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历史研究]李鸿章与北洋海军的创建
作者:戚海莹

《东岳论丛》 2008年 第06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摘要]李鸿章不仅是晚清倡导海军建设的主要人物之一,而且是北洋海军的创建者。在北洋海军筹办过程中,李鸿章不顾顽固派大臣的反对,坚持己见,力排众议,积极营建海军基地,多方购买舰炮,培养海军人才,为北洋海军成军做了大量实际的和开拓性工作,推进了中国近代海军建设,使北洋海军的实力跃居亚洲第一。在当时它不仅增强了中国海防力量,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遏止了日本侵略中国的野心,推迟了日本侵略中国战争的发生,并在甲午战争期间为防御和抗击日本的侵略发挥了一定作用。对此,应该给予基本肯定。
       [关键词]李鸿章;北洋海军;海防建设
       [中图分类号]K25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8)06-0139-03
       李鸿章是中国近代史上争议最大的一位历史人物,对他创建北洋海军,史学界也历来多有评说,聚讼纷纭。今天,为了总结其历史经验教训,对其做出科学的评价,仍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一、创建北洋海军的背景
       中国是一个内陆大国,也是一个海洋大国。而在古代,海洋的阻隔作用大于交通作用,因此国防的中心一直在陆而不在海,海防意识十分薄弱。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屡屡以坚船利炮从海上闯入中国的大门,中国始将防御的视角逐渐移向海防。
       1862年春,李鸿章率淮军入沪“援剿”太平军,他面对外国兵舰“大炮之精纯,子药之精巧,器械之鲜明,队伍之雄整”,“深以中国军械远逊于外国为耻。”(《奏稿》,卷24,13页)并亲身感受到“外国利器、强兵百倍中国,内则狎处辇毂之下,外则布满江海之间,实能持我短长,无以扼其气焰。”。(《朋僚函稿》,卷5,第34页)他开始认识到中国的积弱,列强实为中国之大敌。指出:“长久之患在西人。堂堂华夏,积弱至此,岂一人一时所致!”(《朋僚函稿》,卷4,第17页)认为中国弱就弱在没有坚船利炮,“但有开花大炮和轮船两样,西人便可敛手。”(《朋僚函稿》,卷3,第19页)于是积极建议:应及早筹建海军,但不能完全依赖于外人,即学习西法,培养自己的人才。指出:“中国欲自强,则莫如学习外国利器;欲学习外国利器,则莫如觅制器之器,师其法而不必尽用外人。”(卷25,第9页)他的主张得到了清政府的重视。1865年春,李鸿章在署两江总督任上,主持买下了美商旗记铁厂,并将由丁日昌、韩殿甲分管的两个制炮局一起合并,成立了江南制造总局。后于1868年7月制造了第一艘轮船,命名为“恬吉”。这是中国制造的第一艘可以航行于大洋的轮船。1866年6月,左宗棠又向清政府建议设立福州船政局,并开厂造船,为中国建立近代海军初步奠定了基础,“是为中国海军萌芽之始”。与此同时,还创办了船政学堂,并不断地向外国派遣留学生,学习外国的各种先进技术,在整个海军建设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既为后来天津水师学堂的创办提供了经验和模式,也为北洋海军的筹建提供了人才来源。
