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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朱子学新探]朱熹视阈中的《周易》“本义”
作者:杨 燕

《东南学术》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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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朱熹的易学易学集中体现在对《周易》“本义”的回归。在朱熹的视阈中,《周易》“本义”分为“精”和“蕴”两个层次,“精”是圣人本意,体现为“理一”。“蕴”是“精”的发用和流行,体现为“一理”。朱熹通过区分“四圣易”和借用“占,筮”之法对《周易》“本义”进行解读。无论是对《周易》“本义”的理解还是解读,朱熹都显示了一个学者的敏感和创见。
       关键词:朱熹;《周易》;本义;精蕴
       中图分类号:B24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8)06—0076—06
       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他的学术思想上继周张二程,同时广吸各家之长,是宋代理学之集大成者。钱穆先生评价道:“在中国历史上,前古有孔子,近古有朱子,此两人。皆在中国学术思想史及中国文化史上发出莫大声光,留下莫大影响。旷观全史,恐无第三人堪与伦比。”这真是对朱熹的极大赞誉。考量朱熹在学术上的成就,也确实当之无愧。朱熹对儒家经学用力甚深,多有创获,其为学态度严谨细密,同时又有极大的气度,对所谓的异端邪说也多能以宽容学习之心面对,对先圣前人之说,敬尊之同时却决不盲从,敢于怀疑并提出新见。他的《周易本义》、《易学启蒙》等易学著作可以说正是这种学术作风的实证。
       朱熹的易学著作极为简略,尤其是《周易本义》一书,几乎是自汉以来着字最少的解《》著作。而朱熹之所以以如此简单的语言来解释《周易》这一包含了无数意蕴的书籍,他在当时既有绝妙的解释:“某之《》简略者,当时只是略搭记。兼文义伊川及诸儒皆已说了,某只就语脉中略牵过这意思。近赵子钦有书来,云某说《语》、《孟》极详,《》说却太略。譬之此烛笼,添得一条骨子,则障了一路明,若能尽去其障,使之统体光明,岂不更好。益着不得详说故也。”看来当时朱熹已经深深地体悟到对《周易》解读的矛盾。因为任何一种解读都将成为一种唯一的解释向度,同时否定《》本书中所包含的丰富意蕴,正因为此,他才采用了极简略的解读方式,试图以最少的规范给予读者以最大的思维空间,从而在最大的范围内恢复《周易》的“本义”。对自己主要的易学著作《周易本义》一书,朱熹颇有遗憾,他多次在与他人的书信中谈到,其书未成就被传出刊印,有误观览等等。但对自己的易学成就,他亦颇为自负,曾对自己的易学在后世可能得到的评价做过一次颇为幽默的猜测,“因笑曰东坡注《》毕,谓人曰自有《》以来,未有此书也。”很含蓄地表明了对自己易学的肯定与自信。
       朱熹的易学著作虽然不多,但他有大量讨论《周易》的言论和书信,其长孙朱鉴将其辑成《文公易说》一书。黎靖德所编撰的《朱子语类》,则把朱熹关于《》的语录集中收编在卷六十五至七十七的十三卷中。这些都是研究朱熹易学非常重要的资料。在这些语录和信件中,也处处体现着朱熹对《周易》“本义”回归的重视。“须见圣人本意,方可学《》”。还说:“只要虚其心以求其意,不要执己见读。其他书亦然。”。认为只有先理解《周易》“本义”,方能领悟《周易》之妙用。可以说致力于恢复《周易》“本义”正是朱熹易学最重要的内容。然观后世对朱熹易学的关注与学术争论,则大都未出将其套人“义理”或“象数”之论,或曰其为“义理”派,或曰其为“象数”派,或曰其杂糅二派,混为一家。却对朱熹自己所甚为自负的,认为是自己与其他诸儒皆不同的,对《周易》“本义”的发现或视而不见,或轻描淡写的以为朱熹所说的《》“本义”就是占筮,这不能不说是朱子研究中的一大憾事。
       一、《周易》“本义”解读之层次
