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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及其产业经济分析(摘要)
作者:高新才 滕堂伟

《民族研究》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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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西部大开发与统筹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文对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多重差距进行了全面检视;通过产业经济分析,揭示了区域产业结构不合理、区域产业发展水平低是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存在多重差距的内在原因。
       关键词:西北民族地区 产业经济 发展差距
       作者高新才,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滕堂伟,兰州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地址:兰州市,邮编730000。
       西北民族地区本文西北民族地区是指宁夏、新疆、青海3个民族省区,甘肃的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以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总面积为26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28%,是我国藏、回、蒙古、维吾尔、哈萨克等二十多个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全国尤其是东部地区存在着多重差距,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性比较明显。
       一、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分析
       西部大开发以来,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明显提速,但与全国尤其是东部地区的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止。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在某些方面仍然呈现出持续扩大的态势。
       (一)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与人均生产总值差距
       西部大开发以来,在国家大规模投资拉动下,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明显加速(参见表1)。2000年以来,该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连续4年均高于全国,有2年高于西部地区,且从2000年到2003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高于西部地区。从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角度看,西北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逐年加快,经济发展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但是,与东部地区相比,西北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尚存在一定差距(参见表1)。在西部大开发开始实施的2000年,西北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差距为1.9个百分点,此后在2001年加速,高出东部地区0.7个百分点,但在2002年、2003年又分别低于东部地区0.2个、1.1个百分点。总体上看,在2000年至2003年的4年内,西北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速度低于东部地区0.6个百分点。
       从人均生产总值差距来看,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全国以及东部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比较明显。从2000年到2002年,全国、东部地区以及西北民族地区人均GDP(生产总值)分别由7078元、11,334元、6443元变为8184元、14,159元、7024元,西北民族地区占全国人均GDP、占东部地区人均GDP的比重分别由91.0%、56.8%变为85.8%、49.6%,分别下降了5.2、7.2个百分点。虽然西北民族地区GDP总量增长速度较快,但由于人口的增长速度更快,使得人均GDP在2000年至2002年间仅增长了9.0%,比全国以及东部地区分别低6.9、15.9个百分点,导致占全国GDP以及东部地区GDP的比重不断下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3);《甘肃年鉴》编委会:《甘肃年鉴》(2001)、(2003)计算整理。
       从人均生产总值在全国的排名来看,2000年,宁夏、青海、新疆分别排在全国第25、21、12位;2003年,宁夏排名上升两位,青海排名下降一位,新疆排名保持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4)计算整理。
       (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且不断扩大的趋势明显。西北民族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而且总体上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参见表2)。2000年,宁夏、青海、新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1110元、1368元、635元、3326元,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2.3%、78.2%、89.9%、47.0%。到2003年,宁夏、青海、新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变为1942元、1727元、1299元、4158元,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7.1%、79.6%、84.7%、50.9%。与2000年相比,只有青海、甘肃民族自治地方缩小了1.4个、3.9个百分点,而宁夏、新疆均扩大了5.2个百分点。
