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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率与精湛(下)
作者:黄灿然

《读书》 2006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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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岛对戴译《吉他琴》和《伊涅修·桑契斯·梅希亚思挽歌》第一章的改译也都不对(除了指出漏译一句);在第四章里,则是轻信新方向版,把正确的原译“小海螺”错改成“白色小蜗牛”(原文caracola,企鹅版注释为海螺壳,牧童用于吹号互传消息),又把正确的原译“这样富于际遇”错改成“在冒险中如此真实丰富”(英译so rich in adventure,有如此丰富的经历/历险)。但篇幅所限,我不拟再计较个别字眼的得失,仅举若干例子,来揭示原译者与改译者在想象力和辨识力上的差距。在《吉他琴》中,戴译:
       它哭泣,是为了
       远方的东西。
       要求看白茶花的
       和暖的南方的沙。
       北岛改译:
       它哭泣,是为了
       远方的东西。
       南方的热沙
       渴望白色山茶花。
       乍看北岛译实在好,符合汉语的习惯。但戴译用如此多的“的”字,是苦心孤诣的。除了出于节奏的考虑,还基于意义。这两句是相连的,那个句号其实应是逗号,但西班牙语诗歌经常以句号代替逗号(聂鲁达也有很多例子),取得意想不到或者说“迟到”的音乐效果。汉语诗也有,例如女诗人长随这首《真》:“我找寻你,无时无刻。/是因为/我相信你必定存在。//如我找不着你,/直到死前,/我想是因为/这生命太短。/而我尚未能/把这世上的每一个角落寻遍。”
       因此,译文只能亦步亦趋,把第二句译成长长的定语,而北岛把第二句改成一个完整的主谓宾句,音乐就在这里中断了,或者说乱了——而想想,这首诗叫做《吉他琴》!戴译可读成:
       它哭泣,是为了
       远方的东西,
       那要求看白茶花的
       和暖的南方的沙。
       在《挽歌》第一章《摔和死》中,戴译:
       现在是鸽子和豹格斗
       在下午五点钟。
       也是一条腿对一只凶残的角
       在下午五点钟。
       北岛改译:
       现在是鸽与豹搏斗
       在下午五点钟。
       大腿与悲凉的角
       在下午五点钟。
       大腿那句,原文句首有Y,英译有And,戴译“也是”并非只是忠实,而是他听出(而北岛看不到)这两句又是相连的。北岛把它读成各自独立。还可以看出,戴先生原可以把腿、角句译成“也是一条腿与一只凶残的角格斗”,但为了既译出原文的意思又不过度阐释,他用了“对”,两方面都照顾到了。戴译:
       一个水仙花似的喇叭
       在下午五点钟。
       已经从远处来腐蚀他的青筋
       在下午五点钟。
       北岛改译:
       坏疽自远方来
       在下午五点钟。
       绿拱顶中水仙喇叭
       在下午五点钟。
       在原文和英译中,所有的“在下午五点钟”都用斜体字标出,表示它像反复出现的副歌一样,所以在理解时,可以略去。这样,原文就可读成:
       现在坏疽从远方来了,
       (并像)一个百合花似的喇叭(出现)在他青色的腹股沟上。
       这是说受伤的斗牛士腹股沟上的伤口已经化浓了。戴望舒把坏疽译成动词腐蚀,不仅成立,而且是为了避免我提供的直译的冗赘。北岛对戴望舒颠倒了这两句句序表示遗憾,却没有细想戴译为什么要这样颠倒。顺便一提,英文groin既可解作腹股沟,又可解作穹棱。不言而喻,北岛错了。那水仙花似的喇叭当然是指恶化的伤口,如此形象,如此典型的洛尔迦手法。北岛改译,应有理由才对,但他在细读中,并未提到这句。至于原文的鸢尾花,为何在英译里变成百合花,在戴译里变成水仙花,我想是因为这三种花看上去颇相似,尤其是西班牙鸢尾花很像水仙花,于是不同译者拿自己母语中最生动最熟悉最接近的花来替代。例如在中文里,以水仙花喻伤口,其视觉效果要比以百合花喻伤口更形象,百合花中那个“合”字,看上去跟伤口相悖(想想伤口的愈合)。
       从以上校对和我在校对中碰到的其他例子,我发现戴译无论准确性和可读性(诗意)都要比两个英译本高,在个别情况下甚至比两个英译本合起来还高。这并不奇怪。就可读性而言,戴望舒是一位杰出的诗人,英译者跟他没得比;他还尽了一位诗人翻译家的本分,在个别地方做到既不背离原文又不拘泥于原文,且能抓住机会充分发挥汉语的优势。就准确性而言,戴望舒是根据原文,并参考法译和英译,这比起北岛只懂英文却拿英译来纠正从西、德、俄、瑞典语原文翻译的中译本,要严谨好几倍。
       北岛似乎只想获取原诗的字面意义。在里尔克的例子上,他僭译冯至和陈敬容,结果是以“文本”取代诗意。在翻译史上,计较字面意义的往往是来源语使用者或研究者,就中国诗英译而言,便是中国人计较外国人的英译是否准确,或外国汉学家计较英美诗人所译的中国诗是否准确,并提供他们认为准确的版本。他们的计较并非完全没有意义,但意义不大,也不受英译读者重视。令人瞩目的是,北岛在书中恰恰扮演了来源语使用者和研究者的角色,而他不懂来源语这一事实,又恰恰使他一开始就与自己假定要达到的目标背道而驰。
       这样改译一位前辈的经典译作,是没有先例的;这样不提供改译的证据和不给出原译、英译和原文做参照,是前所未闻的;而改译者在提到他对原译“做了某些改动”时那轻描淡写的语气和提到原译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缺点时那不容置疑的口吻,与他真正制造的众多瑕疵和严重错误之间构成的强烈反差,则不能不使人感到遗憾。
       二○○五年十月初稿,十二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