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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福建利用外资质量与效益研究
作者:翁东玲 全 毅

《东南学术》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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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改革开放30年来,福建利用外资取得历史性成就,极大地促进了福建经济的发展。本文在回顾与总结福建利用外资的历程、特点及其作用,分析福建利用外资的不足与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福建利用外资质量与效益的途径与对策。
       关键词:外资;外商直接投资;间接利用外资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8)06—0129—08
       改革开放30年来,福建利用外资取得了巨大成就。按历史可比口径,1979—2007年福建累计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41665个,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1223.2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740.19亿美元。按新口径统计,1979—2007年我省合同利用外资1069.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80.2亿美元。外资大量进入福建极大地促进了福建经济社会的发展,回顾总结福建利用外资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有助于今后提高我省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水平。
       一、福建利用外资的发展历程
       1979年3月,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福建建侨企业有限公司落户福建,从此拉开了福建利用外资的序幕。从1979年至今将近30年的时间里,福建作为全国最早开放的省份之一,凭借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充分发挥侨、港、台优势,在利用外资促进福建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纵观福建近30年来利用外资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1979—1987年的投石问路阶段
       在这个阶段,福建省的外商直接投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1979—1987年,全省新批外商投资项目累计1023个,合同金额累计达82194万美元,平均每个项目合同利用外资80.34万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0053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自港澳地区,以劳动密集型的加工项目和宾馆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居多,其中合资项目550个,合作项目438个,独资项目35个。这些项目大多集中在福州、厦门和泉州等沿海地区。
       (二)1988—1995年的迅速成长阶段
       这个阶段,是福建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黄金时期,累计合同利用外资377.78亿美元,新批合同项目累计17528个,平均每个项目合同金额215.53万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34.28亿美元,是1979—1987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44.76倍。年平均实际利用外资16.78亿美元。在新批的17528个合同项目中,合资项目6935个,合作项目1238个,独资项目9355个。1990—1995年的6年中,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4800家,合同外资金额352亿美元,外商实际到资126.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21.1%、50.3%和69.3%,年均合同利用外资70,5亿美元。
       (三)1996—2004年的徘徊调整阶段
       福建外商直接投资在经过了十几年的快速增长之后,发展势头开始放缓,进入长达10年的停滞时期,呈现出后劲乏力态势。福建省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在1995—2004年长达10年期间停滞不前,均在40亿美元上下波动,而在同一时期,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等省市的利用外资规模都在迅速扩大。这个时期,福建外商投资除了1998年出现一定增幅外,其余年份均呈较大幅度下降。这个阶段累计合同利用外资520.3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累计387.4亿美元,累计新批合同项目17239个,平均每个项目合同利用外资301.8万美元,年均实际利用外资43亿美元。
       (四)2005—2008年的稳步成长阶段
       2004年8月我省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带来我省引资的新浪潮。2005年以来,福建的外商直接投资开始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无论是合同利用外资还是实际利用外资都实现了快速增长。按验资口径统计,2005—2007年合同外资累计240.3亿美元,平均年增长21.77%,实际利用外资累计98.9亿美元,年均增长22.3%。按历史可比口径统计,2005—2007年累计合同利用外资316.9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累计215.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5.43%。与前面三个阶段相比,外资大型项目明显增加,外资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形成以外资为主导的机械、电子、化工三大产业,且这三大主导产业吸引的外资占全省合同外资的比重也是逐年提高,由2005年的35%提高到2007年的41.8%,使我省利用外资的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合同利用外资项目的平均规模也在逐年提高,2005—2007年分别为430万美元、500万美元、715.9万美元。这时期的服务业利用外资也取得明显突破,年均增长达到17.5%。
