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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生态产业系统的支撑体系研究
作者:董 岚 梁铁中

《东南学术》 2008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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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生态产业系统的出现成为解决经济高速发展而带来的诸多环境和生态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其理论基础——产撑下,才能得以实现。从这一角度出发,本文分成三部分。首先,对生态产业系统发展的背景作了简要的介绍;其次,阐述了生态产业系统的内涵及其理论基础;最后,从法律、政策、技术以及文化四个方面构建了生态产业系统的支撑体系。
       关键词:生态产业系统,支撑体系。产业生态学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12008)01—0127—06
       经过了漫长的农业文明时代,人类进入现代工业文明时代。以工业革命为标志的工业文明在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人口的大量增长、资源需求的增加和过度开采,导致能源危机、资源破坏和生态环境退化等问题,从而制约了经济发展,并导致了人类与自然、生态与经济的不协调现象。
       因此,寻求一种既有利于生态环境、又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的产业模式,显得尤为重要。在这种情形下,生态产业系统的出现及发展顺应了经济发展的时代大潮,它所提出和建立的新的生态文化不仅引导了社会文化的发展方向,从而保证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成功实施。
       一、生态产业系统及产业生态学
       (一)生态产业系统
       Allenby和Cooper曾经说过,经济系统与其支撑的生物、化学和物理的系统是难以分开的;但是,我们没能充分认识和接受这一观点,采取相应的行动以避免环境恶化。根据两位学者的观点,生态产业系统是解决环境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生态产业系统是在生态承载力范围内建立起来,并具有高效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这种系统不仅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一样,服从市场经济规律,而且也服从自然生态规律。系统内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产业在系统内部分别担任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的角色,并通过横向耦合、纵向闭合和网络整合以实现闭环的物质和能量循环,以实现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及保护、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以及社会的公平与和谐的总体目标。
       依托于一定区域构建起来的产业系统同时也是一个人工的生态系统,具有生态系统的全部特征,是各个产业与周围的居民及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的网络结构,是人类对自然环境适应、加工、改造而建设起来的特殊的人工生态系统。生态产业的系统要素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和环保产业,系统的环境因素除了自然资源环境外,还包括了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生态产业系统的诸要素在系统环境里生产、消费和还原,实现系统信息交流、能量转换、价值增减和物质代谢,构建起一个内在联系的自组织系统。
       生态产业系统最早由Froschand & Gallopoulos在《制造业的战略》一文中提出的。四他们的定义是建立在生命周期或工业代谢分析的基础上的。
       (二)生态产业系统的理论基础一产业生态学
       产业生态学(Industrial Ecalogy)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的科技文献中,但真正深入地被研究并得以发展是在90年代,是由工程学、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等交又构成的一个崭新的学科,虽然很年轻,但已在学术界和产业界得到广泛的研究与运用。普遍认为,产业生态学的萌发阶段开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当时生态学蓬勃发展,人们产生了能否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按照其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规律重构工业系统的想法。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政府通产省的工业机构咨询委员会开展了前瞻性研究,提出了应以生态学的观点重新审视现有的产业体系和应在“生态环境”中发展经济的观念。1972年5月,该小组发表了题为“产业生态学:生态学引入产业政策的引论”的报告。1983年,比利时的政治研究与信息中心出版了《比利时生态系统:产业生态学研究》专著,书中反映了6位学者对工业系统存在问题的思考。他们认为,工业社会是一个由生产力、流通与消费、它所用的原料与能源以及所产生的废物等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运用生态学的原理与方法研究现代工业社会运行机制。
       1989年9月,Frosch和Gallopoulos发表了题为《制造业的战略》一文,提出了工业生态学的概念,认为工业系统应该向自然生态系统学习,并可以建立类似自然生态系统的工业生态系统。这被认为是工业生态学的诞生阶段。
       工业生态学的蓬勃发展阶段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表现在各种与工业生态学相关的组织、杂志、会议纷纷出现,许多大学开设了工业生态学课程,各种与工业生态学相关的文章、专著不断出现等。自1989年以来,很多的学者都对该领域进行了研究,包括Allenby(1992),Patel(1992),Hawken(1993),Lowe(1993),Tibbs(1993)and Ehrenfeld(1994)。
       产业生态系统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高效利用资源模式,因此它的最高目标就是实现“无废”产生的封闭的物质循环体系。自然物质循环过程中的“资源”与“废物”是两个相对的概念,一种过程的“废物”可以是另一过程的“资源”,因此,它是一个闭合的物质循环系统,通过不同的有机体实现其“废物”与“资源”的交换。
