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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信息传播与公共服务
作者:刘 君

《东南学术》 2007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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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以手机作为研究对象,考察其对媒介发展格局、信息传播结构及社会公共领域的构建和影响。手机媒介的普及,不仅对社会的生产关系、信息资源和技术等重新分配,也涉及对原有传播格局的重构和社会话语权力的争夺。手机的普及与功能的完善,进一步提供平民大众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的媒介渠道;而媒介在建立社会公共领域上的先导作用,必将拉动其他社会公共领域的逐步建立与完善。
       关键词:手机;媒介;传播格局;社会形态;公共服务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7)04—0087—09
       作者简介:刘君,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师。
       在传播学里,媒介可以用来指代传播方式,但更经常的则指涉传播信息的物质实体及与之相应的媒介组织,如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影、电视以及因特网(Internet)。媒介提高了信息传播速度,拓展了信息传播渠道,扩大了信息传播范围。伴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媒介的革命性变化,现代媒介也已经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大众传媒,同时囊括了许多小众化或个人化的新媒介。信息技术的推新和应用领域的扩展使得手机不再只是个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工具,基于其锁定目标受众精确,信息抵达率高,传播速度快,可信度高等特点,手机还能实现新闻信息在社会中的迅速传播。因而,在传播学视野中,我们将手机定义为有意识的或专业化的传播者,以多媒体为表现手段,向特定的或数量众多的对象大规模传播信息的电子媒介。伴随着功能的多样化和使用人群的扩大,手机凸显出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传播特点,建立起独特的信息传递模式。
       一、手机媒介的传播模式与传播特点
       (一)传受交互的“去中心化”传播格局
       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基础,手机使信息传播充分发挥快速、灵活、机动性强的优势,只要在基金项目:本文系福州大学科技育苗专项基金“手机媒介与公共领域的建构”部分成果。通讯网络覆盖范围内就可以随时随地发送和接收到信息,从而打破了地域、时间和笨拙的终端设备(如计算机显示器)的限制,真正实现了信息和用户的同步。同时,通过手机的信息流动不受中间环节干扰,信息传递不存在传统媒介的“把关人”(gate—keeper)过滤。一部手机是一个终端,一位用户就是一个信源,他不仅是信息消费者,也是主动的信息生产者。在信息传递中,收发双方兼备传受者双重身份,始终处于不断转化的过程中,这种交互性使用户达到最大程度参与,传受者的反应变得主动而清晰。以大众传媒为中心的传播模式在这里消失了,通讯网络构建出一个比因特网更普及的互联网络,社会信息不再沿着某种单一的方向流动,而是在立体的网状结构中向多个方向流动。信息流动的改变,一方面大大提升了人际传播的能力和影响,另一方面稀释了大众传媒在社会信息流程中的绝对主导地位,使信息传播格局变得更加复杂。
       (二)高参与度的信息加工与再加工
       E·卡茨(Elihu Katz)提出媒介接触行为过程的基本模式:社会因素+心理因素→媒介期待→媒介接触→需求满足,受众的需求是否满足与媒介接触之间形成正向互动。手机实现了用户自主操控信息加工和再加工过程,人们可以决定是否参与传播(开机或者关机,接听或者不接听电话),也可以控制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打电话或发送短信息,单发或群发,文本或彩信),甚至可以直接融入到其所传播的信息中,成为一个大众传播活动中的参与者及拥有合理权利的影响者,这在极大程度上树立起受众的传播者主体意识。籍此背景下,媒介的主体形象发生了转变:随着交互性的提升,受众的媒介参与意识与媒介使用诉求被最大限度的激发,并将积极付诸于实践。同时,由于手机传播不依赖于语言,文本和图像同样可作为信息的载体,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面对面交流的羞涩心理,更成为人际沟通的利器。
       (三)选择式的多重传播模式
       手机不仅实现“一对一”式的信息互动,同时,利用短信中心的控制平台或群发软件可以实现对多部手机同时发送信息,即非正式组织内部纵向下行和大众传播中“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这使手机的功能从单一的人际传播中介向大众传播领域拓展,并开始逐步涉足公众服务领域,把面向大众的信息传播作为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手机服务提供商从事新闻信息的编辑和制作工作,就意味着其有可能成为与报社、电台和电视台功能近似的新闻传播机构,实现向“一对多”和“多对多”的大众化公共信息服务模式转型。
