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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研究]马克思恩格斯与国际人权保护
作者:蔺运珍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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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人权;奴隶制;人道主义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毕生的奋斗目标是实现人的彻底解放,因而关注和保护人的权利的实现就成为马克思恩格斯事业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谴责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对人的尊严与权利的剥夺,呼吁并以实际行动推动奴隶贸易和奴隶制的禁止和铲除;在无法根除战争的情况下,提出给战俘以国际人道主义待遇;面对资本家剥削压迫下工人的悲惨境遇,不仅主张自由竞争政策不能以牺牲工人阶级的利益为前提,组织全面调查工人阶级的生活、工作状况,为工人运动的开展提供充分依据,还强调从法律上限制工人的工作日,推动保护工人合法权益作法的法制化。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4-0046-05
       人权进入国际法领域并全面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事情,“尽管如此,历史上一些特定的领域,如保护少数者、禁止奴隶制度、国际劳工保护以及国际人道主义法等有限的领域内,在国际法的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的涉及到人权保护问题”。
       尊重人的价值,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平等,是马恩孜孜以求的目标。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诞生的《共产党宣言》中,马恩指出“资产阶级……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来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而无产阶级则处于被剥削和受压迫地位,毫无自由和权利可言,成为资产阶级的“奴隶”。但是,资产阶级在积累财富的同时,也为自己的灭亡埋下了伏笔。因为“资产阶级所无意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的进步,却使工人们因成立团体而达到的革命团结,代替了他们因相互竞争而引起的分散状态。于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借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抽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没有剥削和压迫,没有阶级差别,“代替那存在着阶级以及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以各个人的自由发展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1856年,马克思在评述《海上国际法原则宣言》时,指出:“1856年的宣言在慈善的词句后面隐藏着很大的不人道”,因为宣言“赋予财产以不可侵犯性,但是对人却不给予这种不可侵犯性”。这同样体现了马克思对人的权利的尊重。正是这种以人为本、对人的关爱,使马克思恩格斯在国际人权保护领域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一、关于禁止奴隶贸易和废除奴隶制
       在马恩的学说中,对人的关怀与同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对人的尊严与权利的剥夺在遭到国际社会谴责与反对的同时,也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不齿。尽管马恩没有在禁止奴隶贸易立法方面给出具体建议,但其部分文章中体现了他们对禁止奴隶贸易和废除奴隶制问题的关注,这集中体现在马恩对美国内战的立场和态度上。
