗?” “什么?你再说一遍。”米粒有些茫然地说。
       林红鼓足勇气,大声说:“你是读过书的人,应该明白。”
       “这个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米粒说,“你的好奇心跟你的年龄一点都不匹配。”
       “是跟我没有关系。但跟岑红有关系。”林红的声音突然高了八度——或许她自己也未曾料到。她摆出一副自己被自己吓到的样子。快速地喝了口汤水,然后一字一顿地说。“我觉得,你跟他,一点都不般配。”
       “你到底说什么哪?”
       “说的就是你。”
       “喊!你这种……乡下大妈……我见多了。”米粒懒洋洋地说,“虚伪狡诈,小农意识,没见过什么世面,一个赛一个的丑,跟老母猪一样蠢。”米粒把头偎依住李永的胳膊,“你们天生爱管闲事。你们天生就不是我们的对手。”
       她使用了“我们”和“对手”等一干词,林红倒有些意外。让她更意外的是,李永一句话都没说。这个时候她非常想听听李永会说些什么。
       “有一天你也会老的。”林红说,“总有一天你也会到更年期,”她不等米粒有任何反应接着说,“等有一天,男人把你甩了,”她瞥李永一眼,“你就会明白。”她站了起来,双臂撑着油腻的桌布,“你也就是个破鞋的命。”
       一杯滚烫的茶水泼到林红脸上。米粒毕竟嫩,她还是没有沉住气,这很好。不是一般的好,是非常好。林红盯着李永。李永铁青着脸站起,看了林红足有五秒钟,他的目光中不是愤怒,而是诧异。后来他拽着要扑上来的米粒迅速离开“永和豆浆”。他们很快就横穿过斑马线,拐到酒店附近的巷口。李永揽着米粒的腰身,而米粒显然是在挣扎,伴随着若有若无的尖叫声……店里所有的顾客都盯着林红。林红晓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丑陋无比。她早晨忘记了化妆。她的脸一定比初生的蒜瓣还要白,而她肥大的、浸染着油渍的绿色羽绒服也定让她显得臃肿不堪。更糟糕的是,茶水顺着她的鼻子不时滴到胸脯。胸脯垂死的鸟雀一样剧烈起伏着。在这些天来时常失控的胸膛起伏中,她隐隐感觉到一团火从乳房中间燃烧起来。这火旺盛忧郁,她甚至看到了它蔚蓝色的、近乎透明的舌头瞬间就烧上了自己的瞳孔。
       4
       林红在饭桌上发现了一个手机。是李永的。她随手察看了已接电话,便看到了米粒的名字。米粒在两天里总共给李永打了十三个电话。林红冷笑了一声,把米粒的电话记下来。
       走出“永和豆浆”,风刀凛冽,这个城市的冬天还和若干年前一般冷。林红后悔起来。当着李永的面侮辱一个他喜欢的女人,无论如何都是不明智之举。她不该当面骂米粒,即便骂的话,也不该骂得那么下流。李永的本意她也清楚,他只是想让她看看。他喜欢的是怎样的一个人,当然,这个人适不适合他、以及她对这个人的看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传达这样一种信息,他跟这个女人的关系已经到了何种程度,并且变相地警示她,他跟岑红的事,她最好别插手,即便插手,也不会起什么作用。他在得体、优雅地劝解她。
       现在她非常迫切地想听到岑红的声音。她突然想把岑红的身体紧紧抱住,像若干年前一样细细安抚她粗糙、健壮而颀长的身体。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女人和女人酥软的拥抱,才最温暖纯净……等情绪稍稍安稳,她打了辆出租车,径直去了趟空军军区大院。站岗的是个细眉细眼、满脸痤疮的小当兵。他并没有盘问她,或许他把她当成探亲的军人家属了。让林红奇怪的是。这个大院和若干年之前仿佛只是经历了一个白天晚上,没有任何变化:那堵将陆军军营和空军军营隔开的花墙,仍然蜿蜒着伸到篮球场,仿佛一条已经腐烂的、褪了颜色的猪盲肠。红色的水塔依旧伫立在营房的西侧,几只乌鸦在塔顶盘旋。她和妹妹曾经爬上水塔捉麻雀,在父亲受排挤的那几个月,她带着妹妹去水塔下捡过烂橘子。妹妹那时候多听话,扎着羊角辫,眼角下全是小雀斑,捡着捡着妹妹困了,她就背着妹妹捡。那些腐烂了一半的橘子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她喜欢那种蕴藏在清香里的腐臭气息……
       那年夏天,更多的时候,是她一个人来到水塔底下玩耍。说是玩耍,其实是来观察那只乌鸦的,那是只粉红的乌鸦。长大后她曾经想过,也许,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见过粉红色乌鸦的女人。她通常离它三四米,她并不敢靠近它,它也只是在树阴下梳理着羽毛,或者像一个士兵来回着踱步,间或腾空而起,在离地不远的半空中扇动着羽翼。这常常给林红造成种错觉,它不是只乌鸦,它只是一团温暖的有些暧昧的火焰,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将她的心脏小心地炙烤。她曾经把这只乌鸦向岑红描述过,岑红听了完全没有觉得惊讶。她只是很平静地告诉岑红,她没见过粉红色的乌鸦,小时候到麦子地挑菜时,倒是见过一条细长的白蛇,那条蛇很安静地从她身边游过,没有咬她,她觉得非常幸福。
       刚离开空军大院,岑红的电话就紧打过来了。她语速很快,她说才下火车,马上就到家了,你到楼下来接我吧。林红闷闷地说,我没在你家,我在空军大院,闲逛呢。岑红不假思索地说,那地方离火车站不远,我打车顺便捎上你吧!
       她们终于见面了。她们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了。和想象中的相逢场景一样,她们先是面色潮红,手拉着手不停蹦跶,然后才郑重地拥抱到一起。林红闻到岑红的头发有股油腻味,而她身上,则是一股浓烈的涮羊肉味。这个大大咧咧的女人,还是以前那样不拾掇自己。她的手也糙,手背上全是一条条龟裂的小口子。她不像是赴完宴会归来,倒像是刚从某个轧钢厂的车间下夜班。后来,她们就望着对方笑了。林红用手指掸去她发丝上的一片头皮屑,有些感伤似的说:“你看看你,你看看你,哪里还有个女人的样儿?”
       “你好!总跟个孩子似的,说话都不敢大声气!”
       林红就笑。
       “我都忙死了。”岑红看上去越来越像个疲惫的、不修边幅的男人。“昨天跟客商谈完合同,又跟员工们搬了二十箱灯泡,”她攥着林红冰凉的小手,“最近的灯具生意很不好做。累死我了。”
       “你饿不?”
       “不太饿。我的胃病最近犯得厉害,总饱着,还老睡不着觉。”
       林红急切地询问:“我以前给你寄的中药单子呢?丢了吗?你没坚持吃中药?”
       岑红笑了笑说:“我哪有时间熬中药喝?上趟厕所都得掐点。你也知道,女人要想干点事,就跟男人想生孩子一样难。”
       “别太累了。”林红挽着她的胳膊,“钱总是别人的,身体才是自己的。”
       “你们还没要孩子吗?”岑红转移开话题,“你都三十多了,该要个孩子了。”
       林红脸色顿白。她的皮肤在阳光下也总是渗透出一层暗灰,粗糙的毛孔仿佛随时张
       开,将明亮的光线根根吞噬掉。她半晌方才说道:“我们永远不会有孩子了。”说完后,她蹲在马路牙子上,开始剧烈地呕吐。为了使呕吐更为顺畅,她使劲用手抠着嗓子,可她什么都没吐出来。她的胃里已经没有食物了。
       “别这么说。要个孩子多好。”岑红替她捶着背,“可以给他洗澡,给他换尿布,教他走路唱歌。看着一个小肉团长成个大人,很好玩的。傻丫头,你是不是怀孕了?”
