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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论老舍的民族化语言观
作者:刘东方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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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语言观;民族化;老舍
       [摘要]民族化是中国现代文学语言观念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阶段,代表人物为老舍,他的以强烈的民族意识、俗白的语言风格和民族语言的多元审美追求为核心的语言观念,为中国现代文学的民族化做出了贡献。
       [中图分类号]1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4-0093-04
       在中国现代文学发生、发展的漫漫路途中,现代语言观念的衍变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以现代语言学的向度视之,它甚至是具有“盟主权”(葛兰西)的关键环节。纵览中国现代文学语言观的发展历程,现代化和民族化是两个至关重要的发展阶段,对语言观念的现代化而言,经胡适等人的提倡和不懈努力,现代白话文运动很快形成了规模和声势,在全国推广开来。但是,当时的现代白话语言由于诞生不久,过分欧化的缺点十分明显,现代白话文仍是一种非常西化的书面白话文体,过多的关系从句,特别是层层叠叠的定语从句,副词修饰语,以及大量的西方语言的新词汇包括英语的音译词汇和日语的转译词汇,它们对于广大的平民阶层来说,甚至一点不比文言易懂,当时就有人将其称为“新文言”。同时,表面上看,现代白话虽已一统天下,但文化保守主义者却始终对白话的表现力不屑一顾,他们总认为白话过于低俗,只有文绉绉的词句,包括文言和半文半白的文章,才具有“文采”,才是真正的“美文”。面对这种语言现象,新文学的作家们在开启了中国现代文学大门后,又在现代白话的民族化方向,进行了艰苦的努力,使得现代白话真正成为了中华民族自己的语言形式,其中,老舍为代表。
       作为一代语言艺术大师,老舍的独特贡献在于他的民族化的语言观念。他的创作从现代生活普通用语中提炼出俗白、生动、纯净而优美的文学语言,大大推动了中国现代文学语言的民族化、大众化。他的语言观,主要包括强烈的民族意识、俗白的语言风格和多元的审美追求三个方面。
       老舍的语言观,表现出强烈的民族意识。在英国任教的早期,曾“因英语中词汇的丰富,文法的复杂,我感到华语的枯窘简陋。在偶尔练习一点翻译的时候,特别使我痛苦;找不着适当的字,把完好的句子都拆毁了啊!我鄙视我的北平话了。”后来他逐渐认识到“华语的惊人的简单也正是它的极大的进步”。从此以后老舍不止一次地谈起汉语的这一特点:“我们的语言是世界上最简练的语言,这是我们语言之美。”…“我们的语言在世界上是以简练著称的。简而明,这是我们语言的特色”。“我们的语言文字之美是我们特有的,无可代替的。我们有责任保持并发扬这特有的语言之美;通过语言之美使人看到思想和感情之美。文艺继续不断的发展,但是前后承接,绵绵不已。它不会忽然完全离开传统,另起炉灶。”诸如此类,其中不难看出老舍流露出强烈的民族自豪感,难怪他发自内心地说:“我们应该爱自己的语言”。谈到作品的民族风格,老舍提出自己的主张:“我认为民族风格主要表现在语言上。除了语言,还有什么别的地方可以表现它呢?”所以老舍认为,要使作品具有民族特性,必须发挥汉语的特长,而最能体现汉语特长的莫过于现代白话语言。