       产业生态追求的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化模式,而非不断地改善产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除非生产过程和产业系统的物质循环是封闭的,否则作为整体的工业系统发展将是不可持续的”。要实现产业活动的无废物质循环,这就要求重新思考传统的发展模式,提出工业社会转型的要求,从而形成产业生态追求的第二个目标,实现发展观范式的转变。从根本上讲,现代产业活动是在工业革命以来所形成的发展观范式主导下的发展模式:以追求经济效率为最高目标,产业过程中的废弃物被允许并担负较低的处理成本,过分估计技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等。单纯追求经济效率不能有效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与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往往创造出新的问题,“技术不可能单独实现我们展望的目标,它必须存在于特定的社会系统中才能推动接近目标”,而“要实施产业生态,走向可持续发展目标将涉及到重大而艰难的文化、宗教和政治与社会变革”。
       由此可见,生态产业系统的发展已经突破了传统的技术领域而走向广阔的社会范畴。只有通过法律、政策、技术以及文化领域的共同支持,才有可能保证产业构建与发展的良好环境,从而真正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生态产业系统的支撑体系
       (一)生态产业系统的法律支撑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制定了“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战略方针,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4部环境法律,8部资源管理法律,20多项环境资源管理行政法规,260多项环境标准,初步形成了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框架。
       197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之后相继颁布
       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其中的许多法律法规体现了预防为主的生态产业的实施原则。随着我国对循环经济认识的逐步加深,有关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应当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全国人大分别于2002年6月29日和2002年10月28日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月10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发展规划》,对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发展目标。2004年《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制定,是我国生态产业立法方面的一个良好开端。更值得一提的是,贵阳市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了全国第一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综合性法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填补了我国在生态产业地方立法上的空白。在这方面还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制定《推进循环经济基本法》,在该法统领下建立生态产业系统综合法。
       但是,与西方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和不完善,许多政策法律法规不适应生态系统保护的需要,许多必要的生态保护单行法律尚未制定和颁布,如在野生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没有相应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由于立法思想上的偏差,在法律中表现为重环境污染的单项防治而轻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保护,重资源的经济效益而轻资源的生态效益,现行环境资源法律大都忽视生态功能保护,缺乏关于生态功能保护的具体制度与措施。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对生态系统保护不力。环保部门是对环境保护进行统一监管的部门,生态系统保护作为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由其统一监督管理,但现行一些涉及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大多没有明确这一管理分工,没有赋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任何管理职责。由于管理体制不慎,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有关生态保护管理的行政职责被分解到各有关行政部门,相互交叉过多,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等。同时,我国环境法律重视类立法和对环境各要素的监管,但忽视或缺少对生态系统的有机整体和关联性,不能很好的将生态系统的各要素有机统一的管理局面,如不能尽快加以改变,将很难遏制整体生态系统状况依旧恶化的局面。当前,我国的生态状况警示我们,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必须进行系统的管理,生态系统思想指导下的环境立法,是生态产业系统立法的模式变革,是统一构建生态产业系统综合法的必然趋势。
       1.生态产业系统的综合法律。发展生态产业涉及到社会、经济、环境各个方面,需要建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制定必要的生态产业系统的综合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全国人大已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这是我国推行循环经济在法律方面的一个良好开端。但还不够,还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规。另外,循环经济要实现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还需要建立整套绿色保障制度,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责任,鼓励企业和公众为发展循环经济做出努力。
