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专题研讨:高考的恢复与改革]高校招生考试评价体系改革的思路
作者:刘清华

《东南学术》 2007年 第04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摘要:我国恢复统一高考制度以来,在考试评价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在深入推进评价体系改革中面临一些困惑。总结历史经验,借鉴异域地区多元评价的原则,可以探求新课程背景下高考评价体系改革的思路。
       关键词:高考;评价体系;改革思路
       中图分类号:G642.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7)04—0021—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研究”(01JAZD880010)。
       作者简介:刘清华,教育学博士,南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评价体系改革,是高校招录制度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不管是否进行高中新课程改革,我国高考学生评价体系改革,都关系到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它们是高考制度改革设计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对此,我们需要全面总结历史,面向世界借鉴经验,服务于我国教育发展的新要求。
       一、恢复统一高考以来评价体系改革的是非困惑
       对高考制度弊端的批判可谓汗牛充栋,但高考的历史与现实一再证实,高校招生考试评价体系,是基础教育必要的指挥棒,它符合由低到高的知识体系层次逻辑,符合由低到高的教育体系层级制度安排,符合由低到高的人的社会流动规律。1987年4月2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在第二条规定了高校的招生“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这个总原则,实际上规定了学生评价体系所包含的几项基本内容。
       1977年恢复统一高考制度以来,考生在德体素质基本合格的前提下报考大学,我们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评价指标,就主要集中在表现为智的学业评价方面,高校是否录取学生主要看其学科考试总分数的相对高低。其评价体系的历史变迁,主要体现为考试科目的演变。
       恢复高考以来考试科目的变迁,除了1988年上海试验过“上海方案”,1991年湖南、海南、河南试验过“三南方案”,总体上看,有两个变化:一是恢复高考后从“文革”前的5—7门高中课程,变成长时期固定实行的“六七模式”,即文科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二是2000年3+x科目组的大规模推行,3指的是语文、数学、外语,x则各省市不同,但全国范围看,大多数省份实施的是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从“六七模式”转向“3+x”科目改革的基本动因,是试图减轻学生学习负担,体现学生的选择性。大量的省市在x部分,选择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则是为了引导发展学生的综合能力,并体现高校的文理性向要求。
       21世纪初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走向大众化阶段,大学的培养目标更加多元化。但当前高校招生所依据的标准,仍然是学生的学科考试总成绩,是动脑能力的考核成绩。人们据此认为“德智体全面考核”的问题,从恢复统一高考制度以来,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即使是在智方面的能力,也没有很好的解决。所以这种标准依据下的录取模式,对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遭受了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批评,部分学者把这种教育负效应总称为“应试教育”,具体表现为“高分低能说”,“重智轻德说”,“学生负担过重说”,“抑制创新说”,“泯灭个性说”等。
       有学者认为,高考导向有问题的关键是考试评价的“统一”所致,而克服的办法在于高校自主招考,但仅仅是他自己的设想。按照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与评价研究所2004年6月的大规模问卷调查,1065位家长,891位大学教师,1425位大学生,1008位高中教师,他们赞成实行“高校自主考试”模式的平均比例约为11%。而高考导向有问题的关键是,评价指标不全面,高校过分倚重一次高考成绩录取学生,大学老师、大学生、家长持这种看法的平均比例约为35%。约59%的高中老师则认为,导向有问题的关键是过分倚重高考升学率来评价学校教育质量。这既是对高考成绩在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中的错误利用问题,实际上也很大程度上折射出评价指标的不全面问题。
       该问卷调查还显示,现行统一高考制度总体上比较科学、公平、公正、经济高效。其正面影响是:(1)它对引导中小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效果较好,持这种看法的大学老师比例约为80%,家长约为73%,高中教师约为66%,大学生比例约为44%,平均比例约为66%;(2)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科目设置比较合理,持这种看法的家长约为81%,大学老师比例约为72%,高中教师约为66%,大学生比例约为56%,平均比例约为69%;(3)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较好,家长约为84%,大学生比例约为74%,高中教师约为60%,大学老师比例约为56%,平均比例约为69%;(4)学生的高考成绩与大学学习成绩的相关性较高,高中教师约为81%。大学老师比例约为63%,大学生比例约为23%,平均比例约为56%。
       同时,统考制度也有一些评价体系上的不足之处。比如:(1)被调查对象中有39%的人认为,大学新生在综合素质方面最欠缺的是道德素质;(2)54%的人认为,大学新生在知识素质上最欠缺的是知识宽度;(3)大学新生在能力素质上,49%的大学老师和34%的大学生认为最欠缺的是应用能力,而34%的家长认为是创新能力,57%的高中老师则认为是理解能力等。