       19世纪中叶,随着美国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南部种植园主奴隶制与北部资产阶级雇佣劳动制的矛盾日趋尖锐。1860年11月,主张限制奴隶制的共和党候选人林肯当选为总统,南部奴隶主遂发动了维护奴隶制的叛乱。1861年2月,南部先后宣布独立的十一个州在蒙哥马利大会上成立美国南部同盟,公开分裂国家,并于当年4月12日炮轰萨姆特堡要塞,美国内战由此爆发。这是一场维护奴隶制与反对奴隶制力量间的生死搏斗,直接关系到美国未来的发展道路。对此,北方资产阶级有着清醒的认识。为了打击南部种植园主,北军舰队封锁了南部各蓄奴州海港,严格限制美国棉花出口,这使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出现棉花危机,英国大部分棉纺织工业限于瘫痪。“1862年间,英国就有3/5以上的纱锭和织布机停工,75%纺织工人接连两三年陷于全失业或半失业状态”。陷入贫困的欧洲工人阶级并没有因一时的经济困难倒向南部种植园奴隶主。“工人阶级到处耐心忍受着棉业危机带给他们的困苦,激烈地反对有产阶级当局竭力想采取的有利于奴隶制占有制的干涉行动,而欧洲大多数国家里,工人阶级为了正义的事业献出了自己的鲜血”。正是由于工人阶级的抗议和反对,使反对派未能把欧洲拖人支持奴隶主的战争。马克思说:“使西欧避免了为在大西洋彼岸永久保持和推行奴隶制进行可耻的十字军征讨冒险的,并不是统治阶级的智慧,而是英国工人阶级对于他们那种罪恶的疯狂行为所进行的英勇反抗”。
       1864年11月,林肯再度当选总统。为了支援北方资产阶级打击种植园奴隶主的斗争,国际工人协会决定致函林肯,对其再度当选表示祝贺。马克思这样写道:“如果说您在第一次当选时的适中的口号是反抗奴隶主的权势,那末您在第二次当选时的胜利的战斗号召则是:消灭奴隶制”。并表示:“欧洲的工人坚信,正如美国独立战争开创了资产阶级统治的新纪元一样,美国的反奴隶制战争将开创工人阶级取胜的新纪元。他们认为,由工人阶级忠诚的儿子阿伯拉罕·林肯来领导自己的国家进行解放被奴役种族和改造社会制度的史无前例的战斗,是即将到来的时代的先声”。林肯被刺后,马克思无比悲痛和愤怒。安德鲁·约翰逊继任总统后,国际工人协会中央委员会于1865年5月2日决定就这件事给美国人一封公开信。马克思根据该决定写了《致美国总统安德鲁·约翰逊》一文,这封信通过美国驻伦敦公使亚当斯转交总统。在信中,马克思一开始就对南部反叛者进行了抨击:“南部为维护‘特殊制度’的统治发动了武装叛乱,这个‘特殊制度’的恶魔不会让它的信徒们在公开的战斗中光荣地死去。它既然以叛逆开始,就必然以无耻告终”。对于林肯反对奴隶制的斗争,马克思说:“他是一位到达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人物。这位出类拔萃和道德高尚的人竟是那样的谦虚,以至只又在他成为殉难者倒下去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马克思坚信,林肯的牺牲不会阻挡奴隶制灭亡的脚步,对此马克思对新任总统寄予了厚望:“在这场战争结束之后,阁下,您的任务就是用法律去根除那些已被刀剑砍倒的东西,领导政治改革和社会复兴的艰巨工作。深刻地意识到您的伟大使命,将使您在严肃的职责面前不作任何妥协。您将永远不会忘记,美国人民在开创劳动解放的新纪元中曾把领导的责任托付给两位劳动的人:一位是阿伯拉罕·林肯,另一位是安德鲁·约翰逊”。
       马恩高度关注这场维护奴隶制和反对奴隶制之间的战争,与其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密不可分。在马恩看来,共产主义的实现就是无产阶级的彻底自由和解放,而这种自由和解放从实质上说是劳动的自由和解放。“同那个经济贫困和政治昏聩的旧社会相对立,正在诞生一个新社会,而这个新社会的国际原则将是和平,因为每一个民族都将有同一个统治者——劳动”。而奴隶制度下奴隶毫无自由可言的被强迫劳动则完全违背了劳动解放这一目标,因而反对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就成为马恩领导的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在北美合众国,只要奴隶制使共和国的一部分还是畸形的,任何独立的工人运动就仍然处于瘫痪状态。在黑人的劳动打上屈辱烙印的地方,白人的劳动也不能得到解
       放”。因此,“自从巨大搏斗在美国一展开,欧洲的工人就本能地感觉到他们阶级的命运同星条旗息息相关”。“在这个时候,欧洲工人阶级立即了解到(甚至在上层阶级为南部同盟派上流人士进行狂热袒护向工人阶级发出了可怕的警告以前就已经了解到),奴隶主的叛乱将是一次财产对劳动所进行的普遍的十字军征讨的信号,在大西洋彼岸进行这场大规模的战争关系着劳动者的命运,关系着他们对未来的期望,甚至关系着他们已经获得的果实”。毫无疑问,不废除奴隶贸易和奴隶制,无产阶级就得不到真正的劳动自由和解放。在这里,马克思对美国内战的关注,对废除奴隶贸易和奴隶制的支持与推动,是与其对人的关注、无产阶级的解放相一致的。
       二、关于战俘的人道主义待遇