       二、福建利用外资的现状与特点
       (一)侨资当先、以侨引外是福建利用外资的特色与优势
       福建是著名侨乡,海外闽籍华侨华人约800万人,分布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东南亚国家约占总数的95%。改革之初,福建省根据中央给予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紧紧抓住“侨”这一独特优势,在当时涉外经济法规还不完善,软硬投资环境也不甚理想的条件下,利用华侨爱国爱乡的精神,华侨资本成为外商来闽投资兴业的先驱者,并为其他外资投资福建牵线搭桥,起到重要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据有关专家估计,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利用外资中来自海外华侨华人的资金约占75%,在我省的一些重点侨乡,如泉州、晋江等地,海外华侨和外籍华人占的比重更大,有的高达80—90%。若按照75%的比例计算,按验资口径,我省1978—2007年累计利用的华侨实际投资资本大约为435.2亿美元。从地区分布看,我省的侨资企业主要集中在闽南和福州等重点侨乡地区,如厦门、泉州、福清等地。从资金来源看,华侨华人的投资,主要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和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
       (二)港台资金成为福建境外资金主要来源地,突显福建区位优势
       福建与港澳两地素有渊源,香港居民中福建籍乡亲有120万人,占香港总人口的16.7%,仅次于广东省。改革开放以来,闽港两地经济联系十分密切,人员往来频繁,港商是最早进入福建的“外商”之一。港商把他们多年来积累的资金、收集的信息、学到的技术以及经验源源不断的送回家乡,利用家乡廉价的劳动力、厂房、土地等资源开展“三来一补”加工贸易,带动了家乡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商还开创了“成片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的先例,当时仅泉州港商投资的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就达19个之多,较成功的就有2054亩的安平、1500亩的幡龙、1980亩的石狮黄金海岸等,从规划开发到招商引资,每一项工作均由港商自行完成。截至2007年底,福建省累计有22577个港资项目,占所有外资项目的54.2%,合同港资603亿美元,实际到位资金358亿美元,分别占所有外资的49.3%、48.4%,列来闽投资各国家和地区之首。
       
       从1981年第一家台资企业落地福建以来,闽台经贸合作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福州马尾、杏林、海沧、集美等4个台商投资区已经成为大陆台商投资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截至2007年底,我省共引进台资企业9361家,按验资口径(不含第三地转投),历年累计合同台资157.32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05.83亿美元,分别占我省利用外资总额的22.5%、16.3%和20.2%。台资企业早年以纺织业、鞋类加工制造、娱乐餐饮等劳动密集产业为主。近年来,以台资为骨干的电子、石化、机械等行业已成为福建省的支柱产业,占福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0%左右。福建利用台资已从初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电子信息、石化、汽车、精密仪器等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
       (三)跨国公司的跟进,不断提升福建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水平
       随着投资环境的改善,以及港台侨投资企业的示范效应,跨国公司对福建的投资也迅速跟进。截至2006年底,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中来我省投资的约有70多家,占全国的2%以上。其中,美国在我省投资28家,占其在我国投资项目总量的17.9%。
       跨国公司在我省投资的行业分布广泛,涉及的领域主要有机械设备、电子、石油化工、轻纺服装、食品加工、交通通讯等。其中,中小型跨国公司在我省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上,大型跨国公司则主要投资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上,如汽车、化工医药、电子电气、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等。虽然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投资项目所占比例较少,但大型跨国公司的投资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我省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新兴产业群的兴起,产业积聚效应较明显。如电子电气行业中,有11家世界500强电子类跨国公司在我省投资,友达、华映、西基、大拇哥等一批大型台资企业落户福建,如台湾第一、全球第三的液晶显示器生产企业友达落户厦门就吸引了30多家与之配套的产业链上游企业跟进。在跨国公司投资的带动下,福厦沿海被列入全国首批信息产业基地,厦门火炬高新区被认定为全国唯一的“光电显示产业集群试点”,福州成为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跨国公司的投资促进了我省相关产业集群的兴起,特别是福州戴克汽车,厦门明达光电,泉州和厦门金保利光电等一批重大项目的落地,有力地支持了产业聚集和壮大。在石油及石化行业中,福建炼油乙烯一体化项目是由著名跨国公司投资的数十亿美元的特大型项目。2007年2月福建炼化一体化项目正式签署协议,埃克森美孚、沙特阿美与福建炼化共同投资45亿美元,将泉州现有炼厂的能力从400万吨/年提高到1200万吨/年。这个项目的投产对我省石油石化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将日益显现。
