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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潮]那个时代的肖像
作者:鲁 娃

《人民文学》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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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父亲从机场闸口一出来,我就发现他的头发全白了。
       七八年不见,自小留在印象里的风流倜傥已水一般在岁月里蒸发掉了。我接过推车,说,爸,您来了。
       他嗯了一声,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无数面孔在眼前晃来晃去,陈旧的戴高乐机场吐纳着千流与百海。父亲淹没在这片汪洋中——上身微微前倾,两臂长如螳螂,肩了—个瘦削的脖颈。即便他走在身旁,还是找不着人的感觉。
       父亲以前不是这样,他在哪里,哪里都是一团亮光,亮光是飞来掠去的眼睛。小时候在那个叫北贝的岛上,父亲牵着我的手走过飘散着鱼腥的镇街,满街的人都与他嘘寒问暖,身前身后落满善意的追逐。尤其那些脸面黝黑、胸乳饱满的女人,更是目光灼灼地看他并心不在焉地夸我,夸我伶俐,夸我俏。偏偏那时我瘦得像根绿豆芽,瘪着唇,肿了一对大眼泡,自己照小镜子都沮丧,我哪里知道大人们是借女儿来迂回取悦她父亲。
       其实更确切地说是父亲取悦了北贝。只有天高海阔中的一个小岛才能成全父亲这样气质文弱的男人,哪怕他犯了这般错那般罪,从省城名牌大学流放而来。打鱼人经风经浪,才不管这些,照样把他供起来,中看就行。当然父亲不只中看,他还教会岛上孩子读书写字,把山坡上那个竹篱笆围起来的小学校操持得有声有色。
       原是几间破屋,父亲带孩子刷白了墙,漆了窗,再在墙面写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顿时就焕然一新;又把断腿断胳膊的桌椅板凳修修补补,让孩子依次坐下,书声就琅琅起来。父亲还在屋前山坡的榕树下挂了一只钟,敲钟时风鼓荡起他的白衬衣,那钟声弥散开来,受用的就不仅仅是耳膜了。等那钟的尾音落下,岛上就凭空多出一份新鲜的温润,一份不明就里却又隐隐约约藏了某些期待的诗意。我自然就沾了父亲的光,一条镇街走到底,散了市的小街已然稀落,仍有屋檐下打闹织网的渔家女人就鬈毛鬈毛地叫着父亲,亲昵里藏了露骨的挑逗。鬈毛是女人们送给父亲的美誉,有俊男之意,是世俗的性感。女人的目光痴痴地来来去去罩了父亲额头那绺鬈毛,像流动的烟云。
       父亲对我一笑,甩了甩脑袋,那绺鬈毛愈发飘逸起来,是真的好看。
       回头我便对母亲学舌,母亲刮着鱼鳞,说,看是好看,就怕留不住。
       那年我不满六岁,现在回想起来,该是最后一次景仰父亲。
       母亲是岛上的女人,肤色白皙,经年在海滩拉梭织网也晒不黑,从那一堆黑黝黝粗糙的渔家女中脱颖而出。她识字不多,却有一手好枪法,得以外婆真传。外婆曾是风靡全国的海上女民兵,军区大比武得了神枪手称号,据说能百步穿杨。当年飒爽英姿地上过彩色照片,她迎风而立,枪刺挑着寒光,脸容与脚下的礁石一般严峻,是那个时代渔民眼中典型的美女。可惜到了母亲,少小练就的看家本领不再吃香,不爱红装爱武装的英雄巾帼成了一枕旧梦,便把枪刺一转对准了父亲。俏丽的母亲提了串活蹦乱跳的鱼一阵风卷上山坡,推开父亲垒了土墙的院门。父亲在灯下抬头,愣怔着,没来得及醒过神,那串鱼就飘着鱼腥扔进了他的怀中。屋里有些昏暗,父亲抱着奄奄一息的鱼,看见两段无遮无拦白如莲藕的手臂,闪着耀眼的光。母亲那天穿了件无袖布衫,上面印了细花,起伏的胸脯高高隆起,那些细花就簇拥到一堆,对着父亲开放。父亲被灼慌了神,心随眼睛四下躲避,还是避之不及,撞上蚕眉下一对洞黑的眸子。火辣辣的眼神其实也不陌生,曾在镇街的各个角落子弹般射杀过来。父亲无缘由地退了一步,怀里的鱼就哧溜滑到地上,吐出一串气泡。
       这个黄昏的西天有绚烂的云彩,照得后窗那竿青竹斑驳的红。门前树下那只钟亮着,一动不动。父亲是六十年代最后一拨大学生,课没上完革命就起来了,父亲虽然品学兼优,却做不来革命勇士,只好躲在幕后。不承想革命是躲不开的,你不闹它,它就闹你,便成了一个白专典型,在不断变换布景的台子上,直至落幕。
       被发配到小岛后的一天,天下着雨,父亲倚了锈迹斑斑的铁栏杆读女友给他的断交信,失神的眼珠转动在墙一样灰败的脸上,与海天浑然一色。雨水打在信笺上,父亲松了手,信笺纸鹞般盘旋,被恶浪吞没。抹一把脸,父亲似乎把心也做了一次海葬。那时的父亲还很年轻,母亲的闯入没有任何伏笔,也不需要接纳的理由,纯粹是渔家女原始本能的冲动。她甚至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被—个叫鬈毛的男人吸引,她只是想一头扎进这个男人的怀里,让他搂住自己发烫的身体,别叫胸腔里的心跳出来。她渴望肌肤之亲就像满嘴烧出燎泡时饮一缸清冽冽的水,是扯不住腿的狂奔,简单而不假思索。
       父亲很久以后告诉我这段情史,是在母亲去世火化那天。父亲佩了黑纱,我抱着相框,母亲在相框里强颜欢笑,眉间爬了几缕愁绪。我们坐在火葬场前面的林子里,等着母亲在炉膛里化为灰烬。直通通的烟囱有青烟袅袅而出,飘向无际的远空。父亲用疲惫的目光追那股青烟,追了—会儿就耷拉下眼睛。父亲已不复当年,虽然那绺鬈毛依旧。父亲的喉结一鼓一鼓,声音有些沙哑,缺了中气,寥寥几句话就把一生的过往都打发了,听来只是开场的锣,没有戏文。
       父亲说,当你妈扯平衣襟走出屋时,我就知道我俩之间只有开始,没有后来。
       我难道不是后来?
       父亲悲凉地一笑。
       我当然明白父亲意义里的后来。只是我替母亲忿忿不平,她可是掏尽片甲然后把残骸也弃于这份孽缘的。母亲最后一次昏迷前,把我叫到病床前,瞪着空洞的眼睛对我说,别怨你爸,随他愿不愿意都是你妈唯一的男人,替妈好好照看他,他也苦。哪里像对女儿说父亲,分明是在临终托孤。母亲气息奄奄,躺在床上五官尖峭地耸立,却有油彩般的光亮氤氲。我知道母亲至死也不甘心把父亲拱手出让。母亲艰难地喘了几下,又说,你爸那件白衬衣的第二个纽扣掉了,记着帮妈替他缝上。中午父亲送来参汤时母亲的视线就一直没离开那根断头。我应着,鼻子一阵阵发酸。我亲历了母亲为保存这个婚姻的浴血奋战,每—个环节的痉挛都感同身受,所以父亲的悲凉总是很难让我体恤,反倒扯出纠结的疑惑与暧昧来。那是无数次争吵的一次,父亲砸了茶杯,母亲就用锐利的瓷片割自己手腕,父亲夺去瓷片,冲出门去。外边下着瓢泼大雨,天黑像倒扣的锅。母亲追出去,绊倒在街角,被一辆横空撞来的三轮卡车溅了一头一脸的污水,爬不起来,就倚了墙根泥僧般坐在地上,一直等到父亲回来。腕上的伤口发作感染,母亲因此烧了几日几夜,下巴瘦成一颗钉。无论父亲肯不肯承认,我都以为他欠了母亲一生。道理我自然也明白,欲望不是江海本身永生不息的水,浪头过去,厮守干涸的河床也是另一种痛。无奈感觉总有偏袒,犹如拔河的两头,我的支点从来都在母亲这一边。
       那次分手,我就再也没见过父亲。我飞回巴黎,继续我的硕士论文;他则鳏居,照常去省报资料室上班,我们只在逢年过节的越洋电话里叙一些父女间不咸不淡的家常。后来得知他退休了,从报社缩回家里,埋头书
       案,写一些从不示人的东西。我惋惜他藏了一肚子笔墨,希望在那些文字里见有他过去的片断。哪怕不给我看,只写给他自己。提了几次,都被他虚晃一枪,掩饰过去,也就不再提。再后来,他又患了一场至今莫名奇妙的怪病,浑身奇痒,走到哪儿都像被一群飞蝇追赶,皮痒,心也痒,无处逃遁。打电话过去他也不接,偶尔接了也是神情恍惚,言语间都有了弃世的念头。
       我那时正筹建翻译事务所,申报劳工部准核自由职业执照,装修办公楼,忙得无法脱身,就劝他来巴黎看病,并寄去来回机票。他也不说不肯,怕辜负我,只是一味地拖,直拖到机票作废。无奈之下只好托拉萨的朋友替他找了位老藏医来看,那些藏药也是神,一粒粒墨黑如老羊屎,服了几个月,病竟慢慢见好,电话肯听了,话里话外也回升了做人的意兴。想他一老男人守个空空荡荡的家,管不好自己的起居,吃也敷衍,久而久之总不是事。但他既然不肯过来,我也只能想想而已。
       因了他与母亲间飘荡不去的阴影,我与父亲的关系总是搁浅在泛亲情的层面上无法僭越。倘若母亲地下有知,肯定又会吵,但不是同他,而是同我,怨我没能替她照料父亲。
       直到离开那个叫马克的同居男友,搬入芬妮租了一半给我的那幢联体花园洋房,并在她家壁炉上看到一张父亲的发黄小照,我才真正有了一种急切,天天打长途去催,终于把他逼来了巴黎。
       见面一看,果然不复从前,人还是那张小照里的人,却缩水似的干了,老了。
       上了我的车,父亲坐在旁边,依然无话。我平日巧舌如簧,遭遇父亲的缄默,竟也讷讷的。我深知父亲来巴黎的勉强,那个家虽然空了,却有他几十年的缅怀与守望,哪怕这缅怀与守望始终笼罩了阴影。母亲仍在墙上的黑框里看他,眼里一如既往是母兽护犊的偏执。他在这种毫无愉快可言的注视下挣扎了几十年,负重成了习惯,一旦失却反而难以承受之轻。床还是那张褪了漆的老式的床,并排摆了两只枕头,母亲那只空出来了,留下浅浅一个坑,坑里有洗发乳星星点点的陈迹,夜半醒来,满枕都是母亲的呼吸。同床异梦了这些年,如今没了,父亲倒觉着同床异梦也是好的。那次吵架,吵到半道停了电,双方不得不偃旗息鼓倒头闷睡。深夜醒来,父亲趴在枕上修改文稿,母亲翻过身,也不言语,一把夺过父亲的手电筒,替他照亮。父亲不言谢,板了脸继续涂改;母亲更是气呼呼没个好声气,可即便冤家对冤家,母亲到底还是把照明的电线杆子撑到了底。这个夜晚我亲眼所见,门缝是偷窥的途径,趴在那里,我一头雾水,后来长大了才看清,这就是母爱的方式。抱残守缺正是生活的常态,自有纠缠不清甜酸苦辣的滋味。
       假如我的猜测没有错,芬妮果真就是母亲为之愤怒疯狂的那个女人,父亲还会坚持早已没有实际意义的守望吗?当年父母吵闹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个女人,那是父亲融化在血液里的一份情感。其实爱并没有对错,是道德在强词夺理。母亲仅与她照过一面,却注定要用毕生的气力来驱赶,至死都没有赢。与马克分手也是一场生命盛宴的散席,使我明白世事无常。想到芬妮从壁炉前转过身来面对小照的闪烁与躲避,更是一目了然这瞬间后面那条悠长曲折的心路历程。或许,或许我和母亲都应该还给父亲一些善意与温情,让巴黎成为他的彼岸。我转动方向盘,把车驾上高速,再侧过头,看一眼父亲,正与他的目光对上,那里面是干涸的,无波无澜。这种对视让救赎的一份急切遭到打击,我只好猛踩油门,把车开得呼啸生风,以掩盖脸上的尴尬。
       父亲却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2
       认识芬妮是从马克那里搬出来的第二天。
       《费加罗》报广告栏里有一则小广告,招租位于维瑞奈的半幢花园洋房,对象限于女性,租金以担任房主秘书来抵销,要求高学历,法文书写流畅,可兼职,工作时间周一、周三、周五三个晚上。联系人德奈西太太,一看就是个有爵位的姓氏。
       这则广告让人生疑,如同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我去过维瑞奈,是巴黎西郊炙手可热的高尚住宅区,且不说租半栋屋闻所未闻,如此廉价的房租就不可思议,居然还是个破落贵族招租,简直就像肥皂剧里设下的圈套等着心痒痒的穷人去钻。我把报纸扔下捡起,捡起扔下,就是舍不得松手。我已找了半个月多的房未果,昨夜提了箱子游荡几条街,还是蜷在办公室沙发上凑合一宿。这个维瑞奈的半间房纵然是圈套,也有挡不住的诱惑,我决定拨个电话试试。
       一遍遍忙音之后,一个低哑的嗓门冷不丁横冲出来。我说我想看房子。那头回答,午后来,要先看人。不容再问,已咔嚓切断,话筒一阵蜂鸣。
       我不敢怠慢,把电脑里正翻译的一份活儿匆匆弄完,捆绑给客户,又拷贝出储存在文档里自己的CV,下了车库,驱车往维瑞奈赶。巴黎的市声如同往常一样喧嚣,街角咖啡馆敞着篷,坐满了悠闲晒太阳的人们。昨晚从马克那里甩门而出后连杯咖啡也没喝过,顿觉饥肠辘辘。瞟了眼车前镜,一脸菜色,想怨马克,又无从怨起,心里讪讪的。
       该是两个多月前的周末,家里来一位马克画界的朋友,深棕色眼睛,脑后扎束马尾,颧骨下有块很深的疤,一说话就蜈蚣般蠕动,倒也不妨碍他谈笑风生。他带来一幅后现代画作,要拿到马克画廊来卖。马克很是卖力地捧那人,仿佛画里厚厚黏黏挤在一堆的色彩真能诞生出空前绝后的伟大来。依我看,再刨根究底,也不过是撕裂、挣扎、颠覆那一类其实早已老套的说法。后来知道那人刚从非洲回来,在沙漠里骑了三年骆驼,难怪一脸阳光晒出来的黝黑。撂下画,就喝酒,那人不停地说撒哈拉,马克跟着手舞足蹈不停地兴奋,与往日的状态大相径庭。我在热闹旁边打着呵欠,总觉得气氛有些怪异。间或也有接不上茬的时候,两个人就都有些慌张,胡乱找了风马牛的话题来填,像要回避什么,掩饰什么,短暂的冷场便生出一些暧昧来。那个人的眼神有女人的狐气,很性感,罩住你的时候会难以招架。
       从一开始我就不喜欢这个马尾巴,觉得他身上藏有某种危险的迹象,是什么一时又说不清。
       马克从此每晚出去,凌晨才回来,躺下就睡成一摊泥。我的欲望一浪高过一浪,就顺着鼾声爬上他那个岸,他抱住我水一般动荡的身体,敷衍地吻一下,旋即推开。我在丝质睡衣里缩成团,又恼又羞,一夜无眠地晾在黑暗里。天明起来绷了脸不理他,他就把我拽进怀里,捋我抵在他胸前的脑袋,一副诚心求饶又无从说起的样子。
       我当然知道我与马克之间出了状况。我俩在一起除了双方的日子都寂寞,多半还是身体的吸引。我们可以在公寓的任何角落做爱,饭桌,过道,浴缸,甚至走步器,处处如鱼得水;却不是很容易就能营造谈话讨论问题的氛围,说着说着就会南辕北辙,或剑拔弩张,或索然无味,不想吵就嘻嘻哈哈敷衍收场。马克很君子,我一急就服软,一味地道歉,歉意多了就像情感批发,让人质疑它的货真价实。我虽照单全收,并不当回事,收了,终究还是撂到一边。但我相信自己的直感,马克