在创作《二马》时,他认识到,“过去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话里,以提高白话,使白话成为雅俗共赏的东西,可是不久我明白过来,利用文言多少有点偷懒,”使用白话也要向英国人白水煮或是愣烧做菜一样,不再用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正是在这一观点的指导下,《二马》在原来幽默风趣的基础上,一除过去那半文半白的文字,尽管写的人物是生活在伦敦,但还是运用“嘎嘣儿脆”的现代白话语言,做到了言简意深,不枝不蔓。在谈到作品的思想性时,他认为首先要在语言上表现出自己的民族意识。“不管我们的作品的思想性如何高深,内容如何丰富,假如我们的语言不通俗不现成,它就不可能成为具有民族风格,为人民所喜爱的作品。”他批评一部分作品缺少民族意识,是“因为其中的语言不三不四,没能充分发挥我们的语言之美,于是也就教民族风格受了损失”。老舍热爱现代白话语言,了解现代白话语言,一生运用现代白话语言,他的作品也极具民族风格,关键在于其语言观中的民族意识。
       老舍语言观中的另一个基本思想,是对俗与白的民族语言风格的追求。在《我怎样写(小坡的生日)》中,老舍说“最使我得意的地方是文字的浅明简确。有了《小坡的生日》,我才明白了白话的力量;我取用最简单的话,几乎是儿童的话,描写一切了。我没有算过,《小坡的生日》中一共到底用了多少字;可是它给我一点信心,我就是用平民千字文课的一千个字也能写出好的文章。我相信这个,因而越来越恨‘迷惘而苍凉的沙漠般的故城哟’这种句子。有人批评我,说我的文字缺乏书生气,太俗、太贫,近于车夫走卒的俗鄙;我一点也不以此为耻!”它包含了老舍对文学语言的基本看法,也表明了他追求俗白的语言观。
       对于其语言观中的“俗”与“白”,老舍心目中是有其内在的标准的。老舍所谓的“俗”,当然不是“庸俗”之“俗”,而是指“通俗平常”,也就是普通老百姓口中的日常用语;而所谓的“白”,就是清浅通畅不作过多的修饰的现代白话。他认为“真话、明白话,比什么都好”,“晦涩是致命伤,小说的文字须于清浅中取得描写的力量。”既然“大家都愿意听自己所熟悉的话,不高兴听带洋味的话,和不大好懂的话”,那么,“又何必去写那些令人伤透眼睛的话呢?”甚至老舍还对《红楼梦》一写到人物的肖像和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为证”提出中肯的批评,说这使得许多人每看到这样的地方便跳过去不看,花了许多时间去编这没有人爱看的“有诗为证”,实在得不偿失,因此,他表示要用“一个洋车夫自己的语言”来形容一个人、一个风景。诸如“潺溪”、“凄凉”、“幽径”等,尽量不用,而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因此,老舍追求一种与生活贴近、能够真切地表情达意的极简单、极自然、极通俗的文学语言,注意“从日用的俗语中创造出文艺作品来”,“从俗话中掏出珍珠”。《骆驼祥子》十余万言,其语言的俗与白达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在第二次老舍学术讨论会上,武汉大学黄俊杰、张普等四人公布了一项利用计算机对《骆驼祥子》进行语言自动处理的结果。这个结果表明,尽管整部小说总字数107360字,不同单字数为2413字,但出现频率最高的全是常用字。因而,只要学会621字的小学生,即可阅读它的90%,而掌握了957字的人,即可阅读95%。这样,老舍小说的大众化特征便有了精确的证据。”
       老舍在强调语言“俗”、“白”风格的同时,并不反对对日常的口语进行“再加工”。老舍认为,写文章口语化,提倡“俗”与“白”,并不意味着照搬口语,不作任何选择提炼。日常口语不但比较零乱、芜杂,夹带有不纯粹的成分,而且因为经常借助说话人的表情、动作,所以就省略了自己能懂的某些部分,它