       (四)外商投资以制造业和沿海为主,但投资结构逐渐改善
       改革开放30年来,福建利用外商投资的结构逐步优化,质量与效益也在逐年提高。一是外商投资规模逐渐扩大,大型项目逐年增多。以平均外资项目规模而言,1979—1987年为80.34万美元、1988—1995年为215.53万美元、1996—2004年为301.83万美元、2005—2007年为548.6万美元。第四阶段是第一阶段的6.8倍。外商投资规模扩大的结果是外资投入到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逐渐增多,外商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一大批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采用现代科学管理办法的外资企业相继落户我省,如华映(PDP)、冠捷电子、戴尔、翔鹭、太古、灿坤、爱普生、松下、诺尔、戴克和东南汽车、后石电厂,以及与美孚、沙特阿美海外公司合作的世界级一体化炼油合作项目等,加快了我省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促进了我省电子、机械、化工三大主导产业的发展和新兴产业集群的形成,大大增强了福建省的工业实力。二是外商投资形式从低级向高级发展。我省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的外资以“三来一补”为主,80年代中后期转到以合资、合作经营为主,90年代中后期开始转到以独资为主,同时出现了并购重组等新的投资方式。从1988年开始,外商独资形式的比例迅速增加,在1992年超过了合资合作形式。1988—1995年间合资合作形式的投资项目比1979—1987年间下降了50%,独资形式的项目上升了50%,到2006年,独资项目占比达到81.6%。近年来,我省外商投资出现了增资、并购等新的投资方式。2006年新批外商并购国有、民营企业项目84项,总投资9.81亿美元,合同外资2.96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5%、3.3倍和3.4倍。其中全球最大啤酒酿造商比利时的英博啤酒集团,以58.86亿元人民币收购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创造全省最高并购对价和溢价率(53.4倍),是国有股权通过并购方式嫁接外资的重大突破。2007年我省外资企业增资33.99亿美元,并购企业79宗,总投资7.31亿美元。三是外资产业投向和区域分布日趋合理。外商投资在三大产业中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有所提高,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较低,2006年三大产业比重为2:77.2:20.8。2004年以来,我省在服务贸易领域吸引外资方面取得明显进展,2004—2006年共引进外资47.26亿美元,年均增长54.6%。
       在区域分布上,我省外商投资主要还是集中在沿海地区,但30年来所占比重下降了6个百分点,而内地山区所占比重上升了5.8个百分点。在1979—1987年的起步阶段,厦门是我省外资的最主要集中地,占61.2%,福州占19.96%,泉州和漳州约占11%,莆田、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地区总共只占7.86%。此后的20年中,厦门、福州、莆田、宁德分别下降了29.4、3.64、1.05和0.11个百分点,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分别上升了19.55、7.76、3.97、2和0.96个百分点。虽然沿海地区仍然是我省外资集中地(占86.4%),但一些外资已经明显转向内地投资。
       (五)利用国外贷款有效促进基础设施与社会事业发展
       我省在改革开放后的初期,在外资的利用上是以对外借款等间接利用外资为主。我省借用的外债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二是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商业贷款,包括发行国际债券和股票等。我省对外借款的币种主要是美元,还有少量的日元、奥地利先令、科威特第纳尔等十几种货币,期限以中长期为主,约占80%。主要贷款方是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奥地利、科威特等十五个国家和地区的贷款。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约占2/3,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商业贷款(包括发行股票债券)约占1/3。到了中后期,国际商业贷款占了2/3强,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不到1/3。据不完全统计,近30年来我省对外借款累计达30多亿美元。
       早期我省的外债主要用于出口创汇型、技术先进型和进口替代型的项目上,以保证外债的还本付息,实现外汇的综合平衡。外债的投向为生产性项目占78.9%,基础设施项目占13.9%,服务性项目占7.2%。中后期我省的外债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项目,如能源占
       32%,交通占4%,原材料工业占8%,机电轻纺工业占23%,农林水占6%,科教文卫占1%,城建占3%,旅游业及金融业投资等占23%。利用国外贷款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比如,厦门国际机场就是利用2000万美元的科威特政府援助贷款;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兴建了福厦高速公路和沿海滩涂的开发。在改革开放30年中,对外借款作为我省利用外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外商直接投资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我方可以掌握利用外资的自主权和控制权,取得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利用外资对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外资企业促进福建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我省外商投资企业的蓬勃发展,外资企业的出口在我省出口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外资企业净出口从1997年以来一直呈现正数,且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1988—2006年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额达1369.82亿美元,年平均出口增速达35.17%。