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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理想国》里的“和谐”理想
作者:韩素玲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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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社会和谐;理念
       [摘要]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集中地表述了他的社会和谐理念。他以讨论国家的“正义”理念为主线。认为在一个理想的国度中,治国者必须要有为国民大众谋福利的“正义观”,必须要具备哲学家所特有的宏观视野、博大胸怀和透过表面现象准确把握事物永恒不变“理性”的气质和才能;国家必须要造成一种国民人人恪尽职守、高度和谐统一的“自制”系统;公民必须人人要有“自知”之明并根据社会的正确分工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守责;国家公务人员必须要公正选拔、精心培养并具有勤政廉明的职业操守;必须要重视普遍化的国民教育并因材施教强化效果。
       [中图分类号]B502,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5-0152-03
       作为人类哲学史上第一个有大量著作传世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一前347)在2300多年前创立了博大精深的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不仅直接影响了欧洲哲学发展史两千多年,而且对整个人类思想史产生了深刻影响。黑格尔认为,柏拉图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人物之一,他的哲学是有世界历史地位的创作之一,它从产生起直到以后各个时代,对于文化和精神的发展,曾有过极为重要的影响。”罗素认为,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是“古代、中古和近代的一切哲学家中最有影响的人,而在他们两人中间,柏拉图对于后代所起的影响尤其来的大。”其著作《理想国》(The Republic)是柏拉图最为著名的代表作,也是被推崇为“哲学大全”的一部必读之书。直到今天,这本哲学经典仍散发出熠熠的光芒,值得我们回眸和反刍。
       一、“正义”是公众利益的和谐一致
       《理想国》开篇不久,就迅速切人正题,讨论“正义”的定义问题。在柏拉图看来,准确地定义这个问题与构建一个整体和谐、公平正义的“理想国”密切相关。在对话中,色拉叙马霍斯坚持认为,所谓“正义”不是别的,简言之,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因为据他看来,政府作为每一个城邦的统治者,他们都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并且以此法律的形式明告公民:凡是对政府有利的对百姓来说就是正义的;谁不遵守,他就有违法之罪,就会有不正义之名。针对色拉叙马霍斯偏执的认识,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之口,经过一番唇枪舌剑的较量,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即:“一个真正的治国者追求的不是他自己的利益,而是老百姓的利益”。“没有一门科学或技艺是只顾到寻求强者的利益而不顾及他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的”。这就像一个医生,在他真正履行作为一个医生的职责时,所谋求的首先是病人的利益;也像一个舵手,他在履行其职责时,首先要照顾的不是他自己的利益,而是他部下水手们的利益。同样道理,“在任何政府里,一个统治者,当他是统治者的时候,他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他的一言一行都为了老百姓的利益”。“没有一种技艺或统治术,是为它本身的利益的,”它的“一切营运部署都是为了对象,求取对象的利益,而不是求取强者的利益,”他们(治国者)“拿出自己全部能力努力工作,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他所治理的对象”。总之,只有怀揣公众的利益和幸福,努力在最大范围内使公众利益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和谐与统一,统治者才是“正义”的统治者,他对国家所实行的统治也才是“正义”的统治。
