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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数字化技术平台上写作观念新论
作者:顾广梅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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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数字化;自由;虚拟;复制
       [摘要]数字化技术平台深刻影响着现代写作的伦理学和社会学,改变着现代写作的内涵、观念与特征。自由、虚拟、复制写作观成为数字化技术平台上三种全新的写作观念,对它们进行梳理和审视,透析它们的产生语境、文化内蕴、基本特征及实践可能性等问题,可达成对现代写作发展之路的深度体验和理性把握,有助于现代写作知识地图的理性规划。
       [中图分类号]1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4-0102-03
       与20世纪不同,21世纪的写作、写作社会学和写作美学面临着数字化时代的挑战,而这种挑战意味着机会与危机同在。数字化时代以其强大的技术优势深刻地影响着写作的特质和观念,并对写作的样式、社会价值和美学形态进行新的整合与再造。换言之,2l世纪的写作也正因为站在了数字化时代所提供的网络技术平台上,才得以积极修改着既往的写作观念与陈规,主动改写着写作的知识地图与技术经纬。本文主要梳理技术平台上出现并确立的三种崭新写作观念,透析它们的产生语境、文化内蕴、基本特征以及实践可能性等诸多问题,并由此达成对现代写作发展之路的深度体验和理性把握。
       一、自由写作观
       写作曾经负载着重大的社会价值与功利追求,无论是孔子所说的诗可以“兴观群怨”、“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日:思无邪”,还是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都为写作规定了本质和功能,同时也建立了一个时代的写作伦理和写作社会学,即从内容、思想、目的、情怀和境界等方面为写作介入并表现社会定下调子。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自由传播方式的确立和发展,搭建起一个全新的、开放平等的文化交流平台与话语生成空间,实现了从“大众-媒介-大众”的话语流动和信息传播。无疑,这将彻底改变传统的写作伦理和写作社会学。写作卸下了沉甸甸的社会价值与使命追求,传统写作过于森严的门槛被鼠标击得粉碎,无数写手们在茂密的网络丛林与信息海洋中,戴着面具“隐身”漫游。在此,写作主体的观念与心态达到前所未有的自由。
       首先,写作主体不再有“身份”焦虑和“出场”焦虑。写作者无须顾虑自己的社会身份、年龄、性别,无须顾虑自己的知识背景、贫富地位,只需一台电脑和一个上网账号,一面点击鼠标,一面在键盘上轻舞飞扬,就可以轻松让写作上网或是在网上写作。而转瞬之间,读者便可遍布全世界。所以有评论者说:网络写作“就像马路边的一块黑板,谁都可以在上面涂鸦”。互联网上写作主体通常以匿名的方式出场,写作者凭借随意“隐身”与自由“变脸”,可更大胆地去打破创作上种种清规戒律,自由地进行各种写作试验。
       更重要的是,在数字化时代,不仅人人可以写作,而且互联网使写作者获得了“人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家”的平等权利,人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作品,而无须任何权威或评判者来发放资质认可证和通行证。