而同期我省总出口额达2425.1亿美元,年平均出口增速为20.1%。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增速高出我省总出口增速15.07个百分点。据测算,外资企业出口占我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89年的28.6%提高到2006年的59.6%。全省出口贸易依存度分别从1981年的6.8%、1990年的25.1%、1995年的35.5%提高到2006年的42.7%。根据省统计局以出口增加值法的测算,2006年我省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5.2%,拉动经济增长6.79个百分点。因此外资企业的出口增长不仅带动了我省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还对我省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外资企业促进我省劳动力转移,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省通过招商引资,兴建了一批外向型加工工业企业,利用国外的原材料和市场,发挥我省土地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三来一补”等加工工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了就业难的问题。1995年外资企业从业人员为71.02万人,2006年增加到200.75万人。1985年外资企业年末从业人员数仅占全省(不包括农村)的0.5%,1990年占5.5%,1999年占20.5%,2002年占22%,2006年占29.4%。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在我省全社会从业人员中占比的逐年增加,不仅缓解了社会的就业压力,提高了社会就业率,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员工们的收入,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因此,总体上利用外资促进了全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技术引进促进福建产业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工业方面很多的技术改造项目都是通过进口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先进技术来推动传统产业结构升级的,外商投资在其中起着很重要的带动作用。从30年来我省技术引进的总体情况来看,外资企业是我省技术引进的主体。我省在1979—2006年间共引进技术2143项,合同用汇金额累计达15.18亿美元,其中外资企业的技术引进占大多数。2002—2006年我省共引进技术707项,合同金额64161.89万美元,外资企业引进47094.8万美元,占全省引进技术额的73.4%。许多外资企业都是从外方的母公司获得技术,因此外商投资不仅带来了大量的资金,还通过从母公司进口技术和设备带来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对提升我省工业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同行业内的其它企业具有巨大的示范效应和带动效应。比如在电子信息、汽车、电力、飞机维修、感光材料等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因外商投资而提高了整个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产品实现了更新换代,提高了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了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四)对外开放促进思想观念转变与改革深化
       我国的体制改革是从体制外开始的,首先是引入民营经济与外资经济成分。外资企业的进人大大促进人们的思想解放与观念更新,促进了我省经济体制与政府管理体制,以及经济运行机制与国际接轨的进程。首先,外资企业的进入不仅带来了资金、技术与管理经验,还有国际市场渠道。更重要的外资企业带来的经营机制与经营理念,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民营企业产生极大的示范效应,促进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与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其次,外资企业对投资环境的需求,不仅是政策的优惠,还有政府管理体制与观念的转变,对外开放对促进政府行为与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中国的对外开放进程大大促进了中国的各项改革进程。无论是国有企业改革,还是政府职能转变,管理体制改革,都是对外开放诱致的制度变迁。因此,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基本经验就是: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四、全面提升福建利用外资效益的途径与对策
       改革开放30年来,福建利用外资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利用外资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低、地区分布失衡、环境污染等许多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益与水平。
       (一)利用外资存在问题
