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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帷幕、后台(摘要)
作者:杨振之

《民族研究》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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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问题,文章借用美国社会人类学家马康纳“前台、后台”理论,提出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前台、帷幕、后台”模式,希望通过这一新模式合理地解决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冲突,并以美国印第安人文化保护和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等为案例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为民族文化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依据。
       关键词:民族文化 旅游开发 文化保护
       作者杨振之,四川大学旅游学院教授。地址:成都市,邮编610064。
       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如何对民族文化进行有效的保护,在20世纪末期引起了国内研究者们的注意,参见吴必虎、余青:《中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研究综述》,《民族研究》2000年第4期。近年来日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笔者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搜索2000—2005年数据,仅以“(KY = ‘民族’ OR KY =‘民俗’) AND AB =‘旅游’AND AB = ‘开发’AND AB = ‘保护’”为条件搜索到论文达96篇,直接以“民族/民俗文化开发与保护”为研究对象的论文就达24篇(搜索时间为2005年11月)。也是一个理论研究与实践的难点。一些学者近年来提出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模式,试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吴必虎、余青提倡引入生态博物馆的模式,即将整个社区作为一种开放的博物馆,对社区的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进行整体保护,以各种方式记载、保护和传播社区的文化精华并推动社区向前发展;参见余青、吴必虎:《生态博物馆:一种民族文化持续旅游发展模式》,《人文地理》2001年第12期。马晓京“针对生态博物馆的模式”,提出了“建立民族生态旅游村”的构想,并提出了小规模发展、游客限制、局部开发的原则;参见马晓京:《民族旅游保护性开发的新思路》,《贵州民族研究》2002年第2期;马晓京:《民族生态旅游:保护性开发民族旅游的有效模式》,《人文地理》2003年第6期。另外,吕一飞、郭颖提出建立文化保护区的模式参见吕一飞、郭颖:《论泸沽湖摩梭人文化保护区的建立》,《旅游学刊》2001年第1期;郭颖:《试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以泸沽湖地区为例》,《旅游学刊》2001年第3期。对民族文化进行保护,而这一构想受到刘晖的质疑。参见刘晖:《“摩梭人文化保护区”质疑——论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旅游学刊》2001年第5期。
       从实践来看,生态博物馆只能算一种新型的博物馆形式,它忽视了市场化运作的重要性,参见马晓京:《民族生态旅游:保护性开发民族旅游的有效模式》,《人文地理》2003年第6期。所以效果不容乐观(当然这还受其他多方面的因素影响),文化保护要实现既定的目标任重而道远。民族生态旅游村的模式的部分理念值得我们参考,但其“局部开发”和“小规模开发”的局限性显然不能满足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要求,也无法解决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根本矛盾问题。
       如何进行旅游开发又能使民族文化得到最好的保护?研究者需要以新的视角和新的理论对民族文化的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并在实践上进行不断总结与探索,使理论研究能够接受实践的检验。本文的“前台、帷幕、后台”模式是在保护理念和策略层面的探索,它的提出,提供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新模式,也可指导旅游开发在实践中进行有益的探索。
       一
