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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论中国中产阶层的作用与发展对策
作者:胡尊东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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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中产阶层;社会作用;发展对策
       [摘要]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上出现了一个新的阶层——中产阶层。中产阶层是保持社会稳定、拉动消费、平衡两极分化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示范力量。为此,我们必须在充分认识中产阶层重要作用的基础上,找准对策,坚定不移地培育和发展中国的中产阶层。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5—0083—0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腾飞,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提高,社会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中产阶层。据在2002年完成的一项调查研究中发现,我国的中产阶层人数已达到8000万人以上。中国中产阶层主要由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技术专业人员、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业技术人员、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组成。他们是经济上比较殷实;思想素质、文化素质比较高;讲文明,讲诚信,守法纪的群体。据我国有关方面最近发布的一项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不仅已经崛起,而且在迅速壮大。到目前为止,新社会阶层以及从业人数已经超过1亿5000万,约占总人口的11.5%。原中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2001年在新加坡的一次讲演中,更是大胆预测,在未来lO年中,中国具有中等收入的群体将达4亿之多。新加坡2006年6月1日发表文章指出:“麦肯锡全球研究所的最新研究显示,到2025年,中国不断壮大的中产阶层可能将占城市人口的一半以上,从而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
       一、中国需要中产阶层
       政治经济学的一些现代理论认为,拥有一个大的中产阶层是对社会有益的。在当代中国,中间阶层是保持社会稳定、拉动消费、平衡两极分化的重要力量。构建和谐社会,中国同样需要中产阶层。
       (一)中产阶层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在人们的印象中,我国“中产阶层”,往往是与“白领”及“高收入”、“高消费”、“高学历”等字眼联系在一起的群体。他们有房有车,生活富足。这部分人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直接受益者。他们要求社会稳定,恐惧社会动荡。原因在于:一是他们满意自己的现实生活,有体面的职业,有较为丰厚的收入。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靠自己的“个人奋斗”获得的,而且他们也知道可以通过继续的奋斗进一步改善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实现新的社会流动或跃迁;从外部社会环境来说,他们的地位是通过工作——收入的模式获得的,并因此具有较高的职业声望。二是他们的价值观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吻合。由于中产阶级的一部分,如大学教授、作家、新闻工作者和人文社会科学家直接从事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创造和传播工作,决定了他们的价值观、他们对现实社会秩序的肯定,比较容易为整个社会所认同。这样一些特点必然决定了中产阶层一方面反对社会动荡,另一方面却不会拒绝社会变革,他们希望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下实现社会的不断进步。因此,中产阶层是现代社会稳定的奠基石。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社会未来的稳定,就取决于中产阶级能够以何种速度迅速地成长起来。
       (二)中产阶层是拉动消费的重要力量
       中国经济连续多年的高速发展,使中国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迎来了“过剩经济”时代。在这样的情况下,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刺激国内消费,拉动国内市场,而中产阶层正是拉动消费的重要力量。
       中产阶层中除私营企业主尚存在通过积累资金、扩大生产规模的动机外,其他中产阶层成员的资金主要用在生活消费上。他们看重在社交中的身份,把房子、车子等高等消费品看成是自己身份的重要标志。他们有稳定而又丰厚的收入,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于“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普遍接受了“分期付款”等现代消费方式,消费具有超前性。他们中的多数人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追求消费的个性化和文化品位,重视教育、旅游和文化方面的消费支出。他们比一般人更能理解大众消费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消费坚定而理性。中国中产阶层的这些消费特征和趋势,无疑会拉动消费,对发展经济是十分有益的。
       (三)中产阶层是平衡两极分化的重要力量
       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财富迅速增加。与此同时,大量新的社会问题摆在国人面前,贫富分化程度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国际上通常认为,当基尼系数处于0.3—0.4时表示收入分配比较合理,0.4—0.5时表示收入差距过大,超过0.5则意味着出现两极分化。据最近有专家称,2004年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465,2005年逼近0.47。从我国的基尼系数来看,我国已出现了贫富分化现象。基尼系数的持续扩大,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显现。在这种社会基础上,如果不能在暴富阶层和赤贫阶层中间逐渐发展出一个中间阶层,来削减两极的数量、化解双方的压力,社会的冲突将不可避免。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比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更稳定。而我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基本上属于金字塔型,贫困人口多,中将等级人数相对较少。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削减暴富阶层的财产,另一方面为赤贫阶层和大批低收入者减轻负担,并为他们开辟生财之道,减少束缚,使他们能在较为公平的市场环境下自立、自强,逐步富裕起来并加入到中产阶层的行列,壮大中产阶层队伍,缩小贫富差距,使我国社会结构形成比较稳定的橄榄型。
