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整合”与“民族整合”(摘要)
作者:严 庆
《民族研究》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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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和“民族整合”两词在当前的学术论著中出现频繁,学者们对“民族整合”的理解也各不相同。实现学术话语的趋同性认识和使用,有利于消除歧异性理解,形成认知上的共识。本文在对“民族整合”的不同表述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并认为“民族整合”是不同于民族融合和民族同化的功能和过程。
关键词:整合 民族整合 民族一体化
作者严庆,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副教授。地址:石家庄市,邮编050091。
20世纪80年代以来,“整合”逐步成为学术论文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词,从1979年到2005年底,在中国期刊中有12,157篇论文在篇名中含有“整合”一词。在民族理论研究领域,“民族整合”(或族际整合)也悄然成为一个高频使用的词条,有近70篇论文在篇名中同时使用了“民族”和“整合”,这无疑体现了学术话语的时代变化。数据来自笔者对中国期刊网(http://edu.cnki.net)相关文章的统计。但是,学术界对新的学术话语的接纳与认同往往需要一个过程。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有关民族问题的78篇、共计55万字的著作中,参见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民族问题著作选》,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没有“民族整合”和“整合”的用语,在目前的社会科学词典中,也没有对“民族整合”概念的规范性描述。在学术论著中,不同的作者对民族整合的理解是不尽相同的。笔者在本文中对目前“民族整合”这一词语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并试图遵循出现、普遍采用、词义探讨、学术话语定型的轨迹,对“整合”和“民族整合”予以解读。
一、对“民族整合”的五种表述
目前,在学术界对于民族整合的倾向性用法或理解可归纳为以下五种:
(一)认为民族整合就是以文化同质为基础的民族一体化
宁骚在归纳世界民族政策的类型时,使用了“民族整合政策”的提法,他认为:民族整合政策以承认国族内部的民族多元性为前提,提倡不同民族的相互接近与相互容纳,使各个民族的生产技能、风俗习惯、价值标准和其他文化要素相互补充,结合成为一个文化同质性日益增加的整体。换句话说,民族整合政策允许国族内部在现阶段尚存在着文化异质性成分,但其终极目标则是要趋向合一与同一。参见宁骚:《民族与国家——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的国际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94页。
靳薇则从民族过程的角度指出:“民族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但是,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民族又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动态体系,有它自身发展、聚合、分解、消亡的过程。民族的发展过程通常有两个同时并存又相互对立的基本方面,即分解和结合。造成民族分解的原因有民族迁徙(人类历史上至少有四次大迁徙),政治分割(自行分割和强行分割)等。相对应的另一方面是民族的结合。一些民族由于相互接近产生了地域和经济联系上的统一性,语言和文化上的同质性,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接近、相互渗透、相互混合,出现了民族的结合。民族结合最常见的动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历史上这样的契机有三次。第一次是三次社会大分工,第二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第三次是当代席卷全球的科技革命。每一次的变革都导致各民族间交往的空间距离缩短,相互渗透、混合、交流、吸收的机会增加,为各民族同质性的增长创造了条件。另外,族际通婚也是民族结合的一个重要形式。民族结合有四类:民族聚合、民族整合、民族同化、民族融合。”靳薇:《重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学习时报》第96期。在靳薇看来,民族整合是不同于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的“民族结合”的一类。在其他学者关于“民族整合”的使用中,有的是指地区民族整合参见俞新天:《东亚认同感的胎动——从文化的视角》,《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6期。(实现地区范围内民族的合一)、有的是指国族整合参见周建新:《老挝的民族识别与划分及其未来发展》,《贵州民族研究》2001年第1期。(实现国内多民族合一)、有的是指民族内部整合参见周竞红:《清末民国时期内蒙古地区政区管理体制变迁及对蒙古族的影响》,《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民族内部合一)。