       从我国旅游开发的实践来看,在民族文化开发中存在着民族文化社区迎合旅游消费者的严重倾向,造成了民族文化商品化的危机。这种危机主要表现在:旅游目的地社区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而对民族文化的庸俗表达或对民族文化做粗浅的展现;受这种误导,游客的旅游体验也停留在对民族文化的表面参与上,游客没有真正投入到社区的民族文化当中去;旅游目的地社区为迎合游客体验的短暂的快感,在发展旅游的时候采取了“舞台化”Nunez认为,当游客和东道主面对面地接触时,他们常常就像是在舞台上演戏(特别是东道主)。参见V. Smith, Hosts and Guests(2nded.),pp.265-278.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的表现手法。这些现象被西方学者描述为“无深度文化”、参见\[英\]迈克·费瑟斯通著、刘精明译:《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1—22页。旅游的“迪斯尼化”、“麦当劳化”,参见Jafar Jafari, Chief Editor, Encyclopedia of tourism,p.91.London,Routledge11 New Fetter Lane, 2000。“假事件”(pseudo-events),参见Daniel J. Boorstin. The Image:A guide to Pseudo-events in America,New York,Vintage, 1961,Chapter 1,http://www.cis.vt.edu/modernworld/d/boorstin.html。“传统的凝固”(the freezing of traditions),参见Frank A.Salamone, Authenticity in Tourism:The San Angel Inns,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Vol. 24, No. 2, 1997,p.310。“后时髦现象”(retrochic)Samuel用“后时髦”来形容一种肤浅的旅游体验:强调一种形式而不强调实质,追随时尚,混淆过去与现在的旅游行为现象。参见Alison J. McIntosh, Richard C. Prentice, Affirming authenticity Consuming Cultural Heritage,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Vol.26, No.3,1999, p.590。。这样,可能导致“文化符号本身在审美、精神需求方面的逐渐枯竭”,参见曹晋、曹茂:《从民族宗教文化信仰到全球旅游文化符号——以香格里拉为例》,《思想战线》2005年第1期。社区居民也丧失了文化创新的动力,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民族文化被同化,甚至消失。大部分西方人类学者曾一度认为旅游者走进民族社区是一种文化殖民,旅游开发对民族社区文化的影响是完全负面的。参见宗晓莲:《西方人类学研究评述》,《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美\]丹尼逊·纳什著、宗晓莲译:《旅游人类学》,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24页。
       另一方面,旅游开发又确实带来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区居民也成为旅游经济的直接受益者。旅游经济作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能够超越区域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使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参见杨振之:《旅游经济是建设民族地区小康社会的发展模式》,《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民族地区要发展经济,而发展旅游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发展工业对民族文化、生态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要小得多。但无论如何,发展旅游业仍对民族文化保护造成了威胁,商业化发展引起东道主道德观念的变化、宗教信仰的变化等,都是不争的事实。参见杨振之:《青藏高原东缘藏区旅游业发展及其社会文化影响》,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79页。“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问题,由于其客观上存在着上述的矛盾冲突,引来了国内外不同领域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西方主流人类学者的态度转向认为“旅游是一种涵化和发展形式”;参见宗晓莲:《西方人类学研究评述》,《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美\]丹尼逊·纳什著、宗晓莲译:《旅游人类学》,第24—36页。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的研究则得出了“总体上积极的前景”参见\[法\]罗贝尔·朗卡尔著、陈立春译:《旅游和旅行社会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5页。的结论。这是一个逐渐认识到旅游对社会、文化的影响是“相关”关系而非“因果”关系的过程,参见D.Nash,Tourism as an Anthropology Subject. Current Anthropology.22:461-481。