       西北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存在更大差距,且差距扩大趋势更明显(参见表2)。2000年,宁夏、青海、新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东部地区分别低2680元、2938元、2205元、4896元,分别是东部地区的65.9%、62.6%、71.9%、37.6%。到2003年,宁夏、青海、新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变为4509元、4294元、3866元、6725元,分别是东部地区的59.2%、61.1%、64.9%、39.1%,前三个省区分别扩大了6.7、1.5、7.0个百分点,只有甘肃民族自治地方相对缩小了1.5个百分点。
       西北民族地区与西部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见表2)。2000年与西部地区相比,只有新疆高出西部地区159元,宁夏、青海、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则分别低出316元、574元、2532元,分别是西部地区的94.2%、89.5%、53.8%。到2003年,新疆反而比西部地区低32元,是西部地区的99.6%,而宁夏、青海、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则分别低出675元、460元、2891元,分别是西部地区的90.6%、93.6%、59.9%。西北民族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落后于西部地区,只有青海、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与西部地区的差距呈缓慢的相对缩小的趋势。
       2.农民人均纯收入存在较大差距,但呈现缩小趋势。农民收入水平低下的问题,在西北民族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见表3)。与全国相比,从2000年到2003年,宁夏、青海、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的差距分别由529、763、635元变为219、828、516元,宁夏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的差距获得了比较快速的缩小,但青海的差距有所扩大。从2000年到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3.9%,而宁夏、青海、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4.3%、4.8%、6.8%,均高于全国,表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其中与国家实施退耕还林(草)、特色农业发展、农产品价格回升等因素密切相关。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差距呈现出不断扩大趋势,农民收入水平与增长速度均比较严峻。从全国排名来看,2000年宁夏、新疆、青海三省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排在全国第24、25、26名;到2003年,三省区在全国排名变为第25、23、26名,新疆上升两位,宁夏则下降一位。
       与东部地区相比,西北民族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低、增长速度缓慢的问题表现得非常突出。从2000年到2003年,宁夏、青海、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分别由1752元、1986元、1858元扩大为2271元、2520元、2208元。宁夏、青海农民人均纯收入占东部地区的比重相应地分别由49.3%、42.9%降为47.4%、41.6%,只有新疆的比重略有提升,由46.5%增至48.8%。而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情况最差,2000年比东部地区低2380元,仅为后者的31.5%,到2002年,差距进一步扩大为2721元,是后者的30.5%,差距不断扩大。
       
       与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相比,宁夏自2000年以来一直略高于西部地区100元左右,青海则一直低于西部地区,新疆在2000年、2001年低于西部地区,从2002年开始略高于西部地区,而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则一直远低于西部地区。
       (三)城镇化水平差距
       城镇化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西北民族地区城镇化水平不仅与东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参见表4)。
       2000年全国城镇化率达到36.2%,而西北民族地区低于全国2.6个百分点,其中,宁夏、青海、新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分别比全国低3.8、1.4、2.4、25.8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低12.5个百分点,但远高于西部地区。总体上看,西北民族地区中的宁夏、青海、新疆三省区城镇化水平基本相当,与全国差距较小。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化水平极其低下,社会发展水平很低。从2000年到2003年,该地区城镇化速度明显慢于全国,差距不断扩大。
       二、产业发展与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对于如何加快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问题,学术界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众多比较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笔者认为,正确认识导致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以及差距持续扩大的原因,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需要从区域产业经济视角入手,抓住区域产业发展、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这一核心内容。
