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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笔谈]团结、发展、和谐:中国共产党处理当代民族问题的大思路(摘要)
作者:陈建樾

《民族研究》 2005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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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的提高与民族问题的不断解决密切相关。不断提高党驾驭和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关系到党和人民伟大事业的全局,也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得以稳健发展的重要前提。
       (一)共同团结奋斗与共同发展繁荣
       在中国这样有着数千年封建历史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中进行现代化建设,无论如何强调各民族共同的团结奋斗都不过分。任何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社会的共同发展都需要各民族经过漫长的历史锤炼、交流与融合而铸就的共同团结这个坚实基础;任何发展目标的达成都是全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和共同奋斗的结晶;也惟有各个民族的共同团结和共同奋斗,才有可能保证各个民族的共同发展并真正实现各个民族的共同繁荣。团结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繁荣的基础,奋斗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走向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是各个民族实现现代化必须经历的历史选择,繁荣则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各个民族实现其根本利益最大化的唯一路径。胡锦涛同志最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就此强调指出:“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抓住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各民族的共同团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共同奋斗是中国共产党得以持久执政的基础;而共同繁荣发展更加体现了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每一历史时期的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具体目标可能有区别,但是各民族共同的繁荣这个方向不能变。目前在我国,各民族共同的发展繁荣就是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就要提高党驾驭和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能力,面对现实,紧紧抓住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建设这条主线,不断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发展繁荣。
       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通过不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有机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执政理念和政治方略。早在建国初期,周恩来就代表中国共产党在1957年青岛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应该认识清楚,如果不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不能摆脱贫困落后的状态的。要摆脱这种状态,只有我们五十多个民族,大家合作起来,共同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国家”。正是基于这样一个认识,第一代领导集体通过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遵循平等、团结、互助这个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创建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个有效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架构。以邓小平为首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同时,紧紧把握“发展”这个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核心,特别强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上去,那个自治就是空的”。江泽民同志也曾经指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以胡锦涛为新领导核心的党中央在承继以往执政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强调科学发展观在统领各项事业发展当中的重要意义,其核心理念之一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注意处理和解决地区间的平衡和协调发展问题,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在团结基础上求发展,在发展基础上求和谐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处理统一多民族社会主义中国内部民族问题方面环环相扣、逐步递进的大举措和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大思路。
       (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部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民族理论研究的与时俱进
       历史地考察国内各民族的族际关系和历代民族政策是分析当代民族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无论是和亲、抚纳、羁縻、怀柔,还是“胡汉”分治、改土归流和因俗而治,历代中央政权的公共政策的重点之一都在于处理和解决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通过政策和制度来处理国内民族问题,是中国历代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个基本特点。其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国家内部民族群体的多元性和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性,其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内各个民族间的沟通、交流、发展与融合。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些研究中国民族政策的学者十分精辟地指出:从政策学的角度来说,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这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不是靠战争的侵略和征服,而是靠民族政策的协调来开拓和统一的。
       尽管所依凭的原则有所不同,但在如何保持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族际关系的稳定与和谐方面,历史上也有好的民族政策,这是处理和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时值得参考和借鉴的一个主要历史经验。毛泽东早在建国之前就特别强调“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对于这些,我们还是小学生。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
       不割断历史,首先要批判地总结历代中国民族政策,其次要明晰地认识和把握中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走向。各个民族共存在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部,是中国的历史事实和现实国情;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和实现伟大复兴的客观条件和现实基础。作为一个由各个民族共同缔造的多民族国家,祖国的统一是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彼此离不开,是多民族中国得以统一的重要基石,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繁荣,则是中国这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关系的一个科学判断。
       在处理和解决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方面,要坚持民族平等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首先,要坚持和发展行之有效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依法赋予少数民族的优惠发展政策。当今世界各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处理和解决内部民族问题的一条主要经验,即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特殊的优惠政策,有效推进少数民族群体的整体发展并在此基础上谋求各个民族的和谐相处、多民族国家的有效整合和多元统一。“在族群社会里实行优惠政策是很普遍的”;“各国需要在其宪法、法律和机构中承认文化差异。他们还需要拟定各种政策,确保特殊群体——不论是少数族群还是历来处于边际化状态的多数族群——的利益不被多数群体或其他主宰群体所忽视或否决”。其次,要正确把握公民个体之间的平等权利与民族之间集体权利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既要保护公民个体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也要注意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集体权利,特别要注意保障少数民族参与统一多民族国家政治管理的政治权利,反对通过把民族限定在文化层面来限制乃至取消其政治权利的错误主张;既要依法妥善处理公民个体之间的冲突与纠纷,也要注意依法解决民族之间的利益纠葛与矛盾,“某个民族所处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条件便是解决该民族究竟应当怎样处理自己的事情和它的未来宪法究竟应当采取什么形式这一问题的惟一关键。同时,很可能每个民族解决问题都需要用特殊的方法。如果在什么地方必须辩证地提出问题,那正是在这个地方,正是在民族问题上。”再次,要正确处理民族理论发展过程当中正常的学术争论与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政治主张,既要鼓励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的正常学术讨论,也要注意厘清学术与政治的界限,认真总结历代民族政策,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努力构建“承续历史、接轨国际、中国气派、全球视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体系。
       (作者陈建樾,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理论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责任编辑 马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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