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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试论社会进步代价的生成
作者:许修杰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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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社会进步代价;创价;代价
       [摘要]社会进步的代价生成有其自然根据和社会根据,其生成的最重要根据应从人之为人的社会性根源中寻找。劳动实践是人之为人的社会性根据,而实践活动本身又分为创价和代价两个侧面,实践永恒的内在矛盾就是创价和代价的矛盾,而社会进步代价产生的根本原因也就产生于这一矛盾的不断运动之中;人—自然—社会是一个相互作用、充满矛盾的领域,“人、自然、社会”三者矛盾运动经常发生失衡,从而产生大量的“异态化”现象,导致进步代价的产生;社会进步代价的生成还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4-0131-05
       社会进步的代价指的是人类为社会进步而做出的付出、牺牲,以及为实现社会进步所要承担的消极后果。社会的发展永远不是一帆风顺的,始终伴随着进步代价的发生,而代价的生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探寻这个过程既要有好的逻辑起点,又需要在纷繁复杂的诸多因素和角度里理出一个清晰的线索,只有这样才能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找到一个坚实的支点。本文试从三个角度来尝试着探讨这个问题,以期在此问题的解决上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社会进步代价发生的基础性根源一实践及其内在矛盾
       社会进步代价的发生有其自然根据和社会根据。代价的自然根据是指人作为一种生命有机体在自我更新、自我调节等过程中对物质、能量、信息的损耗现象。显然仅从代价的自然根据出发尚不足以说明代价的成因,代价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代价生成的最重要的根据应从人之为人的社会性根源中寻找。
       劳动实践是人之为人的社会性根据,也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内涵。从根本上说,我们可以把实践活动分为创价与代价两个侧面,创价着重指人们的价值创造活动或创造的价值成果,它既是人们从事实践活动的主要目的,又是人们实践活动的主要过程和主要结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和动力。作为实践活动的另一侧面,代价则是人们为了或因为创造一定的价值而做出的舍弃、付出或牺牲。创价与代价是人类实践中同时并存的两极,实践永恒的内在矛盾就是创价与代价的矛盾,而社会进步代价产生的根本原因也就产生于这一矛盾的不断运动之中。
       创价和代价是人类实践中对立统一的两极。一方面,作为实践活动的两极,创价和代价分别标志着实践活动中的肯定环节、肯定形态和否定环节、否定形态,从根本上体现着一种利弊得失关系。在一定范围内,创价是得不是失,代价是失不是得,二者存在原则的界限,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必须予以区分,特别是在实际分配代价或创价时,应注意相对公平、合理。另一方面,由于人类实践活动范围的极其广大及实践活动的持续性、无限性,创价和代价的区别和对立并不是绝对的,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又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首先,合理代价的付出是进行创价活动的必要条件,创价是代价付出追求的目标。没有一定的创价目标,就无所谓代价投入。同时,没有一定的代价(成本)投入,也不可能有创价活动和创价目标的实现。特定的创价目标决定了代价的投量和投向,而代价的投量、投向则决定了创价的大小和效率。因此,创价和代价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各以对方的存在和发展作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其次,创价是合理代价付出的必然结果,背理代价则会损害创价。代价对于创价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代价具有损失性,它总是意味着对一定价值的放弃、否定、牺牲或丧失;另一方面,代价又具有补益性,它总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促进价值的创造。在实践活动中,如果所付出或承担的代价对创价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并且创价与代价相比,得大于失,代价的分配也是相对公平的,那么这种代价就是合理代价;反之,所付出或承担的代价如果对创价并不必要或可行,即有失无得或失大于得,或者代价的分配具有不公正性,则这种代价就是背理(逆理)代价。显而易见,只有合理代价才可能和必然促进价值的创造,而背理代价则对创价起损害作用。
       再次,创价活动和代价付出活动是同一实践过程中相互贯通的两个方面,代价和创价构成实践的双重效应。任何实践都必然包含创价活动和代价付出活动两个方面,并且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创价和代价这两种结果。