       尽管清政府支持设厂造船、办学堂,是为了自办海军,防范外国的侵略,但近代海军的建设迟迟地没有提到日程上来。直至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事件发生,在日军海、陆实力及后勤供给都处于明显劣势的情况下,清政府竟拿出50万两抚恤银与日本,在朝野上下引起强烈震撼,于是引发了第一次海防的讨论,海防问题开始受到重视。11月5日,总理衙门有亟宜切筹海防之奏,提出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六条措施,请饬下南北洋大臣及沿海沿江督抚逐条详议,并要求在一个月内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11月19日,朝廷收到广东巡抚张兆栋转呈的前江苏巡抚丁日昌所拟的《海洋水师章程》六条。其主要内容是:(一)海外水师专用大兵轮船及招募驾驶之人;(二)沿海择要修筑炮台;(三)选练陆兵;(四)沿海地方官宜精择仁廉干练之员;(五)北、东、南三洋联为一气;(六)精设机器局。丁日昌所拟的海洋水师章程,与总理衙门提出的六条海防措施立意基本相同,而且首次具体提出了三洋分区设防组建海军的方案。他认为:沿海兵制散而无统,宜变通旧制,“其根驳轮船约三十号,以一提臣督之,分为三路;一日北洋提督,驻扎大沾,直隶、盛京、山东各海口属之;一日中洋提督,驻扎吴凇江口,江苏、浙江各海口属之;一日南洋提督,驻扎厦门,福建、广东各海口属之。”三洋水师“无事则出洋梭巡,以习劳苦,以娴港汊,以捕海盗;有事则一路为正兵,两路为奇兵、飞驰援应”。丁日昌成立北洋、东洋、南洋三支海军的建议,李鸿章表示非常赞同,并向朝廷上了《筹议海防折》,进一步说明建立海军的重要性。但筹建海军一事却遭到了朝中一些顽固派大臣的反对。如大理寺少卿王家壁等一些人认为购船置炮皆系耗中国以徇外洋,使无数帑金掷诸沧海,“徒得备而无用之虚器,而失我悉索敝赋之实银”,洵属得不偿失。。尽管如此,李鸿章坚持己见,力排众议,特别强调要建立一支新式海军,是因为当时“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输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奏稿》,卷24,第12页)面对如此之变局和强敌,必须整顿海防不可。
       经过一段时间的争论,清政府最后决定先在南、北两洋筹办两支海军:北洋由李鸿章督办,南洋由沈葆祯督办。后因经费一时难筹,总理衙门又提出“移缓就急”,先尽北洋创办。于是,中国近代海军的发展由此起步。
       二、北洋海军筹办的过程
       北洋地区包括直隶、山东、奉天三省。1871年,李鸿章时在直隶总督任上,咨商两江总督曾国藩,饬调沪厂所造的“操江”轮赴津,供北洋巡哨之用。这是北洋仅有的一艘兵轮。李鸿章认为,“北洋之口,洋面辽阔,向未设巡洋水师”,而“天津为京师门户,各国商轮往来辐辏,英、法、俄、美皆常有兵船驻泊,我亦必须有轮船可供调遣,稍壮声势”。因此,1872年9月,闽厂所造“镇海”轮到津,李鸿章奏准拨归直隶留用,以与“操江”“轮替出洋驻泊”(卷88,第5-6页)。
       1879年,清政府因财力所限,即确定“先于北洋创设水师一军,俟力渐充,由一化三”。并规定筹建海军的经费由粤海关、江海关和江苏、广东、福建、浙江、江西、湖北六省的厘金内,每年提取400万两,头两年统归北洋支配,以后则由南北洋各得半数。10月,原南洋在英国阿摩士庄厂订购的四艘炮舰“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先期由江海关税务司赫德赴广东迎护,亦驶抵天津海口。11月19日,李鸿章带同津海关道郑藻如、道员许钤身、税务司德璀琳等,亲往大沽验收。同一天,李鸿章奏请将记名提督丁汝昌留于北洋海防差遣。其奏有云:“查该提督丁汝昌干局英伟,忠勇朴实,晓畅戎机,平日于兵船纪律尚能虚心考求。现在筹办北洋海防,添购炮船到津,督操照料,在在需人。且水师人才甚少,各船管驾由学堂出身者,于西国船学、操法固已略知门径,而
