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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与体育
作者:范 可

《读书》 2006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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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中国虽然在世界体育比赛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在一般美国公众的眼里,中国仍算不上是体育强国。许多人认为,中国之所以能在一些项目上取得成功与官方的投入和原苏联集团国家的体育机器解体有关。对此,西方媒体多持负面的看法,但刘翔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欧美人对东亚人的某种刻板印象。
       刘翔夺冠引发了不小轰动,甚至日本有些媒体也引以为傲,视之为“亚洲的胜利”。国人甚有称之为亚洲第一人者。事实上,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的男子田径就曾创下辉煌。他们分别在第十和第十一届奥运会上获得跳远和三级跳远的金牌。这个纪录,直到六七十年代才有个别中国运动员赶上。今天,当年的辉煌已不再。因此,刘翔的胜利不啻为一声惊雷,再度激起了人们的期盼。刘翔在一个长期以来被欧美选手垄断的项目上击败了所有的对手,所以美国媒体也多有赞誉之词。但这些赞誉都似乎有某种潜台词:如果刘翔在奥运会获得的金牌挂在美国或欧洲运动员的脖颈上,美国或其他有关媒体会对此津津乐道吗?绕来绕去,绕不开“种族”(race)的话题。
       美国人类学家哈里斯(Marvin Harris)曾指出,无论现代科学能否从客观上证明“种族”的存在,在美国人的头脑里,都存在着某种主观的“种族”分类观念。恩蒂尼(Jon Entine)的《禁忌——为什么黑人运动员主宰体育比赛,而我们却害怕去谈论它》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想通过事实的陈述使人们相信“种族”主要是一种社会建构,但这种观点不应成为否认人类存在着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的理由。美国人不愿正视或承认这一点有极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成因。借此,作者为读者展示了一幅“种族”观念在美国公众话语中起伏、变迁的社会史。他相信,近些年来科学在人类起源和演化研究上的进展,已经能帮助我们解开黑人在一些体育项目中的成功之谜。
       早期的种族主义者相信,欧洲人,无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代表了人类演化的顶点。上世纪初,美国黑人进入职业拳击遂统治拳坛,并开始在其他运动项目中崭露头角之后,种族主义者又有了黑人在生物性状上保留了较多的原始性之说。于是,美国白人社会便有了一种强迫性联想,仿佛黑人超凡的运动天赋一定与智力上的欠缺联系在一起。不少人还关心起黑人是否在性生活上也是运动员。而在此之前,美国社会的主流观点是,身体的健康强壮应与智力状况相得益彰。注重体育也一直被认为是有教养者的高雅品位。这种看法延续了上自古希腊哲人,下至启蒙思想家的西方传统观念。
       民权运动兴起之后,种族主义遭受抨击,种族隔离制度在美国最终解体。然而,随着“种族”一词淡出公众话语并渐为“族裔”等新概念所取代,“文化”,似乎成了解释不同群体差异的不二法门。于是,美国社会和主流媒体开始在涉及黑人运动员的“自然禀赋”的话题上保持缄默,一旦有人谈到这些,整个舆论界就如同发怒的公鸡那样。在一般话语里,族裔或族群性这类术语更多地指涉群体的文化和历史内涵。由此,在有关学术讨论或公众话语里,人们往往倾向于对黑人在运动上的成就进行各种社会学分析。比如,贫穷的黑人社区往往缺乏好的学校设施和师资,却不缺乏基本的运动设施;以及,将黑人青少年热衷于追求在体育和娱乐界取得成功归咎于所谓的“文化取向”。有些人则提出一种所谓的“淘汰”说,认为贩奴时,漂洋过海饱受磨难等于是一道淘汰程序。能够最终抵达美洲大陆尽为具有金刚之躯者。此外,为了拥有强壮的劳力,奴隶主常令身强力壮的男女奴隶匹配成婚,于是乎,美洲的黑人便有了超凡的运动天赋。凡此种种。