       (一)西北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差距分析
       西北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自身的优化升级进程比较缓慢,与全国以及东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见表5)。由产业结构决定的区域劳动就业结构与全国以及东部地区也存在较大差距(见表6)。
       1.区域产业结构差距。在宁夏、青海、新疆三省区中,新疆第一产业比重最高,下降也最为缓慢,而且2003年受农产品价格上涨因素影响,比重不降反升,这与其较低的城镇化水平相对应。宁夏、青海第一产业比重稳步下降,宁夏的第一产业比重到2003年首次低于全国,而青海的第一产业比重则一直低于全国。结合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来看,由于这两个省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差距较大,因此,较低的第一产业比重并不能说明其经济发展的较高水平。从第二产业比重来看,虽然三省区均低于全国,但2002年宁夏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与全国的差距由落后5个百分点缩小到3.1个百分点;青海的工业化进程缓步加快,第二产业比重与全国的差距由2000年的7个百分点缩小到2003年的5.7个百分点;而新疆自2000年以来第二产业比重远低于全国且呈现出不断下降的特殊趋势,2003年的比重反而低于2000年0.5个百分点。与全国产业结构相比,2000年以来,宁夏、青海、新疆三省区的第三产业比重均高于全国,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高于全国,而是一种在第一产业既发展又不发达、工业化水平较低、传统体制影响大等情况下的一种低级化表现。2003年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中,三省区农林牧渔服务业占1.83%,高出全国与东部地区0.75个、1.23个百分点;金融保险业占10.15%,比全国低6.46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占4.07%,比全国和东部地区低8.82个、6.4个百分点;社会服务业占7.98%,比全国和东部地区低6.17、3.63个百分点;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占1.05%,比全国和东部地区低1.33个、0.81个百分点;而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所占比重高达15.24%,比全国和东部地区高出4.96个、8.87个百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4)相关数据计算整理。至于甘肃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远落后于宁夏、青海、新疆三省区,是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锅底”,其产业结构表现出典型的前工业化的农业经济特征。
       结合工业化系数(工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GDP)、人均生产总值等标准综合判断,西北民族地区从整体上看,尚处于工业化的初期阶段,而全国则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的中后期。
       与东部地区相比,西北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差距更大。东部地区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后期,2003年,东部地区的第一产业比重首次降低到10%以下;第二产业比重首次高于50%;受SARS影响,第三产业比重有较大幅度下降。从产业结构上看,西北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
       2.区域就业结构差距。受制于产业结构状况,西北民族地区就业结构与全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西北民族地区第一、二产业的就业比重表现出工业化初级阶段的特点,而全国在2003年已表现出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就业特征。2000年,西北民族地区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高出全国8.7个百分点,而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低于全国7.3个百分点;到2003年,前者仍高出5.8个百分点,后者仍低于5.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差距相对较小。
       与东部地区相比,西北民族地区就业结构与东部地区相比差距更大。2000年,西北民族地区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高出东部地区15.8个百分点,而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低于东部地区12.0个百分点。到2003年,差距进一步扩大,第一产业就业比重高出16.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低于13.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差距由2000年低于东部地区3.8个百分点缩小到3.2个百分点,差距相对较小且呈逐年收敛趋势。
       (二)西北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转换速度
       产业结构转换是在产业结构转换能力的推动下进行的。产业结构转换的最直接原因是地区各产业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的差异。一个地区其内部各产业增长速度差异大,结果是该地区产业结构转换快;反之,如果一个地区各产业增长速度相当,则产业结构转换较慢。因此,衡量一个地区产业结构转换速度可以转化为衡量一个地区产业增长速度差异问题。为此构造如下产业结构转换系数δ计算公式:
       其中:Xi是i产业的年均增长速度,Xp是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速度,Ri是i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GDP)中的比重。
       采用几何平均数计算全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以及西北民族地区2000—2003年GDP和第一、二、三产业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利用上述公式计算各地区产业结构转换系数,结果参见表7。
       从表7计算结果可以看出,2000年以来,与西部地区和西北民族地区相比,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转换系数最高,表明其产业结构转换速度最快;西部地区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区域产业结构转换速度也较快;而西北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转换速度则较慢,产业结构转换系数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相比分别存在0.0367、0.0315的差距。在西北民族地区内部,产业结构转换速度存在很大差异,宁夏产业结构转换速度最快,青海次之,且两省区远高于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新疆和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产业结构转换速度较慢。
       (三)西北民族地区产业结构效率
       将就业结构与三次产业增加值联系起来考察,可以发现,西北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与全国以及东部地区存在着很大差距,第一产业比重偏高且相对国民收入差距显著,直接导致了该地区人民收入水平的相对低下。
       1.三次产业劳动生产率比较。从产业效率角度即三次产业就业人员人均增加值看,2003年西北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的产业效率远高于全国整体水平,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别比全国高出2831.1元/人、20,777.7元/人和7464.6元/人。与东部地区相比,西北民族地区第一产业略低于东部地区174.2元/人,第三产业效率与东部地区差距较大,低于东部地区13,818.5元/人;但第二产业效率高出4322.3元/人(参见表8)。
       
       西北民族地区较高的产业效率不能掩盖其内部各省区存在的巨大差异。其中,新疆各产业效率最高,并对西北民族地区产业效率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2003年新疆第一产业效率高达10,395.3元/人,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和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2.2倍、1.4倍,第二产业效率分别是全国和东部地区的2.2倍、1.5倍,第三产业效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宁夏、青海第一产业效率则低于全国和东部地区水平,更远低于新疆;宁夏第二产业效率远低于全国和东部地区,青海第二产业效率则高出全国7619.1元/人;宁夏、青海第三产业效率高于全国但均低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
       因缺少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三次产业就业数据,故表中“西北民族地区”相关指标仅包括宁、青、新三省区。
       根据表8中的数据,可以进一步计算出西北民族地区生产总值整体效率状况。2003年,全国、东部地区、西北民族地区三次产业就业人员人均创造的GDP分别为15,752.9元、31,772.2元、20,952.1元,西北民族地区比全国高出5199.2元,但比东部地区低10,820.1元。宁夏、青海、新疆三省区三次产业就业人员人均创造的生产总值分别为13,254.2元、15,348.0元和26,030.8元。其中,青海与全国基本接近,宁夏低于全国2498.7元,新疆则高于全国10,277.9元。与东部地区相比,三省区特别是宁夏、青海差距悬殊。
       以上分析结果提出了一个令人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即为什么西北民族地区三次产业劳动生产率高于全国整体水平而人均生产总值低于全国?为什么西北民族地区三次产业劳动生产率高于全国整体水平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进一步研究会发现其内在的原因,相关因素包括:该地区劳动人口总负担系数高于全国;重型工业结构突出导致分配结构中资本所得比重高而劳动所得比重低等。例如,在西北民族地区工业结构中,重工业占绝对主导地位,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重型化趋势进一步突出。在2000年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工业企业增加值结构中,宁夏、青海、新疆三省区轻重工业比分别为15.92∶84.08、7.57∶92.43和18.71∶81.29,重工业比重分别比全国高出21.54个、29.89个和18.75个百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相关数据计算整理。到2003年,宁夏、青海、新疆三省区轻重工业比变为20.05∶79.95、6.44∶93.56、15.41∶84.59,各自的重工业比重分别比全国高出15.65个、29.26个、20.29个百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4)相关数据计算整理。由于重工业存在显著的GDP增长效应、较低的劳动收入增长效应和严重生态环境负效应,西北民族地区重工业比重的整体性持续上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释该地区较高的人均生产总值与较低的人民收入并存现象,解释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增长为何缓慢的问题。
       如何有效改变以上两个明显的悖论或矛盾呢?由于区域人口结构在短时期内难以有较大改变,较快提高西北民族地区人均生产总值特别是人均收入水平的根本出路就自然落脚到加快区域优势产业的发展以及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方面。