       是爱我的。法国人最大的缺点乃至最大的优点就是情感多变却不虚伪,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直截了当。然而变化来得不紧也不慢,掐指算来,马克已有不短的时日没碰我的身体了,附丽于性之上的情感不可能不以俯冲的形态跌落。我开始频繁出入房屋租赁经纪所,准备一旦找到住处就搬离,我才不会像我母亲那样,守着一个渐死的爱殉葬。我与马克在同居的第一天就说好,不是我们选择爱情,而是爱情选择了我们。
       直到昨天清晨,我从戛纳电影节上做完口译飞回家,看到马克与那个非洲来的马尾巴脱得精光横在我的床上时,终于水落石出。虽然戒心已在身体荒疏的每一个夜晚积攒,眼前白花花男人的肉依然让我浑身颤抖,差一点憋过气去。我抓起一个花瓶砸过去,玻璃碎片炸在床上。两个男人跳起来,赤裸裸地看我。马克煞白了脸,眼神惊恐。马尾巴则若无其事把乱发拢向脑后,用皮筋箍成一束,面颊上的疤不住地抽动。他还说,早上好!我夺门而出,又发觉无处可逃,被点了穴似的怔在门厅,胃里一阵痉挛。马克追出来,套了一条裤衩,拽我手臂,我一把甩开。任何假设都有理由,就是没想到在身边躺了三年的男人会在这么一个干净的清晨被另一个同性所掠掳。这个真实有如电影里的黑色幽默,于我却是荒诞的恐怖。他试图解释,分辩,求饶,嗫嗫嚅嚅,我一概听而不闻,也不要听,只想跺脚喊破嗓子,却是喉头哧哧冒烟,连个喷嚏都打不出来。就这么对峙着,站在门厅的地毯上。
       原来,我一直沉湎在谎言里。
       我与马克,是从他的醉酒开始。那时,我还住在马亥区一座老房子的阁楼上。翻译所刚建不久,正疲以奔命搜寻客户,日日都是夜半回家,因此搬进来已有好几个月,楼下四层的邻居竟无一人搭过话。那个礼拜天难得休息,我睡懒觉起床后又喝了杯浓浓的咖啡,准备到附近超市买些吃的来。冰箱已空了好些时日,都不知我是怎样打发的一日三餐。可是去开门,门却滞住了,使劲一拉,倒进来一个人,棒槌般砸在腿上,我惊叫起来。细看时是个面熟的男人,好像就住在这栋楼里,正仰面朝天一半门里一半门外睡得死沉。大约我弄出的声响惊扰了他的好梦,他嘟囔句什么,眼皮动了动,鼾声又起。我使劲推他,非但不醒,反而伸开手臂把我扯了过去。浓烈的酒气弥漫了整个楼道。无奈,只好拖沙包似的把他拖进屋,又搬到沙发上,脱了鞋。他的西装敞着,领带歪到一边,五官痛苦地扭成一团,一看就是个借酒浇愁的后果。我摇摇头,拿了一条毯子给他盖上。
       至今也解释不了那一天的悲悯情怀,我怎么就会把一个酒醉的男人弄到自己的闺房里来。
       等我从超市提了大包小包回来,他已醒了,仍旧躺着,失神的眼睛瞪了天花板发呆。看见我,倏地坐起,脸变了色,头也垂到胸前,喃喃道,对不起,走错了门。
       又说,他住三楼,地坪临街那一面还有他的画廊。
       这时我发现他比我年轻,头发是亚麻色的,鼻翼两侧隐隐约约的雀斑,眼睛是那种几乎没有色调的淡青,藏不住任何表情。我走近去,感觉一脸的无辜与委屈向我逼来,不知怎么一伸手,就把他的脑袋搂进了怀里。他呜呜地哭,亚麻色的头发在我怀里乱成一团莽草,撞得我饱满的母性奔突起来。但我不追问,追问对于痛苦是毫无意义的。我只是母性满怀地想,如果他失去了爱,我将补偿他。
       接下来的一切顺理成章。
       马克说,对不起,不该瞒你的。
       又说,三年前离开我的那个人就是他。
       再说,请相信我,你与他对我一样重要。
       他光着膀子的身体就像白晃晃的墙挡在面前,我的视觉一片空茫。但无论如何拒绝,他的话还是耳光似的扇过来。我终于明白,自己不过是一个情感句子点错了的逗号,把句子写下去并最终圈定句号的,只能是床上那个归去来兮的马尾巴。重要,他指的是爱吗?一个连自己的性倾向都梳理不清的男人,如何就敢对一个女人言说爱?他就不怵,不觉着荒诞?
       我笑起来,笑得有些狰狞。
       尚未看清墙上的门牌号,我就断定眼前连体孪生有些破败的老房子就是要找的那一栋,虽是破败,但昔日气派还在。园子很大,中间一堵高墙,墙的两面爬满了密密匝匝的绿萝,把对称的一幢楼两个门庭相互隔开。即便作了单,上下两层房间还是不少,都是漆成银灰的百叶长窗。门庭下有磨蚀了的大理石台阶,上方一左一右两尊互为会意的古希腊男女雕像,恰是凝固了的爱情故事。园里树不少花也不少,恹恹的却是凋零的气息。透过铁栅栏看进去,甬道很长,像有裙裾的窸窸窣窣一直响到台阶。
       门外已等了七八个人,清一色女性,脸上都是家无居所的疲惫。我站在尾后,面前诸多背影诸多发式,五颜六色的,就觉着自己的希望渐走渐远。门自动开了,正是约定时间,大家依次跟进,竟没有什么动静。再抬头已是一间空旷的客厅,大理石地面裸着,没有地毯却有长年铺过地毯的痕迹。窗帷低垂,遮了采光,暗影里,一辆轮椅背对着亮光。椅上人只露出梳了个髻的后脑勺,头发乌黑,看不清面目。
       不用猜,这就是德奈西太太。
       在场的女人包括我排成齐齐的一行,不约而同沉默着,不敢贸然开口。
       轮椅却是一动不动,僵着。声气嗡嗡嘤嘤起来,不被理睬,又渐次落下去,面面相觑。
       架子拿得也忒大,就算你以为出租这半拉房是恩赐,也大可不必把这些无家可归的女人从大老远提溜来晾在背后连个眼风也不给。心疼你的房你破落贵族的脸面,何必登什么广告,招什么租?我忍无可忍,上前一步说,对不起,德奈西太太,谁也不是看哑剧来的,如果您改变了主意,我们告退好了。
       轮椅倏地转过来,窜出暗影,刀光似的亮了亮,停在面前。
       谁说我改变了主意?
       竟是一张中国面孔,白皙,清雅,带些病态的忧郁。
       她把齐齐的一行女人从头至尾审视一遍,犀利的目光随了轮椅滑动,终于钉在尾末的我脸上。
       咫尺之间,气息触手可摸。我与她对视,看见她脸上肌肉抽动,细细的皱纹如章鱼舒展的须爬满眼角、鼻翼,还有额头,世故与沧桑暗藏着,却又由了眉梢不停言说。
       如果年轻,算是惊艳的美丽,遗憾不复年轻。
       我暗暗吃惊,这张脸似曾相似,仿佛有过熟稔的过节。但我还是不觉得亲近,深不见底的眼窝里是流盼不动的一潭冰湖,不见晴朗,没有温度。
       她问我,当然是用法文,姓什么?哪里人?
        姓金。杭州。都是中国人,我已没必要申报国籍。
       做什么工作?
       自由职业。翻译。
       有男人吗?这个问题不无唐突。
       昨天还有。心想你管得着?
       我把厚厚一摞CV递过去,意思是说,都在里头写着呢,包括婚姻状况。她一拂手,挡开,目光更冷地注视我,隐约间有一抹不屑。我掉头就想离开,不租也罢,不就是半拉子房,犯得着热脸舔你冷屁股。
       我的失利让别的女人柳暗花明,一个个赶紧围上去,兜售自己,一时七嘴八舌,白的脸黑的脸还有混血的脸都做出势在必得的表情。她的腿上很快摞起一堆五颜六色印制
       精美的CV。像是不负重压,她皱了皱眉,突然把轮椅朝后抽去,那些纸就从盖着她腿的苏格兰毛呢毯上哗啦啦落下来,散了一地。她一概不理睬,抬高声音追了正往外走的我,就是你了。
       我以为听错了,侧过脸,指着自己的鼻尖,为什么是我?
       眼锋犀利起来,刮过我的半边面颊。需要解释吗?语气极不耐烦,没有一丝亲和,倒像是要把我绑了去垫背。等我愣过神,轮椅早就不见了,就像刮走一阵风,饱满的暗影里空空荡荡。
       再见面,是在客厅右面的书房里,那时我已成为她的房客与雇员。
       她仍然坐在轮椅里,却已换了中式装束。一袭黑丝绒旗袍,中袖,高叉,盘了银扣,腕上一串西式琥珀手链,脸上脂粉很淡,灯影若明若暗,像是从旧照片走下来的人。
       我说晚上好,德奈西太太。
       芬妮。她纠正道,那是我先生的姓,我不希望在家里被称作德奈西太太。
       德奈西先生……
       她瞪我一眼,我赶紧噤口。这个女人不容忍好奇。
       轮椅把我带到硕大的写字桌前,上面堆满形形色色的书本与纸页,几乎没有空隙。只有一个角落稍事整理过,码了一堆法文手稿,底部开始泛黄,上面的纸却是白的,笔迹也新,想来一页页已写了有些时日。她示意我把这摞手稿抱起来,搬到斜对面的电脑桌上,然后顿了顿,说,这就是您的工作。
       输入电脑?我明知故问,心里老大不愿意。本小姐可是索邦硕士,就干这份活?转念想到一墙之隔那半拉子宽敞的空间已属于我,还未蹿到头的优越感顿时气泡似的瘪了。唉,为五斗米折腰吧。打开电脑,再拉过椅子坐下。轮椅已摇到门口,它总是消失得很快。人回过头,耳轮上那一抹白闪闪烁烁。她说,您可以改。
       免了吧,本小姐胆小。我嘀咕着,把手稿底朝天翻转过来。只见一行大字赫然在目——那个时代的肖像。
       是她的自传吗?不该有的好奇又蠢蠢欲动了。
       3
       进了门,父亲在空旷的屋里兜着圈,不知把手里那只很小的拎包往哪里搁。包是帆布的,洗得发白,很落伍的那种。边角上还有一块划破了缀上去的补丁,是母亲的手艺。这只拎包曾经伴随过我的童年,父亲调离海岛、全家举迁省城那次,包里装了我的贝壳和书。记得是一九八○年,我八岁。之后父亲成了省报名记,派头大了,这只从一开始就随了他四处采访的包却一直没变,今天居然又拎来巴黎。父亲真够怀旧的,几十年的历史就这么浓缩在一只包里拎来拎去,说不定里面就装了他已经写了若干年的那些讳莫如深的纸页,那当然更是他的历史。
       父亲显然没想到我的家会是外表垂暮内里气宇轩昂的一幢花园洋房,这是需要富有与高贵垫底的。父亲就是从那样败落的门里走出来,他知道自己的女儿不具备类似的底气。父亲的老家我没去过,却知道是保山下一个有着小桥流水庭台楼阁的大宅第。祖父留洋,学了商,又有颇深的国学根底,就是了无兴趣操持祖上传下来的好几个绸缎庄,那都是杭州城里有渊源有说头的生意,生生都被他糟蹋了。他不赌也不嫖,就喜结交旧好,吟诗作对,清是清,雅是雅,都活出了范蠡江湖居士的派头,到底把家底掏空。待父亲出世,家道已彻底败落,绸缎庄一个个相继盘了出去,只留下空空的大宅子,祖父也一病不起。临解放那一年,父亲的生日与祖父的出殡撞到一起,他披麻戴孝走过了自己的九岁。那个晚上,天下着雨,刮着风,他赤了脚在厅堂里穿行,幡联垂挂下来,在暗幽幽的光影里飘来荡去,如同青面獠牙的鬼魅。他害怕极了,躲到屏风后面一动也不敢动。等窸窸窣窣的动静把他从瞌睡中惊醒,他听到了母亲的窃笑,还有一个男人温糯的戏语。那时他并不懂什么叫陈仓暗渡,却已足够从此不再正眼看自己的母亲。背叛了丈夫的女人难道不也同时背叛了自己的儿子?上中学后他就从破落的宅子里搬出来,住到学校,再也不肯回家。母亲每月给他往学校里送钱,他从不问钱的来龙去脉,接过来往兜里一塞,扭头就走。母亲喊他不应,就在身后扑簌簌落泪。直到有一天,终于来不了了,他才知道母亲的背影早在他不屑的鄙视中日渐佝偻老去。
       可以想象,从那种门里走出的父亲此时殊途同归的百感交集。领他楼下楼上参观,他的脚步总是受了惊吓似的犹疑。我告诉他,这是一个贵族遗孀租给我的,房租亦很便宜,只是每周三晚上的工作。他无所谓摇头也无所谓点头,只把眼睛眯缝起来,潦草地掠过那些主人留在房里的陈设,嘴角挂着轻浅的讥诮,一副看穿了我的诓骗又无意戳穿的心知肚明。
       他不信,我还不信哩。可墙那头依稀可闻的轮椅声却是不争的事实。我没敢说那个贵族遗孀是中国人,我怕果真两人间有什么瓜葛,脆弱且旅途劳顿的父亲会太受刺激。凡事都有命定,顺其自然才能因祸得福。这是母亲用她一生的悲剧给我的昭示。
       我带父亲进了给他准备的房间,这是楼下最大也最好的一间居室,穹顶很高,两扇朝阳的长窗,打蜡地板上铺了厚厚的纯毛伊斯兰地毯。床是老式席梦思,暗红的木质,床头绷了同色松软的金丝绒,船一样沉郁地泊在中央。另一头对了窗的位置上,是我从书房移过来的写字台与圈椅,也是暗红的木质,桌面椅面贴了英国绿的羊皮,年代经久,皮质脆裂开来,难免有了斑驳的败相。这些都是老房子里的遗物,主人懒得搬动,就—并租给我使用。我想父亲在家里的两居室蜗居惯了,就给他拼凑出—个完整的空间,想写就写,想睡就睡,不用走马灯似的在各个屋里换来换去。更重要的是隔墙那一头,有着芬妮的卧室,夜深人静,应该可以听到轮椅与地板磨擦的轻微声响。这是我处心积虑的一个安排,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驱使。
       父亲把他的帆布包往桌上一蹾,算是接受了我对他的安置。脸上仍是淡淡的,谈不上喜欢,也不排斥。我推开窗,一园的花草树木和有了些倦意的鸟鸣顿时清晰起来。父亲看着它们,深深吸了口气。我不无得意,说,维瑞奈的空气永远都是好的。父亲抽了抽腮帮。可惜都败了。我乘机怂恿他,以后您要闲着烦,可以拾掇拾掇园里的花草。正说着,看见墙那边的紫藤下,闪着亮的轮椅罩在暮色里一动不动。芬妮总喜欢在黄昏的时候把轮椅摇到这片唯一绚烂的紫藤下发呆,我已见过无数回了。就把她的背影指给父亲看,喏,那是房东太太。父亲了无兴趣地扫一眼,视线早早收了回来。那次以后,不要说爱,就是对女性一般意义的审美,在父亲也成了一块绝地,再也不去涉足。想到小小的我也曾经是母亲的帮凶,就觉得有点对不住他。我正努力做着的这一切就算下意识里对父亲的补偿。
       便对父亲撒娇,爸,想吃您做的鱼呢。我很少撒娇,这样做只为讨好父亲。父亲常说他是家政的弱智者,过去家里一应事务都是母亲独手包揽。母亲去世后,父亲连自己的起居都管不好,饭也常常是去外面小摊上吃。但是父亲会做鱼,那是在北贝总是吃鱼训练出来的。在我的印象里,任何法国大餐的海鲜都比不了父亲清清淡淡的一条清蒸鱼。
       父亲笑了,像小时候那样撸了撸我的
       头,好啊,给女儿做鱼去。他好像早早猜到我的冰箱里备好了鲈鱼及作料,当即捋起了袖子。我不由分说拽他兴冲冲去了厨房,这是父亲下机后第一次开心的笑。
       很快,父亲经典的鲈鱼铺陈着绿的葱段黄的姜丝红的尖椒上了餐桌,海的气息依依袅袅,要色有色,要香有香,夹一筷,满嘴都是融化了的鲜美。我开了一瓶香槟,白沫从瓶口射出去,喷了父亲一身。他躲闪着,瘦削的脸上泛起久违的酡红。一刹那,我仿佛看见年龄时那个叫鬈毛的父亲。
       我说,爸,真的很高兴我们终于又在一起了。
       可惜你妈不在了。否则,她会更高兴。
       我脱口而出,爸,女儿替她谢谢您。父亲能在此时想到我妈,让我很觉温暖。
       父亲摇头,是我辜负了她。
       爸,您也别自责,有些事是不能勉强的。经历过多次挫败的我已经懂得,爱很难靠外力催生。
       还是摇头,你妈毕竟收留了我。
       父亲用了“收留”这个字眼。他指的是北贝的流放还是省报的贬谪?可是,尤其后者,如果不是母亲本能地捍卫收留的主权,父亲需要收留吗?