       其次,写作主体为了写作而写作。既然写作不必为了取悦某个编辑的兴趣,不必迎合某个权威的眼光,那么写作者完全可以为了写作本身而歌与哭、吟与唱。无数曾经被权威压抑的独特声音得到释放,无数曾经被传统写作体制遮蔽的真实面相浮出了历史地表。复旦大学顾晓鸣教授在“网络时代的文学艺术空间”研讨会上指出,写作者正是因为网络的特殊形态而“无评奖之诱惑、无评奖之焦虑、无被拒之困惑”,极大地拓展了自己的想象空间和情感空间。写作由此变得空前的自由轻松、无拘无束,写作者也真正实现了率性而作,“我手写我心”。于是,在整个创作过程中,写作主体摆脱了传统传播媒体的制约,自由主宰一切,主动卸下那些急功近利的目标追求,把握住自己鲜活真实的生命体验和生存经验,并将之酣畅淋漓地表达宣泄出来。对生活与生命的感悟直接成为写作的内趋力。这样的自由写作、本真写作可谓回到了生活,回到了民间,也回到了大众,最终为技术平台上写作的成熟与发展开辟出新的生长点。
       最后,写作主体与写作受体之间、写作受体与写作受体之间敞开了高自由度、交互性的交往通道和对话平台。写作者将作品在网上贴出后,立即有读者进行自由评说甚至大胆修改。作品的原创者甚至不能左右自己作品中人物命运的走向,其他读者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其中,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转贴、续写,作品最终由写作者与读者共同完成。有人戏之为“最终使你根本认不出这个‘孩子’与自己有什么‘血缘’关系”。随之而来的是,传统写作静态的文本样式被打破被拆解,出现崭新的网络写作文本样式,如“接龙”文本、超文本、交互文本以及多媒体文本等,它们的着眼点在于读者的积极参与、自由发挥与即兴创造。
       这样,读者并非被动接受写作者发出的作品信息,写作者也不像传统写作那样对读者进行单向灌输,而是写作者与读者平等地行使反馈、反驳、批评或创作的权力。换言之,写作者与读者的传统固定身份都已转换为既为主体又为受众的双重动态身份。这便为读者(也为作者)开辟了新的阅读和写作的自由空间。传统意义上的个人化写作被颠覆,甚至传统读者的概念也被颠覆了。当年巴赫金苦心经营的复调小说理念在数字化平台上已经轻而易举的实现。平等自由的双向、多向交流使网络写作呈现出一种真正的“众声喧哗”、“多元对话”的态势。
       二、虚拟写作观
       从本质上讲,虚拟是一个表征人“对现实性的超越”的哲学范畴。数字化时代所提供的虚拟平台,使人类在虚拟世界中创造实现着现实世界未曾有过或难以实现的假想和计划,将人类带入了一个实然和超然生活的双重世界。这必然从根本上冲击传统的写作观念,虚拟写作观的形成成为数字化时代写作活动的应有之义。
       首先,从哲学层面看,虚拟性哲学思维的普遍运用改变着写作者的观念模式。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虚拟”这一全新的概念打破了以往现实性哲学一统天下的局面,引发了人类哲学思维方式和行为框架的根本性转向。有论者指出,虚拟性哲学的出发点是对现实性哲学唯一出发点——“是”的超越,它一面思维现实的可能性,一面借助数字化的中介,对现实的“不可能性”和“不存在性”进行超越性思维,使原先的“是”的“不是”、“不存在”、“不可能”等,第一次成为人类思维的对象。正是凭借虚拟性的哲学思维,写作者在互联网上进行着前所未有的写作实验。人们根据自己生命和情感的内在需求在虚拟空间中塑造出新的多个“自我”,并得到人格整合。虚拟拓展了写作者的心灵空间,使之从现实世界、生活角色中抽身而出,以匿名、虚拟身份、多重角色表现自我并与他人进行广泛的文化交流和心灵沟通,从而提升张扬着个体生命的存在价值,并为写作者进行多样化的写作提供了多种选择性和可能性,使其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自由选择写作样式和风格。
       其次,从现实语境看,虚拟实践直接影响着写作主体的观念模式和行为方式。虚拟实践,是主体使用数字化符号在
       虚拟空间建构对象性存在的新型实践方式,它把信息内容简化成一连串的0与1,再按程序转化成文字、图画、声音等表现形式加以储存和传播,这样压缩甚至取消了实践过程所必需的时间和场所,从根本上超越了用“实物符号”表征现实对象的局限。