       观朱熹《》类谈论,他所理解的《周易》“本义”包含有深浅不同的两个层次,一个是“精”,一个是“蕴”。在解释周敦颐的《通书》时,他说:“《通书》言‘圣人之精,画卦以示;圣人之蕴,因卦以发。’精是圣人本意,蕴是旁边带来道理……‘《》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四象生八卦以上,便是圣人本意底。如《彖辞》、《文言》、《系辞》,皆是因而发底,不可一例看。”在这段话中,朱熹借用周敦颐的“精”、“蕴”概念,将《周易》本义界定为两个层次,一是“四象生八卦以上”,他在此将之称为是“圣人本意”,也就是周敦颐所说的“圣人之精”,是通过画卦表现,但是深藏于画卦之内的。一个是“《彖辞》、《文言》、《系辞》”,是对前一个层次的发用和具体解读,也就是周敦颐所说的“圣人之蕴”。这样说大概不是很清楚,我们可以用他的另一段话与此相发明,朱熹说:“看《》,须是看它未画卦爻以前是怎生模样,却就这里看他许多卦爻象数,非是杜撰,都是自然如此。未画之前,在《》只是浑然一理,在人只是湛然一心,都未有一物在,便是寂然不动,喜怒哀乐未发之中也,忽然在这至虚至静之中有个象,方发出许多象数、吉凶、道理来,所以灵,所以说洁净精微之谓易,易只是个洁净精微,若是如今人说得恁地拖泥带水,有甚理会处。”如果把这段话和前一段参照着来看的话,则会马上理解朱熹所看到的两个层次,“精”就是《》本身所蕴含的“浑然之理”,“蕴”就是后来人所阐释之“理”。虽同名为“理”,但理理不同。朱熹在谈到这个问题时,往往将后者称为“道理”以区分。这前一个“混然之理”其实就是朱熹理学中那个总括万物的总的“理”,也就是“理一分殊”中的“理一”,而后一个“理”或者说“道理”则正是“理一分殊”中的“分殊”,是散于万物之中,万物所各具的那个具有特殊性的“一理”。在《周易》这本书中,一方面,它潜藏了世界是由“理一”而“分殊”所形成这样一个“大道理”。同时,又由于后人的一己阐释,使得《周易》之为书又有各个阐释人自己的一个道理在里面,这个“道理”在表现形式上就是《周易》经传文本部分的文本“本意”。要对《周易》进行正确的解读,领略其中的奥秘,则必须区分《周易》“本义”的这两个层次。
       这个道理并不是太好说清,朱熹自己也深深的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曾经说:“而今思之,只好不说。只做放那里,信也得,不信也得,无许多力气分疏。”语气之中多有无奈。但实际上,终其一生,朱熹都没有放弃将《周易》“精”和“蕴”两个层次的“本义”说清楚的努力。
       二、《周易》“本义”解读之方法
       寻找一个对《周易》“本义”进行分疏并说明的好方法虽然并不容易,但朱熹认为自己还是找到了,这就是对“四圣易”的区分解读及对“占筮之法”的借用。在他的语录中有大量强调区分解读“四圣易”以及《》本占筮之书的记录。大家随便翻看《朱子语类》卷六十五到卷七十三,可以得到大量相关的资料,这里我们就不再对此进行列举证实。其实,无论是“四圣作易”之说,还是《周易》为卜筮之书的说法,都不是朱熹第一个提出的,这些说法可以说都是由来已久。
       早在汉朝就有的《前汉书·艺文志》云:“《》日:伏羲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
       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汉朝以后,人们又逐渐认定文王重卦,周公作爻词,这样虽仍是“世历三古”,但人已是四圣了,于是就又有了“四圣作易”的说法。这种说法虽然缺乏具体考证,在某种程度上带有传说的性质,但对后世影响很大。
       而关于《周易》本为卜筮之书的观点也一样源远流长,《系辞传》云:“《》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将“占卜”看作《周易》四道之一。同时,在实际的历史进程中,无论是官方还是和民间学派都曾把《》当作占筮用书。历代也均立有占卜机构,例如西汉有太卜令,为太常属官,东汉太卜令并人太史令。隋唐在太常寺下设太卜署,其长官称太卜令。这些卜官都以《》作为重要的占测用书,而民间以《周易》为占卜之书就更不用说了,即使今天,我们依然在街头巷尾可以看到这种历史流风。