       我灌一大口香槟,借了酒的辛辣把难以评定的是非咽下去。
       父亲拍拍我的手,再去拿只酒杯来。
       我起身,拿了酒杯与碗筷,却摸不着头脑。
       父亲沉吟道,忘了?今天是你妈的忌日。
       顿时羞愧难当。这一代人真是玩完了,除了金钱、征服、性,除了一轮轮走马灯般玩爱情游戏、期待世界杯看足球、向心理医生掏空自己,我们的领地还有什么?
       只有忘却。我讪笑着,替母亲斟了一杯酒。沉默中,父亲与这杯酒碰了一下,仰头喝尽。他的手在颤抖。
       母亲便在那杯酒里携着往事向我走来,以她一贯的姿态,不管不顾。
       母亲是渔民的后代,有酒的海量,但她平常不喝酒,喝酒的钱都省下给父亲买了烟抽。在北贝,她以鬈毛妻子的荣耀在全岛众姐妹中拔了头筹,父亲便理所当然成为她生命的一轮太阳。父亲终于娶她并不是更喜欢她,而是在她肚里怀了一个难以推诿的责任,那就是我。山坡小屋里那次充满鱼腥味的交媾,给出一个没有任何起承转合的结局。我的到来一触即发,使父亲沮丧,母亲欣喜若狂。母亲没有文化却不笨,她深知太阳时刻都有可能被乌云吞没,必须用一生不懈的搏斗来守护,就像他们渔家的船,不经风浪洗礼,大海不会轻易送来满舱鱼虾。
       在北贝还好,那是她的岛,别的女人兴许会嘻嘻哈哈围了鬈毛打一情骂一俏,却没人真敢抢占她的地盘。首先她是公社书记巾帼英雄的女儿,恰如海龙王的公主,是一岛之尊。其次,她好看她白她还野,天生就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说笑间她曾扬言,谁敢惹她,谁就是子弹的靶。没人不信—个女人的血气。
       父亲鬈毛头一个就信。当她把那杆枪顶在父亲后背,然后告知肚里的我是她出嫁的必然理由时,父亲就信了。那一刻漆黑的山坡上刮着强劲的风,一扇破旧的窗飞了起来,玻璃碎在夜空里。所以,当父亲捏了一纸去省报做记者的调令兴高采烈进了院,母亲摔下正搓洗的衣物,闷头撞进里屋,珠帘哗啦一阵乱响。父亲抚了把脸,像要廓清脸上的表情,去省城不好吗?他不知错在哪里。母亲旋风般卷出来,抡起拳头就捶他,嘴里呸呸呸,对你自然是好,又得风流去。父亲这才明白她的气恼,嘟囔了句莫名其妙,扭头就走。
       母亲哭了一顿,搂着我说,到了城里,帮妈看着你爸,不然他就不要我们娘俩了。我就这样被告知,我将要做城里的小孩,穿着花裙子,去电影里才有的小学校上学。可我不懂,为什么一到城里,父亲就会不要我们,那他要谁呢?父亲是铁定要走的,北贝固然给了他很多,却给不起一个记者的梦想。他给母亲两种选择:走,或者,留。母亲罢了两天工,还是收拾行李跟父亲上了路。事实上母亲没有选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就这样剑拔弩张到了省城。父亲像新生的一个人,在报纸版面上频频展示他犀利俊俏的舞步,字里行间可见沉淀了十几年的喷薄。那时没有什么大牌大腕之类,父亲却风度翩翩俨然是公认的名记。母亲就黯然多了,好不容易在报社招待所有了份三班倒的工作,守着一颗惶惶不安的心。父亲总是采访,总是穿梭在热闹中心,总是不着家,母亲的夜就越来越清冷,也越来越诡异。常常是我正写着作业,她突然就扔下手里织着的毛活匆匆出了门,追到那些热闹场合猎犬一样东嗅嗅西闻闻,然后押了父亲回家。一回家父亲就对她咆哮,儒雅的父亲咆哮起来竟也凶神恶煞,斯文扫地。她却若无其事,麻利地做出一碗热腾腾的夜宵,自己不动筷,坐在桌边看着父亲气咻咻吃下去。父亲一再表示,他的风流早已连同那封信葬到海里,她似信非信,就是悬了颗心,到底没抓到父亲与别的女人有染的蛛丝马迹。
       母亲宁愿挨父亲蒙受冤屈的咆哮,这样的咆哮在她听来像一支安魂曲。
       但事情终究还是出现了转折,两年后那个女人出现了。
       父亲连续几个晚上没有出去,仿佛报社一夜之间不需要他了。灯光下有父亲的身影晃动,家就满起来。我很开心,叽里呱啦对父亲描绘我在小学校的荣耀。我的作文写得好,刊在墙报上,褒奖的理由却来自父亲。无论老师还是同学,凡是这个城市看报纸的人都知道父亲,是名记的光圈给了他女儿荣耀。我在父亲膝下兴奋地扬着下巴,满脸通红,我说爸,所有同学都妒嫉我。
       父亲心不在焉,噢噢应着,目光却在对过墙上打洞,似要看穿它。母亲拎了一桶洗好的衣服到阳台上去晾,晾完靠在门框狐疑地盯了父亲看,也是急欲看穿的样子。
       父亲赶我进屋睡觉,然后对一直靠在门框没动的母亲说,她来找我了。
       谁?
       我蹑手蹑脚下了床,从门缝里看到母亲狼一样警惕的眼睛。
       父亲说,以前的女友。
       她不是早早甩了你?
       父亲划亮火柴点燃一棵烟,抽着,半晌才说,她至今独身。
       莫不是等你?母亲话里有尖锐的讽刺。
       父亲吐出一口烟,也许是吧。他没理会,只顾沉湎于自己的两难。
       烟雾笼罩。母亲冷笑,早干什么去了,你落难时。
       她也难,那种时候,谁都难免这么做。
       母亲忍无可忍,终于母狼般蹿起,你是不是要告诉我,离了婚去与那婊子成亲去?母亲先是用手去捶,旋即干脆在桌上一撸,把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统统砸到地上,弄出的响声地震一般。
       父亲喁喁的低语淹在骚动里,但他试图说出一直想说的话。女友不过是一个契机,一次驱动。你知道的,我俩之间没有……
       放屁!母亲咬牙切齿,别做梦了,放你,除非我死。
       我吓得跳回床上,拉过被子蒙住了头。
       电话铃急骤地响起来。我愣怔着,一时没转过弯来。
        父亲碰碰我的胳膊,又用眼神提醒我,我才一把抓起话筒。
       那头的声音咝咝的像是倒抽凉气,对不起这么晚还打扰你……我摔在地上爬不起来了,你方便过来帮我一下吗?我抓了件外衣就往外跑,回头对父亲说,是隔壁房东太太,她摔倒了。父亲跟出来,那我陪你去,也好
       多个帮手。我急忙摆手,把父亲拦在门里,爸,您就别去了,她是个孤僻的人,又处在如此狼狈的境地,不会欢迎生人闯进她家的。
       4
       芬妮摔在卫生间门边。还好墙上挂了只分机话筒,让她能从地上撑起来抓到手里。轮椅翻了个底朝天,一半门里,一半门外。
       我的这位房东太太其实并不太老,岁数应该在父亲之下,单纯的一张脸看起来更年轻一些,是乖戾的脾气使她见老。她也不是非得终年坐在轮椅上,情绪好的时候也可以拄了拐杖走几步,只是她情绪好的时候不多,所以一贯的形象就与轮椅捆绑在一起。平日,家里是有女佣的,但她喜欢独居,喜欢一个人守着寂静的长夜,一般晚餐后都会把女佣赶回家。
       用芬妮配给我的钥匙打开园门走进去时,整座房子都在漆黑里,让我心生疑惧。一路揿亮了所有开关,才发现门厅对过的卫生间其实是亮着灯的,只是隔了条走廊,外面看不见。芬妮就这么田鸡似的趴在油亮的瓷砖上,披着淡青色睡袍,身子一抽一抽的,额角有细细的一抹血,估计是倒地时磕碰出来的。
       至今难以忘却的是,弯下腰搀她起来时,这个女人给我的那一瞥一眼圈红着,眸子像泡在水里慢慢死去,那么哀然,那么无望,让我都觉着面临了末日。
       明明她的身子很轻,却怎么也搀不起来,只好两臂插入腰背,把她抱起来,一直抱到卧室床上。她闭紧了眼睛,坠在我怀里,两条无力的腿垂挂下来,纤瘦的形体像个孩子。我走得很快,平日健身房里练出来的体能终于在这个有点惊悚的夜晚派上了用场。
       替她额头的伤口做了清洗,贴上创可贴,又替她在枕上梳理了凌乱的头发。交往几个月,虽然对话不多,还是有了一些了解,知道她的洁癖,知道她即便躺在床上也要仪表端庄。他们这一代人不像我们,凡事无所谓,万物到头只是玩;他们心重,活着就是不断地完成这样或那样的仪式。芬妮与我父亲相似。梳子在手里起落,我看见她的眼角挤出一滴饱满的泪。
       关了灯,我起身离开。一直沉默的芬妮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我心里惦着父亲,便对她说,对不起,不能陪您了,父亲还在家等我呢。她终是不放,反而越捏越紧。我只好说,是的,我父亲,就是您壁炉上那张照片里的人,他从中国来了。脑子没顾得上拐弯,嘴一张就把或许根本不该在这时泄漏的秘密捅了出去。
       手一阵钻心的疼痛,像被枯瘦的蟹钳咬住,抽不出。黑暗里,一双眼睛闪着磷火般的绿,直愣愣向我逼来,又幽然飘散,碎在空气里。
       看见那帧照片是在帮芬妮的书输入电脑的工作中,当然也是一个夜晚。我挪开飞走在键盘上的手指,站起身,屋里顿时安静下来。我踱到窗前,园中那棵巨大的栗树被风抖动,飒飒直响。树梢上挂了一弯细月,光晕有些惨淡。我很惊诧自己久违的矫情,竟为书里那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故事揣了莫名的愁绪。当然久违的矫情不会空穴来风,是有来历的,我从不怀疑芬妮笔下那个中国女人就是她自己。
       是的,这个女人就是她自己。
       透过一层层时间的厚重帷幕,我看到当年的她从那三流男演员的公寓里逃出来,她就像楼梯上蹿下一头惊鹿。公寓没有电梯,老式楼梯旋成S形,梯板裂了缝,吱呀作响。三流男演员没有追,支在门框一脸愕然。他不明白这个奇怪的中国女人为什么要跑,诸如此类的约会不就是亲吻拥抱然后上床吗?难道她来是要收获一纸婚约,她疯了?他耸耸肩,做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讪笑,回手关了门。
       女人回到街上,惊魂甫定。夏夜的风吹到她脸上,让隐隐的泪与额头的细汗慢慢干去。她在人行道上走着,关了的店铺在阑珊的市声中向后退去,是疲惫的火车驶在拂晓的感觉。她已记不起三流演员朝她张开双臂时那种法国式的藏于优雅的猥亵,眼前晃动的只有泡在水池里的那堆脏盘子,散发着隔宿的酸臭,还有芥末的呛鼻。
       进门就是厨房,她止步在此就被披了一肩长发的男主人迫不及待地逼退,说了总共不到三句话,连坐都没坐一下。踉跄出逃那一刻,她发现不知哪个角落里有那张他放大的照片,气质不错,与她在交友广告上看到的一样。或许他也是拿这张照片去应聘电影电视里的末流角色的。
       女人不是戏里的角色。巴黎索邦的学位读出来了,她却淹没在百万失业大军找不到岸的大海里。生活无着还是其次,迫在眉睫的是续不了签证,就意味将被这个国家驱逐。她不愿被驱逐,那个属于自己的国自己的家里,除了—个破碎的念想,再无立足之地。唯一出路就是抓住—个婚姻。虽然深知爱对于她无异于重返墓场,再死一次,但婚姻与爱不同,婚姻只需要理由,她的理由单纯明了,就是一份留在法国的生活,哪怕只是幽闭的生活。
       那时她看起来很年轻,在法国人眼里恐怕三十都不到,其实已是四十沾边。马背上出生,而后又成为烈士遗孤的她,其时已在身后拖了一纸长长的履历。轰轰烈烈让她厌倦,甜酸苦辣亦已品尝,她渴望隐居的平静。
       于是她找了那些街角铁架上有关男女交往的免费报纸,从中检索出相对适合她的约会对象,大抵都是同一年龄层或者更老或者干脆不肯写明岁数的男人,然后把电话打过去,再记下对方相关资料去不同的咖啡馆赴约。
       坐到她面前的男人千奇百怪。有—个自称是现代派画家,穿了件阔大的蓝布大褂,前襟涂满油彩,长头发披挂下来,眼角粘了来不及洗去的眼屎。他说一些云里雾里远不可及的话,一边说一边打呵欠,一看就是个需要睡眠需要脉管与针筒来超度的瘾君子。