       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矛盾所导致的双重效应促使人们不断变化价值尺度,使得创价活动能够不断满足人们新的改造世界的目标要求。创价作为实践的合目的性的正效应对人类具有强烈的激励作用,这种激励作用像兴奋剂一样推动着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孜孜不倦、前仆后继地去奋斗,不断地向改造世界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创价的激励效应是通过实践目的性的膨胀、对象性的扩张和计划性、手段性的不断科学化而实现的。目的性的膨胀表明了人们对实践创价最大化追求的强烈愿望,成为人类创价量不断增值的驱动力;而对象性的扩张、计划性与手段性的不断科学化则成为膨胀的目的得以实现的根本手段。这四个方面互相激励、互相配合,使人类创价量呈现出递增的趋势。这种趋势,一方面反映了人类自身需求发展的程度,同时也反映了人类对实践客体的改造和作用程度。但是,人类要获得创价必然要付出代价,以代价换创价这是自然法则。创价追求的过度膨胀、必然导致对实践客体改造力度的加强,由此而引发的自然的、社会的互动效应则必然加剧。在这种情形之下,同时也就酝酿着代价递增与扩大的趋势。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类实践的双重效应几乎是同步增长的。这种一因双果的情形说明,创价活动本身并不是纯粹的,它同时也是一种代价付出的行为。合目的性的创价行为导致背目的性的代价付出,这是创价向代价转化的重要形式。代价作为与实践目的性相悖的负效应,对人类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反弹效应。这种反弹效应是人们以代价为师,重新审视原有的创价追求、创价尺度和创价行为,从创价反省中确立新的创价追求、新的创价尺度和新的创价行为的强大动力和激励机制。人类社会的实践历史说明,社会文明的发展总是在人们对成功与失败的反思中、创价与代价的比较与评估中进行的。代价反弹效应促进了人类的觉醒和对“属人世界”特别是代价付出的再认识、再创造和再利用,它补充、丰富和修正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创价尺度和创价行为,从而拓宽了人类创价追求的视野和获得创价的途径,这是代价向创价转化的生动体现。
       另一方面,实践对象的不可复在性使得代价之产生不可避免。在人的诸多所需对象中,物质价值对象是最基本的,即使是精神价值对象也要以物质形式为其载体和承担者,而实践改造活动中接触的一些物质对象往往具有不可复在的性质,诸如资源、能源等,一经实践的改变、改造和利用,便不复存在了,它们只能通过改变自身的结构和状态而变为他物,而一经变为他物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性质和功能。这种不可复在的性质和特点使得在实践过程中,人类经验的总结与累积失去了发挥作用的舞台,导致代价付出成为一种必然。
       最后,实践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也是形成创价代价矛盾的另一重要原因。代价的一种存在形式——超然代价(即人们在获得某种创价时实践所带来的与目的相悖的、有害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那些灾难性后果,它
       的产生与存在,对于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实践能力水平是一种超越和挑战,对于人们实践的目的性是一种否定。实践本身的创造性也使得这种超然代价普遍存在且占据着显著的位置。我们研究代价的目的不在于消除应然代价,而在于如何预测、减少或避免实践中产生的超然代价)。作为人类实践负效应的突出反映,对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人类实践的目的性来说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然而,它对于人类实践的历史长河来说,却有其历史必然性,这是由人们的现实的实践活动的历史局限性所决定的。
       人类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总是在有限的时空中进行的,这是实践的历史局限性的重要表现之一。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不同时代的人们尽管意识到这种有限时空对于自身实践活动的制约,并做出了力求超越这种有限时空的种种努力,但对于关系复杂、永恒发展的无限时空来说,这种努力收效甚微,远未改变有限时空的制约状况。人类实践活动的这种时空局限性,严重地制约着人们的活动视野、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与人类活动的目的性有关的是人们的各种价值需求、各种利益追求之间的矛盾,因为目的总是指向人的具体价值需求、利益追求的。从创价目标选择的具体机制看,主体必须通过一定的实际行动来实践地把握对象,以真正实现社会选择;然而,主体在做出选择时是根据自己的迫切需要,出于对自身利益的最大关切,优先地满足某类需要,由此带来的消极后果就是忽略、否定其他合理的社会需求。这种片面性主要表现在:实践主体正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最大关切,不可避免地造成价值追求的片面性,如人们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重物质实体的改造,轻实体间关系的制约;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轻环境的效应和保护;还有人们在创价活动中,重局部创价获得,轻全局创价平衡,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人们在对创价目标的选择和追求中,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等。
       创价追求的这种片面性,必然造成实践活动整体的片面性,于是,实践整体结果就未必完全符合人的整体目的。恩格斯早就向世人发出过这样的警告:“到目前为止存在过的一切生产方式,都只在于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那些只是在以后才显现出来的、由于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发生作用的进一步的结果,是完全被忽视的。”人类生活于其中的有限时空是一个开放的能量系统,这种有限而又开放的系统的变化必然波及其他系统,造成这样那样的关系互动。因此,人们的片面的创价追求,急功近利、短期行为、地方保护主义、狭隘的民族利己主义等病态思潮的泛滥和蔓延,其结果是把人类生存于其中并与之共同组成的自然一社会关系的巨网撕得支离破碎,造成了今日人类所面临的一系列全球性问题,危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局限性还在于一定历史时代的人们的实践能力和水平总是有限的。人们改造世界(包括改造自身的实践活动)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时代不同,人们的实践能力和水平也是不同的。这种带有局限性的实践活动在局部上、一定阶段上是自觉的、主动的,而在全局和全程上则必然表现出种种盲目性和被动性。当人们沾沾自喜于一孔之见、一得之功时,由此而引发的后患则接踵而至。人类的实践活动始终贯穿着这种自觉主动性与盲目被动性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存在决定了人类实践活动总是正效应与负效应、创价与代价并存的局面。代价问题就深深扎根于人类实践活动的这一永恒矛盾之中。人类实践活动中的科学预测和代价补偿的努力在改变代价的量上大有可为,但是,由于科学预测和代价补偿本身也具有历史局限性,要想彻底避免代价的产生也是不可能的。
