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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问题研究]社会责任视角下的公司道德治理研究述评(摘要)
作者:马宗国 于 惠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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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公司道德;公司道德守则;公司道德审计
       [摘要]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道德具有密切的联系。基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公司道德治理研究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相关的探究。本文综述了公司社会责任视角下的公司道德、公司道德守则、公司道德审计,以及基于社会责任的公司道德治理可以获得竞争优势。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2—0105—03
       一、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道德密切相关
       (一)对“企业非道德论”的批判
       关于企业的责任,有一种传统的看法,即认为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仅仅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追溯历史,从西方经济思想发展史上来看,这种观点起始于被誉为“资本主义之父”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杰出代表亚当·斯密提出的“经济人”思想。在当代,著名的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也认为:“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之内,利用它的资源和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1],除此之外,如果企业还承担其他社会责任,这是对自由经济的特性和性质产生误解的“一个颠覆性的说法”[1]。他还强调,“如果一个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就是在扮演了经济角色外还承担了政治功能,这种混合的政治和经济力量由企业管理者来控制是很危险的。这两种力量应当分开”[1]。弗里德曼这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和其他人的类似看法,被西方学者称之为“企业非道德论”。
       R.L霍姆斯等人则认为,只有人才能做出行为选择,具有道德权利和义务,承担道德责任,而公司不是人,不具备上述能力,因此,公司本身无道德地位可言,道德准则不能用于公司,而只能用于公司中的个人。樊纲教授1998年发表了《“不道德”的经济学》一文,主张经济学不讲道德,否则就是不务正业。虽然招致非议颇多,但从学理角度探讨的很少。韩国商法学者李哲松教授是另一位反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著名学者,他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一说有违“公司乃纯粹的营利性组织”[2]这一本质,且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模糊,义务对象也笼统而不明确。李哲松的看法可谓集中地概括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反对者的理由。
       按照这些“企业非道德论”的理解,企业只是单纯的经济实体,而不是道德实体,因此不应承担道德责任,也无须对企业进行道德评价。但这种观点,现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美国经济伦理学家理查德·T·德·狄乔治就指出:企业“非道德神话”不仅值得探索,而且“正在走向死亡”[3]。因为“道德是整个社会,自然也是经营活动的润滑剂与粘合剂”。所以,“企业与道德之间事实上存在着更加深刻的关系,经营行为与其他社会行为相似,必须在行动前预先设定一个道德背景,这一点是不可或缺的”[3]。由此可见,“那种认为道德与经营不可融合的观点难以令人信服”[3]
       以P·弗兰奇为代表的伦理学派主张伦理先于利润,即公司在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同时也具有道德人格,就应该履行道德义务,承担对社会整体利益应尽的责任。乔治·恩德勒指出:“企业伦理评价的前提是,企业不再是单纯的经济组织,它在今天的社会中具有巨大的影响,且这种影响将来还会继续扩大,为此,人们赋予企业一种特殊的道德地位,这种道德地位表明,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担负着一种伦理责任,这种伦理责任不是企业个体的伦理责任的总和,它要比企业个体伦理责任的总和还要大。由此可以断定,企业本身就具有这样一种伦理责任,而不管它曾经怎样履行和应该怎样履行这种伦理责任”[4]
       (二)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道德的统一
       经过较长时间的争论,到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涵义的理解基本明朗,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还包括道德责任的观点成为主流观点。如哈罗德·孔茨(Harold Koontz)和海因茨·韦里克(Heinz Weihrieh)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5]。凯思·戴维斯(KeithDavis)和罗伯特·L·布卢姆斯特朗(Robert L.Blomstrom)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决策在谋求企业利益的同时,对保护和增加整个社会福利方面所承担的义务”[6]。阿基·B·卡罗(Archie B.Carroll)说得更明白,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7]
       斯蒂芬·P·罗宾斯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8]。在这一定义中,他区分了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认为只要一个企业履行了经济和法律责任,就算履行了社会义务,而社会责任则是在社会义务的基础上加了一个道德责任,它要求企业分清是非并遵守基本的道德准则。