转引自宗晓莲:《西方人类学研究评述》,《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也使更多的人能够“价值中立”地看待旅游活动对社会、文化的作用,以便客观分析这些影响,实施相关文化保护战略。因此,在民族地区通过旅游业发展区域经济的同时,探讨一种更切实可行的模式,既能发展民族经济,又能将旅游业发展对民族文化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今后我们研究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本文借用西方学者的“前台”、“后台”理论,提出了“前台、帷幕、后台”的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新模式。
       二
       “前台、后台”的理论,最初是美国社会人类学家马康纳(Dean MacCannell)将社会学家戈夫曼(Erving Goffman)的“拟剧论”(dramaturgical perspective)大胆地演绎到研究旅游活动及研究旅游与“现代性”关系的尝试。参见MacCannell, Staged Authenticity: Arrangements of Social Space in Tourism Setting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79,pp.589-603.1973; MacCannell, The tourist: A New 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 New York, Schocken Books, 1976。戈夫曼把社会结构比作一个大舞台,并提出了“前台”(the front stage)与“后台”(the back stage)的理论。“前台”指演员演出及宾客与服务人员接触交往的地方,针对陌生人或偶然结识的朋友的行动叫“前台”行为;“后台”指演员准备节目的地方,这是一个封闭性的空间,只有关系更为密切的人才被允许看到“后台”所发生的一切,它是不能向外人随便展示的。参见 Erving Goffman, 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pp.22-35. Hamondsworth, 1959; Erving Goffman, Behavior in Public Places, Notes on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Gatherings,pp.24,35-37,79,174-175,203-230.New York: Free Press, 1963; Erving Goffman, Encounters: Two Studies in the Sociology of Interaction,pp.7-13.London, Penguin, 1972。
       马康纳的理论告诉我们:在旅游开发中,由于东道主将他们的文化(包括他们自己)当作商品展示给游客,从而导致东道主社会生活真实性的“舞台化”。前台与后台是一种以某一地点的社会表演和社会角色为基础的社会整体。游客希望分享参观地的真实生活,或至少看到真实的生活方式,但是,并非所有的游客都注意观察参观地幕后(后台)的东西,也并非所有的游客都有机会观察到后台的东西。
       戈夫曼与马康纳的“前台、后台”理论,为我们寻找文化保护的新途径带来了启示。前台是目的地社区居民展示、表演的空间,这里的空间同时指一种文化交流形式的差异,并不完全指地理空间。旅游目的地通过民族文化展示、表演,让游客了解民族文化,参与到文化互动中去,对民族文化进行体验。但这些展示、表演、体验实际上都是对民族文化的“走马观花”,是表象化的认知,是文化的快餐化。因为在前台,东道主社会生活的真实性已经“舞台化”,游客所见所闻,都出自东道主的表演,而不是东道主的真实生活。一方面,游客通过分享民族文化的快餐,在短暂的时间内了解了东道主文化,体验到了东道主文化;另一方面,前台只有通过这一方式才能接待大规模的、源源不断的游客,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如果让旅游目的地社区全部打开大门,毫无屏障地迎接游客的到来,那么,整个社区都成为了前台,东道主社会生活的真实性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空间,文化的存续将会出现严重的危机。也就是说,旅游目的地发展旅游业,是要有所限制的,是要有个度的。为了不让前台的商业浪潮席卷整个旅游目的地社区,为了使东道主社区的文化形态有一个保留其原生性的空间,需要设置一道屏障,那就是帷幕。帷幕,是前台与后台之间的一个“缓冲区”,它是前台与后台的过渡空间,其功能类似于舞台上的帷幕。它将前台与后台分割,它封闭了后台,使后台更加神秘,同时也保护了后台。“缓冲区”是一个象征,其空间范围根据实际需要可大可小。
