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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专稿]民族交往心理构成要素的心理学分析
作者:李 静

《民族研究》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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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交往伴随着民族共同体变迁与发展的整个进程,是构成民族关系的重要内容,民族关系也是通过民族交往具体实现与体现的。本文从阐释交往、民族交往出发,论述了作为人类普遍心理与行为的民族交往及其对社会结构变迁的意义,认为民族的交往内驱力、民族交往认知、民族交往情感、民族交往意识,以及民族交往行为是构成民族交往心理的基本要素。
       关键词:民族 交往心理 心理学
       作者李静,女,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副教授。地址:兰州市,邮编730000。
       民族交往心理是构成民族关系的重要内容,对其进行深层剖析也是深化民族关系研究的需要。从民族学和民族心理学研究来看,有必要从理论上分解、厘清其构成要素;从民族学实践来看,更需要有一个可参照的、可分解的民族交往心理指标体系来指导实践。基于上述思考,笔者尝试从分析交往的意义与民族交往出发,以心理学原理为理论基础,解析民族交往心理的构成要素,展现一个由多种元素构成的民族交往心理结构。
       一、交往的意义与民族交往
       “交往”是一个多学科共同使用的概念。心理学、社会学、民族学、哲学都在研究交往问题。交往是发生在个体之间、群体之间的一种普遍的人类心理与行为,是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序列,与不同的交往形式相适应的是不同的社会结构。本文的交往特指民族共同体之间的交往。就民族共同体而言,交往是与民族生存、变迁、发展与繁荣并存的一种存在。心理学上的交往概念指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接触或直接沟通,彼此达到一定的目的和认知;社会学上的交往概念主要指刻意完成的交往行为,通过交往行为形成特定的社会关系;民族学上的交往就是民族共同体之间发生社会关系的动因、发生关系的方式及其结果,是关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交流与往来的总和。
       (一)交往及其意义
       作为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和活动方式的交往是民族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和结果。交往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人、民族、国家间的交流、往来及相互作用的过程。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历史演变、制度更迭、民族分合、疆域划分、资源配置、民族兴衰等无一不是人们之间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的结果,是个人、社会团体、民族以及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的互动结果。
       从历史到现代,人类的交往活动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从形式到内容都呈现出普遍发展和多元化的时代特征。交往就其本质而言是一定的主体以交往客体为对象的活动,是包括人的个体之间、社会集团之间乃至阶级、民族之间互为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互动过程。如果说生产活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能量、资源、信息的变换过程,交往则是人与人以及人们之间物质、能量、资源、信息的变换过程。交往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一个重要范畴,是主客体交互关系的中介,是实践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拓展和延伸。
       交往是解决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根本途径;历史在空间维度上的交往分工的拓展,是历史在时间维度上取得进步的前提。交往使得主、客体的各种空间,包括资源空间、自然空间、认识空间、信息空间、资本空间、制度空间、文化空间等的物质空间和精神空间得到扩展。同时,交往既通过不断地生成新科技、制度和文化引起社会创新,又通过引进吸纳其他已发明的先进技术、制度、文化,从而节约重新发明的时间和资源,直接超越发展阶段的社会跨跃。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的实践观和历史观,交往是为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中日益扩大的物质及精神需要而进行的活动;交往手段和交往方式是不断创新、普及和进步的;交往联结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表现生产实践活动的中介性、接力性特征;交往体现一定的社会关系,表示一个民族、国家和世界等范围内人们的生产单位和生产活动的联系方式。