       这些说法并非毫无道理,但无法令人满意。首先,如果以所谓教育条件差与贫穷来作为理由的话,无法解释为什么经济状况最差的墨西哥裔美国人少有运动明星。其次,黑人青少年之所以对成为体育明星趋之若鹜仅仅是因为文化取向?如是,这样的文化取向又是如何产生?它与黑人的运动天分是一种什么关系?最后,所谓的“淘汰”论则混淆了体质概念与运动素质的区别。
       恩蒂尼在书中提及,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田径运动员卡尔·刘易斯(Carl Lewis)曾说,他在准备一九八四年洛杉矶奥运会时,“每周(而不是每天)只训练八小时”。这可能有自吹自擂之嫌,但是,毫无疑问,美国黑人中,短跑好手如过江之鲫不可胜数。
       毫无疑问,用生物学意义上的“种族特性”来解构或理解“种族”,就如同捧了个烫手山芋。谁都知道,没有一定的先天的条件,再苦练、巧练,也不可能达到世界水平。否则,不久前结束的“十运会”男子百米第一名的速度不可能低于一九九八年华盛顿州的高中冠军(10秒33/10秒23)。恩蒂尼利用大量的统计数字说明,卓越的短跑和跳跃运动员,无论来自北美、加勒比国家,或非洲,均为西非血统。在过去五届奥运会(一九八四——二○○○)上,站在男子百米决赛起跑线上总共四十名选手,无一例外。而全世界西非血统的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8%,以如此的人口比例要想成就这一奥运现象,其概率几乎是零。然而,西非血统者却完成了这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他项目也是如此:一个美国黑人男子要在NBA中打球,其可能性是四千分之一,而一个白人男子则是九万分之一。今天,NBA和NFL(职业美足联盟)白人成了绝对的少数。在一九九八年美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中,一共有十七位塞内加尔人为不同的大学效力。除此之外,这个人口八百万,仅有一个室内体育馆的西非小国,竟还有十多人在欧洲和以色列的职业篮球俱乐部中打球。更为有趣的是,欧洲杰出的短跑好手主要来自南欧,而南欧人被认为有着较多的非洲血统。一九七九年在墨西哥城创下前男子二百米世界纪录十九秒七十二的意大利人梅内亚(Pietro Mennea),曾被一些人用来作为证明白人也能跑得与黑人运动员一样快的例子。然而,事实却证明,梅内亚也有西非血统。
       以上只是恩蒂尼所举例子和个案中的一小部分。有许多事实是不言自明的。例如,黑人在职业拳击中的绝对统治地位。有人甚至认为,如果欧洲各俱乐部老板对黑人彻底敞开大门的话,欧洲足球联赛很快就会出现如NBA的状况。
       然而,并非所有的黑人都适合短跑和跳跃。东非如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等国,集中了一批世界上最优秀的中距离以上的跑者,但这些国家的短跑成绩却乏善可陈。肯尼亚人最热衷的运动是足球,其水平在非洲却根本不入流。可见,肯尼亚人缺乏该项目所需的快速起动能力。该国的男子百米纪录也不过十秒二十八。其他一些涌现大量优秀长跑选手的国家也大体如此。显然,这种现象难以直接用“种族”概念来解释。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所谓西非血统主要指在地理上出自西非沿海如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加纳,以及撒哈拉沙漠以南的纳米比亚等国。这一地区的人口只占所谓“黑种人”这个“种族”人口中的一小部分。所谓东非者,仅指来自上述国家及延至南非的一部分地区,而以肯尼亚和埃塞俄比亚为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统治世界长、中长距离跑的肯尼亚人和埃塞俄比亚人,几乎无一例外地仅来自分属这两个国家的两个人口很少的高地部落。从解剖学的角度来看,西非人和东非人也不太相同。前者多为肌肉型,而后者体型则多适于长跑。对这些差异的理解必须跨越种族分类的思维定势,但又不能无视人类多样性的基本事实。因此,应当回到人类起源、演化的解释中来寻求答案。