       2.生态产业系统的专项法律法规。(1)在生态农业相关法律方面。在以自然资源保护和防治污染为基础的,以环境标准为技术规范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基础上制定扶持和保护生态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非常必要。(2)在生态工业相关法律方面。生态工业的法律保障将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生产过程中对原辅材料、能源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则是在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的回收再生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完善。(3)在生态服务业相关法律方面。对于信息服务产业的生态化而言,信息及其传递的有效管理将将成为重中之重。对于生态信息服务业的有关管理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因特网上信息管理法律法规将成为对生态信息服务业规范和有效管理的重要的法律武器。对于生态物流业来说,生态物流业的包装废弃物和运输载体的废弃是其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主要原因,对于前者的控制,可以通过制订有关生态物流业的包装废弃物管理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材料的选择、重复利用的可能以及处理的难易等多方限制,实现环境破坏程度的最低;后者则通过大型废弃物回收法律法规的制定,对其回收和再利用进行强制行管理。并通过尾气排放标准的限制、能源综合利用法律法规等对生态物流业进行全面的法律保障与支持。除此之外,鉴于光污染对环境的破坏较大,也应拟定相关的专项法规。(4)在产业链接相关法律方面。生态产业在系统内以及在区域乃至全社会层次上的链接方面,《环境保护法》缺乏专门的规定。虽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并对包装物和农用薄膜的回收利用问题进行规定,但在其他废物的循环利用方面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产业之间通过链网实现废弃物利用来说,回收的顺利实现非常重要。在这个方面,生产者把中介组织回收来的废旧电子产品委托给专业公司拆解回用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和细则,都还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产业间能源的利用方面规定也十分欠缺。例如,关于再生水利用的有关法律规定。2002年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9条、第10条、第13条、第16条、第35条虽然规定了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废物综合利用问题,但这些规定基本上是围绕企业的清洁生产而展开的,所以其附带的区域层次上的循环经济效果只是辅助性的和不系统的。在产业的生态化建设和生态产业园区的建设问题上,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服务业间物质的良性循环和能量的梯级利用,也没有相应的明确规定。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规加以系统和明确。
       3.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自然生态系统与人类经济系统是一个整体,互相影响、互相联系,在立法方面除了重视对生态产业的扶持法律法规的制定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生态产业系统的政策支撑
       生态问题从其实质上讲,并不只是单纯的生态领域的问题,而是涉及社会各个领域的问题,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目前,我国已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绿色GDP指标已成为考核各级政府绩效的主要指标。国家制定和出台的一系列环保法律和法规及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部门规章,这是将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产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措施。生态产业系统的法律体系框架的初步形成,对于促进生态产业的发展而言,是很大的进步。但是,在现实的执行中,由于生态立法体系的不完善和一些政策法规不适应生态系统保护的需要,以及政府的一些执法部门存在经济利益驱使、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使执法力度、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导致执法效果不明显等状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生态环境法律和政策,是提高执政党执政能力和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保持党和政府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政治权威的重要任务,也是生态产业系统的政治支持。从生态政治的角度看,政府的政策支持建设主要包括:1.建立正确的生态思想,制订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战略,拟定规划,明确目标,确定重点,积极推进,生态决策参与综合决策,加大解决生态问题的决策和管理力度,集中力量推行生态治
       理工程。2.政府加强在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产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之间,不同地方之间发挥环境保护的组织和协调作用职能。3.政府依法制订生态产业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运用政策措施对微观的经济主体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引导,强化规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力度。4.政府加强保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环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和执行,强化发挥环境监督管理作用,加大生态产业的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5.搞好生态产业保护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学技术推广等社会服务活动,提高全民建设生态环境的科技水平,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通过各种研究和实践活动,为生态文明建设出谋划策,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足够的智力支持。6.在全社会广泛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人们的生态意识,形成浓郁的生态文化氛围,培育良好的生态道德,增强保护生态的责任意识,保护和建设生态要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党的意识形态机构特别是各种媒体,应进一步拓展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的传播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为生态道德实践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7.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倡导全球人民共同建设生态文明。