       总之,社会进步代价的产生与存在,对于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人类的实践能力水平来说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人类社会实践是代价产生的基础性根源,我们应该把它放到社会发展的实践过程中去把握。
       二、代价生成于“人、自然、社会”三者矛盾运动中所发生的失衡
       自有人类文明以来,我们周围的现实世界,愈来愈是一个人类自己创造的人化(属人)世界。这个日益扩大着的人化世界,是“人一自然一社会”相互作用的现实成果,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领域。在“人一自然一社会”和谐发展的矛盾运动中,伴随着人、自然、社会的进步,难免会出现否定形态的负效应及由这种负效应所导致的“异态化”现象,即否定、压抑和报复人的本质力量、阻碍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异化物。这种负效应及所导致的“异态化”现象,正是社会发展进程中所付出的代价。
       由这种“异态化”现象所导致的代价广泛出现在人化自然、人类社会和人自身三个领域中。
       在人化自然领域中,这种“异态化”现象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导致的,主要表现为:违背自然规律的改造自然活动所造成的对人类的惩罚性后果,有的在近期内就立竿见影体现出来,有的则表现为这种惩罚的副作用日积月累超出正常的“度”后给人类带来的报复现象。例如,大量的乱砍滥伐及农田的无节制开垦都破坏了自然植被及其演替,使地表能量吸收减少,植物光合作用利用率降低,地表粗糙度变小,大气变化受到影响。这些“副作用”在短期内效应不明显,但如果不有意识地加以控制,接踵而来的就是土地的荒芜,像历史上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波斯等地那样。
       工业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昌盛的同时,副作用更大,诸如工业废水、废料的排放、石油的泄漏、天然气的喷射、化学物质残渣和核电站放射性物质废料的抛弃等,如果放任自流,必将愈演愈烈而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直接危害人类的生命和健康。
       人类社会领域中的“异态化”现象是人类在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产生的。这些代价的表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同,不同实践主体在进行不同的实践行为时所带来的“异态化”结果也有很大差异,但概括而言,它们分别可以归类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关系、社会组织和社会要素配置方式的不合理所产生的异己的社会力量,如社会对人、财、物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配置不当而造成的各种浪费;社会的经济制度、生产关系、管理制度的不合理对劳动者积极性的压抑;社会政治制度或政治体制的不合理而带来的社会不平等等。
       第二个方面是伴随着社会发展而出现的各种反社会、反进步、反人道的社会活动。如专制独裁、恐怖、暴力活动;反社会的犯罪活动;各种带有时代特色的腐败现象和特权行为;各种游离于社会规范之外的“无政府”行为的泛滥等。
       第三个方面是伴随着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内容的“精致化”和系统化而出现的社会精神生活领域中的扼杀人的灵性的多种僵化保守、禁锢进步思想的条文框框,违背真理和社会正义的言论,伤风败俗的精神产品泛滥,人内在崇高追求的放弃导致的“形而上”底蕴的缺失等。
       出现于人自身领域的异态化是人类在各种涉及自身的历史活动中所付出的。它包括社会历史活动中所造成的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的价值、人的本性、人的生活的贬低和丧失;也包括由于个体性与社会性相对立所造成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滥觞,人的各种欲求满足过程中的严重失衡。
       应该说,无论是出现在自然领域、社会领域还是人自身的异化态现象,都是社会进步过程中打破相对平
       衡,各个子系统内部的构成要素良性组合状态继续下去遭到威胁的标志。而人、自然、社会三个子系统又组成了一个更大的巨系统,这三者之间的协调互动是建立在各个子系统自身的协调发展的前提下,而社会发展进步中不断付出的代价则是三者矛盾运动的失衡所致。三、社会进步代价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实践及其内在矛盾作为代价产生的基础性根源,使得我们的探析有了一个前提依据。而在现实的社会发展中,诸多的社会进步代价现象,说明代价产生的原因还可以在此基础上有多个分析的角度。进步代价现象说明,社会历史发展不是直线,而是在不断付出代价又扬弃代价的起伏曲折中前进的。这也符合历史辩证法。正如列宁指出的:“把世界历史设想成一帆风顺的向前发展,不会有时向后作巨大的跳跃,那是不辩证的,不科学的,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社会发展中所付出的代价正是社会前进中的曲折、肯定中的否定。代价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其形成背后隐藏着某种历史的必然性。
