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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文化产业研究]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知识产业、创意产业的联系和区别
作者:张 涵

《东岳论丛》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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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化产业是伴随着信息产业、知识产业、创意产业的发展而发展的,它们各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文化产业有其自身的概念规定性、概括范围和特殊规律。明确这一点,才能恰当地制定鼓励、引导文化产业的政策和发展战略。
       [关键词]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知识产业;创意产业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8)06-0192-04
       关于“文化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蒙特利尔会议上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我国学界通常认为,“可以把文化产业定义为生产和经营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的企业行为和活动”。人们往往把“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知识产业”、“创意产业”当作同一的概念甚至混同起来使用,而看不到它们分别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文化产业”有其自身的概念规定性、概括范围和特殊规律。
       一、“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
       当今世界经济,由于科技创新的推动,形成了大规模的“信息产业化”与“产业信息化”过程。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又一次革命。在信息经济的发展中,计算机由初级到大型、超大型,之后又走向小型化、家庭化,现在又向广泛的网络化发展:这形成进入各个领域乃至千家万户的信息网络,尤其是随着INTERNET走向商业化,网络更是突破了各种组织、民族及国家的限制,成为一种广域的文化载体。网络文化为人类创造了新的数字化生存方式。也就是说,现代传媒高新技术革命对人类当代文化的发展和艺术文化生态格局正产生着以往无可比拟的巨大影响,这具体表现在:当代科技的发展引起当代社会主导传媒形式的变化,而主导传媒形式的变化则引起了原有文化生态格局的全面改变。不仅传统的文化形态“升级换代”或全面更新,而且大量崭新的文化形式被创造出来。同时,网络这种新型技术方式也塑造了适应网络文化的一代新人、一代新的消费者和—种新的消费方式。它已经全面打开了文化内容产业的巨大市场。正是得益于“信息经济”及“信息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才应运而起。
       很显然,(1)计算机网络及其承载的网络文化,加速了全球文化的交融进程。从前,由于地域、交通及传媒等多方面限制,各个国家、地区和民族的文化只能在相互隔绝中生长繁衍,由于缺少外部动力,文化的嬗变更新是十分缓慢的。而网络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不同文化形态间的交流与对话,形成文化的共享,丰富着人们的文化生活,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利用网络欣赏和了解全世界的优秀文化,大大促进了人们的文化生产、文化交流、文化交换。(2)计算机网络及其承载的网络文化,为人们提供了平等的文化参与、文化交流和文化消费的机会。不管人们处在什么样的国度,拥有怎样的收入水平和教育水平,都可以平等的身份、随时随地参与其中,共同享受网络给我们提供的信息服务和娱乐服务。这对经济发展是有利的,而且更加大大地推动了文化发展。(3)计算机网络及其承载的网络文化,有利于人们文化生活观念更新。人们在逐步熟悉、运用网络的同时,也在与“他者”文化的对话中反省审视着自身,并进一步促进着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由此促成崭新而独特的文化形态不断产生和发展,并给社会发展以新的契机。
       可见,网络技术所导致的人类文化传播载体的划时代变革,对文化进入经济而成为产业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有学者指出,晶体显示器代替纸张的意义,决不亚于纸张代替龟骨兽皮的历史意义。网络技术不仅扩充了文化传递的手段,也赋予人们一种全新的文化观念,促进了文化交往和接受方式、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形态的变化和发展。正是随着以上发展,一方面经济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必须使作为文化成果的信息产业不再是单纯的工业技术产业,而是信息技术与文化内容的汇合交融的产业。这大大提升了传统产业的层次,提高了其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新的信息技术促使各种“文化资源”与之结合,融合重铸,并且以产业化运作来实现,建立起了新的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方式,产生了新的产业群,培育出新的消费群,使文化产业创造出惊人的经济效益。