       此外,由于国家对以采掘和原材料为主的重工业采取了限制性开放和以国有经济为主的政策,直接决定了以采掘和原材料等重工业为主的西北民族地区开放程度低和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低,且发展速度缓慢,由此对区域经济发展造成多重不利影响。全国工商联根据2003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统计数据并经过计量实证分析指出:民营经济工业总产值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生产总值会提高大约203元;民营经济工业增加值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生产总值会提高大约202元;城镇就业中民营经济就业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生产总值会提高大约518元。参见余力:《非公经济36条:清道与开闸》,《南方周末》2005年2月2日。
       2.三次产业就业贡献率比较。从2000年到2003年,西北民族地区第一产业平均就业贡献率为1.30%,虽然远低于全国(22.64%),但远高出东部地区(-49.40%)50.70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最高的第二产业就业贡献率为负数(-11.21),低于东部地区(61.15%)72.36个百分点;虽然第三产业就业贡献率(109.91%)高出全国(90.50%)、东部地区(88.25%)19.41个、21.66个百分点,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2)、(2003)、(2004)相关数据计算整理。但劳动生产率远低于东部地区。特别突出的问题是,西北民族地区工业以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重化工业为主,工业就业贡献率较低,对社会就业问题带来了显著的压力。如青海工业对就业的贡献能力逐年下降,1990年工业职工年末人数曾达到24万人,参见青海省统计局编:《青海统计年鉴》(1991),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年版。随着石油天然气工业、水电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盐湖化工等成长为全省支柱产业,全省工业发展的就业贡献率出现了绝对下降。2002年,工业职工年末人数仅为9万多人,其中制造业年末职工下降了2/3,从1990年的19.41万人下降为2002年的6.74万人。“十五”期间国家在青海重点投资项目100万吨钾肥工程,投资20多亿元,但截至2003年底尚未新招一个人;明诺生物工程项目投资1亿多元,只安排了70多人就业;直岗拉卡、尼那等中型水电站投资都在10亿元以上,但安排的就业岗位只有60—70人。参见罗朝阳:《21世纪青海经济发展问题研究(2003年度报告)》,青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05页。
       3.三次产业经济增长贡献率对比。从2000年到2003年的各产业平均贡献率来看,西北民族地区第一产业贡献率为13.17%, 比全国、东部地区的平均水平分别高出5.84个、9.4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贡献率为49.18%,比全国、东部地区的平均水平分别低8.54个、4.3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贡献率为37.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70个百分点,但低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5.19个百分点。⑤
       
       三、西北民族地区具体产业分析
       
       除了特殊的区域三次产业结构特征外,在按照产业地位区分的产业结构中,西北民族地区也表现出自身的特殊性,并制约着区域经济的发展。
       (一)基础设施产业仍然薄弱
       基础设施也被称为社会先行资本,美国经济学家罗森斯坦·罗丹(Rosdenstein Rodan)于1943年在《东欧和东南欧国家的工业化问题》一文中首先提出:“社会先行资本包括诸如电力、运输、通讯之类所有的基础工业,这些基础工业的发展必须先于那些收益来得较快的直接生产投资……在这个具有集聚性特征领域无疑要求计划化。通常的市场机制不能提供最适度的供给。”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的直接辐射带动作用。西部大开发以来,西北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产业虽然获得了跨越式发展,但由于该地区基础设施基础薄弱,历史欠帐较多,投资渠道与数量有限,基础设施产业仍然薄弱。
       1.交通运输仍然是经济发展的突出瓶颈。西北民族地区除宁夏铁路密度高于全国外,其他地区公路、铁路条件均差于全国。2003年全国公路密度为18.85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29,745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1.64%,一级公路29,903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1.65%。全国铁路密度为0.76公里/百平方公里,铁路营业里程73,002公里。而青海公路密度仅为3.37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仅占公路总里程的0.48%,一级公路仅占公路总里程的0.59%;铁路密度仅为0.15公里/平方公里。新疆公路密度为5.04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仅占公路总里程的0.52%、0.42%;铁路密度为0.17公里/百平方公里。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4)。在青海交通运输中,公路运输一直是其主要运输方式,但公路密度小,等级低,通行能力差,需要建设的线路长;公路病害多,抗灾能力低;大部分资源地的交通运输条件都较差,成为制约其投资和资源开发转化的显著因素。全省铁路密度低,布局单一,病害严重,运输成本高,特别是出省通道少,加之受各种“瓶颈”因素及各行业生产销售周期的影响,制约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民用航空基础落后,航空网络布局尚未形成,进出难的问题仍较严重。在新疆,全区公路总量少,客源少,通达深度不够,抗突变能力弱;公路建设资金紧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债务负担沉重;公路建设、管理技术人才缺乏;道路运输结构性矛盾较突出,市场主体多、小、散、弱,运力结构不合理的现象较普遍;农村地区的交通运输条件非常落后,还有3个乡、945个行政村不通公路,严重制约着当地经济发展。参见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
       