       道德治理在强调社会性的或制度性的义务论同时,更从人性原则的角度尊重人性和尊重人权,充分发挥道德激励机制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日本经营伦理学的先驱高田馨十分精辟地指出:“经营伦理学是社会责任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此,再构成社会责任论的整体”,“其构成由于伦理学框架的支撑而得到进一步的完善”[9]。加拿大大学教授D·鲍埃尔说:“经营伦理的ET-ICS就是希腊语的ETHIKOS,它的意思是品性、人格。今天多数经营活动都是有组织进行的,在企业的决策过程中,人们已不大注意其中各企业人的品性。结果,大家在使用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时,几乎是把它们作为相同的意田”[10]
       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道德密切相关,从内容上看,狭义的公司社会责任主要是指道德责任,经济责任是公司自然要承担的,因为这是其自身的利益所在;法律责任由于其强制性,也是要承担的。而容易被忽视的正是道德责任。换句话说,公司社会责任观念的提出主要是针对道德责任而言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指出,经济责任是公司的基本功能,而社会责任则是从道德价值判断得到的企业目的。可见,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伦理在内容上是基本一致的,要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实质上就是要求公司讲究伦理道德,反之亦然。基于对二者内在统一性的认识,近些年来,公司道德的状况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2004年的新版《OECD公司治理准则》在前言中说,“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努力将有助于推广一种专业化的、符合道德伦理行为的价值文化,形成市场所依赖的健康机能”;在“董事会的责任”一节中将
       “董事会应该保证遵守适当的法律,并充分考虑到股东的利益”修改为“董事会应该具有很高的伦理标准,它应该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所谓的“符合道德伦理行为的价值文化”,其实是表达:公平不仅仅应该体现在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授权监控和制约之间,更应该在对企业的全体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处置和结构机制安排上体现出来。在公司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应当透过形式上的治理结构安排和切实的运作行为,让所有人看得到公司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伦理之所任。
       二、基于社会责任的公司道德治理可以获得竞争优势
       在道德优势能否转化为竞争优势这一问题上,艾兰·斯提纳和劳瑞·斯提纳在论文《在道德(伦理)上展开竞争是道德的吗?》中进行了分析。文中指出短期的、基于经济利益的投资仅仅是一个最低的界限,而道德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长期的投资。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问题最终将演化成为如何将今天的收益转化为明天的所得的基础性问题。显然,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道德的“投入”可以得到长期的“回报”,道德优势可以转化为竞争优势。
       关于合乎社会责任的道德对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性,强生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詹姆斯·贝克(James Burke)有过精辟的论述:“首先,我相信,与我们有重要合作关系的人对信任、诚实、正直和道德行为有深刻而强烈的需求;其次,我相信,企业应该努力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这种需求;最后,我相信,总体而言,那些最能始终不懈地坚持道德行为的企业比其他企业更能取得成功”[11]。对于提高竞争力与讲求伦理的兼得问题,学者和企业家都曾有所涉猎,厉以宁教授认为,效率实际上有两个基础,一个是物质技术基础,一个是道德基础,有了效率的道德基础才能产生超常规的效率。R·爱德华·弗里曼和小丹尼尔·R吉尔伯特在《公司战略与追求伦理》中指出:“优秀企业的秘诀在于懂得人的价值和伦理,懂得如何把它们融合到公司战略中。追求卓越实质上就是追求伦理。”
       大量的经验研究也表明,长盛不衰的企业,往往追求基于社会责任的卓越道德,卓越的经营业绩和卓越的道德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克里曼特(Clement)和乔恩斯(Jones)认为,企业可以有三项竞争的武器,包括生产力、质量和新的产品与服务,这三个方面是显而易见的;现在,我们可以加入道德因素作为第四个武器:社会责任战略,它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首先,从质量方面讲,质量与道德之间是有区别的。但在将正确的事情做好这一点上是一致的。道德有助于建立一种质量文化。在这里,要鼓励雇员思考、提建议,从而最终改善业务程序。对质量和竞争优势的追求必然与更高的道德行为与社会责任的社会期望相联系。因为在质量上的竞争,可以被认为是在道德上竞争的方法的体现,是在顾客导向和基于长远利益下的一种考虑。用一个简单的公式就是:我们承认质量优势能导致竞争优势,由于质量优势的创造与员工的道德密切相关,就可推导出道德优势可转化为竞争优势。第二,从顾客与企业雇员角度讲,建立起道德优势的企业组织,必将能在顾客与雇员这些人所在的社区中建立起信心,从而阻止新竞争对手的进入。这种阻止的结果,有助于建立企业在相关市场的竞争优势。
       在研究道德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方面颇有建树的当代美国哲学家罗斯,就美国企业的道德准则征求1000多名公司主管和高级职员、商学院院长、国会议员的看法:63%的调查对象认为企业坚持道德责任高标准能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多数人认为正直诚实的竞争原则贯彻于企业是有回报的。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良好的道德责任准则可以使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结论。
       三、公司的道德守则关注公司的社会责任
       伦理守则描述了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或者对员工行为的期望,明确了公司追求的道德目标、所持的道德观念以及能够负责的内容。很多关于伦理守则的研究都得出伦理守则的采用和实施能够影响员工社会行为责任的结论,并且相关的实证研究也支持这种观点,例如J.Tskalikis和D.Fritche Tsalikis关于伦理守则对市场营销人员行为责任影响的研究以及P.R.Murphy等关于服务行业中伦理守则对服务人员行为责任影响的研究都支持这种观点,企业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是企业各种决策活动产生的结果,而企业决策活动是否道德,这涉及道德决策的问题。一个完整的道德决策活动,包括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意图和道德行为四阶段[12]。因此,伦理守则的采用和实施可以对企业社会行为责任产生影响。