在有关“民族整合”的五种表述中,这一类最为多见,30来篇文章中出现的“民族整合”属于此种表述。这种表述强调的是实现地区内的民族,多民族国家内的民族或某一民族在文化上的同质性,进而实现民族一体化。
(二)认为民族整合是多民族国家对国家与民族之间关系的调整,强调的是多民族国家的建构
这种用法认为民族整合的目的是多民族国家求得国内各民族和整个国家关系的顺畅和谐,使得国内政治结构没有系统内的摩擦力,实现政治的一体化;是指如何处理民族族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亦即集权还是分权的国家结构问题;是指如何维护多民族国家的主权唯一,防止出现民族分裂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的问题。
陈建樾指出:“力图将族际政治冲突控制在不致危及整个多民族国家生存的范围内,几乎是所有多民族国家族际整合的底线,而这个底线始终是以引发族际利益冲突的公共物品拥挤点为基准的。在这个底线以内,具有族际利益调适功能的爱国主义对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整合无疑是有效的。”陈建樾:《多元一体: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族际整合与合法性》,《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这里的“多民族国家族际整合”就是指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整合”,作者在此间接指出“民族整合”需要通过民族利益整合来实现。“但在这个底线以外,孰者为先的合法性争议将从根本上破坏多民族国家的政治整合,因为在合法性的视野中,谁拥有正义或许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冲突各方的利益如何被尊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在拥挤点以内的族际整合通常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内部事务,多民族国家及其政府可以通过具有利益调适机制的爱国主义来化解族际冲突和对多民族国家的合法性争议。”陈建樾:《多元一体: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族际整合与合法性》,《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在文章中,作者渗透出这样的主张:“民族整合”是一种政治整合,是多民族国家及其政府的一项职能,这种职能需要通过政策运用、利益关照、意识引导来实现多民族国家的合法性。这里的多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就是指在认同性政治构建和制度化参与的基础上承认国家政权结构的合法性。
认为民族整合是多民族国家对国家与民族之间关系的调整,强调的是多民族国家的建构的表述还有:“印尼几乎成为民族整合失败的典型例子,因为民族整合需要某种程度的意识形态基础,即民族主义”;郭艳:《印度尼西亚国家认同的危机与重构》,《东南亚纵横》2004年第8期。“在一个多种族或多民族的社会,如何实现民族和解与民族整合,巩固国家统一,是当今世界政治的一项重大课题”;鲁楫:《一部全面研究南非政治经济的专著——读〈南非政治经济发展〉》,《西亚非洲》1995年第5期。“而冷战后民族主义的主要形式——民族分离主义也恰恰发生在以苏联为代表的民族整合失败或存在严重失误的国家”,刘中民:《关于冷战后世界民族主义的若干认识》,《世界民族》1999年第4期。等等。
与第一种民族整合强调实现文化同质性的表述不同,这一种表述强调的是多民族国家的政治一体化和国家政权结构的合法性。属于这种表述的文章有20多篇。
(三)认为民族整合是民族团结,是民族尤其是多民族国家民族精神的内聚,是多民族国家中民族与民族关系的整合
徐杰舜和徐桂兰指出:“法国社会人类学学家埃米尔·杜尔克姆认为,社会整合的主题是社会团结问题,即指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协调一致、结合的关系。那么,民族整合作为社会整合的一部分,其主题也就是民族团结。”“贺州民族整合的主题是民族团结,那么,贺州民族整合的目标又是什么呢?答曰:贺州民族整合与全中国的民族整合汇合在一起,形成对‘中华民族’的共识。由此可见,用人类学的族群理论来分析和认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即把中国的56个民族从文化的意义上作为56个族群,他们之间的整合,从政治意义上来说是民族团结,从身份认同上来说就应该是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徐杰舜、徐桂兰:《从多元磨合到整合——以广西贺州民族关系为例》,《学术论坛》2004年第1期。
林其屏也在《民族整合:应对全球化的必然选择》一文中指出:“为了在全球化进程中变被动为主动,最关键的应对战略就是增强民族凝聚力。为此,首先要进行民族整合,即进行国内各种力量的整合,进行民族整合的目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振奋民族精神,二是增强经济实力。中国进行民族整合有其内在的条件:强烈的民族认同感是民族整合的文化渊源。爱国主义是民族整合的精神力量。社会主义一致性是民族整合的现实基础。”林其屏:《民族整合:应对全球化的必然选择》,《合肥联合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
与前两种观点不同,这种观点将民族整合的主题视为民族团结,是以爱国主义作为精神力量的,目的是形成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提高民族凝聚力,形成综合国力中的“软竞争力”。使用这一表述的文章有近10篇。
(四)将民族整合理解为民族同化
