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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与时俱进 不断完善(摘要)
作者:郑信哲

《民族研究》 2001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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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成功经验的理论总结和制度化。《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全面规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自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以来,作为一部基本法,在规范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次会议完成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此次修改的目的在于使《民族区域自治法》更加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情况,因而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在新的世纪、新的条件下有了全新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理论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对于中国各民族来说,《民族区域自治法》做出适应性的修改也是其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2001年9月民族出版社出版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王戈柳副研究员主编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一书。该书是针对新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第一部专题性研究著作。全书共分十一章,包括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涉及的主要的和重大的问题,不仅侧重于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经验的总结和成就的肯定,而且更具特色的是对已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首先,作者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纳入历史的观察框架,指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经历了从理论探索到具体实践的漫长道路,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得以在全国普遍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在新中国的实施过程被清晰地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从而使读者充分感受到这一制度不断完善的曲折过程,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建设的历史发展过程。在此基础上,凸显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从制定到修改的重要意义。
       其次,作为一部研究探讨新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著作,作者对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从少数民族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障、自治地方经济权利的发展、民族自治地方文化教育发展的保障等方面,针对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民族自治地方扶贫、民族自治地方内民族关系调节等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角度,从国家和民族自治地方不同的层面,从国内和国外的广泛视野进行了观察与研究。全书构成了完善的研究体例,所提出的一些观点表现出作者较高的理论修养和科学研究者应有的敏锐性。
       再次,作者从涉及主题的几个重要问题人手,指出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实施中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民族政治权利的保障。作者通过对国外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的分析认为,中国在实现各民族政治平等,确保少数民族享有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消除少数民族或种族歧视方面取得了独到的成功,但是,我国民族经济发展的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少数民族各项政治权利的落实。因此,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2.关于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规定。作者指出,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消除了过去17年间人们将这一法律看作“慰问信”的一种成见,同时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决心与信心。但是,还应当看到,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首先,该法规定自治机关的权利和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时,依然存在着大量的“给予”、“给予照顾”、“制定优惠政策”的字样,这还需要《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细则的进一步界定。另外,一些诸如“根据不同的情况减少或减免”的选择性条款依然存在,这类条款给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很大的理解空间,一方面意味着自治机关有依法选择有利于本地方的条款的可能,一方面也意味着自治机关与相应的上级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依法讨价还价的空间。作者还通过国内外的比较研究指出,单一制国家中央财政收入的集聚程度要明显高于联邦制国家,但是具有国际经验的普遍规律在中国尚未得到验证。我国中央财政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不仅实际总量不足,效果较差,而且距离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要求的也有很大的差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自治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日趋扩大的差距,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3.关于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发展的规定。作者指出,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可以更充分地保障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但是,其中仍然有一些规定拘泥于以往的条款,难以体现市场经济的精神。比如定向招生和定向分配原则,定向招生的实现有着可靠的政策执行保障;定向分配却难以实现,因为人才流动的市场化使这一规定难以奏效,所以这一分配原则不利于民族地区良好人才机制的建立。同时,在执行关于民族文化教育发展的条款中,应高度重视乡村文化教育条件的改善。乡村教师队伍的建设就是当前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一个难点,但在修改后的条文中却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完善的法律是保障这一制度实施的重要条件。在这方面,该书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通过对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与实践的系统研究,探索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对继续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法制建设的思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通读全书,也还有一些明显的缺欠,特别是未能从立法规范、立法程序、法律条文的规范方面进行专门深入的研究。但无论如何,这是相关研究人员跟踪《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发展,在理论与实践结合方面的一个重要尝试。笔者认为该书体现了作者探索和创新的精神,也充分体现了作为学人与时俱进的社会责任感。
       (作者郑信哲,1958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理论研究室研究员。地址:北京市白石桥路27号,邮编100081)
       [责任编辑 马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