       自从有了人类文明以来,在每一个特定的历史时代里,作为人类活动基础的生产力都是有限的生产力,这种有限的生产力不可能满足整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需要,因此,使得文明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的发展以另一些人的不发展为代价。在阶级社会,人类的发展常常是以牺牲个人甚至整个阶级的利益为代价,“个性的比较高度的发展,只有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因为在人类,也像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总是要靠个体的利益牺牲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社会文明就是在这种对抗和冲突中发展起来的。
       众所周知,生产力水平的进步与提高离不开社会分工,社会分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个很重要的方面,分工的发展意味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但是,分工又使个体活动固定化、畸形化,“这个人就不能超出单方面的、畸形的发展,”分工使社会日益复杂,同时也正是分工促成了社会等级化,导致了人与社会的片面发展。
       宏观地讲,社会发展是历史主体通过对发展手段的选择来实现发展目标的过程,它是通过一系列选择活动来实现的。而在人类社会发展目标的选择上,主体常常是根据自己的迫切需要,优先地满足某类需要,由此带来的消极后果就是忽略、否定其他合理的社会需求。这种目标选择不论主体自身意愿如何,已经客观地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即以一种或数种主导性价值目标抑制、否定甚至牺牲其他的对自身仍有价值的需求目标。这种代价有时是长期的,甚至是难以挽回的。
       随着历史的发展,后人在补偿这些代价造成的恶果的同时,又在继续选择并实现与自身最相关的价值目标,并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在目标选择的同时,实现目标的发展手段的选择也意味着代价的付出。某种特定的手段有助于实现特定的目的,从而促进发展。但同时由于这种特定的目的和手段具有如下的性质,就必然使发展以付出代价的方式来实现:一是选择性。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必须选择某种特定的或最佳的手段,从而使其他方面的发展失去机会和条件,甚至受到排斥和牺牲,即付出一定代价。二是异化性。在一定历史时期,特定目的只能利用特定的手段来实现,这样,人们对这种手段就有一种依赖性和崇拜性。这种状况一方面会使其他手段一时得不到利用,另一方面又可能使人们对这种手段的使用超过一定的度,从而使进步付出一定代价。
       在现实的人类历史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的矛盾是一对基本的矛盾,在主体与客体互动过程中,主体为了实现对对象的改造,必然要在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基础上进行。发展只有在既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的情况下才是合理的。但是,从客体、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性角度看,客体属性的显露需要一个过程,而且人们对他的认识也有一个不断地从抽象走向具体的过程。而从自身的需要所决定的目的性来看,由于主体对自身的内在世界难以真正、彻底地了解和把握,使得价值选择往往带有盲目性的成份,这种盲目性常常蕴含着后果的难以预测性,所以,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只能逐步达到某方面的相对统一,在许多情况下二者会出现背离。在这种情况下,进步的代价就产生了。
       人的认识能否保持正确的状态,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人只能在其当时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认识,进行实践。社会实践的发展程度决定着人们认识水平的高低。任何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人们所面对的世界总是前人实践活动的结果,这对当时的人来说是既定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只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和实践,达到满足自身多种需要和改造世界的目的。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任何一种认识都带有历史的局限性、相对性。由此而采取的过度超前或滞后的社会行为都将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使人们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
       通过上述对社会进步代价产生原因的剖析,我们知道,人类文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必然要通过付出代价来实现。但是,并不是任何一种代价的付出都是不可避免的和合理的,恰恰相反,许多代价是由我们的主观认识失误或错误行为所导致的,是可以通过提高人们的实践和认识能力,通过社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等多种渠道加以克服和避免的。难以避免的一些代价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其降至最低点,还可以通过代价的补偿等方式来因势利导,协调其与主体价值追求目标的关系。
       责任编辑 杨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