       战阵实际概未阅历,必得久经大敌者相与探讨砥砺,以期日起有功,缓急可恃。臣不得已派令丁汝昌赴飞霆等炮船讲习,一切新到各船会同道员许钤身接收,该提督颇有领会,平日藉与中西各员联络研究,熟练风涛,临事或收指臂之助。”(《奏稿》,卷35,第24页)并称赞其“材略勇武”,可作为“横海楼船之选”。木久,即派丁汝昌督操炮船,以英人葛雷森为总教习。
       1880年底,因委托赫德在英国阿摩士庄厂订购的“超勇”、“扬威”两艘快船即将造成,李鸿章派炮船督操丁汝昌、总教习葛雷森、管驾官林泰曾、邓世昌等航海赴沪,先行在吴淞轮船操练,然后乘轮赴英验收。1881年8月3日,“超勇”、“扬威”竣工,由驻英公使曾纪泽亲引龙船,升炮悬挂。8月17日,“超勇”、“扬威”放洋起程,沿途“经行各国,均鸣炮致贺,以为中国龙旗第一次航行海外也。”9月17日,山东新购的两艘炮舰“镇中”、“镇边”驶抵大沽。李鸿章认为,两艘炮舰若零星分布,力单无用,与新任山东巡抚任道镕商妥,将“镇中”、“镇边”与“镇东”等4炮船及新购的两艘快船“合为一小枝水师,随时会操,轮替出洋,防护北洋要隘,以壮声势”(《奏稿》,卷42,第9页)。11月17日,“超勇”、“扬威”驶抵大沽港。于是,李鸿章奏请以丁汝昌统领北洋海军,奏改三角形龙旗为长方形,以纵3尺、横4尺为定制,质地章色如故。这是中国近代最早的海军旗。
       至此,北洋海军从英国购进两艘快船、六艘炮船,加上先后调进沪、闽工厂制造的“操江”、“镇海”、“湄云”、“泰安”、“威远”五船,共13艘舰船,已经初具规模了。
       1884年8月,福建海军在马江遭到法国舰队的袭击,11艘兵船同时俱尽,这就是著名的马江之役。因此而引发了第二次海防大讨论。清政府总结前此的教训,于1885年6月宣称:“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李鸿章立表赞同,誉之“洵为救时急务。”是年10月,设海军衙门,任醇亲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务,庆郡王奕助及李鸿章为会办,汉军都统善庆和兵部右侍郎曾纪泽为帮办。海军衙门设立后,实际大权仍操在李鸿章手里,他利用海军衙门“整顿海防”的名义,把北洋海军的建设推向了最高峰。
       从1885年以来,北洋舰队进入了迅速发展的阶段,新舰猛增,大都是从国外购进的。新购进的舰只主要有三类:铁甲船、新式快船和鱼雷艇。这些舰只都是当时中国尚不能自造的。四年之间共添置新舰艇14艘,其中铁甲船“定远”、“镇远”两艘,新式快船“致远”、“靖远”、“经远”、“来远”、“济远”五艘,以及鱼雷艇七号。于是,北洋舰队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装备质量上,都大有提高。
       三、北洋海军正式成军
       1888年,是北洋海军发展的最关键一年。是年5月2日,奕譞以在英、德订造的四艘快船到华,北洋舰只渐多,致电李鸿章,“嘱将北洋定额、兵制、驻扎、会哨各章程,拟底寄京,公酌会奏”(《海军函稿》,卷3,第7页)。3日,李鸿章复电表示,此章程将与诸将领熟议后拟稿,俟出海验驶四快船及查勘各口防务后,再由北洋水陆营务处津海关道周馥赴京呈交。6日,李鸿章率同周馥、前署津海关道刘汝翼、总统盛军湖南提督周盛波等,由大沽口出海,巡阅旅顺口、大连湾、威海卫各处防务。10日,他在大连湾令四艘快船同开快车,往返试驶两次,以验速度,基本符合设计要求b 14日,在威海卫口外依法复验,英制“致远”、“靖远”两艘快船完全达到了每小时航行18海里的设计标准。对此,李鸿章极为满意,增强了对北洋海军成军的信心。5月16日,李鸿章回到天津,立即着手草拟章程。7月15日,《北洋海军章程》底稿草成,李鸿章命周馥携之进京,并致书奕譞说明制定此章程所遵循的原则。9月,《北洋海军章程》定稿。