       四、社会责任审计与公司道德审计的相关度很高
       美国每年一度的“国家火炬奖项”中的大公司“商业道德奖”旨在表彰公司对顾客和商业伙伴等恪守商业道德及承担社会责任所做的努力。北京大学等有关部门自2001年开始的“中国最受尊敬的50家企业”评选中,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一条重要的评价指标。现在,西方一些会计公司正在尝试进行公司道德审计业务。
       Muel Kaptein认为公司道德审计与社会责任审计的相关度很高,审计的内容多有相同,但道德审计比社会责任审计包含更多公司道德方面的因素[13]
       由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公布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标准是全球第一个企业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它规定企业或组织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它从劳动保障、人权保障和管理系统三大方面,对企业或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一系列最低要求。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健康安全、差别待遇、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另外,英国金融时报和伦敦证券交易所联合推出的金融时报证券“道德指数”(FTSB4GOOD)是重要的社会责任投资指数。它以“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股东关系、人道主义”为衡量标准,宗旨是明确道德指标体系以利于公司有效地认识和改进自身问题,为外界对公司的监管提供必要的工具和手段,提倡和促进道德投资。首批被选中的都是在环境和社会责任方面起表率作用的公司。企业界体现社会责任导向的道德审计,美体小铺国际公司(The Body Shop)是一例。这是一家非常重视环境、动物福祉及社会责任的企业。它主要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每年进行公司自身的道德审计,内容分为以下11个方面:公司使命和价值观、与股东的关系、与顾客的关系、与雇员的关系、与经销商的关系、与供应商的关系、与其他团体的商业关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与当地社区的关系、公共关系、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五、结论
       基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公司道德治理研究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越来越引起全世界的关注。有关的理论研究和实施方案的探索在国际范围内方兴未艾,而中国企业在承担社
       会责任和道德治理方面的意识是比较薄弱的,因而,学习借鉴先进研究成果,尽快形成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公司社会责任道德治理体系是时代之所亟需。要使公司真正成为社会责任的主体,从而从根本上完善公司治理,公司道德治理的深入研究和实践势在必行。这也是提升中国企业的道德水平,建立长期竞争优势和迎接全球化挑战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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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美]理查德·T·德乔治.经济伦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2002.
       [4]乔治·思德勒.经济伦理学大辞典[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5]孔茨.管理学(第十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6]Keith Davis and Robert Blomstrom.Environment andResponsibility[M](3[rd]ed.).New York,McGraw—Hill,1975,.39.
       [7]Carroll,A.B.,Business and society:Ethical and Stake—holder Management[M](3[rd]edition),Cincinnati,Ohio:South—western College Publishing,1996.
       [8][美]斯蒂芬·P·罗宾斯著.管理学(黄卫伟等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96-112.
       [9][日]水谷雅一.经营伦理理论与实践[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
       [10]Vogel.Business Ethics:New Respecters on Old Prob—lems.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1991.104.
       [11]Francis J.Aguilar,Managing Corporate Ethics:Learn—ing form America"s Ethical Companies How to Supercharge Bus—iness Performanc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3-4.
       [12]Rest.J.R.Moral development:Advances in researchand Theory[M].New York:Praeger,1986.
       [13]Kaptein,Muel.,1998,Ethics management—auditingand developing the ethical content of organizations[M],Kluweracademic publishers.1998.49.
       [收稿日期]2006—12—10  [基金项目]2005年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基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公司道德治理研究”(J05X03)。  [作者简介]马宗国(1972-),男,济南大学管理学院讲师,河海大学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生;于惠(1961-),女,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王成利]