       交往以巨大能量在社会现实的发展过程中客观地发挥了难以想象的作用,交往使得各地域、民族之间产生相互影响,同时交往是民族、国家走向世界的重要条件。交往“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以往自然形成的各国的孤立状态”。由于交往,人类的文明成果才得以交流、保存和传承,社会才得以进步和发展。德国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于尔根·哈贝马斯(JuergenHabermas)认为:“社会交往以一定的形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交往不仅是现存发展方式的再生产过程中的动力,而且也是社会发展模式改变的动力。”
       (二)民族交往
       民族交往是社会交往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民族共同体间的交流与往来。民族交往心理发生在民族共同体交往的始终,包括民族交往的需要动机、相互认知、情感体验、交往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民族交往方式,也是民族之间所有接触和互动关系的总称。民族交往是交往主体、客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互动性活动。在交往活动中,交往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从事社会活动的人们共同体,人们之间同时扮演着主体与客体的双重角色,相互实现着物质、能量、信息、情感、资源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由此构成交往主、客体之间双向的交流与往来的过程。此时的民族交往主体可能是彼时的交往客体,对该民族而言的交往主体对他民族可能就是交往的客体。
       不同民族共同体是建立交往关系的基础,是人们理解交往关系的关键。这就需要处于交往实践中的民族共同体共同遵循交往的某些范式或规则,把交往主体置于社会联系构成的网络之中,在频繁、多元、高效的交往中,通过彼此的交流达到思想的沟通、能量的置换、资源的分享和行动的理解,以确认主体的价值,实现民族共同体的目标。翻开每一个民族的历史,都有一个复杂的民族交往史,无论是政治、文化渠道的交往,商业、贸易渠道的交往,还是战争渠道的交往,每个民族都以自己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自然、社会中寻求滋生的土壤和发展的空间,在生存的意义上迁徙、融合、变迁、发展与繁荣。由于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和交通的日益便利,人们之间广泛的社会交往把一切民族,甚至最原始的民族都不自觉地卷入文明的洪流之中。物质的生产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文明成果成为全人类的公共财产。而且,科学文化的发展与人类共久远,任何一个国家的科学文化,没有不是在于继承前人科学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而发展的。
       人类依赖于代际交往,使后人获得前人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使原有的科学文化成果得以传承,并在前人创造的科学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造。人类依赖于族际交往,民族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得以传播、发展和繁荣,交往使得民族走向世界。在谈到工场手工业时,马克思指出:“工场手工业的初次繁荣(先是在意大利,后是在法兰德斯)的历史前提,乃是同外国各民族的交往。”最好的例证就是:“美洲和东印度航路的发现扩大了交往,从而使工场手工业和整个生产的发展有了巨大的高涨。”可见,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这个原理是公认的。然而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