       1,外商投资结构不合理,存在地区与产业分布失衡。福建外商投资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一直集中在沿海少数几个城市,大约占福建全省利用外资的95%以上。虽然2005年以来,外商在福建的投资区域结构有所改善,但仍然集中于福建的沿海地区的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五市,它们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86.4%,而内陆地区(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实际利用外资严重滞后,仅占13.6%。其次,福建利用外资80%以上都投向获利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一般加工业、房地产业,而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科研教育等关键性产业上的外资在不同地区则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失衡问题。第一产业吸收外资长期在低水平徘徊,第二产业所占比重甚高,第三产业投资不足。虽然在产业结构上一再强调引导外资投向支柱产业和高科技产业项目,但收效甚微,这种状况直到近年来才有所改善。
       2,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比例不合理,有待改善。改革开放以来,在福建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中,直接投资占了90%以上。虽然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于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比较有利,还可以带来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扩大出口和增加就业机会,但外商直接投资主要以港、澳、台中小企业投资为主,欧美跨国公司投资偏少。福建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平均规模比上海、江苏低。外资主要投向于服装、鞋帽、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对电子、机械、信息等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偏少,因此,外商投资对提高福建综合经济实力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作用就显得弱一些。对外借款则在这方面的作用较为明显,因为其最大优点就是举债的可控性和使用的自主性,其利益目标可以与福建的宏观经济目标保持一致,比如在基础设施和沿海滩涂开发就主要利用国外贷款,从而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转换升级,有
       效地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但是,外商直接投资所占比重过高,造成了直接投资与对外借款比例不协调,就很难使两者实现优势互补,不利于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
       3,投资环境存在着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交通、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地区性差异。一些沿海地区如福州、莆田、泉州、厦门等为了吸引台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但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导致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造成一定的浪费。原本至少相距50~100公里才需建一个码头,而现在许多县、乡、镇为吸引台商前来投资,平均20公里左右就修建一个港口或码头,使许多码头业务量不足,未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导致资金的浪费。相比之下,三明、龙岩等内陆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由于铁路、公路交通不发达,不能吸引外商前来投资,而地方财政又无法负担全部基建费用,致使内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这种沿海与内陆地区地理环境的差异更加重了外商投资的地区分布不平衡。
       投资软环境中存在执法不规范,侵犯外资企业利益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借执法检查之名,行索贿滋扰之事。被外资企业所病诟的乱摊派、乱收费与“吃、拿、卡、要”之事,也时有发生。最典型的例子是南安新加坡华侨投资经营的一家酒店,受到当地政府的骚扰,而被迫撤退的事情。
       4,优惠政策不规范,利用外资规模与效益存在严重问题。30年来福建省在利用外资的规模、质量与效益上,与一些利用外资的强省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尚有不少差距。在沿海各省市争夺外资这个稀缺生产要素的区域竞争中,福建引资数量、增幅位次不断后移,份额逐减,区域优势趋于弱化,外资区际转移加速。在实施市场换资金、换技术中,过多地引进了一些过度消耗资源、后端获利能力低的加工贸易型的项目,或产品雷同及过度饱和的产品、产业,降低了市场换资金、换技术的效应。在长期实施政府主导型引资和以土地和税收优惠为主的“让利竞争”引资模式中,积累了不少经济矛盾、经济风险和社会矛盾,导致相当普遍的土地粗放利用和税收流失。一些地方的“让利竞争”,以及引资中单纯的数量考核和速度“比拼”,导致了土地、资源的粗放利用,加剧了沿海地区增量土地的矛盾及国内产品饱和行业的恶性竞争,加大了资源与环境的压力,使GDP增长代价增加。目前,全省河流水质大多下降,主要河流水源污染长度增加。一些外商项目获准土地使用权后,“开而不发”;有的利用工业项目捆绑批地用于搞房地产。传统的增长方式和粗放型利用外资方式,在推进区域经济高增长同时,伴生的“负效应”相当突出,是难以维系的发展模式。
       (二)提高利用外资效益的途径
       在当前引进外资规模已经相当大、国内资金(包括外汇)相对充裕的新形势下,吸引国外资金已不是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目的。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给地方引进外资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要解决的是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突破资源能源瓶颈,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持续发展的长远问题。