       另一个是已经领了两年失业金的公司业务员,西装笔挺,手提一只小黑箱,择友约会弄得也像推销产品。两杯咖啡的当儿一箩筐推销自己的话,归根结底他筛选的对方必须有不错的薪酬,能轻松帮他付清买房的贷款并抚养前妻留下的儿子。这个男人仪表不凡,就拿仪表作了诱饵。她不介意这种直截了当的功利择偶,自己难道不是?只是她给不起。如果有了一份工作,她就没有必要坐在这里了。
       还有就是那个头发染成银灰、家住凡尔赛市的高级主管。约会的电话是秘书接的,冷冰冰老女人的声音,极不情愿又无奈,让人联想到酸溜溜的觊觎之心。这位女秘书的老板来时已迟到,匆匆忙忙很抱歉的样子,一坐下眼睛就再没离开过她。高级主管年轻时与日本姑娘有过一段恋情,是很美好的记忆,现在太太死了,就想重新交往亚洲女人。他说亚洲女人有种特别的情调,温柔,细腻,尤其适合他这种年纪的男人。他温文尔雅地搅拌着杯里的巧克力,温文尔雅地随了言词做出几个幅度不大的手势,却让她觉出无处不在的居高临下,觉出是他单方面无可置疑地审视与选择着你,而不是相反或者双向。他的眼睛看似随和,却有警惕藏在后面,时时掠过一丝冷峭。他是喜欢她的,却有一份对女人乃至对中国的戒备。之后又约了几次,烛光晚餐后他总是开了酒店的豪华房间,却从不带她到凡尔赛的家里去。她就知道他的喜欢只是观赏,他不会与她结婚的。一纸契约的前景就是把他的遗产瓜分,那对他是太大的冒犯。公司主管不是诗人,他的人生就是从职
       业风险中历练出来的,他不会为浪漫押上全部赌注。
       也有真正的诗人坐过她面前,却是穷愁潦倒的一副落魄。广告上诗人把年龄涨了十岁,来到眼前只是一枚青涩橄榄。苍白的脸,抑郁的眼神,雀斑若隐若现。他穿一件黑色风衣,头抵在胸前,就像一个乔装出来的幽灵。他说他渴望躺在中国女人的怀里享受逶迤的东方情致,那是他的灵感之源。他念诗给她听,学着波特莱尔的神态,有那么几个刹那感动了她。但她很快就从虚幻的空中坠落,她救不了他。诗对于这两个肉身还需要救赎的穷人是太渺茫的奢侈,即便她被眼前这个男孩煽起从未有过的母爱,也必须先一步填饱肚子安身立命。她与他拥抱告别,目送他消失在茫茫人海,就像一颗流星划过天际。她眨了眨眼睛,尽量不让泪流出来。
       然后,再然后……
       女人没想到她在交友广告上钦点的第十一个约会是以如此狼狈的仓皇出逃而告终。屈辱一点一点累积,然后毒瘤般扩散,吞噬着遍体鳞伤的自尊。她觉得自己已经倒在地上,又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走,胸口撕裂般疼痛。她想,明天那最后一个约会她是不会去了。
       她踅身往回走,走过一片林阴道,走过十一区荡漾着清波月色的运河,来到一座气宇轩昂的豪华公寓前,揿响了大理石墙面上众多门铃中的一个。对话器传出的声音很苍老,夹杂了被打搅的不快。她轻轻应了一句是我,厚重的门就沉缓地打开。漆成黑色的老式电梯咣当咣当把她送上四楼,右侧写了4c的门已经豁开了缝,一束橘黄色光晕泻在油亮的地板上。她闪进去,鼻子一酸,扑进那个高大身影的怀里就哭起来。门厅很大,四周摆满了非洲的雕像与南美图腾,龇牙咧嘴,手舞足蹈,仿佛演绎着她的哭声。高大的身影披着家居的蓝袍,头上稀薄的几根白发。他俯身去吻怀里的女人,就像吻自己的孩子。女人缩了缩纤巧的身子,秋叶般抖动。
       这个鳏居的老头是教育部退休的一个什么督察,原是专管外国留学生的一名官员,女人刚来法国时就在留学生的晚餐会上认识了他。他给过她一些帮助,帮助的理由是她长得像他离异的第二任妻子,据说有一半的中国血统。但她看过照片,并不觉得自己与那个混血儿有什么相似之处,不过是一个取悦她的蹩脚的铺垫而已。女人不是没想过与他在一起,但多出来的三十多岁年轮挡在面前,让她无法做到与一个比父亲还要老的男人并排躺在一张床上平静的呼吸。老督察也不着急,远远关注她,等在无时不在的空隙里,好像老朽的生命真还有足够的时日等待。
       因此,女人在孤立无助的时候往往会去敲这扇唯一的门,高大的身影从来都是一个宽阔温暖的海湾把她小舟一般拥在怀里,让她可以恣肆汪洋地哭一场。哭过了,再送她走出去,寻找属于她这一代的航标。
       可是寻找终于还是失败了。女人从他的吻里挣脱出来,一步步走向她曾拒绝过无数次的那张床。老人在后面张着手臂目送她,像一团暗蓝色浓郁的云。女人回过头,眼帘低垂,密匝匝的睫毛在灯下扫出排刷似的一抹阴影。老人的脸惊喜地亮起来,被闪电掠过,苍老的眼睛在沟壑纵横的皱纹里欢快地轮动。蓝袍瞬间里褪下,奄奄一息堆在地板上,宛若蜕出了蚕蛹的茧。老人光了身子向床走去,向等了很久很久的许诺走去。她僵直了柔软的腰,直挺挺躺在那里,闭紧了眼睛,迎接一个悲怆的宿命到来。
       她再次逃遁。
       当老人不举的身体一摊泥似的倒下去,他呛出一口几乎让她别过去的气,她的颈项与肩胛都被掐出了血红的印子,发梢湿漉漉粘在面颊上。她用手捋了一把,看见天花板那盏幽暗的吊灯上栖了一只不知从哪里钻进来的飞蝇,攀了光亮懒懒地盘旋,一副无所事事的悠闲。便在心里想,它活得多好。老人喑哑地哭了,在热烘烘的气息逐渐消失的时候,这哭声让一直蛰伏在皮下的鸡皮疙瘩一窝蜂地涌了上来。她厌恶地别过头,意识里触摸到坚硬冷漠的拒绝。她发觉自己对正在老去的生命终究无法苟且,哪怕他有多么善良,都只会带来腐朽的气息,然后让她一同死去。
       那么,他为什么要给她婚姻?
       她在若明若暗的灯影里穿好衣裳,再给裸身的老人盖上薄毯。老人仍在哽咽,她俯身在他额上印了个吻,然后开门出去,走进了电梯。
       深夜的运河静悄悄的,连水波也睡着了。月亮躲进了云层,风鼓荡起来,她觉出冷,不由得收缩着肩膀。连续的打击反而让她麻木,就这么脑里一片空白在夜巴黎的街头漫无边际地游荡。走了大半夜,来到塞纳河边。塞纳河对她永远都是伤感的河,新桥更是断魂桥。来巴黎的第一天,她就曾经站在这里哭。没有那个爱的痛,她又何尝走到今天。咬牙切齿把一个记忆翻出来,心撕成一瓣瓣。
       ……
       那个逐渐拉开时间帷幕的过去让我充满好奇。
       站了—会儿,嘘口气,我走回电脑桌。就在这时,对面大理石壁炉上几个大小不一的镜框抓住了我的眼球。尤其—个藏在角落里的小框,泛黄的照片被灯光聚焦出来,格外清晰。相片是用剪子剪出的一张枫叶,枫叶里圈了—个男人的肖像,鬈发耷拉在额角,清瘦而儒雅。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扑过去就把相框抢在手里。果然是父亲,那个有我之前更为年轻的父亲。
       难道这就是生活的真相?我蒙了。
       父亲的女友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家的心病,鉴于她的存在,谁也无法幸福。莫不是那次以后,女友成了芬妮,成了德奈西太太,把再也没有父亲的日子给了维瑞奈的这幢老房子?
       父亲的女友我母亲见过,是在父亲报社值班室的床上,她与父亲搂在一起,像殉情的一个童话。这类事情在今天不过小菜一碟,是玩儿,可在那个年代,就是下作,就是不堪入目,就是十恶不赦。事后母亲曾抹着泪告诉才读三年级的我。她在报社闹了个地动天惊,片甲不留回了家,冤屈无处可诉,只有我。母亲说,挨了两大巴掌的那个女人瞪着她,眼里噙了泪,面颊上一排紫色的五指印。我小时候傻,对母亲的苦很难感同身受,关心的却是那女人长得如何。我问母亲,她好看吗?母亲给了我一耳光,好看个死,狐狸精,坯!又呸呸吐出两口唾沫,才算出了恶气。这当然是母亲嘴里的版本。父亲又在哪里,难道就不肯挺身而出保护他的至爱?父亲对此永远缄默,没有任何解释。
       芬妮进来了,见我捧着那个相框,看了我一眼。
       我迟疑着,想问她这个人是谁,又不敢造次。
       她则不像往常动辄愠恼,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位旧友,早死了。
       不——我叫道。
       芬妮又看我一眼,目光犀利起来。
       那种犀利就像此刻,即便看不清晰也能触摸。
       钳着我的手终于松开,无力地耷拉在床沿。黑暗里,透进窗帷的那缕若有若无的月光,空气般稀淡地游走着。跟了它,我感觉到那只手臂的轮廓,那张脸的轮廓,都在微微悸动,难以察觉,却可以察觉。
       谢谢!芬妮说,你可以走了。
       我已走到门口,听见她悠长的一声叹息,你认错人了。
       5
       马克竟然又来找我,被我二话不说轰出了门。
       他就站在门外的街上等,被行人的身影
       推来挡去,太阳白晃晃照着头顶,把尖峭的一张脸虚幻成模糊的雾和云,直到我下班走出事务所。
       他拦住我,也不说话,就用那双淡色的眼睛表达所有的意图。
       我用尽心力扫荡残存的温情,让尽可能恶毒的讥诮从眉梢从嘴角绽放,我甚至有了一个充满快感的笑。我说,那个刀疤脸又撇下你骑骆驼去了?
       马克耸耸肩,不,是我甩了他。他无视我的恶毒与讥诮,用一种向上帝祈祷的口吻说,错过你,我将不能饶恕自己。
       晚了,已经错过。
       他一把抱住我,求你,不要推开我,你的拒绝会让我死。
       我尖声笑道,那你就去死。
       他的搂抱足以令我窒息,还是没能把冷却的身子重新暖热,我庆幸自己终于有了抵御伤害的盔甲,我才不会像我的父亲母亲还有房东太太那样把一生都押给最最靠不住的感情。
       我把这个厮守了三年的男人扔在身后,扬长而去。我听见自己解脱了羁绊的脚步声里有他曾经打动过我的信誓旦旦与悔恨,但我一点儿都不担心,他不会去死的。这个年代不乏自杀者,殉情却是太老太旧的童话。
       回到家,发现父亲神色不对。虽然与之前的每个周五一样,餐桌上已摆上一条香气扑鼻的清蒸鲈鱼。
       这是从机场接来父亲的第四个星期五。除了周末,我总是早出晚归,父亲便在房东太太租给我的大房子里归隐似的住着,也没个伴儿说话,独自拾掇园子,还学着菜谱做饭。我和我的园子因父亲的眷顾有了新的气象,有了家的模样,而父亲的日子终究还是寂寞的。奇怪的是他竟没有闹着回国,反倒心气平和,不像刚来时那么没着没落。或许逃离了母亲留给他的那个家,他才能重新活回一个没有愧疚没有怨恨乃至没有情感的自己。他似乎更勤勉地写,我猜他是在写他自己的一生,就像我替芬妮输入电脑的那些文字,却从不去问他。那是太敏感的话题,弄不好会毁了父女间刚刚建立的信任。
       我也始终没有告诉父亲关于壁炉上的照片,以及在房东太太摔倒的那天夜里我们曾经有过的对话,虽然我对芬妮就是父亲女友这个假定深信不疑。隔了一堵墙住着,总有穿墙走过的时候,除非不肯迈步。那个黑夜以后照片被收了起来,父亲不再泛黄地在壁炉上对我笑出一抹年轻,芬妮的眼神却更加山重水复。她的故事仍在键盘的吟唱里继续,坐在轮椅里的身影却渐走渐远。我当然明白,那是一种令局外人走开的威慑的姿态。
       洗了手,在餐桌前坐下,我开始享用鱼盘里的鲜美。父亲不动筷,只是陪在一边,闷头抽烟。他的脸在烟雾里若隐若现,像个不规则的幻影。父亲由于皮肤奇痒那个怪病听从医嘱戒烟已有好一阵子,来之前我给他备下的两条烟一动也没动,现在突然又抽起来,恰恰印证了我进门时的感觉,不会没有缘由的。
       我问他,爸,发生了什么?