       “没有,”林红吐着胆汁说,“有也做掉了。”
       岑红就小心搀扶着林红,絮叨着去了家小吃部。岑红不停打着哈欠,好像非常困的样子,可她还是装出副兴致盎然的模样,开始筹划起林红这几日的行程。她建议先和林红去趟云岗石窟,那些高大的、神秘的北朝佛像能让人异常宁静。然后呢,再去慈云寺烧香求签,那里的菩萨一向灵验。还可以去趟恒山,悬空寺在冬天一点都不萧条。“这里的风味小吃也多着呢,有豌豆面、羊杂粉汤、莜面、荞面坨坨,还有阳高杏脯、广灵豆腐干、浑源炒酥大豆……保证让你这个馋嘴子吃得流哈喇子。”
       林红没有说话。她突然就想起了高中时,她们也经常这样面对面坐着,叽叽喳喳商量着买什么零食好。岑红家是农村的,家里给的零花钱不多。林红父母那时尚在人世,父亲在法院当检察官,母亲当老师,给她和妹妹的零花钱还是相当宽裕的。她们学校门口,每天都有个戴毡帽的老头,推着辆三轮车来卖零食,有棉花糖、麻糖、巧克力豆、糖瓜子、爆米花、西瓜子。林红通常买一大纸包,藏在抽屉里,赶到课外活动,才宝贝似的拿出来,两个人就热火朝天地吃,吃开心了,就大声唱歌。她们是文科班,男生少女生多,女生天生就是爱聚群的,不多时就凑成一圈,边吃边唱,唱陈淑桦的《滚滚红尘》和《梦醒时分》,唱凤飞飞的《追梦人》,唱齐豫的《九月的高跟鞋》。春天的空气浮游着杨花细穗,阳光扑在她们柔弱纤细的脖颈上,将茸茸的汗毛打成晕晕的金黄。
       “你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没啥。”林红望着岑红说。岑红唱歌不好听,或者说很难听,主要是她嗓子粗,有些喑哑,而且唱时老找不着调门。她通常保持沉默,托着腮做一个安静的倾听者。林红的声音很细很弱,有时候唱着唱着,一口气喘不上来,眼瞅着就断了,然后就在声音消失之前,她又能勉强着把嗓门吊起,起初还是孩子似的呓语,慢慢地、慢慢地,她的歌声就浮出水面了。那是种尖细的、有些扎人耳朵的童声。在少女们温厚、海藻般清新的嗓音中,她的声音是勉强合拍的,但却是刺耳的。后来,再后来,她的声音就渐弱,缓缓湮灭在逐渐凌乱的合唱声中……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你呀,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老是多愁善感。你妹妹好吗?”岑红又打个哈欠,“她今年也有二十二岁了吧?找男朋友没有?”
       林红嘴里的豆腐干掉在碗里,汤水溅到了手背,她没擦,岑红就从包里掏出纸巾,一滴滴拭了。
       “你妹妹也怪可怜的。哎,老天就是不长眼,叔叔阿姨那么好的人,偏偏遇上场车祸……她还是跟你们两口子一起住吗?”
       “是的……啊不,搬出去了。”
       “韩小雨呢?”韩小雨就是林红丈夫,桃源镇的理发师。
       林红盯着岑红,半晌说道:“死了。这个人渣……死了。”
       “你个乌鸦嘴!哪有这样咒自己老公的!韩小雨从小就是混混,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当初看上了人家,就别后悔。他人不着调,也算有个正经职业啊。你们的理发店生意不是很不错吗?”岑红探出手,摸了摸林红的头发。她的样子看上去像个啰嗦的母亲,正在安慰自己耍刁的女儿,“行了,我知道你们这几年感情不好,慢慢来,巧嘴数不了十八个萝卜,神仙做不了二十四个梦,感情不好可以慢慢来嘛!人心都是肉长的,感情也是可以培养的。你们要个孩子吧。有了孩子,一切都会不一样。”
       “……”林红不晓得如何应答。岑红的儿子都六岁了。
       “你还在卖猪肉吗?”
       “嗯。”林红开了家肉铺。每天早晨,镇上的王屠户就给她送来一头新鲜的生猪,屁股上盖着畜牧局的蓝戳,还有些猪大肠、猪尾巴、猪尿脬、猪鞭,这些杂碎有些人嗜吃如命。她的刀法非常精妙,她会把那头猪肢解得恰到好处,猪排骨是猪排骨,护心肉是护心肉,精肉是精肉,肥肉膘子则剔满一塑料盆,专门等饭店的人买回去耗油。在多年的肉铺生涯中,林红赢得了很好的声誉,她从来不卖老骒猪(母猪)肉,从来不缺斤短两,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笑,没有生意的时候坐在案板前面,穿着身干净衣裳,心不在焉地翻着本虽包着书皮却仍然油腻腻的书。有时韩小雨去外地进货,她就帮忙看理发店。理发店有两个专门洗头的,都是东北人,她便跟她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其中一个叫佳美,出来之前,曾在当地清洁队上过班,很喜欢养花,她们就谈谈茉莉花怎么养啊,芍药怎么养啊,金橘生了蚜虫是用敌敌畏还是用乐果啊。
       “以后别干那买卖了,一个妇道人家,天天跟杀猪的、卫生防疫站的、工商税务的打交道,多头疼啊。我一想到你天天拿把牛角刀在那儿剔猪排,就想笑。”岑红神色有些黯然,然后她仿佛自言自语似的解释道,“可是你不卖猪肉,做点什么好呢?”
       “瞎活着,”林红神情恍惚地说,“人不都瞎活着么。我可以瞎活着,你不能。”
       “好了好了!既然出来旅游,少想不开心的事。弄得跟个小怨妇似的!哦,乖。”她拍拍林红脸蛋。
       岑红告诫她别做个“小怨妇”。这句话本来是应该林红对她说的。说完之后,岑红从包里掏出一大堆药,开始看说明书。林红也留心看了看,却原来全是治疗失眠抑郁的药品:舒民香、槟榔十三味、沉香十七味、安神镇惊二十味、肉蔻五味丸、顺气安神丸、帕罗西汀……岑红从里面挑了几味,手里抓了满满一把,一仰脖,连水都没喝就干咽下去。林红惊讶地问道:“你疯了?你吃这么多药干吗?快吐出来!”
       “失眠闹的,”岑红自嘲地笑笑,“每天晚上,我都睡不着觉,白天就犯困,可犯困了,还是睡不着……”她又给林红的盘子里夹了些菜,“待会儿吃完饭回家,看看能不能睡个安稳觉。”
       “你们……是不是要离婚了?”林红斟酌着问,“你们真要……离婚吗?”她的眼睛尽量不去看岑红。她怕自己的眼睛泄密。她相信有些秘密岑红能从她眼神里窥知,比如,她跟李永的那顿晚餐,她跟米粒火气十足的会面,或者,那只粉红色的一直追随着她的乌鸦。
       “嗯。”岑红没有叹气。她语气平静,不单是平静,甚至是有些麻木,“李永跟你说的?他现在是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要跟我离婚了。他们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备好了粮食马匹,就等着最后跟我决战。可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我的敌人是谁。那个女人长的什么模样,在哪里上班,一点不清楚。你也知道。李永是警察,他别的没学会,保密功夫却是二流的。”
       “你别这么说……你别太难过……”林红说,“我知道。”你这么多年不容易,一个
       人在这么个大城市,人生地不熟的……男人都是这个样子的……”她突然找不到什么言辞来掩盖她的情绪了,她的泪水刷地就流到了鼻子上。为了避免岑红察觉她的失态,她佯装筷子掉到地板上慌忙着去拾。她鼻涕也流出来了。她一哭就流鼻涕,这么多年了一直这样。等她抬起头,她看到了岑红递过来的纸巾。她没有拒绝。
       “你知道,我非常地……爱他。”岑红说,“过去爱……现在爱,以后也会爱。”她就像在诉说别人的事情,“我现在只能这样。我没有别的选择。我不会拱手把他送给别人,离婚协议打死我也不签的。”她从包里掏出管口红,“你别哭了。你一哭起来就没完没了!我最讨厌你这脓包样!”她把口红塞到林红手里,“这是我昨天下午给你买的,铂金炫彩唇膏,香港产的,喜欢吗?你涂上肯定漂亮。你的嘴唇怎么紫青紫青的?你是不是特别冷?我们回家吧。我们回家说话。这里太乱了!这个世界上清静的地方越来越少了!”
       5
       到了岑红家已过中午。孩子去了幼儿园,岑红的公公婆婆正在吃饭。李永也在家。他靠在沙发上,偏着腿看动画片。看样子岑红和公婆关系尚可。婆婆一直小声询问岑红吃饭了没有,又帮她烧好了洗澡水。之后询问林红中午吃好没有?她煮的鸭血笋片,没吃好的话,跟他们一起喝点鲜汤。老太太的热情让林红隐约有些不安,老人家好像还不知道,岑红和李永的关系已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等岑红去洗澡了,林红把手机偷偷递给李永。
       李永皱了皱眉,接了,寻思了会儿,说了声“谢谢”。那部动画片林红也看过,叫《海底总动员》,她非常喜欢里面那条丑陋的小鱼尼莫。
       “对不起,”林红闷声道,“早晨是我不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
       “你没做错什么,”李永盯着屏幕,“不过,你好像搞错了。那女孩是我表妹。”
       林红觉得李永愚蠢透了。他完全没必要狡辩,用什么“表妹”来搪塞。
       “她还是个大二学生,不懂事,你别见怪。你的脸没事吧?”