       关系,而且一个民族本身整个内部结构都取决于它的生产以及内部和外部的交往发展程度。亦即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其结果取决于各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分工状况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民族交往水平的提高及范围的扩大,标志着民族生产能力即生产力的增强,从而引起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分工产生城乡分离与对立,分工引起所有制关系变更并产生了国家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对立。所以,交往的扩大,是生产扩大的必不可少的历史前提。哥伦布远航美洲、麦哲伦的环球航行,以及郑和下西洋之所以具有重大意义,正是因其拓宽了本民族与其他各民族的交往范围,使交往具有了世界性质,从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与此相反,如果一个民族不与其他民族发生交往,就有可能导致该民族的停滞、萎缩、衰落,甚至消亡。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路威(Robert H,Lowie)在谈到人类文明时曾提到:“1877年绝种的塔斯罗曼尼亚人……为什么会落在别的民族后面整万年呢?……当初的塔斯罗曼尼亚人一到了他们家里以后,立即和外面的世界断绝往来。他们自己和他们最近的乡邻澳洲人全部没有可以促进交通的船只。拿这个和历史上的任何复杂文化比一比。古代的埃及人和巴比伦人互相影响……。希腊人的文化建筑在埃及人所立的基础之上,罗马人又尽量从希腊人那儿搬来。我们的现代文明更是从四面八方东拼西凑的一件百衲衣。我们文明的仓库丰满,不为别的,只因为我们前前后后接触过的异族不知其数,而塔斯罗曼尼亚人接触过的简直等于零。因为任何民族的聪明才智究竟有限。所以与外界隔绝的民族之所以停滞不前,只是因为十个脑袋比一个脑袋强。”清末,由于清王朝的闭关自守、故步自封,被帝国主义列强用鸦片和坚船利炮轰开了大门。而“日本的山川、日本的气候并没有在1867年来一个突变。然而日本的政治家扔掉了向来闭关政策。于是,日本人就跟我们的文明接触了,要些什么就搬些什么过去”。日本通过1868年的明治维新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跻身于世界经济强国之列。民族发展中的这种不平衡性与差异性其实就是民族交往的不同表现和不同结果。
       可见,交往与否、交往的程度如何,对一个民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近代西欧自然经济形态向商品经济形态的历史大过渡中,民族、国家的交往方式主要表现为商业、贸易等形式的经济交往活动。西欧封建制度的最初瓦解主要来自人类跨地区、跨民族、跨国家的世界性商业交往。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一系列地理大发现、世界市场的开拓,都是受不同民族、国家发展商品经济、扩大同东方贸易往来的交往心理驱使,也是这种交往活动的结果。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化过程,是对各个民族的文明成果及其资源合理配置、整合的过程。这种过程既体现为不断开发、建设、完善的过程,又表现为不断提升、拓展和发展的过程,而这一切都与民族交往密切相关。可见,“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在此基础上自发发展起来的各民族之间的分工,使各民族的原始闭关自守的状态被消灭得越来越彻底,历史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而民族之间的交往在民族发展以及走向世界的历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族交往是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民族交往心理构成要素
       既然民族交往在民族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就有必要对民族交往心理结构进行分析。宏观的交往既包括族际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同时也包括族际内部的交往与互动。下面从心理学的视野出发,从族际交往的角度来分析构成民族交往心理的主要因素。
       民族交往心理是发生在族际交往过程中的民族交往主、客体的内在心理体验与交往行为。从心理学原理出发分析其结构,民族交往心理主要包括民族交往需要动机以及交往的知、情、意、行的心理过程。这里的“需要”指交往内驱力,是民族之间相互交往的需要与动机;“知”是民族之间的相互感知与认识;“情”是在知的基础上而产生的民族的情绪、情感体验;“意”是交往的意识;“行”即交往的行为及其方式。
       一个民族与他民族的交往是由上述五个交往心理要素构成的一个互动过程,五要素之间彼此影响、彼此牵制、互动调整。由上图可见,从心理学视野出发,民族交往心理的构成有五个要素,姑且称其为民族交往心理体系的“五要素”。下面分别对民族交往心理体系的“五要素”进行民族心理学的分析、解读。
       (一)民族交往需要动机