       二、实现社会整体有效的和谐:“哲学家”为最佳选择
       柏拉图的政治哲学也像他在其他方面的哲学理念一样,以理性主义为其主要特色。“哲学家”(或“哲学王”)治国是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阐述的一个经邦治国的重要理念。根据他的分类,人可以分为爱智者(即哲学家)、爱敬者和爱利者三种基本类型。三种人类型不同,价值观也大为不同。爱利者的幸福和快乐在于拥有金钱和物质的享受;爱敬者则把金钱带来的快乐视为可鄙,把学问带来的快乐视为“无聊的瞎扯”,他们的幸福和快乐在于获取人们的尊敬;而在爱智者(哲学家)眼里,以上两者的幸福和快乐都是肤浅和不值一提的,他们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在于致力于看到“理性的世界”即深藏在“物质世界的背后”的“实在存在”并永远献身于追求和研究它们。比较一下这三种人快乐经验的多寡,就会发现,爱智者(哲学家)比另外两者要高明得多,因为他所能够得到的快乐经验比另外两者不仅丰富而且境界高得多。
       那么,对于经邦治国这样的大事来说,以上三种人哪一种最适合担此重任呢?在柏拉图看来,这一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国家要想实现并维持一种整体有效的和谐,哲学家治国是最佳选择。这不仅因为哲学家能够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视野更宽——他们是极个别得以逃出黑暗“洞穴”,曾观赏过宇宙赏心悦目风景后而又返身入洞引领众生的真理的握持者,还因为他们能够享受到其他芸芸众生都难以体验到的更高境界的“理性”的快乐——他们虽然为数很少但却是最接近事物的“实在存在”的人,他们能透过纷纭复杂的事物的表面现象准确或比较准确地把握世界本原和各种问题的本质,而不会或很少会像大多数人一样犯那些被纷繁复杂的事物的多样性搞得头脑昏昏甚至迷失方向之类的错误。只有把国家交给哲学家或具备哲学家气质的人来治理,这些“哲学王”才能像人的大脑有效地控制着人体各个部位和器官的协调运作一般,理性而公正地治理国家,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各得其所而不互相干扰,和谐共存而不出现错位,从而使整个国家始终处于一种井然有序、和谐运转的“正义”状态。反之,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哲学”来领导和指导公众的行为,公民们就会成为一大群秩序混乱头绪纷杂的乌合之众。人们需要哲学家的指导,就像“欲望”需要“理性”的启迪、约束和引领一样。如果哪里出现了错位,如发生了商人支配国家或者军人篡夺王位的现象——哪里各部分的协调一致就会被破坏,国家的机体就会发生衰变,整个国家也就要土崩瓦解了。所以,柏拉图治国经邦理念的拱顶石就是:“除非哲学家当上国王,要么世上的国王和王子具备了哲学家的气质和才能,又集智慧与领导能力于一身,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城邦才会免遭各种疾病的侵袭,人类也会免遭蒙难。”
       三、国家必具的四种德性
       一个好的国家,柏拉图认为应同时具备“智慧”、“勇敢”、“自制”和“正义”四种德性。国家的“智慧”要求它的统治者要有治理国家的知识和理性的头脑;国家的“勇敢”要求它的“保卫者”要有勤政廉明的良好素质和严明规整的纪律约束;国家的“自制”本身就是一种和谐,当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能够和谐一致,这个国家就是一个能够“自制”的国家。而一个国家具有了以上这三种德性,它也就具有了第四种德性即“正义”。
       在国家的四种德性中,柏拉图认为,“自制”比“智慧”和“勇敢”更像协调或和谐,它“是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即人们所说的要作“自己的主人。”据柏拉图分析,人的灵魂里面有一个较好的部分和一个较坏的部
