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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集群中小企业融资的制约因素与完善对策
作者:谢启标

《东南学术》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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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集群发展的中小企业,其融资优势十分明显,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和充分的利用。基于此,本文从集群的视角探讨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制约因素,认为强化产业关联、不断提升集群中小企业竞争优势,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体系,培育和发展关系型信贷模式是进一步促进集群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行选择。
       关键词:产业集群;中小企业融资;关系型信贷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8)03—0093—06
       一、引言
       集群发展的中小企业与单个游离的中小企业相比,其融资优势十分明显,能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体说来,集群中小企业一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银企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减少银行的“逆向选择”行为,克服贷款企业的道德风险问题,从而降低银行信贷违约率,增强银行信贷倾向。二是中小企业在集群发展中,既要保留关键环节、提升关键能力,又要与自己生产活动相互关联的企业建立稳定密切的联系,通过产业的价值链联系和企业间技术传递的整合,实现企业间关系的高度合作与协同,这就有利于形成抵押物一级市场并相互提供担保,使中小企业获取抵押担保贷款。三是集群中小企业发展的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的支持,产业风险的可预测性,有助于银行降低监督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从而部分地修正成本、风险与收益的偏离关系。事实上,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正是一种既可以促进中小企业自身发展,又可以缓解其融资难问题的一种很好运作方式。然而,现实生活中这些融资优势并没有在我国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区域得到很好的发挥与充分的利用,融资难问题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基于此,本文拟从集群视角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制约因素和完善对策作粗浅探讨,以期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目前我国集群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中小企业集群的自我筹资能力较弱,融资优势尚未形成
       中小企业集群是介于纯市场组织与纯企业组织之间的一种中间组织,这种组织既克服了由单个企业规模扩张而产生的企业内部组织层级过多、信息传递缓慢、决策过程繁琐、市场反应迟钝和管理成本过高等规模不经济,又可以降低由不确定性大、交易频率小等产业的纯市场制缺陷而引起的交易费用,因此,它是一种比市场稳定,比企业灵活,具有能在效率和适应性方面创造竞争优势的组织形式。这种竞争优势的发挥程度不仅依赖于中小企业间的专业化与分工协作,更依赖于产业集群内企业间联系的紧密程度。然而,我国目前中小企业集群内企业间的密切协作还有待加强,单个企业的独立意识过强,较多地重视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及本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间的联系仅仅简单地停留在货物或原材料赊销或赊购上。而对于集群组织倡导的“共享才能共存,共存才能共同发展”合作理念关心不够,以至于缺少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看不到生产价值链上某一环节的繁荣发展会产生整个产业链条的乘数放大效应,看不到集群互动带来的积极效应。在融资方面,企业间的这种松散联系,则表现为企业间大规模有意识的发展集群融资的合作文化氛围相对缺乏,民间借贷也不成规模,互助担保也只是几家企业的简单合作,担保数额极其有限,尚不能形成规模,从而中小企业集群的融资优势无法得以充分发挥。
       (二)中小企业集群区域的银企互动关系有待加强
       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借贷关系和信用关系。这种关系是以签订契约为前提,以履约为保证,任何一方出现失信行为,都可能导致整个信用链条的失灵。我国由于受旧的经营观念和实际垄断体制的影响,银行机构争抢优质企业、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及各种指标来确定企业与银行的信贷关系依旧十分突出,资金投放趋向“贷大、贷垄断”,即大企业、大项目、大城市和垄断性行业。而对于中小企业客户的信贷需求则习惯于坐等上门,主动的信息沟通意识较差,“当铺银行”现象严重,以至于造成一方面是银行出现“相对资本富余”,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不能获得稀缺的发展资金,由市场结构和信息问题导致的市场失灵效应被进一步放大。实际上,在中小企业集群区域内,无论从空间还是从信息搜寻来看,银行与企业间的沟通优势是区域外中小企业无法比拟的,何况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企业特别是大型优质企业正在逐步摆脱对银行信贷的依赖,这就要求银行必须变革盈利模式,加强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市场开拓。当然,中小企业也要主动宣传集群融资优势,诸如集群内企业逃废债务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性较小,中小企业集群信贷会给银行带来规模经济等。因此,只有银企双方合作的基础不断巩固,集群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才能有效解决。
       (三)集群区域的中小商业银行发展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