       需要是被人感受到的一定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个体或共同体对某种东西的缺失或渴望的一种状态。需要实际是有机体内部的一种不平衡状态,它表现在有机体对内部环境或外部条件的一种稳定的要求,并成为有机体活动的源泉。在著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将交往的需要列在人类的生理与安全需要基础上的第三级需要,足见交往需要是人类自身发展所产生的重要心理机制。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这一论断从哲学世界观的高度,揭示了人或民族活动的内在根源,强调了需要是人的社会行为的主要归因。人的需要是无止境的,“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发起新的需要”。正是作为个体的人和作为类的人的这种不断增长的需要,刺激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也促进了人类自身的进化。无论是个体还是人类,如果没有需要了,那也就没有发展的动力了。从这个意义上讲,需要是个体和人类社会发展与进化的最根本和最原始的内驱力。“社会经济的发展史表明:人的需要和满足是人类社会生产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有不同层次,它是一个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理论研究开始时就提出了‘需要的体系’问题。人类社会的需要与生产以及消费的内在联系把人的需要及满足这些需要的物质手段联结成社会生产力的体系和结构”。对于人类社会而言,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需要;对于个体而言,一个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情景会有不同的需要产生。无论对于人类或是对于人类的个体,需要都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个体不断前进的不懈动力。
       交往需要是现实的团体或个人从事交往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而且是不断更新、无限多样的,按照需求定律:人的需求是不断增长的,需求的增长是质的无限性与量的有限性的统一,是种类的多样性与主次的层次性的统一。一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都取决于它的生产以及内部和外部交往的发展程度。当阿拉伯帝国完成统一之后,生产力的发展是比较快的,在当时世界上的地位也是比较高的。他们在医学、数学、历法、建筑等方面的成就都是比较大的。因此,他们在世界范围进行交往,都受到欢迎。纵观中国历史的发展,民族团体的生存发展几乎是伴随着不同的需要而演进的。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民族共同体需要的产生发展也符合由低级到高级的递进发展。当民族共同体面临生存危机时,对于温饱与安全的需要就占据了主要地位,此时的民族交往主要围绕这些基本的生存需要而展开。当生理需要与安全需
       要得到满足后,民族共同体的归属与爱的需要就会上升为主导需要,他们开始寻求领地、资源、政治等需要的满足;当民族共同体的经济文化发达、政治上强大时就会产生扩张、征服及自我发展的需要。战争、贸易、朝贡、和亲、互派使节、质子、掳掠及文化交流等作为主要交往方式,每种交往方式都伴随着不同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利益的需要。当民族交往主体的需要受外在条件影响,过分偏向于某一种需要或拘泥于某一层次的需要时,民族交往的结果就会受到影响。基于此,必须对民族交往主体的交往需要进行调节与控制。
       民族共同体其实也是在民族自身需要的不断满足与不断调整中发展的。在现代化进程中,民族的发展同样也是在满足自身需要与交往方式的不断调整中动态发展的。以笔者对甘肃东乡族的田野调查为例。东乡族自治县地处黄土、青藏两大高原的交汇地带,四面环河,腹地无水,山大沟深,干旱少雨。该县以县城锁南坝为中心,向四周延伸出6条大梁,中间夹着6条大沟,呈伞状分布。全县大部分地区海拔2000米以上,年降水量250至300毫米,蒸发量达1387毫米,除河滩、达板、唐汪三个川镇外,全县22万多群众分散居住在1750条梁峁和3083条沟壑中,吃水难、住房难、行路难、就医难、上学难、增收难的问题十分突出,素有“陇中苦瘠甲天下,东乡苦瘠甲陇中”之说。在这种环境下经济的发展毕竟是有限的,仅靠自身的条件来发展民族经济,对于地处大山深沟的民族来说是很困难的。而发展的需求以及其所面临的客观条件,使得该民族自然而然地产生向外寻找发展途径的动机,而这种动机也最终激发他们把解决问题的对象放之域外。调查得知,在东乡族地区,平均每个家庭的外出打工者为1.5人。笔者在2007年6月对甘肃兰州市穆斯林相对集中的西园街道所辖的10个社区的调查资料也印证了这个统计。
       西园街道汇集了众多的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其中绝大多数是东乡人。他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主要从事废旧家具家电的收购(兰州市从事废旧家具收购的几乎全是东乡人)、房屋拆迁(东乡拆迁队在兰州享有盛誉)、牛羊肉屠宰、餐饮(东乡手抓已成为兰州清真饮食中的品牌)、工程建设(东乡建筑队活跃在兰州的建筑行业中)等行业。东乡人除了大规模在兰州务工外,还有许多远赴全国各地,有做工程的、经商的,有从事餐饮的,在东乡族打工者大军中,还有一部分去新疆从事采摘棉花等季节性农活。东乡族通过外出务工、贸易、餐饮等方式,与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发生交往,获得外界生活资料的援助,使社会持续发展。再将诸如废旧家具、木料、牛羊皮毛等变成发展民族经济的资源加以利用,客观上带动了东乡当地的发展。笔者在东乡族自治县龙泉乡(纯东乡族乡)调查时注意到,这里的集贸市场堆放着许多从兰州等地收购来的旧家具和旧木料,在某种程度上也满足了当地群众的需要。