       林红摇摇头。
       “我要去上班了。你让岑红陪你吧。她应该请了好几天的假。你的面子够足的。”
       李永关了电视,推开门走了。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拿出手机,翻出米粒的号码,犹豫片刻后按了。很快就拨通了,她也很快就听到了米粒的声音。尽管和米粒只见过面,但米粒的声音却像烙铁一样烫伤了她的耳朵。这孩子的声音懒洋洋的,很明显,她已然忘记了清晨的不快。像她这个年龄的女孩,都是没心没肺。妹妹也这样,妹妹比米粒更疯。妹妹搬出去住已经一年。可有些事情,还是不能阻止……
       “谁呀?美云吗?是美云吗?”
       林红突然没有勇气说任何的话。长这么大,她还从没主动给陌生人打过电话。
       “真是急死人了!说话啊!吃哑巴药了?我有要紧的事要办,快点!”
       林红挂掉手机,探头看了看浴室的门。岑红还在洗澡,两位老人还在餐厅里“吐噜吐噜”地喝着鸭血汤。在这个岑寂陌生的房间,林红又呕吐了,她憋屈的呕吐声让她的脸一片酡红。等她扶着墙角慢慢站起,发觉岑红恰巧散着湿漉漉的头发,披着件花格子浴巾从浴室出来。林红已多年没见过她的身体。记忆中,岑红还是个假小子模样:粗壮匀称的骨骼衬得她身材格外高挑,胸部扁平,臀部微翘,走起路来一左一右晃着肩膀,像个练排球的运动员。现在呢,她的乳房把乳罩顶成了两座富士山,她转身进卧室时,浴巾被门缝夹住一角,饱满的臀部就闪露出来。这条健康丰满的大马哈鱼,已经不是多年前的岑红了,这是一条被雄鱼侵占过或者说是被雄鱼享用过的雌鱼。林红擦掉嘴角的汁水,心头隐隐作痛。她踅进岑红的房间,对正在慌张着套衣服的岑红说,她现在必须出去一趟,有些事情需要办理。
       岑红狐疑着问:“有什么事非得今天办?我可是推掉了两个代理商,专门陪你来了。我待会儿眯一觉,然后陪你去逛街。你看看你这身脏衣服。”
       林红就说,上午她去军区大院看望父亲的一个老战友,不承想去年搬到郊区住了。父亲生前跟这个战友关系极为密切,她父亲去世后,他对她和妹妹也格外照顾,隔三差五就要寄些钱财衣物。她结婚的时候,还特意邮了条鸭绒被过去。
       “既然那样,你就去吧。不过时间可别太长了,”岑红有些不情愿地说,“好多话想对你说呢。”
       “我也是,”林红眼腈潮了,“我有好多事要跟你说的。”她挽住岑红的手,细细搓着她手指,“到时候你……你可别……别不爱听。”
       岑红笑着说:“去吧小丫头,我在家等你。”说完她就去翻那堆药,“咦?林红,你看到我的沉香十七味了吗?我是不是把它落在饭店了呢……”
       林红头也没回地关上门。下楼梯时被绊了一跤,额头正蹭到扶手上,她不停地用手揉着,渐渐就隆起一个包。她索性坐到楼梯上,从羽绒服里摸索出一盒香烟。她之前从未抽过烟,这盒烟是在唐山火车站买的,还没开封。在火车上她一直未找到抽烟的机会。那些满身汗气的民工和一身脚臭的学生把车厢挤得水泄不通,连厕所、硬座底下、洗手间挡板都睡了人,而推着小车卖火腿肠和烧鸡的列车员绷着脸,不耐烦地吆喝着“让路!让路!”这给多年未曾出过远门的林红造成种错觉,那就是,她好像身处三四十年代的黑白默片中;车厢里满是人肉的气味和肺结核患者胖肿的脸颊,一群难民在轰隆的火车颠簸中,驶向遥远的城市,或者屠宰场。如果抽上一支烟,或者喝上半瓶酒,她就能在火车上睡个安稳觉了。她知道抽烟也能醉人,妹妹在十八岁那年就经常抽醉,抽醉了不哭也不闹。睡个安稳觉多好啊,梦里不会出现恐怖的场景和粉红的乌鸦,只有安谧的雪花瞬息铺满寰宇……
       她把香烟叼进嘴里,用火柴点着,猛吸两口,马上低头咳嗽起来。将香烟掐了,嘴里仍是一股淡淡的烟草味。现在除了她,谁还能帮岑红一把?现在除了帮岑红一把,自己还能干点什么?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她哆嗦着掏出手机,按响了米粒的号码。
       “你到底谁啊?再骚扰我,我可就报警了!”米粒的声音有些声嘶力竭。
       林红挂掉电话。过了三两分钟,又打了过去。
       “你他妈个贱货!我知道你是谁!你以为你换了号码,我就不知道你是谁吗?王小峰你给我听着!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再打骚扰电话,我找人废了你!你信不信我能废了你?让你的那杆破枪永远射不出子弹来!”林红挂掉电话。过了一会儿,再次打过去。
       “王小峰你给我听着!我现在就下楼去等着你!你是男人不?你有种不?你要是有种的话,就到财院东门口等我!我收拾不了你,我就不是米粒!”
       林红怯怯地给岑红打电话,询问这个城市是否有座财经学院?除了财经学院,是否还有财经学校什么的?岑红好像还没睡着,她告诉她,只有一座财经学院,是座省属本科。林红便又问学院有几个门口?岑红说财院一共有两个门口,一个朝北,是正门,对面就是博物馆;另外一个朝东,对面就是市体
       育馆。说完后她问林红去那里干吗。
       林红想了想说,父亲战友打电话,叫她先去财院找他女儿,他女儿在那里教书。他怕林红人生地不熟的,找不到他那儿。这个谎言并不怎么高明,但岑红似乎并没有识破,她只是对林红的行径有些难以忍受。她又拿出上学时的强硬口吻,警告林红不要瞎跑,“你别在那里逗留太长时间,晚上我想带你去吃麻辣小龙虾呢!”岑红失望地说,“我都答应我儿子了,咱们一起去的。你呀你,还是别去了吧?”
       “我肯定早早就回来,”林红果敢地说,“我不会被人拐骗走的啊。”
       “你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有什么准?你个小丫头片子,从小就是个小迷糊!”林红抑制不住地笑起来。她挂了电话,打了辆出租,马上奔财经学院而去。路不是很长,林红却觉得像是时间卡住了,窗外的行人和路标让她窒息。还未到财院东门,便看到黑压压的一群人在门口附近涌动,五颜六色的服饰像是到了圣诞夜。一种夸张的、恣肆的欢乐犹如烟雾从人群中轻盈地流溢出来,漫过四周清冷灰暗的街道和建筑。
       “现在的孩子啊,个个都是追星族,”司机师傅是个面色红润的老伯,“你说上了大学不好好学习,听什么演唱会啊?把那个疯狂劲用到学习上,‘超英赶美’不早就实现了?”原来是体育馆今天下午要开“超级女声”迎新春演唱会,这些俱是超女啦啦队,正在准备迎接他们的偶像。林红没心思听他唠叨,付款下了车。
       这么多人,到哪里去找米粒呢?即便找到米粒,又能对她说些什么?林红难免就犯愁起来,快快地挤过喧闹的人群,一步步蹭到学校门口。果不其然,哪里有米粒的影子?再打米粒手机,已然关机。林红夹杂在那些挂着臂章、戴着面具、手里拿着荧光棒的歌迷当中,无端地就想哭。她又呕吐起来。她弯腰扶着一棵粗糙的老槐树,把中午刚吃进去的羊杂粉汤和荞面坨坨全吐了出来。这很好,她觉得,如果把这三十年里吃掉的所有食物都返还给土地,多好啊,就像猪被屠宰后,大肠肯定会被清洗得一干二净。这不是老天对她的惩罚,而是老天对她的怜悯。
       6
       擦净了嘴唇的林红挤在歌迷当中,简直喘不上气来,她在桃源镇可没见过如此的阵仗。天上不知怎么就飞起雪霰,开始还是一星一点,掉脖颈里倏而不见,赶后就撕扯成大朵大朵,惹得人群中不时传来疯狂的叫声。林红低着头、缩手缩脚地默默穿行在这些人当中,旋即听到不远处一阵撕心裂肺的尖叫。便听到有人小声议论说,是李宇春的歌迷跟周笔畅的歌迷,因为占场子打起来了。林红不禁扭头过去。这一看不要紧,正瞅到米粒。米粒被一个穿绿套服的瘦姑娘紧压身下,金色的向日葵花盘被身手矫健的小姑娘拼命揪撕着,而奋力扭动的米粒套身杏黄色衣服,看上去就像个老玉米被人在火焰上翻腾着烤炙。旁边都有各自的人拉架,但只是象征性地你拉一把我扯一下,似乎都被对方气势压住了阵脚,唯恐参与进去就要遭殃。林红慌忙挤蹭进去,一把就拽住了打人的小姑娘。小姑娘已如疯癫,满嘴污言秽语,见了林红劈头就骂。而米粒趁机脱身出来。抬手就扇了小姑娘几个耳光。两旁的人顺势把小姑娘和米粒拉开。这时警察也来了,人群稍事安静。
       米粒恶狠狠地盯着林红,嘟囔着什么。后来似乎醒过神来,大声对林红说了声“谢谢”。林红有些受宠若惊,却也不晓得跟她说些什么。
       “你来这里干吗?”米粒问。
       “我……我……我……”
       “你不会也是来看演唱会的吧?”