       他看我一眼,大口吞着烟,喉结突出来。
       我不再问,对他说起马克的事。我把轰走马克演绎成自己的凯旋,我似乎想告诉父亲什么,却连自己也不甚明了。
       父亲默默听完,掐着烟蒂。他知道对我与马克的种种他无需表态。
       忽然,他站起来,又躬下身对了我的脸说,没错,肯定是她!
       谁?我明知故问。
       轮椅。我看见她了,紫藤下。父亲有些语无伦次,她转过脸来,就一晃,那个眼神,还有耳轮上那颗黑痣,不是她又是谁?
       噢,你是说房东太太。我欲擒故纵。事实上,父亲站在窗前是无论如何都看不清房东太太耳轮上那颗黑痣的,只有感知。
       她叫什么?
       芬妮,一个法文名。
       父亲的肺鼓胀着,简直是声嘶力竭,她……她——却说不出下文。
       我接道,不就是害了我们一家,从而被母亲赶尽杀绝的那个女人吗?
       父亲跌回座椅,脸痛苦地抽搐。
       我用词的残忍显然伤了他,但我没有办法,在两个争夺父亲的女人之间,我总是本能地站在母亲一边。
       父亲宽厚地捋了下我的头,那时你还小,不懂,受伤害的其实是她。
       但我现在懂了,那是一场鱼死网破,没人能够逃脱。
       我又说,爸,其实这也是我非要让您来法国的理由。母亲走了,彼此伤害早已结束。你们还有时间,不是吗?
       父亲惊愕,你早知道她?
       我点头,猜的,她壁炉上有您的照片。
       她的书?
       是写她后来在巴黎的遭遇,你们的记忆只在书的气息里。她真的很不容易,苦。
       你终于理解她了?父亲吁了一口气。
       我想是的。
       父亲的一生几乎都在边缘行走,命运的两次跌宕成就了他做人的失败。父亲不像大多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也曾倒在祭坛,却没有成为屈死的冤魂。是北贝救了他,北贝的女人救了他。北贝的女人用与政治毫无干系的青睐替他挽回男人的尊严,使他被另一种人性的力量呵护和拥戴。这个力量当然包括了后来成为我母亲的那份近乎病态的爱,而恰恰又是这份爱,直接酿成了父亲经历中的第二次坠落,致命,再也站不起来。生活的悖论就是如此不可理喻。
       父亲的女友再次找到父亲是在他成为名记以后。自从给父亲写了那封绝交信,他们已经十多年没有彼此的音讯。但他忧伤的眼神从未走出她的内心,她矢志不婚,守望着被自己亲手撕毁的一个承诺。并没有人强迫她写,那封信只是马背上长大的烈士遗孤对一个信仰狂热的反馈。女友在延安窑洞出生,父亲打小在村街卖豆腐,是满口蒜味加粗鲁的老革命;母亲则是北平学潮泡出来的进步学生,他们的结合本来就是革命浪漫主义的经典。简陋的婚礼上,新郎新娘并排坐在新刷了白灰的土炕上,双手齐齐码在膝头,一个垂头娇羞,一个仰面憨笑。炕桌上是新娘遍寻山坳采来的一束野山菊,插在土罐里。人散去,夜阑珊,花影在油灯扑闪里摇曳。新娘等着新郎来吻他,却被一把掀倒,撕开了衣衫。于是有了她,中间没有丝毫过渡,热炕未及焐暖,后半夜就起了枪声,父亲冲出去,从此再没回来。母亲生下她不到三年,也在一场狙击战中牺牲。从此她成了队伍的女儿,在首长的窑洞里挨个儿吃挨个儿住。出延安,又随了部队的马背进城。秧歌锣鼓的狂欢中,她目睹了新政权诞生的喜悦,年纪虽小,却也明白这份胜利包含了父母的鲜血。因此,信仰在于她,流经血管与生俱来,爱难免就败在了下风。短短几行字她写了一个通宵,写了撕,撕了写,又揉成纸团,被泪水泡湿,扔进纸篓。信一寄出她就悔,悔青了肠子,人一日日蔫成了瓜秧。等到回头去找,父亲早已不知去向,只好在梦里重温相拥相吻的销魂。紫藤是那么灿烂那么炫目,在头顶飞扬,像用电闪雷鸣送来幸福的幻影。第一次看到父亲在省报上的署名,女友觉着自己的心跳都要停止了,想也没想就冲到报社门口,门卫问她找谁,她噎住,又踅回来,她不知如何面对。然后是一天天收集报纸,把父亲的文字全部剪下来,贴在本上。收集了几个月,胆怯和犹豫被剪子一一剪断,本子也越贴越厚,她终于鼓足勇气,打电话把他约到母校的紫藤架下。毕业后,她一直都在那里授课。
       重逢几乎是平静的。父亲并没受多大磨难,所以并不恨她。当那封信随了风雨飘入
       大海,父亲就把彼此间的恩怨做了交割与了断。爱,不要也罢!如今踌躇满志,便不想旧话重提,坏了事业蒸蒸日上的红火。多数男人会在女人与事业间选择事业。
       可是女友不要这死一般的平静。十多年的枯守、煎熬与等待也决不为一个索然无味的结局而设置。何况,爱是恩怨里放飞的金丝雀,岂是一个动作一句话抑或一种表情就能交割与了断的。她与父亲咫尺相望,目光戳住他的软肋,只那么轻轻一问,就把他问哑了。
       她说,你爱她吗?
       父亲只有摇头。春风在脸上遽然消失。
       脊背上袭上飕飕凉意,是母亲的枪管顶住了他。那管有着红色历史的枪从外婆手里传下来,一直挂在家里的墙上,父亲知道,他逃不开逼视他的这个准星。父亲一腔愁绪退出紫藤架,背影萧瑟。他是懦弱的,无力捡拾过去的爱,虽然这爱依旧鲜活。
       错过了,就将永远错过。
       女友是抹着泪眼走的。夜幕里仿佛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却是错。
       父亲不再能够忍受母亲。枕上的鼾声,牙缝的茶垢,还有言语间掺杂的北贝的乡音,都使父亲大大地不快甚至烦躁。一次鸡毛蒜皮的吵闹之后,父亲踩烂了一包烟,然后骑自行车绕着西湖转了半个城,敲开那扇母校教工宿舍的门。女友从门后拽住他的手臂,一头砸进他怀里。这是真正意义的重逢,一句话也不用说,肢体就是极致的语言。女友知道父亲会来的,已把这个动作预习了很多遍。他们在女友那张单人床上把十多年递增的情债惊雷滚滚地一笔勾销。旧风扇苟延残喘的旋动中,床架歪了,衣片散了一地,靠床的墙上踢蹬了湿漉漉的足印,像是历经了鏖战的废墟。一次次天塌地陷,又一次次从远古的欲望之壑攀上岸来,女友哭了,父亲也泪流满面。
       在那个年代的概念里,偷情是一个污秽的词语,有悖于庄严的仪式,对爱更是一种亵渎。因而他们的眼泪既是下一次的期待,也是拒绝。
       女友对父亲说,求你妻子,放了我们。
       父亲吻住她的泪眼,猫似的舔。这个承诺太重,他扛不起来,也不敢。
       后来父亲还是对母亲央求了,结局是母亲掀翻了桌子,桌上的杯盖砸在我脑门,流了一脸的血。
       父亲无法再见女友,就给她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就像过去她写给他的信一样,是委婉的告别。父亲写道:你我是注定离散的游魂,抗不了命,又违不了心。哪怕再无缘相见,你都是我唯一的爱……
       女友没有回信。不知道她是否也将这些沾了眼泪的纸扔进了大海。
       之后,就是报社值班室那惨烈的一幕。中间间隔了不短的时日,都被父亲熬了过去。父亲不与母亲说话,在家里闷着头进,闷着头出,眉结蹙成一个疙瘩,鬓边多出几根白发。母亲也拧着,除了上班,全部的时间都用来跟踪父亲,单挑隐秘的途径鬼鬼祟祟地走,路坑坑洼洼,她那辆自行车居然爆了两个胎。有一回,父亲骑车到半路想起忘了份手稿,抄近道往家骑,就撞上了母亲。母亲是想躲的,没躲开,两辆车头就顶牛似的顶上了,谁也不让谁。你跟踪我?父亲脸都青了,牙在腮帮里咬得咯吱直响。母亲别过头,短发遮住半边脸,只看见那只露出的眼圈涨潮似的洇了泪花。
       后来那个夜晚并不是母亲守株待兔的收获。我发烧了,烧得嘴角抽搐,母亲害怕,就去报社找父亲。那时家里没有电话,也没急救车、出租司机可以呼叫,去医院多半就用自行车推了病人走。所以成人后我总在想,如果那天我不生病,事情的结局会不会还是这样?
       其实女友是来与父亲告别的。她忍受不了与情人同在一个城市却无法相伴的煎熬,选择了逃亡。学院有一个留学法国的名额,她拼全力抢到手,当然也是她做高官的养父助了千钧之力。要走了,总该见见面的——她对自己说。从一开始她就对自己的走百般阻挠,甚至都拿了签证机票也没打点行装,全部的心思只在设定一个约会一种结局。她期待最后的约会撕心裂肺,却有遂心如愿的结局。她希望他的男人不让她走,搂住她的身体用吻把她留住,留住一生。她不要他在信里絮叨的柏拉图式的精神之爱,那对于她是远远不够的,她信奉肉体之爱的质感与深度,最后的约会她只期待三个字,那就是:不要走!她会立即撕了签证和机票,然后等他离婚,等他把自己娶回家。她已经等了十几年,不怕再等,只要不是无望的深渊。
       但是父亲始终没有给出这三个字。他给不起。
       一篇刊发头条的通讯稿赶完已是深夜,父亲留在值班室里打盹,等大样出来。女友的出现让父亲惊愕。他揉着惺忪睡眼,怎么也弄不明白女友何以会在夜半闯了进来。女友两手交叉身后,用背抵住门,轻声说,我要走了,去法国。
       父亲眼里刚亮起的光焰骤然熄灭,熬夜的脸上五官抽动,神色灰败,只有鬓角的那一绺白在黑里醒目着。父亲说,走吧,走了也就解脱了。父亲扯平嘴角想笑一笑的,却笑成了哭,眼泪汹涌而下。
       女友撑不住了,上前扶住他,用手去抹,越抹越湿。父亲的胡子已有几日不刮,黑碴碴一片。女友哽咽着,却笑,瞧你,也不刮胡子,都成大猩猩了。
       女友说,这一去,不回来了。
       父亲痴痴地看她,整个身体挂下来,像晾在竹竿上一件干瘪塌肩的衣衫。
       女友便用手蒙着自己的眼睛,有泪从指缝里挤出来,她又向前移了一步,脸几乎贴住了脸。她说,告诉我,你不放我走。
       父亲摇头,胡茬上亮晶晶的。
       女友扳住他的肩胛使劲摇晃,你就不肯说一个不,你宁愿后悔一辈子是吗?只要你开口,我就留下。
       父亲头摇得如山,身体也重得如山。
       父亲对我说,我又如何舍得她走,可是不走她会伤得更重。父亲说这话时两肘支着餐桌,手臂弧线构成一个坚硬的角度,叼着的烟吞云吐雾,已烧了大半截。我突然发觉,懦弱了一生的父亲竟也有刚强的一面。
       直到烟蒂烧痛了嘴唇,父亲才呸一声吐掉,跳将起来,困兽似的在屋里踱来踱去。他的脚步很响,无疑会穿透隔墙传到芬妮那边。假如今天她也看见了父亲,会不会在一墙之隔触摸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父亲的预言被提前印证,磨难到底还是来了,她终究没能逃开。
       母亲推不动值班室的门,咣当一脚踹开,门闩坏了,老墙豁了个洞。母亲看见了搂在一起的两个男女。她才不管什么最后的缠绵、告别的仪式,少来那些酸不唧唧假模假样来掩耳盗铃,上不上床有区别吗?剥不剥衣衫有区别吗?偷情就是睡她老公,是狎淫猥亵婊子的勾当。母亲不是大家闺秀,母亲也不是小家碧玉,母亲的选择就是战斗——一个女民兵后代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她冲了进去。
       父亲的版本终于在异国的晚餐上亮给了我。
       对于父亲来说,那夜的惨烈远不及第二天与第三天。虽然那夜母亲扇了女友耳光,父亲护着女友逃离,母亲堵住门框死活不让,父亲就踹了母亲一脚,夺路而走。母亲仰面倒下,后脑勺撞出了血,用手去摸,黏糊糊一掌的红。母亲哭起来,哭里夹杂了狠狠的诅咒,一座楼都被惊醒。
       那一夜,父亲与母亲都没有回家,只有发高烧的我蒙在被窝里打着寒战呓语。
       
       第二天,母亲回家,我竟奇迹般退烧,母亲抱我哭了一通,二话不说从墙上摘下她那杆枪就走了。父亲说,母亲是去了女友那里。不知她是怎样找到母校那栋红砖教工宿舍的。她端了枪大踏步走进三○一室,披头散发十足的一个复仇女神。女友正往箱子里塞出行的衣物,抬头看见她,红肿的眼睛笑出一抹凄美。
       知道你会来。请捎给你丈夫一句话,今生今世,我只爱他。
       明目张胆的挑衅恰如火上浇油,母亲嗖地就把枪管顶向女友胸口,还真不要脸了,看我不一枪崩了你!
       女友没有往后缩,站直了。原本就是马背上的孩子,枪林弹雨一路走过来,唯有枪镇不住她。她看定母亲,他爱你吗?
       缩了一缩,枪口偏了。
       他不爱,你骗不了自己。她又嫣然一笑,他爱的,是我。
       母亲色厉内荏,他娶了我。
       因为我错过了他。
       枪遽然掉头,枪把狠狠砸在女友胸上,乳房弹跳起来。他落难你踢开,现在红了,又涎了脸皮扑上来,你就不腥不臊不亏心?
       女友还是不躲避,垂下头也垂下眼帘,是我的错,我不该的。笑着的脸突然就滚下大颗泪珠,抽泣着,求你,崩我一枪,再把他还给我,谁也不欠谁。
       母亲甩了把蓬乱的头发,枪口再次瞄准女友心脏。你听好,她吸了口气,脸铁青铁青,我是他老婆,死也是他的鬼,再敢做你的大头梦,我就真毙了你,去坐牢,你信不信?