       战争法中,对战俘的政策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古代,战俘的命运完全由胜利者来支配,往往不是被杀就是沦为奴隶。随着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对战俘的待遇逐渐人道起来。在古印度,战俘由最初的被熏烤致死发展为被收为奴隶,在《摩奴法典》以及史诗中甚至出现了不杀死老人、儿童、妇女、军使、伤兵和已投降的人等规定,这些规定显然已经具有了人道主义的色彩。
       进入近代后,国际关系中关于战俘地位问题的观点更加明确起来。1863年美国内战期间,林肯公布了弗朗西斯·理伯(Francis Lieber)草拟的《美国陆军管理训令》。作为用确定的规则来规范陆军的第一次尝试,《训令》明确要求对战俘予以人道主义待遇。第一个关于战俘地位的国际多边公约是1899年在海牙通过的《陆军法规和惯例公约》,该公约要求各国政府给予战俘以必要的人道主义待遇。这些待遇包括:对战俘的劳动处理应该按照军阶和能力来处理,战俘的劳动不得过度和与作战有关,而且应该给予与本国士兵同样的报酬;战俘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并应为他们信仰创造条件等等。上述关于战俘地位的规定在1907年第二次海牙国际和平会议上通过的《陆军法规和惯例公约》得到了重申。一战后,国际关系中关于战俘待遇的规定进一步完善。1929年和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以及1977年《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对战俘自其被俘至其丧失战俘身份前应享受的待遇更是进行了详细规定。如,交战方应将战俘拘留所设在比较安全的地带,战俘在任何时间均应受人道的待遇和保护,拘留国对所有战俘,除因其等级、性别、健康状况、年龄或职业资格予以特别待遇外一律享有平等待遇,战俘在一切情况下应享受人身及荣誉的尊重,拘留国应免费维持战俘生活以及给予其健康状况所需的医疗照顾,战俘享有司法保障等等。
       国际社会对待战俘政策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表明,在国家利益受到持续重视的同时,对人的权利的尊重与关注呈不断增强之势,并由最初的民间行为上升为官方行为,由最初的国内立法上升到后来的国际立法。人是国际社会的根本,没有人,无所谓国家,更谈不上国际社会。作为主要调整主权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法日益将人的权利纳入其调整范围,这本身就表明了国际法大大前进了一步,而对战俘的人道主义待遇也是国际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的关注同样也体现在战俘政策方面。在1853-1856年的克里米亚战争中,埃及的蒸汽巡航舰“彼尔瓦兹·巴赫里号”战斗5小时后被击坏,并被一艘俄国蒸汽巡航舰“弗拉基米尔号”俘获。“彼尔瓦兹·巴赫里号”由轮机长英国人贝尔开到塞瓦斯托波尔湾,当时俄国海军上将科尔尼洛夫曾答应,如果贝尔能顺利将船开到港口,就立即让贝尔自由。但后来的实际情况却是,科尔尼洛夫的诺言并没有兑现。相反,“到达塞瓦斯托波尔后,贝尔非但没有被释放,反而和他的助手们——轮机兵和锅炉兵一起被严密拘禁,每日只给三个便士的微薄口粮,而且俄国人还要他们在严寒季节步行80英里到俄国内地去”。这里,马克思一方面抨击了俄国海军上将的出尔反尔,另一方面“严密拘禁”、“每日只给”、“微薄”等词语的使用也表明了马克思对沙俄战俘政策的不满。毫无疑问,这从另一个方面包含了马克思要求给予战俘以人道主义待遇的思想。
       三、关于劳工权利的保护
       马恩毕生的精力都奉献给了工人阶级的解放事业,他们与工人阶级的命运相连,关心着工人阶级的生存与发展。面对资本家剥削压迫下工人的悲惨境遇,马恩不辞辛苦,在各国间奔波,推动各国政府不断改善工人阶级工作条件,提高劳工待遇的水平。
       (一)主张自由竞争政策不能以牺牲工人阶级的利益为前提
       19世纪60年代,英法签署《科布登条约》(Robea Cobden Treaty),根据条约的规定,英国降低进口关税,法国则取消有关进口的各种禁令,并把其进口税减至从价税的30%以下,另外,英法两国同意了相互的最惠国待遇。由于最惠国待遇的采用及英法相互间的贸易壁垒的大幅削减,两国商品在市场上自由竞争。英国发达的工业、廉价棉织品给法国工厂主带来巨大压力。为此,“法国的卢昂、诺尔省和其他的一些省份的棉纺织厂主商定降低自己工人的工资,以便按较低的价格出售自己的货物,在本国市场上击败英国的企业主”。如果法国棉纺织厂主的计划付诸实施,法国纺织工人的生活将会雪上加霜。对此,马克思进行了强烈谴责,捍卫工人阶级的利益:“委员会认为,法国卢昂、诺尔省和其他省份的企业主为了在本国市场上击败英国厂主的明显目的而降低自己工人工资的勾当,理应受到世界各国工人和企业主的谴责。我们承认自由竞争的权利,如果自由竞争是以合法手段进行的话,但我们完全反对用缩减本来就极低的工人工资的办法来扩大贸易。决定建议各团体派代表出席委员会的下次会议。会议将于1月19日星期二晚上八时举行,讨论采取更有效的办法来粉碎法国厂主不可容忍的勾当和给予有关工人以必要援助的问题”。