       “啊……演唱会……演唱会?”
       “你是凉粉?玉米?还是笔迷?”
       “我……”林红看了看米粒的衣服,“玉……玉米。”
       “你真是玉米?”米粒的眼睛冒出火来。
       “是啊……是的……玉米。”
       “你从唐山跑到这里,专门看春春的演唱会?”
       “是……”林红结巴着说,“嗯。是。”
       米粒的眼睛里充盈着泪花:“春春是神的孩子,我们都爱她。”
       林红附和说:“神的孩子……谁的孩子?”
       “每当我看到她纯净的眼神,曼妙的拉丁舞姿,独特的低音,我就会全身战栗。我就是为她而生的。”
       “是吗?”
       “是啊。你不是啊?”
       “不知道,”林红恍惚着说,“……你有空吗?我想跟你待会儿。我有很重要的事跟你谈谈。”
       “哦?”米粒机警地瞥了林红一眼。“你不是来看春春的吗?”
       这个女孩身上的毛刺总让人不舒服。还好,雪下得越发紧,躁乱的人群随着漫天雪色倒渐渐安生。不时有人过来跟米粒询问入场问题。林红在一边畏手畏脚地缩着,听她们讲话就像听黑社会的人在讲行话。她安慰自己,现在必须耐得住性子。否则依米粒的脾性,没准就会因了哪句话翻脸,那么一切都前功尽弃。
       看样子,这帮孩子计划非常周密,比如,哨子要按“哆-索-咪-”的旋律吹奏;而那些男玉米,必须全部走在队伍最前列,用她们的话说,是让“恶毒的凉粉们”知道,玉米不光是剽悍的美女,还有深情款款的斯文小哥。看来,这是个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的宗教式歌迷会,有堂主副堂主,香主副香主……后来,她们钦点了几个娘娘腔男生,预备在三点十分齐放烟花,到时烟花怒放,万人齐颂,瞬间让“神的孩子”感受到她们内心的“呼喊”和“爱”,让“神的孩子”知道,她不是短信歌手,而是灵魂歌手。
       这帮孩子真是疯了,林红想,她们年轻的时候,可从没干过这样的事。她们喜欢汪国真的诗,因为他的诗里总是有“玫瑰”、“爱情”、“身影”、“命运”这样的词汇。后来她和岑红又都爱上了张晓风的散文。她曾经抄了满满一本《初雪集》送给岑红。记得里面有一句:
       “让我们在水底,像水草一样,将手臂秘密地挽起。”她小声地念给岑红听,念着念着,她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林红已然被米粒忘记了。林红只有如影随形,以防止被米粒甩掉。等米粒忙得差不多了,这才注意到林红,她搓着手问林红:“你的票在第几排?”
       “我……我没票……”林红焦虑地问。“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谈谈吧。”她看到米粒的鞋带开了,赶紧俯身下去替她系上。然后半弓着腰,讪笑着说,“我是乡下来的,说话办事不周全,你……大人有大量,别为早上的事生气了。”
       米粒似乎根本没细听这个邋遢的女人在说些什么。“没有票也没关系,”米粒从兜里掏出一张,有些不舍地塞到林红手里,“送给你一张吧。我让三表哥买了两张VIP会员票!组织上还给了我两张。都是最好的位置!”她眼里顷刻间灌满了泪水,让她在漫天雪色中仿佛一位圣洁的修女,“这样,我就能在四个位置仰望春春了……”
       “你表哥?”
       “是啊,我表哥,李永啊!”
       “李永是你表哥?”
       “咋啦?”
       “李永真是你表哥?”
       “他不是我表哥。难道是我男朋友啊?我们是一个姥姥一个姥爷的。我一早晨去酒店找他,就是去拿票啊。这几天,我都把他的电
       话打爆了!”
       林红差不多就要疯掉了。她最后看了米粒一眼。米粒左脸颊上贴着六张“大头贴”,那位分不清是男人还是女人的家伙咧嘴憨笑,露出兔子牙,手里抓着破牙刷,牙膏广告似的。林红觉得自己笨死了。她转身就走,米粒在身后大声呼喊着什么,她也没有丁点心思去搭理。她必须像条灵活的泥鳅,游过这些蔓生的水草浮萍,抵达另一个安静的水底世界。这个世界真是疯了,没有丝毫可以理喻的地方。
       在人群中突围时,她忍不住瞧了瞧手机。有四个未接来电,其中三个是岑红的,看来她还在等着她一起去吃麻辣小龙虾;另外一个是妹妹的。林红连忙打过去,却是“嘟嘟”的忙音。在这个空气中散发着煤渣味煤灰味的城市,在这个下着雪的狗屁下午,林红想起妹妹,脑子里全是她婴儿时的影像:肥硕的南瓜脸,一双小耗子眼,脑上的羊角辫扎着粉色大丽花。她是一点想不起妹妹如今的样子。真的想不起来。
       妹妹在桃源镇最大的一家商贸城租了柜台,卖那些花样和颜色都稀奇古怪的棉布、大绒布。她好像傍着一个不算很有钱的出租车司机。那个出租车司机长着张风干的橘子皮脸,硕大的酒糟鼻让他无论何时都像个刚刚闭幕的小丑。他经常拉着她出去跑业务,北京、石家庄、德州,偶尔去趟海拉尔,顺便给她买件廉价的貂皮大衣。她还傍过好多人,据林红所知,有急诊室医生、卖农药的二道贩子、练气功的中年鳏夫、人寿保险的业务员、青岛啤酒经销商、政府的副股级干部……他们也许只买给她一副鹿皮手套,一双丝袜,或者一瓶芬达饮料。她想和谁睡就跟谁睡,她简直就是只腐烂的橘子,每个男人的手指能伸进它松弛的内里,沾染些它的汁水和果肉。林红心里一阵绞痛……
       终于挤出了人群,林红深呼吸口空气,点了根烟。吸烟的时候已不觉得呛了。她边抽边给妹妹打了个电话。这次终于通了,是个男人,声音嫩嫩的,却不是上午的那一个。
       他有些羞涩地询问林红是谁,他说林艳正在卫生间里洗澡,他说你如果有什么事待会儿再打过来吧,他说你别问我是谁,我只是她的普通朋友,他说你怎么这么啰嗦啊,你是她妈呀还是她姐呀,他说要不我就把手机送到卫生间让她接一下,他说好了好了!我要挂了!我从没遇到过你这么磨唧的人!
       妹妹不知道她的新号码。她的新号码没告诉任何人。在这次出门之前,她只是在餐桌上给妹妹留了张便条。谁晓得她什么时候会看到?
       我去旅游。存折在糖盒里,密码是你生日,缺钱尽管拿。
       你要多保重。
       姐姐永远爱你!