       东乡族的田野工作使我们看到,由于人多地少、自然条件恶劣产生了向外获得资源与发展的需求,满足需求是民族交往得以开始的最原始动力、内驱力。需求的互补性是指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获得互相满足的心理状态。当双方的需要以及对对方的期望正好成为互补关系时,才会产生强烈的吸引力,这是交往关系得以形成的根本原因。
       (二)民族交往认知
       民族认知也即民族认识,既包括民族交往主体对自己的认识,也包括对民族交往客体的认识。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认知既包括感觉、知觉等最基本的认知活动,也包括思维、想象等较高级、复杂的认知活动,这些心理活动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也是建立在一定心理结构——先前经验——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地处不同自然生态环境,具有不同社会生活条件和经验,生活在不同社会文化或民族群体中的人,其认知必定要受其生活环境和生活经验的制约,从而表现出独特的认识特点来。
       心理学家对认知组织中的一些概念做出了说明。“希勒把认知看作是表征内在和外在事件的一个主要中介过程,是在刺激源和行为矫正之间充当主要中介作用的对现象的组织形式。费斯汀格把认知元素和认知视为同一,定义为个人对自身、自己的行为和环境所知道的东西,并用知识来表示它们。布雷姆和科恩把认知作为信息项目。”认知是心理活动的一部分,是与情感动机、意志等心理活动相对应的理智思维过程,是大脑对客观事件及其关系进行信息处理从而能动地认识世界的过程。不论心理学家对于认知的定义有何差别,其共同点是,认知是个体所知晓的东西或者由于个人经验所获得的知识。认知既可以对事物进行感知,形成表象,也可以对事物进行概括、分析、判断和推理而形成意象。
       民族交往认知主要是指一民族对本民族和他民族的认识,亦即对民族交往主体与客体的环境、历史、政治、经济、军事及文化等的了解和认识。只有正确、客观地认识本民族、认识交往客体以及交往环境,才能在民族发展中处于有利地位。世界民族交往史上,每个民族的繁荣与昌盛以及出现和谐与共的民族关系,都与这些民族对自己与他民族的正确认识是分不开的。只有审时度势、正确认识作为民族交往主体的本民族与交往客体的他民族的政治、经济、环境和文化等状况,才能在民族交往中既尊重与维护他民族的发展,又使本民族得到发展。
       现代交往,特别是在顺应全球化发展的态势中,对交往主客体的正确把握与认识,对民族、国家的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外交往中,每个国家都会接触到其他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包括其民族观与处理民族关系的思路、政策等在内的各种因素都会影响到民族问的交往,这也是国家文化交流的一部分。可见,在民族交往中,民族间认知是一个重要的交往因素。民族交往既是主体实践活动,也是一种能动的对象性的认知活动。这种活动的特点是:两个互为主客体的民族或国家通过相互作用,从而感悟到世界整体的普遍性,并发现自身作为整体的某一环节存在的时代内容,进而抽象出一种反映历史必然性的发展观念。
       因此,每个国家除了对自身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外,还需要关注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状况、宗教习俗、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理解其背后的文化传统与政治理念,这样才会以积极的心态来面对21世纪的“跨文化对话”。基于对交往主客体相互认知基础上的跨文化对话或民族交往才会显得更加理性并富有成效。
       (三)民族交往情感
       情绪与情感是民族共同心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民族交往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情绪与情感是个体在某种需要的驱使下,在外界刺激引发下所产生的对事对物的态度体验。作为个体集合的民族共同体,民族情感同样也是与需要的满足密切相关的一种心理态度的体验,这种情感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
       情感是与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高级的主观体验。在现实生活中,情绪、情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二者却存在着一些差异。首先,从需要的角度看,情绪更多地是与人的物质或生理需要相联系的态度体验。情感更多地与人的精神或社会需要相联系。其次,从发生时间的角度看,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情绪发生早,情感产生晚。人出生时会有情绪反应,但没有情感。情绪是人与动物所共有的,而情感是人所特有的,它是随着人的年龄增长而逐渐发展起来的。最