       从生态经济的角度看,政府对生态产业的政策支持是工作重点。政府是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我国的市场体制不健全,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功能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因而政府应充分运用政策调控,规范循环经济,保障可持续发展。通过针对科学的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产业规模,加强技术渗透,建立合理的产业布局。加强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对于实施生态化的企业进行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并为其融资拓宽渠道。建立各种有利于渗透产业发展的制度,从生产、消费、环境标志以及认证等多方面对不同主体的行为进行有效调控。可见,通过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以及有关制度的协同配合,政府将能实现对生态产业有力的宏观调控。
       (三)生态产业系统的技术支撑
       加快促进生态产业系统发展的技术支撑主要包括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以及清洁生产技术。环境无害化技术(或称为环境友好技术)是支撑生态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环境无害化技术的特征是污染排放量少,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更多地回收废物和产品,并以环境可接受的方式处置残余的废弃物。
       1.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技术是用来消除污染物质的技术,通过建设废弃物净化装置来实现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净化处理。其特点是不改变既有生产系统或工艺程序,只是在生产过程的末端通过净化废弃物实现的污染控制和污染治理技术,包括汽车尾气控制和煤烟脱硫等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污染防治技术、填理和焚烧等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等。
       2.废物利用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是用来进行废弃物再利用技术,通过这些技术实现产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世界著名的生态工业倡导者、加拿大DALHOUSIE大学资源与环境研究院院长库泰说:“什么叫废物?废物其实就是资源放错了位置或未合理使用,也就是在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放置了错误的资源数量”。依照生态产业理念,垃圾只不过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所有的废弃物都可以找到它的有效用途,因此废物利用技术是生态产业的重要技术载体。目前,比较重要的废物利用技术有:废纸加工再生技术、废玻璃加工再生技术、废塑料转化为汽油和柴油技术、有机垃圾制成复合肥料技术、废电池等有害废物回收利用技术等。
       3.清洁生产技术。这是用来进行无废少废生产的技术,通过这些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废弃物排放最小化。清洁生产技术在环境无害化技术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因为该技术体现了源头控制的思想,而污染治理技术和废物利用技术都属末端处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包括:清洁的生产和清洁的产品两方面的内容,即不仅要实现生产过程的无污染或少污染(如用干净能源代替肮脏能源),而且生产出来的产品在使用和报废处理过程中也不会对环境造成损害(如对损害臭氧层的氟里昂的替代)。
       (四)生态产业系统的文化支撑
       除了法律约束、政府调控、市场规范之外,生态产业的发展还有赖于主体的自我调控和规范,即通过全民环境教育提高环境意识,建立以生态道德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为核心的生态文化,通过将这种意识融入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促进生态产业的进行。在生态产业系统的构建过程中,文化不仅是系统环境的重要组成,也指明了生态系统的构建境界——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相处所应该具有的世界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在环境意识、环境价值和环境道德三方面共同构建起一种有利于生态产业发展的和谐的生态文化氛围。
       纵观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人类在认识自身与自然关系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天人统一观的阶段、天人对立观阶段以及天人和谐观阶段。第一种状态是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具有朴素的和谐关系,在此状态下,人类向自然环境进行索取的同时,基本上并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与之相对应的是人类的农业社会;第二种状态是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出现尖锐的对立关系,人类不考虑环境自身的生态平衡,无节制地向自然环境索取,导致破坏环境,同时自然环境也反过来“报复”人类,与之相连的是人类的工业社会;第三状态是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具有自觉的和谐关系,一方面人类运用高科技向自然环境索取财富,另一方面又有意识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这是人类的后工业社会时期。
       生态文化不是一种局部的社会经济现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态环境”、“生态产业”概念,也不是一般说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概念,而是相对于农业文化、工业文化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它是人类文化形态的一次大飞跃,是比工业文明更进步、更高级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是指人类能够自觉地把一切社会经济矛盾运动都纳入地球生物圈系统的良性循环运动。它的本质要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双重和谐的目标,进而实现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生态文化表达了保护环境、优化生态与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统一性,表达了人类社会经济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一致性,揭示了工业文明转型的演进方向,符合人类社会的根木利益,是一个既科学又有广泛认同的概念。因此,从发展趋势上讲,生态文明将逐渐成为21世纪的主流社会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