       林红
       7
       林红还是吃上了岑红的麻辣小龙虾。这个地方就是岑红家对面,装修体面,菜味也正宗。岑红对林红拒绝了老军人的晚餐很是满意,一个劲给林红剥虾,闹得她儿子直生气。李永是吃到一半时才到的,穿着制服,满身碎雪,靴子上水迹涟涟,看样子刚执勤回来。他吃得极少,只在一旁不停吸烟,间或皱眉看着他们,不知道是在看岑红,还是在看林红,或是在看孩子。孩子对父亲的到来满心欢喜,干脆跳到餐桌上唱起了《数鸭子》,引得服务员过来小声训斥,孩子撅着嘴下跳时,把茶水杯摔碎了一只。服务员还没过来打扫,岑红已随手把孩子拽过,解恨似的打着屁股,孩子涨红着脸大声啼哭,眼泪泉涌。他嗓门洪亮高亢,让林红很是吃惊,她慌乱着扫射了下四周,小心地把孩子抢抱过来,温声细语地哄。谁料岑红又把孩子拽过去,接着打屁股。
       “你别这样好不好!”李永捻碎烟头,朝岑红低声喝道。
       岑红没有吭声,孩子感觉到什么,也不哭了,乖乖地钻进母亲怀里。李永呷了口啤酒,抬头对林红问道:“你明天去哪儿玩?我从单位给你找辆车。”
       “不用你们的警车,”岑红说,“我们坐公共汽车去。”旋即又补充句,“你不用陪着,你们明天不是扫黄打非吗?”
       李永说:“明天不用去。跟老马换班了。”
       岑红开心地说:“那也好,你给我们当司机,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李永说:“林红大老远的来看我们,真不容易啊。”他没说来看“你”,而是说来看“我们”。他没拿林红当外人,这让岑红很是高兴,她捅了捅林红说,“看看,看看,僧看佛面树看皮,你面子多足啊!”
       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还算和美的小家庭,不会有人察觉到丝毫裂纹。林红趁岑红喂孩子之机,鼓足勇气,硬硬地朝李永抛了个眼色。李永起身说了句“我去趟厕所”。过了几秒钟,林红也起身如厕。洗手间只有李永一个人在闷头抽烟,林红边洗手边问:“你能告诉我那个人是谁吗?我想见见她。”她的声线压得不能再低,仿佛就要塌陷到地面之下。为了防止李永没听清楚,她再次急切地重复了一遍。她说话的时候一直没看李永,而是开着水龙头,盯着哗啦哗啦的流水。良久,她感觉到有人在自己臀部触了一下。只是一下,犹如蜻蜓点水般急促。林红从镜子里看到李永脸色平静,嘴里喷吐出的烟雾让她看不清他的瞳孔。于是她直起身,对他说:“我真的想见见她。”
       李永叹息一声,林红不敢看他的眼睛。
       “我想和她谈谈。”林红低着头,“我是为了你跟岑红好……你们多般配啊,多让人羡慕,还有个聪明的孩子……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李永没有说话。
       “你们这么多年了……十年了。”她抬头死死盯着李永。她不知道她的瞳孔里燃烧着热烈的一簇火,或许她自己也不晓得这簇火是为谁燃烧。李永咧开嘴巴,笑了。然后,他扭头去了男卫生间。
       林红拼命用凉水冲着额头。要说的话终于说出来了,就像苍蝇终于从肉案板上飞走。
       “刚才米粒给你打电话来着,她说演唱会结束了,你有没有空去陪她喝杯咖啡?”李永的手在烘干机下来回翻转,他冷漠的语气像是机器人。 “我不去……我只想见见那个人……我没别的意思……”
       “那我就告诉米粒了,她一定很失望。”
       “我不想见米粒,我只想见见那个人。”
       “你发烧了吧?”他冷冷地问。
       他们一前一后地回到饭桌上。岑红正在扒拉米饭。她饭量委实不错,已经吃了两中碗了,宽阔的额头满是汗珠。“我们明天先去慈云寺吧。”她把一只脆生的虾壳塞进嘴里,嘎吱嘎吱地咀嚼起来。可能虾壳卡住了某颗蛀牙,她慌忙着找牙签,急急地剔起牙来,剔完牙她就又从包里把那些安眠药倒出来,抓了一把干咽了。后来。她打了个悠长的哈欠,这才慢条斯理地说道,“我看了天气预报,说明天还会有雪,估计去云岗的路也好走不了,还是去慈云寺好了。”她又抓了几粒槟榔十三味,茫然地塞进嘴巴。“不必麻烦你了,李永,你不用跟老马换岗了。忙你的去吧。”
       晚餐越吃越无趣,林红垂着头小口小口地嘬茶。这时孩子叫嚷着要撒尿,岑红起身带他去了。
       “你的电话。”李永用手指敲敲桌子,将手机递过来。
       原来还是米粒。这让林红无比讶异。米粒的声音有些哽咽,她说,散了,散了,人都走了,灯光也灭了,演唱会结束了,你哭了
       没?你在吃饭吗?林红还没待回答,米粒就又说上了。她说,她现在非常非常地伤感,像是春天的时候,眼睁睁看梨花从树上大瓣大瓣地飘下来……对于米粒的抒情式言语,林红并没有被打动,只觉得有些滑稽可笑,她很难把那个玩命打架的女孩跟现在这个拿捏着哭丧腔调的人重叠。在这短暂的一天,米粒已经戏剧性地向她展示了搔首弄姿、撒娇、泼茶、打人等系列表演,她没上北京电影学院真是可惜了。
       “真的谢谢你,一下午没让我出丑。”米粒舌头似乎有点短了,“你们现在吃完饭没?我在体育馆的台阶上,你过来趟吧。你下午不是有事要跟我说吗?你有什么事呢?”
       “……我现在没话说了。”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你过来问吧。我把知道的一切统统告诉你。你来吧,我求求你了。”米粒在那边哭起来。说是哭不如说是抽泣,断断续续,有声无声,悲怆难抑。林红心里一沉,怎么就想起了妹妹。
       那年妹妹就是经常这样抱着她抽泣的。妹妹哭的时候从来不出大声,她从小就那样,打针都不哭,她不怕疼,她只咧嘴,但从不掉眼泪。妹妹抽泣完毕,就看着她。她永远忘不了妹妹那天晚上的眼神。那是韩小雨跟她结婚半年后的一个晚上,她值夜班回来,门敞着,屋里也没有韩小雨,林红就去妹妹的房间,妹妹这个时候应该正在温习功课。可门锁着。她就掀起门帘,然后她看到了一具黝黑的身体在妹妹的床上……林红疯了似的敲门,用脚踹,后来连门玻璃都砸得粉碎……韩小雨出来的时候,身上什么都没穿,只脚上套着双黑袜,他抽着烟,森冷地盯着林红。他什么都没说,走到客厅,裸露着身体倚靠进沙发,闷闷地抽烟。我喝酒了,韩小雨说,我喝多了。他抬起头凝望着林红。将电视打开,屋子里顿时满是喧哗的声音。林红走进妹妹的卧室,哆嗦着看着妹妹。妹妹蜷缩在床上,赤身裸体。她样子非常古怪,她什么都不说。在昏黄的灯光下,只用双手捂着自己的乳房……韩小雨一个礼拜没敢回家,妹妹一个礼拜没跟她讲话。她知道妹妹在期待着她做点什么,然而让妹妹失望的是,她什么都没做。妹妹就是从那时起开始神情恍惚的,她常常失踪,也不好好上学。有一天,妹妹很晚没回来。她疯了似的把河边、学校、附近的小树林翻遍了,却没有点线索。回家后,她坐在妹妹的床上,拿了把菜刀割着自己的手臂,可却感觉不到一丁点的疼。后来,她看到妹妹从橱柜里钻了出来。妹妹在橱柜里躺了半天?林红扑过去想抱住妹妹,妹妹却一把搡开她。林红知道,妹妹以后再也不会信任她了,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将这个孩子疼爱地抱在怀里。妹妹将她推搡开后,淡淡地扫了一眼她胳膊上流淌下来的血,冷冷地说了句,我没事了,真没事了。
       “你等着我。”林红压着嗓子对米粒说,“你别做什么傻事啊!我这就赶过去!”