       恩蒂尼不是人类学家,但与大部分的人类学家一样,相信所有现生人类同属一个物种,其下不应存在着科学意义上的不同种族。目前,在人类起源的问题上,世界学术界形成两大阵营,分别支持两大假说,即“来自非洲说”和“多元说”。两者争论的焦点在于:究竟现代人产生于何处,在何时形成。
       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人类学家首先提出“来自非洲”假设。他们发现,大约在四万年前,旧石器中期文化似乎被旧石器晚期文化突然取代。其间,没有任何过渡迹象。这种全新的文化以高度发展的洞穴壁画、实用物件上的艺术表现,和以动物骨角为原材料的工具的广泛使用为代表。于是,考古学家推测,原先其他大陆存在的古代人类或人科动物,如欧洲和中近东的尼安德特人(homo Neanderthals)、亚洲的“古人”(archaic Homo sapiens)不仅没有演化成现代人,反倒在竞争中被代表新文化的新人所取代。按照他们的看法,解剖学意义上的现代人形成于非洲,然后迁徙到旧大陆上的各大洲。最初,这一假设还认为现代人走出非洲向各处迁徙的过程中,与各地原有的“古人”有某种程度的混血。后来,混血的说法被遗传学家所否定。也就是说,来自非洲的新人完全取代了原先存在的古人类。
       “来自非洲”假设后来获得了分子生物学的有力支持。一九八七年,《自然》杂志发表了伯克利加州大学几位科学家的文章,声称他们已经破解了人类起源之谜。他们根据建立在世界范围内一百四十七个个体的线粒体脱氧核糖核酸(mitochondrial DNA——mt DNA)检测和推演,发现现代人均出现于十到二十万年前之间。也就是说,在这一段时间里,人类从“古人”转变为现代人。
       “来自非洲”假设已被崇尚科学主义的西方学术界广泛接受。按这一假设,现代人与原先亚、欧大陆生存的“古人”无关。如此的话,那么这些“古人”又是如何消失的呢?显然,在这一点上,“来自非洲”说难以令人满意。这也是仍有一些学者主张和支持“多元说”的原因。该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为美国密歇根大学人类学系的考古学家沃普夫(Milford Wolpoff)和他的若干同事、中国中科院院士吴新智、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考古学家索尔尼(Alan Thorne),故国际上又有称沃/吴/索假设者。这种观点也相信,到目前为止,非洲仍是人类演化的源头,但人类的远祖早在“直立人”(Homo erectus)时期,也就是距今一百多万年前,就走出非洲。旧大陆上的现代智人都是在各大陆上独立演化形成的,但在这过程中存在着基因漂移。
       可是,“多元说”存在着一个无法克服的缺陷:它所赖以立论的化石都是不完整的。正因为任何有关人类起源的假说都无法令人完全满意,洛杉矶加州大学(UCLA)的人类学家波伊德(Robert Boyd)和索尔克(Joan B. Silk)说,我们只能“试着”解释人类起源,因为与此相关的任何假设都可以遭致挑战,故而在这一问题上几乎不可能有不遭致非议的陈述(How Humans Evolved. New York and London:W.W.Norton & Company,2000)。
       显然,两种假设中,“多元说”更可能为“种族”分化提供解释。然而,除却政治的因素,现代人类学之所以不接受人类存在着不同种族之说,主要是因为,一个“种族”内的独立个体间的差异要大于种族间的总体差异。我们实际上无法在科学的意义上确认一个独一无二的种族标本。但是,恩蒂尼认为,任何否定种族存在的观点都不能成为否认人类存在着生物性差异的托词。他指出,主要是遗传的因素,而非其他,决定了部分黑人拥有超凡的运动天赋。恩蒂尼在近十多年来一些考古学家和分子生物学家对“来自非洲”假设提出的修正上,找到了这个答案。
       一九九一年,在红海边上的东非考古发掘中,考古学家发现一个距今约一百万年前的古人类头骨。但这一残缺不全的头骨却兼具现代人和直立人的特点。主持这一发掘的考古学家阿贝特(Ernesto Abbate)据此相信,现代人一百万年前在非洲开始形成。近来的遗传学研究也指出了“线粒体夏娃”理论脆弱的可信性。目前,分子生物学家已经证明,mtDNA的突变根本不像节拍器那样准确,突变的速率在不同的支系和不同的时段中很不相同。所以mtDNA分析方法虽然具革命性,却不是无懈可击。但也正是由于这些不同,遗传学家认为,人类的mtDNA接续(mtDNA sequence)能确定远古分岔。这样,“种族”,可能存在于现代人诞生之前。换言之,现代人的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表现的不是人类种族本身,而是远古人类种族的遗传性状。从而,与其他的“来自非洲”假设的修正者一样,恩蒂尼相信,现代人实际上是远古不同人类种族的混血后代。但这是从基因的角度说的,现在我们所见的肤色、发型等一些体质表型,应当是现代人走出非洲之后,对不同地理环境的适应和基因漂移、基因突变等因素作用下的结果。
