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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调查与研究]释回鹘文契约中的yägän(摘要)
作者:刘 戈

《民族研究》 2005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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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山田信夫刊布的回鹘文买卖契约中,有一个词出现过六次,它的转写字有三种:“yägän”、“ygän”、“yigän”,均译作“甥”。他还把yägän taγay释为“甥舅”。其他学者也有类似的解释。但是,笔者认为yägän的汉译应该是“嫂子”或“婶子”,yägän-im taγayäm的汉译应该是“我嫂(婶)子、我叔(舅)”。这个词组多出现在违约赔偿的句子里,即发生了违约现象,当事人的兄弟、子女、嫂(婶)子、叔(舅)都要承当后果。这个现象反映出在古代吐鲁番的普通家庭里,作为妇女的嫂子或婶子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的。
       关键词:yägän嫂子婶子回鹘文契约
       作者刘戈,女,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员。地址:西安市,邮编710062。
       在山田信夫刊布的回鹘文买卖契约中,有一个词出现过六次(Sa04、Sa11、Sa12、Sa22、Sa24、Mi17),据这个词原文字形山田信夫的转写字有三种:“yägän”、“ygän”、“yigän”。
       yägän在句子里有三个特点:一是均出现在买方承诺的句子里,比如说:某块田地到千年万日为止某某人为所有者。满意的话自己掌握,不满意的话可以转卖他人,我某某人的兄弟、yägän-im taγayäm不得过问追究。二是yägän的后面总是跟着taγay,这也是一个亲属称谓。三是这几个亲属关系的名称后面均有第一人称附属格词尾-i或-im。从上述特点来看,以上提到的六篇文书中的yägän应该是同一个意思。但是,学界对yägän的认识并不一致。笔者制作了一个表格(附在文末),将yägän的原文字形与各家的转写与译文置于表中以便于分析。
       从文末的表中可以看到,山田信夫对yägän的认识是统一的,都认作“甥”。他认为taγay是“舅,伯叔”,分别见[日] 山田信夫著,小田寿典、p.ツィ-メ、梅村坦、森安孝夫编:《ウイグル文契约文书集成》卷2,大阪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2页和第285页。所以,他把yägän taγay译作“甥舅”。
       李经纬对相应契约中的这些个词汇的转写字与汉译文则不统一,在他的著作的转写部分中,图1的转写字是y(ä)gänim,图2的转写字是yigänim,图3的转写字是yägän-i,即这几个图的第二音节的第一个字母都是g。但是,在词汇部分中,图3的转写字变成了yäkän,图4的单词所处的位置与前者相同,他也转写作yäkän-im。这就是说他对这个词的第二音节的头一个字母在进行转写时g、k不分。他对这个词的汉译有“甥侄”、李经纬:《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8、50页。 “甥”、“堂侄”、“叔”。李经纬:《吐鲁番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15、118页,第97、99页,第398页。他释taγay为“舅父”,李经纬:《吐鲁番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研究》,第380页。他把yägän taγay译为“甥侄、叔舅”、“甥舅”、“堂侄、叔伯”、“叔伯、娘舅”、“甥侄、伯叔”(出处参见附表)。
       上述译文能否正确表达yägän与yägän taγay的含意,笔者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1.从文字上看,图1至图5中的yägän有相似的部分。据耿世民《维吾尔族古代文化和文献概论》耿世民:《维吾尔族古代文化和文献概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3页。一书中刊布的回鹘文字母表,ä与i做中连体时的写法是一样的(图8);手写体中的许多字母由于连笔,经常存在着笔划省略的现象,如yangi(新),它的写法可以如图9(引自RH02之1行),也可以如图10(引自RH05之2行),在图10的yangi中就省了“a”与“n”。大概正是因为如此,山田信夫对yägän的转写字会有三种,并认为它们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据此笔者认为,对于图1至图5的字形,其首音节既可以读作yi、yä,也可以读作yän,这些单词可以读作ygänim、yigänim、yägänim,也可以读作yängänim。k与g的中连体相同,所以,图3中李经纬的转写出现yägän、yäkän也是可以理解的。图4的转写字作yikän-im也没错。图7中的词根是yängän,梅村坦、李经纬都认为此词的意思是“嫂子”。把上述情况都联系起来看的话,除掉-i或-im第一人称附属格词尾成分,为什么不可以把图1至图5都读作yägän或yängän并理解为“嫂子”呢?