       只有在特定的语境里才能让别人理解。而文学语言则不同,它既要把事物表达得准确明白,又要把意思说得简洁生动。因此,老舍多次强调,要把顶平凡的话调动得生动有力,语言的创造就是巧妙地安排普通的文字;“所谓语言的创造并不是自己闭门造车,硬造出只有自己能懂的一套语言,而是用普通的话,经过千锤百炼,使语言得到新的生命,新的光芒。就像人造丝那样,用的是极为平常的材料,而出来的是光泽柔美的丝。我们应当有点石成金的愿望,叫语言一经我们的手就变了样儿,谁都能懂,谁又都感到惊异,拍案叫绝”。“白话本身并不都是金子,作家应该在大白话中找出金子来,把白话精选提炼成金子,作家的任务不是作白话的记录员,而是精打细算地写出白话文艺。”这就是说,真正文学语言,既要来自生活,出自真情实感,更要经过作家主体的加工提炼。当然,这种加工、修饰并不是浓妆艳抹,用上许多修饰、比喻,这恰是老舍极力反对的,它力求的是平常自然,不露人工痕迹的、饱合着生活血肉和作家汗水的结晶品。在老舍的语言观念中,由于他强调文学语言的俗白特性,使得他的作品杜绝了晦涩生硬的欧化书面语和学生腔;同时,他又认真地对口语进行“再加工”,使其语言脱去了自然形态的粗粝,达到了文言合一的艺术化与生活化相融合的语言境界。也正因为如此,老舍的作品的语言句句明白如话,却又浅中有深,平中有奇,能于平易处见功夫,显示出较强的语言魅力。像《断魂枪》中孙老者练武场景的描绘;《骆驼样子》中暴雨烈日的描写;以及《月牙儿》“我”的心理状态叙述;《正红旗下》福海的人物刻画,都是极好的例证。
       更为重要的是,在老舍的语言观念中,充分重视锻打我们民族语言的“美”,进而提升了现代白话语言的审美功能。过去,学术界只重视老舍语言的京味、京腔及通俗性、易懂性等特征的分析,往往对此重视不够。其实,从语言学及修辞学的视角,分析老舍语言观中民族化的审美特性,应是老舍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它包括声律美、简约美和幽默美三个方面。
       老舍特别重视现代白话语言的声律美。他认为,如果我们在文章的语句中,灵活地运用平仄格式,在前后连贯的两句中自然而然地交替出现,就可以利用声调的高低、升降、长短的变化,形成抑扬顿挫、高低起伏的律动,使语言具有优美的节奏感。他说:“我写文章,不但要考虑每一个字的意义,还要考虑到每一个字的声音,不但写文章是这样,写报告也是这样。我总希望我的报告可以一字不改地拿来念,大家都能听明白。虽然我的报告作得不好,但念起来很好听,句子现成。”那么,如何使文章念起来很好听呢,老舍举例说:“比方我的报告当中,上句末了用了一个仄声字,‘她去了’,下句我就要用个平声字,如‘你也去吗?’让句子念起来叮当地响。好文章让大家愿意念,也愿意听。”除报告外,他的叙述描写性的文字也同样具有声律美的特点,读这样的文字,接受者能够从中明显的感受到节奏感和律动感。
       同时,老舍还极为强调现代白话语言的简约美,这与他对早期现代白话过分欧化的体察有关,“城市和农村里的普通人根本不懂混入现代作家语言里的关系从句以及其它西方玩艺儿。其实,这一套对他们来说,就像文言文一样莫名其妙。”但我们还应认识到,老舍决不像日后某些作家那样完全继承传统文学和民间文学的话语方式,他在英国住了5年,阅读了大量的西方文学名著,在他自己谈创作的文章中,他认为自己曾受过但丁、阿里斯托芬、笛福、狄更斯、康拉德、陀思妥耶夫斯基等十几位外国作家的影响。同时,他还对西方的文学理论进行过系统研究。在语言观上,老舍也受到了西方的影响,比如与其他人不同,有着深厚古文修养的老舍并没有过多地拘泥于“半文半白”的文体形式,力主采用俗白而简洁的现代白话,其中,显然有但丁的“俗语文学”与狄更斯的善用方言写作的语言方式的印痕,而在句式上他则更多地受到康拉德的影响,“及至我读了些英文文艺名著之后,我更明白了文艺风格的劲美,正是仗着简单自然的文字来支持,而不必要花枝招展,华丽辉煌。英文圣经,与笛福、司威夫特等名家的作品,都是用了最简劲自然的,也是最好的文字。”同时,老舍并不像我们误认的那样一味地反对欧化,他更多地是主张创造性地摹仿欧化语法及句式,来使现代白话语言产生简洁洗炼之美。具体来说,老舍是从两方面人手,“制造”现代白话语言的简约美。一是字词,老舍主张用现代的字,不用生僻的字。