       从历史考证学的角度来看,“四圣作易说”几乎没有任何可靠根据。朱熹之前,人们却又恰恰是从根本没有根据的历史的角度,从《周易》作者的神圣性追溯的角度来看“四圣作易说”,因此,他们得到的仅仅是一个不真实、颇有神秘感的类似于历史真实性的虚假说法而已。但朱熹却在这种说法中看到了它隐含的《周易》成书非一时一人所做的思想,认识到《周易》中各个部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所以应该将其放入本初的历史环境之中进行区别解读,从解释学的角度来看,这无疑是很有价值和创建的。因此,虽然对“四圣易”,或者“三圣易”的成书过程早有人论及,但朱熹却创造性地在这种并不真实的历史追述中发现了解读《周易》的科学方法,他看重的不是“四圣作易”本身,甚至谁做了《周易》,这些都不是朱熹关心的重点,他关注的是——把《周易》中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内容放归到不同的历史时期解读,以正确理解《周易》文本的“本意”。
       他说:“今人读《》,当分为三等:伏羲自是伏羲之《》,文王自是文王之《》,孔子只是孔子之《》。”“须是将伏羲画底卦做一檬看,文王卦做一檬看,文王周公说底《彖》、《象》做一檬看,孔子说底做一檬看,王辅嗣、伊川说底各做一檬看。”“孔子之《》,非文王之《》;文王之《》,非伏羲之《》;伊川《易传》又自是程氏之《》也。故学者且依古《》次第,先读本爻,则自见本旨矣。”
       在这三段话中,朱熹所言基本是一个意思,就是把《周易》中不同人的说话择开来看,不要互相混淆,这样做,一是《周易》中的很多地方可能会比较好理解。因为不同时期不同人的思想,肯定会有一些差异,如果硬放在一起看的话,难免会有一些不好解读的地方,如果分开解读,则会更容易把握其真实意思。二是正确把握了文本本意的话,就可以避免因为非要把不同时期的文本拉在一起解释而造成生搬硬套、牵强附会的做法,以至离《周易》文本的“本意”越来越远。
       因此,将“四圣易”区分阅读,首先解决的是《周易》解读中回归文本本意的问题,也就是,这种方法首先解决的是回归“圣人之蕴”。在正确理解了“圣人之蕴”之后,才能更好的,不受干扰的去理解《周易》更深层的内涵——“圣人之精”。
       其实,在“四圣易”的区分过程中,一方面,凸显了《周易》不同部分不同的意蕴,有助学人准确把握《》文本本意,同时,这种区分凸显了《周易》另一方面的特点,就是从历史的源头来看,最初《周易》是为占筮而做的。如果仅仅是停留在“《》为占筮而作”上的话,区分“四圣易”所连带凸显出的这一《周易》特点,可以说是几乎没有任何学术价值的。然而朱熹于旧说之中,偏能发现闪光的思想。就如同在“四圣易”这一虚幻的历史构想中,看到分别解读《周易》不同历史时期文本的方法一样,在这一早已陈旧的“《》为占筮而作”的旧说中,朱熹以一种学者特有的学术敏感性把捉到了捕获“圣人之精”的途径:
       “故自伏羲而文王周公,虽自略而详,所谓占筮之用则一。盖即那占筮之中,而所以处置是事之理便在那里了。故其法若粗浅,而随人贤愚皆得其用。盖文王虽是有定象、有定辞,皆是虚说此个地头,合是如此处置,初不黏着物上,故一卦一爻足以包无穷之事,不可只以一事指定说。他里面也有指一事说处,如利建侯利用祭祀之类,其它皆不是指一事说,此所以见《》之为用,无所不该,无所不偏,但看人如何用之耳。到得夫子方始纯以理言,虽未必是羲文本意,而事上说理亦是如此,但不可便以夫子之说为文王之说。”
       在这段话中,朱熹谈到了“四圣易”的一致性,就是“占筮”之用。当然,与此同时他也不忘提醒学人不可因此“便以夫子之说为文王之说”,日常言谈不忘作为一个学者的学术严谨性。在强调《周易》“占筮”之用时,朱熹看到的是什么呢?“故其法若粗浅,而随人贤愚皆得其用”;“一卦一爻足以包无穷之事”;“《》之为用,无所不该,无所不犏”。这是第一层意思,占筮之法看起来似乎很粗俗浅薄,但是占卜之时千变万化,万事万物都可以用来决策,即《周易》为用,非常灵活,无论什么人,无论什么事,都可以包容进来。而为什么《周易》之为用能达到“无所不该,无所不犏”呢,这就进入了第二层意思,因为“盖即那占筮之中,而所以处置是事之理便在那里了。”《周易》本质上是一个“包含无限大理”之“理”在内的书。