       2.从词义和称谓上来看,yägän是女性,不是男性。麻赫默德·喀什噶里有相关的记载,即:“yäη嫂,嫂子。哥哥的妻子。”麻赫默德·喀什噶里:《突厥语大词典》卷3,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371页。在现代维吾尔语的词典中称嫂子、婶子为“yänggä”。新疆大学中语系:《维汉词典》,新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14页。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词一般指的是哥哥的妻子,叔叔的妻子也称yänggä。但是,在社会中出于尊敬,人们也把成年妇女泛称作yänggä,即嫂子、婶子。维吾尔族是这样,哈萨克族也是这样。
       按理说嫂子是哥哥的妻子,婶子是叔叔的妻子,她们是两个辈分的人,怎么会出现同一种称谓呢?这与操突厥语的民族的婚俗传统有关。《史记·匈奴传》载匈奴的婚俗是“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史记》卷110《匈奴列传》。突厥的婚俗是“父[兄]伯叔死者,子弟及侄等妻其后母、世叔母及嫂”。 《周书》卷50《异域下》。这种婚姻关系必然要在一部分亲属间的称谓上产生一些错位或紊乱。某人的婶子在嫁给自己的兄长以后,就变成了自己的嫂子。yägän的身份因为丈夫的改变而改变,但是,yägän这个人没有改变,所以,她的称谓也没有改变。在哈萨克族中有一种“安明格尔制度”,即“妇女死了丈夫之后,如果要求改嫁,一定要嫁给亡夫的哥哥、弟弟或者近亲。如果没有这样的人,或者寡妇不愿嫁给那些人,也必须在本部落内选择一人。如果选中的人不愿意娶她,那么她才有自由改嫁的权利。” 《哈萨克族简史》编写组编:《哈萨克族简史》,新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66页。哈萨克族的这种风俗习惯应该与上述古代匈奴、突厥等族的婚俗有关。
       现代维吾尔语中yänggä的说法与图6的转写字相同,这说明什么问题呢?笔者认为只能说明yägän、ygän、yigän、yänggä在古代回鹘语中都存在,而在现代维吾尔语中常见的是yänggä,无论是词义还是说法,它都是从古代回鹘语中沿袭下来的。
       3.yägän不是“外甥”与“侄子”,“外甥”与“侄子”在古代突厥语文献中都有专门的词汇。阙特勤碑中称“侄子”为“atä”:“bu bitig bitigmä kültigin atäsä yolluä tigin bitidim(我yolluä特勤,阙特勤的侄子写此碑文)”。耿世民:《古代突厥文献选读》,中央民族学院少数民族语文系印,1977年,第92、114页。《突厥语大词典》称外甥为“qääan”。麻赫默德·喀什噶里:《突厥语大词典》卷1,第424页。现代维吾尔语称外甥、侄子为jiyän。《汉维词典》,新疆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104页;《维汉词典》,第174页。
       4.yägän也不是“叔”,麻赫默德·喀什噶里认为:“taäay叔叔,舅舅”。麻赫默德·喀什噶里:《突厥语大词典》卷3,第234页。大概正是因为taäay有叔叔、舅舅的含意,所以,山田信夫把yägän taγay译作“甥舅”,李经纬把yägän taγay译为“甥侄、叔舅”、“甥舅”、“堂侄、叔伯”、“叔伯、娘舅”、“甥侄、伯叔”。但是,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前面已经解释过各种有关词汇,它们说明,古代操突厥语的民族对于嫂(婶)子、叔(舅)、外甥、侄子有着不同的称谓,他们对这些不同辈分的人是分得清清楚楚的。
       5.从语法上可以看到,在回鹘文契约的违约赔偿的句子里,嫂(婶)子与当事人的兄弟、子女、叔(舅)是并列成分,这些词的后面都有第一人称所属格的附加成分-im。这就是说,如果发生违约现象需要赔偿的话,在需要负责任的人群中,除了当事人的兄弟、子女,嫂(婶)子与叔(舅)是重要的人物,这里根本没有提到侄子、外甥,也许,这类事情还轮不到他们参与。根据语法现象,对yängänim taγayäm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我嫂(婶)子、我叔(舅)”。
       通过对yägän的回鹘文原文字、转写、词义及相关词的探讨可以看到以下一些问题。
       (1)识读回鹘文原文的时候应该把所有的相关词放到一起比较研究,这样才能产生正确的转写字和解释,不至于相同的文字却出现不同的转写字和词义。
       (2)解释专门词汇时既要查阅古代的突厥语文献,也要联系当代的说法,很多情况下专门词汇在读音和词义方面有着延续性,yägän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把yägän当男性,把嫂(婶)子当外甥、侄子的原因就是忽略了这一点。
       (3)含糊的称谓包含有复杂的亲属关系和婚俗传统,应该充分利用文献资料对它们进行分析研究,之后才能获取相关问题的客观认识。回鹘文契约的原文传达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在古代吐鲁番地区的普通家庭里,yägän即嫂(婶)子是一种特殊身份的人,有一定的地位。如果把yägän理解为外甥或侄子,那嫂(婶)子在历史上的真实状况和地位就会被忽略了。
       〔责任编辑华祖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