       (四)信息传递的有效性
       受众接触和使用媒介对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具有一定作用,但信息在多大范围、多大程度被接受或吸收,即信息有效性,则取决于它与特定受众之间的匹配。手机是私人工具,在十分相知的人们之间最能发挥功能,因此,传受双方通常依附于原有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或原有人际关系的延伸),这种非制度性传受关系使得其可以跨越大众传播中存在的社会障碍和心理障碍,具有高可信度的心理优势。而人际传播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和可控性,可以随时根据对方的反应,修改、补充传播内容或改变传播方法,这也是手机传播中最为显著的特征,它大幅度地影响了信息传递的有效性。
       二、媒介多元化的格局与信息公共化的构建
       手机大大拓展了现代人的生存空间,社会中离散个体的多元化和“去中心化”进一步消解了“大众”的概念,提供了媒介使用者发挥自我能动性的可能,传统传播中“中心—受众”二元结构因而受到了深刻的影响。在手机引领的交互时代,个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因交互而得到改变,进一步促进了传播格局的变迁。传播权的普及有利于公众得到更多全面且多元化的信息,并能向公众传达自己的意见;更主要的是,它意味着公共信息政策的相应变革。
       (一)传播控制与公共服务创新
       大众传媒是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实现国家控制和社会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文化和娱乐的提供者。它既是社会信息服务系统,也是重要的社会管理和控制系统。大众媒介的传播是由点到面的,传播主动权掌握在传媒手中。大众传媒凭借其技术优势,控制削弱了受众多样性的选择权力,为主流意识形态向个体渗透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从而处于文化与权力的网络中心。传播权的高度集中和受众的沉默,使得受众难以得到全面的信息,更难以自由表达不同的意见。因特网虽然实现了点对面的传播向点对点传播的跨越,但其具有技术复杂性和高度公共性,网络技术依赖国家公共信息技术系统的存在而发展,网民拥有的只是在国家控制的网络技术空间发表言论的权利,这种权利完全可以用技术手段予以制止。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因特网是基于数字技术背景下的“虚拟空间”,虚拟环境下的传播是匿名的,人们的责任感和伦理观念因此变得淡薄,这使得信息发布和传递过程中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手机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种传播控制与传播层级的划分。手机的信息传播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人际传播的基础上,其私人化和隐秘性的本质使得信任度高,传播效果明显;即发
       即收的信息接受模式,远远胜于传统媒介的延迟信息传输,因而极易扩散;而互动性则使用户既是接收者又是传播者,原本线性的信息途径变为非线性;参与式的信息交流环境理论上使手机用户处在信息传播权与信息接受权平等的位置上,而传播权的普及有利于公众能够得到更多全面的多元化信息,品头论足、针砭时弊都变得简便可行。传播过程的层级划分由于去除量化定义,成为泛化和未定义。这些优势使手机在行使大众传播的模式时必然带来巨大的影响力。
       更重要的是,大众传媒处于社会与公众之间,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从事着生产、再生产以及传递各种信息的工作。无论是认识社会,还是与社会、政府、组织发生关系,人们往往都不是通过亲身接触,大部分依赖大众媒介传递信息。电话的出现使得无论政府、办公室、商务中心或普通住宅,都被数字重新命名;而手机则将这样的重组趋势细化,具体化到个人,并打破了传统的阻隔和壁垒,建立起一种平面化、无层次、无壁垒的传播环境。手机号码不再是苍白的一串数字,它代表的是使用这串数字的人。通过手机进行的信息传递不存在检查、封锁和阻隔(目前来说),无论咫尺天涯,手机通话都能以一个现场的语境,指向明确地传递信息,因而形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社会层级划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诸如国务院各部门公开发言人名单及包括手机号码在内的联系方式,“市长短信”的出现,不仅代表着原本高不可攀或者隐秘的社会管理层级走向社会公众可以触及的领域,同时意味着迅速沟通的契机,一种公众信息至下而上,快速流通渠道的建立。
       (二)媒介共享与传播格局变革
       手机实现了打破大众传媒信息垄断的契机,严格的消息源控制或是媒介对传播内容的控制逐渐转化成不断增长的用户控制。依托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互补,手机在形成新的传播格局的同时,也将搭建起公共信息平台。