       高考学生评价体系,究竟该如何设置才是科学合理的呢?开放式问题的问卷调查结论还是综合评价。答案似乎回到了1987年我国规定的“德智体全面考核”原则上。应该说,当前-的学业素质评价,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综合评价”,包含了对人的“德智体心”方面的考核,否则很难想象高校每年招收的几百万大学生,将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问题。毕竟,德智体等素质往往总是同时表现于人类的活动中,这些活动也包括学业活动。如果抽象出单独的素质要素做分析,关于“德”甚至心理素质的考核,我们一般的做法是,按照高考报名规定剔出“不合格”的考生,但对于“体”的要求,当前的现实是“入学权利”大于“素质”的要求,除非有影响特定专业学习的特殊疾病。这种情况下,随处可见的指责是,高考导致学生身体素质的下降。现实中很多中学生尤其在高三阶段每天只睡6小时左右,很多学生视力下降等,也确实不乏事实。剩下“智”方面的素质考核,常见的做法是在科目改革上做文章,2004年开始大规模推行分省命题以来,特别是新课程改革以来,科目改革似乎成为各省市高考改革的头等大事,其人力、物力投入极大,但其中的困惑也是最多,最大的困惑就是期望能通过科目组合特别是减少科目,来达到减轻负担的目的。
       但光靠减少高考科目,很难达到减轻负担的目的。高考科目实际是测试考生一定的知识宽度与深度。不论你如何组合,这些知识的宽度其实是课程大纲规定的,自然在高考科目组合上做文章并不是高考改革的实质。而对于学生进入高校学习的要求而言,本科院校一般是要求全面的知识基础。所以,不论你如何组合,不论你要求什么样的选择性,科目内容总是涉及
       高中的全部课程,至少包括语言、数理、自然、社会、外国语五个基本的领域。至于知识深度,高中课程大纲有高中学习的基本要求,高考有其考试大纲的要求。如果高校招生只利用一次高考的成绩为录取依据,高考的知识深度总是和考生的群体水平成正比,考生的群体水平越高,试卷的难度越大,目的是维持一定的区分度,否则考生分数过度集中在某一分数段,高校招生将难于取舍。这也是为什么通过减少科目不能减轻学生负担的一个原因。换句话说,要降低高考的试卷难度,除非还有别的录取评价元素,否则不足以区分学生。当然,要减轻学生的负担,即使增加了别的录取评价元素,也还是有相当大的困难,因为学生负担与高考录取的竞争性强弱有关,还与自身的承受能力有关。学生的负担大小等于各种社会的、教育的综合压力与学生个体承受力的比值。显然,学生负担重的问题,“本质和根源并不在高考,高考只是使一些问题凸显出来而已”,“考生负担重的本质是竞争性考试中考生力图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所致”。说到底,考生学业负担过重,总体上讲是社会的激烈竞争在教育领域的反映。
       二、异域地区高校招生考试评价体系的原则借鉴
       在国际化的开放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适应高等教育办学目标的多样化要求,与我国高校招生考试评价实际情况不同的是,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高校招生考试学生评价体系,不只有一元的学业评价体系,而是多元的评价体系。也可以说,在学业评价基础上,高考改革主要是在高校招生录取的多元或综合评价指标上做文章。
       多元的第一个含义是,高校招生贯彻的是“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的原则,考核指标包含德智体等多种元素;多元的第二个含义是,高校招生依据的学业成绩多元,既有考生的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也有高中平时的学业成绩,甚至很多研究型大学还要求面试成绩,在此我们也可以说高考科目改革在高校录取评价体系中的功能即使是基础的,但它也是有限的;多元的第三个含义是,高校的类别不同,考核标准不同,理论型的高等院校与技能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核标准不同;多元的第四个含义是,即使同类别高校,利用学生多元成绩的比重也不尽相同,大学作为《高等教育法》规定的“独立法人”,完全有权力按照自己的学术标准招收学生,这种学术标准可以是大学整体的划一要求,也可以是院系的特殊要求,这是大学招生的学.术规则问题,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大学包括其院系,通过其制度化的大学招生委员会,都在行使这种学术权力。显然,多元的第一、二个含义讲的是全面评价和综合评价,第三个含义讲的是分类评价,第四个含义讲的是高校自主评价。
       经验表明,尽管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高校录取学生所依据的评价资料不尽相同,但基本的评价目标大体相同,即都是尽可能反映出学生的全面学业水平与个性特长。美国本科院校录取学生,一般采用统一考试成绩和学生高中阶段的平时成绩、学生各方面的能力、特长等成长记录,甚至部分研究型大学的面试成绩;日本本科院校招录学生一般以统一考试成绩和高校个别考试或者中学生平时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欧洲国家如德国、法国的本科院校招录学生(不含考试更为严格的大学校),一般采用全国统一的会考成绩,高中平时成绩,或者是再加上高校的个别考核成绩。韩国高校招生主要采用全国统一的大学修学能力考试成绩,也适当利用高中平时成绩或者大学面试成绩。我国台湾、香港等地区的高校招生,所采用的评价资料与发达国家的情况相似。
       还有一个相同点,即都注重高考成绩评价与高中过程考核的结合。其基本的理论假设是。相同的高考成绩表现,可能完全产生于不同的学习过程,而这些学习过程可能包含着反映学生未来学习潜力的素质要素,如学习时间的长短,学习速度的快慢,学习的稳定性与非稳定性程度,学习成绩由低到高或由高到低的发展趋势,学习的兴趣,学习的迁移能力,学习的其它智力与非智力心理品质等。正因为如此,美国高中生的成长信息内容,主要有中学阶段的成绩与课程,同时还有推荐信、申请书、课外活动实绩及面试等诸多彼此很有相关性的因素。日本采用“高中调查书”,使许多大学招收到了适合自己的使命和校风的学生,而他们利用的就是评价高中时的活动的文件、本人填写的志愿理由书、高中以后的活动报告书等材料和面试等。欧洲国家,一般采用高中阶段学生平时成绩。例如,英国大学的录取标准是校外统考与校内测验成绩相结合,校内成绩如“课程作业”最低占20%的比例;法国的综合评价办法是高中毕业会考采用初试与复试综合衡量学生成绩的办法,初试又分笔试与口试的办法,复试有口试或者操作考试;德国毕业证书考试成绩即高校招生的成绩依据,是学生毕业考试成绩与中学平时成绩,且中学平时成绩占了绝对的比重。据此,我们也可以看到,真正的高校招生评价体系改革,不是十分简单而是十分复杂的工作。