       分,而所谓作“自己的主人”,就是说天性较坏的部分受天性较好的部分的控制。当一个人由于坏的教养或者和坏人交往,而使其较好的同时也是较小的部分受到较坏的同时也是较大的那个部分统治时,“他便要受到谴责而被称为自己的奴隶和没有节制的人了。”一个国家也一样。在一个能够“自制”的国家里,“为数众多的下等人的欲望被少数优秀人物的欲望和智慧统治着”,而这少数的优秀人物“靠理智和正确信念帮助”,“由人的思考”指导着“简单而有分寸的欲望”,他们是“天分最好且又受过最好教育的人”。而且,国家的“自制”这一德性不像“智慧”和“勇敢”一样分别只存在于某一部分的公民当中,它是贯穿全体公民的,“把最强的、最弱的和中间的都结合起来,造成和谐,就像贯穿整个音阶,把各种强弱的音符结合起来,产生一支和谐的交响乐一样。”因此,“我们可以正确地肯定说,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不管在国家里还是个人身上——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
       在公民的因素方面,柏拉图认为,人生而有别,“各人性格不同,适合于不同的工作”,“只要每个人在恰当的时候干适合他性格的工作,放开其他的事情,专搞一行,这样就会每种东西都生产得又多又好”。人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而只有让人自身承认这种差别,即真正做到“认识你自己”并安心愉悦地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尽心竭力地履行自己份内的职责,社会的和谐就能够自然而然地得以实现。为了说服人们从“自知”走向“自制”,柏拉图建议运用宗教的威慑力,他模仿神谕讲了一个关于金属的神话,他说:
       “公民们,你们是手足般的兄弟,然而神选你们所用的材料却大不相同。你们有的人有发号施令的权力:这些人是神用金子造的,所以他们享有最高的荣誉;有些人是用银子造的,所以他们成为辅助人员;还有些人是用铜和铁造的,这些人只有去做农夫和工匠。……一句话,我们要尊奉神的旨意,绝不允许铜质或铁质的人掌握政权,否则国家将会灭亡。”
       根据柏拉图的论断,要建设一个稳定和谐的理想国,在国家要“自制”、公民要“自知”的基础上,国家的“保卫者”还必须要勤政廉明。这需要从人员的选拔到管理和监督等几个方面来采取一系列措施。在人员选拔的环节上,他主张国家定期对年满二十岁的青年人进行一次严格的筛选或者称之为大淘汰。这一筛选或淘汰既针对理论又针对实践,“还有磨难、痛苦和竞争。”在这个大筛选、大淘汰中,每一位青年的才能都有展示的机会,而每个人的蠢笨也都会昭然地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在这场公正无私的选拔中,那些落选的人就会被分配从事国家的商业、工业和工业从而变成商人、工匠和农夫,那些通过考试的人将被作为国家管理人员去接受进一步的教育和培训从而成为国家的“保卫者”或辅助人员或军官。“这场检验是公正无私的,不带任何感情。一个人是当农夫还是称为哲学家,既不由垄断的机会决定,也不由裙带的关系决定。这种选择将比民主政治还要民主。”没有经过专门筛选和训练的人不得担任公职,对低级职务不胜任的人也不得担任高级职务。
       在培养、管理和监督的环节上,柏拉图认为,在国家选拔出那些优秀的人才作为国家的公务人员之后,还必须从他们幼年时起,就开始注意跟踪考察他们,并要他们做具体工作以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经受考验,正如“把小马带到嘈杂喧哗的地方去,看它们怕不怕”,“我们也要把年轻人放到贫穷忧患中去,然后再把他们放到锦衣玉食的环境中去看他们受不受外界的引诱,……这就是我们选择和任命统治者和护卫者的总办法。”而“……如果护卫者的后裔变低劣了,应把他降入其他阶级,如果低等阶级的子孙天赋优秀,应把他提升为护卫者。这用意在于昭示:全体公民无例外地,每个人天赋适合做什么,就应派给他什么任务,以便大家各就各业,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而不是多个人,于是整个城邦成为统一的一个而不是分裂的多个。至于如何防止和避免贪污腐败等奸邪行为的问题,柏拉图匠心独运地设计了一套被他自己的实践证明是难以实现的“共产主义”的管理制度:“做优秀的护卫者……,第一,除了绝对的必需品之外,他们任何人不得有任何私产。第二,任何人不应该有不是大家所公有的房屋或仓库。”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国家公务人员由于私心和贪婪而渎职腐化,他甚至认为国家的“护卫者”不仅应该“共产”,而且应该“共妻共子”。“他们不是为了一个女人而献身,而是为整个国家而献身。”如果他们不能做到安贫乐道、勤政廉明的话,那么,不仅对于国家来说是十分危险的,而且他们自身的利益也会由于国家的毁没而无所依附。