       1.多元化媒介格局。在大众传播时代,人们通常是在信息中获取必要的意义,形成经验和看法,这就对信息内容的真实与否提出了要求。媒介的呈现使得那些原本遥不可及的事件变得就像身边的事件一样为人所熟悉。正如塔尔德所说:“新闻记者发稿的根据,是他认定有趣的或看上去有趣的东西,是他要追求的目标,是他效劳的党派利益。……报纸靠表达舆论起家,起初表达的完全是局部的观点,是特权群体、法庭、议会、首都的观点,报导其闲聊、讨论或辩论;后来,报纸才能够引导舆论,才能够几乎是随心所欲地模仿舆论,并且把大多数的每日要闻强加于人,使之成为茶余饭后的日常谈资。”媒介事件和人们亲历事件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差异,媒介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不仅吞噬意义,而且在拼贴意义、制造意义,在自觉或不自觉中把非真实事件呈现在人们面前。
       手机的普及创造了打破信息垄断格局的可能性,信息工具向个人手中转移,手机用户个体的交流空间日益延伸为社会信息交流的公共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传播格局。而如果“去中心化”的个体“众声喧哗”,无疑将动摇传统大众媒介的权力基座。2003年初,非典型性肺炎(SARS)留言在中国大陆的扩散表明,手机短信虽然“同样不具有大众传媒的权威性,但其传播途径沿着扩展了的人际传播网络进行,具有较强的说服性,而且由于发送效率增加,一个信息接受者可能收到多人发出的相同信息,更增加了信息的感染性。”这也警示了如果大众传媒与大众社会自我绝缘,最终将难以胜任媒介公共产品所应有的职能。
       2.自我能动性的发掘与信息传播权的普及。手机促进了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结合,它不仅意味着利用人际传播来补充和强化大众媒介的传播,也有通过大众传媒来辅助、扩展个人传播,以检验个人传播和大众传播的共同效果。以报纸、广播和电视为代表的现代大众传播业,其运作都是由专业编辑和记者采集和制作内容(包括部分因特网编辑),然后向社会大众单向传播。因特网的诞生,开启了“双向传播”的新格局。而伴随多媒体的演进与通讯网络的完善,手机大大增强了用户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促进了大众传播格局的进一步变革。手机拍照携手博客网站在英国伦敦地铁爆炸中的表现,呈现了通讯技术进步所带来的信息采集与信息发布模式变化。它不仅让人们关注传统媒体的地位是否已动摇,随此应运而生的“公民新闻学”(citizen journalism,即社会大众参与制作新闻报导)更拓展了现代人的生存空间,改善了公众参与信息传播的技术手段。在手机引领的交互时代,社会离散个体的多元化提供了媒介使用者发挥自我能动性的可能,并能向其他公众传达自己的意见,传播权的普及有利于公众得到更多全面且多元化的信息。这些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对传播格局的变革以及对社会话语权利的争夺。
       三、创新公共信息政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与提高媒介素养教育
       手机作为信息工具的兴起和普及,削弱了经济、年龄、文化程度等在信息吸收中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有可能改善和重组社会阶层的分布。而手机造成的“去中心化”传播格局,使权力影响相对降低,原本可能被常规的大众媒介过滤和控制的信息得以在人际传播网络中找到扩散的途径。与此相应,国家政策、传媒格局和公共服务理念需要相应的变化与调整。
       (一)改进传播政策与管理,加强公共信息的发布
       传统的管理架构上层大下层小,高层垄断着信息,下层既无就全局发表见解的信息基础,也没有对全局发表见解的途径和愿望。手机正在使过去单一的信息传输管道改变为全方位、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双向传输管道。信息的极大丰富,各种新情况不断出现,管理者单纯依靠经验办事已不能应付这种变化。因此,政府管理部门应该充分理解并信任媒介,给媒介充分的活动空间,使它依据自己的准则,按照传播规律正常运转;重视新媒介在信息收集与发布方面的独特优势,从观念上确定政府有责任为社会公众实现权利而提供信息,尊重知情权,保持消息畅通和运作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
       2007年,“两会”提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方针,在继续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职能,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体系。随着和谐社会的建设,公开信息将作为政府对人民的义务。其中,政府与媒体的关系问题,本质上是政府与人民关系的一种体现。为进一步完善政府在社会公共领域的信息的传播和使用,政府应当改变以往单一、单向、强势、无选择的模式为多元的、双向的、有选择性的信息传播与使用模式。我们看到,党中央主要部门党务信息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完善,正是朝向不仅在第一时间争取发布权威信息,而且增强有关背景、深度分析和系统性信息的提供,以便更有助于媒体报道和公众理解。在新的传播格局下,随着传播技术的完善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当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政府完全可以既通过大众传媒,也通过新媒介开展危机公关,实现公共信息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开展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掌握信息流动规律,把握公众接受信息的心理,尽可能快速、准确和全面地发出自己的声音,树立自己服务公众的形象,强化正确的主导声音。这种转变,是对公众长远利益最为负责的表现。
       