       林红的头脑重又灵活起来。她告诉李永,如果待会儿岑红回来,就转告她,父亲的战友又来电话了。老人家在电话里哭哭啼啼,为了不让老人家伤心欲绝,她必须去一趟,安慰安慰老人家,可能会回来得晚点,让岑红放心好了,她不会出事的。李永机械地点着头,示意她尽管去就是。
       出了饭店,林红才发觉雪已经停了。在短短的时间里,这座被煤烟熏得脸色黯淡的城市,已然被涂上了薄薄的一层猪油。
       8
       下午熙攘的体育馆,在雪后是那么清冷。水泥地遍是歌迷们扔弃的门票、易拉罐、荧光棒、宣传照。室外篮球场上,几个男孩正呼哧呼哧地打篮球。因为地滑,他们不得不放慢动作,这样看上去,他们就像是电影里回放的慢镜头。还有个身材臃肿的老头,绕着篮球场倒退着跑步。另外有两个老太太,并排站在雪地里,吊着风箱般的嗓门齐唱《红梅赞》。
       林红在体育馆门外发现了米粒。馆门紧锁,她坐在台阶上。林红走到她身边时,她正仰头喝着什么。当她看到林红。便把瓶子朝林红晃了晃。林红这才发觉那是瓶白酒。这么冷的天,这姑娘一个人坐在这儿喝白酒?林红不相信似的把瓶子拎起来,原来是瓶半斤装的六十二度杏花村汾酒,已下去近半瓶。米粒没说啥。只用手掌拍了拍台阶,示意林红坐在那里。林红从兜里抠出团脏兮兮的手纸,擦了擦,犹豫着坐了。米粒这时却不说话,把头夹在两腿中问,耸着窄小的肩,嘤嘤哭出了声。林红就又从兜里抠出那盒香烟,划了火柴点,点了两根却都灭了。米粒眯缝着眼,用手替她遮了风。林红胡乱吐着烟圈,便听米粒哭丧着说:
       “给我一根。”
       两个女人就坐在那里抽烟。米粒看样子是个老烟鬼了。边吸边不时灌口白酒,每灌一口,就探着头咳嗽不止。林红最是惧怕白酒浓烈的味道。她一把将酒瓶抢过,毫不犹豫地泼掉。米粒也不哭了,愣愣地盯着空酒瓶,说:“春春走了。”
       “走就走吧。”
       “我很累。”
       “有谁不累呢……不累的都变成了鬼。”
       “我男朋友跟我分手了啊。”
       “分了……就分了……你这么年轻……有的是好的。”
       “可我就喜欢他!”
       林红就想起下午打电话时她提到的那个叫“王小峰”的人。除了王小峰难以忍受米粒的脾气,怕是再也找不出他们分手的缘由。
       “我们明天就期末考试了。”
       “……好好考……”
       “可我连一科都没看。”
       “不及格……能补考吗?”
       米粒哭得更加绝望,“我已经有五科不及格了!”
       “虱子多了不咬,都五科了……再加上一科……也没啥……”
       “要是六科不及格,就被学校开除了啊!我都上大二了啊!多丢人啊!”
       林红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劝慰她。她哆嗦着将烟头掐了。“你会没事的。没有趟不过去的河。我走了。你也早点回学校。”
       “别走!陪我待会儿!”米粒嘶嚷道,“陪我待会儿!”
       林红复又坐好,将羽绒服裹得更为密实。下了雪天就格外冷,人跟没穿衣服似的。她突然想起上高中的时候,每每雪停,她就拽上岑红去堆雪人。她们堆的雪人跟别人的不一样。她们堆的雪人一个身子长着两个脑袋。都梳着用玉米穗编织的长辫子。
       “你是我嫂子的好朋友,我告诉你,他们该离婚了。”米粒站起来,将那个空酒瓶捡过来,抱在怀里,用脸轻蹭着,“我好热。我要爆炸了。我马上就要爆炸了!”
       林红的心提到嗓子眼,“他们为什么要离婚……他们不知道有很多人羡慕他们吗……”
       “赵小兰回来了。”
       林红的耳朵猫一样耸动着。这个女人的名字终于从别人的嘴里蹦出来。这个女人的名字很嫩生,像春天没割过头茬的韭菜。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漠不关心,“她从哪儿回来的?”
       “谁知道她从哪儿回来的,反正她带着个女孩回来了。”
       “后来呢?”
       “后来?后来她就找我哥。”
       “找你哥……干什么?”
       米粒没有回答。她直起身,将那个空酒瓶扔了出去,接着,清脆的、悦耳的玻璃器皿破碎的声音在远处回荡着。米粒倚了林红坐下,变魔术般从怀里又掏出瓶白酒,似乎是
       怕林红阻止她继续喝下去,她拧瓶盖的动作异常麻利。林红看着她将酒瓶插进嘴里,咕咚咕咚着咽下一大口。“好爽啊!我表哥命里注定要走桃花运,从幼儿园就走,一直走到现在,你信不信?”
       “信。”林红低头。她怎能不信?算上这次,她只见过他三次。第二次是他们回唐山摆喜筵。岑红高中是班长,很有号召力,那些同学差不多全到。同学们大都没考上大学,不是在化肥厂修理机床,就是在清洁队扫大街,要么就在手套厂当女工,即便做生意的,卖些厨房用具服装小百,也赚不了几个子儿。他们觉得在外省工作的岑红还能惦记他们。还能邀请他们喝喜酒,当真是给他们长脸的事。这些人哪个不喝个半斤八两?他们把岑红和李永灌得烂醉。尤其是岑红,本是男子性气,又跑了几年业务,喝酒有两把刷子,从不服软的。等林红把这对新婚夫妻送回宾馆,岑红_-一头就栽倒在床:很快打起鼾声。李永踉跄着去厕所呕吐,林红忙去搀扶,李永反身一把将她抱住。他的气力大得惊人。她至今还记得他火热、柔软、蜂蜜般甜美的舌头来回舔着她的两个耳蜗,舔得她浑身酥痒喉舌干渴。当时她为何没一把将他推开?她还记得他的大拇指和食指细细地抚摸她的乳房,孩子撒娇似的说,我喜欢你害羞的样儿,亲亲宝贝……厕所墙上挂着面破了边的镜子,镜子上满是大朵大朵的粉色花朵。她看到一双惊恐的眼睛在蔷薇花瓣中辗转飘移时隐时现,瞳孔中透着恍惚的、微弱的、丝丝缕缕的光亮……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米粒打个酒嗝,“从前有两户人家,住隔壁,丈夫都是哈尔滨的,又都在煤矿上班,老婆呢,都在制药厂财务科,平日你来我往,关系好得赛过一家人。”她扭头问林红,“还有烟吗?”林红颤抖着点了根,忙低着头递给她。“两家呢,一家是女孩,另一家是男孩,同岁,从小一起玩大的。男孩长得漂亮,性子柔。学习还好,女孩呢,细眉吊眼的,满脸雀子,大大咧咧像个男孩,考试总是倒数第一。后来,女孩考上了职中。男孩上了重点中学,这时,两家都住上了商品楼,一家在昌盛街,另一家在华容街,隔了七八里路。虽不住邻居了,走得却比以前更近。这家炖了两条梭鱼,也要骑上自行车,花上二十分钟去给那家送一条……高二那年寒假,女孩老说肚子疼,她妈就带她去医院检查。”米粒瞄准酒瓶,将烟灰耐心地弹进去,烟星不时在玻璃瓶里闪着忧郁的碎光。“医生说,孩子多大了?她妈说十六啊,刚过的生日。医生就说,你这个妈咋当的?你到底是不是孩子亲妈啊?你是傻子还是疯子?你闺女怀孕都八个月了……”
       林红屏住呼吸。下面的情节已不难想象。这个时候,那个练习跑步的老头从她们身边踱了过去,不时狐疑地回头看她们。米粒尖着嗓子嚷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老色鬼!”林红—把捂住她嘴巴。“你胆子真小!你们乡下人是不是都这德性?”米粒有些不屑地吐口痰。“后来,女孩她爸妈差点把女孩打死,女孩就是不把那个男人的名字说出来。据说,她的后背被她爸爸用笤帚抽烂了。能说什么呢……再后来,他们全家就搬走了,工作房子都不要了,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儿。再后来呢,半年前,这女孩回大同了,她今年也三十多岁了吧?跟你一样,是个老女人了,她带着个十四岁的闺女……”
       “你知道赵小兰的电话吗?”
       “知道怎么样?”
       “告诉我。我想跟她谈谈。我知道她很可怜……可是……”
       “知道怎么样?不知道又怎样?告诉了你又能怎样?你以为你是谁?我明天考试照样他妈的不及格!”她的眼泪刷刷流下来,“你说,我要是真被开除了,该多丢人啊!王小峰会看我笑话的!”