       四、教育的功能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对国民教育问题进行了探讨。他认为,人是一种具有双重性质的生物,在具有一个可以有生有灭的身体的同时,还有一个栖居在躯体之内的“不朽的灵魂”。人的灵魂本身具有一种认识能力,而教育能够使这一能力按照正确的方向从黑暗转向光明,从表象的世界走向真实的世界。为此,柏拉图设计了一套理想的教育课程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须从幼教开始。教育要收到好的效果,儿童时期是最为重要的阶段。“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在那里牢牢的生了根,他就会变得温文有礼;如果受了坏的教育,结果就会相反。”良好的教育能够使人从小就养成辨别是非良莠的能力,“一个受过适当教育的儿童,对于人工作品或自然物的缺点也最为敏感,因而对丑恶的东西会非常反感,对优美的东西会非常赞赏,感受其鼓舞,并从中吸收营养,使自己的心灵成长得既美且善。……因为他所受的教养,使他同气相求,这是很自然的。”
       (二)须重视音乐和体育在促进人的身心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柏拉图设计的教育方案中,音乐教育和体育教育被作为最为基础的教育课程受到了突出的重视。他说,“有两种技术——音乐和体育——服务于人的两个部分——爱智部分和激情部分。这不是为了心灵和身体,而是为了使爱智和激情这两部分张弛得宜配合适当,达到和谐。”音乐教育主要致力于人的音乐文艺的教养和心灵和谐的培育,它能使受教育者远离低级趣味和卑屑伪劣,逐渐养成明辨善恶美丑是非对错的行为判断能力;体育教育致力于国民身体素质的培养和锻炼,它使人练就一副强健的体魄。两种教育须并行不悖,不可取此忘彼。否则,如只重视音乐教育,会导致人的软弱与柔顺;只重视体育教育,则会导致人的野蛮与残暴。只有“那种能把音乐和体育配合得最好,能最为比例恰当地把两者应用到心灵上的人”,才能够称得上是“最完美最和谐的音乐家”。
       (三)须注重采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柏拉图认为,在教育的方式上,国家应该注重采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方式,使受教育者在不知不觉之中受到正当的教育和良好的影响。他认为,在人生的头十年,游戏和运动应该是教育的全部课程。但为了避免一些奸邪丑恶的东西对人造成不良的影响,“孩子必须参加符合法律精神的正当游戏。因为,如果游戏是不符合法律的游戏,孩子们也会成为违犯法律的孩子,他们就不可能成为品行端正的守法公民了。”而如果“孩子们从一开始就能借助于音乐养成遵守法律的精神,而这种守法精神又反过来反对不法的娱乐,那么这种守法精神就会处处支配孩子们的行为,使他们健康成长”。一个人从小所受的教育把他往哪里引导,就能决定他后来往哪个方向走。
       (四)须重视教育者素质的陶冶和锻造。柏拉图认为,对于教育者素质的陶冶和锻造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然,结果会适得其反。为了保证教育的良好效果,他建议国家“要任用较为严肃较为正派的诗人或讲故事的人,模仿好人的语言,按照我们开始立法时所定的规范来说唱故事以教育战士们”。对于那些用自己的作品来教育和影响民众的诗人、艺人等,国家则要“监督他们,强迫他们在诗篇里培植良好品格的形象,……否则我们的护卫者从小就接触罪恶的形象,耳濡目染,有如牛羊卧毒草中嘴嚼反刍,近墨者黑,不知不觉间心灵上便铸成大错了”。
       (五)须进行国民的全员教育并因人施教。根据柏拉图对予理想国家的设想,教育必须从一开始就给予所有儿童完全均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天才之光会在什么地方闪现我们无从知道,但我们必须以公正无私的态度,在各个阶段、各个种族中四处寻找。”根据不同岗位的人的不同需求,教育的内容也要有所区别:“战争中的斗士应该需要更多样的锻炼。他们有必要像终宵不眠的警犬;视觉和听觉都要极端敏锐;他们在战斗的生活中,各种饮水各种食物都能下咽;烈日骄阳狂风暴雨都能处之若素。”而国家公务人员则应该多接受忠于职守、勤政廉明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总而言之,通过普及于全体公民并因人施教的教育过程,柏拉图相信,人类就能够建立起他心目中的“理想国”与“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