       母亲走出女友的家,肩上扛着她那杆枪。其实枪里根本没有子弹。哪怕外婆是功勋枪手,上级也不可能给她留下枪再留下子弹。但那已经不重要,母亲足以用强劲甚至蛮横的阳刚之爱捍卫了妻子的江山。
       如果到此为止,母亲几乎无可指责。
       但是第三天,母亲又背了枪闹到报社,顶着社长、主编的脊梁骨要求贬谪她的陈世美丈夫。她像一头发怒的母狮,逼迫父亲的上司没收他的记者证,把他重新赶回北贝。上大学时他什么都没做,就被发落了,现在真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你们反倒不给他惩罚,还有没有是非曲直,你们是心软,嘴软还是手软?母亲就是这么说的,唾沫星子喷了父亲的上司一头一脸。事实上回北贝一直是母亲的梦想,那是她的岛,父亲只在北贝才真正属于她。她把父亲乱搞男女关系的细节用妻子的嘴皮子演绎夸张,闹得沸沸扬扬。母亲当然知道父亲受辱等于自己受辱,但她宁愿受辱也要守住名分。上司无言以对,迫于黑森森的枪口,也迫于母亲的声泪俱下。父亲是一个多么好的记者,敏锐、勤勉、富有正义感,一手好文章,但他不该与道德玩火,稳不住操守,这可是一个趟不过去的坎。上司舍不得父亲走,又不得不做出一个姿态平息这场由一个妻子引领的闹剧。上司把父亲找来,给他倒了一杯水,水里搁了新摘的茶叶,有清淡的苦涩。父亲像霜打的瓜秧蔫在那里,眼皮不停地跳。他嗫嚅道,不要让我离开报社。上司拍拍他的肩头,去资料室吧,以后有机会,再请你回来。
       父亲却从此再也没有回去。红头文件上的处分并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父亲回到家,趴到桌上痛哭一场,然后把两大本厚厚的剪报扔到盆里烧了。父亲的文字在火焰里翻着跟斗,宛若飘飞的黑蝴蝶。
       母亲坐在屋角,头发依然凌乱,眼珠子失神地瞪着,半天转动一下,面色白成一张皱纸。她疲惫不堪,却并没有赢。
       三年级的我目睹了这一幕,觉得夏日的屋里很冷,像冰窖,外面飘着鹅毛大雪。
       父亲沉吟许久,问我,是不是从那时你就开始恨我的?
       我想是的。母亲说父亲要跟别的女人走了,我很沮丧,不敢想象没有父亲的日子会多么苍白。后来父亲终于留下,又当不成名记了,我的荣耀也随风飘散。这是生活带给我的第一次幻灭,我记忆犹新。
       父亲就在几十年后对我说,对不起,女儿!
       其时我已很难接受父亲的道歉,您也无辜,是两个女人的爱害了您一生。如果父亲早告诉我这些,我兴许就不会成为母亲的铁杆保皇了。
       隐隐的热望涌上来,我撺掇父亲,好在上天体恤,你们都活着,明天就去敲隔壁的门,还来得及。
       父亲头摇得如拨浪鼓,我还有什么脸面去见她。
       墙那边传来响动,像是芬妮的轮椅磕在什么地方,听起来很是遥远。
       6
       父亲没有去敲芬妮的门,却常常伫立窗前,等她的轮椅从屋里摇出来,停在越发灿烂的紫藤下。芬妮偏是不回头,父亲就凝视她的背影,日复一日。遇到下雨,紫藤下没了人,窗前的父亲依旧,眼里山重水复。父亲的到来芬妮不可能不知,即便没有亲眼所见,我也直截了当提示过,她那么冰雪聪明的人心里还不是明镜一般。但之后我又去过几个晚上,都没有破绽露出来,一如什么也没发生。她藏得极深,谁都猜不出究竟在想什么。
       这个当口,德国世界杯已进入十六强。法国队初时战绩平平,现已后来居上慢热起来。我从九八年法国队夺冠以来,一直就是队长齐达内的超级粉丝,我爱这个阿尔及利亚裔秃了顶的天才球星比任何一个与我有过身体接触的男人都更甚。每每看一场球,然后比照他的沉默、低调和坚毅,就会觉得我身边的男人马克也好别的阿狗阿猫也罢,都是一堆垃圾。齐达内是我这个年纪的梦,他踢球就像一个仪式一种超度,是我遥不可及的英雄崇拜。如今,他即将退役,我怀了无限的伤感与惆怅来看他最后的几场球。法国队的胜负几乎与我无关,我只要他赢,赢得他的辉煌落幕。
       暂时腾不出心思管父亲的事了,撂一撂再说。
       我给芬妮打电话,请她准我今晚的假。她说不用了,过来同我一起看球,希望法国能赢西班牙。
       您也看球?我心想,她竟了如指掌呢,一个坐轮椅的老太太。
       为什么不,我喜欢那个男孩子。芬妮比平常饶舌,我不想他被西班牙赶回家,我要看他踢进柏林。
       我捧着话筒跳起来,太太,您也是齐达内的粉丝?
       临出门,我问父亲,要不要与我一起去看球?倘若赢了西班牙,今晚也许对父亲是个机会。
       父亲沉吟半晌,还是摇头。薄薄一堵墙就是天堑,他越不过去。父亲自然是不看足球的,所以在很多时候都不是阳刚的男人。
       芬妮穿了一袭无袖蓝花布衫与长裙,很中国地坐在轮椅里。衣襟盘了布扣,领圈滚了边,裹住颀长的脖颈,耳轮的白皙衬活了那颗黑痣,跳跃着。玉镯起落于腕,沉淀了绿莹莹的湖色之光。她的手臂比脸年轻,皮肤依然细腻光洁,让年少了几十岁的我也自愧不如。她还化了淡妆,扑了蜜粉,圣罗兰毒药的异香袅袅绕绕,看起来很庄重,不像看球,更像赴华丽的晚宴。芬妮在我走进屋时,视线盯住敞开的门洞,表情微妙起落,下意识里似乎有个等待。我不由替父亲叫苦,他又错过了什么。
       球赛是充满悬念的鏖战,齐达内是累积两张黄牌停赛后重新杀回来的。上一场对多哥的小组赛他凄凉地坐在空无一人的休息室度过了三十四岁生日。这个星期二的晚上西班牙金童们叫嚣要他回家,自我阵营也暗流汹涌遏止他再度出场。所以当马赛曲在全场响起,我的英雄齐达内就像滑铁卢的拿破仑,以一种悲剧的壮烈站到全世界面前。淘
       汰赛是血腥的杀戮,哪怕之前踢得多风光,输一个球就死定了,就得回家。对于即将退役的齐达内,更残酷,失败便是他职业生涯的绝唱。
       这哪里是一场球啊,无数三色旗、无数标语在看台上晃动,晃得人发晕。罚点球,进了!西班牙人在图拉姆的犯规下捡了个便宜,一比○直捣法国大门。我把指关节扣得咔咔直响。芬妮伸过手,按在我手背,又捏了捏,示意我安静。我乜了一眼,她脸上宁静如水。
       齐达内甩了一把汗,盘带、抢传、前铲后逼、马赛回旋……球滚动如梦,足尖眼花缭乱地飘飞,蓝军压境而来。齐达内助攻,利贝利骁勇劲射,进球!齐达内点射,维耶哈头球顶入,进球!齐达内带球飞奔,绕过敌营后卫,踹起一脚,沉鱼入网,进球!赢了,三比一,挺进八强!
       我跳起来,叫着,对了荧屏飞吻。芬妮摇着轮椅,笑,第一次看见她这么开怀。她笑起来真好看,是气质上的舒展,神采奕奕。街上热闹起来,车一辆辆紧接着,开过来,开过去,喇叭按得山响。啤酒的泡沫与绚烂的焰火在不眠的夜里流淌。
       芬妮从酒柜里倒出两杯红酒,我们一饮而尽。咂着舌尖,波尔多的醇香烟雾般笼住我们的呼吸。芬妮说,我本来不看球的,是坐了轮椅以后。我迷上了奔跑的腿。
       您的腿?
       芬妮顿了顿,有几分自嘲,开车找我丈夫,车翻了,人没找着,腿也废了。
       德奈西先生去了哪里?一直以为这幢老房子的爵爷早已去世。
       芬妮沉吟,放逐,或者蒸发,谁也不知道。
       为什么?
       厌倦。难道不够吗?芬妮看着我,仿佛我是—个弱智。
       本想还击她的,是对你厌倦吗?终于不敢。
       芬妮已完成的大半部书里该有一个属于她丈夫的人物,是贵族出身的出租车司机,可惜下文还是个谜,我等待真相。
       芬妮摇了轮椅走开了,回来时膝上多出一摞纸。她把纸码了码,递给我。我接过来看,正是新写成的几章,翻了翻,每页都有出租车司机的频繁出现。
       芬妮说,本想再改改,恐怕没时间了,得把最后一章赶出来。
       怎么会没有时间,我听不懂,难道她要远行?
       芬妮不管我的疑惑,顾自说,假如你愿意帮忙,请带回去,你法文好,替我润润色,我会付钱的。
       我应着,思想开了小差,芬妮的一句没有时间让我替父亲焦急起来。他们已经错过大半生,不能再在晚年失之交臂。我顾不得许多,孤注一掷。太太,我父亲在园里看见您了,他认识您。
       我的突兀让芬妮猝不及防,她倏然变色。
       我又追上一句,您知道的,一个曾经的女人对他意味着什么。
       轮椅脱轨似的滑动,芬妮背过身去,肩头缩成两片嶙峋的峰。灯光像是一瞬间暗下来,在缺氧的空气里奄奄一息。好—会儿,梳在脑后的髻晃动起来,她掉过了头,眼神暧昧而诡谲,仿佛藏匿了凶恶,却要软软地吃了我。我仰起脸,迎上去,用眸子咬住她的眸子。我心说,你逃不了的,必须给我一个说法。
       目光走着来回,暗流涌动。芬妮忽然长叹一气,如轰然倒坍了坚硬的心坝。嘴唇蠕动,声是哑的。
       你父亲不看球。
       他的女人不会迷恋奔跑的腿。
       一绺发梢耷拉下来,遮住耳轮那抹白与点在白里的黑痣。芬妮用手捋着,又如往常在冷然中不卑不亢。
       对不起,还是错了。
       错?说我还是说父亲?我不甘心,挣扎着,看球的男人已经不在。
       可是女人还在,她迷恋的奔跑与腿还在。芬妮脸上有了一丝笑纹,笑纹与回答同样费解。
       一本书里曾经的历练,已让她成为一口深井。父亲还能探入井底,舀出一瓢清泉吗?
       告辞回家,园门外几乎撞上一个黑影,仔细一看,是父亲。维瑞奈公共空间的灯总是很幽暗,照在影影绰绰的林木上,是那种十八世纪怀旧的情致。父亲站在那里,清瘦的躯体前倾着,有些微的佝偻。灯光打在他半边脸上,勾出几条曲线,另一半被树影挡了,斑驳不清。但我发现他眼睛亮得异常。
       我扑向他,我们赢了,齐达内赢了。
       他莫名奇妙,搂住我,臂力很轻。
       我气馁。芬妮说过的,他不看球。
       你就这样站了一夜?我问他。
       他有点慌乱,我睡不着。
       既然……为什么不进去?我语气就带了些不快,进园时我特意留了门。
       父亲说,我知道。他显然推过,又重新掩上。
       我也是灵机一动,希望父亲有瞬间的勇气,给芬妮来一个出奇不备。管她惊喜还是不快,男人在这种时候总得做点什么。
       父亲还是什么也没有做。芬妮看他很透彻。
       我锁了园门,说,夜深了,回家吧。
       她,好吗?父亲跟在后面,期期艾艾。
       不好。她的丈夫根本没死,是离她而去,是失踪。我无意伤父亲,到底没能忍住,说,他是个看球的男人。
       父亲莫名奇妙地看我。
       7
       还是一个周末,我赖在床上让清晨的阳光舔过我的身体,享受胜利的酣畅。父亲早早起了,在楼下走来走去,脚步迟缓、细碎。
       齐达内再赢,法国再赢,他们击败大罗、小罗还有卡卡们,把缀有五颗星的冠军巴西赶回了家。这场四分之一对决依然属于我的英雄齐达内,他与亨利攻破桑巴城池,一球定乾坤——马赛回旋的极致,球的舞蹈的极致,男人的极致。
       赛后读完从芬妮处带回的章节,那个看球的男人清晰起来,不再是若即若离晃在女人身后模糊的影子。他的故事很法国,是现代版童话。一个贵族遗少,偏要做了下里巴人讨生活的出租车司机,再把一个流离失所的中国女人带回家,做了男爵夫人德奈西太太。如同雷诺尔的画,普鲁斯特的书,撑了伞,拂了裙裾走过花径,让日子在轻风淡雨中优雅褪色。原以为的俗套不是芬妮笔下的气象,看球的司机与他的女人跳出了窠臼,与世间的粉饰背道而驰。
       当那个其实就是芬妮的女人站在塞纳河新桥上绝望的时候,命运已经把她再次交付出去,如同此前交付于父亲,只是她自己尚且不知。
       女人不愿回家。那里只有从街上捡来的席梦思,歪在地板上,还有一张桌一只椅,摞着作论文必须读的书,几件从中国穿来的衣衫把巴黎的春夏秋冬冻结在壁橱门内,寥寥的萧瑟。这些穷酸的物件就是她的全部资产,装在那个与人分租的破公寓里,不到十平米,厕所与淋浴在走廊拐弯处,有令人作呕的气味。—栋楼里都是从贫穷国家来的不同肤色的留学生,友好或不友好地相处着,操了自己的语言骂骂咧咧。女人从不曾把左岸这个破败的小楼当自己的家,它却偏偏是,并且即将失去。
       倘若她能丢掉骨子里晓风残月的孤高,肯在老督察那里进去了不出来,是有望抓住想要的婚姻成为运河边那套高级公寓女主人的。最终不能是老迈的身影碎了浴缸里那盆清冽冽的水的涟漪,也碎了她无视肉体一厢情愿的功利性想象,她又去怨谁?
       也有过白俄追她,是社会学的一个博士后,据说也是名门出身,平日松松垮垮一件米色麻质衣衫,光头,活脱脱喇嘛庙的僧人。一聊起学术,就像注入兴奋剂,两眼放光。那人其实有钱,死死赖在这栋破楼不走就是蓄谋
       于她。也不说爱,一上来就求婚,而且是在楼梯的拐角处。楼板有些松,吱吱呀呀的,那人手把住扶梯,冷不防单腿跪下,唬得她差点从楼梯上滚下去。她拒绝了,心里却想着那人的好。如果他有一纸法籍,她也许会嫁给他。
       女人其实是受不了半点委屈的。如同另一个女人把巴掌扇在她脸上,她选择恨选择逃跑一样。
       这与骑在首长的马背长大有关,是先天的优越。倘若她从小活在市井的夹缝里,还会在十一次再加上老督察整整一打的约会中败得如此彻底干净?败绩不是错,错就错在她把自己变成别人戏里的玩偶,戴了假面走,终于绊倒在戏台上。
       想到这里,女人垮了。意气抽丝般一点一点抽空,腰弯下去,索性坐到地上。新桥左右延伸,把她坐标一样困在黑点上。月亮在塞纳河底走过,夜静了,市声遁去。她缩着肩背,讪笑着,泪水涌上来。
       有车在身后刹住,出租车司机出场了。
       小姐,您需要帮助吗?