为数不多的几篇文章采用了这种用法。有学者将民族整合理解为政治学意义上的“整化”,并引申为“也可以指一少数派集团逐渐使自己适应与多数派集团的社会文化的变化的过程,特别是指少数民族逐渐适应其他大民族的社会文化,而大民族也平等地对待少数民族,给他们以同等的权利的变化过程。”汝信主编:《社会科学新词典》,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第1083页。在这里,“整化”其实就是同化,是非强制性同化。
郭军则在文章中直接将整合和同化并列起来使用:“它认为整合、同化一个‘落后民族’,会‘玷污’本民族的血统的纯洁,削弱本民族未来的文明程度和竞争力,它不会去做。如果它认为‘落后民族’从本质上、潜力上值得整合与同化或整合后的新民族更符合自己的利益,它会去这样做。”“从另一方面讲,如果强势民族能让弱势民族感知到整合后的利益大于整合前,后者会倾向于被整合;如果强势民族能让弱势民族感知到拒绝整合所付出的代价远大于被整合,即形成一种威慑,也有利于整合,当然这种强制力或威慑不要超出弱势民族的承受范围,它的心理底线。当强制力带来的震荡期过去,被整合的民族能够接受现状时,它本身也不会努力去寻求改变现状,人毕竟是有惰性、有记忆的动物。有惰性使他有安于现状的倾向,有记忆则同时意味着他会忘记或以新的方式去记忆。当达到这种效果时,民族整合就成功了。对整合的评价标准是认同。”郭军:《从利益的角度看民族》,《青海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在这里,郭军把整合强调为强制性同化。
(五)将民族整合理解为民族融合
属于这类表述的不多,其中有:“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今天所谓中华民族是一个由多个民族组成的以地域为基础的现代民族共同体。由此决定了统一的中华民族国家形成过程,虽是以汉民族为主体,但各个少数民族的影响是不可或缺的,这种影响具体地体现于民族整合的过程。”巨永明:《民族整合与传统社会转型——近代中国落后西方问题探源》,《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综观印度历史发展大势,分分合合,分多于合,合中有分;经历了印度教的帝国,也经历了穆斯林的统治和英国的统治,历次民族整合奠定了印度民族凝聚力的基础”。薛克翘:《印度民族凝聚力问题浅说》,《南亚研究》2002年第2期。“上述两大历史现象的区别在于:在中国大地上出现的‘合同异’过程是以不同部落、种族、民族之间的血脉通融为根本的民族整合过程、而在地中海一带出现的希腊化过程则是以希腊精神文化为主体的精神整合过程。”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
综合分析关于民族整合的以上五种表述,笔者认为:
第一种使用“民族整合”后应加“民族一体化”,即“民族整合(民族一体化)”为宜。因为民族整合(民族一体化)是一种政策特指,民族整合(民族一体化)政策是在墨西哥人类学家曼努埃尔·加米奥
民族整合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对欧洲传统民族国家观的一种否定;它以文化相对论为支撑,提出在各民族文化整合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的合一。这种政策在墨西哥实施后为许多拉美国家所效仿,成为这些国家解决印第安人问题的既定方针。比较普遍的共识是,在谈及墨西哥、拉美的民族政策时,使用“民族整合(民族一体化)”或“民族一体化”的情况较多。在民族整合(民族一体化)政策的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印第安人被视为民族整合(民族一体化)的被动接受者,没能获得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利,接受双语教育的结果是用西班牙语替代了母语,以至于最后完全抛弃了母语和母文化,变成了主体民族的一员。也就是说,最初的民族整合政策(民族一体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同于初衷的流变。宁骚先生认为:“这种政策实质上是一种自然同化政策。”宁骚:《民族与国家——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的国际比较》,第395页。所以,第四种将民族整合理解为民族同化的表述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笔者觉得还是不把民族整合理解为民族同化为宜(详见后面的论述)。
第二种使用“族际整合”,或不把“民族整合”连用,将“民族”与“整合”断开使用也可以。因为,第二种情况针对的是多民族国家的建构以及涉及的族际关系问题,是强调民族对国家主权的认同,对国家政权合法性的认同,对国家领导人权威的认同,是从政治的角度谈及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在《多元一体: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族际整合与合法性》一文中,没有出现过一次“民族整合”,但却多次使用了“民族”、“整合”和“族际整合”的用语,这种使用是合理的。
第三种用法改用“民族关系整合”为宜,不应把民族整合和民族团结等同。
第四种和第五种也不应把民族整合与民族同化、民族融合替换使用,或是进行同义理解。要注意民族整合和民族同化、民族融合的区别。
为了做到在不同的文章环境中合理使用“民族整合”这一词语,有必要对“整合”和“民族整合”的使用及词义进行溯源和分析,做出合理的界定。
二、“整合”与“民族整合”释义
(一)关于整合
对“整合”的解释,在汉语词典中出现得比较晚,而且非常简单。在《辞源》中没有“整合”这个词条。在1979版的《辞海》中出现了整合一词,但其解释只是“指两套地层的走向和倾斜都一致,在沉积上没有明显间断的接触关系”。《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1367页。这种意义上的“整合”是地质学上的一个专门术语。1999年版的《辞海》给出了这样的解释:“整合:整理,组合。如:整合各方面的力量。”《辞海》(中),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79页。