       2.社会信息化水平低。西北民族地区的信息化水平与全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根据国家统计局课题组《中国信息化水平测算与比较研究》数据,1998年宁夏、新疆、青海三省区信息化总指数分别为27.92、22.78、21.54,在西部地区分别排在第三、第五、第六位;但信息网络建设要素指数在西部地区分别排在第七、第十、第十一位。参见罗朝阳:《21世纪青海经济发展问题研究(2002年度报告)》,第95-97页。西部地区是我国信息化的后发地带,且内部存在三个层次,其中青海处于比较落后的第三个层次,宁夏、新疆信息化水平处于西部地区的中间状态。参见郭萍:《西部信息化问题的国际比较与借鉴》,《陕西经济研究》2005年第8期。在电话普及率方面也存在很大差距,如青海农牧区乡镇电话普及率很低,约18%左右的乡、55%左右的村不通电话。参见罗朝阳:《21世纪青海经济发展问题研究(2002年度报告)》,第98页。在网络方面没有形成环状结构,等级差。
       3.电力仍然相对短缺。西北民族地区虽然拥有丰富的电力资源和较显著的产业比较优势。但由于该地区高耗能企业居多,导致电力工业仍然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显著的制约。2003年,即使外购高价电后,以水电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青海省,仍然缺电16亿千瓦时,电力瓶颈非常突出。随着一大批高耗能重化工项目的相继建成投产,电力短缺的问题将更加严重。
       (二)区域支柱产业以采掘业、原材料工业为主
       西北民族地区现有的支柱产业具有高度的同一性,是在建国以来国家大规模开发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家生产力布局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密不可分,并不是区域产业结构自发演化的自然结果,带有强烈的外部推动色彩。青海省现有四大支柱产业为水电、石油天然气、盐化工、有色金属业;新疆现有支柱产业为石油天然气化工、纺织、有色金属、建材以及房地产业等;宁夏传统支柱产业为石化、冶金、机电、煤炭、轻纺和建材业等。
       西北民族地区支柱产业共同的特点集中表现在:属于高度的资源指向性产业、资源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在产业链条上大多处于上游;在价值链条上处于“微笑曲线”的低端,产品附加值较低;产业关联效应、产业升级效应不明显,对区域就业、城镇化以及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贡献相对较小,对生态环境的压力相对较大。这些传统的支柱产业大多属于“重量经济”(weight economy),在知识经济、信息社会或后工业时代只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条件,而不是其主导与潮流,“无重量经济”(weightless economy)才是新经济时代的核心;另外,产业的创新效应比较低下。
       从整体上看,西北民族地区现有支柱产业的不足在于:采掘业比重高,制造业比重低;单一产业多,产业链条短;初级产品生产比重高,深加工产品比重低;上游产业居多,而下游产业缺乏;粗放型、资源掠夺式开发居多,内涵型、集约式综合利用少;能耗高,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如2002年,青海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系数为每万元2.99吨标准煤,而全国仅为1.45吨,不足青海的一半);科技含量较低,科技贡献率不高,产业发展尚未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知识和技术进步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较弱;环境污染严重,生态友好型生产不足,采掘业对矿区植被的破坏严重,矿石、矿渣的露天随意堆放污染土壤和空气,在工业化水平不高的同时却存在着主要污染物均来自工业的尴尬,如青海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气体、烟尘、废水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69%、64%、32%,参见青海省统计局编:《青海统计年鉴》(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版。高于工业化水平比较高的省市区。
       (三)区域主导产业成长缓慢
       近年来,西北民族地区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纷纷确立了各具特色优势的产业发展重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青海有五大优势产业,为旅游、建材、农畜产品、煤炭与医药业;宁夏优势特色产业为旅游、特色绿色食品、特色生物医药、天然气化工、新材料产业等;新疆优势主导产业为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等。与其支柱产业状况类似,西北民族地区现有的主导产业也具有高度的同一性。
       在西北民族地区现有资源型、采掘重化型产业“一支(支柱产业)独大”的产业格局中,由于这些支柱产业资源消耗大,资金需求旺盛,对交通运输等占用大,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挤占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资源,有可能事实上阻碍特色优势产业成长为真正支柱产业的进程。从资源优势方面讲,特色优势产业的确具备了比较坚实的资源优势基础,但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制约着其快速成长,如旅游资源优势突出与制约因素严重并存;农畜产品加工业市场竞争激烈;特色生物医药产业、医药制造业、天然气化工产业、新材料产业要求较高的科技投入和资金投入,风险较大等。
       〔责任编辑 马 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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