       如是,数字化时代的写作也将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现实实践,而更多地转变为虚拟实践。写作者在数字化平台上创造出与艺术真实截然不同的“虚拟真实”(Virtural Reality,又译作“虚拟现实”、“灵境”等)。虚拟真实不存在于现实时空,也不留存于心理时空或艺术想象时空,而生成于数字仿真时空,是人与计算机交互作用生成的自足自律的虚拟世界。它依托于“虚拟化”这种虚拟实践的存在形态,在电脑和互联网中,对现实实在和非现实实在进行“模拟”或“创造性虚拟”,并最终将实践的对象、过程和结果经由数字转换成虚拟影像展现在视屏上,如虚拟城市、虚拟银行、虚拟主持、虚拟乐队等等。写作者在此注重与电脑系统交互时对赛博文化生活的现场体验,而不拘泥于与现实世界的对比拼接。作家余华说道:“网络给我们带来一个没有边境的世界,它的空间取决于人们的想象力……与文学不同的是,人们不需要在别人的故事里去寻找自己的眼泪和欢乐,网络使人人都可以成为虚拟世界的主人,点动鼠标就可以建造一座梦想中的宫殿”。实际上,这样的虚拟真实就是具有丰富想象力与审美感染力的艺术本体,是写作者在虚拟世界中创造出来的一种非现实的“真实”。它超越了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消弭了现实实在与虚拟建构的界限,使写作主体获得更大的自由想象空间,并极大增强写作主体表现世界的能力,最终增强作品的审美效果和艺术感染力。
       最后,从人性维度看,虚拟性丰富拓展了写作主体的人性内涵,激活挖掘了写作主体的生命意识和潜能。根本地讲,人的一切生命活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体现着人总是不满足于现状、力图超越现实、创造未来可能的要求,这也就是人的虚拟本性。虚拟实践正契合和印证了人这种通过实践不断超越现实边界、不断挑战自我意识疆域的内在人性要求。同时,也正是虚拟实践,极大地挖掘开发了人性中的虚拟性内涵,使现代人自我意识、自由意志得到新的建构与张扬。
       在数字化平台上进行的写作活动,因其虚拟实践的特征,写作主体的虚拟性人性内涵得以丰富延伸,人的未完成性和开放性本质也得以技术化审美拓展。这特别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写作者的开放性感觉方式生成。在虚拟世界中,写作者用视频、音频等多媒体表达,将文字、音响、数据、图像等结合起来,构成生动跳跃的组合。甚至还可借助新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在电脑上体验喜怒哀乐时的细腻感受,包括心跳、体温、眩晕、过敏等生理变化。随着感觉世界被全部敞开和打通,写作者立体直观地感受外物和内在生命,将自己的多种感知感觉杂糅起来,获得新的美感、快感和新的高峰体验,这也必然会影响到文本审美方式和审美趣味的变革。其二,写作者的虚拟性体验方式生成。写作者在奇妙的拟像世界中到处游走,不仅有逼真的感受,还能够触摸虚拟物体,感受被触摸物的硬度和温度,甚至于光滑或粗糙程度等等。他们抛却现实环境中的一切杂念,将整个身心沉浸其中,进行沉浸式、狂欢化的深度审美体验。这种虚拟性体验激发起写作者全新的审美感觉,丰富其审美心理空间,甚至改变着人的主体性存在观念——“我虚拟我体验”。
       三、复制写作观
       数字化的技术平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复制与仿拟的世界。上个世纪初,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所看到的还只是石印、印刷、照相、电影、唱片、唱机等机械复制手段代替铸造、制模、木刻、镌刻、石刻等复制技术,而今天电子数码复制时代已经到来,电视、电脑、光碟、网络、通讯卫星等的出现使得复制功能进入了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新阶段,它的高速清晰、直接仿真是传统技术无法比拟的。
