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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对社会学视角下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思考
作者:张秀珍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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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和谐社会;农村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与对策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处理好各种关系,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关键。目前,这一关系面临许多问题,原因主要在于: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工作作风不实、方法不当;农村干部体制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民主制度、干群沟通机制不健全;群众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等。以上种种情况,要求我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化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政策水平和法制意识;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5-0090-03
       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历来是我们党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既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关键。科学分析目前农村党群、干群关系面临的问题,探索构建和谐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对策,对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地位,是十分必要的。
       一、农村党群干群关系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党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适合农村实际的重大方针和政策,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农业生产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及农村基层干部是拥护和信赖的。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为民执政理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利民惠民政策,各级政府也做了不少有益的事情,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群、干群关系比较融洽,总体上趋于和缓。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步拉大,“二农”问题日益严重,农民群众对党的感情有明显减弱的趋势,党群、干群关系面临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突出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利益关系与分配的矛盾突显;二是党群、干群之间的思想隔阂不断加深;三是党群、干群矛盾日益复杂化,矛盾的对抗行为和公开化程度呈不断加大趋势;四是党群、干群矛盾的政治性因素有所增加,有由经济利益诉求向政治权利诉求转化的趋势。
       农村党群、干群关系面临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诸多矛盾长期发展和各种现实问题相互作用的结果,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经济利益得不到维护,是引发党群、干群矛盾的主要原因
       现实生活中,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切身利益。经济不发达,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满足,现实的生活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他们习惯采取各种过激行为,往往容易导致党群、干群之间的利益正面冲突,引发激烈的矛盾对抗。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发展问题已经成为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的“瓶颈”。目前,农村由于改革滞后,经济结构、种植结构、所有制结构没有适应市场需要进行调整,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许多地方产业化经营发展缓慢,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副产品市场流通不畅,以致农业呈现出增长乏力状况,导致农民增收较慢,甚至减少收入,有效支付能力减弱。对此,农民迫切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干部带领群众致富,但不少基层干部对此束手无策。有的农民种地赔钱,外出打工,少数农民无钱治病,难以负担子女学费。一些干部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不关心群众疾苦,不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往往不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导致群众的大量需求得不到满足,利益得不到维护。再加上一些地方财政相当困难,村集体经济薄弱,乡镇财力不足,严重削弱了党和政府服务群众的功能,导致不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农民的经济利益得不到维护,必然造成对党、对政府的不满,引起党群、干群关系紧张。
       (二)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实、工作方法不当,是引发党群、干群关系发生矛盾的直接原因
       目前,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主体是好的,但也有许多基层干部在能力素质、工作作风、自身要求等方面与履行职责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有些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公仆意识淡薄,居官不清,为政不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二是有些干部文化素质低下,能力不强,思想保守,缺乏开拓创新精神,面对贫穷落后局面和复杂问题束手无策,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群众很不满意。三是有些干部作风存在严重问题,不善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命令主义,激起群众的强烈反感,引起干群矛盾。四是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给党群、干群关系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它不仅降低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信任,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情,败坏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平与公正,直接引发党群之间的利益冲突,成为当前党群、干群矛盾激化的直接诱因。
       (三)农村干部体制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是引发干群矛盾的重要原因
       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是乡镇经济社会活动的管理者,是提高群众思想觉悟的教育者,也是各种矛盾纠纷的协调者。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乡镇的农村工作,特别是税收、计划生育等工作仍需依赖村干部。在这种情况下,村干部的“准行政化”倾向开始出现,有的村干部在帮助乡镇收费的同时也搭便车,进一步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乡镇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也就睁只眼闭只眼,这样,就出现了所谓的“官官相护”现象。同时,村委会干部与党支部成员的来源不同,导致两者之间产生矛盾,村民则根据自身利益而拥护不同的干部,使得干群关系更加复杂化。同时,在“压力型”体制下,部分乡镇干部不顾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的负担承受能力,不考虑群众受益面和受益程度,片面追求GDP增长,大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路边花”等劳民伤财项目,给乡镇留下沉重的财政负担。特别是财税体制改革以来,乡镇的财力明显不足,财政更加困难。但是,乡镇的刚性开支,有增无减,很多乡镇负债运转。如果基层干部想有所作为,落实上级政策精神,只好寻求非正常渠道,自己想办法保证“吃饭和发展”。基层干部自己想的“土办法”往往会侵占群众的合法利益,干群矛盾就会激化,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
       (四)基层民主制度、干群沟通机制不健全,群众无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和呼声,是引发干群矛盾的关键
       近几年来,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平等要求明显增强,对自身利益和社会事务表现出了很强的关注,由此产生了包括利益诉求、民主诉求和情感诉求等在内的多种诉求,而且表达
       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些诉求,需要通过畅通的干群沟通渠道来表达。但现阶段,干群沟通机制不完善、沟通渠道不畅通的问题比较严重,群众的呼声不能及时反映到干部耳中,导致干部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时常产生一些偏颇;当群众对有些方针政策产生不理解时,往往又得不到正确解答,导致干群间隔阂加重,误解加深。当群众的诉求在规范的、合法的渠道长期得不到畅通有效的表达时,就有可能选择非规范、不合法的渠道,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形成对抗。同时,不少乡镇干部反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的罢免程序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操作,除非是该村委会成员的行为引起的民愤到了众叛亲离的程度,否则罢免很难成功。在这种情况下,乡镇党委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甚至依靠宗族势力与当地党委、政府对着干的村委会成员常常是束手无策,使得农村一些长期存在的矛盾无法得到根本解决,严重影响了农村党群关系的改善。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也缺乏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作保证,党支部与村委会互相争权,互不妥协,各自为政,严重对立,关系紧张,引发了党群、干群之间的一系列矛盾。