       所以,朱熹又说:“据某解,一部《》,只是作卜筮之书。今人说得来太精了,更入粗不得。如某之说虽粗,然却入得精,精义皆在其中。若晓得某一人说,则晓得伏羲、文王之易,本是作如此用,元未有许多道理在,方不失《》之本意……”我们来参照他另一段话看:“文王之心,已自不如伏羲宽阔,急要说出来。孔子之心,不如文王之心宽大,又急要说出道理来。所以本意浸失,都不顾原初圣人画卦之意,只认个人自说一副当道理……”第一段话:为什么说的“精”反不如说的“粗”好?为什么没有“道理在”才不失《》之“本意”?第二段话:为什么因为“急要说出来”“急要说出道理来”,则本意浸失?这里很有禅宗一说就错的意味,圣人之意是不可以说的,任何一种“说”在解释的同时,也成为一种限制,如果这样“说”,则意味着无法那样“说”,所以到最后,各自说的都是自己的一副道理,而圣人画卦时所蕴含的无所不包的“本意”则越来越丧失了。由这段话,可以看出,朱熹体悟到“圣人之精”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包尽天下万理之理,而后来所有的解读都走向某种唯一的选择向度,从而越来越丧失《》之“本义”,“《》为卜筮而作,皆因吉凶以示训诫,故其言虽约,而所包甚广。夫子作传,亦略举一端,以见凡例而已。”包括文王、周公、孔子的上下篇及十翼在内,都是如此。
       可见,在“占筮”之用中,朱熹一方面由占筮的灵活性,悟到《周易》之用本应千变万化,“《》如一个镜相似,看甚物来,都能照得。”同时在追究思考为何《周易》之为用能如此千变万化时,体悟到了那种“一理分万理,成万事”的深切哲理韵味。而“理、事”问题又一直是整个
       宋学家关注的中心,当然也是朱熹自己本人一直思考的问题。作为一个成功的学者,他由之敏感到《周易》文本之“本意”之后另有的“圣人之精”是十分自然的。而这才是朱熹要真正强调,真正想要解释的东西。他说:“然伏羲当初,也只见太极下面有阴阳,便知是一生二,二又生四,四又生八,恁地推将去,做成这物事。想见伏羲做得这个成时,也大故地喜欢。目前不曾见个物事恁地齐整。”伏羲为何欢喜,因为于画卦中他体悟到了那自然流行之天理!“康节易数出于希夷,他在静中推见得天地万物之理如此,又与他数合,所以自乐。”邵雍为何乐?因其见得“天地万物之理”!朱熹为何知伏羲、邵雍之乐?因为他体悟到了“圣人本意”!
       所以我们看朱熹最重要的易学著作——《周易本义》,他的编排是按古《》顺序,将不同时期的《》文本放在了不同的地方,以使人区别解读。他的解释是最简略的,因为只有粗粗说过,才能最大限度地回归《》的意蕴。他处处强调占卜,因为只有通过占卜才能暗示出“圣人之精”,“圣人之本意”。
       三、《周易》“本义”解读之矛盾
       朱熹对《周易》“本义”两个深浅不同的层次划分直接把握住了《周易》的精魂,是十分科学和合理的。他借助区分解读“四圣易”和“占卜之法”对《周易》的两个层次进行解读,在《》学史上是第一次,也是相当有创建性的。然而,无论什么样的解读方法都是一种解读方法,它最终仍然是一种解读,既然是一种解读,那么它就逃不出解读中必然要面对的矛盾。借用本文开头朱熹的一个比喻来说,解读宛如一个灯笼,解读的越多,仿佛灯笼上添得骨子越多,反而障了灯笼的明路。可是,灯笼之所以是灯笼,就是要这些骨子支撑着,如果骨子尽去,则灯笼也就不成其为灯笼了。这种解读与保持原意之间的矛盾,就像灯笼上的骨子一样,是无法取消的。然而,这个矛盾也不是不可解决的,当问题无法取消时,则只有选择最佳的方案。朱熹在举灯笼的例子为自己《周易本义》之简略性作解释的同时,也一定意识到了这个所有的哲学工作者都会遇到的问题——“说不可说”的问题,尤其是“圣人之精”的部分,因为这一部分才是读《周易》真正要领会的“圣人之意”所在,而恰恰这一部分,它又是最“不可说”的,他说:“今人才说伏羲作《》,示人以天地造化之理,便非是,自家又如何知得伏羲意思!”因此,朱熹在具体解读中提出区分“四圣易”,并借“占筮之法”暗示“圣人本意”之后,他提出了“悟”的方法,也就是要靠自己逐渐体会。他在回答学生方叔问《本义》何专以卜筮为主时说:“且须熟读正文,莫看注解。盖古《》《彖》、《象》、《文言》各在一处,至王弼始合为一,后世诸儒遂不敢与移动。今难卒说,且须熟读正文,久当自悟。”