       总之,“文化产业”的兴起,涉及“信息经济”,而且是由此而起步的。这得益于“信息”凸现为科技进步的重要因素而成为生产发展的关键,得益于其进入社会经济。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科技进步都可归于“文化产业”,不是有“信息经济”就一定有“文化产业”,不是“信息”只要进入经济过程就成为“文化产业”。只有当“信息”成为文化商品而有偿使用时,即“信息”成果作为文化产品进入生产经营且进入市场化的生产、交换和消费,实现了关于“信息”的“文化产业”运作,才有商品和市场意义上的“信息产业”的“文化产业”。在这种情况下的“信息产业”才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部分。
       二、“文化产业”与“知识产业”
       讲“文化产业”的兴起,往往涉及到“知识经济(Konwledge economy)话题。按国内外同行的解释,“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应用之上的新型经济”。“知识经济”是与“信息经济”交叉发展、并行发展或融合发展的,这是从知识形态角度看过去而形成的概括。而从概念比较上来讲,“知识”比“信息”更带有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文化特征。不少专家指出,人类社会在经历了采集经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当世界经济出现以信息化、网络化为基本特征的经济形态后,必形成以知识为驱动的经济,这就是“知识经济”。文化产业的兴起与当代知识经济的发展直接相关。
       关于知识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初到60年代初为知识经济思想启蒙期,以熊彼特等为代表;60年代中到80年代中后期为知识经济思想的初步形成期,以马克鲁普、丹尼尔等为代表;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为正式形成期,以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报告为代表。强调对教育、科技的投资和对知识产业的高投入,这是知识经济的重要特点。最近几十年来,随着以知识为主体的产业更加引人注目,因而出现了“第四产业”的提法。“知识产业”被称为“头脑产业”,而且把“知识产业”作为与“文化产业”大体相同的概念来使用。
       可见,正是伴随人类文化的生长,而且随着文化产品进入经济,知识经济才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标志,它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带来了深刻影响。知识经济与以往的经济形态的最大不同是,其繁荣并不直接取决于物质资源、资本、硬件技术的数量、规模和增量,而是直接依赖于文化知识或有效信息的积累和利用。知识或者说“智力资本”,将是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罗默在其提出“新增长理论”的论证中指出的:知识的投入不再遵循效益递减规律而是效益递增,这样,知识不仅是经济效益的巨大来源,同时也是重要的驱动器。“文化产业”是关于文化的经济产业,其中必包括着知识生产的产业化,这体现了文化产业中的知识生产之特点。在现代社会背景下,知识经济地位的提升,成为文化产业兴起的最有影响的经济文化背景。这样,知识经济的发展,成了世界文化产业兴起的必要条件。文化产业正是伴随知识经济
       的来临及蓬勃发展而兴起的。
       总之,“文化产业”的兴起,涉及“知识经济”,而且是由此而展开的。这得益于“知识”作为人类文化的结晶而成为生产运作的关键,得益于其进入社会经济。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知识应用都可归于“文化产业”,不是有“知识经济”就一定有“文化产业”,不是“知识”只要进入生产过程就成为“文化产业”。只有当“知识”成为文化商品而有偿使用时,即“知识”作为文化产品进入生产经营且进入市场化的生产、交换和消费,实现了关于“知识”的“文化产业”运作,才有商品和市场意义上关涉“知识产业”的“文化产业”。在这种情况下的“知识产业”才成为“文化产业”的基本支撑。
       三、“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
       在全球经济进入以知识为核心竞争力的背景下,人们所称的“创意经济”(Greative Economy)蓬勃兴起。在历史上,著名德国经济学及经济思想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可以说最早真正由“经济”来谈“创意”。他很早就涉及到,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资本而是“创意”。后来在1986年,著名经济学家罗默(P.Romer)撰文指出,新创意会催生出无数的新产品、创造广阔的新市场,提供大量获取财富的机会,所以新创意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巨大原动力。创意是“头脑风暴”,是对知识产品、智能产品的创新和创造。具体地说,其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人的创造力、人的技能和人的天赋。人们越来越认为,创意体现的是知识经济充分发展的社会中的思维所进行的价值创造,这是一种比“创新”更深层的行为和思想活动。因此许多学者又强调,“创意”与“创新”是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如果说,将“创新”理解为工业革命时代技术层面的创造和更新的话,那么,“创意”一词更能表达出当代经济社会中人的思维对价值创造的重要作用。