       林红缓缓站起来。林红走了。林红走得非常慢。
       “别走!别走!你别走!你给我站住!你他妈一身猪肉味,有什么牛B的啊!”
       夜深如海。她再次拨了妹妹的手机,虽然很晚了,但妹妹的手机并没有关。过了会儿便有人接了,是个男的,这是个中年人,但明显不是那个长酒糟鼻的出租车司机。他的声音像是绷得直直的钢丝,平平的,细细的,鼻音很重却有金属回音。他问林红是谁。林红说我找我妹妹。男人沉默了半晌,然后说你妹妹睡着了,刚刚睡着的,你是林红吗?你现在在哪儿?要我把她叫醒吗?你现在在哪儿?
       林红没有回答,直接关了手机。
       9
       林红是在体育馆北边的马路上看到李永的。李永倚着那辆警车。就那么着凝望着越走越近的林红。在路灯下,这男人的面孔如此陌生。十六岁时的李永是什么样的?他又过了一个什么样的寒假?
       林红还依稀记得十六七岁的韩小雨。他比她低一届,上初三。她晓得他是因为他在学校里很有名。他有名的原因颇多,他有三个哥哥,其中两个蹲过监狱,韩小雨继承了他兄长们的剽悍习性,脸上常贴着膏药晃来晃去。他在英语课上看黄色小说被老师逮到。校长在全体会上点名批评。林红没想到高中毕业后会跟他成为肉联厂的同事。他那时安分多了,他三哥因为抢劫刚刚进了监狱。虽是同事,见了面也极少打招呼。两年后,林红在厂里成了新闻人物:她父母车祸身亡,肇事方赔了林红和妹妹八万块钱。韩小雨就是从那之后追林红的。那时林红跟妹妹住平房,经常停水。韩小雨下班后就跑到她们家,将水缸挑得满满的,将庭院里种的豆角、茄子浇得精透。起先林红很是厌恶他,以后就慢慢习惯了。有时候她看着他光着膀子,浑身油亮,挑着两担水就像个欢快的剃头匠,心里是一种暖暖的疼。有一次,她接连几日没见到他,隐隐有些失望。后来听人说,他病了。林红就买了些水果罐头探望他。他很是快活的样子。他娘是个瞎子,信佛,每年三月初八都去百里开外的庙里烧香。他说这次去,公共汽车离寺庙尚有八里地,就抛锚了。老太太又非在午时进香,他就背着她一路小跑,热了就脱了衣裳,光着膀子赶路,不承想回来后就感冒了,头疼得厉害。他躺在床上,似是怕林红不信,他就拽了她的手去摸他的额头。林红想把手抽回,没料到他一把将她拉人怀里,翻身压下……他好像对此非常精通,她并未感到丝毫的痛楚,她只是睁着一双眼睛,凝视着屋顶。她想,她们家终于有个犍子牛一样壮硕的男人了……
       “上车吧,明天我陪你们去云岗看大佛。”李永将车门打开,“我把岑红跟孩子都送回家了。岑红让我来接你,怕你找不着家,等你半天了。”
       “哦。”
       “你这次来,怪怪的。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李永的额头从侧面看上去显得有些凸起。而他薄薄的嘴唇在阴柔晦暗的灯光下仿佛与人中连在了一起,变成了一个没有嘴唇的人。
       “没有!”林红很坚决地说,“他们都很好!”
       “你还在卖猪肉吗?”
        “嗯。”
       “你丈夫还在开理发馆?”李永神色专一地开着车。
       “是。”林红的声音有些喑哑。她这一天里已经说了太多的话。她觉得这天说的话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前三十年所说的。她记得猪在被五花大绑起之前,它们肥硕的耳朵总是
       疯狂摇晃,似乎不想听到屠刀在磨刀石上霍霍的声响,等蹄子被麻绳捆得紧紧的,仍死死挠动着,一副随时拼命奔跑的姿态。它们惨叫的声音像是沙尘暴来临时,风沙从明净的玻璃窗上滚过。它们冥冥中知道一切行将结束,它们嚎叫的声音里除了恐惧,更多的是一种临被屠宰时的幸福。
       “你跟米粒都聊什么了?”
       “没什么……我们都是……那谁的玉米……”
       “呵呵,没想到你还喜欢听歌,喜欢追星呢!”
       “我们……回去吧。岑红肯定等着我。”
       “我们不回去,还能去哪儿?”前面是红灯。李永将车停了,看了看林红。林红垂下头,手指揉搓着羽绒服的衣角。“这么多年了,你还跟个小姑娘似的,你不会大点声气说话吗?你怕什么呢?有什么好怕的呢?。”
       林红不晓得如何作答,她只有努力均匀地呼吸着。
       等到了岑红家,两位老人都睡了,孩子也睡了。岑红似乎对林红的所作所为很是生气,闷闷地替林红放了洗澡水,又将棉被抱到沙发上,叮嘱李永睡觉不要蹬被子。李永只是看《晚间新闻》,不停喝着茶水。岑红就低声质问道,你到底想怎么样?你到底想怎么样呢?!李永连看也不看她一眼,两人就那样僵持着。等林红洗澡出来,李永刚好接了电话。他神色凝重地看了岑红和林红一眼。说局里有紧要任务,他必须去报到。岑红对他的解释只“哼哼”了两声,然后“砰”的一声将防盗门关上。
       两个女人就进了屋子,窸窸窣窣地上了床。床灯亮着,灯光碎了一地。岑红也不答理林红,侧身而卧。林红知道她并没睡着,伸手去摸她的手,岑红轻轻将她的手掸开,过了会儿林红的手便又伸过去,岑红又将她的手挪开,如是反复几次,岑红才安静了。林红握着她的手,她的手大而糙,粗大的骨节攥在手里,像是攥着把枯柴火。岑红就有一搭没一搭地问,林红父亲的战友住在哪个区?是否健康?是否喝了些酒?林红也没吱声。岑红就转过身来,静静地看着林红。林红的脸色比白天要红润些。眼角细小的纹络爬向两鬓,像是张大风过后的蛛网,她鼻翼两侧的雀斑比前些年更多了,而她的嘴唇,起了两个白色水泡,行将溃烂的样子……只有她的眼睛没变,幽深趟不着底,棕色瞳孔转动间。满是少女的羞涩和不安。
       “你到底有什么事瞒着我?说,说吧!”岑红摇晃着她的肩膀。她的肩膀没有丁点肉,肩胛骨锐利得像两把刀鞘,岑红反倒有些心疼起她来。“你把秋衣脱了吧,怪热的。”林红没有反应,岑红就去拽她领子。她的秋衣很旧了,原是老红,洗得松弛得像块花抹布,脱起来甚是方便。然后,岑红就发现了她身上的秘密。岑红险些叫出声。林红的胸脯、林红的胳膊、林红的后背、林红的手腕上全是疤痕,有深有浅,还有椭圆形的疤,明显是用烟头烫的。林红一声不吭,任她把自己翻过来翻过去地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这个畜生!全是韩小雨干的吗?!”岑红用手指肚来回蹭着她身上形形色色的疤痕,颤抖着声音问,“他比牲口还牲口!还是个男人吗!”
       林红仍是不语。“当时你们结婚,我就知道他图的是什么!你个傻丫头啊。”岑红用新棉花被将林红裹得像只蚕蛹,“你跟他离婚吧!哪有这样打老婆的!哎,你当初干吗嫁给他呢?”