       后台一般情况下秘不示人,只有与后台相关或后台允许进入的人才能进入后台。后台是供游客基于“凝视”(gaze)本文的“凝视”,更多是指游客与当地居民一种基于精神层面的文化交流。“凝视”的相关论述参见J.Urry, The Tourist Gaze: Leisure and Travel in Contemporary Societies.London,Sage,1990, http://www.sagepub.co.uk/pdf/books/019292ch1.pdf; John Urry,Globalising the Tourist Gaze,the Department of Sociology,Lancaster University, Lancaster LA1 4YN, UK,http://www.lancs.ac.uk/fss/sociology/papers/urry-globalising-the-tourist-gaze.pdf;\[法\]米歇尔·福柯著,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19—255页的“全景敞视主义”。的态度去审视民族文化的场域,即游客融入到社区中去,在凝视和融入中,发现民族文化的真正价值。游客与社区居民的相互“凝视”反而会带来东道主民族文化的“自醒”,带来民族文化精神的复兴。但这需要游客与当地居民的凝思和沉静,不再需要前台的热闹和喧嚣。前台与后台是两种类型的文化展示空间,前台是文化的“实验区”,后台是文化的“核心区”,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称呼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实验区”、“缓冲区”的提法有本质的区别,文化保护与自然环境保护在方法论和实践上都有本质区别。旅游者在这两类空间中会有区别明显的两类体验方式、参与方式和游览方式,这对旅游经营者和当地居民来说也会有不同的效益。
       这样,旅游目的地社区就形成了“前台、帷幕、后台”的新的理念模式,并将对旅游开发系统产生巨大的影响,该模式对旅游地的功能空间进行了与以往理论不尽相同的阐释,其关系如下图所示:
       
       前台、帷幕、后台的划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前台的设置,为民族地区带来了经济效益,同时,民族文化的商品化也带来了民族文化危机。笔者认为,前台的商品化是不能避免的,但也不是洪水猛兽,随着前台发展旅游经济,同时也能唤醒民族文化意识,振兴民族文化。笔者曾对青藏高原东缘藏区旅游地的社区进行过详细的调查。参见杨振之:教育部“十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藏高原东缘藏区旅游业发展及其社会文化影响研究”。项目编号01JD790014。2002年4月,笔者组织了大量的人力(计100多个人/天次)对四川省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的旅游开发现状同时进行了调查,历时20多天,重点调查了九寨沟、黄龙、川主寺、松潘古城、康定及云南的香格里拉景区等多个景区和城镇,获得有效问卷1300多份。在调查工作完毕后,又用了500多个人/天次对问卷进行分选和统计工作。通过调查发现:在旅游业发展的初期,由于当地居民对外来游客和外来文化的好奇,他们开始在各方面模仿和学习外来文化,甚至对自己的文化和风俗习惯产生怀疑和否定。但随着旅游业的深入发展,当地居民意识到,他们自己本民族的文化和风俗习惯才是最宝贵的,是对外地游客产生吸引力的资源,是旅游业得以发展的根本。在此时,当地居民开始了自觉的文化回归,原来被破坏了的民居建筑得以恢复,甚至早已失传的民族制作工艺和各种文化表达方式纷纷被挖掘出来,旅游业还促进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留。参见杨振之:《青藏高原东缘藏区旅游业发展及其社会文化影响》,第340页。这是游客参与了旅游地社区的文化创造的结果,游客参与创造,唤醒了社区居民的民族文化意识;旅游者深入社区,甚至生活在社区,与东道主居民进行真正的交流,反而会促使旅游地社区居民对自身文化的“自醒”,诱发社区居民对自身文化价值的认定,前台通过经济发展,为民族文化振兴带来了机遇。所以,前台的舞台化表演和体验,可促使社区居民对自身民族文化的“自觉”。
       前台商业化是一个事实,然而,商业化、舞台化会使民族文化距离其“原生性”、“真实性”越来越远,它毕竟是一个“表演”空间,是民族文化的快餐化。所以,帷幕和后台的设置就显得很有必要。
       帷幕是一个文化过渡区,是后台的缓冲空间和保护性空间,是后台的屏障。帷幕是一个商业文化空间和原生文化空间的文化“过渡区”,在这个“过渡区”里,文化的商业化逐渐减弱,文化的真实性逐渐增强;帷幕又是一个旅游开发的“缓冲区”,从旅游开发强度上讲,帷幕的开发强度是介于前台和后台之间的,在这个“缓冲区”里,实行有控制性的开发,大规模的建设是不允许的,这样使其文化形态和社区的社会生活基本保持原貌,没有大型的宾馆、购物、娱乐设施,只有旅游功能上必须的设施;此外,帷幕是保护后台的屏障,游客进入帷幕区不以损害生态容量、经济容量、心理容量为前提,虽然大众游客是可以进入的,但游客的行为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东道主社区的行为也受到制约,商业化的表演受到严厉禁止;从经济形态上讲,帷幕区照样发展旅游业,只不过原有的生产方式、生活习俗也不会因为发展旅游业而过多地加以改变,是传统产业和旅游业并重的一个区域,它不像前台,居民从事耕作都可能是为了表演。所以,如果说前台是高强度发展旅游业的区域,后台是受到保护的民族文化的原生地,帷幕就是前台的文化商业空间与后台的文化原生空间的过渡性空间。旅游业发展所带来的商业化热浪在帷幕区得以大大缓解。帷幕的屏障功能,阻止过度的商业化热浪席卷后台,它让后台的原汁原味的文化得以留存,使后台的文化得以保护。