       (二)组织全面调查工人阶级的生活、工作状况。为工人运动的开展提供充分依据
       1870年1月12日,汉诺威国际五金工人协会委员会请求马克思协助同英国工联建立联系。为此,马克思于同年4月18日进行了答复,在《致国际五金工人协会委员会》一文中,提出了以下专题调查表:“1.工作日有多长?2.每周几个工作日?星期日上不上E?3.工资多少?4.有没有加班费?多少?5.会员多少?6.你们每周交多少会费?7.互助保险会等等同工会团体有无联系?8.协会包括哪些劳动部门的工人?”1872年,总委员会根据马克思的建议修订了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的草案,第六条指出:“总委员会是沟通协会各个全国性组织和地方性组织之间联系的国际机关,它应该使每一个国家的工人能经常知悉其他各国工人阶级运动的情况;使欧洲各国中的社会状况调查工作能同时并在同一思想指导下进行;使一个团体中提出的但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能由所有其他团体加以研究,并且在需要立即采取行动时使协会内的一切团体都能同时和一致行动”。为此,“每个地方支部内均应设一专门的统计委员会,以便随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答复本国联合会委员会或国际总委员会可能向它提出的问题。鉴于统计委员会书记的工作对工人阶级的重要性和给工人阶级带来的共同利益,建议所有支部对统计委员会书记均支付薪金”。统计调查由各
       国工人阶级自己进行,因为“由工人自己进行的对各国工人阶级状况的统计调查,将是一项伟大的国际联合行动。显然,为了行动起来有些把握,应该熟悉所要涉及的材料。同时工人也将通过亲手进行这样的一项伟大的工作来证明他们能够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文章最后附了一个调查大纲,以便使总委员会能够通过调查表了解工人阶级的状况:“1.何种生产部门?2.工人年龄和性别。3.从业人员的人数。4.工资:(a)学徒工资;(b)计日工资或计件工资。中间人所付的工资额。平均每周工资,平均每年工资。5.(a)工厂中的劳动时间;(b)小企业主雇工和家庭生产的劳动时间;(c)日工和夜工;(d)休息时间。6.工场规则。7.工场状况和劳动性质。房屋拥挤,通风不良。光线不足。瓦斯的采用。清洁条件等等。8.劳动对身体的影响。9.道德状况;教育。10.生产情况:生产是随季节变化还是全年内开工比较平衡;是否发生大的繁荣和停滞的波动;是否遭到国外的竞争;主要是为国内市场生产还是为国外市场生产。11.专管劳资关系的法律。12.居住条件和营养状况”。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组织条例之五的第7条,“建议在工人阶级当中成立妇女支部”,体现了对妇女权利的关注。马恩的上述调查资料是其指导各国工人运动的重要依据。正是在马恩的支持下,欧洲各国反对资本家剥削的斗争如火如荼,迫使资本家不断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提高工人的待遇水平。1873年,恩格斯在《国际先驱报》上《关于国际工人运动的简讯》一文中对欧美工人运动的情况进行了整理:在西班牙,加入国际的巴塞罗那及其郊区的工厂工人通过斗争使工作日由原来的十二、三个小时缩短到十小时。港口煤炭装卸工人的罢工则争取到每天平均增加工资十便士;在德国,汉诺威装订工人的罢工使其提出的十小时工作日和增加工资25%的要求全部得到满足,而莱比锡排字工人冲击印刷业主的斗争也大获全胜:业主废止普遍解雇工会会员,由工人和企业主的代表组成的混合委员会制定新的工资定额;在奥地利,维也纳锉刀制造业工人的罢工使所有工厂主都同意工人增加工资20%。此外,匈牙利制鞋工人代表大会在讨论规定全国同一长短的标准工作日。成立匈牙利制鞋工人工会以及组织合作工厂等。加拿大的女仆成立了工会,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车站铁路工场工人打算宣布罢工以迫使经理满足工人提出的要求,等等。
       (三)强调从法律上限制工人的工作日,推动保护工人合法权益作法的法制化