       任何一种文化创意活动,都要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进行,但创意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而是凭借人的想像力和灵感,借助科技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再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新兴产业。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概括,文化创意产业包含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与智能产权三项内容。它主要具备以下特征:
       首先,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知识性特征。文化创意产品一般是以文化创意的理念为核心,是人的知识、智慧和灵感在特定产业中的物化表现。文化创意产业与信息技术、传播技术等等的广泛应用密切相关,呈现出高知识性、智能化的特征。如电影、电视等产品的创作是通过与光电技术、计算机仿真技术、传媒等相结合而完成的。
       其次,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多附加值特征。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中,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比例明显高于普通的产品和服务,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而且被认为是处于产业价值链最高端的产业。
       另外,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强融合性特征。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它是经济、文化、技术等相互融合的产物,具有高度的融合性、很强的渗透性和辐射力,为发展新兴产业及其关联产业提供了良好条件,打破了传统产业界限,可以同时与不同产业关联,并且与三次产业相融合。文化创意产业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会辐射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全面提升民众的文化素质。
       关于如何发展文化创意经济,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探索。文化创意产业形成浪潮,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席卷世界。在此过程中,欧洲以及美国、澳大利亚和其它国家发布的报告和研究成果大大丰富和推进了关于创意部门和创意产业的新观点。一些经济学家对创意产业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调查,力图建立一门新的关于创意产业的文化经济学。因此,基于人的创造力而重视文化创意进入经济,这种新兴理念、思潮和实践在经济界蔓延和发酵。如果说,在一二十年前世界上还没有几个国家能够清醒地意识到,在当代信息社会里,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命运,会这样紧密地联系甚至取决于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形式的创意能力;很少有人能认识到,在当今世界,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个国家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在今天,面对飞速变化、时刻挑战的时代,商业世界的生存法则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文化创意理念隆重而强有力地推出。现在人们从重视“创意产业”越来越聚焦于“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实践全球蜂起和文化创意阶层茁壮崛起;通过重视文化创意及其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已经成为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采取的重要战略举措。
       中国的文化经济学家、《中国文化产业蓝皮书》主编张晓明对于以上意义上的“创意经济”这样点评道:“如果将现代产业做一个划分,第一级就是创造符号的产业,即创意产业;第二级就是使用创意的产业;第三级才是最基础的制造业、农业。这可以说是现代社会的现状。国家要发展,就必须将创意产业列在最重要的地位。”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创意文化”而聚焦于“文化创意产业”。可见,“创意经济”中的“创意产业”,这里又特别指后来集中于“文化创意”的“文化创意产业”,几乎成了“文化产业”的同义语。所以说,正是伴随着“文化创意产业”跃居鳌头,文化产业才得以兴起,从而得到蓬勃发展的。
       总之,“文化产业”的兴起,涉及“创意经济”,而且是由此而升华的。这得益于“创意”作为人类创造性的表现而成为生产创新的关键,得益于其进入社会经济。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创意”都可归于“文化产业”,不是有“创意经济”就一定有“文化产业”,不是“创意”只要进入创造过程就成为“文化产业”。只有当“创意”成为文化商品而有偿使用时,即“创意”成果作为文化产品进入生产经营且进入市场化的生产、交换和消费,实现了关于“创意”的“文化产业”运作,才有商品和市场意义上关涉“创意产业”的“文化产业”。在这种情况下的“创意产业”才成为“文化产业”的突出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