       (二)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传播格局的变化不仅影响到媒介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受众的接受方式,还对传统的传播观念以及媒介理论提出了挑战。因此,必须站在现实社会的立场对传播格局重新进行思考。
       1.树立新闻职业责任感,保证平时与突发事件中媒介的主导作用。拉斯韦尔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中提出,大众传播具有监视社会环境的功能,即从事传播工作的人,时刻注视环境的变化,持续不断地向社会提供信息,使人们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随着新媒介的兴起,加上外国媒体迫不及待进入中国媒介市场,传统意义上宣传一统天下的方式将逐步被多种传播媒介和形态进一步分割的新格局取代,如何有效地改进并完成使命,传统的大众媒介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手机作为新媒介的出现,使传播主体泛化分散,任何人都能自主生产并发送信息给另一个人;互动方式的提升,让用户有了更多信息加工与再加工的可能;而人际传播对社会信息流动的干预增多,导致大众传媒作为社会信息主要“把关人”功能的弱化,信息控制越来越难。广东的报纸报导“非典”事件时,提到在春节大假后期,大家返回工作岗位,病毒的传言以短信、电话等人际传播方式大肆传播,媒介才开始关注此事。“我国媒体记者还没有形成强烈的职业意识,将新闻工作看作与其它的工作没有太大区别……‘随时随地处于工作状态’只能停留在理想中”。群众最需要信息的时候,新闻媒体却出乎意料地保持着沉默。当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信息暂时无法进入大众传播管道时,这些信息便通过手机很快在人际传播网络中扩散,它比单向传播的大众媒介可信度更高,比口口相传的人际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影响也更大。手机由此动摇并改变了长久以来大众媒介的地位和形象,对大众媒介中的新闻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职业责任感要求。新闻媒介的社会责任决定了它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必须在新闻发生之后,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角度和最新的传播方式准确告知世界所发生的新闻事实。
       2.促进媒介转型,引导公民参与。党的十四大前后,新闻单位开始实行“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标志着媒介准公共产品转变的大幕正式揭开。起步于世纪之交,落锤于2003年的报刊市场整顿,标志着适应市场经济和准公共产品属性的新媒介体制正在形成。2004年,国家相关权威部门联合推出的文化产业改革试点单位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昭示以媒介为龙头的文化产业将在近年内最终脱离计划经济的母腹,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准公共产品。中国媒介体制开始突破僵化的产业规模与行业限制,形成多元的复合型产业结构和风格多样的媒介品类,提供多方位延伸的信息服务。
       媒介信息巨量增长,极大地满足了大众社会的信息需求,使媒介更为理想地充任社会公共产品的角色。为此,媒介需要了解受众心理来适应变化,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功能;受众同样需要了解媒介的发展趋势,扩大自己的媒介权力,在传播中实现自我。因此,对于媒介自身发展规律和受众心理机制的关注是必要的。公众应该认识到他们有责任参加媒介的编辑事务。如向全社会开放记者资格考试,新闻业成为全体公众可以广泛接触的社会事务工作,也将使记者对新闻更加负责。当公众意识到他们可以介入媒介,并在事实上对媒介传播内容有很大发言权时,公众和媒介之间的关系就将重新连接起来。它不仅意味着媒介可信度的提高,同时将激励公众更多地参与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
       3.媒介素养教育。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教育以培养人的素质为核心,使人具备正确使用媒介和有效利用媒介的能力,并建立获得正确媒介信息、信息产生的意义和独立判断信息价值的知识结构。信息化社会里,媒介不断在教育儿童和青少年,也在教育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认识媒介将成为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了包括提高国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内的国民信息技能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在全国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基础课程体系,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的有机结合。