       9月30日,由海军衙门缮具章程清册,呈于慈禧太后。其奏日:“海军系属初创,臣等此次所拟章程,本无成例可循。且因时制宜,间有参用西法之处,与部章未能尽合。应饬部免其核议。至章程内容有未备及临时应行变通者,由臣等随时酌拟具奏。”还转述了李鸿章进一步筹款扩充海军的意见:“俟库款稍充,再添数船,即成劲旅。入可以驻守辽渤,出可以援应他处,辅以各炮台陆军驻守,良足拱卫京畿”。
       《北洋海军章程》共14章,其主要内容如下:
       1、北洋海军编制,为铁甲两艘、快船七艘、炮船六艘、鱼雷艇六艘、练船三艘、运船一艘,计25艘。但按实战要求来说,其编制还是不够完备的。故“船制”一章又提出:“海军一支,局势略具。然参稽欧洲各国水师之制,战舰犹嫌其少,运船太单,测量、探信各船皆未备,似尚未足云成军。”。(《海军函稿》,卷3,第7页)
       2、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副将五员、参将四员、游击九员、都司27员、守备60员、千总65员、把总99员、经制外委43员。提督在威海卫择地建造公所或建衙署,为办公之地;总兵以下各官皆长年住船,不建衙署和公馆。规定将现有战船分为中军、左、右翼三队,每队三船,以一船为一营。中军三船:中军中营致远快船,中军左营“济远”快船,中军右营“靖远”快船;左翼三船:左翼中营“镇远”铁甲战舰,左翼左营“经远”快船,左翼右营“超勇”快船;右翼三船:右翼中营“定远”铁甲战舰,右翼左营“来远”快船,右翼右营“扬威”快船。“镇中”、“镇边”、“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六炮船则为后军。
       3、北洋海军提督有统领全军之权,凡北洋兵船,无论远近,均归调度,仍统受北洋大臣节制调遣。提督他往,则听左翼总兵一人之令;如左翼总兵他往,则听右翼总兵一人之令。凡沿海陆路水师文武大员,如无节制北洋海军明文,兵船官概不得昕其调遣,借词违误军事。
       4、各船逐日小操,每月大操一次,两个月全军会操一次。北洋各船每年须与南洋各船会哨一次。提督于立冬以后小雪以前,统率铁、快各船,开赴南洋,会同南洋各师船巡阅江、浙、闽、广沿海各要隘,以资历练。或巡历新加坡以南各岛,至次年春分前后,仍回南洋。各船在北洋,每年春、夏、秋三季沿海操巡,应赴奉天、直隶、山东、朝鲜各洋面以次巡历,或以时游历俄、日各岛。每年由北洋大臣阅操一次。每逾三年,由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王大臣请旨特派大臣,会同北洋大臣出海校阅一次。
       10月3日,清廷批准《北洋海军章程》,北洋海军正式成军。12月17日,海军衙门根据李鸿章提名,奏请以北洋水师记名提督直隶天津镇总兵丁汝昌补授北洋海军提督,记名总兵林泰曾补授北洋海军左翼总兵,总兵衔水师补用副将刘步蟾补授北洋海军右翼总兵。
       综观李鸿章创建的北洋海军,其发展经历曲折,终于在1888年建成了一支比较像样的海军,使北洋海军的实力跃居亚洲第一。在当时它的成军不仅增强了中国海防力量,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遏止了日本侵略中国的野心,推迟了日本侵略中国战争的发生,并在甲午战争期间为防御和抗击日本的侵略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李鸿章无论在海军战略上还是在管理机制等方面都有很大失误。再加上清政府政治上的腐败,处处掣肘,致使北洋海军的发展举步维艰,终于遭到全军覆没的命运,这个惨痛的历史教训,后世人们亟宜吸取和警惕。
       [责任编辑:翁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