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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基于模糊层次法的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摘要)
作者:蔡小慎 刘雅静

《东南学术》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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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主体功能缺位、组成单一,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指标体系以及评估方法单一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工作发展的瓶颈。因此,本文通过分析现有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体系的不足,对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体系做了尝试性的探索,采用专家咨询法选取评估指标,构建出一个包括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和结果层在内的培训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及模糊评估法确定了各个指标的权重,设计出培训效果评估流程。
       关键词:公务员培训;培训效果评估;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估
       中图分类号:D03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7)06—0053—06
       随着《公务员法》的颁布,公务员培训日渐受到关注,已成为政府部门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形式。然而,在目前的培训工作中,重培训形式和内容,轻效果评估,主要表现在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主体功能缺位,分工不合作,评估主体交叉重叠;评估主体与评估对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评估主体单一,严重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同时,缺乏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的指标仅仅注重反应层,即培训教材、培训师资等指标,培训效果评估工作仍停留在初级阶段,更重要的是评估指标体系没有权重的划分,不能清楚地界定评估内容的重要程度,这样就不能做到对培训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估,很难得出准确的评估结论,使评估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始终没能落到实处,导致有些培训工作收效甚微。作为公务员培训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将是衡量培训目标能否实现、培训项目是否合理的关键。因此,在开展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的过程中,需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培训效果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科学、可操作的具体评估,才能确保公务员培训步入良性的轨道,进而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