       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是天生的合作伙伴。我国由于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机构风险自我约束较差,金融监管手段受技术水平制约等实际情况,为了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政府金融监管政策比较严格,对于民营中小银行的设立有诸多的准入政策限制,发展极其缓慢。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本应以中小企业相匹配,但目前其服务市场定位不清,在银行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贷款图大贪强,不愿与中小企业打交道,加上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依然存在,使其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同时中小企业的信用偏好,即愿意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结算,也使金融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出现错位,导致中小企业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民间金融(包括私人借贷、私人钱庄、互助基金会等各种民间金融中介机构的信用活动)本是中小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尤其在创业阶段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民间金融是非法的,属于国家限制、打击和取缔之列,使这一最原始的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集群区域无法发挥作用,充裕的民间资本也得不到充分利用。另外,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坚强后盾的信用担保机构,在各级政府的充分重视和积极行动下,这几年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机制不完善,担保形式简单、担保资金规模小,担保风险控制乏力等,从而集群区域的多方面融资优势无法得以充分体现。
       (四)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缺乏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小型资本市场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将资本市场缩小化为股票交易所,只有上海和深圳两个“正规”资本市场,规模过小,即使深圳证交所在2004年设立了中小企业板,上市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也与主板完全相同,导致大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被排斥在资本市场之外。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结构扭曲、层次简单,股票成为几乎惟一的投资工具。由于交易品种过于稀少,一方面相对充裕的社会资金只能面对极其有限的投资渠道,使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严重阻塞,另一方面大量需要资金的企业也无法进入资本市场以适合自己的方式筹集资金。而国外的实践表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集群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以美国为例,其资本市场包含了全国性证交所、地方性证交所、第三市场(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第四市场(大
       机构和投资家直接交易的市场)、纳斯达克全国市场、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小额股票挂牌系统、粉红单市场等多个层次,其中后三个层次的市场是专门为中小企业的资本交易提供服务的,入市标准也逐层降低,在最低层的粉红单市场,企业原则上不需要任何条件即可上市。因此,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缺乏使集群中小企业过分依赖商业银行贷款,直接融资的比较优势无法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思考
       (一)强化产业关联,不断提升集群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
       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优势来源于一群互相联系在一起的企业,这些企业之间并不只是地理上的互相接近,更为关键的是在产业上形成关联性。这种关联性指的是它们处于相同或是相近的产业链上,具有前向、后向、横向的产业联系。这种联系对集群竞争优势的产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即:有这种产业关联,则处于此集群内的企业就会获得非集群的企业所没有的竞争优势;而没有这种产业上的关联,那么,处于此集群内的企业,就没有因关联集群而产生的竞争优势。因此,为使产业集群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效应得以充分有效发挥,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产业关联。
       1.加强集群内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和中介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目前,我国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分散独立,“小而全”状况使合作程度偏低,缺乏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机制,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缺乏合作,生产效率低下,没有建立起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联合生产网络,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互动良性发展的中心卫星工厂制度也推广不够,这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产业集群对中小企业融资效应的发挥。因此,集群内企业之间要加强专业化与分工,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咨询机构等中介组织的亲密合作,政府也要制定适当的产业指导计划,使现有或新建的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相辅相成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同时,各类产业的重点企业(大型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应担当起产业发展的“龙头”,强化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各中小企业要正视市场竞争的严峻性,主动担当配角,改变“宁当鸡头、不做凤尾”和追求自创品牌、独立经营、不愿当配角的观念,促进大、中、小型企业分工协作关系的形成。