       她转过身,倚在栏杆上,透过泪眼看到一张男人的脸,脸上有重重的忧郁,不知为她还是为自己。她抹了把泪,摇摇头,谢谢!
       男人朝后退去,脸隐进了暗影,棕红色的头发像正在熄灭的一团火。孤独凄苦的感觉再次涨潮,她动了动唇,欲留住他。话没出口,男人已经走了回来,俯身扶起她,像是褐色的眼睛在说话,深幽幽的:我送您回家。他的颧骨高高隆起,鼻梁是古希腊的挺拔,脸颊削下来,刀痕似的刻了岁月。胡茬也是棕红色的,密密匝匝盖了半张脸。
       女人真想一头撞进这个人的怀,仿佛那是一个粗粝而伟岸的港,正试图接纳她。当然她尚未学会法国人的率真,不可能真的就撞进去,只是僵僵地随了他走。走到车旁,她看到黑色奔驰背上亮着TAXI的灯。跨上去,便去掏自己的包,掏出几张各式面值的法郎,从后座塞给男人,就这么点钱了,随便带我去哪里。
       男人把钱扔到右边位上,不看,也不问,开车就往前面冲,速度之快就像赶迟到的航班。新桥还有塞纳倏忽远去,如同她整个夜晚的噩梦。车里响起黑人歌手的蓝调,沉郁而苍凉。她摇下车窗,让卷了晨露的风把她鼓荡起来。她突然就认命了,闭了眼睛倦倦地想,回就回吧,哪里的日子不是日子。告别的姿态还是伤感,却已不那么痛。
       男人再次回头,她已经睡着。一抹晨曦在她静静的脸上颤动,像蜻蜓点水。男人关了音响,放慢了车速。
       睡眼惺忪里,天已大亮,车正滑入维瑞奈花园洋房的车库。她推开门,男人模糊的脸似是而非,几分恻隐,几分戏谑,仍是莫测。她不去细究,任他一路裹挟进了屋。
       真正醒来,是在一张小船般泊于屋中央的大床上。窗帷低垂,屋里视线很暗,老欧洲的气息在陈设中飘荡。窗隙门缝里透进几缕白灼的阳光,尖细地钉在她赤裸的胸脯上,衬出两枚跃动的褚红。女人的头枕在男人的胳膊上,鼾声和了臂上的脉动在耳边一起一伏。她把睡姿挪了挪,去看身边这个同样赤裸的男体。胸毛如软软的一片秋林,染了棕红色光泽。胡茬一夜疯长,不仅浓了,也茂密了许多。欲望便从这里那里触须般伸展出来,在酣睡中也是饱满的激情。女人抿住一绺散发着男人体味与汗腥的头发,在唇齿间玩味,竟无多大隔阂。她不知道这个把她捡拾回来的男人是谁,素昧平生,当然更不可能在身体之外论及爱的话题。她只是没有离去的急切,仿佛这里曾经有过她的家,有过她从未谋面的亲人,要稍次停留,叙叙旧,翻翻家谱似的。又好像全然不是,她与他已在睡醒之前的黑暗里用相互纠缠的身体把旧话说尽,把家谱早早翻完。
       她已没有停留的借口,她必须走。
       女人下了床,穿好衣服,提了鞋悄悄朝房外走去。她别过脸再看一眼男人,像要记住他的长相。拉门那一霎,男人醒了,撑起膀子说,别走!女人没有回头,伤感地对他一笑,径直走出去。
       男人一阵风卷过来,把她挟住,一把搡回床上。她欲一脚踹开,却是迎面一丝不挂的躯体,处处强健的肌肉,无以下脚。女人的脸不期然地红了,胸口怦怦蹿起无数奔鹿。赤裸的男人在床前跪下,一手捏住她的脚,头垂着,对不起,请你留下。她使劲抽自己的脚,抽不动,就愠恼,就肆意挑衅,嗤笑道,你敢说爱上我了?男人仰起脸,难道你不信?坚硬的线条突然就被削去了轮廓,眼里一汪清澈,火苗从见底的清澈里烧上来。
       女人愣住,怯极也窘极。她从未见识过如此来无踪去无影一厢情愿的爱情表达,太可疑,像是一个谎言一个圈套。她觉得自己玩火玩过头了,想逃,已来不及。只好硬了头皮挣扎,感谢你昨夜帮了我,但我不爱你,请让我走。
       男人笑了,戏谑地乜了乜眼,只要留下,你会爱我的。松了她的脚,又把胳膊袖起,即便此刻你冷若冰霜,也不是真讨厌我,对不对?
       女人语塞。
       男人敛了笑,恳切地说,我知道你需要什么,很乐意帮你,我拥有一切。
       瞧,施舍的嘴脸、法国式的自负与傲慢到底还是来了。女人冷笑,你不以为你自视过高了,我需要婚姻,你有吗?
       有呀。他索性了无芥蒂地哈哈大笑,再次跪下来,跪在女人裙下。他说,如果你愿意,明天就是我的新娘。
       女人还能说什么。几次张口,都是哑然。
       一桩奇遇就这么毫无来龙去脉地横卧在她面前,成就了德奈西男爵太太也就是芬妮波澜不惊的后半生——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一个童话。
       说来,她后来的丈夫德奈西男爵实在是个人物。
       如果说贵族后裔开了出租车也算异举,那么三次逃婚单飞在他们那个至今克隆凡尔赛宫廷的圈子里,就更是堂吉诃德踩了风车一路喧嚣的那类颠覆。家族留给他足够的资产后,把他清洗出门,成了一介庶民。他非但不落寞,反倒气爽神怡,他要的难道不就是无羁无绊的生命状态?谁知道他的本质,当然只有他自己。
       一九六八年,正是东亚那个泱泱大国风起云涌的时候,法兰西的历史也书写了一段不可小觑的章节。这个章节起于巴黎学潮,终成席卷全国的一场革命。
       男爵那时还是巴黎索邦的哲学博士,缩在贵族的外衣里郁郁不得志。革命一夜之间脱去了他的外衣,不但把他推向街头,跟着人群声嘶力竭,还把他灵魂里蛰伏了将近三十年的意气之勇释放出来。他两眼放光,激情澎湃,原来那个酸唧唧颓废的遗少不过是他的一个替身,借尸还魂而已。他不再回家,不再狩猎,也不再涉足任何古堡去与那些燕尾服大筒裙跳华尔滋。他出入左岸那些挤挤挨挨充斥了高谈阔论的咖啡馆,喝酒抽烟弹吉他,与形形色色的女人在欲望的河床上漂流,演绎淋漓尽致的性艺术。最高的记录是一个昼夜里,与三个不同肤色的女人上床。阿拉伯女人是他的校友,黑女人是他的钟点女佣,白女人则是他的心理医生。都是两情相悦,一度良宵。毕业那一段,他还与萨冈做了朋友,一起飙车一起醉酒甚至一起赌,玩着人生的无度。
       然后,不可避免地有了前后三次逃婚。
       都是什么爵的小姐,有的漂亮,有的丑,都属一个优雅的模式,有气质而没有温度。
       爱与不爱都是次要,结婚只为门第联姻,是高贵家族不得不为的一种义务。开始的时候,他想象十八世纪早成古董,除非活在另一个星球,哪怕大家闺秀总也好歹会沾上半点时尚飞沫,他试着与之相爱,试着擦出一些火花,终于冷石无果。他不得不逃,逃也是无奈。
       最后一次是已经走进教堂,他穿了白色西装,新娘婷婷立在身边,婚纱轻浪一般摩挲他的衣袖,让他恍若梦中。神父在问他,愿不愿娶某某小姐为妻,他答不上来,觉着这一问有逼压、围剿乃至迫他就犯的意思。别过头一瞥,婚纱里的脸光滑洁白宛若一个面具,写不住任何喜怒哀乐。刹那间,他觉着很不快活。为什么非要这个没意思透顶的婚礼?他转身就走,走过庄严的神乐,走过众目睽睽,猛劲推开教堂大门,他看到了天,碧蓝碧蓝的。他笑了,从台阶上噔噔噔地跑下去。
       恍惚听到新娘的啜泣,并没打动他。
       自然背了一身骂名。
       那一年的九个月里,老男爵夫妇相继死在诺曼底庄园里,他是忤逆之子,却也分到维瑞奈的老房子与大宗股票中的二三成,优渥的日子得以继承。他穿了黑衣去墓地参加葬礼,回到巴黎就买了黑色奔驰开起了出租车。当然不为一个糊口的职业,他不缺钱。究竟为一份怎样的企图,他自己也不甚了了,就怕一不留神又不知不觉复制原来的生活。此前颠覆了贵族遗少愤世嫉俗的姿态已让他厌倦,心里滋生着一种微薄而淡然的期许,或者反倒是一份极致的俗常更能触摸到不矫饰的原生态。出租车永远都在滚动,碾过路面也碾过岁月,不会停留在一个坐标上。而这正是他要的。当然,还有真爱。
       但他的运气并不好。即便游历在被称为爱情摇篮的巴黎,他的爱情也没有叩门而至。
       中国女人姗姗来迟,却捷足先登。
       新桥上的不眠之夜看起来是没有错过。但谁又能证明,邂逅就是爱的前提,相逢就等于没有错过。中国女人有过爱,原是从爱里逃出来,对他这个一见钟情的法国男人是幸还是不幸?
       这是芬妮的疑问,也是我的疑问。在写得非常之好的这几个章节里,仍然没有最终的谜底。
       但我相信钥匙已在手中。
       父亲在敲我的门,然后走进来,神色有些慌张。他说,楼下门厅外的台阶上扔了一个天蓝色睡袋,里面睡了—个人,有亚麻色头发露出来。
       活的死的?
       父亲瞪我一眼,责怪我玩世不恭。活的,在动。
       我忍住笑,准是马克,什么花样都能玩出来。昨天傍晚他就找到维瑞奈,在园门外纠缠,非要重修旧好。我二话没说咣当闭了门,把他锁到外面。他砸着门说,我会一直等你回心转意。其实他应该明白,即便他从此再也不改变性倾向,我与他也没了可能。我不怨他,只是在一起的欲望死了,爱是救不活的。
       那你也该找人家好好谈谈。
       当然是父亲的思路,我则相反。这类事,越谈越糟糕。我对父亲扮个鬼脸,您别愁,等我下楼把他扔出去。
       父亲闷闷地,靠在门边不走。我打量他,发现眼泡浮肿,一脸菜色,人都佝偻了。
       又是一宿没睡?我问他。
       父亲讪笑,墙那边轮椅吱扭了一夜,搅得心烦。
       到底还是飙上了。我急咻咻嚷道,爸,您刚才还说让我同马克好好谈谈,您为什么就不去敲隔壁的门?您还惦着她是不是?为什么不能说开,非要彼此折磨?连芬妮都说没时间了,您真不怕再失去?
       父亲瞅我一眼,那一眼里什么都有,然后转身下楼,给我缓慢踉跄的一个背影。那个棕红色头发开了出租车的男爵突然就从楼道里向我走过来,一闪眼,又没了。
       等我洗漱完下楼,就去扔那只横卧在台阶上的睡袋。马克的头勾了进去,但我知道他醒着。这只睡袋还是我买的,为了一次野营度假。我们把睡袋铺在一棵百年老树下,两人都钻进去,在里面捉爱情迷藏,露出两脑袋,一前一后像个袋鼠。那时真开心,总是没完没了围了老树疯闹,抖落一地的树叶。一只不明就里的飞鸟,冠上一抹靛青,就栖在睡袋上,弄得我们大气不敢出,生怕惊飞了它。如今一切结束,我只有把睡袋连同过往的记忆都扔到大街上去。爱情在我们这一代是快餐消费,不可能常新常驻,马克理应明白。我与父亲哼哧哼哧把他抬到园门外,真累,—个大男人的分量到底不轻。
       我说,马克,回家吧,别再烦我。
       睡袋在地上蠕动,我一手按住,马克挣扎着,还是从袋里钻出来,早已泪流满面。
       父亲慈父般地看他哭,一如重温自己的旧梦。
       陡然,他的脸冻在那里。我抬起头,看见房东太太,也就是芬妮正摇着轮椅向我们走来。
       8
       我把父亲朝轮椅前推搡过去。
       芬妮的手在僵直的腿上摩挲,终于没有伸出来:芬妮。她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淡定,眼睛看向远处。
       噢,芬妮,父亲咬着这个陌生的名字,犹疑着,迸出迟到了二十多年的一句问候,你还好吗?芬妮不作答,眼神尖锐起来。父亲便有些不知所措。
       我抢上前,太太,谢谢您来看我父亲。我故意挑白,是觉得他们不该再浪费时间,一生的等待难道还不够长。
       芬妮不置可否,却给了我一丝歉意,对不起,没有预约。
       我说,父亲已经等您很久。一直发愣的父亲扯了扯我衣角。
       是吗?她笑,依然很淡,依然不看父亲。然后摇轮椅兀自上了直指门厅的甬道。她显得有几分霸道,气势上早早盖过了父亲。我想她是有意为之,就像上回我来应聘那样。
       客厅里都是芬妮的家具,因了她的到来,尘封的气息又弥散开来。她从轮椅换到沙发,皱了皱眉,似乎并不喜欢自己的气息亦步亦趋。父亲为她捧出一杯龙井,搁到几上,喏,家乡的茶。她的细眉舒展了—些。父亲知道,她年轻时就喜欢喝茶,而且只喝上好的龙井。她当然不会说她已经不喝茶了,只喝咖啡,还有红酒。从马背上的烈士遗孤到男爵夫人,已把她的许多习惯过滤掉,包括她喜欢的龙井。她扬起眉梢,正眼把父亲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父亲搓着手拘谨地站在那里,不知坐好还是站好,鬓边一层白霜。芬妮的眼睛便氤氲了湿湿的雾气,怎么不坐?语气也有了几分伤感。
       我赶紧退场,回到楼上自己卧室,拿出芬妮的章节再读,却一个字也读不进。楼下有喁喁的细语声传来,语意并不明朗。
       岂止语意,芬妮从来访一开始就严严地罩了层面纱,让人猜不透她的用心,既不否认父亲的存在,又绝口不提旧事,仿佛有情无情的那颗心早已沉到深井里,再也打捞不上来。那么,为什么她要来?只是履行等待太久已然苍白的一次重逢?如果真是那样,两人又何苦隔了那堵墙整整徘徊一夜。如果不是她抢先,赶走马克后,父亲就会去敲门,他孤注一掷的表情已昭示了决心。父亲构思的重逢决不是芬妮给他的那么平淡。自从紫藤下认出她,父亲的分分秒秒部不再平淡。即便他已不爱,已没有能力爱,即便干涸的眼眶再流不出眼泪,他也会掩面唏嘘,对二十年的相思做一个了结。一生的守候无论多么索然,都是惨烈的。
       我还是不了解芬妮,不了解那个看球的男人曾经怎样分解或者消蚀了她与父亲的
       爱。
       再下楼,芬妮已经走了,从头至尾不过二十几分钟,那杯龙井依旧酽酽的一汪清绿。
       父亲抱着脑袋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个孤魂。
       我扳过他肩头,等他慢慢抬起脸,五官扯平了,脸上是卸了妆的那种落寞。
       我叫声爸,父亲勉力对我笑,却笑不出来,喃喃道,她只说她叫芬妮,没有别的名字。
       名字很重要吗?