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如何使受众在心智上具备穿透媒介所建构的迷障,自主分析媒介传播信息内容,加强媒介素养的教育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媒介素养教育也不仅意味着能够判断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价值,有效地利用信息发展自己,还要求了解媒介基础知识,掌握使用媒介技能和方法,遵守自律和道德规范,通过理性思维与对话去影响、督促媒介改善其传播内容,并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品位。特别是在当前,还没有规范和管理手机的具体法规法律,在技术上还无法对所有手机的短信内容进行同时同步监控、过滤,做到在必要时进行屏蔽非法有害的信息,这时媒介素养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媒介素养教育能够促进公众高效地接受、正确地分析处理和负责地传播信息。
       (三)手机媒介:公共话语传输纽带
       1.推进技术成熟,完善业务要求。公共服务技术创新是公共服务创新的重要条件,而缺乏有效的受众规模就缺乏公共领域赖以生存的根本。采用公共服务的模式来推进信息化进程,通过提供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够大幅度地削减信息化成本、降低信息化门槛,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从此出发,应当积极推进3G移动通信技术的成熟和应用,全面发挥手机的多媒体信息处理、传播和存储功能,为用户提供更为丰富和多样的信息服务。这其中,政府的引导与推动能够在信息化进程中起到积极而重大的作用,同时,政府又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力,信息化公共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等的出台可能支持、引导和指导更多的参与者投入到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来,逐步建立以有线、无线互联网为基础、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伴随中国3G商用日益临近和北京奥运的到来,手机电视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十分可观,而网络成熟度、终端成熟度与业务提升,传输成本的下降,服务费用的下调等一系列技术改进是确保足够规模用户数量的最优途径。
       2.完善监管平台建设。随着手机的普及与发展,一些虚假的、谣传的、色情的、暴力的、恐怖的、迷信的、反动的信息滋生蔓延,构成了手机信息传播中突出的问题,特别是通过手机行使诈骗活动,已经对手机的发展特别是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信任度带来了很大程度的伤害。为此,必须着力加大对手机信息盗窃、伪造等的打击力度,加大高新科技研发力度,及时清除违法信息。而市场调节与行业自律由于给行业发展带来较少的限制,更有利于其发展。
       此外,法律具有强制性,是规范信息传播行为的重要手段。在建设法治现代化,全民普法意识增强的契机下,移动通信运营商、政府电信监管部门、国家信息安全部门等联合立法惩处运用手机进行的违法信息活动,技术手段和法律规范双管齐下,从各个环节遏制有害信息的传播,真正促进手机打造公共信息平台的功能。
       3.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多元化的媒体环境要求对用户心理和新技术潜力有更深的理解。突出手机的互动性和细分群体的个性服务则是关键环节。我们知道,人人都可以发布信息,但并不意味着这些信息都将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予以接纳,在这种情况下,手机应加强信息
       提供方向上的主导力量,一方面利用传统主流媒体塑造的权威性和品牌优势,搭配构建充实的内容提供平台。如2006年4月28日,新央视国际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运营牌照,整合央视网络资源和新媒体增值服务;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开发2006年世界杯手机视频使用权;2006年6月,中国移动战略入股凤凰卫视。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中国新闻传媒业的新一轮改革,都强调了信息发布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指导下的“速度、深度、广度”革新。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以尊重宪法所赋予的公民的知晓权为出发点,真正使信息发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的社会需求,是建构起社会主义公共服务的基础,也是社会公共领域建构的根本。改革必须以充分的公共辩论作为支持,而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公民只有具备了能够通过公开的渠道公平地获得他们需要的信息,特别是一些突发性、公共性、重大事情的迅即信息,才能够进一步实现在公共领域中的意见表达。