       2.整合产业“价值链”,营造企业间的协同创新网络。中小企业集群是价值链整合的产物,产业价值链一经形成,它就具有一种自我强化的内在机制促使其进一步的成长,并使该产业价值链内的单个企业竞争力增强。但是,现有产业集群内有些同类企业是靠政府行政命令聚集在一起,企业间关联度低,难以形成依靠各自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相链接起来的关联性网络结构。因此,改进和完善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就必须在产业集群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增强产业聚集能力,选择关联度高、价值链整合效应强的产业进行优先扶持,并注重原材料、零部件及各种包装储运方面的整体配合的一贯性。同时,处于集群之中的企业要积极建立学习机制,充分利用协同的四种形式,即资源或业务行为共享、营销与研发的扩散效应、企业相似性和企业形象共享,不断地参与集群的发展,强化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更多的共同行动,从而扩大集群效应,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二)深化金融改革,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体系
       1.加快集群区域民营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我国目前虽已形成国有商业银行为主,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并存的金融服务体系,但是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专业性银行还是寥寥无几,因此,应通过金融深化为集群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特别是应考虑放宽金融市场准入限制,在国家金融体系和传统民间金融之间,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特别是民营银行。由于民营银行的金融实力与中小企业相当,具有产权明晰、管理层次少、机制灵活、决策程序简单、运行成本较低、比较适合个体私营企业融资需求的特质,因而有较强的生命力和自我约束力。同时,建立在产业集群内或专业市场周围的民营银行,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本集群内的中小企业,易于全面、及时掌握市场、客户等方面的信息,有利于降低监督管理成本,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合理匹配。事实上,在中小企业集群区域发展民营银行已有成功经验可资借鉴,如浙江台州地区的“银座”、“泰隆”等城市信用社,它们由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出资,专门为集群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由于这些机构扎根基层,与民营经济在产权设置、运作方式等方面具有相似性,对中小企业有着天生的亲和力,能够低成本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迎合大量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其发展势头良好,而且效率很高,坏帐率低。
       同时,在中小企业集群区域还要建立和发展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租赁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着特殊的作用和优势,相对于银行贷款,租赁对担保要求比较简单,租金的支付方式比较灵活,可以依据承租人具体经营状况进行选择,因此,中小企业通过租赁融资相对容易。实际上,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也是一种有效拓宽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渠道的途径之一,并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由于在集群内建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是专为中小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的专业机构,因此,这类融资租赁公司的进入门槛应比普通金融租赁公司门槛低,而且现代租赁业的安全性和多功能性,有利于实现租赁各方的“双赢”。
       2.健全和完善集群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近几年,我国积极构建以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政策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龙头,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体,担保、再担保机构协作配套,运作规范,能够有效分担金融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但从实效上看,银行、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关系还停留在浅层次的相互需要和支持上,成效还有待提高。为进一步促进集群中小企业融资,应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建立权威的、专门的资信评估机构,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以企业、银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等集群各参与实体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中小企业集群征信系统,健全信用监督体系,有效降低银行的信息成本,为强化企业诚实守信提供外在硬约束;建立健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以及银行风险联动机制,实现担保机构、贷款银行风险共担,建立信用投资风险基金和担保基金,以进一步分散风险。
       同时,政府还应扶持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引导组建各种盈利或非盈利性的行业组织,行业组织要在中小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担保等方面发挥作用。如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建立自助性的股份制“信用工会”,该工会利用成员企业缴纳的股本金作贷款抵押,以满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加快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完善和深化中小企业集群信用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市场运作效率。