在我国的学术论文中,最早在篇名中出现“整合”一词的是《心理科学》1965年第4期的《K.S.Lashley和大脑皮层的整合作用》。参见[美]E.G.Boring 、胡寄南:《K.S.Lashley和大脑皮层的整合作用》,《心理科学》1965年第4期。随后从1982年到1990年,篇名中出现“整合”一词的文章开始大量出现,达到了62篇。但是,1988年以前的文章几乎全部是心理学、医学以及自然科学类的文章。
第一篇出现“整合”一词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的文章是发表在《自然辩证法通讯》1985年第4期上的《科学理论评价的双标尺系统和整合观》,作者认为:“整合是指由系统的整体性及其系统核心的通透、凝聚作用而导致的使若干相关部分或因素合成为一个新的统一整体的建构、有序化过程。”邱仁宗:《科学理论评价的双标尺系统和整合观》,《自然辩证法通讯》1985年第4期。
1988年以后,使用“整合”一词的人文科学类的文章大量出现。用“整合”来阐述民族问题的第一篇论文出现在1990年。参见楚人:《试论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多元性与整合性特征——兼谈文化交汇中“夷夏之防”观念的形成》,《湖南科技大学学报》1990年第5期。
针对当时“整合”的大量使用,张有道专门写了一段文字,介绍“整合”,其中一段写道:“我们现在报刊上常见的‘整合’,是近年来从港台传入的新词。最近看到港台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文和英文对照,发现中文的‘整合’原来是英文integrate或integration的对译。”张有道:《什么是整合》,《语文建设》1999年第4期。
在英汉词典中,对于“integration”或“integrate”有着这样的解释:
1.Integration(名词性的):集成,综合;整化;组合编目法。参见石渤主编:《英汉-汉英文献信息辞典》,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页。
2.Integrate(动词性的)指“使并入、使一体化、使成一整体”;名词性的Integration的主要含义是综合、融合、集成、成为整体和一体化。而且专门有“(美)取消种族隔离;给予(种族上的)平等待遇”的解释。参见刘世同主编:《全新多用当代英汉双解大辞典》(中),学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6页。
3.比以上“2”的解释更加丰富,而且有了更加富有针对性的补充:“使整合,结合;同化。……
种族(或宗教)融合”。陆谷孙主编:《英汉大词典》(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1689页。
通过对以上有关“整合”的解释和对“整合”使用的情况了解,我们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对整合的本土化理解和使用是多学科多角度的,整合的含义也是宽泛的。作为对英文Integration或Integrate的中文对译,动词的“整合”是聚合或优化功能的发挥,是达到“一体化”的手段,即通过“整合”实现“一体化”;名词的“整合”是指聚合或优化功能达到的结果或状态,比如说“是否实现了整合”。
(二)关于民族整合
目前,可以找到的对“民族整合”的唯一明确解释是在宁骚1994年著作中对“民族整合政策(民族一体化政策)”的解释(见前文)。在1984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民族词典》,1986年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和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科学新词典》、2004年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中都没有“民族整合”的词条。《苏联百科辞典》中也没有“民族整合”的词条。在比较权威的俄汉和汉俄词典中笔者查阅了上海外国语学院汉俄辞典编写组编的《汉俄词典》(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及2003年修订版),童强主编的《俄汉实用词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范明贤主编的《现代汉俄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年版),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辞书研究所编的《大俄汉词典(修订版)》(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中没有“整合”的词条,只有“一体化”的词条。上海外国语学院汉俄辞典编写组编:《汉俄词典》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064页。在托尔斯托夫、勃罗姆列伊、切博克萨罗夫、切博克萨罗娃、克留科夫、布朗利等前苏联民族学家的著述中笔者查阅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辑的《民族学译文集(一)》、《民族学译文集(二)》(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1990年版),李振锡等翻译的勃罗姆列伊的著作《民族与民族学》(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托尔斯托夫主编的《普通民族学概论》(科学出版社1960年版),尼·切博克萨罗夫和伊·切博克萨罗娃合著的《民族·种族·文化》(东方出版社1986年版)等文献和著作。也没有民族整合的用法。但勃罗姆列伊对什么是“族际一体化”有解释,他认为:“族际一体化就是语言和文化上根本不同的各个基本族体(部落、部族、民族)之间的导致某些共同的特征出现的互相影响。”\[苏\]勃罗姆列伊:《族体和族体过程》,《民族译丛》1983年第2期。