       以上谈的这些评价体系的原则,除了分类评价、自主评价,其它关于考核的主要观点,即类似今年教师节前夕,温家宝总理视察北京市黄城根小学时,精辟的谈到的考试制度改革的三个基本原则,即实施素质教育,“不是不要考核,而是要求考核具有综合性、全面性和经常性”。温总理解释说,“综合性,就是要教学生既会动脑,又会动手。全面性,就是要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常性,就是要根据学生长期的学习表现决定成绩”。值得深入思考的是,高校招生考试与学业考试不同的性质,是具有较高的选拔性与竞争性,所以在具体做法上,需要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深入的理性探索。
       多元招考的评价体系,显示了多元化的招考制度设计理念与原则。但事实表明在招考评价制度上,没有一个世界公认的模式。真实的历史是各国高考制度都往往与自身的教育传统及国情相适应,如欧洲的教育分流传统,美国的教育地方分权与多样化传统,东亚国家的读书至上重视考试传统等。多元招考的评价体系,也并非意味着考生没有较重的学习负担,即使是美国中学生要想考上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也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借用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的话说,“普通民众把美国的预备学校想象成学海中的绿洲,或者是高雅的殿堂,但是这种看法是极其天真的。事实上,预备学校是艰苦的地方,从晨曦初现到暮色茫茫,那儿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按照规章进行着,要靠偷偷摸摸才能够弄到一点自由”。
       三、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评价体系改革思路
       我国自2001年开始在陕西、海南、山东等省,进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试点工作。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应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这里的衔接,自然包含了考试内容的要求,毕竟课程内容的改革必将引起高考命题内容的变化。但最重要的,是对高校招生评价体系的要求。
       主要原因有三:其一,在内容上,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仅仅是高校共性的文化知识基础考查,而高中学业考试,是对新课程要求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在学分制、选修制等情况下,新课程包含的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
       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8大领域,并非都是可以通过高考的笔试能够解决的;其二,在功能上,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更注重大学甄别选拔人才,高中学业考试更注重对学生的发展和激励功能;其三,在高考与基础教育教学的关系上,历史一再表明,高考是基础教育教学的指挥棒。只要升大学特别是家长心目中的好大学、好专业,还是老百姓的普遍愿望,高考考核什么内容,高中往往就会注重什么内容。所以要支持高中素质教育深入实践,高校招生评价体系必须把高中平时成绩纳入其中,特别是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成绩,作为衡量考生素质的一个重要指标。当然发达国家的招考经验表明,各高校利用该成绩的权重,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目标要求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必须从各高校的招生章程规定上体现出来。这是解决高考与高中新课程改革目标冲突的根本办法。这样做的好处有助于高中全面实施课程标准。不这样做的后果,是高考考核不了的目标,高中教学就不大可能重视。
       结合历史经验教训,参考世界经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价体系建构的基本思路,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坚持以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评价为基础,二是坚持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为重要参考,三是坚持加大高校自主招生考试评价的力度。
       坚持以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评价为基础。这是世界性的高校选拔人才的基本方法,它较为科学、高效、公平、公正。统一考试的定位,一般是高校教育要求的共性的高级学习能力。就世界范围看,它们都包含了5个基本的学习领域,即语文、数学、外国语、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2000年我国开始大规模推广实施的3+x考试,特别是3(语数外)+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包含了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为保持该方案文理性向突出的优点,并与新课程精神一致,我们可以改称为“3+人文社会领域”或“3+自然科学领域”。
       坚持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为重要参考。实施通识教育的大学,把这方面的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评价元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学生创新精神、动手能力不足,高考测试知识宽度不够的缺陷。高质量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或者说设置真正水平考试意义上的会考,可运用不同的测试方式,来评价学生高中阶段所有学科的基本知识能力,引导高中各种素质的全面发展,解决学者关注的文科生理科基础薄弱,理科生的文科基础薄弱问题。
       坚持加大高校自主招生考试评价的力度。自主招生是对当前统一高考唯分是举的有益补充。高校自主招考制度除了能体现学生的统一考试成绩,还能考查到学生的平时成绩与特长,有利于引导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学校办出一定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