       3.加快设立中小企业集群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深圳证交所虽然设立了中小企业板,但产业集群内能直接融资的企业毕竟是少数,中小企业板乃至创业板只能部分地解决高风险、高回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难以成为上千万家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因此,地方政府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具体实际情况,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中小企业集群区域内
       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基金的初始资金来源可从三个方面筹措:首先是地方财政资金;第二是出售国有中小企业的收入(尤其是土地使用权收入);第三是从集群内所有中小企业的营业收入提取一定比例。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均由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基金管理公司(由政府部门组建)掌握,通过基金直接投资支持一部分有前途的中小企业发展。对于一些产品有市场销路,特别是有出口定单、生产技术先进、管理运作良好的企业,产业基金要积极支持,根据本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对有前景的企业进行资助,使它们尽早扩大生产,抓住市场机遇,快速发展壮大;对于生产工艺落后、急需进行企业技改的许多家庭作坊式企业,要积极帮助企业申请科技创新基金,促使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于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特征的高科技企业,要积极利用政府的财政和风险投资基金对其进行投资或给予企业专项补贴,支持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小企业集群的科技含量。
       (三)密切银企关系,培育和发展关系型信贷模式
       1.关系型信贷及其优势。关系型信贷是指银行通过多年信贷交易逐渐获得客户企业的大量内部信息,以银行对企业的密切监控和合约的灵活性为特征,是银企之间的一种长期合作行为。相对于其他贷款技术,关系型信贷有以下独特的优势:一是银行的贷款决策主要基于通过长期和多种渠道的接触所积累的关于借款企业及企业主的相关信息而做出。这些信息不仅涉及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还包括关于企业行为、信誉和业主品行等根本无法在财务报表上获得的“软信息”,而且这种“软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替代财务数据等硬信息,部分弥补中小企业因无力提供合格财务信息和抵押品所产生的信贷缺口,从而改善其不利的信贷条件。二是在关系型信贷模式下,银行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加强,由此能减少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改善中小企业贷款的可得性和贷款条件,有利于满足中小企业尤其是长期贷款人的资金需求,并扩大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三是关系型融资下,银行会积极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报告与财务管理制度,协助企业做好资本管理,敦促中小企业减少管理的人为性影响,建立科学的管理系统,并帮助企业进行财务预警,化解财务危机。
       2.集群中小企业融资实施关系型信贷模式的可行性。关系型信贷所依托的关系实质上是银行与企业的一种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它不拘泥于企业的财务信息和抵押担保,因而比较适合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中小企业的贷款可得性也会增加。一方面,集群内中小企业在日常交际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以亲属、朋友和同事为联结点的庞大的关系网络,关系网内会形成大家共同遵守的潜规则,这种潜规则对关系网内的每个人都具有强大的约束力。这种社会关系网既是对信用缺失的一种弥补,也是银企之间发展关系型借贷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在关系型信贷模式下,集群内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多次合作有助于信息对称。通过多次合作和多种渠道搜集信息,银行对企业信贷的数目、时间长短以及贷款的季节性都比较了解,而且每笔贷款的数目受到限制,使企业逃避债务的可能性减少,即使发生违约行为,也比较容易控制损失。另外,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具有贷款金额小、需求急、需求频繁等特点,由于企业和银行的合作是多次重复的,在这一系列博弈中,它们必须遵守信用,避免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降低贷款风险。
       3.推行关系型信贷的几点建议。一是实行主办银行制。关系型信贷要求银行对企业及企业主了解比较充分,即银企之间保持长期、密切的业务关系。研究表明,银行和企业间关系密切程度的指标包括:银行提供存、贷款等服务时间的长短、银行提供账户管理等一揽子服务、银行和企业相互控制程度等。银行和企业关系密切,则提供的贷款利率低,对抵押物的要求也少,受利率波动周期影响也较小,并且小企业也乐意和他们的银行保持长期稳固的关系。由于我国的主办银行制度近年才开始试行,银行的发展战略和贷款倾向不明朗,使得中小企业无从了解银行信贷政策偏好,因此,主办银行应根据本地区产业集群发展情况,按一定的基准条件,为集群中小企业提供稳定的金融支持,并加大宣传,使主办银行制为广大中小企业所接受。二是培养集群中小企业的信用文化。关系型信贷的基础在于银行和企业间的了解和信任,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信用文化已深入人心,信用如商品已渗透于社会经济的各方面。为此,我们要积极引导人们的“地缘”理念,倡导人们在社会交往和企业交易中重视承诺,严守承诺,逐步建立诚信的文化氛围和行为准则,使集群企业充分认识到信用不仅是美德,更是财富。同时,要在集群区域倡导风险、信任与合作,建立相互制约机制,繁荣和发展中小企业。三是不断提高银行信贷人员的素质。实施关系型信贷,信贷人员是关键,他不但要熟悉硬信息,而且能挖掘软信息,并且具备综合两种信息的能力。因此,我们在建立信贷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同时,不仅要加强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的培养,更要注重对产业集群和产业的研究,分析预测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以促进银企之间的长期稳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