       马恩生活的时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时期,对剩余价值的追求导致工人阶级劳动时间的一再延长。为此,各国工人阶级从19世纪初就开始争取用立法手段限制工作日。在产业革命的发源地英国,工人阶级和群众的斗争导致英国议会先后颁布了包括1847年的《十小时工作日法案》在内的限制工人工作时间的若干劳动法。但这些来之不易的斗争成果并没有使工人阶级的劳动状况彻底改观。许多工厂主寻找各种借口延长工作时间,不遵守通过的法律,这使工人阶级的斗争和努力大打折扣。如,“从1802年到1833年,议会颁布了5个劳动法,但议会非常狡猾,它没有批准一文钱用于强制地实施这些法令,用于维持必要的官员等等”。而工人“只要还有一块肉、一根筋、一滴血可供榨取,吸血鬼就绝不会罢休”。这使英国议会通过的法令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如何使限制工作日的规定真正实施,成为马恩领导的国际工人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马恩认识到:“为了‘抵御’折磨他们的毒蛇,工人必须把他们的头聚在一起,作为一个阶级来强行争得一项国家法律,一个强有力的社会屏障,使自己不致再通过自愿与资本缔结的契约而把自己和后代卖出去送死和受奴役”。当北美工人阶级开展争取8小时工作日运动以使北美无产阶级的劳动从资本主义的奴隶制下解放出来之后,欧洲工人阶级很快做出呼应。1866年9月初,国际工人协会日内瓦代表大会通过决议:“限制工作日是一个先决条件,没有这个条件,一切进一步谋求工人解放的尝试都将遭到失败……我们建议通过立法手续把工作日限制为8小时”。1868年8月11日,马克思在总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缩短工作日问题时作了以下发言:“从法律上限制工作日,这是使工人阶级智力发达、体力旺盛和获得最后解放的第一步。现在,谁也不会否认需要国家来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了;而对他们的劳动时间的限制,在大多数场合也会导致男子工作日的缩短”。
       马克思不仅强调用立法手段限制工作日的重要性,而且还在各国开展工人运动,以使缩短工作日的主张能在各资本主义国家纳入法制轨道:“这个问题原则上已为以往历次代表大会所解决,现在是采取行动的时候了”。在为即将召开的第三次国际工人代表大会所写的《告伦敦德国工人书》中,缩短和调整工作日更是作为首要议题被列入议程:“不应当忘记,在北美合众国八小时工作日已经被宣布为所有国营工场应当遵守的法律”。正是在马克思及其所领导的国际工人协会的推动下,欧洲各国工人阶级争取缩短劳动日的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而确保无产阶级劳动时间的法律也日益为各国资产阶级所认可和遵守。
       马克思逝世后,各国工人阶级争取合法权益的运动进一步深入开展。1890年,为了宣传五一节,深受马克思影响并直接在恩格斯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考茨基发表了《劳工保护、特别是国际劳工保护立法和八小时工作制》。在国际工人运动高涨的形势下,1889年国际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在巴黎开幕,大会讨论了国际劳工保护立法、工人阶级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等问题,以及通过了每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等决议。国际工运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推动了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1900年,国际劳工立法协会成立,保护劳工权益的国际立法由双边向多边发展,1919年初,“阿姆斯特丹”派的各国工会代表和社会民主主义者在伯尔尼举行会议,通过了题为“国际劳动宪章”的决议,并建议设置由国联代表组成的常设国际机关和由相同数量的政府代表及工人代表组成的制定国际劳工法的机关——国际劳动议会等。另外,当时正在举行的巴黎和会为了对付各国不断高涨的工人运动也成立了专门研究国际劳工立法问题的委员会,该委员会定于3月份提出报告,建议在条约中插入成立与国联有关联的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工条款。建议经巴黎和会讨论通过后,国际劳工组织章程成为《凡尔赛和约》的第13部分,而国际劳工组织亦成为国联的一个自治的附属机构。国际劳工组织成立后,先后制定了大量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并大大促进了各国劳动立法的发展。从资本主义国家到社会主义国家,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概莫能外。
       综上所述,国际社会对劳工命运的关注始终在不断增强,而所有这些都与马恩的努力尤其是其早期的支持分不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国际劳工立法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我们在探讨国际劳工立法时,不能不谈到马恩对劳工权利的关注。
       责任编辑 韩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