       林红只是不语。她似乎睡着了。岑红也就无话了,重重叹息声,侧身躺了,不停打着哈欠流着眼泪。后来。她感觉到林红钻进了她的被子,手臂安静地揽住她丰满的腰身,脸死死贴住她后背。再后来,她觉得自己后背润润的,湿湿的,洇了一大片。她抓了颗药丸塞嘴里,细细咀嚼着,说,林红,你给我唱首歌吧,我好多年没听你唱过歌了。你唱歌比我强多了……唱什么呢?就唱《九月的高跟鞋》吧。谁唱的来着……是凤飞飞呢还是林忆莲呢……你那小嗓门,唱起来比谁都好听,是真好听呢……
       翌日醒来,本是计划去慈云寺,但雪已经融化。岑红就又改了主意,说,还是去云岗石窟吧!定了主意后,她便急忙给李永打电话。李永的电话一直关机。等老人孩子都起床了,早饭也吃完了,才联系到李永。李永说他还有点事,让她们在家里安心等着,还嘱咐岑红,千万不要让林红出去乱跑,人生地不熟的,路又滑,别出什么岔子。他说话的声音柔和温静,全然没有了往日的不耐烦。岑红很是高兴,便跟林红商量,是否带孩子一起去?林红呆头呆脑地说,怎么都行,怎么都行。由于事先没准备,岑红开始仓皇着给孩子找干净衣裳。孩子呢,知道要出去旅游,乐得连蹦带跳。这时林红就说,她先出去买点东西,让岑红等她片刻。岑红虽不情愿,也不好说什么,也许,林红这两天的怪异行为已让她哑口无言。她只叮嘱林红别乱买东西,到时候在那里吃饭住宿都不用发愁,李永会找企业报销的。林红嗯了声,背了旅行包出去了。
       出了门,林红先给米粒打电话。如果她今天参加考试,自己就去学校等她,直到她考试结束。如果她装病弃考呢,就更好了,能马上见到她。林红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从米粒嘴里套出赵小兰的电话号码。林红深信对付赵小兰这样的女人,她还是绰绰有余的。只有赵小兰离开李永,岑红的日子才能过得安生,即便她自己有什么不测,她也会心安。
       可是米粒电话关机。她便给妹妹打,妹妹的手机也关机。林红打了辆出租车。径自去了财经学院。为了防止岑红干扰她的行动,她也把手机关了。现在世界终于清静了,没有什么比耳根子清静更幸福的事情了。
       等到了财经学院,问题又出现了。她不知道米粒在哪栋宿舍楼。她总是这么糊涂。再次联系米粒,还是无法接通。便找岑红,岑红说,你又跑哪里去了!这么半天也不回来!李永刚才打电话说……林红果断地挂机。后来,她突然又想去军区大院看一看。昨天去的时候,她没有看到那只粉色乌鸦。也许那只乌鸦一早死了,也许它还活着,这些全是次要的,林红只是想证实一下,在那个忧伤的年代,她是否真的看到过一只乌鸦呢?而且是粉红色的,每天它都会从古老的砖红水塔上飞下来,逍遥自在地独自起舞……
       今天站岗的士兵不是昨天那个细眉细眼、满脸痤疮的小伙子,而是个方头大脸。两腮抹着高原红的粗壮家伙。他是个很认真的士兵,他说他好像从来没见过林红在这里出入,想看一下她的证件。林红喏喏着说,证件丢了,还没有补办,你就让我进去吧!士兵就说,你给家里人或熟人打个电话吧,我想证实一下。林红很无奈。只好转身快快地走了。她边走边给米粒打电话,仍没有动静。在经过一个街心花园时,她在那里坐下,细细地观察着来往的行人。他们都忙着去上班。他们从来不会对一个陌生人看一眼。而林红现在多么需要一双温柔的眼睛注视着自己。她会把自己所有的秘密透露给他,哪怕他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后来,她看到一辆大卡车拉着一车猪肉缓缓路过,那辆车虽然鼓着个肥大的绿帐篷,可林红还是从车尾缝隙里看见晃着一头头被剖膛破肚的生猪。它们安静地叠压在一起,尾巴僵硬地卷垂着,支棱着肥硕的耳朵,像是刚拱完猪食槽子。她又开始呕吐了,她
       连昨天晚上的麻辣小龙虾都吐了出来。她看到光溜溜的韩小雨躺在大理石地板上,那么安静,那么悠闲,全然没有了往日的威风,曾经永远不知疲倦的下体缩成一团肉牙,它再也不会膨胀了,它再也没有力量粗暴地捅入妹妹的身体里……畜生永远是畜生,不管它是否穿着人的衣服。无论何事,只要有了第一次,肯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在过去的日子里,到底有多少次,她亲眼看到韩小雨跑进妹妹的房间里……妹妹搬出去一年后,不知怀上了谁的孩子。那天,他将她掳到家里……她怀孕五个月了,这头牲口还是把她弄得大出血。一个人要是有罪,老天总会假他人之手做出惩戒,最后变成植物的肥料,变成下水道里的污水,变成狗嘴里的饕餮大餐,变成遗失在火车站候车大厅里的猪肉,变成天空里……云朵最肮脏的一部分。
       “林红啊!你在……哪里啊?”是岑红。她的声音虚弱而焦虑。
       “空军大院旁边,有个小花园。”林红冻得鼻子通红,不停流着鼻涕。
       “那个啥,林红,听我说,今天李永有事,我们还是别去云岗石窟了吧,好吗?我们去慈云寺,慈云寺近。你在小花园等我,我这就去找你!你……你别乱跑啊……”
       林红又给米粒电话,还是关机。她不想等岑红,她想还是去学院等米粒吧。或许可以让传达室的门卫查一下花名册。她在小花园里又徘徊几圈。等她打定主意,她看到岑红从一辆出租车里出来了。岑红搭的那辆出租车停在离她不远的路边,后面的两辆也跟着停下来。岑红神色慌张地小跑过来,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嘴唇不停地颤抖,她的手焦躁地握着林红的手,林红能感觉出她的手也在颤抖。
       林红说:“你怎么了?你怎么紧张成这样呢?对了,你手头有零钱吗?我今天不想去慈云寺了,我想待会儿打车去找个人。我身上就剩下两块钱了。” “有啊。”岑红急忙去掏钱包。可是掏遍了全身也没有找到。她朝林红僵硬地笑了笑说:“真是的,出门太仓促了,忘了带钱包。”
       “没事的,”林红轻柔地说,“我有银行卡。待会儿去支领一些好了。”
       “让我再看看,”岑红又把全身搜了一遍,后来终于找到枚一元钱的硬币。她苦笑了一声,将那枚硬币攥了攥,张开手心,朝它吹了口气,然后她交错了几下左右手,胳膊伸得直直的,对林红说:“猜一猜,在哪个手心里?”
       林红笑了。这是她们在少女时代经常玩的游戏。林红很少猜错,而岑红则很少猜对。林红将那枚硬币放在掌心,幽幽地说道:“岑红,你还记得吗,上高中的时候,一块钱能买二十块糖瓜子。”岑红没有回答,林红就接着说,“有些事你别担心,我会帮你办好的。”她把头斜靠在岑红宽厚的肩膀上,耳朵不时蹭着岑红的衣服,“你还记得我小时候的理想吗?”说到“理想”这两个字时,她似乎有些羞赧。于是她的声音便更微弱了。“我想变成一块小石头,在大海底下,最深的地方,待着,不用说话,不用想事,不用动弹,只能看到鱼在游泳。海藻飘来飘去。”她深深吸了口气。仿佛她真的变成了一块大海深处的石头,“你咋了?为啥不吭声呢?”
       岑红一直没有说话,她整个粗大的身坯都在打着寒噤。等林红环顾四周。才发现有四五个警察像群清冷的猎狗,正在慢慢朝她围拢。他们手里拿着枪。也许子弹都已经上膛了。在那些警察里,她发现了李永。他两手空空,面无表情地逡巡着她。林红马上明白过来,她突然一把将岑红抱在怀里。
       岑红能感到她瘦小干枯的乳房顶着自己的乳房。后来,林红凌乱地摸了摸她的额头,对她耳语道:“我想为你办件事……可还没办成……”她最后一个动作是蹲伏下去,似乎想从旅行包里掏东西。
       警察就是这时蜂拥而上的。
       他们很轻易地就将她按倒在脏兮兮的雪地上。
       她那么瘦,身子骨那么轻巧,她没有丝毫反抗,只是嘴里嘟囔着:“岑红……岑红……你的蔷薇……”
       那个旅行包被警察拎走了,李永对一个面色铁青的人说了几句话,然后,他从破旅行包里掏了件东西,朝岑红疾步走来。
       岑红脸上的肌肉不时抽搐,嘴巴张得大如核桃,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她接过李永递过的东西,是盆微型蔷薇。小巧玲珑的花盆,盛开着两朵粉红蔷薇。单瓣蔷薇在寒风里瑟瑟抖动,发出极细小的呜咽声。岑红又去看林红,已然没有她的踪影。那些警察,富康出租车。统统消失在众多拉煤的大卡车中了。岑红哆嗦着,把那盆蔷薇藏进羊绒大衣,细小的花朵从袄兜里支棱着伸将出来。她将一把药片塞进嘴里,咕噜着喉结艰难地咽下,然后情不自禁地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眼泪就是这时淌下来的。她用粗大的手掌抹了把自己进刺的脸。她觉得困极了,可眼睛依然睁得大大的。
       2007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 宁小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