因此,政府也应该积极利用在信息发布上的优势,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以主流的声音适时发表指导性的言论或点评,引导“去中心化”结构下的手机用户。我们同样可以看到,政府也正积极介入通过手机发布服务公众信息的社会公共事务中,如2005年2月24日,人民网推出“两会”无线新闻网,首次实现了以手机为终端对国家重大新闻事件进行实时报道;2006年1月3日,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将东三环部分路段塌陷通过手机短信息告知部分市民;2007年3月7日,天津市气象部门在4小时内通过手机接连发布4个天气预警信号短信;2007年2月,中国移动发起短信救助乡村教师豆洪波的活动……政府已经着眼于将手机运用在公共事务领域构建中的信息发布与公益平台,让主流、权威、真实和可靠的声音占领公众意见市场。我们同样可以看到,信息畅通的地方,才会经常性地反思当地社会发展之利弊,才会通过一项项客观反映社会现实的报道寻觅解决问题继续前进的道路。
       4.强化社会责任,营造宽容的信息传递环境。当然,我们应该看到,在信息时代受众的差异性更加突出,而如何在传播渠道多样化、传播主体离散化的新格局下抓住受众的不同心理特征和心理需求,就要求从尊重使用者主体需求的角度出发来安排传播内容和形式。新媒体正是由于个性化与互动性而大大增加用户对其黏度。由于舆论的主体是公众,即普通的社会成员,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可能会遭受各种挫折,对现实环境状况心存不满,或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而对社会问题缺乏科学的判断。手机作为私人通讯工具,恰巧为这些人提供了一个发泄情绪的空间。在把握主流舆论的同时,根据社会心理学的宣泄原理,有节制地反映某些消极的社会舆论,使其适度宣泄,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化消极为积极,也有利于营造一个健康宽松的舆论环境和自由讨论的公共领域;还可以通过有针对性地要求政府官员或知名专家及时对公众关注的问题着力解惑,促进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转化。正如2006年9月22日,石家庄开通“市长短信”,市民可将自己建议、诉求发送短信,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手机信息传递的便捷给予“当即”答复或随后督办。手机短信息承载起政府的民意沟通与桥梁作用,成为一种公共产品;公民意见也可以经由科学纳入社会反响等评估体系中,成为贯彻政策“上情下达”和民生“下情上达”的重要途径,它不但使民意与政府的联络渠道始终畅通,降低了公共治理的成本,同时,还体现了政府与公众共同搭建一个值得信任的利益表达平台。
       在人类传播史上,每一种新媒介的应用都对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手机给传统社会信息传播格局带来的冲击,则在于人们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改变。以往大众传媒的信息垄断使得精英阶层的思考往往具有发表的优先权,而受众往往处于被动阅读的地位。手机的大众化,使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同步获悉新近发生的事情,进入思考与传播的系统中,进而削弱了大众传媒工具的传播垄断地位,促使信息占有的不平等有可能成为历史;而信息获取上的进一步均衡化,不仅有可能带来阅读与思考的平等,也有可能带来写作和表达的平等,强化社会个体的独立思考。
       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是文明、公平、公正、共富、共享、安定、有序和团结。如果说,“和”字可以拆解为“人人有饭吃”,那么“谐”字就是“人人皆可言”,这里的“言”不光是表达,还有沟通,真正面向社会大众的沟通。和谐社会并不是无矛盾的社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群体、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产生利益矛盾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当社会各个群体利益失衡时,让各个群体的利益要求与主张得到充分表达,就显得非常重要。和谐社会也应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相对均衡或大体均衡的社会。在以调整政府职能、改变公共产品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核心内容的探索和创新过程中,新媒体特别是手机媒体的推广,无疑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环境与政策环境的形成。通过手机进行的对话,构成了一个交互式公共信息平台,营造了一个以媒介为载体,连接政府与公民个人之间的公共领域,有效弥合了过去政府领域与公民私人领域之间的鸿沟,这不仅有助于批评平等和学术民主,更有可能使每个人获得言论自由,获得个性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中国是无线互联网最大的市场,作为处在可控、互动网络上的高伴随度和高自主度的多媒体终端,手机是一个公共服务不可或缺的,并不断随着媒体形式的改良的现代社会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