在《中国大百科全书》的社会学卷中有“社会整合”的词条解释,分析“社会整合”的含义也许会更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民族整合”的含义。从社会学意义上讲,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是指社会不同的因素、部分结合为一个统一、协调整体的过程及结果。亦称社会一体化。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575页。它是与社会解体、社会解组相对应的社会学范畴。社会整合的可能性在于人们共同的利益以及在广义上对人们发挥控制、制约作用的文化、制度、价值观念和各种社会规范。
在社会学研究中,美国社会学家T.帕森斯明确提出社会整合概念并将其纳入自己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构架之中。他关于社会生存的四大基本功能前提假设,即所谓AGIL理论,便包括社会整合。在很长时间内,社会整合曾成为结构功能主义表示社会基本功能的特有概念,与其社会“共意”或“一致性”假设密切结合。帕森斯在《社会体系和行动理论的演进》(1977)一书中,把社会整合概念规定为如下含义:(1)社会体系内各部门的和谐关系,使体系达到均衡状态,避免变迁;(2)体系内已有成分的维持,以对抗外来的压力。帕森斯还认为,一个社会要达到整合的目的,必须具备这样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首先,有足够的社会成员作为社会行动者受到适当的鼓励并按其角色体系而行动;其次,使社会行动控制在基本秩序的维持之内,避免对社会成员作过分的要求,以免形成离异或冲突的文化模式。转引自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编:《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351页。
继帕森斯之后,社会学家对社会整合概念的解释及运用,逐渐分化为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沿袭帕森斯的观点,继续将其置于宏观的社会理论体系中,从抽象的意义上予以解释和运用;一种则朝着经验研究的方向,将这一概念用来研究各种社会群体内或群体之间的实际关系,特别是用来研究民族及种族群体的关系,研究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文化上的接近、融合等。由此可知,“民族一体化”来自于“社会一体化”的衍生。
正是沿袭了用社会一体化理论研究民族事象的路径,在《社会科学新词典》中,有着比较详细的对民族一体化的解释:
民族一体化(ethnic integration):(一)不同文化传统的各民族形成一个统一整体的过程。作为一种理论或政策,它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形式:1.同化主义的(如马来西亚的“三M”政策、美国早期的盎格鲁化政策等)。它主张所有少数民族集团都放弃自己的文化传统,包括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等,采取主体民族的社会规范和文化,成为主体民族的一部分。这种方法在客观上强化了各民族的民族意识和归属感,增强内聚力,加剧民族冲突和矛盾。2.融合主义的(如美国某些人提出的“坩埚理论”)。它主张各民族通过社会交往、通婚以及经济联系混合为一体,成为新的民族。3.多元文化式的。指各民族互谅互让,相互理解并尊重对方的意愿、风俗习惯及价值观念等。人们常把瑞士作为典型。现在,很多民族学家都一致认为,民族融合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在坚持民族平等,消灭民族压迫的前提下,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各民族间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是实现真正民族一体化的基本条件。(二)在苏联,“民族一体化”又是作为民族过程的同义词使用,即指民族本身的形成和发展。而多民族一体化则称为“族际一体化”。汝信主编:《社会科学新词典》,第618-619页。
显然,这种解释中有的部分是和前面列举出的英汉词典中对“integration”的解释是相一致的。从以上对“整合”、“社会整合”和“民族一体化”的诸多解释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推断:我国学者所使用的“民族整合”概念,主要是用汉语中“民族整合”对应翻译了“民族一体化”或“族际一体化”。在西方的术语中的“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中的“integration”和“民族一体化”(ethnic integration)中的“integration”是同一个单词,所以“整合”就和“一体化”同义替代了,于是外来的“民族一体化”一词变成了“民族整合”。有的学者认为实现一体化的途径可以是民族同化,也可以是民族融合,所以,便用“民族整合”表达实现民族一体化的“民族同化”、“民族融合”。前文中列举的民族整合的第四种、第五种用法或许就源于此。
三、对“民族整合”的界定