       1,加快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和地区导向,使外资投向服从和服务于福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配合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的需要,对利用外资的政策要进行调整。总的要求是控制两高一资产业的发展,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水平,重点发展我省石化、机械与信息电子产业和现代农业,着重发展金融、保险与电讯等现代服务业。应建立起以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的政策调节机制,从财政税收、货币信贷等方面鼓励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农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对这些我省急需发展的产业,应在税收、土地批租、佣工、信贷、上市融资甚至创业信贷担保基金、开业条件、持股比例等方面继续给予优惠待遇。限制外资投向过分集中的资源型加工业、房地产业和以落后技术为基础的过剩产业,促进外商投资的企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升级。
       着力于技术引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正确处理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的关系,促进科技领域的开放与国际合作。一是要制定引进技术再创新政策。2004年,我国企业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的投入之比仅为1:0.15,远低于日韩等国企业1:5至8的水平。政府应加强对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工作的组织引导,推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二是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方式,促进科技人才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福建作为中国的开放前沿地区,不仅要促进海外留学人才的回归,还要促进国内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充分利用人才的流动来促进技术的转移。
       2,大胆创新引进外资的模式和招商方式,增加间接利用外资的比重与利用外资的自主性。要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支持国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鼓励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与并购,提高存量要素的使用效率。特别要增加利用双边和多边低息贷款,开放债券市场,增加间接利用外资的比重和利用外资的自主性。通过增加对外借款扩大引资规模来提高间接投资的比重,使福建利用外资总量结构中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比例由当前的9:1改善为8:2,向专家提出的6:4的规划比重靠近。
       要变单个的项目招商为行业招商,强化产业联合招商,推动产业集聚升级。近年来,福建曾组织多个产业部门联合赴意大利、法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地开展产业化、专业化定向招商,成效显著。2007年,仅电子、机械、石化等三大主导产业合同外资就达51.53亿美元,比增27.7%,占全省比重提高到41.8%。
       3,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针对外商主要投资于沿海地区的状况,应努力改善内陆地区的投资环境,根据内陆地区各自的不同特点,颁布一些更加优惠、切实可行的招商政策,以吸引外商前来投资。对于投资硬环境不够理想的内陆山区,应加快对外开放开发步伐,促进资源、能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要制定比沿海更加优惠的土地与税收政策,改善内地山区的投资环境,引导外资和沿海发达地区的资金投向闽北、闽东山区与闽西老区和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向内地山区转移,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当前,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永安市、邵武市、永春县等内地市县已经具备一定的工业基础,要通过设立台商投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改善内地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促进广大内地山区的开放与开发,拓展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空间。
       对于投资软环境不够完善的地区,应做到:(1)尽快清理各种不规范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原有的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严惩违法办事官员,以解除外商的后顾之忧,同时应尽快出台一些新的优惠政策以吸引外商。(2)改善通关环境,尽快提高涉外政府部门的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尽快推广口岸单位一线联合办公制度,使业主能在联合办公室办理船舶联检、货物报检报验,确定集中抽样时间及交纳各种规费,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要在“引得来,留得住,办得好”这一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提高自身素质,讲究服务质量,强化办事效率,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3)对缺乏高层次职业企业家的地区,应及时培养或大力引进技术管理人才,要迅速造就一支具有现代化意识和远见卓识的企业家队伍,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