老舍说:“我写东西,总是尽量少用字,不乱形容,不乱用修饰,从现成话里掏东西”。“想起一组话,先别逐句写下来,而去想想能否找出一句,代表全组,这就可以即省话又巧妙。”老舍的作品大都用字量不大,一般掌握二千左右汉字的人,就能读懂,但其表达的含义却十分简单而准确,确能使其产生一种简洁之美。如:《骆驼祥子》、《我这一辈子》、《正红旗下》等作品均为代表。另一方面是句式,老舍经常把长句子变短,他的作品中,多数的句子字数较少,有时三、四个字一句,甚至两个字一句,一个字一句。老舍说:“写东西,要一句是一句”,“不要太长的句子,当我写了一个较长的句子,我就想法子把它分成几段。”一部10万字的《骆驼祥子》,全书的语言很少有一句超过15字以上,一般是七八字或10字左右一句。同时,他还利用西方的句式,对现代白话进行改造,如:在《骆驼祥子》中,他将表示状态的副词性短语由在汉语中的动词之前,移至句首,如“很懒的他立起来”;“晃晃悠悠的他放开了脚步”;“极快的他想出个道理来。”等等,在这里,语义的重心已由动词表示的动作转移到了句首副词表示的状态,但它的句式却又非常短,不像欧式句子那样的冗长,产生了一种别样的简约美感。在《微神》中,他又运用了西方句式中的被动语态,“我爱这个似乎被霜弄暗了的紫色……;心中的问题多了,只是口被一种什么力量给封起来……;她脸上的花影都被欢悦给浸渍的红艳了。”只是这里的被动语态没有西语中那么的复杂,而是与汉语的口语句式相结合,形成了具有现代汉语特色的简约的“被动句”。而这样的词与句式,老舍不但用来描写人物和对话,同时也用来描写景物和叙述故事,从而在整体上体现了现代白话语言简约的美感。
       最后是现代白话语言的幽默美。身为语言大师的老舍也是一位幽默大师,他十分喜爱幽默,他说:“我是个爽快的人,当说起笑话来,我的想象便能充分的活动,随笔所致自自然然的有趣味。教我哭丧着脸讲严重的问题与事件,我的心沉下去,我的话也出不来了!”老舍“不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将幽默引入长篇小说体制,而且学贯中西,汇融百家,最终形成了属于他自己,也同时属于整个民族的温婉睿智的‘含泪的笑’。在语言方面,老舍主要是通过语言变异创造幽默。他的语言幽默主要是由句子的构造和用词的选择而产生的,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对语言的要素——语音、文字、词汇、句式的变异使用,通过各种修辞方式的创造运用而形成的。如《茶馆》第二幕的台词中,老舍恰到好处地运用谐音双关的修辞方式,既寓深意,又造成强烈的幽默效果:“改良改良!越改越凉,冰凉!什么都改良,为什么工钱不跟着改良呢?”老舍的语言的幽默之所以能够得以成功地在话语中得到动态显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变异的语言结构方式,这种变异是语言幽默氛围的骨架,因此,变异性越强的语言组合,其幽默氛围通常就越浓。
       老舍的语言观,在中国现代文学语言现代化的基础上,平添了民族化的元素,既进一步打破了语言的等级差别,又创造出雅俗共赏的现代白话语言的话语方式,真正实现了中国文学由俗、白而通向高、雅的目标,它上承第一个十年现代白话文运动“化大众”的精髓,下启第三个十年文艺“大众化”运动的发展,因而在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历史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特别是在当下,在全球化和科技化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有人提出我们的现代汉语似乎有即将沦为科学的看客的趋势时,老舍的民族化的语言观应该更有意义。
       责任编辑 曹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