       (四)中产阶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示范力量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诚信经济。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人们共同维护。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未十分健全,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诚信意识,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要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必须有一部分人起示范作用。中产阶层是我国目前素质较高的人群,他们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力量。因为他们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讲诚信,守法理,有较高的文化品位。邓小平指出:“一部分人生活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中国中产阶层除了能够稳定社会和促进消费以外,还对其他更广大人口的工作和生活起示范作用。这种示范作用不仅表现在消费方面对其他阶层尤其是中产以下的低收入阶层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在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商业诚信、成就动机、家庭伦理、素质提升、文化品味以及子女教育方面,向整个社会尤其是低收入和低文化阶层的人们提供一个可以学习的榜样,以促进中国良好的工作伦理、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由于中产阶层的成功多数是个人努力奋斗的结果,同那些通过钻政策空子和收受贿赂发家致富的人相比,他们良好的生活境况一般不会引发社会的不平等感和被剥夺感,反而可以引发普通家庭及其子女的心理认同感。这种认同感在中国健全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将具有显而易见的积极意义。
       二、培育中国中产阶层的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中产阶层开始重生并有了较大发展,但目前其数量还只占全国总人口的相对
       少数。虽然党中央大力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让多数人富裕起来,但制约中产阶层发展的因素还很多。要使中产阶层发育起来,必须破除这些制约因素,找准对策。
       (一)破除阶级斗争的旧观念
       在观念上,人们的惯性思维有三个误区:一是把中产阶层看成是历史上的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把它看作是工人阶级的对立面而不敢正视;二是人们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有阶级论似乎突然转入了无阶级时代,人们分不清现代社会阶级,因而也避免提阶级,没有了阶级自然也就无从讲中产阶层;三是人们认为一讲阶级就必讲阶级斗争,各阶级之间必定对立,必定斗争得你死我活,永无宁日,分秒不停。这些惯性思维其实是传统阶级观点的延续。如何对中产阶层进行定位,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政府的正式文件没有使用“中产阶层”这一名词,以致于一些人害怕称呼自己为中产阶层的成员。要使中产阶层健康发展,必须破除这些误区。应当指出的是,我国的中产阶层是改革开放后诞生的。这一阶层的许多人都是靠勤奋劳动致富的,是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它属于劳动人民的一部分。为此,必须培育和发展好中国的中产阶层。
       (二)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
       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必须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不足,造成了大量的行业垄断,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为改变这一局面,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机会均等、竞争自由的市场环境。加入WTO之后,我国的电信、电力、铁路、民航及公用事业等行业将逐步实现对外开放,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行业垄断可望在某种程度上被打破。行业垄断的破除,将使民间资本有更多机会进入原国有行业竞争,更能培养和发展中产阶层。
       (三)完善分配制度
       一方面,要坚持效率优先,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同时,把劳动报酬同劳动效率挂起钩来;在其他分配方式中,把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所得收益同各种生产要素的经济效率联系起来。另一方面,要注重公平,在分配中允许合理拉开差距的同时,要防止收入悬殊和两极分化,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一是依法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二是依法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贪污腐败、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必须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依法惩处。三是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四是调节过高收入,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五是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总之,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理顺分配关系,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水平,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建设稳定的“橄榄型”社会。
       (四)综合治理“三农”问题
       底子薄,人口多,尤其是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要解决这一问题绝非易事。没有大胆的体制创新,不能使广大农民就地转产,不能使绝大多数农业人口就地升级、就地消化、就地发展、就地成为中产阶层,而指望靠现有的城市在较短的时期内消化吸收,是难以想象的。
       就地解决农业发展、农民致富的前提有以下三条:
       一是进行体制创新。要从法律上保证农民对土地几十年甚至一百年使用权的可靠性、稳定性,应该奖励那些热爱土地、会种田种好田的农民,让其拥有更多的土地,以促使农民投入一切精力,保护好、开发好属于自己生产资料的财产。
       二是解决好教育问题。人类发展史证明,世界上发达国家所以能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无不是依靠教育。美国的强大,德国、日本战后迅速崛起,靠的是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我国农村教育相对落后,农民素质低。在现代社会,低素质的劳动力是不能迅速致富的。要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民的职业培训,教给他们实用技术,让他们有一技之长,增强竞争能力。
       三是在农村要积极发展有利于生态自然的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农业生产的低效益、农产品的初级化和物流不畅,一直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而农产品的深加工,农产品与市场的紧密结合,以及农村对科技、医疗、教育、文化、商品的各种服务需求,可以导致农村兴办大批的产业,可以消化大批的农村人口,国家和城市对农村的适当投入,不但可以加快农村二、三产业的建立和发展,而且与国家因大批无文化、无技术的农民流入城市而投入巨大费用相比,能节省大量开支。农村的真正发展,农民的逐步富裕,才是真正的国家之幸、人民之幸,是中华民族真正腾飞的标志。
       [责任编辑:韩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