       她是不肯承认过去。父亲恍惚着,反问我,难道还不重要?
       点着烟,闷头吸了几口,父亲从沙发上弹起,背了手在地毯上走来走去,半截烟叼在嘴边不停地抖,烟灰就神经质地抖落下来。至于嘛,父亲尖着嗓门说,见面就说她的腿,这腿于我何干?她要追那个男爵,追疯了,出了车祸,毁掉两条腿,我能做什么?
       父亲的叫屈让我觉得不近隋理。如果心里真还有这个女人,他就会首先怜惜她的身子,尤其圈在轮椅里不能动弹的腿,父亲却表现了更多的冷漠。是妒嫉或者会晤的期许破灭才让他失控了吗?
       我说爸,您该体恤她的,她只有您了。
       父亲忙不迭摆手,错,错,她来无非是要告诉我,那个男爵是如何如何爱她。父亲的脸越加灰败,甚至绝望。
       男爵爱她我信,否则也不会萍水相逢就把她娶回家。可她对您说了她也爱他吗?
       父亲摇头。
       这不就结了。恰如您与母亲,她恨不得一生一世守住您,您却每分每秒都想逃出去。我觉得失控的父亲有点弱智,明明一目了然的事反而想不明白。父亲一直活在他人还有自己筑就的塔里,塔外残了,塔内空了,他会不会最终让芬妮失望呢?
       我有隐隐的不祥。
       父亲重又坐下,一支接一支抽烟,烟雾聚成一团云,悬在头顶,渐渐把他吞没。看不清他的脸,只听见叹息破云破雾而出,我该先去找她的。
       不迟,您再约她。
       没必要了。父亲说,她已约我下周日去她那里看球。
       我又忍不住乐了,芬妮就那么肯定法国会打进决赛。
       莫名其妙嘛,明明晓得我从来不看球的。父亲不知其中意味,我却是明白的。
       又不便直说,怕伤了已经不堪一击的父亲。她喜欢看,您就陪她,一起坐坐也是好的。心里却说,何尝只是一场球。
       对决赛的期待又多了层不安,仿佛法国队、齐达内的命运与父亲拴到了一起。
       到下一个工作日,我揣着修改的章节早早去了芬妮那儿。
       芬妮倚在客厅中央的沙发上,穿戴照常一丝不苟,面容却极其疲惫。我把增删的那些页码翻给她看,她按住我的手说,今晚不工作,只想与你说说话。她的目光不同以往,流盼都在温存之中,有陌生的亲和。原来她也是可以不犀利的。
       她倒出两杯陈年波尔多,又拧亮沙发边的落地罩灯,橘黄的光晕和酒香就把我们圈囿在着意营造的气氛之中。
       我等她提起父亲。她却说,想知道我丈夫为什么失踪吗?
       我想说因为您不爱他,最终没说。这种时候,缄默永远是聪明的。
       芬妮啜了口酒,杯晃动起来,有意无意瞥我一眼,像要把我的潜台词吞咽下去。
       那个夜晚没有预兆。也是两杯酒,搁在几上。顶灯暗暗的,芬妮慵懒地依偎着丈夫,有一眼没一眼地看电视直播的足球比赛。那时她不喜欢看球,也不熟识任何球星,陪坐丈夫身边多半缘于她其实无处可去。但那一场球她记忆犹新,法国击败巴西夺到第一个世界杯。于是九八年的记忆除了一个男人的消失就剩下了这场球。丈夫是个不闹的球迷,大概出于男爵不经意的修养。整个过程都安安静静,如同品酒,小口小口地啜,轻轻吞咽,余香留在舌尖。球赢了,他就吻住妻子,任窗外狂欢的喧嚣水一般流过。然后上床,然后做爱。丈夫的性事总是高潮迭起,尽职尽责,总能让她享受快乐。那一晚的缱绻有了法国队的胜利作铺垫,更是无与伦比。极乐之中,她不停地叫出一个人的名字,声嘶力竭,那个名字不属于正横刀跨马驰骋于她体内的丈夫,而是另一个男人。于是那个有着棕红色头发的男人狮子般倒下去,瘫成一堆泥。芬妮惊觉,歉意万分地抱住丈夫的头,看着男人的泪从眼眶里进涌而出,顺了挺拔的鼻沟淌下来。她真的不想这样,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故伎重演,像被鬼魅迷惑了心智。上一次,男人曾用头去撞墙,还撕碎了自己的一件衬衣,她跪在他脚下忏悔。更上一次,丈夫不认识似的死死盯了她看,那目光如鹰隼,把她遍体啄成个蜂窝。她也知道类似的伤害足以置爱于死地,偏偏管不住自己。另一个男人就是她身心的门神,蛮不讲理地把所有来者驱逐。不错,她不爱她丈夫,认识第一天就没想瞒他,直到披上婚纱走进教堂。但丈夫对她的好恰如穿石之水,悠悠长长,让她充满感恩。于是她常说,不要对我太好,会伤了你。
       丈夫不信,说,我相信本能,生必然战胜死。法国人的浪漫动辄就会显出轻佻来,他哪里知道,在她背负的爱情十字架里,原就有一份本能的沉重。如同十几年前那间报社值班室,她等他那一句留下来的请求而终于未果。
       丈夫也许是男人的耐心之最,他把一切都给了这个捡拾回家的中国女人,包括他矢志不渝的爱。这个女人尽着德奈西太太的职责,回报他的是一个家,还有亲人的温润,就是无法甚至不肯赋予他爱。她始终都是一个吝啬的小妇人,半掩着门,藏了私下的一角裙裾。如果在中国,这样的夫妇算得上模范了,相安一世就是福气。可棕红色头发的男人偏偏是法国人,偏偏是从男爵蜕变过来的出租车司机,一个不断放逐又不断重塑的另类,偏偏是爱情乌托邦者,他要的不仅仅是相安一世。十多年的岁月在无尽的等待中流逝,生命耗空了,他终于厌倦,不愿意再等。这个一九九八年的夺冠之夜亮着灯,却洞黑一片,令人生疑的气息弥漫着。
       第二天,全巴黎都在为大力神杯狂欢,四处喧嚣。丈夫像往常一样起了床,撩开窗帘,赤了脚在屋里走来走去,然后去了洗手间。喷头的哗哗流水中,有他酷爱的蓝调低回,像不经意的叹息。
       芬妮穿着睡袍坐在餐桌边等他,桌上是一份精美的早餐,包括咖啡、牛奶、烤黄了涂上牛油的吐司,还有一个煎蛋,一杯果汁。芬妮不用西点,常常是等丈夫走后下一小碗细面来吃,中国养成的习惯。候在桌旁则是法国习惯,看着他吃,尽主妇的礼仪。丈夫出来了,带着一身古龙水的清香。用完桌上的食物,又用餐巾细细抹了下嘴,站起来,把芬妮拥入怀,紧紧搂抱。芬妮有些喘不过气,就看了他一眼。他笑笑,什么也没说,顾自吻她,一个很长很长的吻。然后把她轻轻一推,走出门去。芬妮抚着灼热的脸,目送他,看见车从车库钻出来,慢慢向外驶去。一个自行车队横穿而过,他的黑色奔驰便被披红挂彩的欢乐淹没。
       他也被淹没。
       从此再没回来。
       芬妮把酒一饮而尽,唇上沾了微红的痕迹,细皱在唇边蠕动。她看着对过的门,目光如门下那团黑影一样飘忽。久而久之,似有一滴泪凝在眼角,又渐渐干去。
       我不由生出疑窦,这个故事她为什么不直接告诉父亲,偏要由我来转达?
       芬妮读懂了我的疑窦。她说,其实我并
       不愿意由你转达给别人,说这些只是想让你知道我曾经的守候,就这么简单。
       我心说,如今,守候不是有了回报?
       芬妮又懂了,眼波里掠过一丝阴霾,晚了,我与那个别人已经失去对话的可能。
       怎么会这样?我叫出声来。
       很残酷是吗?芬妮瞪着失神的眼睛,骗不了的人只有自己。那天在紫藤下照面,我就明白所谓的守候只是一个梦,一种想象。又做出个手势:假如是你,看过球,还能忍受肥皂剧的无病呻吟?
       这个比喻让我无言以对,心里乱糟糟。
       芬妮又问我,知道当初为什么会把房子单单租给你?
       我傻了,她又兀自作答,因为别人都不是你父亲的女儿。
       您认识我?
       以前你父亲给我看过你们的合影,装在他的钱包里。那时你很小,像极了你父亲,长大了也没变。
       像被利器划了一下,心里一阵钝痛。
       9
       芬妮的预期没有落空,我的英雄齐达内终于击退葡萄牙的老友菲戈,走上柏林决赛场,对手就是意大利。父亲应邀去了芬妮那边,我留在家里与我的英雄独处、共享。
       七月九日这个夏夜对我既是璀璨又是悲怆的,我将目睹一位艺术大师的辉煌谢幕、第三极球王的告别绝唱。我在沙发上抱了只靠枕,眼睛跟了滚动的球奔跑,耳畔掠过山呼海啸。我不知身在何处,心在何处,荧屏上的绿茵场就是囊括一切的天地宇宙,把我蝼蚁般压住、碾碎。面对我的同样缄默的英雄,只能用脉动来触摸他每一寸脚法的极致表达。球迷们说他是最高境界的诗人,所有征服世界的诗句都奔放于无言的肢体。
       这种时候,球的输赢已成题外之话。
       一比一,延长加时赛,球已踢了一百一十分钟。他看上去并不累,仍在奔跑回旋,仍在试图进球。一个鱼跃,头球险些顶进意国大门,被球门的铁掌反扑出来,他转身向自己的营垒跑去。
       就在这个瞬间,我的英雄齐达内突然踅身,像头发怒的公牛朝一个人的胸膛撞去。那是意大利后卫马特拉奇的胸膛。主裁判的哨声响起,红牌从兜里掏出,亮在齐达内面前。他没有看到齐达内被愤怒扭曲的脸,他也没有听到马特拉奇唇齿间吐出的污言秽语,他只能亮出红牌,让一个天才职业球员的最后十分钟戛然而止。齐达内撸下队长袖标扭头朝场外走去,他走过金光闪闪的大力神杯,走过球迷伤痛的眼睛,走过他十七年的足球生涯,黯然消失。
       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的泪水盈满眼眶,涌出来,落在抱枕上,湿了一片。
       父亲回来,郁闷地看我:法国输了。
       他自然不会在意齐达内的种种,看球不过是陪绑。
       芬妮说了什么?我问他。
       他一脸寂然,什么也没说,就看球,看到后来她哭了。
       父亲自然也不会明白芬妮的哭。
       我很落寞,如窗外失意的夜。
       睡不着,就从床上爬起,披衣走到园子里。星空稀疏,月色黯然,巴黎的夜像弃妇晦丧的脸。我在草地上走来走去,脚底蹿起湿漉漉的潮气。抬头去看,芬妮的窗口亮着灯,她在灯影里坐着,一动不动,像块化石。
       翌日,我迟迟起来,在餐桌上翻弄一堆早报,看媒体有什么关于齐达内的文章。
       芬妮的葡佣惊慌失措跑进来,手里扬着一封信,塞给我。收信人是我,炭笔写的法文字很浓。葡佣面无人色,筛糠似的抖着,嘴唇乌紫——太太她……死了!
       我一把抓住她前襟,你胡说什么?
       葡佣哭起来,她,她吞了一瓶安眠药。
       轰然一声,眼前黑了,我像被雷劈成两半。父亲冲过来,抓起我的手就跑,撞翻了一路的桌椅板凳。
       芬妮安恬地躺在床上,穿一袭月白色天袖旗袍,两只手臂拢在乳沟之下,宛若冰清玉洁的并蒂莲枝,簇拥了缎面上那朵摇曳的新荷。没了生命的躯体分明就是无波无澜的一汪静水,不动声色地流。头发散在枕上,新染的,丝丝缕缕油亮的黑。她的眼睛微阖,牙尖碰在下唇,本色的苍白。面容舒展着,睡熟了一般,无牵无挂。
       梳妆台上该有的安眠药药瓶已被早早收去。芬妮不愿留下任何痕迹,这是她做事的一贯作风。父亲扑上去,摇着;又扯住她的手,耳朵贴到心房上,一听再听,执意要挖出几声心跳来。却不能。没有了。屋里空极,一切气息都如潮水退去。只有壁炉上那只座钟,滴答滴答循环往复地摇摆,听得人心乱与心碎。
       ——又是一个落幕的仪式。
       父亲哭了,脸贴着芬妮的脸,老泪纵横。
       我却哭不出来,怎么都觉着芬妮的死与昨晚齐达内的走异曲同工。或许,我真的不应该悲伤。
       从信封里掏出信来,展开。信是写给我的,同样用了法文:
       亲爱的J,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
       千万不要为我难过,死原是我久存的一个期待,缘于我丈夫出走那天。一直挨到今天是因为想把话说完,想把书写完。这是另一个夙愿,同样为纪念我的丈夫。
       书的最后一章已搁在书房的写字台上,请你把它与前面那些都输入电脑,再打印出来装订成册。一本让我带走,一本留给你,还有一本,如果有一天我丈夫终于回来,请转交给他。至于出不出版,对我已经不重要。
       麻烦电告殡葬公司,我已寄去支票,他们会来办理后事。股票和银行账面所余,除了支付葡佣薪酬,我已全部捐给慈善机构。房子给你们留下,你父亲若有意,可以住到这边来,我的气息或许可以陪伴他一段。当然,如果我丈夫回来,还得物归原主。
       我很庆幸能与你们父女相遇并偕伴走过一段或长或短的岁月之路,我为此感恩。转告你父亲,不要折磨自己,也不要问我为什么这样做,死就是最透彻的解释。
       再见,祝福你们!
       芬妮
       2006年8月写于巴黎
       2006年12月改定于三亚
       [责任编辑 宁小龄]
       鲁娃:女,现居巴黎,原系《温州日报》记者,旅法十年后开始小说创作,已发表中短小说及散文多篇,并出版长篇小说《女儿的四季歌谣》及纪实文学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