       非洲大陆上存在着许多地理学上的“死胡同”(cul-de-sacs),生活其间无异于与世隔绝。这类死胡同也存在于各大洲。我们可以在这些地方发现过去的种族分类学家所定义的不同“人种”。这些人所体现的体质表征(如东北亚通古斯语系人群)应当是对当地自然环境长期适应和基因频率等作用的结果。同时,也表明这些人与其他地区少有基因漂移现象。在我看来,把这些人作为各“人种”的典型实有导果为因之嫌。
       同样的,在人类整体演化的过程中,最早的现代人中的一部分人走出非洲,另一部分则留了下来。于是,当这部分人及其后代在近于人类起源地的地方持续书写自身演化史的同时,那些走出非洲者却不得不调整和改变对非洲的已然适应,去对付全然不同的新环境与气候,人类也因此在体质上显得如此不同。
       无疑,将人的不同与某些先天因素联系起来是危险的。然而,它有时候是事实。只有首先承认这种不同性的存在,方能谈得上相互了解。进而,才能真正实现对独立个人的尊重。
       至此,似乎应当谈及前文提到的“强迫性联想”。是否黑人的运动天分意味着他们的低智商?大概没有人相信NBA的超级球星们是笨伯。据说,湖人队球星科比曾在SAT考试中获得满分。那么,怎么解释近来的一些心理学研究表明黑人的智商低于其他人,是因为基因而不是文化或社会的原因呢?美国的一些学者认为,以西方文化为背景的智商测验作为唯一的指标是有问题的。人的智力应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耶鲁大学的斯登伯格(Robert Sternberg)提出分析、实践、创造性三种智力模式,试图更为综合、客观地测量人类的智力。分析智力与智商测验结果发现,肯尼亚孩子辨别各种药草的能力不同凡响,表明了很强的实际智力(practical intelligence),也表明了很强的创造性智力(creative intelligence),但智商测验成绩则较低。而相反的例子则常常在亚洲人中发现:他们智商测验可以很高,但实际智力和创造性智力却不高。智力上的不同侧重也可能是人类生物多样性的体现,但它无法说明哪个群体的人在整体上更为聪明。而运动能力与智力发达与否并没有本质上的联系。
       那么,是否其他“种族”的人在黑人主宰的项目中就没有前途了呢?应当说,并非毫无希望。近两年来在四百米跑中所向披靡的瓦里纳就是个白人。但也正因为如此,他被黑人运动员视为异数。应当承认,欧洲人和亚洲人涌现短跑巨星的几率要比黑人低得多。现在,百米突破十秒者全世界共有十多位,尽为西非血统的黑人。目前,一百一十米栏是唯一在短距离竞赛中,其他“人种”者与黑人尚有一拼的项目。除了刘翔,为争夺二○一二年奥运主办权而竭尽全力的现任法国巴黎市长,也曾夺得一九七六年蒙特利尔奥运会该项目的冠军。他是个白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项目的技术要求较高,平跑绝对速度不一定是取胜的决定性因素。
       由于胜率走低,越来越多的运动员退出了黑人有明显优势的项目。绝大部分黑人运动员对他们的先天优势直言不讳引以为荣。
       恩蒂尼用竞技体育作为一种隐喻,但却是想指出,为什么美国的白人和黑人正视彼此之间的不同是如此困难。他认为,这种对不同的认识是通往理解之桥的第一步,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真正的挑战在于:是否能通过对人类的多样性的辩论来达到对独立个体的尊重,而不是助长业已存在的不同群体人与人之间的互不信任。如果连这种显而易见的差别都意识形态化地全然归咎于文化与社会,那又谈何真正消除种族的樊篱呢。
       二○○五年九月初稿于西雅图,二○○六年三月定稿于南京
       (Jon Entine,Taboo:Why Black Athletes Dominate Sports and Why We’re Afraid to Talk about It,New York:Public Affairs.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