目前,在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等学科的词典和中国大百科全书中没有对“民族整合”的界定,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以及相关文件中没有对“民族整合”的使用。这说明“民族整合”还没有获得权威性的认定和社会普遍性的认可,但学术界对其如此之多的使用,应该引起注意。那么如何界定“民族整合”,如何看待“民族整合”与“民族一体化”的关系呢?汉语中的“整合”一词,内涵抽象,外延覆盖面过于宽泛,对“整合”可以进行多种解释和使用,但如果用“民族整合”来表述具有复杂性、敏感性、特殊性、长期性、国际性的民族问题,也对“民族整合”进行多种多样的解读,甚至认为“民族整合”既有“民族团结”的意思,又有“民族同化”、“民族融合”的意思,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必须对“民族整合”进行限制和界定,并在使用上寻求一致,以保证学术话语的有效沟通。
另外,理论的研究对象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中,研究者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视阈也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中,这就决定了包括学术话语在内的学科理论必然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中。民族整合在民族事象以及时代的变化发展中,也经历着新的变化。20世纪40年代,民族整合是一种地域性民族政策的特指;民族整合(一体化)政策20世纪40年代率先在墨西哥实施,之后逐步在圭亚那、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实行,20世纪70年代后,该政策逐步被多元文化政策取代。在民族过程理论中,民族整合是一个民族组成部分重组并逐步组合为一个民族的方式。等等。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顺应民族与国家的现实发展,对民族整合这一中国语系中外延相当宽泛的“时令词条”进行着多种诠释和运用,赋予了民族整合更为复杂、多样的含义。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内涵和外延过于抽象和宽泛的“民族整合”进行限制性的、针对性的界定。
一切事物都处在不停的运动和变化发展中。民族和国家这一对休戚相关的范畴也经历着时间和空间的维度变化。民族实质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是实现民族群体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整体诉求的社会单元。而国家作为当今国际法的主体,对外拥有主权,对内拥有对国内利益分配与调整的最高权威和强有力的力量保障。民族内部的利益分配与调整,民族之间利益的分配与调整,民族与国家之间利益的分配与调整,离不开国家功能的发挥。随着世界全球化、经济生活国际化的发展,随着全球移民现象的增多,不包含任何异族成分的纯粹的单一民族国家已经不复存在了,多民族国家成了世界范围内普遍性存在的社会—政治实体。也就是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民族与国家更为密切地绞合在了一起,民族被赋予了国家的外壳,国家对民族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型塑作用。今天,研究民族过程时,我们不得不同时兼顾每个民族所处国家对该民族的影响,离开国家单纯谈民族是理想化的。今天,民族—国家是构成全球政治秩序的基础性要素,民族问题成了多民族国家高度关注的话题,民族整合的含义业已时代化为多民族国家民族治理的功能。将“民族整合”定义为一种国家民族治理的功能或过程便是笔者在本文中的尝试。
笔者认为,所谓民族整合,就是多民族国家综合运用政策措施,对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以实现国内民族关系、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和谐。也就是说,民族整合是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治理功能,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讲,民族整合也是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治理过程。
系统论认为,整体是由部分有机、有序组成的,但组成整体的部分始终处在变化中,需要通过不断的对其调整、矫正和组合,才能实现部分的优化组合和整体效能的最优化。而对部分的调整、矫正和组合的功能和过程就是整合。在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是国家系统的组成部分,为消除和化解不同民族围绕国家政治结构、经济利益、文化权利和社会资源分配等方面产生的冲突和矛盾,多民族国必须借助国家政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有效的整合,以求得多民族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在多民族国家,国家公民在民族构成上的非单质性决定了多民族国家必须高度关注国家内部的民族整合。民族整合需要通过民族平等、权力共享的民主政治整合来实现;需要通过体现合理的利益分配的经济整合来实现;需要通过尊重、发展各民族文化的文化整合来实现。民族整合是民族政治整合、经济整合、文化整合的“三位一体”。
民族一体化,是指不同民族合一的过程和结果,民族整合可以实现民族一体化,民族同化、民族融合的结果也是一体化。那么,民族整合与民族同化、民族融合、民族一体化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一)民族整合和民族同化、民族融合是不同的