       然而,在强调“自悟”的同时,朱熹也许很快又意识到了另外一个危险,即“自悟”这深层的“圣人之精”,很容易滑向空谈“天理流行处”的泥坑。朱熹在这个时候一定是产生了深切的进退维谷的感觉,在一次跟朋友讨论《》时,他说:“《》非学者急务也。某平生也费了些精神理会《》与《》,然其得力则未若《语》、《孟》之多也。《》与《》中所得,似鸡肋焉。”所谓鸡肋者,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朱熹之所以会在致力于《周易》多年之后产生这样一种心态,很是值得玩味。体悟到“天理流行”的大智慧确实让人欣喜,然而对于普通学人来说,过于玄远的理论则极易空泛轻浮,倒不如《语》、《孟》让人有切实的下手做功夫处,来得踏实,也利于个人修养的提高。仅从此处断言朱子之意,也许过于武断,在《文公易说》中有一段话,也许有助于我们猜度朱子之意:“太极图立象尽意,剖析幽微,周子盖不得已而作也,观其手授之意。盖以为唯程子为能受之,程子之秘而不示,疑亦未有能受之者尔,夫既未能然识于言意之表,则道听途说,其弊必有甚焉(近年已颇觉有此弊也)。观其《答张闳中书》云:书虽未出,未尝不传,第患无受之者。及《东见绿》中论横渠‘清虚一大’之说,使人向别处走,不若且只道‘敬’,则其微意亦可见矣。若《西铭》则推人以知天,即近以明逮,于学者之用为尤切,非若此书详于天而略于人,有不可以骤而语者也。孔子雅言《》《》执《礼》,而于《》则鲜及焉,其意亦犹此耳。”这段话,朱熹以孔子鲜及《》的例子来说明了他的读书观,即对于学者来说,《西铭》之类书才属切务之书,因为这种书推人以知天,是由近而远,比较踏实,而《周易》、《太极图》等,因其“详于天而略于人,有不可以骤而语者”,比较难以一下子把握真意,容易走人道听途说,错误流布之路,或者流入空谈,“使人向别处走”,最后无论对学人还是学术,都是不利的,所以,《》对于一般学者来说,不属于急切攻读之内容。朱熹是有相当的学术预见性的,他在当时已经敏锐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踏实的修养之途,仅靠“悟”之道而倡导的一种理论,极易流入类似“禅宗”末流的小道之途,所以,朱熹此时在《周易》中体悟“圣人本意”正在那“天理流行处”后,也骤然意识到,《周易》之为书过于玄远,而准确体悟其玄远妙旨亦非一般学人可及,同时对此“本义”的“体悟”之途又极易走差。正因为此,在付诸了大量心血通究《》之“本义”之后,朱熹也象孔子鲜及《》一样,并不提倡学人花费过多的精力来穷究《》学。而是要求学者先从切实处人手,待到一定程度时,自然贯通,则学有根基,利于正道。
       结语:朱熹在易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的易学对后世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他在以“义理”解《》为唯一正宗的学术氛围之中,以没有偏见之心面对“象数”之学,体现了一个学者客观求实的为学态度。他的易学在客观上对中国易学两大流派的交流合融起了一定的作用,后世易学者多采用他这种一视同仁的态度,这一点无疑对于学术的发展来说是有利的。但是朱熹易学又实难归于“义理”或“象数”其中任何一家。观其对《周易》“本义”的这种理解和解读,其中不仅有传统易学中两派的痕迹,更有佛道思想的印迹。朱熹视域中的《周易》“本义”中之最高层次——“圣人之精”,本身与佛教的“本来面目”、“自性”等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他所感悟到的“理一分殊”之趣与佛教之密切关系就更不用说了,论者已自多矣。仅从他对《周易》“本义”的解读来看,已能很鲜明的感觉他那一种“万物为我所用”的态度,义理也好,象数也罢。佛也好,道也罢。只要是能帮自己说明问题,他是很少门户之见和学术歧视的,有用的一概统统拿来。有时想,后人的这种争执也许恰恰反映的就是一个普通人与旷世大儒的区别吧。或者正因为对朱熹的深切理解,所以在对易学流派做出最终权威性论断的《四库全书》中,朱熹易学没有被纳入任何一种历史既定的体系。
       但朱熹对“圣人本意”的一种回归,其实仍然是带有相当大的学术倾向性,是完全纳入在他的理学体系之中的一种回归。无论是对“本义”实质的理解,还是方法上的取舍,以及最后对《周易》的疏离,都是以一个理学家的观点在看,在取舍。这样说,并没有任何贬低和否定朱熹的意思,其实这正是学术不断发展的根源。最终的不变之“天理”也许是唯一的,但对此“理”的解读势必是多样和适时的,只有这样,此“理”才能不断被人理解接受,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的智慧也才能不断地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