       后,从反映特点看,情绪与情感的反映特点不同。情绪具有情境性、激动性、暂时性、表浅性与外显性。情感具有稳定性、持久性、深刻性、内隐性。实际上,情绪和情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总是彼此依存,相互交融在一起。稳定的情感是在情绪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同时又通过情绪反应得以表达,因此离开情绪的情感是不存在的。而情绪的变化也往往反映了情感的深度,而且在情绪变化的过程中,常常饱含着情感。
       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利益和民族感情是相关联的。国家利益是民族感情的体现,民族感情又推动人们去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世界各国处理国际事务和国与国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国家结盟的条件是拥有共同的政治和安全利益,维护本国利益是一个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只要符合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民族情感体验就是愉悦的、积极的,反之则相反。国家利益和民族感情有时会超越意识形态。台湾海峡两岸绝大多数人主张台湾与大陆统一就是民族感情超越意识形态的例子。
       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心理学的代表人物大卫·休谟(David Hume)以“共感”的概念分析了人们的交往关系。他认为“共感”是同一民族的人们的性情和思想倾向性达到“齐一性”的根源。对个人来说,“共感”是人的肉欲、需求、好奇心、贪婪乃至野心的“灵魂”、“鼓动原则”;对他人和社会来说,“共感”又使人们对别人的快乐感到高兴,为别人的悲哀感到忧伤。由于“共感”,人们才会有对别人的快乐感到高兴的体验,有为别人的悲哀而感到忧伤的体验,因此,“共感”是支配人与人交往的首要原则。“共感”就是“情绪和情感的传达”。就民族交往心理而言,情绪与情感体验是民族交往需要的结果,也是交往认知的结果。民族交往的情感体验伴随着民族交往的全过程。根据心理学原理,情感由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组成。同样,民族交往情感也同样由这三方面组成:
       第一,道德感。不同民族的道德问题或道德感,一直是困扰着人类发展研究的问题。道德感是根据一定社会的道德标准,对人的思想、行为做出评价时所产生的情感体验。正如大卫·休谟在其理论中阐述的“共感”概念,他认为共感产生了我们对一切人的交往的道德感。可见,休谟的“共感论”以感情的交往为核心,通过共感的作用引导出比社会公益的关心等更为重要的道德情感。当交往主体或客体的言行符合道德规范时,对主体会产生自豪、自慰等情感,对客体会产生敬佩、羡慕、尊重等情感;当主体或客体的言行不符合道德规范时,对主体会产生自责、内疚等情感,对客体会产生厌恶、憎恨等情感。如美国发起的伊拉克战争,在国内引起了民众的反战情绪,反战示威不断就是美国民众对政府发起战争的不满情绪的表现。从交往心理的角度而言,其实也就是美国民众对政府采取的以战争这种交往方式来处理国际事务的不满心理。
       第二,理智感。理智感是在认知活动中,人们认识、评价事物时所产生的情绪体验。如发现问题时的惊奇感,分析问题时的怀疑感,解决问题后的愉快感,对认识成果的坚信感等等。理智感常常与智力的愉悦感相联系。中外历史上,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事件很多,在解决问题时以国家利益战胜民族利益,这种民族情感就是理智感。
       第三,美感。美感是根据一定的审美标准评价事物时所产生的情感体验。它是民族共同体对自然和社会生活的一种美的体验,如对优美的自然风景的欣赏,对良好社会品行的赞美。29美感的产生受思想内容及文化群体审美标准的制约。而且,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审美标准也不尽相同,也会产生美感差异。按照休谟的交往理论,“共感”是人性中第一个“很强有力的原则”,它“对我们的美的鉴别力有一种巨大的作用”。美感具有很大的民族文化差异,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美的认识和体验是有不同标准的。如交往主体以同一种交往方式与不同文化背景中的民族进行交往,在不同交往客体的民族情感体验上会有对美的差异性反映;而持相同的交往方式与不同的交往客体发生交往行为,同样在交往主体的心理上也会产生不同的对美的追求与体验。
       (四)民族交往意识