首先,从定义来看。所谓民族同化,就是指民族在交往过程中,丧失自己民族的特征,接受别的民族的特征,变成别的民族的组成部分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参见金炳镐主编:《民族理论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9页。民族融合是指全世界民族消亡的途径和方式,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310-311页。是指全世界一切民族特征和民族差别逐渐消失,民族消亡,形成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新的人类共同体的历史过程。民族融合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人们习惯上把历史上两个以上的民族,由于互相接近、互相影响,最终形成为一个民族的现象,也称之为民族融合。
其次,从主体和客体来看。民族整合的主体是多民族国家,客体是民族关系和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民族同化的主体是统治民族或先进民族,客体是被统治民族或落后民族。民族融合是民族互相融合,互为主体。
再次,从实质来看。民族整合是多民族国家的一种治理功能,国家与民族的关系是其重要内容;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是民族消亡的形式,主要反映的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
(二)民族整合、民族同化、民族融合与民族一体化
什么是民族一体化?人们似乎有着众所周知的共同感知,但“通常众所周知的事情正因为是众所周知而不为人所知”。[法]皮埃尔-安德烈·塔吉耶夫著、高凌瀚译:《种族主义源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页。目前,关于民族一体化并没有公认的定义。前文所提到的《社会新科学词典》,也只是对民族一体化进行了理论或政策视角的概括或归纳。
笔者认为,民族一体化是指民族合一的过程和结果。广义的讲,民族一体化包括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民族一体化是指某一民族合一的过程和结果,即某一民族族体组成部分的内聚和合一,由多个部分统一、合并成一个整体的过程和结果。比如,若干松散的、分离的,在起源上、语言上和文化上有亲缘关系的部族逐步接近、聚合为一个族体的过程和结果。民族一体化体现着一个民族的聚合度与整体性,其对立面是这个民族的分化与裂变。
另一方面,民族一体化是指不同民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若干民族)合一的过程和结果。这个意义上的民族一体化可以表现为民族整合、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三种形式。
狭义地讲,民族一体化是指不同民族合一的过程和结果。
民族整合作为民族一体化的一种形式,是在多民族国家的范围内实现国族一体化。在多民族国家,国家通过运用政权力量,对国内民族进行整合,国内各民族可以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不断接近,增强彼此认同,从而实现国家范围内的民族一体化。也就是说,民族整合实现一体化是在国家范围内的。而且,民族整合是一个过程,并不是每个时期、每个阶段的民族整合都能实现民族一体化,民族整合的极点是国内民族一体化的实现。在各民族共存的状态下,发挥民族的整合功能更为必要。将国内民族间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冲突限定于民族分离或国家分裂的底线内,维护国内各民族在国家疆域内的国民一体,努力实现各民族的认同与接近,是民族整合的目标。
民族同化作为民族一体化的形式之一,是通过同化民族对被同化民族的“并吞”来实现民族一体化的。民族同化的结果是被同化民族族体的消失,这种一体化可以发生在两个民族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多个民族之间。民族同化作为民族一体化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被同化民族被同化民族“一体化”了。
民族融合作为民族一体化的形式之一,是全世界民族消亡的途径和方式,这种一体化的实现意味着民族的消亡。历史上两个以上的民族,由于互相接近、互相影响,最终形成为一个民族的现象,也称之为民族融合。民族融合作为民族一体化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民族与民族共融为“一体”了。
民族整合、民族同化、民族融合都是民族一体化的具体形式,也是达到民族一体化结果的具体途径。这三种形式或途径在实现民族一体化的范围、规模等方面是不同的。
基于上述分析与论证,笔者认为不应把民族整合与民族团结、民族同化、民族融合替换使用,或是进行同义理解;不应将“ethnic integration”翻译成民族同化或民族融合;不应简单地把民族一体化当作民族整合、民族同化或是民族融合。
在我国几代民族理论工作者艰辛努力的基础上,我国已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一套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在民族理论的创新过程中,新话语、新观点、新论断会不断出现,但我们一定要做到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既体现时代性、创新性,又强调衔接性、连贯性。
〔责任编辑 马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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