       后台既是一个文化空间,又具有独立的文化意义,它相对于前台而言,是文化的保护性空间。后台是相对封闭的,游客人数、游客行为受到限制,是严格的民族文化旅游管理模式。从经济形态上讲,后台保留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保留传统的产业结构,不像前台为发展旅游业对产业结构作重大调整。后台的经济发展,一方面以吸引少量的受到控制的高消费游客来发展经济;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前台、帷幕、后台的统一的政府管理,通过前台的“收入”来补偿后台因丧失部分发展机遇而付出的代价,对前台收入进行统一的调剂和分配。前台和后台采用同一社区的不同管理方式,促使利益再分配。通过这种利益再分配方式,使后台的经济得以发展,后台居民得以富裕,但又保留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样会促使后台居民的文化“自醒”,承担起传承民族文化的历史责任,有意识地保护好自身的民族文化。
       这样,“前台、帷幕、后台”的模式,展示了旅游目的地(如景区)的旅游的功能空间和不同空间的旅游活动性质,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原生文化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规范游客的行为。这一模式清楚地界定了民族文化的演绎与保护、旅游者对旅游社区文化的观赏与“凝视”的关系,使旅游目的地的文化演绎区(前台)与保护区(后台)有了各自明确的界域,从而避免了旅游活动和旅游开发对旅游目的地不同类型的文化功能空间的无差别对待。在前台、帷幕、后台,文化功能不同,文化使命不同,文化意义不同,经济发展模式不同,而达到的目标则是同一的,即既保护了民族文化,又发展了旅游经济。
       三
       在处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关系的实践方面,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启示。以美国印第安人文化保护为例,美国制定了国家(federal)、州(state)、部落(tribal)三级组织层面的法律体系,统称为“美国印第安人法”(American Indian Law)。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认识到了保护印第安人文化的重要性,并选择了利用法制保护印第安人文化的道路,同时开始建立印第安人自治区。自20世纪70年代中叶开始,美国政府开始对印第安人文化进行了全面的保护。美国《印第安人部落法》(American Indian Tribal Law)中的《部落分区法》(Tribal Zoning Codes)从地理维度和文化维度上严格规定了印第安人自治区的保护措施。在印第安人聚集区内,规定了产业布局和用地性质及产业区(笔者注:类似于本文所说的前台)的土地使用方式,规定在划定的印第安人产业区,可以进行商贸、旅游或工业生产,即为了发展印第安人聚集区的经济,可以进行高密度的开发,根据其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在发展旅游业时,允许游人进入印第安人聚集区。而在“文化敏感区”(culturally sensitive areas)(笔者注:类似于本文所说的后台),则规定对印第安人村落、习俗等文化要素进行严格保护,不允许开发,限制游客的进入。参见美国印第安人法律研究网站,http://www.tribal-institute.org/codes/part_five.htm。在“文化敏感区”的土地利用方式上,保留印第安人原生的生产生活状态。在此以后,印第安人文化才得到有效保护。在处理前台与后台关系时,美国的法制化道路值得我国借鉴,它为我们结合中国的国情制定相关法律和实施法制化的规划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同时,我们也需要总结国内处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关系的失败教训,以求探索出新的方法。
       以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为例,丽江古城是由三大古镇构成的体系:大研古镇(丽江古城的主体)、距离大研古镇西北四公里处的束河古镇和大研古镇北面八公里的白沙古镇。纳西人在进入丽江坝子后,最早在玉龙雪山山前建立了白沙古镇,建镇格局是其他两镇的原版。随着民族的迁徙,建立了束河古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了大研古镇。参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志编撰委员会:《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志》,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8—49、51—52、408—409页。从城镇的空间布局和环境建筑特色来看,白沙古镇是束河古镇的原版,束河古镇是大研古镇的原版。也即是说白沙古镇和束河古镇保留了丽江古城最原始的文化因素,反映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内核。
       