       民族形成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共同的心理素质。各民族在交往过程中会形成一种民族交往意识,这种民族交往意识是民族心理素质的表现。“民族意识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意识,它是指某一民族在自身形成与发展中,在争取生存的实践中逐渐凝聚的、具有共同性的观念”。民族意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民族存在及民族社会存在的反映。它随民族的产生而产生,综合反映和认识了民族生存、交往、发展及其特点。
       从广义民族意识来看,民族意识由民族属性意识、民族交往意识和民族发展意识构成。民族意识的上述特征使得民族意识具有以下两方面的功能:一方面,民族意识有时也称民族自我意识(狭义的民族意识),即民族“自识性”,是指人们对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共同体的意识。自我意识是从感性的和知觉的存在反思而来的,对于民族而言,就是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的存在以及本民族与他民族关系的认识。由于一个民族共同的生活环境、共同的历史、传统,形成了民族的归属意识、民族认同意识,使民族内部具有向心力、内聚力和互助性。民族意识能够凝聚民族成员、维护民族生存、稳定,促进民族发展,并达到协调民族间和谐关系的目的。另一方面,是指在国家生活中,在与不同民族交往的关系中,人们对本民族生存、发展、权利、荣辱、得失、安危、利害等等的认识、关切和维护。在同样的条件下,也会产生民族分界意识,而这样的意识一旦占上风,就会产生狭隘性、保守性、排他性和利己性及其所带来的阻滞或破坏民族正常发展和交往的社会作用。而民族意识的这种功能之间,民族分界意识产生的各种狭隘、保守的作用或问题,由民族交往意识、民族发展意识来补充或解决,并促进民族的发展。
       每个民族都有对于异族的“分界意识”和对于本族的“认同意识”。这种分界意识和认同意识基于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而产生,最终汇成意味着民族成员对民族共同利益的认同和承担维护民族利益的责任的自觉的民族归属意识,成为民族凝聚力的根基和源泉。基于第二层涵义,民族意识本质上是民族所处的经济关系的反映,并受着地理条件、资源环境、人口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民族意识就是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的一切感性和理性认识,是一个多层面的集合概念,其内涵是多方面、全方位的,有积极因素,即保持民族稳定、促进民族发展的凝聚力和原动力;也有消极成分,即影响民族稳定和发展,甚至会形成将民族引入歧途的离散力和阻碍力。
       这里主要讨论民族交往意识。民族交往意识是对民族和民族之间相互交流和往来状态的意识。交往的过程不在于两种既定事实的碰撞和应用,而是主体把物性化的存在上升为自觉意识,让它服从于目的驱使。一个民族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自己的实际情况变化了,交往心理也会有所不同。
       在民族交往中树立民族平等意识是尤为重要的一种交往意识。民族平等意识是指在民族交往联系中,希望交往的民族能平等地对待自己的民族,使双方或多方处于对等的位置。在中国古代各朝代,各民族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有的朝代公然将人按民族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这滞阻了社会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当历史的脚步跨入近代的时候,中国和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提出了“五族共和”、民族平等共处之主张。民族平等最初由资产阶级提出,曾在反对封建主义和民族压迫的斗争中起过进步作用。但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才被赋予了真实的内容和科学的涵义,成为无产阶级民族观的核心,成为无产阶级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各民族在一切权利上的完全平等;帮助一切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权利,对弱小民族的利益和平等权利给予特殊照顾;各民族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民族交往中民族平等意识的确立与作为民族意识重要内容的民族自尊意识有着重要关联。民族自尊最明显的标志是不受他民族欺辱与控制的心态与心理。从宏观方面看,民族自尊是一个民族希望在与他民族交往中、在世界事务中各民族应该友爱、尊重。民族之间在交往中无论交往的民族主体还是交往的客体,都应该彼此尊重、相互协助、共同进步。
       (五)民族交往行为
       无论是宏观的交往还是微观的交往,都具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那就是交往的行为性或实践性。交往是一个极富实践性的概念,无行动就谈不上交往。民族交往行为就是处于交往中的民族主体与客体为了交流与往来而采取的实际行动的方式,亦即如何进行往来。民族交往行为的产生是基于民族交往需要动机、民族交往认知、民族交往情感体验以及民族交往意识等基础之上的,如果说民族交往心理“五要素”中的内驱力、知、情、意四项属于认识和情感层面,那么,作为“行”的民族交往行为就属于实践层面。