       数字图像的复制功能为我们生成了完全不同于传统审美对象(object)的另一种新型审美客体——仿像(simula-cram,又被译作“类像”或“拟像”),这一概念由鲍德里亚提出,他认为仿像是指通过模拟(simulation)而产生的影像或符号。仿像所奉行的模拟原则不是对现实世界和真实物像的模仿,而是借助技术手段所达成的对影像和符号自身的模拟。当影像和符号本身成为了模拟对象时,仿像也就与现实毫无关系而成了一种超现实(hyperreality)。从根本上讲,数字化的虚拟世界就是一个由仿像构成的超现实世界。这种说法很快得到如齐格蒙·鲍曼和弗雷德里克·杰姆逊等人的积极响应,成为当代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有论者指出,仿像作为网络虚拟空间的新型审美客体,它的独特性在于:虚拟性(virtuality)、可复制性(copy)和链接结构性(structure)。仿像在一个自足的符号空间自我合成,可以无限地被原样复制和仿拟,并可以被链接到多个电脑上。审美客体开始以一种多重意义、多重结构呈现出来,给人带来了梦幻般的审美感受。“仿像”的出现,消弭了原来的真实与虚构、原创与摹本的界限,使模仿、再现等传统理论范畴和传统审美判断受到了根本性的冲击。本雅明认为,导致复制替代原创的根源在于现代人“通过占有一个对象的酷似物、摹本或占有它的复制品来占有该对象的愿望与日俱增”。复制技术把所复制的东西从传统领域中解脱了出来。它制作了许许多多的复制品,众多复制品取代了独一无二的艺术真品;同时,它使复制品能为接受者在其自身的环境中去加以欣赏,因而就赋予了所复制的对象以现实的活力。从这个视角上看,数字化技术平台上的文化艺术活动与传统文化艺术有着完全不同的新质,其观念也会发生逆转。
       在数字化技术平台上,写作者通常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复制写作实践:
       第一,对中外经典文本进行大胆复制和仿拟。一是进行数字图像的复制,古今中外的文化珍品都可被制作成光盘、VCD等长久保存,还可配以音、光、色、电、图画、语言等,多维度地传达作品的意境与韵味。经数码图像复制显示出的艺术经典之作,如李白的《望庐山瀑布》、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贝多芬的《命运》交响乐章等,比我们通过传统纸质媒介的诗集、散文集和仅仅听音乐会得到的审美感受无疑要丰富、立体得多。二是从艺术精神、美学神韵、话语方式等方面进行仿拟或局部仿拟,如网络小说文本《悟空传》、《唐僧传》、《蒋干盗书》等就是对中国古典名著《西游记》、《三国演义》的复制与戏仿。值得注意的是,复制经典文本,既可以在某些方面形成“原本”与复制文本的巧妙回应,也可以颠覆“原本”中的历史观念、人性尺度等,借古人的故事来浇筑自己心中的块垒。如今何在的《悟空传》,虽然借用了《西游记》的故事、人物,但其故事的精神底色和人物的性格内涵却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并对唐僧与三个弟子之间的师徒关系作了讽喻式处理,“原本”《西游记》中唐僧的师道尊严、三个弟子的听从敬重和师徒西天取经的艰辛神圣均被拆解,仅存的是俗世的任性与相互敌视。
       第二,写作者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影像化文本和超文本的写作实验。因为最典型的“仿像”是体现在网络空间的视觉艺术中的。电脑合成图像(CGI)技术不再依托外在事物而对影像和符号随意加工合成,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视觉空间,比如电影《阿甘正传》中主人公与已故总统的握手、《侏罗纪公园》里的仿真场景和数字恐龙等。那么,传统写作观念下仅仅以文字符号为中介或线性地排列文字符号,面对数字图像的复制功能,可以被大大突破和超越。写作者一方面依托“仿像”的链接结构性,创作超文本,一方面依托多媒体技术,创作影像化文本。
       总的看来,数字化技术平台上的这三种写作观念并非单独存在或孤立起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依托,共同影响着写作主体的观念构成与行为选择。同时,必须看到,这三种写作观都有着应该警惕并规避的负面影响:自由写作观可能导致写作的极端私人化、平面化、随意性、无深度,虚拟写作观可能带来“赛博失落”、网络沉溺、人格错位、人情淡漠、网络自我异化等,复制写作观可能造成文本的雷同化、标准化、模式化,使艺术“韵味”(本雅明称之为“光韵”)丧失。但无论怎样,我们都必须承认数字化的技术平台已经为现代写作观念输入了新的血液,为现代写作理论植入了新的“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