       如果用前述“前台、帷幕、后台”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模式来审视今天的丽江古城,大研古镇应为前台,束河古镇为帷幕,白沙古镇为后台。也就是说,大研古镇是纳西民族文化的舞台化空间,大众游客可参与其间,体验纳西民族文化,是旅游经济发展的主要区域;而束河古镇作为纳西文化的过渡空间,游客人数应适当加以控制,旅游规模也要适当控制,禁止旅游房地产开发等过度商业化的行为,使其真正起到对纳西文化保护的屏障作用;白沙古镇及其周边的纳西村落,是后台的保护性空间,应根据环境容量严格控制游客进入,游客的行为受到严格的管理,使这里的一切能保持原汁原味。但是由于丽江古城的规划和前期管理失控,使得前台大研古镇过度商业化,外来移民代替了当地纳西居民,成为大研古镇的主体居民,而纳西人纷纷外迁。目前,束河古镇和白沙古镇保留了纳西人原始的生活状态和民族文化。束河古镇只能适当发展旅游业,不能走大研古镇的老路,其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产形态应该得到保留,更应该限制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但是,当地政府现在并没有把束河古镇当作帷幕来看待和保护,而是将其作为丽江古城深度开发的后续旅游资源来看待,因此,束河古镇在短短几年内必将变成前台,这种表现就是,其旅游房地产开发的大肆泛滥,造成过度商业化,同时也必将造成大量外来移民进入束河古镇,成为其主体居民。这样的结果,不出两年,束河古镇就会变成现在的大研古镇,帷幕区的功能丧失殆尽,纳西文化的核心地带将受到极大的威胁。同样,如果不将白沙古镇作为后台,再过几年,白沙古镇又会继续被当作丽江古城的深度开发的旅游资源,重走大研古镇和束河古镇的老路,致使纳西文化在丽江古城的文化根基丧失殆尽,到那时我们只有在遥远的村落才能看到真正的纳西文化了。可以说,由于没有用“前台、帷幕、后台”的模式来对丽江古城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丽江古城的纳西文化保护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如果用“前台、帷幕、后台”的开发模式,大研古镇每年的直接旅游收入,2004年丽江旅游总收入已达32亿元。参见官方网站“云南信息港”,http://travel.yninfo.com/lyxw/ynly/2005/2005-03/2005-03-11/1110525112_2/。完全可以以适当的方式补偿束河古镇、白沙古镇为保护文化遗产所做出的牺牲。所以,在束河古镇适当开发旅游业,在白沙古镇限制开发旅游业是完全能够实现的,这样才利于纳西文化从根本上得到保护。丽江古城发展旅游业的案例,是处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关系的典型案例。当然各个不同的民族社区,前台、帷幕、后台的划分有不同的维度和形式。比如,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桃坪羌寨,位于理县与汶川县交界处,行政区划属于理县,由于交通便利,旅游开展的较好;而位于汶川的黑虎羌寨离主干公路较远,但其羌碉建筑和文化风俗保留得更完整;位于茂县九顶山上的萝卜羌寨羌族文化更是原汁原味。按照“前台、帷幕、后台”模式,桃坪羌寨应为前台,黑虎羌寨应为帷幕,萝卜羌寨应为后台。可是,由于三个羌寨分属于三个不同的行政区划,三个羌寨争相发展旅游业,最后的结果就是三个羌寨都变成前台,致使我国最美的三个羌寨的羌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因此,三个羌寨应由自治州按照上述理论在实践中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值得说明的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旅游开发与旅游活动,都没有按照“前台、帷幕、后台”的模式进行实际运作,这正是我国在文化旅游开发与保护方面教训深刻的原因。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旅游经济,将整个旅游目的地文化都变成前台,最终必然造成脆弱的传统文化的衰落和消失。前台、帷幕、后台的理论模式,不仅仅适合于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也适合其他各类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笔者在旅游规划的实践中,多次运用这一理论与方法,收到了一定效果,但都没有引起政府和投资商的足够重视。比如成都市东郊洛带古镇的开发,笔者在1999年主持的总体规划中,发掘了客家文化,将该镇定位为客家文化的古镇进行规划、开发,古镇被定位为前台区;古镇与后面山地之间的过渡地带类似于帷幕区;在古镇后面的山地和水库,有1000户左右的客家人生活在那里,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成都市的东移,这些客家人原汁原味的文化将受到损害,为了保护这里的文化,规划将其划定为“客家文化保留区”(即后台),规定限制游客进入,对山上的客家文化进行保护。现在,古镇每年接待游客达70多万人次,2005年10月12日,全球客家人恳亲大会在洛带古镇召开,成都市在该会上获得的海外客家人投资达100亿元人民币。但是,到目前为止,政府还是没有意识到当时划定“客家文化保留区”的良苦用心,“客家文化保留区”的文化保护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综上所述,本文所提出的“前台、帷幕、后台”模式,是处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矛盾的新模式,为民族文化的保护及旅游开发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旅游开发实践中,便于实施,可操作性也较强,从文化保护和经济发展模式上能够切实解决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冲突。
       〔责任编辑马骍〕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