       民族交往行为主要通过交往方式体现出来。综观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交往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战争、和亲、会盟、互市和朝贡以及文化交流、使节往来等主要形式。这些不同的交往形式在历史上对民族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些交往形式实施都与民族交往主体与客体双方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等状况有着密切关系。
       战争战争是一种人类交往的行为。战争是国家、民族、政权问政治、经济利益的争夺方式,当使用和平力量无法解决这些矛盾时,统治者往往会诉诸武力,以此保护或获取更大的利益。在中外历史上,由于战争在客观上使得民族社会得以发展、文化得以交流的例子有很多。如秦汉王朝与匈奴的战争,客观上就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交流。
       和亲在我国历史上,和亲是维持民族间和平友好的交往形式之一,也是特殊时期的一种交往方式,对推动各民族经济发展,文化交流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中国古代民族交往史上的重要篇章,和亲以一种社会存在,在推动民族经济互补、民族文化交流以及协调民族关系和促进民族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互市互市指历史上中原王朝与周边各属国或各民族之间贸易的通称。汉初曾同南越和匈奴通商。随着西域道路的通畅,贸易得到不断发展,延至宋、明时期同边疆各族进行的茶马互市,对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起过重要作用。互市更好地满足了各族人民生活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族问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各民族的相互了解、相互融合,促进了边疆地区与中原地区的文化交流与经济发展,有利于民族间的安定团结。
       朝贡朝贡是中国古代中央政府对边疆民族地区特有的一种交往体系,其立足点是传统政治思想中的天朝大国的定位。朝贡外交的实质是名义上的宗主认同外交,并不是扩张式的帝国外交。在实施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定式:凡肯朝贡的国家、地区、部族,不论远近,不论是否有过恩怨前嫌,一概慨然接纳;凡要与中原王朝建立关系、展开外交者,必须以朝贡方式进行。朝贡外交的实质决定了其目的只是要造就“四夷顺而天下宁”,造就万邦来朝、八方来仪的盛世,并没有其他帝国那种军事的、经济的功利要求。在中国古代,每一次官方使节的往返都伴随着礼物的“交易”,表面上是使节往来,实质上是变相的经济交换。此外,这些使节往来于两国之间,也是一种相互了解风土人情、生活习惯的方式,更深层次地包涵着文化交流。
       三、结语
       民族交往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反映了民族关系的变化过程。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往往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分不开。国家处于文明昌盛之时,可以促使民族间的亲善往来,团结合作;民族关系融洽、和睦相处,又可以促进国家的兴旺发达。因此,正确总结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历史经验的一个重要方面。民族交往心理体现了民族关系的心理基础与心理指标体系,从内在方面折射着民族关系的变化。从世界民族发展来看,没有一个民族不是借助外来民族文化丰富自己民族的文化,进而促进传统文化的不断前进的,而民族交往和整个人类历史的演进是同步的。考察和研究民族交往历史、解读民族交往心理构成的基本要素对于研究民族交往、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构成民族交往心理的交往需要动机、交往认知、交往情感、交往意识以及交往行为的“五要素”贯穿在民族共同体交往过程的始终。随着交往的深入、随着民族关系由于交往而发生的变化,民族交往心理的“五要素”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交往也随着这种变化而调整民族间的交流与往来,民族关系也因之而变化,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只要民族间的交往发生着、民族关系继续着,民族交往心理的诸要素就会伴随并不断地调整民族交往方式、协调民族关系。
       责任编辑 马 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