       (五)群众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思想道德滑坡,是引发干群矛盾不容忽视的现实原因
       在干群关系中,干部问题是主要方面,但来自群众方面的因素也是引起干群矛盾的十分重要的因素。由于受自身文化素质较低的影响,部分农民对新政策、新事物接受慢,适应能力差,心理容易失衡。一是部分群众平均主义心理、自私自利心理强烈,风险意识、法制观念、集体观念淡薄,以至于一些村民一遇到影响个人利益的事就上访告状。走向市场后,遇到风险和挫折就找政府,解决不了就埋怨政府,对已有利的事抢着干,对己无利的事就推拖,给政府施加压力。二是在市场机制条件下,部分群众产生了急于求富和盲目攀比的心态,部分群众由于强烈的失落感,甚至产生了仇官仇富的心态,这些不正常的心态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造成干群关系的紧张和对立。三是行使民主权利随心所欲,使本来素质不高的候选人赚得了选票,当选为村干部,为新的干群矛盾埋下了隐患。
       二、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对策思考
       构建和谐社会迫切需要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一)坚持以农民致富奔小康为中心,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
       当前,农村表现出来的各种问题,大多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关。而农村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也主要表现在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上。发展经济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物质保证。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各种手段,大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用有效服务推进群众的致富奔小康步伐,通过集体经济为群众提供信息、技术、资金和市场等方面的服务,使群众从集体经济中获取收入和优厚的福利,为农民群众创造更多的利益,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为此,一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进一步开发集体资源,办好村办集体企业,同时利用各种条件,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二要切实搞好集体资本运作,形成集体资本良性循环,不断壮大集体实力。三要加大扶贫力度,对集体经济薄弱村要采取相应优惠政策,筹措集体经济薄弱村启动发展资金,并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增强这些村造血功能,实现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改进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前提。干部队伍建设是伴随一个政党发展始终的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包含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当前,从密切干群关系的角度看,迫切需要抓好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基层干部,树立群众观念、执政为民的意识,一切工作要以农民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惟一标准;加强法制教育;培养法制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坚决杜绝损害党的形象,侵犯农民利益的不良行为。从当前农村实际情况看,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一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要说实话,办实事,真正解决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问题,二要与广大农民群众打成一片,相信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要善于对农民群众进行教育引导,变政府主张为群众自觉行动。三要坚持政务、村务公开制度,让群众满意。四要由空洞说教向有形服务转变,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深化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
       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既要加快步伐,又要考虑社会可能的承受能力和改革需要支付的成本问题。速度过快,人们的社会心理压力加大;成本过高,暂时难以承受,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也使干群关系的处理更加困难。当前最重要的是加快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加快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增加政府公益性财政支出。在发展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以后,要逐步加大公益性事业的投入和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少盖些楼堂馆所,把省下来的钱更多地用在群众身上。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努力形成既注重效率,又兼顾公平;既能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又能有效防止社会成员的收入过于悬殊;既能保护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又能保证人们参与竞争和物质利益分配的公正性的利益分配机制。三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共权力健康运行,防止权力滥用。
       (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在农村干群矛盾中,有的是由于民主不够,有的是由于法制意识淡薄,有的是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因此,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是改善农村干群关系的关键环节。为此,一要着力加强制度体系的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对制度权威性的认识,规范党支部权力的运作,处理好“两委”关系,提高以“制”办事、科学决策的水平。二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民议事或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凡涉及村里的重大事务,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诸如村里的发展规划、承包经营项目、村级财务收支、宅基地分配、征购提留、计生指标等,要经过村民议事会或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三是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民根据这些村规民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也根据这些村规民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要建立干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制度,通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信息发布、接受垂询等方式,在干群之间建立畅通的信息通道,让干部随时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的疑惑,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及时向群众宣讲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随时随地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
       (五)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政策水平和法制意识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教育干部、组织群众、战胜困难、取得胜利、完成各项任务的法宝。所以,要努力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对农民的思想政治宣传力度。一要广泛宣传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四五”普法,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村民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意识。二要结合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寓先进思想于帮助农民致富、解决其困难之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渗透力和凝聚力,增强农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意识,让群众明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服群众认清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关系。三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扫除黄、赌、毒、拐和邪教组织,重拳打击乡霸、村霸及黑社会势力,为农民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环境。四要抓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认真解决农村存在的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封建迷信等问题,净化农村环境,真正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
       (六)着重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生活问题,逐步改善群众生活;解决就业、养老、贫富差距拉大、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实践中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总之,党群、干群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解决存在的矛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必须予以长期的重视和不懈的努力,采取多角度的、多层次的措施,才能把握党群、干群关系发展的主动权,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